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公共政策学论文篇一
摘要: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促使国内经济发展需要持续提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 造成资源过度开发、浪费, 自然环境遭到破坏, 有必要进行加强城市低碳环保公共政策方面的法制体系, 分析现阶段相关方面的不足, 提出改善的建议, 为后续研究提供借鉴意义。
关键词:低碳环保; 公共政策; 不足; 改善建议;
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促使国内经济发展需要持续提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 但是国内经济发展依赖消耗自然能源过度, 造成碳以及温室气体的排放不断上升, 其在空气中的浓度不断增加, 人类赖以生存在自然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其所产生的生存威胁已不容忽视。众多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积极采取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一系列政策和方法, 采取可持续发展战略, 保护环境,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低碳环保是一种新的发展方式也是一种新的环保理念更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其要求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及高产出, 通过相应的政策手段、生活理念、技术创新以及产品升级等方式方法以节能减排为方向, 实现和谐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从根本上转变人类的发展理念, 能源利用率的提升、能源结构的完善、污染排放的减少、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实现低碳环保的最终理想。实现低碳环保的生活和经济发展理念, 必然要通过公共政策对工业生产、人民活动进行导向、制约和管理。公共政策的导向功能就是引导工业生产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污染气体的排放, 指导人们的生活行为减少资源消耗、保护绿色环境;其制约功能就是限制工业生产超标排放, 禁止人们生活行为上的环境污染;其管理功能就是保证政策的顺利执行以及完成政策中的所规定的任务, 对生产、生活等各方面进行政策上的管理, 包括生产和生活上的行为、产品、排放等方面的管理和制约。
一、低碳环保、公共政策对城市发展的意义
低碳环保理念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减少资源的消耗、提高经济效益以及促进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 低碳环保在绿色经济发展、提高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方面作用巨大, 城市发展、经济水平提高、环境优化三者可以实现同步进步的目标。国际上从《能源白皮书》到《京都议定书》, 日本、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无时无刻都在关注能源消耗、开发新能源, 积极推动创新技术开发, 促进低碳环保生产生活的发展, 另外还有加拿大、发过、意大利等发达国家也时刻重视着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的目标, 巴西、墨西哥、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也在主动完成能源结构升级实现节能减排, 我国在减少污染排放、提高资源利用率、创新技术开发方面也做出了积极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 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更进一步, 但是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经济发展、人口增加、环境美好三者之间动态平衡的目标还需努力, 如何创新公共政策促进城市低碳环保理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也是人口大国, 低碳环保的理念不仅仅是转变能源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升级、绿色发展等目标实现的基础也是提高我国产品再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进出口贸易, 为国际其他国家做出表率和模板作用。低碳环保理念对于国内社会发展中所产生的新问题积极应对的有效措施, 通过公共政策引导、制约、管理生产生活行为, 达到社会、环境、人类三者的和谐发展, 对国内工业产业升级、市场经济提升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实现科学的、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创新低碳环保的公共政策才能够实现与时俱进, 持续适应国内各方面的发展, 不断促进绿色经济发展。
二、城市低碳环保公共政策方面现存问题
(一) 相关法律机制不健全
现阶段, 国内城市低碳环保方面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缺乏低碳环保的基本法, 仅围绕自然资源的开发颁布了一定的法律条款, 至于如何实施以及节能减排、如何提高资源利用率方面没有提出具体的法律规定, 因此, 目前的城市低碳环保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另外在石化节约方面尚未制定, 以及在已存在的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的执行上与现实情况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 造成了低碳环保法律实施滞后, 未能实现预期的效果, 因此, 在相关法律体系上还不够完善。
(二) 相关激励机制不健全
城市低碳环保公共政策的有效实施必然需要财政支持, 现阶段, 我国还没有明确在城市低碳环保方面的财政投入机制, 财政投入缺失持续长久性和稳定性;在市场以及产品结构升级方面也缺乏明确的激励机制, 相关方面的税收、扶持、优惠等政策之间的协调性较差, 导致市场调节不积极, 产品结构升级滞后;在创新技术开发方面的财政扶持投入显示出严重不足, 存在盲目投资和投资不稳定的问题, 投入产出比极其不合理, 造成激励机制不健全, 相关公共政策实施效果不佳。
(三) 人们低碳环保意识薄弱
现阶段, 造成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严重的原因就是城市供暖燃煤和尾气排放, 工业生产中的非法排放更是严重破坏生态化境的平衡, 由于低碳环保理念宣传和教育工作不到位, 导致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体验不到自身行为与低碳环保之间的联系, 仍然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等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产品以及一次性筷子等严重破坏绿色植被的产品, 人们低碳环保认知度较浅薄导致传统思想上难以扭转以及日常行为中更是缺乏对低碳环保理念的认知。
三、关于城市低碳环保公共政策的完善建议
(一)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及其激励机制
结合国内实情, 建立低碳环保相关法律机制, 健全相关法律方面的缺陷, 包括自然资源保护以及石化资源和新能源方面的开发, 建立相互协调的强制性法律机制, 保证相关公共政策的有效实施。
加强财政方面的投入力度, 保证资金投入的持久性和稳定性, 另外, 对于节能减排产品和新能源技术产品应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和财政扶持, 政府通过减免税收的激励方式进而激发市场和产品升级的积极性。
(二) 加强创新技术开发和创新人才引进力度
在发展初期对于自然资源的依赖较大, 往往造成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 就不能再仅依赖于自然资源的开发, 应该加强新能源开发技术以及节能减排创新技术方面的开发力度, 切实实现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新能源方面包括水能、风能、地热能、核能等清洁能源, 尤其是核能更是蕴藏巨大能力, 但是其开发方面需要高精尖技术, 所以引进创新人才能够有效实现新能源方面的开发利用。
(三) 加强人们的低碳环保意识
加强低碳环保意识的宣传和教育, 渗透于公民的日常生活习惯中, 改变原来的传统浪费资源的生活方式, 自觉主动地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排放、放弃使用一次性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产品, 切实创造社会发展、人类生存、自然保护的和谐氛围, 达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
总结
现阶段, 国内的城市低碳环保相关的公共政策在制定和实施方面还存在不足, 政策方面的强制性法律和激励机制应继续加强, 低碳环保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应进一步加强, 促使节能减排、绿色发展落实到每一个人的行为上。
公共政策学论文篇二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下降,给社会带来的就业压力日趋严重,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当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我国应如何解决这一严峻的社会问题成为今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和责任。因此就当前大学生就业的形势、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 从公共政策角度出发, 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大学生 就业 公共政策 问题 解决措施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教育层面的不断拓展与深化,高等院校的不断扩招,导致教育规模迅速膨胀,待就业的大学生数量与日俱增,给社会带来的就业压力日趋严重。大学生的就业难的问题在近几年来已逐渐成为整个社会所关注的焦点。如何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必将成为各个高校工作的重中之重。
是按图索骥非本专业不就业,还是勇于跨学科就业?是坚守城市辛苦营业,还是到基层去大展身手?政府应对大学毕业生如何成功实现就业、社会实习和见习岗位能给大学生就业什么帮助、大学生实习基地的发展状况、及未毕业大学生该如何面对未来的就业等话题进行探讨,因此能为大学生就业提供帮助。
第一,大学生就业专业与实际学习的专业不对口。由于大学生刚刚步入社会,对就业方面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对择业的盲目性也或多或少的影响着专业与社会实际的不对口。因此导致许多大学生不能马上适应社会需要,存在就业难的问题。
第二,对工资的期望值过高。就学生及家长的主观愿望而言,虽然我国的高等教育已经从精英教育进入了大众化教育阶段,但家长与大学生个人仍然始终对毕业后的就业抱着高期望值。当这种高期望值与现实中的就业岗位或机会存在落差时,大学生就可能陷入难以就业的处境。因此,愿望与现实之间的反差构成了现阶段大学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
第三,对于一份硬工作的需要。很多大学生都向往“铁饭碗”的工作,希望自己能及一个好的工作单位或企业,工作稳定,收入较高。但是现实往往是残酷的,社会现状并不能满足所有毕业生的愿望,因此导致很多大学生就业出现困难。
在分析严峻的就业形势的基础上,我们可以知道大学生就业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涉及到社会、学校和学生等各个方面,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部署,高度重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下面就将从公共政策角度方面来阐述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公共政策措施:
(一)、政府应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4)、建立培训机制,增强毕业生的择业竞争力。近年来,毕业后暂时未找到工
(5)、制定政策,解除特殊群体的后顾之忧。对那些思维活跃、富有开拓创新意识的毕业生群体,要给予大力支持,对自主创业者,国家要制定一套相应的办法,为创业者营造宽松的社会舆论环境,利用完善的机制来激发大学生的创业潜力,让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对那些暂时未找到工作而家境比较困难的毕业生要给予多方面关照, 在延长毕业生找工作就业时间两年之内,允许待业大学生自由选择将本人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高校或生源所在地,免收服务费用,符合社保条件的特殊困难毕业生,要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在一定限度内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不断优化我国的教育结构;
大力优化教育结构,大力发展应用性教育和技能型教育。对教学质量不高、专业设置不合理而导致就业率达不到50%的学校和专业要减少招生计划,甚至停止招生。在教学计划上,重点进行基础和综合教育,重视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应逐步将教育方式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高校较大的专业设置和招生自主权,使高校能够根据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情况,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大力发展应用型教育和技能型教育,并且要在政策上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这类教育上。
(三)、合理发展经济,正确调整产业结构;
解决就业最终要靠经济的增长, 这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俗话说的好,经济繁荣就业易,经济繁荣靠人才。只有快速、合理的发展经济,才能更好,更稳的从今就业。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成长阶段, 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将为就业提供巨大的空间。
据调查,目前,第三产业必然有突飞猛进的发展,就业比重将从现在30%上升到50%左右, 发达国家已达到70%以上。现代化的第三产业是以知识和高科技为支持的, 其中的金融保险业、法律、审计、财会、投资、心理、出国留学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业,各类经纪人和中介机构,文化教育业等服务产业的发展,要求其从业人员半数以上是取得大学学历或大学学历以上的人员,第三产业成了吸收就业的主要领域。
此外,非公有制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兴起对高层人才需求旺盛成为就业的重要增长点,中小企业是就业的主要载体,随着国企改革的逐渐完成,也将使国企大规模储备人才。当前,全球经济大调整,需要大批的高级技术工人, 即具有高级技能、较高知识水平和较高收入的蓝领,这是人才全球化的一种趋势。努力争取将全球有限的就业岗位更多地配置到中国来,中国有望成为世界制造业重要基地,到时无论是服务业还是制造业,都向莘莘学子们展示了广阔的就业前景。
业观念、不断的完善自我把自己锻炼成一个全方面发展的人才,这样才能根本性的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才能真正的适应这个社会,解除这一严峻的社会问题。
1、人民网;新疆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网
2、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的分析及对策研究[d] 张举 福建师范大学 2002年
3、《关于我国就业问题的理性思考》 孙续功
4、《就业问题的公共政策思考》 董克用
5、《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就业与管理体制创新研究》 郎建华 2009
公共政策学论文篇三
摘要:
媒体对公共政策的作用和影响主要体现在民众与政府的信息沟通以及监督执行方面,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皆能起到重大作用。
关键词:
公共政策媒体信息沟通监督执行
对于国家政治生活与长治久安而言,公共政策的制订是最为重要的部分。正确合理的公共政策将帮助政府机构更好地管理社会,服务民众。而媒体与公共政策本身就具有天然性的联系,能将信息集约、整合、沟通和传播,为广大社会群体提供了解公共政策、参与政府决策、表达切身利益和自身观点的机会。同时,也方便社会中的个体对政府行政作为与公共政策执行程度等加以监督,以保证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合法化、民主化及科学化。媒体又是国家进行政治社会化、塑造自身形象和增进政府合法性的重要舞台,国家利用这一公共空间加强与社会民众的交流,可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
媒体在公共利益表达方面的功能
作为群众利益的表达渠道,大众媒体通过自身所提供的信息和舆论点,促使公众参与到政治决策当中,使得原本比较分散的公众意愿转化为明确集中的决策要求,再将政府部门的公共决策信息公开透明地传达给公众,最后将公众的意愿和建议反馈给决策者,使决策层可以充分了解社会成员的意见,能够不断对决策进行适当调整,从而有利于公共政策制定合法化、民主化及科学化。同时,利用大众传媒监督和纠正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偏差,对行政决策进行完善。媒体在公共利益表达方面最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是2009年5月7日,浙江大学毕业的谭卓在过杭州城西繁华路段斑马线时,不幸被一辆正在高速行驶的三菱跑车撞倒后身亡,而肇事者胡斌和朋友却在现场谈笑风生。由于该事件发生在杭州市的闹市区,惨案发生以后,社会舆论非常强烈,不管是在传统媒体,还是在网络媒体上,很多人都在发表着自己对这件事情的见解,最终引发了政府相关部门对该案件的重视。
在该案件当中,媒体作为一种具有话语表达、信息沟通、舆论监督等社会功能的公共平台,在平衡、统一和协调不同关系、不同利益的相关过程中,通过双向性的对称进行传播,让政府和公众可以在沟通和了解的基础上达成一致。这一事件让我们充分认识到媒体在信息对称传播当中的新角色,并将进一步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
另外,媒体充当了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在当前信息化的社会,媒体的依存度已经越来越高,人们更加容易体会到大众传媒对社会发展和人类生存的重要意义。例如近段时间,央视《焦点访谈》报道了河北武邑县周先生办理护照的新闻,报道中的周先生称从北京到老家往返6次,走了将近三千公里才最终将所需的证件办理成功。以此事件为舆论焦点,《新京报》联合优数咨询进行了类似办理相关证件手续难的调查。该事件中,针对当前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普通群众办理手续困难的现状,由相关媒体进行联合深入地调查和了解,而后将产生问题的原因与解决的方式进行叙述,从而很好地落实了媒体实现公众利益表达的工作。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媒体作为一种可以让人们参与、理性平等进行对话的话语平台,是积极促进政府和公众有效交流、互动、沟通和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有效途径,最大限度地为维护公共利益的实现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它可以减少利益输入的一些中间环节,有利于让公众接近决策的核心,从而来实现自主的利益,有效的进行表达;另一方面,作为一个沟通政府和公众的桥梁,媒体一般都是以弱势群体代言人的身份,为很多无法和决策系统进行接触的'人群提供了表达问题和提出意见的窗口,从而有效的扩大政策问题的来源,同时还可以较为有效地克服政府决策的盲区。
公共政策制定中媒体的功能
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媒体具有的功能主要表现在:
一、具有促使问题进入到政策议程的功能。在媒体报道当中,媒体工作者需要先对所采集到的信息具有的价值进行选择后,才可以进行报道。媒体对现实世界选择性的报道对公共政策问题的提出非常有利。在一些具体的情况中,媒体在推动公共决策完善和改革的同时,还可以发挥关键性的作用,比如他所提供的一些真相有很大的可能是决策机构通过常规政府机构渠道不可能了解到的,或者是因为某些政府机构和部门由于各方面原因所造成的信息流失,从而导致决策者难以了解到。
二、媒体具有反映社会公众利益的功能。媒体有助于公共参与和公共政策的制订。媒体作为连接着公共决策和公众参与的有效桥梁,能够帮助很多不能够直接和决策系统接触的公众来公开的表达自己的诉求,让基层老百姓可以直接关注政策问题并且直接有效传达心声。媒体传递信息的及时性和直接性将会帮助那些分散公众及时参与到公共政策的过程中。所以,媒体具有强化公共利益表达的功能,它将真实地反映公众的利益。
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媒体的功能
公共政策规划后形成比较成熟的政策方案,最终在政府部门的允许下进行执行。在公共政策执行的过程当中,通过媒体能够提升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中的科学性。
一、使政府机构、群众间的信息保持通畅。通常说来,媒体会拥有社会问题的现场资料和内部信息,在公共政策执行当中,媒体的优势可以为执行带来信息上的支撑和提供事实上的证据,消除群众对政府只从单一方面公布信息所产生的质疑感,同时实现群众、政府对于事件情况的跟进性了解。
二、避免公共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有限理性模式。该模式主要认为公共政策执行时,政策的制订者和执行者受到来自多方条件的影响与限制,自身出现理性有限,所执行的工作不是在完全理性的环境下进行的。因此,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需要利用媒体的作用。如媒体通常会进行相关领域专家的采访,公布群众意见以及书写新闻评论的方式,尽可能多的为公共政策执行提供客观依据、建议参考,降低理性有限出现的可能性。
三、媒体能够起到政策执行前宣传,政策执行中监督和政策执行后讨论的作用。特别是在新媒体技术出现后,具有公共性、开放性、交互性、多元性、瞬时性的网络媒体,媒体公共议程的设置逻辑也开始发生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公共政策的执行就是整个政策体系当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检验和落实政策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将这些政策转换成现实的唯一的途径。因此除了自身作用以外,还需要第三方予以支持,媒体则能够恰如其分充当起这一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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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学论文篇四
论文摘要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统一于地方治理的实践中,因此,认识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之间的关系不但具有理论意义还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一般来说,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相辅相成;其中,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必须符合地方立法的要求;同时,地方公共政策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地方立法的不足,而地方立法亦能从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中汲取精华,不断发展。
论文关键词地方治理地方立法地方公共政策
谈及地方公共政策时,从广义角度来讲,地方公共政策由两大方面组成:一方面,地方政府负有使中央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在本地区内得以贯彻执行的责任;另一方面,按照中国的现行体制,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有权制定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决定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等重大事项;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从狭义角度来说,地方公共政策则严格限制在地方行政机关对中央政府公共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决定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重大事项的开展两大方面。因此,认识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的关系其前提是明确地方公共政策的界限。
本文从地方公共政策的狭义外涵出发,将地方公共政策限定在地方行政权实施的内容内,来讨论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之关系。
一般来讲,《立法法》第63条第1款、第2款中确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明确了地方立法权的归属和行使的基本品格要求,即地方立法权属于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较大的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所有。
因此,在厘清了地方立法权和地方公共政策权的归属后,所谓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的关系,即主要表现为有地方立法权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同相对应的人民政府之间在公共政策同地方立法之间的关系问题。
一、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必须符合地方立法的要求
一般而言,公共政策起源于政治活动,其本质是社会利益分配的手段,为的是消除利益全体在利益寻求、利益分配、利益实现等方面的矛盾状态;而地方立法则是对特定地区内长期形成的定型化的本地区内重要客观现象的确认和规范。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必须遵行地方立法的要求。因为我们知道,在推进法治化的过程中,“法律永远是主导力量……政策为法律服务,是辅助力量。”
地方公共政策是特定地区的人民政府为了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或实现某一时期、某一方面的任务而做出的政治设计,具有时间上的特定性。因此,自然在稳定性和存续性上都逊于地方立法。在制定地方公共政策的时候,以地方立法为基本指针,注意研究地方立法的内容,保证地方公共政策符合地方立法的要求,从而保证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都符合“法治精神”之要义。
美国法理学大师博登海默的理解:“公共政策这一术语,主要是指尚未被整合进法律中的政府政策和惯例。”因此,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严格遵行法治要求,做到合理性、合法性兼备。为了实现这一要求,在人民政府制定地方公共政策的时候,就必须仔细研究相关地方立法的具体内容和立法程序,保障地方公共政策与地方立法的统一性。可以说,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离不开地方立法的影响,是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和重要保障。
二、地方公共政策能够弥补地方立法的不足
“我们对事实的相对无知,我们对目标的相对模糊”是人类,也是立法所不能摆脱的困境。可以说,由于人类理性的局限性,我们很难预知现实中可能出现的多种利益冲突,也很难预知这些利益冲突可能发生的各种生活场景,以及在这些生活场景下会涉及哪些大小不等的价值目标。
进一步来说,地方立法是以成文法的形式对特定地区现在和未来的社会生活中所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的一种预测,而社会生活本身却是不断向前发展、变化的。正如梅因所讲:“社会的需要和社会的意见常常或多或少地走在‘法律’的前面,我们可能非常接近地达到它们之间缺口的结合处,但永远存在的趋势是要把这缺口重新打开来。因为法律是稳定的;而我们谈到的社会是前进的,人民幸福的大小,完全取决于缺口缩小的快慢程度。”可以说,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便是以不断向前发展的社会为服务对象的。地方公共政策反映了特定时期特定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现实需求,是打开立法与现实缺口的重要方式,通过及时性的地方公共政策的有效介入,弥补地方立法滞后性之不足,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主义建设。
三、地方立法需要从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中汲取营养
地方立法是一种复杂的知识创造活动,需要经过提出法案、审议议案、表决议案和公布法案等非常复杂的程序,因此其修改也往往需要经过几乎同样的繁琐程序。因此,每一次地方立法活动,都是非常严肃的,同时也需要非常认真地研讨,并从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中汲取营养,对那些在实践中已经成熟的地方公共政策,也应当及时纳入地方立法的议事日程,仔细探讨,认真论证,对于那些确实符合本地区社会发展根本的地方公共政策应当采取合适的方式吸纳入地方立法中来,服务地方社会建设的大局。
地方立法需要从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中汲取营养,不单单体现在地方立法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相反,汲取营养的过程应该是完全开放的,地方立法机关对地方公共政策应该采取持续连贯的态度,关注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的整个生命过程,只有这样才能判别地方公共政策的效果,进而选出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为相应的地方立法做好基础准备。
总之,地方立法同地方公共政策,二者相辅相成,是地方治理的统一体。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即其常务委员会的根本宗旨都是“为人民服务”,因此,具体到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进行地方公共政策制定、执行的地方人民政府,将地方立法同地方公共政策有机结合在一起,各司其职,担忧相互配合,在科学发展观的统一引领下,扎实工作,努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践行地方立法科学化,地方公共政策法治化而不断努力。
公共政策学论文篇五
摘要: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促使国内经济发展需要持续提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造成资源过度开发、浪费,自然环境遭到破坏,有必要进行加强城市低碳环保公共政策方面的法制体系,分析现阶段相关方面的不足,提出改善的建议,为后续研究提供借鉴意义。
关键词:低碳环保;公共政策;不足;改善建议;
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促使国内经济发展需要持续提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但是国内经济发展依赖消耗自然能源过度,造成碳以及温室气体的排放不断上升,其在空气中的浓度不断增加,人类赖以生存在自然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其所产生的生存威胁已不容忽视。众多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积极采取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一系列政策和方法,采取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低碳环保是一种新的发展方式也是一种新的环保理念更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其要求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及高产出,通过相应的政策手段、生活理念、技术创新以及产品升级等方式方法以节能减排为方向,实现和谐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从根本上转变人类的发展理念,能源利用率的提升、能源结构的完善、污染排放的减少、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实现低碳环保的最终理想。实现低碳环保的生活和经济发展理念,必然要通过公共政策对工业生产、人民活动进行导向、制约和管理。公共政策的导向功能就是引导工业生产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污染气体的排放,指导人们的生活行为减少资源消耗、保护绿色环境;其制约功能就是限制工业生产超标排放,禁止人们生活行为上的'环境污染;其管理功能就是保证政策的顺利执行以及完成政策中的所规定的任务,对生产、生活等各方面进行政策上的管理,包括生产和生活上的行为、产品、排放等方面的管理和制约。
一、低碳环保、公共政策对城市发展的意义
低碳环保理念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减少资源的消耗、提高经济效益以及促进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低碳环保在绿色经济发展、提高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方面作用巨大,城市发展、经济水平提高、环境优化三者可以实现同步进步的目标。国际上从《能源白皮书》到《京都议定书》,日本、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无时无刻都在关注能源消耗、开发新能源,积极推动创新技术开发,促进低碳环保生产生活的发展,另外还有加拿大、发过、意大利等发达国家也时刻重视着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的目标,巴西、墨西哥、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也在主动完成能源结构升级实现节能减排,我国在减少污染排放、提高资源利用率、创新技术开发方面也做出了积极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更进一步,但是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经济发展、人口增加、环境美好三者之间动态平衡的目标还需努力,如何创新公共政策促进城市低碳环保理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也是人口大国,低碳环保的理念不仅仅是转变能源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升级、绿色发展等目标实现的基础也是提高我国产品再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进出口贸易,为国际其他国家做出表率和模板作用。低碳环保理念对于国内社会发展中所产生的新问题积极应对的有效措施,通过公共政策引导、制约、管理生产生活行为,达到社会、环境、人类三者的和谐发展,对国内工业产业升级、市场经济提升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实现科学的、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创新低碳环保的公共政策才能够实现与时俱进,持续适应国内各方面的发展,不断促进绿色经济发展。
二、城市低碳环保公共政策方面现存问题
(一)相关法律机制不健全
现阶段,国内城市低碳环保方面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缺乏低碳环保的基本法,仅围绕自然资源的开发颁布了一定的法律条款,至于如何实施以及节能减排、如何提高资源利用率方面没有提出具体的法律规定,因此,目前的城市低碳环保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另外在石化节约方面尚未制定,以及在已存在的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的执行上与现实情况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造成了低碳环保法律实施滞后,未能实现预期的效果,因此,在相关法律体系上还不够完善。
(二)相关激励机制不健全
城市低碳环保公共政策的有效实施必然需要财政支持,现阶段,我国还没有明确在城市低碳环保方面的财政投入机制,财政投入缺失持续长久性和稳定性;在市场以及产品结构升级方面也缺乏明确的激励机制,相关方面的税收、扶持、优惠等政策之间的协调性较差,导致市场调节不积极,产品结构升级滞后;在创新技术开发方面的财政扶持投入显示出严重不足,存在盲目投资和投资不稳定的问题,投入产出比极其不合理,造成激励机制不健全,相关公共政策实施效果不佳。
(三)人们低碳环保意识薄弱
现阶段,造成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严重的原因就是城市供暖燃煤和尾气排放,工业生产中的非法排放更是严重破坏生态化境的平衡,由于低碳环保理念宣传和教育工作不到位,导致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体验不到自身行为与低碳环保之间的联系,仍然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等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产品以及一次性筷子等严重破坏绿色植被的产品,人们低碳环保认知度较浅薄导致传统思想上难以扭转以及日常行为中更是缺乏对低碳环保理念的认知。
三、关于城市低碳环保公共政策的完善建议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及其激励机制
结合国内实情,建立低碳环保相关法律机制,健全相关法律方面的缺陷,包括自然资源保护以及石化资源和新能源方面的开发,建立相互协调的强制性法律机制,保证相关公共政策的有效实施。
加强财政方面的投入力度,保证资金投入的持久性和稳定性,另外,对于节能减排产品和新能源技术产品应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和财政扶持,政府通过减免税收的激励方式进而激发市场和产品升级的积极性。
(二)加强创新技术开发和创新人才引进力度
在发展初期对于自然资源的依赖较大,往往造成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不能再仅依赖于自然资源的开发,应该加强新能源开发技术以及节能减排创新技术方面的开发力度,切实实现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新能源方面包括水能、风能、地热能、核能等清洁能源,尤其是核能更是蕴藏巨大能力,但是其开发方面需要高精尖技术,所以引进创新人才能够有效实现新能源方面的开发利用。
(三)加强人们的低碳环保意识
加强低碳环保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渗透于公民的日常生活习惯中,改变原来的传统浪费资源的生活方式,自觉主动地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排放、放弃使用一次性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产品,切实创造社会发展、人类生存、自然保护的和谐氛围,达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
总结
现阶段,国内的城市低碳环保相关的公共政策在制定和实施方面还存在不足,政策方面的强制性法律和激励机制应继续加强,低碳环保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应进一步加强,促使节能减排、绿色发展落实到每一个人的行为上。
公共政策学论文篇六
摘要《纽约公约》是国际民商事仲裁领域里最具影响力的公约之一,五十多年来,公约也有了很多的变化与发展,也有很多争议问题没有解决。公共政策就是其中之一,本文从理论与国际实践方面说明公约里的公共政策的真正含义,论证国际公共政策才是公约本来的应有之意。
关键词纽约公约公共政策仲裁裁决国际公共政策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涉外民商事纠纷越来越多。为了简化诉讼程序和追求效率,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选择仲裁来代替诉讼。当一国对此类涉外纠纷作出仲裁后,其仲裁能否被另一国承认与执行就成为了涉外纠纷解决的关键。仲裁裁决能够被承认与执行才是裁判的最终目的。在这样的形势下,《纽约公约》应运而生了。尽管已有许多国家承认并加入了《纽约公约》,但由于各国历史、经济和文化等的差异,对公约里的各项术语与概念都有自己不同的理解,这使得各国对一些问题的处理都不尽相同。在此,笔者无意对这些问题一一作出说明,只是对其中的公共政策问题进行简略的'探讨。
《纽约公约》第五条规定“……倘申请承认及执行地所在国之主管机关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亦得拒不承认及执行仲裁裁决:……(2)承认或执行裁决有违该国公共政策者。……”由此可知,公共政策是各国法院拒绝承认及执行外国裁决的一项理由。但是,《纽约公约》推广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宗旨又决定了公共政策并非一项绝对的、毫无限制的理由。
试想,如果一国总是以裁决违反了本国的公共政策为由而拒绝执行外国裁决,那么《纽约公约》无疑成为了一纸空文。因此,对公共政策的性质和适用范围加以研究、界定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公共政策的概念
要准确的适用公共政策就要对其内涵与外延有一个明确的概念。那么,究竟何为公共政策?根据英美法德法学理论,公共政策是支持法律体系运行的一系列规则的集合,它阐释的是将社会融合在一起的社会、道德和经济价值,这些价值在不同的文化中有不同的表现,并随着时间而改变。在一定时期内,一国为了解决社会公共问题,有效增进与公平分配公共利益,在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选择、整合、分配和落实的过程中制定的行为准则,这就是公共政策。一般来说,公共政策的制定都以一国的公序良俗作为基础和考量,公共政策包含的价值都是那些在一个社会中带有普遍性和广为接受的最基本的价值。
二、作为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裁决理由的公共政策的性质——国际公共政策
公共政策保留制度(拒绝外国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确能在复杂的国际司法协助中起到屏蔽某些不可协调的法律冲突的作用,使各法域的最根本公序良俗得以保障。如,遇到涉及一国国家宪法制度的公共政策,对于与此类公共政策相抵触的外国裁决,该国便可根据《纽约公约》的公共政策保留条款拒绝承认和执行该外国裁决。不过,如果某个裁决符合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公共政策,但一国却以与本国的公共政策相抵触为由,拒绝承认和执行该裁决,这种做法虽然是国家主权的体现,但有可能引起国家责任。因此,作为拒绝外国裁决理由的公共政策的性质和适用才应该严加限制。笔者认为,《纽约公约》中的公共政策从各方面看都应该归为一种国际公共政策,理由如下:
(一)从理论上看。
一般理论和实践认为,《纽约公约》服务于国际贸易的目的决定了其规定的公共政策应更多的指向“国际公共政策”。
早在上个世纪,瑞士法学家brocher就最先提出区分“国内公共政策”和“国际公共政策”两大分支。“国际”和“国内”公共政策的区分,有助于把依《纽约公约》拒绝承认与执行的外国裁决限制在很严重案件的范围内。无论任何法律体系,都会有一些共同的、最基本的价值,例如公平、中立、平等、诚实可信等等,在这些共同的价值基础上产生的公共政策就具有趋同性,亦即国际公共政策。总体来说,就是指基于国际社会作为整体而被广泛接受的规则理念和政策。而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法律、国情都各不相同,每个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独有的、有别于其他国家、地区的公序良俗,基于此产生的就是国内公共政策。国内公共政策主要是根据一国内的情况规定的,然而涉外案件一般都有自己的特点,如果生硬的将国际案件比照国内公共政策处理,则难免出现不公或不合的后果;而且,涉外案件对本国利益的影响相较于国内案件要小,也没有苛责的必要。
(二)从国际立法与司法实践来看。
2002年国际法协会新德里会议上通过了《关于以“公共政策”为由拒绝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决议》。《决议》在总结各国司法实践的基础上明确提出,除有特殊情况,国际仲裁裁决的终局性应被尊重;《决议》特别说明,此处的“特殊情况”就是指承认与执行外国裁决会与‘国际公共政策’相抵触。而在英美和大陆国家的普遍司法实践里,也是认为应当将《纽约公约》中所提及的“公共政策”限制在“国际公共政策”范围内(帕森斯案),以免造成条款的滥用,使得公约的宗旨不能得到贯彻。
总的说来,公共政策保留条款应该得到限制,明确“国际公共政策”才是拒绝外国裁决执行的理由,慎用“国内公共政策”,否则极易把公共政策抗辩作为保护国内政策的工具,严重损害《公约》作用。
公共政策学论文篇七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下降,给社会带来的就业压力日趋严重,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当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我国应如何解决这一严峻的社会问题成为今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和责任。因此就当前大学生就业的形势、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从公共政策角度出发,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公共政策问题解决措施
正文: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教育层面的不断拓展与深化,高等院校的不断扩招,导致教育规模迅速膨胀,待就业的大学生数量与日俱增,给社会带来的就业压力日趋严重。大学生的就业难的问题在近几年来已逐渐成为整个社会所关注的焦点。如何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必将成为各个高校工作的重中之重。
是按图索骥非本专业不就业,还是勇于跨学科就业?是坚守城市辛苦营业,还是到基层去大展身手?政府应对大学毕业生如何成功实现就业、社会实习和见习岗位能给大学生就业什么帮助、大学生实习基地的发展状况、及未毕业大学生该如何面对未来的就业等话题进行探讨,因此能为大学生就业提供帮助。
第一,大学生就业专业与实际学习的专业不对口。由于大学生刚刚步入社会,对就业方面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对择业的盲目性也或多或少的影响着专业与社会实际的不对口。因此导致许多大学生不能马上适应社会需要,存在就业难的问题。
第二,对工资的期望值过高。就学生及家长的主观愿望而言,虽然我国的高等教育已经从精英教育进入了大众化教育阶段,但家长与大学生个人仍然始终对毕业后的就业抱着高期望值。当这种高期望值与现实中的就业岗位或机会存在落差时,大学生就可能陷入难以就业的处境。因此,愿望与现实之间的反差构成了现阶段大学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
第三,对于一份硬工作的需要。很多大学生都向往“铁饭碗”的工作,希望自己能及一个好的工作单位或企业,工作稳定,收入较高。但是现实往往是残酷的,社会现状并不能满足所有毕业生的愿望,因此导致很多大学生就业出现困难。
在分析严峻的就业形势的基础上,我们可以知道大学生就业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涉及到社会、学校和学生等各个方面,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部署,高度重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下面就将从公共政策角度方面来阐述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公共政策措施:
(一)、政府应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4)、建立培训机制,增强毕业生的择业竞争力。近年来,毕业后暂时未找到工
(5)、制定政策,解除特殊群体的后顾之忧。对那些思维活跃、富有开拓创新意识的毕业生群体,要给予大力支持,对自主创业者,国家要制定一套相应的办法,为创业者营造宽松的社会舆论环境,利用完善的机制来激发大学生的创业潜力,让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对那些暂时未找到工作而家境比较困难的毕业生要给予多方面关照,在延长毕业生找工作就业时间两年之内,允许待业大学生自由选择将本人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高校或生源所在地,免收服务费用,符合社保条件的特殊困难毕业生,要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在一定限度内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不断优化我国的教育结构;
大力优化教育结构,大力发展应用性教育和技能型教育。对教学质量不高、专业设置不合理而导致就业率达不到50%的学校和专业要减少招生计划,甚至停止招生。在教学计划上,重点进行基础和综合教育,重视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应逐步将教育方式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高校较大的专业设置和招生自主权,使高校能够根据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情况,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大力发展应用型教育和技能型教育,并且要在政策上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这类教育上。
(三)、合理发展经济,正确调整产业结构;
解决就业最终要靠经济的增长,这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俗话说的好,经济繁荣就业易,经济繁荣靠人才。只有快速、合理的发展经济,才能更好,更稳的从今就业。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成长阶段,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将为就业提供巨大的空间。
据调查,目前,第三产业必然有突飞猛进的发展,就业比重将从现在30%上升到50%左右,发达国家已达到70%以上。现代化的第三产业是以知识和高科技为支持的,其中的金融保险业、法律、审计、财会、投资、心理、出国留学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业,各类经纪人和中介机构,文化教育业等服务产业的发展,要求其从业人员半数以上是取得大学学历或大学学历以上的人员,第三产业成了吸收就业的主要领域。
此外,非公有制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兴起对高层人才需求旺盛成为就业的重要增长点,中小企业是就业的主要载体,随着国企改革的逐渐完成,也将使国企大规模储备人才。当前,全球经济大调整,需要大批的高级技术工人,即具有高级技能、较高知识水平和较高收入的蓝领,这是人才全球化的一种趋势。努力争取将全球有限的就业岗位更多地配置到中国来,中国有望成为世界制造业重要基地,到时无论是服务业还是制造业,都向莘莘学子们展示了广阔的就业前景。
总结:
业观念、不断的完善自我把自己锻炼成一个全方面发展的人才,这样才能根本性的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才能真正的适应这个社会,解除这一严峻的社会问题。
参考文献:
1、人民网;新疆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网
2、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的分析及对策研究[d]张举福建师范大学2002年
3、《关于我国就业问题的理性思考》孙续功
4、《就业问题的公共政策思考》董克用
5、《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就业与管理体制创新研究》郎建华2009
公共政策学论文篇八
2.公共政策质量及其对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影响研究
3.法治视野下的行政决策程序优化研究
4.我国公共政策执行偏差分析及对策研究
5.我国高校课程改革预期目标及其偏离的研究
6.聊城市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研究
7.关于合肥市“大拆违”的公共政策分析
8.社会和谐治理理论中的公共政策视野
9.煤炭产业发展循环经济模式及政策研究
10.论我国公共政策决策的民主化
11.试论我国公共政策领域的目标管理及其人本取向
12.陕甘宁边区农村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与启示
13.中国女性公务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研究
14.道路运输业发展政策评价研究
15.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政策研究
16.美国思想库教育决策咨询模式及对我国的启示
17.刑事政策的概念界定
公共政策学论文篇九
摘要:我国农村公共福利产品供给有失公允、农村养老体系不完善使农村养老问题十分严重。因此,进一步理清我国农村养老主体,明确养老责任,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尤为重要。
关键词:农村;养老;养老保险
(一)农村老人生活现状
农村老人大多从事农业生产,仍靠劳作满足自给自足的生活,收入低且不固定。这种生活方式也使得他们不能积攒太多养老积蓄,一旦丧失劳动能力只能依靠儿女帮助。农村老人的生活条件比较差,居住条件普遍低于城市。不仅要进行耕作还要肩负照顾留守儿童的重担,生活条件得不到基本保障。农村老人精神空虚,大部分农村青壮年离乡到城市发展,农村留守老人现象严重。农村老人娱乐缺乏,对于农村的老人而言,最大的娱乐活动就是看电视,与邻居聊天,缺少更丰富的娱乐活动。农村的老人生活观念比较保守,相较于城市老人的广场舞、社区活动等娱乐活动内容,农村老人更倾向于花时间做家务。
(二)农村老人养老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老人主要的养老方式仍是家庭养老。农村老人思想保守,对于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缺乏充分的认识。据上海财经大学进行的问卷调查所得到的结果分析,农村老年人的“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有近八成的老人偏向的养老方式是和子女一起居住,或者是住在子女附近。
养老保险是作为农村养老方式的另一种补充方式存在,在如今的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所要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农村养老保险从出现到获得今天的发展,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
(一)农村养老政策制定问题分析
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分五个档次,每人每年缴纳1200元,如果让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每年拿出那么多钱去买一个未来的保障是不大现实的,因此国家会适当给予财政支持。但实际上政府补助有时缺位,一旦少了政府的补贴,那么农村养老保险还比不上个人储蓄优点多。
地方財政养老负担不均,由于农村养老保险是农民在户籍所在地参保,而我国各省农业人口所占的比例有很大的差异,所以这就导致一些经济欠发达省市因为农业人口多而要承担更大的农村老人养老财政负担。
保障水平低,农村养老保险保障的只是农村老人普遍的最低生活需求,所以养老保险只是老人晚年生活的基本保障,而且还是“低保障”,我国现行的农村养老金的水平主要是由农村老人参保的年限和缴费的标准决定。再加上未来通货膨胀的影响,现行的养老金发放标准能否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二)农村养老政策执行问题分析
农村养老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来自政策执行主体和客体。一方面,农村老人的觉悟、家庭经济水平等决定政策能不能落实;另一方面,政策执行主体决定农村养老政策能不能顺利运行。在养老政策实施过程中,缺乏健全的法制化管理,尤其是养老保险的管理、运行和社会救助的具体实施方面。由于相关法律的缺乏,有很多工作流于表面,或者由于公职人员的不认真负责导致实际中经常出差错。
政府工作人员既是公共人又是社会人,他们为人民办事服务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他们追求的私人目标未必与公共目标一致,从而可能使广大人民的利益受损。在养老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公职人员以公谋私情况依然难以清除,五保或低保补助常常落入公职人员的近亲属手中,而那些真正需要扶助的人却被排除在外。
不管是什么事情,只有好的政策是远远不够的,要想取得好的效果还要有效执行,而为了政策的有效执行,政策监督是不可或缺的一环。政策监督的缺失易导致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缺位,五保、低保未能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虽然我国一直在强调各种政策监督,可是维权知识普及和维权渠道构建工作依然不到位。渠道不明确,公职人员的关系网复杂,人民的维权意识不强烈,普遍逆来顺受,官本位思想依然根深蒂固,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在减弱养老政策监督的效果。
我国应当选择何种农村养老政策,不能一概而论。结合我国国情仍是根本前提,我国的人口结构特殊,土地还具备部分养老保障功能,所以,我国现阶段最好的选择应该是建立土地、家庭以及社会养老保障相结合的模式。
(一)设置基础福利养老金
我国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中的强制力弱,集体补贴又经常流失,使农村养老保险得不到保障,这部分费用相当于变成了储蓄保险,农民就会失去参与保险的积极性,导致农村养老保险在实际开展过程中遇到阻碍。
要想更好地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就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支配作用。我国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可以设立一个新的政策规定,即规定老人不管是谁,之前从事什么工作,在达到一定年龄后都可以领取国家发放的基础养老金,金额可以少一点但要有,既体现了公平的原则又能够从实际上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在补助的基础上,农村居民依据农村养老保险的类别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国家根据他们的缴费标准再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补助,多缴多补助,鼓励农村居民积极参保。
(二)健全完善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村人口大部分流向城市,人口属性变动频繁。发展农村经济是国家当前主要工作之一,在不久的将来,城市和农村的界限不会那么明显。因此,将农民纳入城镇职工保险体系中,进一步推动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向农村延伸,建立全国一体的养老保障体系势在必行。
我国现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但是相关法律在执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对于养老这种家庭内部问题,亲情成为老年人维权的最大阻碍,不到最严重的地步,老人一般不会将自己的子女告上法庭,所以,针对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还要进行深度宣传,积极转变老年人的观念,同时对子女进行教育。还要加大侵害农村老人合法利益案件的侦查力度,出台相关的惩罚措施,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维护老人利益。针对那些违法诈骗老人的嫌疑人要加重处罚。
(四)加强对农村养老政策实施的监督
对农村养老政策实施的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流程更为熟悉,所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政策实施的监督尤为重要。各个省份可以在农村成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委员会,对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密切关注。相关部门务必要继续完善农村养老基金的管理制度,严格把控资金从来源到支出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不定时检查并严格做好在村内的各项养老金公示事务。由于农村养老保险是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補贴三部分组成,所以,经济能力相对较好的村应该对参加养老保险的人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应该由村民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讨论决定。在这一项工作中,村集体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在村公告栏上公示补助标准以及补助对象,并积极呼吁村民可以通过相关渠道去表达自己的意见,真正参与到政策监督中去。加强对农村养老政策实施方面的监督是在为政策的良好运营奠定基础。
(五)做好农村养老政策的宣传工作
政府部门要注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在农村的宣传,现场组织大会,同时,可以通过工作人员进家门宣传的方法努力做到家家都知道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有条件参保的农民积极参保,调动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积极性。通过多媒体等途径扩大养老政策的影响面,从而使得农民的养老观念得以改变,与时俱进。使得更多的老人能够接受并认可社会养老,从而积极参保,体现我国社会保障的广泛性和福利性。
参考文献:
[1]李雪.人口老龄化趋势下的中国养老问题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04.
[2]熊必俊.老龄经济学[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8.
[3]李放.农村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河北大学学报,2013(9).
[4]周莹.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路径选择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09.
[5]程俊峰.构建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思考和建议[j].财政研究,2008(3).
[6]许云霄.公共选择理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7]杨翠迎.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理论与政策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
[8]威廉·n·邓恩.公共政策分析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关于公共政策的论文
公共政策5000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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