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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一
作为一名公安工作人员,我们深知公安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感,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纪律性。因此在2018年,公安部对公安机关党员干部颁布了《公安六项规定》,要求公安干部在工作中必须遵守,这对于我们提高工作纪律性,树立良好形象,维护工作安全和稳定非常有益,下面我将从自身的工作经验谈一下我的体会和效果。
第一段:《公安六项规定》的内容和意义
《公安六项规定》规定了六个方面,首先是“遵守政治规矩和道德规范”,要求公安干部在工作中说话做事必须符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其次是“践行节约原则,做到勤俭持家”,要求从小事做起,让公款,公物得到合理的使用。再次是“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和纪律”这是基本,一切行动必须合法,合规,并按照公安机关程序执行。接下来是“加强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必须端正工作态度,践行公正廉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最后是“处理报告事项和廉政情况服务群众”,公安机关工作的第一要务是服务群众,必须连续发扬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观念,给予警务公开,方便群众举报和执法透明。
第二段:《公安六项规定》对自身工作的影响
自我认真的遵守《公安六项规定》对工作的影响是良好的。第一个方面我想说的是践行节约原则,我在担任送信员的时候一直做到不浪费任何一张信封,尽量让没有塞满的信封再利用。第二个方面是加强作风建设,我在工作中尽量为群众解决问题,不因无关因素绊脚,按照制度和规定来。第三个方面是遵守审批制度和纪律,在行动上要按照规定来,对于文件申请,我先学习,再做流程图上报,申请条件都要达到才行。这样的执行方式中立公正,行政公开,让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充满信任。
第三段:《公安六项规定》意义的延伸
作为一名公安干部,我深刻认识到《公安六项规定》的意义,我们只有严格遵守,才能更好的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的安定。因此,作为一名公安工作人员,责任和任务重大,我们必须严格地执行这项规定,要遵守一切的社会公德,按照规范和职业道德要求,合理使用公款和公物的我们,要对社会创造一个厚重而踏实的形象,更要努力做到简洁而扼要的行政工作流程。
第四段:《公安六项规定》的执行效果
在执行《公安六项规定》的过程中,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果。根据我的体会,这些规定的执行不仅有效地规范了公安机构的行为,而且增强了人们对公安系统工作的信任,提高了公众满意度。此外,要求公共部门平等、公正地为市民服务,符合全国纪检监察的行业标准,实现了公共部门自我管理。因此,我们要肩负起关键的公共服务职责,人们对公共服务的不信任感减少,对服务质量的要求加强。
第五段:《公安六项规定》的未来
《公安六项规定》的推广对于今后公安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着重要作用。在未来政府工作中,我们仍然坚持公正审批和行为规范等方面的重要性,合理管理公共资源,做好服务质量和公共管理,为市民提供公正服务。我们认真执行《公安六项规定》对改进公共管理、规范公共行为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是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的。我们也必须把这项工作延伸到人民的其他部门,在短期内实现人民的公共服务改进,提高了人民对国家和政府的信心,从而推动中国的快速、安全、幸福和可持续的发展。
公安机关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二
中华酒文化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至夏朝,传说中酒的两个始作佣者杜康和仪狄,大概都是这个时代的人物,距今约4000多年历史。在那个物质生活不是十分丰富的时代,酒的发明究竟是缘于一种怎样的灵感和机缘,我们不得而知,不过,这种看似简单的发明却影响和贯穿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至皇亲国戚王公贵族下至山野村夫贩夫走卒对此都有所钟爱,某种程度上,它的影响力要超过令国人骄傲的四大发明!如果你问一个目不识丁的人印刷术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问他酒是什么东西,他或许会反讥你:“你白痴啊!”
酒对人影响力之大之深,我们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也没有能力穿越时光隧道,因此也无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对酒的态度,不过查阅一下史志典籍,我们还是能够窥视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创始人释伽牟尼就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中,将“不饮酒”做为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应持守的戒律,时至今日,广大信众仍信守奉行。
《战国策》中说:“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钦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仪狄制作美酒去拍马屁,没想到大禹不仅不领情,还下了个“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的批语,这大概可以视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导禁酒,对于文人却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该喝还喝,该醉还醉。但是,几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够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诗百篇”,对于文人的醉酒国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宽容的态度。然而醉酒毕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乱说乱骂不知东南西北尿床吐秽者,更是丢人显眼。至于酒后乱性或借醉酒之名行违法之事,则更是害人害己、误国误民。这大概正是古圣先贤们对酒持以抵制态度的原因了。
古人饮酒倡导“温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识”。所谓“温克”,即是说虽然多饮,也要能自持,要保证不失言、不失态。所谓“三爵不识”,指不懂以三爵为限的礼仪。《礼记玉藻》提及三爵之礼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则坐。”就是说,正人君子饮酒,三爵而止,饮过三爵,就该自觉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谓三爵,指的是适量,量足为止,这也就是《论语乡党》所说的“惟酒无量不及乱”的意思。
大概从宋代才开始,人们比较强调节饮和礼饮。至清代时,文人们著书将礼饮的规矩一条条陈述出来,约束自己,也劝诫世人,如:《酒箴》、《酒政》、《觞政》、《酒评》等。清人张晋寿《酒德》中有这样的句子:“量小随意,客各尽欢,宽严并济。各适其意,勿强所难”。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礼饮规范的具体内容。
由此看来,古人饮酒是以不违反礼制和不影响健康为原则的,这一点从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见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们现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处有两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时恰好挡在嘴的两边,防止一次性喝得过多,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古人为了防止饮酒过量和倡导理性。
公安机关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三
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八项规定”等严厉惩治腐败的措施,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支持和赞誉。苏州市公安局也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了“苏州公安六项规定”,对公安机关的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本文将分享本人对“苏州公安六项规定”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规范警务行为
规定中明确指出警务人员的行为要求,要求警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依法执法,做到“三个严禁、三个一律,一个不准”,即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侵权违法以求申诉,一律不接受礼品或者现金等物品,不参加各种收费的培训或活动,不允许调离一岗多用,不准随意更改案情或者调取、调包证据。这些严格的要求给警务工作的开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也能为平民百姓提供更为可靠的保障。
第三段:落实“群众路线”
“六项规定”中还要求警察在工作中要落实“群众路线”,对待市民要以服务为宗旨,尤其要在涉黑涉恶、涉枪涉毒等案件中,更多的考虑到遵守法律的群众的诉求和要求。在此背景下,警员应尽力慎重的开展执法行动,如有疑虑应该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汇报,避免出现非法现象。保障群众的诉求和利益,提高警民关系,维护公共安全,应该是公安工作的首要目标和宗旨。
第四段:规范警务接待
公安机关在执行法律过程中,日常的接待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作为面向广大公民的公共服务单位,警务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的服务意识。警务接待的过程中,要让当事人说事实,提供真实的材料和信息,对涉事人员的隐私要保护好,对待外来人员要热心而不张狂,让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产生更大的信任。必要时,警务人员可以向公安局提交书面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经过审批后开展相关工作。
第五段:深刻认识“六项规定”的重要性
“苏州公安六项规定”不仅是对公安工作的规范管理,更重要的是对全警思想品德修养要求的具体体现。深刻认识到“六项规定”对公安机关今后打好民生领域维稳这场攸关百姓的较量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六项规定”不是简单的条文,而是每一个警察应该刻在心里的“字典”。只有深刻认识到这一点,精神上更加坚定,办事上更加严谨,才能更好的吸引和凝聚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结论
在平安建设中,警察是我们最重要的伙伴。而就像越陷入暴乱一样,这个伙伴确实有权至少考虑自己的行为和行事方法。通过本文,本人希望大家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支持“苏州公安六项规定”,更加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不断加强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和支持。只有警察和民众的密切联系,才可以建立更为安全和和谐的社会环境。
公安机关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四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公安工作越来越重要,在公安干部中,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时刻遵守六项规定,时刻铭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以此来确保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公安干部六项规定”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规矩红线指引方向
“公安干部六项规定”是党中央的一项重要决策,是为了坚决反对“四风”倡导的,六项规定的实施,是党中央为了从源头上治理“四风”的重要措施,旨在引导广大公安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工作价值观和人生观,严格要求公安干部自我约束、从严治警,率先垂范、秉公执法。因此,对于每一位公安干部来说,六项规定都是规矩红线,必须严格遵守,时刻铭记在心。
第二段:严格自我约束 摒弃铺张浪费
在公安干部工作中,严格自我约束、摒弃铺张浪费,是十分重要的。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必须从自身出发,严格遵守财务纪律,严格控制开支,做到行动上的节约和廉洁。同时,在宴请接待等场合,我们还要坚持朴素节俭、克制浮躁的生活方式,抵制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以正面的形象践行“疏而不漏”的原则。
第三段:重视群众意见 对信访诉求及时回复
作为公安干部,我们的服务对象就是人民群众。因此,贯彻落实“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直接关系到公安工作的性质、目标和效果。针对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的问题,我们必须主动跟踪、关注和解决,保证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同时,在信访工作中,我们更不能忘记及时回复群众的诉求,跟进问题的解决状态,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安部门的温暖和关怀。
第四段:加强自律 养成好习惯
养成好的工作习惯不仅有助于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还有利于提高工作质量。同时,坚持自律,时刻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可以有效避免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更要强化自我约束,做到廉洁奉公、自律自强,严格遵守纪律,并时刻反思提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规范、高效的公安服务。
第五段:实事求是 推进法治建设
公安干部作为国家行政机构、法律执行部门,必须始终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贯彻党和政府决策,主动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要求,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全力维护国家的法律权威。同时,我们还要不断加强培训和学习,牢固树立济济天下、责任重心的宏观观念,以纯净的工作环境、清白的言行举止推进法治建设,确保国家普法工作的顺利运行。
总之,“公安干部六项规定”不仅是一种制度,更是一种行为准则,是一种道德和品质的体现。作为公安干部,我们必须时刻坚守六项规定,不断强化自我纪律、提高思想觉悟,推进公安工作向纵深发展,为人民群众的安宁和幸福做出更加突出的贡献。
公安机关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五
公安部六项规定自2012年颁布以来,致力于规范公安机关的行为准则,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公民,我们应该从这些规定中汲取智慧,深入理解其中蕴含的意义,积极践行,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一段:加强自身道德修养,践行清廉奉公
公安部六项规定强调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做到廉洁奉公、清正廉洁、依法办事。作为普通公民,我们也应遵守法律法规,树立诚信意识。例如,摒弃以权谋私的思想观念,拒绝与权贵骑虎难下。只有这样,社会才能拥有清清爽爽的空气。同时,我们要增强自我克制意识,远离不良陋习。只有正确认识与自我约束,我们才能真正践行清廉奉公,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段:强化执法规范,确保人民安居乐业
公安部六项规定要求公安干警要依法执法,秉公用权,严格规范辖区治安维稳。执法者应严守法律,不滥用职权,真正为人民服务。作为普通公民,我们也应积极参与,监督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同时,我们要主动宣传法律知识,强化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只有健全有效的法制环境,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同时,我们要充分信任公安机关,主动配合公安干警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第三段: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警务水平
公安部六项规定要求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高警务水平。作为普通公民,我们要关注警察的权益保障问题,支持公安机关加大对警民关系的建设。同时,我们要主动提供线索,积极配合警务工作,共同营造安全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参与社会治安维稳过程中,我们也要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第四段:加强工作纪律,维护正常秩序
公安部六项规定强调要加强工作纪律建设,坚决反对超标自购车辆、住房等行为。这就要求公安干警立足本职工作,切实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作为普通公民,我们也应该克服腐化、享乐主义等不良倾向,树立起正确的工作观念和生活态度。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向更好的方向发展,为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做出贡献。
第五段: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共享和谐发展成果
公安部六项规定要求加强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我们作为社会的一员,应该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挥自己的作用。例如,关注社区安全问题,参与矛盾化解,传递正能量;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增强创造力,为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贡献。同时,我们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防范并揭发可能的犯罪行为,共同共享和谐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结语:
公安部六项规定对于加强公安机关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只有我们每个人都积极践行这些规定,才能实现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安居乐业的宏伟目标。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尊重法律、积极参与、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公安机关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六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醉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从年轻到年纪大的,从普通工作人员到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同年龄、不同职务、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并非不知党纪国法的明确规定,而是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可以蒙混过关。但事实证明这种侥幸心理只会让自己虽未受到法律的惩处但也受到警告处分、免去党政职务、留党察看一年或者更严厉的处罚。这说明在现今全面从严治党时代背景下党纪严于国法,酒后驾车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在受到法律惩处的同时也要受到纪律的严格处分。
酒后驾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0xx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点了交通安全法》对酒驾行为作出严厉的处罚规定,而同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更是明确将醉驾定性未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党纪严于国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包括酒驾醉驾在内的党员干部违反法律行为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纪处分。”“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纪处分。”20xx年三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更是为严肃查处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酒后驾车绝不是小事,党员是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干部是党的骨干,理应在遵纪守法等方面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不仅与党章规定的“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等党员义务要求相去甚远,更会严重损害党的形象。
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们在做任何事情任何决策时都要算好人生的七笔账:
政治账:违法违纪,就是自毁前程,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
名誉账:古人说:“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人生在世,名节最重”;
自由账:一旦身陷囹圄,才知道自由是多么可贵;
下面我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作出一下承诺:
1、带头安全文明驾驶,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2、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做到清正廉洁。
3、带头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纪律观念,做遵守纪律的模范。
公安机关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七
第一段:引言和概述(150字)
公安部六项规定是中共中央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促进公安机关高效、廉洁、公正履职。我作为一名公安机关的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和贯彻六项规定,在实践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本文将从服装仪表、工作作风、办公接待、会议活动和公款消费等五个方面,总结对公安部六项规定的体会和感悟。
第二段:认真穿戴整齐,树立良好形象(250字)
六项规定第一条要求公务接待场所不得以各种形式设立会所或者变相设立会所,以及不得在用于办公的场所安装高档办公家具、装饰品等。我在充分理解这一规定的同时,也认识到服装仪表的重要性。我们是公安机关的党员干部,一定要承担起良好的形象示范和社会责任感。因此,我注意日常穿戴的整齐、干净,力求给人以良好的第一印象。这样的形象不仅提升了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还增加了公众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第三段:严谨作风,提高办事效率(250字)
六项规定第二条要求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严禁借机拉关系、交换权力、谋取私利。我在实践中深感,严谨作风是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保障。在工作中,我始终保持一颗谦虚的心态,对待每一项工作都力求做到尽善尽美。我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素养,不懈埋头苦干,积极主动为群众服务。与此同时,我也积极学习业务知识和管理技能,不断提高自身水平,为更好地履职尽责提供坚实的基础。
第四段:精简会议活动,提高工作效益(250字)
六项规定第三条要求压缩会议活动时间,减少过多礼品赠送。会议作为公安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多的会议活动不仅浪费了时间和资源,也影响了日常工作的开展。在贯彻落实六项规定的过程中,我认真审查了之前安排的会议计划,并及时提出取消或合并一些不必要的会议。通过精简会议活动,不仅减轻了工作负担,也提高了工作效益。同时,在礼品赠送方面,我始终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坚决杜绝铺张浪费的现象。
第五段:廉洁用公款,树立良好形象(300字)
六项规定第四条要求公款消费、公务接待不得超标、超范围。诚信是公安机关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廉洁用公款是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我坚决贯彻执行六项规定,在公务接待和公款消费中严格控制开支,杜绝浪费、奢靡之风。我积极通过物有所值的消费方式,最大限度发挥公款的效用,树立了公安机关廉洁高效的形象。同时,我也以身作则,影响身边的同事和群众,形成了良好的共同努力的氛围。
结尾段:总结和展望(150字)
通过对公安部六项规定的学习和贯彻,我深刻体会到了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六项规定不仅是对公安机关党员干部的约束和规范,也是推动公安工作的重要保障和引领。我将继续坚定信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履行党员干部的职责,为公安机关的快速发展和稳定团结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党员干部加入到六项规定的实践中来,共同营造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
公安机关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八
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我们要带头贯彻好党的方针、政策,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通过学习六项禁令自我反思,准备以谦虚谨慎的态度把好“四大关”:
1、把好思想关,谨防自腐蜕变;
2、把好名誉关,谨防好大喜功;
3、把好感情关,谨防事随情迁;
4、把好嗜好关,谨防失足落水。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是在学习六项禁令上要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助严思想防线,防微杜渐,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勤政为民、廉洁从政,争做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的楷模!
公安机关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九
郑州市公安局自去年发布《郑州公安六项规定》,以打造“纯绿色警种、清正警务、畅通警风”为目标,持续推进纪律整顿,提升警察形象。本文旨在探讨并总结个人对这六项规定的体会和心得。
第二段:提及第一、二、三项规定的体会
首先,第一项规定明确了警察不准“出入高档场所、会所、私人会所、私人会馆、私人俱乐部、私人量贩式商店等非警务活动场所”。这一规定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警察滥用职权、违法违纪的行为。其次,第二项规定要求在职警察不准“经商办企业、担任企事业单位职务、担任社会团体职务”,从根源上杜绝了警察与其他利益关系的纠缠。再次,第三项规定着重提出警察不准“将违反决策及乔装打扮成高档之垃圾,损害警察形象”。这一规定的出台对警察职业道德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三段:总结第四、五项规定的体会
在这六项规定中,第四项明确了警察不准“饮食中使用公款进行消费”,第五项规定要求警察不准“外出出差期间,私自招待宴请”,这两项规定的出台深化了警察队伍的廉政建设,严厉打击了腐败问题。这些规定使得警察队伍更加廉洁,树立了警察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获得了群众的高度认可。
第四段:对第六项规定的理解和体会
最后,第六项规定为警察不准“私自退还,抢劫,敲诈,乃至帮助不法分子进行刑事洗钱等严重违法犯罪事项”,这一规定对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一项规定的出台,一方面切实保护了社会安全和人民财产,另一方面也提醒了警察要时刻维护自己的职业操守,避免陷入不法行为漩涡。
第五段:总结全文,强调规定影响
综上所述,郑州公安六项规定的出台对提升警察队伍的形象和建设廉洁警察队伍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些规定的落实与执行,让社会文明进步和发展得以更加健康稳定。然而,这些规定的影响力不仅仅局限在警察队伍本身,也对整个社会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醒我们要积极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并且加强监管和制度建设,从而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公安机关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
中华酒文化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至夏朝,传说中酒的两个始作佣者杜康和仪狄,大概都是这个时代的人物,距今约4000多年历史。在那个物质生活不是十分丰富的时代,酒的发明究竟是缘于一种怎样的灵感和机缘,我们不得而知,不过,这种看似简单的发明却影响和贯穿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至皇亲国戚王公贵族下至山野村夫贩夫走卒对此都有所钟爱,某种程度上,它的影响力要超过令国人骄傲的四大发明!如果你问一个目不识丁的人印刷术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问他酒是什么东西,他或许会反讥你:“你白痴啊!”
酒对人影响力之大之深,我们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也没有能力穿越时光隧道,因此也无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对酒的态度,不过查阅一下史志典籍,我们还是能够窥视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创始人释伽牟尼就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中,将“不饮酒”做为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应持守的戒律,时至今日,广大信众仍信守奉行。
《战国策》中说:“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钦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仪狄制作美酒去拍马屁,没想到大禹不仅不领情,还下了个“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的批语,这大概可以视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导禁酒,对于文人却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该喝还喝,该醉还醉。但是,几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够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诗百篇”,对于文人的醉酒国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宽容的态度。然而醉酒毕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乱说乱骂不知东南西北尿床吐秽者,更是丢人显眼。至于酒后乱性或借醉酒之名行违法之事,则更是害人害己、误国误民。这大概正是古圣先贤们对酒持以抵制态度的原因了。
古人饮酒倡导“温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识”。所谓“温克”,即是说虽然多饮,也要能自持,要保证不失言、不失态。所谓“三爵不识”,指不懂以三爵为限的礼仪。《礼记玉藻》提及三爵之礼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则坐。”就是说,正人君子饮酒,三爵而止,饮过三爵,就该自觉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谓三爵,指的是适量,量足为止,这也就是《论语乡党》所说的“惟酒无量不及乱”的意思。
大概从宋代才开始,人们比较强调节饮和礼饮。至清代时,文人们著书将礼饮的规矩一条条陈述出来,约束自己,也劝诫世人,如:《酒箴》、《酒政》、《觞政》、《酒评》等。清人张晋寿《酒德》中有这样的句子:“量小随意,客各尽欢,宽严并济。各适其意,勿强所难”。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礼饮规范的具体内容。
由此看来,古人饮酒是以不违反礼制和不影响健康为原则的,这一点从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见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们现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处有两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时恰好挡在嘴的两边,防止一次性喝得过多,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古人为了防止饮酒过量和倡导理性。
【篇二】公安部禁酒六项规定心得体会
中华酒文化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至夏朝,传说中酒的两个始作佣者杜康和仪狄,大概都是这个时代的人物,距今约4000多年历史。在那个物质生活不是十分丰富的时代,酒的发明究竟是缘于一种怎样的灵感和机缘,我们不得而知,不过,这种看似简单的发明却影响和贯穿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至皇亲国戚王公贵族下至山野村夫贩夫走卒对此都有所钟爱,某种程度上,它的影响力要超过令国人骄傲的四大发明!如果你问一个目不识丁的人印刷术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问他酒是什么东西,他或许会反讥你:“你白痴啊!”
酒对人影响力之大之深,我们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也没有能力穿越时光隧道,因此也无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对酒的态度,不过查阅一下史志典籍,我们还是能够窥视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创始人释伽牟尼就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中,将“不饮酒”做为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应持守的戒律,时至今日,广大信众仍信守奉行。
《战国策》中说:“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钦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仪狄制作美酒去拍马屁,没想到大禹不仅不领情,还下了个“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的批语,这大概可以视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导禁酒,对于文人却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该喝还喝,该醉还醉。但是,几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够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诗百篇”,对于文人的醉酒国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宽容的态度。然而醉酒毕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乱说乱骂不知东南西北尿床吐秽者,更是丢人显眼。至于酒后乱性或借醉酒之名行违法之事,则更是害人害己、误国误民。这大概正是古圣先贤们对酒持以抵制态度的原因了。
古人饮酒倡导“温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识”。所谓“温克”,即是说虽然多饮,也要能自持,要保证不失言、不失态。所谓“三爵不识”,指不懂以三爵为限的礼仪。《礼记玉藻》提及三爵之礼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则坐。”就是说,正人君子饮酒,三爵而止,饮过三爵,就该自觉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谓三爵,指的是适量,量足为止,这也就是《论语乡党》所说的“惟酒无量不及乱”的意思。
大概从宋代才开始,人们比较强调节饮和礼饮。至清代时,文人们著书将礼饮的规矩一条条陈述出来,约束自己,也劝诫世人,如:《酒箴》、《酒政》、《觞政》、《酒评》等。清人张晋寿《酒德》中有这样的句子:“量小随意,客各尽欢,宽严并济。各适其意,勿强所难”。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礼饮规范的具体内容。
由此看来,古人饮酒是以不违反礼制和不影响健康为原则的,这一点从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见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们现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处有两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时恰好挡在嘴的两边,防止一次性喝得过多,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古人为了防止饮酒过量和倡导理性。
【篇三】公安部禁酒六项规定心得体会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根据中央要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央政法委研究决定,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政法机关的新变化、新气象。
“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对政法院校学生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合格接班人。对广大律师也要开展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使他们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危险。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认真审视我们对群众的感情究竟有多深,群众在我们心中的位置究竟有多重,我们为群众办的实事究竟有多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究竟在哪里,从而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要借鉴“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了解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把执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既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又理顺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把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落到实处。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坚持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不断探索完善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新途径、新办法、新机制,把政法工作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
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00名优秀党员干警。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统筹谋划政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协助党委把党对政法工作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落到实处,坚决把好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要坚持依法律、按程序办事,支持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要加强对政法各单位的统筹协调,确保政法各单位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政法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过硬的政法队伍。各级政法机关要建好建强各执法司法机关和基层政法单位的党组织,建好建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坚持按制度开展经常性活动,创新活动内容方式,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政法机关要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党员干警要带头扎根基层一线、做群众的贴心人,带头勤学苦练、勇担急难险重的任务,带头公正廉洁执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哪里有困难有危险、哪里群众最需要,哪里就有党员干警。
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政法各单位要建立公开透明的群众评议机制,严肃认真处理每一起群众举报。各级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要进一步关心爱护政法干警,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好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舒解他们的身心压力,保护好政法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当前,政法宣传舆论工作的主流是好的,同时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复杂。现在不少网络热点事件与一些司法个案有关。对此,各级政法机关首先要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切实做到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同时,要高度重视、切实改进新形势下的政法宣传舆论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加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司法制度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政法工作发展进步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政法队伍付出的辛劳、作出的贡献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进一步树立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为政法机关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政法干警处在维护国家安全、惩治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线,承担着艰巨任务,承受着巨大压力,时刻面临着流血牺牲。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政法队伍,大力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高度重视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为政法事业发展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篇四】公安部禁酒六项规定心得体会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x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篇五】公安部禁酒六项规定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机关干部职工文明、高效、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谢通门县委书记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禁酒令”:全县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期间严禁饮酒。以此推动全县干部职工以昂扬的精神、踏实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开创全县工作新局面。
此次“禁酒令”的颁布,主要是针对全县干部职工,并提出了6项禁酒要求:一是严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三是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四是各单位有公务接待活动时,一律在县机关食堂安排自助餐,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批准外,原则上不安排饮酒;五是县处级领导及县直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进行公务活动时原则上不得饮酒,乡(镇)干部不得劝酒、逼酒;六是节假日及双休日无值班或工作任务时可适量饮酒,但必须保证不影响工作日正常工作。
为保证“禁酒令”落到实处,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组织部组成的督查领导小组。督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禁酒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社会公布了禁酒监督电话,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违反“禁酒令”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本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并造成违纪后果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对顶风违反“禁酒令”的,严惩不怠,绝不手软,以确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长久、落实到位。
“禁酒令”采取“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执行,全权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禁酒工作;纪检委、组织部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格局,职责清晰、监督有力,从而确保执行“禁酒令”的常态化、长效化。
【篇六】公安部禁酒六项规定心得体会
5月12日我市召开了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揭示了少数党员干部放松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经受不住考验,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的现实。通过听取陈勇书记剖析案例的报告,使我感受颇深,这些反面典型深刻地教育我们,只有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牢固构筑思想防线,才能真正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誓言。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本人主要有几点体会:
一是要认真执行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事事处处争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二是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的启示和警醒,作为领导干部,更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信念,增强政治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坚决反对唯利是图,见利忘义。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永葆共产党人艰苦奋斗政治本色和高尚道德情操。
慎终,管住自己的心,不起贪欲;管住自己的手,不乱办事;管住自己的嘴,不乱吃,不乱说;要严格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要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沾的东西坚决不沾,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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