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社会保障的论文题目篇一
为社会成员提供社会保障,是现代社会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而充足的社会保障资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存在、发展和不断完善的基础,因此,确立合理的社会保障筹资方式是一国社会保障体系构建中的核心问题。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虽然已初具规模,但在运营和管理方面还很不完善,其中,因筹资方式而导致的问题尤显突出。开征社会保障税,完善社会保障筹资方式,应成为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完善的突破口。一、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筹资方式的效率选择
1.政府是社会保障的当然主体
现代社会生活中,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三个层次的保障同时并存,为社会成员提供了三层安全网。一般来说,受财力的制约,在不发达国家,政府只能为社会成员提供较低层次的社会保障。但是,不论保障层次高低、范围宽窄,都只有政府才有能力提供,即提供社会保障应该是一种政府行为。而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办法全盘复制前苏联模式,实行与就业高度重合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就是某种程度上的以企业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制度。显然,企业作为微观经济实体;不可能长期承担社会职能,也不应担负为本企业职工提供社会保障的责任,况且,由于企业时时要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所带来的风险,也往往负不起这一责任。因此,政府是社会保障的当然主体,社会保障是现代政府的内在职能。
2.我国当前亟需巨额的`社会保障资金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化,以及工业化、城市化、科技现代化、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我国面临巨大的社会保障资金需求。
在公有制企业转变为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转变为征纳税关系后,客观上必然要求社会保障资金。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将产生1500万人的下岗大军,加上现有的失业人口,共计3000余万职工将失去工作岗位;“九五”期间,农村新增劳动力加剩余劳动力为2.14亿人,但市场只能消化7700万人。如何在不引发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解决失业问题,将成为新世纪对我国经济的最大挑战。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保险制度、再就业制度,使其成为社会安定的”稳压器”,在目前的中国显得尤为迫切与重要。另外,中国即将步入老龄化社会,,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1.2亿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0%,而20以后,我国将大步跨入人口老龄化的高峰期,退休职工将剧增,现实的老人赡养压力或“养老”问题,对每个人来说,都已不再是遥远的话题。而且,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真正落实,也在较大程度上取决于全社会老年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
3.社会保障税是筹措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途径
我国现行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主要采用由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自行制定具体筹资办法和比率的方式。其弊端是:由于筹资的方式、制度多以部门、行业规章的形式出现。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因此,在征收力量不足,手段缺乏刚性的情况下,拖欠、不缴或少缴统筹金的现象比较普遍。受企业自身利益的影响,社会保障的扩面工作十分艰难。而且,在实际执行中,这种筹资方式造成了不同地区、行业、企业之间的负担水平悬殊,不仅不利于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而且阻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正是由于我国现行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方式存在的缺陷,使得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缺乏应有的保障,其资金管理和收支平衡也存在巨大的困难。而开征社会保障税将在如下方面显示较大的优越性。
第一,有利于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力度。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采用税收的形式进行,而税收的强制性和规范性特征将克服资金筹集过程中的种种阻力,杜绝拖欠、不缴和少缴的现象,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措提供强有力的手段。
第二,有利于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
[1][2][3]
社会保障的论文题目篇二
农村环境保护是关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面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当前,随着农业集约化的快速发展和农村生产方式的转变,以及城镇化和工业化对农村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增加,加剧了我国农村环境的总体恶化。而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环境监管能力薄弱以及环保资金普遍短缺,使农村的环境保护和治理困难重重。为此,我们建议:
一、建立统筹城乡与区域的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加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向农村地区的辐射和延伸,逐步实现城乡环保一体化。
二、制定各级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在国家层面应尽快制定出台《全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明确指导思想、分期目标与重点方向。
三、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制度性基础工作。尽快制定、颁布《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等,依法加强对农村环境的监督管理。
四、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首先,建立国家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用于跨省行政区域的流域生态补偿;建立省级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用于跨设区市行政区域的流域生态补偿。其次,开征生态补偿税,集中财力支持重点生态区域的生态保护与建设。再次,建立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上游地区为保育和改善生态环境限制了地方经济发展,流域下游地区政府应对上游地区进行财政转移支付。
五、强化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资金保障机制。建立完善以各级政府财政支持为导向、农村集体和农户投入为主体、工商企业及社会团体等其它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稳定投入渠道。
六、研究普及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结合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秸秆等废弃物综合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的生态化处理和粪便、垃圾、秸秆等的资源化利用。
社会保障的论文题目篇三
自近代以来,儒家伦理的反思,成为中国思想界最引人注目的一道学术文化景观。翻检一下近代以来中国思想史研究的主要文献,可以发现在儒家伦理的构成与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相关性分析主题下面,浩如烟海般的研究成果。但是,就这种研究的结构分类来讲,则并不是令人满意的二元对诘式的论述:要么儒家伦理因为其道德理想主义有益于现代化,因此值得为之辩护。要么儒家伦理因为其伦理中心主义有碍于现代化,因此必须批判。辩护是捍卫性的,批判是拒斥性的。但是,从儒家伦理的历史构成与现实的可能影响而言,这种研究进路都是值得再检讨的。本文正是在意图突破这种二元对诘思维的基础上,对于儒家伦理的双旋式结构[1]--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在贯通的基点上进行分别的分析。从而将儒家伦理的内涵作适当的分割,将其具有现代性的道德理想主义加以张扬,而对其从消极的一面影响古典中国历史进程的伦理中心主义加以摒弃。
一、两种倾向
这种分解,当然需要建立在对于儒家伦理的近代分析加以清理的基础上。这是因为,近代以来对于儒家伦理的分析,已经形成了某种支配人们对待儒家思想的惯性思维。不清理这种惯性思维,就不足以促使人们形成合理看待儒家伦理的理性眼光。而且,不进行这种清理,我们也无法走出以二元对诘的方法对待儒家伦理的方法困境,将儒家伦理的历史内容完整地还给儒家。进而,在提供一个儒家伦理思想的完整图象的基础之上,来讨论儒家的“现代”处境问题。
这里所说的双面受敌,则是指儒家既要对付来自单纯的夸奖带给它的不实之誉,所构成
[1][2][3][4][5]
社会保障的论文题目篇四
【摘 要】 本文分析了老年社会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的途径。要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管理水平,增加财政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
【关键词】 老年人;社会保障现状;生活现状;政府职责;社会服务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发展带来的一个大趋势。联合国曾规定:60岁及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比重的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比重的7%,即可称为老龄化国家。根据我国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亿,超过总人口8.87%,表明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同时自20世纪70年代起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使得现阶段独生子女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就是老人的养老问题从以往传统的依靠子女的家庭养老转变为依靠政府及社会的养老模式。因此中国的老年社会保障问题已经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严峻而紧迫的民生问题。
一、老年社会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
1、老年人社会生活现状
(1)随着计划生育刚性政策的推行,中国的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如果依靠传统的家庭养老,一般正常情况下,一个成年的独生子女在结婚前要照顾两位老人,而在婚后一对夫妇要照顾四位老人和一个孩子。由于现今城市住房、生活习惯、个人性情等因素,老人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和子女居住在一起,从而使得中国传统意义上的依靠子女的家庭养老模式发生了改变。要么老人各自生活成为空巢老人;要么也只能有一对老人跟随子女生活,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老人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定一致,有的针对户籍地的优惠政策或补贴由于老人居住地与户籍地的不一致而无法享受。
(2)“双轨制”的存在,使得老年社会保障制度缺乏公平性,而区域差异、职业差异、城乡差异等更加剧了老人晚年生活的不同,特别是农村失去了劳动能力的老人,若没有子女的照顾生活将会变得更加困难。根据老龄委发布的《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主要数据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社会养老保障的覆盖率城镇达到了84.7%,月均退休金1527元;而农村只有34.6%,月均养老金只有74元,这无异于杯水车薪,根本无法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
(3)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的身体条件也变得越来越差,因此老人的医疗保障问题成为每个家庭关心的问题。
随着医疗保险的逐步深入,住院报销的比例及门诊报销的慢性病种类也在逐步扩大。但是,由于受到使用条件和人员限制,好的医疗设施相对集中于大医院,而大医院则多数都在大中城市,因此对于医疗保险存在地区差异,而这种差异将会导致贫富悬殊加大。例如,生活在城镇的老人生病可以直接就近到医院看病,需要住院则直接报销,住院成本小;但是生活在乡村的老人受条件限制是小病扛、大病才去医院,但是有的大病当地医院受医疗设施和人员的限制,可以做出诊断但是无法医治或医治效果不佳,需要转院到大医院。先不说由此产生的生活成本,单就医疗报销来说就会减少10%-20%,甚至30%,使得本就不很富裕的家庭更加贫困。
2、老年人社会保障现状
(1)养老保障制度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叶,起步较晚,还没有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养老制度。
如资金困难、养老金基金增值难以保证、政府执法不严、最棘手的农村养老保障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特别是农村养老的基础保险金和养老金标准过低,无法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另外,计划生育政策与传统养老模式的矛盾都表明中国的养老保障还没有从制度上得到完善。
(2)政府及社会的责任和服务意识不强。
由于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家庭趋于小型化,再加上经济发展推动人员流动,加剧了空巢老人比例的加大。到2010年,我国城乡空巢率分别为49.7%和38.3%。空巢老人普遍存在日常生活无人照料,精神缺乏安慰,经济、物质生活困难,疾病无人过问,孤独寂寞等问题,特别是高龄、独居、体弱多病的老人这一现象更为明显。而从空巢老人对政府及社会的帮助情况来看,根据民政厅的调查有62.3%的老人对社区(村)医疗保健服务的满意度评价为一般或不满意,有66.9%的老人从未得到过帮扶。因此,空巢老人不仅需要子女及亲朋的照料,更需要政府及社会帮助体系的建立健全。另外,对于跟随子女一同居住的老人,特别是对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老人,也有享受政府补贴和社会帮助的权利。但是,根据我国现行制度,对老人医疗报销、健康体检、政府补贴等一些优惠政策都需要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致使这部分老人不但享受不到优惠,而且还加重了经济负担。使得老人只能在做空巢老人放弃亲情和得到亲情放弃优惠之间做出两难的选择。
二、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的途径
1、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都要依法完善职能,严格执法,落到实处,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出符合中国社会的养老保障制度。特别是棘手的农村养老保障,要根据农村老人的实际,制定出符合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及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止2009年,我国参加新农合的农民达到了8.33亿,参合率为94.1%,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达627亿元,占新农合筹资比例的76.4%。但是这些都没有改变地区差异、城乡差异所带来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农民看病依然成本偏高,小病不用看,大病看不起。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将现行的按地区统筹改为全国统筹,真正做到“病有所医”,不“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另外,由于农村经济条件差别大,收入不稳定等因素,因此在缴费数额及补助比例上要有灵活性。
2、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管理水平
鉴于目前独生子女越来越多的现状,急需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目前全国60岁以上的老人有1.69亿,养老床位150万张,仅占老年人口的1.5%,同时还需要至少1000万名养老护理人员。因此社会保障服务要做到覆盖范围广,需要合理配置养老资源。不仅要有收住经济实力强、条件好的高标准、高档次的养老机构,更多的要有面向全社会的、收住低收入人群的一般养老机构。对于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老人,需要更灵活、更人性化的服务。例如,对老人是否在世的审验能否利用网络等高科技手段进行,而不需老人每隔一定时间就要回户籍地一次进行签字确认;又或者能否对60岁以上的老人放宽户籍管理政策,让老人有更多的选择余地,使得各项优惠政策能够切实落实到位,真正做到老人 “老有所依”、“老有所靠”、“老有所养”。
3、增加财政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
通过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预算,明确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和用途,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并且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应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各级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
总之,社会老年保障问题的解决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进步的过程,需要政府及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只要各级政府能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扶持企事业单位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在老年社会保障中的作用,推动各地老年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有针对性的创造结对帮扶、认养助养、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等形式多样的救助帮扶体制,只有这样,才能普遍为贫困老人提供多样帮扶,社会老年保障问题才能进一步得到有效缓解。
【参考文献】
[1] 张敏杰。老年社会保障——一个严峻而紧迫的民生问题[j]。 理论与研究,2013(1)32.
[2] 王向阳。浅议老年人社会保障的法律[j]。 经济研究导刊,2013(6) 241.
社会保障的论文题目篇五
从道德的理想主义的视角看儒家伦理,儒家伦理确实不仅具有着现代性的义涵、甚至具有永恒存在的价值。这是因为,其一,道德的理想主义乃是一种基于“道德心”的理想主义。之所以说基于道德心的理想主义具有现代性价值,就是因为“一切言论与行动,个人的,或社会的,如要成为有价值的或具有理想意义的,皆必须依据此原意的理想而成为有价值的,成为具有理想意义的。”[14]人的尊严与价值皆依托于他的一颗活泼泼的道德心--一颗“生动活泼沭惕恻隐的仁心”。它是好善恶恶、为善去恶的根据。这对于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的人来说都是没有例外的。其二,道德的理想主义还是一种“理性的理想主义”。所谓理性的`理想主义,不是指的与非理性相对而言的理性,也不是指的理论理性或逻辑理性,而指的是能够“抒发理性指导吾人之现实生活”的来自仁心而又超克习性的、具有自然去私为公、客观正义特点的普遍律则。[15]在此,理想主义与理性主义的相互对应性特点凸显无遗。无疑,这对于总是处在人--己、义--利关系结构的人类来讲,具有着指导人们处理人际关系与义利关系的作用。只要人类没有脱离这种关系结构,那么,道德理想主义具有的某种指导意义就不会淹没。其三,这种道德的理想主义,还是一种直指实践的理想主义。道德心既是形上的、又是形下的。它既是理论的、又是实践的,即它对于实践具有一种理论提升的状态。并且它既是实践的、又是理论的,即它对于理论具有一种透入实践的定位。因此,它将形上与形下、理论与实践有效地统一于尽伦尽性的践履仁的过程之中。[16]就此而言,道德理想主义意图将理论与实践统合起来,提供给人们一个完善的道德生活指南。这对于遭遇道德实践源自理论原则、还是源自实践需要的难题的人类社会来讲,也是具有某种明显的导引作用的。
[1][2][3][4][5]
社会保障的论文题目篇六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识记社会保障制度的含义、内容和作用,理解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意义。
2、能力目标:通过本框知识的学习,提高阅读理解、综合分析和认识问题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3、觉悟目标:通过学习逐步增强权利和义务意识、改革意识和国家观念。
教学重点:
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意义
教学难点: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教学方法:
引导学生阅读归纳出本框所要学习和掌握的主要内容或知识结构,联系实际综合分析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在此基础上深刻理解我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原则和意义。
教学手段:
多媒体、实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手册和磁卡)
课时安排:
1课时
教学过程:
(新课导入):
作为劳动者,在其一生中会遇到一些风险:如生、老、病、死、伤以及失业等风险。那么承担这些风险,除了依靠个人和家庭的力量外,还必须依靠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既涉及每一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因此,我们党和国家非常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在最近召开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又进一步提出要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那么今天我们就学习一些与社会保障相关的基本知识。
(讲授新课):
社会保障的论文题目篇七
摘要:本文从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入手,对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现状、困境-9弊端、问题产生的原因、社会保障模武的改革与发展、社会保障模式构建中政府责任与角色进行了总结和综述,并且指出了笔者认为的现有研究中的某些不足之处。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文献综述
随着现代化的逐步推进,社会转型与体制转轨的深入,我国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口特征、家庭功能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在效率优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价值观的导向之下,在经济取得飞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的社会建设严重滞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国民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在整体落后的情况下,城乡之间又存在着很大的不平衡,农村社会保障不管是在覆盖范围还是在保障水平方面都与城市社会保障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这不仅体现在政策实践之中,在社会保障理论研究上也表现突出。
一、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现状
二、困境与弊端
随着我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现存的农村社会保障已经不能适应农村社会的发展要求,其弊端凸显,且面临着巨大的发展困境。一些学者从不同角度阐释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出现的弊端和面临的困境。刘振杰(2005)认为传统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制面临着三大困境,即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农村社会集体保障功能迅速衰落、农民保障所依赖的土地的作用逐渐弱化和农村家庭保障因家庭规模、结构的变迁与人口流动的频繁而迅速弱化。韦雨欣(2007)在其硕士论文中阐述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五大问题:农村社会保障的范围窄、标准低、社会化程度弱、随意性大:农村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包括发展水平不平衡(东部发达农村地区社会保障水平较高,西部不发达农村地区社会保障水平低下)、农村地区各社会保障项目发展不平衡;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不足;农村社会保障管理分散;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不健全。吴云勇、马会(2007)强调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与确立使我国传统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受到挑战: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使独生子女增多,家庭规模缩小,极大地弱化了家庭的保障功能,农村青壮年的非农化及价值观念等的变化又进一步恶化了家庭的保障功能;土地的保障功能不仅没有得到强化,反而不断弱化;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因多种原因无法起到真正的“保障”作用。夏明会、宋光辉(2010)认为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农村社会保障与城镇社会保障的割裂,二者不能有效对接;同时,使得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足与缺失。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
关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出现困境与弊端的原因,有的学者从制度本身功能作出了说明,有的着重强调政府责任的缺失,还有的从制度运行的外部环境进行了解释。刘振杰(2005)认为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出现参保率低、覆盖面窄和退保现象源于多种原因:农村养老保险达不到基本养老的目的;因缴费未能实现国家、集体与个人责任的合理分担致使农村保障制度缺乏互助互济功能;保富不保贫,人为地加大了贫富差距。韦雨欣(2007)从政府责任角度出发分析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成因,认为政府价值观念的偏差(“效率优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政府组织引导不到位、在组织与引导农村社会保障组织、社团建立责任上的缺失,政府政策制度上自上偏向(实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和城乡有别的社会保障制度,政府的财政供应不足),政府管理监督不规范等是导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李斌宁(2009)认为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影响因素有一般因素和经济因素,一般因素包括政治因素、人口因素、地理因素、社会文化与心理因素和传统保障制度因素;经济因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经济运行状况、经济理论导向、经济制度和经济结构。
四、社会保障模式的改革与发展
基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不能满足农民的社会保障需求一事实,社会保障研究者们积极主张改革与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并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设路径与建议,以期在未来建立与我国农村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模式。
以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为基础构建多元化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江瑞平认为建立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思路要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主要依据,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并存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多形式指除了通过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建立社会保障外,还应大力发展以单纯缴费形式建立的社会保障;多层次指根据各地区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等不同情况进行选择)。他主张在客观把握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和各个地区供求关系的差异性推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吴美满(2003)认为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近期必须坚持农民家庭保障为主体,积极稳妥得推进从以家庭保障为主向以社会保障为主的转变。刘振杰(2005)认为我国应该建立以家庭保障为基础、以医疗保障为主体、以农村低保为底线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具体而言即以家庭保障为基础多途径地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恢复和重建农村合作医疗上来,全面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认真解决失地农民问题。高新才、汪振江(2007)认为重建土地和家庭保障功能,建立新型的以土地和家庭保障为主的保障模式是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理性选择,结合各个民族地区的实际,构建和完善现阶段民族地区农牧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自然灾害社会救济制度和养老保障制度。
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分类建设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李斌宁(2006)从农村社会保障模式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匹配关系出发,主张分类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即在贫困型农村建立以基本生活保障为内容的救济型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建立社会救济、加强社会扶贫、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在温饱型农村建立基本生活需要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在富裕型农村建立保险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即以农村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为主体,建立较为规范,而且保障水平相对较高的社会保障制度,并且可以适当建立一些社会福利项目。张术环(2009)认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将迎来自助餐式的社会保障模式阶段,它以农民持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为前提,以财政投入保障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屏障,以生产力发展水平为依据;从农村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出发、依据不同类型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分类设计和分类实施,在设计和实施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分层,力求符合村情、民情。
其他研究。吴云勇、马会(2007)认为克服现有社会保障模式的唯一路径是构建城乡合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夏明会、宋光辉(2010)主张以公民身份和雇佣关系为基础构建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在以公民身份确定社会保障获得的前提下,以雇佣关系为路径确定社会保障水平的获得。
五、政府贵任与角色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残缺不全、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政府责任的缺失。在有关农村社会保障模式中政府责任与角色的研究中,大部分学者认同,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中,政府应该承担主体责任与角色,包括加强立法,制度设计与实施,财政支持,监督管理等。罗玉尧()在其硕士论文中指出,政府应该立足于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公平公正、有限承担和各级政府合理分担的原则,承担推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立法进程、确定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框架、组织引导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进程、提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所需的财政资金和监督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过程等责任。李迎生(2005)认为国内外经验教训表明,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充当着主导的角色,担负着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构建适宜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兑现国家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责任,确保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殖,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监管机制,推动农村社会保障的立法建设,以及创造适宜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外部环境等重要职责。韦雨欣(2007)认为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应当发挥主导作用;政府灵活应对农村社会保障时势变化的政策选择,根据国情选择适合本国的保障内容与模式,选择与本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并遵守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坚持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的原则。王晓庆、黄大薪(2009)认为关于完善政府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中的职责中强调,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各级政府公共服务的意识,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机构的工作效率;搭建信息平台,运用媒介力量进行农村社会保障教育,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陈萌(2009)鉴于我国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的越位与缺位偏差,认为应该填补政府“缺位”现象,建构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即完善立法,从法律上明确政府是农村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力度,履行政府作为责任主体的义务;加大财政投入,树立政府是社会保障最后责任主。金雁(2010)以城乡统筹社会保障建设为视角,认为我国政府因重点负责三大责任:一是制度供给责任,依法建立和实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公共财政支撑责任,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建设中必须承担更多的资金供给责任,成为最主要的资金支撑力量;三是制度实施与监督管理责任,立足于城乡统筹的角度,深化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
六、研究评述
目前国内的许多学者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现状、保障的不足之处、出现问题的原因、未来改革与发展思路与途径以及政府因该承担的责任等方面做了许多有成效的研究,有利于我们认清、理解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特征与面貌,但是同时也会存在着一些不足。
过多强调农村居民家庭保障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其实一直以来,家庭保障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中始终占有重要的地位,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设计与安排从未放弃过家庭责任。而在现阶段以及未来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发展中,一再强调家庭责任容易被认为是国家和社会推卸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不利于新型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建立,不利于农村社会保障的完善与发展。笔者认为,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中要更多地强调政府的职责。
重建土地保障功能的提法,也许与未来农村社会保障的供给与需求不相符。由于我国土地效益不高,加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人口特征的变化,土地很难再起到保障的功能。我国数额巨大的农民工和新出生的农村人口,他们己经很少依赖土地,故土地保障功能这一提法也就值得商榷。
在筹集方面,现有研究对农民个人与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模式中具体的财政承担比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说明。尤其是对政府应当承担的财政责任的模糊,不利于强化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职责、角色与作用。
对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途径的研究缺乏长远效应,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如何既能够满足短期需求,又能够顺利与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研究不足。在主张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村社会保障的同时,忽视了关于缩小不同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差别,确保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研究。
社会保障的论文题目篇八
选题最好能建立在平日比较注意探索的问题的基础上,写论文主要是反映学生对问题的思考,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经济转型期国有企业就业制度的变迁分析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历史回顾与现实思考
中国就业问题初探
明代传统社会保障政策研究
公民劳动权保障的宪政分析
中国社会保障争议处理体制研究
论我国土地征用补偿制度与公民生存权之保障——以z村为研究对象
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分析
外资并购中国境内企业之法律探讨
职工持股信托制度研究
外资并购中国企业法律问题研究
社会保障的论文题目篇九
摘要:建国初期,由于社会结构和以工业化发展为主的经济战略等因素,使得社会保障制度在建立之初就沿着城乡二元结构开展各自的保障功能.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二者的保障水平虽然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无论在保障模式、管理体制还是保障水平等方面,城镇和农村都表现出了巨大的差异.这些差异化造成的社会不公、收入差距巨大等负面影响,严重阻碍了我国的经济及城乡统筹发展,因此迫切地需要对这种二元化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城市的改革重点是体系的水平的稳步增长;而落后的农村则要在保障水平、保障项目及覆盖范围上都有所提升,从而早日实现统筹发展.
关键词:社会保障体制;城乡差异;体制改革;统筹发展
根据我国城乡发展趋势以及社会环境的二元化事实,分别针对城镇和农村建立了不同的保障体系.在城市建立了全面的保障体系,主要是国家承担责任主体.在农村,则在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的基础上建立了较低层次的保障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的整改,城镇社会保障日趋完善,建立了符合居民需求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及社会救助.与不断进步的城镇社会保障相反,乡村社保体系不但没有大的提升,甚至在一些地区出现倒退的现象.特别是经历经济体制改革之后,集体经济解体,之前的保障体制已不适应现实的需求.这种二元化体制无论是在模式、体制,还是项目、水平等方面都存在差异.近年来国家虽然致力于农村的发展,但是这种城乡之间的差距并不能在短期内得到解决.
社会保障的论文题目篇十
当前高校教育改革的推行给高校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带来了机遇与挑战,作为高校财务管理的一个部分,需要高校财务管理人员能够积极地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实践性探索,真正实现高校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将在当前高校预算会计制度的现状进行改革与实践,期望能够对高校预算会计有一定的指导性作用。
预算编制是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进行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对高校事业发展有着重大影响,预算编制合理、支出规范、管理科学,能促进高校发展,反之,则会造成浪费和损失,制约高校发展。高校必须重视预算编制工作,积极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改革预算编制办法,使预算编制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1]。
一、当前高校预算会计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程序不规范。目前高校预算编报程序不够规范。预算编制没有一个规范的操作规程,部门问的沟通和协调机制不完善,没有建立一套真正自下而上、广泛沟通、环环相扣的预算编制程序。需要针对当前高校预算编制程序进行规范,提出有效的方案,从而实现高校预算编制程序的规范化与标准化。
2、预算编制方法不科学。高校预算一般采用基数加增长法。与收入管理体制相比,高校的支出管理体制明显滞后,基本上处于传统形态,对资金使用方向缺乏指导性。高校现有的预算体制基本上运用“基数+增长”的编制方法,这种方法过分依赖基期数据,预算指标的松紧度把握不准,随意性大,如果原有基数不合理,就会造成新的预算年度经费安排不合理。
3、预算下达时间滞后。高校内部预算编制工作通常是春季开学后进行,一般要到3月或4月份下达,预算下达时,年度已过很长时间,致使年初预算执行带有盲目性。并且,由于预算编制要求在短时间内完成,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项目论证和需求调研,导致仓促制定定额,项目论证不充分,从而影响预算编制准确。
4、随意追加预算。由于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同时在编制预算时,一般都留有一定的机动经费,导致用款单位频频要求追加预算,加上高校内部各部门间利益、目标不同,加大了预算执行的难度,造成随意追加预算,预算管理严肃性大打折扣,没有发挥应有的计划控制职能[2]。
5、预算安排没有充分体现中心工作要求。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规定,学费收入用于保障教学业务、教学仪器设备修理、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等基本教学经费不低于20%;普通高校的师生比、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册数、生均年迸书量等指标都要达到一定的标准。这些指标是衡量高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的重要依据。目前,高校的预算经费安排没有很好地体现高校教学科研中心工作的要求。
二、高校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与实践
1、建章立制,实现高校预算的制度化管理。首先,可根据现阶段的实际,建立健全校院(部门)二级预算管理体制。成本费用依其责任主体是否能控制分为可控成本与不可控成本。凡是责任中心能控制其发生及其数量的成本称为可控成本,凡是责任中心不能控制其发生及其数量的成本称为不可控成本。具体来说,可控成本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可以预计,即成本中心能够事先知道将发生哪些成本以及在何时发生;二是可以计量,即成本中心能够对发生的成本进行计量;三是可以施加影响,即成本中心能够通过自身的行为来调节成本;四是可以落实责任,即成本中心能够将有关成本的控制责任分解落实,并进行考核评价。凡不能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成本通常为不可控成本。属于某成本中心的各项可控成本之和即构成该成本中心的责任成本。从考评的角度看,成本中心工作成绩的好坏,应以可控成本作为主要依据,不可控成本核算只有参考意义。
2、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高校的预算管理素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高校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行,竞争环境的巨大变化,使高校生存和发展环境发生了本质的改变。竞争的压力和发展的动力推动高校经营管理各方面适时而变,也冲击着高校传统的预算会计管理模式。成本管理的内涵发生深刻变化,其内容的管理要素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一般管理到战略管理,在近、现代最终完成了从传统成本管理到战略成本管理的演进[3]。
3、建立预算管理机构,加强对整个学校预算工作的`指导和考核。许多高校的成本管理只限于教育领域和后后勤,对成本费用发生的其他环节缺少足够的关注,如对产品设计成本没有进行控制。其实,产品成本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产品设计是否合理,设计不合理、质量过剩会造成先天性浪费和损失。如果成本管理工作向技术领域扩展,那么成本控制将渗透成本管理的各个环节。基本活动包括内部后勤、教学管理与高校基建项目与服务;而辅助活动则包括采购、技术开发、人力资源管理和高校基础设施等。要加强对高校各个部门的预算会计管理,实现高校预算工作的全面性,通过建立高校预算管理机构,实现整个高校预算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与进行。
4、将预算管理工作与高校内部各学院(部门)的考核和奖惩结合起来。每个不同的高校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来制定相关的考核和奖惩措施与制度,通过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并积极地运用到各个学院与部门中去,让这项制度真正是全校的制度,每个部门都是这个制度的执行者和监督者,要将预算管理的成效反馈到高校的财务管理部门,实行考核制度。加强对高校各个部门的预算管理的成效考核,进行适当有效的奖惩制度[4]。让整个预算会计制度在实践中能够得到完善,进而进一步指导高校各个学院与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要引起高校管理人员的重视,没有完善的预算会计管理制度,企业的财务实施就是空谈,更不用高校的可持续性发展。
三、结论
高校财务部门应与时俱进,紧跟高校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学校整个预算执行过程中充分发挥财务监督和管理的作用。预算编制是预算管理的基础,是关系整个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大事,一个好的预算必须遵循规范的预算编制规程,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会影响预算编制的质量。
社会保障的论文题目篇十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是指一个国家为了保持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稳定,对公民在年老、伤残、疾病、失业、生育、面临生活困难以及遭遇灾害时,由社会和政府依法给予物质上的帮助,从而使公民基本的生活需要得到保障的一项制度。由此可见,要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其责任主体是政府或国家,因为也只有政府或国家才能够保障公民的“生存权”,才有能力维护这一项人的基本权利,并按照公平兼顾和效率的原则来使公民基本的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1.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愈发激烈,而收入的分配机制又与竞争有着密切的联系,这就造成分配不均的现象,从而造成贫富差距,并且这个差距会不断地拉大,而实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就能够将社会所有成员的收入再次进行分配,将高收入人群的部分收入适当地转移给低收入人群,在一定的程度上能够起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这样就能够使社会矛盾得到缓解,促进社会公平。
2.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逐渐拉大了收入的差距。我国的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相比,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相比,不管是收入还是消费水平差距都十分明显。如果这样的差距继续拉大,社会矛盾会越来越突出,不利于社会稳定。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的要求就是要达到人民共同富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就能够有效地缩短公民的收入差距,保障公民基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的发展,实现城乡共同进步。
1.我国对于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还没有统一的方案。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就目前看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针对乡镇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只有一些指导性的思想,并没有具体可行的改革思路。由于没有统一的方案,地方政府也无法全面深入地进行改革,因为如果地方出台的政策与国家出台政策发生抵触,将会损害参保职工的利益,增加转制的成本。这就导致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停滞不前,面临着进退两难的局面。
2.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遇到了巨大阻力。在乡镇事业单位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中,方向是向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并轨。由于二者在待遇上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乡镇事业单位又没有建立职业年金或补充养老保险,所以乡镇事业单位中的职工都认为二者并轨后自己的养老待遇将会大幅下降,因此大家都对制度的改革采取消极的态度,使得改革遇到了很大的阻力。
3.国家财政投入的减少使基金的支付难以为继。目前我国对养老金的财政投入在逐步减少,很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依靠的是基金的积累,所以基金的.支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有些随着事业单位中退休人员的增加,会渐渐面临支出增加、收不抵支的问题,使得基金不堪重负。而有的地方已经出现了入不敷出的现象,只有向当地的财政借款,来保证乡镇事业单位养老金的按时发放。
1.国家应该尽快拿出统一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方案。由于缺乏统一的方案,我国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缺乏动力,举步维艰。如果国家制定出统一的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那么将有利于规范各地方不同的做法,减少制度转接的成本,使改革继续得到深入和发展。
2.注意改革前后待遇的平稳过渡。目前我国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还处于起步阶段,基本的养老保险制度还未成熟和完善,也还没有建立起补充养老保险或是职业年金。由于我国乡镇事业单位的职工和企业的职工在养老的待遇问题上存有较大的差距,如果盲目地将二者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合并运行,可能会加大制度的摩擦,增加分配的矛盾。所以为了使矛盾得到缓和,我们要设置出二者并轨前合理的过渡期,放慢并轨的脚步,逐步缩小二者的差距。
3.在乡镇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得到完善之前,不能过早地减轻财政负担。如今我们要建立起的是由个人、单位和国家三者共同负担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这样的制度建立就是为了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但目前乡镇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如果财政过早地将负担甩开,那么将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比如一些能力有限的乡镇事业单位将无法为全体职工缴纳社保费,从而引起职工的不满,激发社会矛盾。所以只有逐步的完善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才能从根本上减轻财政的负担。
综上所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稳定,促进社会的公平,缓解社会的矛盾。目前我国的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面临着种种的问题,国家应尽快出台统一的改革方案,让这一制度的改革在各个地方得到深入的发展,从根本上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推动社会的进步。
社会保障的论文题目篇十二
社会保障模式是对不同社会保障的内在基本规定性及主要运行原则的理论概括,它反映了一国在某一历史时期社会保障制度的战略方向。从当前我国理论界对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状况来看,虽然有一些理论工作者和实际部门的同志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模式设计方案,但都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因此,本文试图提出并论证一个全新的同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相适应的多元协调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来论证其构建措施。
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应是多元协调模式
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被中国经济改革的浪潮又一次推向了改革的前沿。根据社会保障模式选择的一般影响因素,结合中国的现实经济实际,笔者认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只能是多元协调模式。其关键是根据我国国情,建立一种在农村和城市保障项目有别、组织方式各异、近期发展方向不同的目标模式。在这一模式中,作为社会保障主体的国家要进行集中管理和统一协调。选择这一模式的主要依据是:
1、这是我国农村与城市生产力水平的差异性所决定的。我国城乡间生产力水平呈现出明显的二元特征:一个是以先进工业为基础的城市生产方式,一个是以传统农业为基础的乡村生产方式。不同的生产力决定了我国城乡经济体制的不同,从而在根本上决定了我国城乡社会保障的发展水平和体系结构的差异。相对而言,城市应采取就业型保障模式,而农村应采取家庭保障模式。所以,生产力水平的差异性决定了中国社会保障改革的目标模式不可能是一元的,而是二元的。
2、多种所有制结构并存决定了社会保障内容的多元化。由于我国生产力水平的差异性和多层次性,改革开放以来,实行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鼓励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三资”经济的大力发展。与此相适应,社会保障模式的着眼点也不能只停留在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全民所有制的职工身上,而应惠及全民、集体、私营、中外合资等各类所有制企业的职工和个体户。因此,所有制结构的多样化决定了中国社会保障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多元的,它应涉及不同的所有制主体。
3、地区经济发展的平衡决定了社会保障内容与水平的差异。
从全国来看,由于各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形成了社会保障分配的差异,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社会保障水平越高;越是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社会保障水平越低。从1993年社会保障覆盖率来看,全国平均为9.3%,经济发达的上海为14.6%,北京为14.4%,天津为14.1%,而经济欠发达的贵州仅为4.2%,广西为5.1%,甘肃为6.3%。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这一事实说明,中国社会保障模式的选择既要强调同一性,又要承认差异性,不能强求一律。
4、社会保障制度内在要求国家主体要集中管理和统一协调。兴办社会保障事业是政府行为,是国家应履行的社会职责。因此,必须由国家建立统一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和统一协调。社会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方面它是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综合构成,另一方面它既有实施对象、享受条件、支付标准、资金来源、管理方式之间的配套协调问题,又有资金交纳统筹、储存运用、保值增值、分配运用之间的调节平衡问题,同时还涉及财政、税收、民政、劳动人事各部门。所以,必须建立具有统一协调功能的决策管理机构,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由此可见,一方面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多种所有制的并存性,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中国社会保障改革模式的多元化;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要求国家成为社会保障的主体,以便进行集中管理与统一协调。因此,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多元协调模式。
二、多元化协调模式的内容和特征
多元化协调模式是依据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要求,结合中国生产力差异大、多种所有制结构并存、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现实国情而提出的一种模式。其主要内容与特征有:
1、城市和农村具有不同的社会保障体制。按笔者的设想在多元协调模式中,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起点不同、项目内容不同、组织管理方式各异、近期发展方向不同。
首先,面临的问题和起点不同。从城市的现状看,我国的大部分城市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保障项目体系。目前面临的问题主要是如何完善保障制度,提高项目的实施效益。但从农村来看,社会保障的基础相当薄弱,仅有一些零星的救灾工作。因此,农村社会保障所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填补项目的空白,是如何适应农村经济改革所造成的社会条件的变化,先创建一个能够有效运转的社会保障新体制。其次,项目内容不同。城市中项目内容比较多,待遇标准比较高,保障项目实施的形式也比较统一;而农村由于经济实力的限制,建立普通性保障的条件尚不具备,目前只能建立某些最基本的保障项目如保险、救济、扶贫等项目,并且社会保障的待遇标准不可能很高,保障项目内容也很难统一。再次,管理方式不同。城市中管理主要是向政府部门的管理、行业系统的管理、企业的管理相结合的方向发展;而农村中对社会保障事业的管理则采取社区管理的形式,以乡村政权组织为依托,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实施各项保障措施。最后,近期发展方向不同。城市社会主要向保障项目管理社会化,保障资金运用经营化方向发展;而农村的社会保障则主要向保障范围扩大化,组织管理社区方向发展。
2、社会保障事业参与主体多元化。传统的社会保障模式单纯依赖国家出资并由政府部门包办,这种体制因国家财力有限而延缓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水平。因此在建立多元协调模式中,逐步形成社会保障基金筹资和管理使用上的多元主体结构,具体内容为:
首先,要鼓励各地方、各企业以至于个人兴办多种形式的社会保障事业,逐步做到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合理分摊各种社会保障事业的经费开支。其次,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社区组织和企业分别在不同层次上共同参与社会保障事业的管理。在此基础上由国家社会保障管理部门适当并集中,建立分散与集中管理和统一协调相结合的多元协调模式。最后,在政策上鼓励法人团体和社会组织,以提供商业保险的形式,参与社会保障事业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3、国家政府集中管理与统一协调。从管理方面来看,国家应在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一是通过制定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战略来加强管理;二是通过制定政策和法规来加强管理;三是通过监督政策的落实,促进各项保障事业的开展。从协调方面来看,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协调:一是协调城乡不同模式的发展,缩小两者的差距,逐步向统一化过渡;二是做好各子系统与各个项目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在功能上达到协调。
三、多元协调模式的构建
多元协调模式是根据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规定性和具体国情来选择的,要在吸收国外经验,改革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推动它的实现。
相结合的机制,从而推动着社会保障模式的运转。从多元协调模式的建立来看,应建立集中协调与分工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具体对策是:
首先,建立统一机构,实施集中协调管理。一方面通过统一的管理机构,提高社会保障机构的办事效率,促进社会保障功能的有效发挥。另一方面,通过统一的管理机构,建立统一的方针、政策、使社会保障工作在政令、规划、制度、标准、程序、部门权限方面做到协调统一。
其次,明确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建立统一管理机构。强调集中协调管理并不是不要分工,而是要在统一机构的基础上,根据科学分工原则,建立由行政管理机构、经办机构、监督机构三个层次组成的分级管理体制,形成制衡机构。具体要做好以下几点:(1)行政性管理与事业性管理分开。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性管理不涉及具体管理的操作与实施,主要是管理政策、制度、标准、监督、协调以及改革方案的设计和修订等等。社会保障事业的经办单位主要实施具体的管理,执行具体的管理政策,主要包括管理资金收缴、发放、调剂与作用,保障实施效果的信息收集、反馈、分析与管理,负责保障项目的实施与运作,为保障对象提供服务。(2)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的行政承能与经济职能分离。行政性管理部门与事业性管理部门履行的是政府职责,而资金的运作要与之独立,要遵循金融原则,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的经营机构,保证基金的运营和保值与增值。(3)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监督机构。监督机构由政府代表、工会代表、公众代表所组成。对社会保障的运作实行监督,对行政管理部门和具体的实施部门的工作实行监督。
最后,社会化管理、社区管理与单位管理三者相结合,建立多层次管理体系。社会保障是一项综合性社会事业,因而必须实施社会化的管理。但是我国地域宽广,经济差异大,仅靠社会化管理难以充分发挥作用。所以在建立社会化管理的基础上,还要使社会化管理与社区管理、单位管理相结合。社区管理主要是依靠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农村中的乡政府和村委会来管理。单位管理主要是依靠生产和工作单位来进行管理。在上述三者的结合中,要以社会化管理为主,单位与社区管理为补充。通过三者结合建立多层次管理体系。
2、在城市和农村建立不同的保障模式。建国以来,农村的社会保障主要是家庭保障与政府救济为主要内容的模式,这种模式与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化愈来愈不适应。因此在多元协调模式建立中,应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模式:
首先,以家庭保障为主,与社区扶持相结合,建立以“补救模式”为基础的农村社会保障。由于农村生产力水平的限制,新的保障体制不可能将一切都包干来,需要保障对象采取一定的自我保障和家庭保障措施。建立以救残补缺、济贫扶困,以维持最基本生活水平为出发点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
其次,根据不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选择不同内容,不同标准的模式。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迥异,不可能用一种模式,而应从各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去建立。理论界有人主张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分为贫困型、温饱型、富裕型三种,据不同情况建立不同模式,在贫因型农村建立救济型保障,在温饱型农村建立基本需要型保障,在富裕型农村建立保险型保障。这种主张是非常正确的,但是应该引起注意的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救济型、基本需要型要向保险型转变,并逐步与城市模式相趋同。
最后,在资金运行方式上实行个人储蓄积累制与国家出资相结合的方式。关于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运行方式理论界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建立个人储蓄积累制,一种是现收现付制,一种是半积累半现付,笔者以为在具体实施中,还应根据农村经济实际而具体对待。在贫困型农村中应以国家和集体出大头,个人出零头。在温饱型农村应以集体出大头,国家扶持为补充,并与个人出资相结合,采取半积累半现付制。在富裕型农村应采用基金制,以个人积累而形成基金,建立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
目前,城市社会保障的基本框架已经确定,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其完善的具体思路与对策是:第一,以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主体内容建立“机制模式”,其主要功能在于解决城市市场经济发展中的特定问题,维护社会公平,使社会保障成为国家调节经济的内在机制。第二,从实际出发选择不同的具体模式。从现阶段改革实际需要来看,在经济不发达的城市应以阶段型重点保障模式为主,根据特定需要、特定问题而建立不同保障重点和保障项目。在此基础上,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中可适当发展经济效益优先模式,以效益状况作为评价标准,使社会保障向商业化、企业化方向发展。在这个过程中还必须重视社区模式,在社区经济发达的地区,重视并推广各种类型的社区保障模式。第三,资金筹措和运作上可以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方式。在目前资金运作上可将现收现付制与半资金积累制相结合,逐步向积累制过度。
3、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和筹资模式。多元协调模式建立和运作中最难的问题是资金的筹措和筹资模式的选择。保障模式再好,没有资金也难以进行有效运转。目前资金严重短缺是社会保障建立中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根据中国实际,应建立多元化筹资渠道,并针对不同的保障项目建立不同的筹资模式。
(1)建立多元筹资渠道。传统保障模式的筹资渠道是单一的,随着十多年的改革,建立了政府、企业、个人三方负担的筹资渠道。但是仍然还存着一些问题,一是多元化筹资渠道还未完全建立,国家仍然负担了绝大部分,公民个人自保意识和能力还比较弱。二是现有筹资方式大多还是现收现付制,缺乏事先储备积累。因此,目前必须进一步改革,进一步扩大资金来源。首先,应开辟一些社会保障税。根据福利经济学的补偿原则,对个人开征所得税,实行累进制税率,从而使经济发展中的受益者补偿受损者。同时还可以从部分资产存量转化一部分,增加社会保障资金的增量,这种办法在目前的改革中可以作为一种新的筹资思路。其次,从企业方面来看,要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更进一步完善企业缴费制,实行强制积累。最后,从个人方面来看,主要是要提高个人的自保意识,改革单纯靠国家的依赖思想,并在此基础上,坚持实行个人积累制,把个人积累与国家、企业单位负担结合在一起。
(2)建立多元筹资模式。从世界各国来看,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主要有三种模式:现收现付制、半积累制、积累制,目前大多数国家都采用积累制。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很难一下子建立积累制。因此,必须根据不同保障项目采取不同的多元筹资模式。
首先,在失业救济金的筹措上,先由国家、企业、个人分摊完善现收现付制,然后建立半积累制,最后向积累制转变。从目前改革来看,先可以实行国家、企业、个人分摊的办法。费用来源由政策拨款、企业交费、个人交费三个方面。这种思路是国际一致经验,尽管它不存在着一些缺陷,但在目前企业失业人员过我,国家财力不足的状况下,还是有可行之处的。当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国家经济状况有些好转之后,建立半积累制。最后,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全建立,多元协调模式建立以后,可由半积累制向积累制过渡。
其次,在养老保险基金方面采取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个人储畜养老保险相结合的方式。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并把养老范围扩大到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个体劳动者、农民。这种筹资方式的主要特点是靠劳动者自己积累,在职时可以得到较高工资收入,退休以后可以得到良好保障待遇。这种制度在实施中必须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注意妥善解决好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比例。
再次,医疗保险筹资模式的方向是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目前应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基金,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对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由国家筹资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具体使用由个人与保险基金会共同负担。对城市企业,由企业筹资建立医疗保险基金,由个人与保险基金共同负担。对于农民、个体劳动者和乡镇企业职工中可以建立合作医疗,按个人缴费与社会统筹的办法来解决。在区别对待的基础上,逐步向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方式迈进。
最后,在社会救济方面,由于救济金的提供者与受益者之间没有直接联系,它强调了国家政府和责任与救助对象应有的法定权利,因此,资金筹集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和社会各界的捐助。社会福利是一种高层次的社会保障项目,在资金筹集上,与社会救济有同样的特点,其资金来源应该是三方面:政府财政拨款、部门和单位自筹。
4、建立社会保障计划,推动多元协调模式的建立和运作。从世界发达国家社会保障模式的建立和运作来看,大都通过严密而精细的社会保障计划来进行,通过社会保障计划,既保证了多元协调模式建立过程中的阶段性和步骤性,又可以强化社会保障管理。因此,在多元协调模式的建立和运作中,我们必须建立社会保障计划。
首先,建立社会保障的预算计划,将各种社会保障基金纳入国家预算范围。建立社会保障预算计划以后,通过复式预算制度将社会保障收支在国家财政中单列,一方面可以加强资金的高效利用,另一方面可以使社会公众对社会保障收支有全面的认识。社会保障预算计划的总体目标应该是将各项收支及投资运营活动全部纳入社会保障预算计划,使资金管理和投资运营活动规范化。根据经济近期发展状况,社会保障预算计划主要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基金纳入国家预算,由财政部门设立专用帐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其次,建立社会保障的发展计划。通过发展计划确定多元协调模式建立的步骤,每一个不同时期实施的重点项目及内容。并通过社会保障发展计划检查实际建立过程,及时纠正偏差,从而推运多元协调模式的建立和顺利运营。
再次,建立社会保障的调节计划。一方面根据经济运行状况,确定收入项目和收入数量,并根据经济运行确定支出量和支出内容。另一方面通过调节计划,调节社会保障新模式建立过程中各项关系,推动新模式的建立。
最后,建立社会保障的管理计划,通过管理计划,确定不同时期的管理重点和管理指施,从而提高管理效果。
5、坚持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多元协调模式的建立。多元协调的建立是在原有模式改革的基础上进行的,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需要做多方面的综合配套工作,从总体上来看,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增值保值机制。在社会保障资金的筹措上,我们总体上运用积累制作为改革方向,这种筹资模式往往以支定收,略有节余,这样在基金的收缴与发放之间往往存在一个时滞过程,并且保障对象使用时间不一致,必须使一部分资金停留在社会保障机构中,因此必须建立保障基金的增值保值机制。结合现实实际,应采取如下对策:一是建立社会保障银行。按专业银行的形式或金融基金组织的形式建立社会保障银行,一方面通过银行承办保障资金的收缴与发放。另一方面通过银行资金的信贷过程来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与增值;二是建立保障储备资金的投资机制。通过加强对部分资金的投资效益,以保证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确保保障对象的生活水平下降,至于具体做法有待实践中进一步探索。
(2)加强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社会保障是政府主办的一项综合性社会事业,举办社会保障是一种政府行为,因此,必须将社会保障的建立、管理与运作纳入法制轨道。我国目前社会保障立法不健全,实践迫切要求我们来健全社会保障法,从而调节社会保障实施中的各项社会关系,保证社会保障的实施与贯彻。从目前来看,立法还很落后,应必须重点加强立法,与改革相适应,重点要进行社会保险和保险资金管理方面的立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方面的立法。同时进行队伍与执法队伍建设,从而使立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相结合。
(3)建立社会保障的国家研究机构。多元协调模式的建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许多新情况,需要深入研究解决。因此国家必须建立研究机构,为制定政策、落实政策服务。它的主要任务有:收集、分析、处理多元协调模式建立和运作中的各种信息,及时纠正偏差;对建立和运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建立和运作中的难点问题;研究各项政策的制定与完善,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咨询服务;加强社会保障知识与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加公民对保障政策的理解,对社会保障改革的支持。它的建立应由国家政府出面,吸收一批专家学者作为成员,通过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
社会保障的论文题目篇十三
一、社会保障公平与均等的涵义
(一)社会保障公平
公平是指人际利益交换中的等利害交换行为。它包含着均等,但不等同于均等,其基本含义应当是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公平可分为起点公平、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公平是一个利益关系范畴,核心是社会各个领域的权利和利益在社会成员间均衡而平等的配置问题,及人们对这种权利和利益关系是否合理的主观价值评判(龚文君、周健宇,)。李珍指出,分配领域的公平是经济公平,包括机会公平、过程公平(规则公平)和结果(收入)公平。机会公平指个人的成就取决于自身努力及才能,而不是由其所拥有的背景决定。过程公平指社会成员按照同一规则参与经济活动。结果公平是个人的收入与其贡献的一致性。社会保障公平则是公平这一概念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具体体现,包括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社会保障强调每一个社会成员不论身份、地位和收入状况等的差别,都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这是对每个人的社会地位和参与社会活动资格的普遍确认。过程公平指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按照相同的规则参与社会保障活动,社会保障制度对所有社会成员都是同一的、一视同仁的。同时,社会保障通过对国民收入各次分配的调节,有力地缩小着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也缩小着结果不公平(龚文君、周健宇,2012)。综上所述,评判社会保障是否公平的标准主要有:一是是否达到制度全覆盖,即是否做到了“确保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二是公民社会保障收入的多少与其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贡献是否一致。这条标准反映在养老保险方面,就是公民获得的养老保险待遇的多少与其缴费是否一致。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是贡献与收入的一致指二者呈现正相关关系,但不是绝对的正比例关系。二是这一标准仅适用于社会保障项目中追求权力、义务一致的社会保险项目,而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项目不适用。
(二)社会保障均等
这里的社会保障均等特指社会保障收入在量上的均等,是不同居民之间社会保障收入的对比关系,是不同居民的社会保障收入在量上的一致性,一致性越高则越均等,反之,社会保障收入差别越大则越不均等。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主要以养老保险为例来论述社会保障公平与均等的关系,下文如果没有特别说明,社会保障均指养老保险。
二、社会保障公平和均等的关系
社会保障公平主要指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结果在质上的一致性,而社会保障均等则强调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在量上的一致性。李珍(2013)将社会保障公平和均等的关系概括如下:当社会保障起点公平、过程公平时,无论社会保障收入是否均等,从质的规定性看都是公平的;当社会保障起点不公平、过程不公平时,无论社会保障收入是否均等,从质的规定性看都是不公平的。这就是说,社会保障均等和社会保障公平并非是简单的对应关系,社会保障收入有差别不等于不公平,而社会保障收入均等也不一定是公平的。
三、我国社会保障公平和均等现状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不公平和不均等现象并存且广泛存在。在社会保障公平性方面。在公平性方面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在理论上实现了制度的全覆盖,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意味着全体公民都拥有相应的养老制度安排,所有城乡居民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在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对号入座,这是社会保障公平的一个巨大进步。因为社会保障制度的性质与功能决定了其对公平的不懈追求,而广泛的覆盖面则是实现公平价值观的必要前提。因此,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无疑为实现社会保障公平打下了良好基础,是迈向全民养老的前提。但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整体参与率还不高,由于种种原因,相当一部分城镇企业职工、农民工、城乡居民还游离于制度之外,享受不到这项制度带来的养老保障。在社会保障均等性方面,我国居民社会保障收入在量上的不均等是广泛存在的。既存在同一制度内由于缴费年限不一、缴费档次不同、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原因导致的差距,也存在不同制度间养老金待遇的差距,如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养老金待遇的差距问题,还存在中央财政对于城镇和农村社会保障的补助标准差距等问题。
四、正确看待社会保障公平与均等
本文以机关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养老金待遇和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为例进行分析,虽然前者高于后者,但这种不均等就不能简单地称之为不公平。第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较低,相当于以隐性方式缴纳了较高的养老保险费。众所周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决定员工收入,是由市场决定收入,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多是按照政策规定发放的,是由政府决定收入。从现实情况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已经十多年没有根据经济发展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调整了。在企业职工收入不断增加的外部环境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实质上是在降低。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社会急剧变迁,各种问题和矛盾集中爆发,政府及事业单位需要进行大量的研究,制定众多的政策,出台海量的规划,协调诸多关系,这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遍工作强度大、时间长、压力大。按照按劳分配、贡献决定收入的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该获得更高的收入,但事实并非如此。综上所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投入多,收入低。收入低的部分可以理解为以隐性方式缴纳了更高的养老保险费,这样退休后享受较高的养老金待遇是公平的。第二,机关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工作的机会成本高,在工资收入较低的情况下,较高的养老金待遇可以被认为是对机会成本的补偿。机关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学历普遍较高,在工作之前接受过较长年限的教育,投入了巨大的受教育成本,接受教育期间还不能正常工作赚钱,但是他们的在职收入较低,所以退休后领取较高的养老金待遇可以被认为是对机会成本的补偿,从这点看是公平的。第三,机关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工作的年限更长,相应地以隐性方式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也更长,同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限缩短。按照政策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的退休年龄比企业大五岁。由此,在平均寿命相同的前提下,前者要以隐性方式多缴纳五年的`养老保险费,同时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年限又缩短五年,两个因素相加,机关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对养老保险基金积累的贡献远超过企业职工,从公平的角度看,退休后领取较高的养老金待遇是理所当然的。
五、混淆社会保障公平与均等带来新的不公平
当前,由于混淆了社会保障公平与均等的涵义,导致政策层面的操作失当,并形成新的不公平。统一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形成新的不公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已正式合并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来该项制度还要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目前已经制定出台了转移接续办法。在此,本文并不反对从终极意义上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当前的做法只是从形式上实现了向均等靠拢,结果可能形成新的不公平。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例,城市和农村物价水平、劳动力价格相差较大,这就要求养老金待遇的确定要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但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城乡居民的养老金待遇是相同的,表面上实现了均等,但这对生活成本远高于农村的城市居民来讲不公平。当前还有舆论呼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待遇应向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靠拢,以实现更大范围的平等,进而促进更大范围的“公平”。这种不讲贡献,只关注结果的倾向,可能导致平均主义的回归,从而引起新的不公平。国家连续提高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待遇,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却一直没有提高,容易导致新的不公平。上述做法至少导致两个结果,一是企业职工形成了惯性思维,即连续多年都在提高养老金待遇,则明年也应该提,否则就可能引发不满,甚至可能成为社会问题,如继续提高,结果就是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待遇越来越接近并可能超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待遇,结合前述分析,客观上,这会使两个群体在养老金待遇方面的公平性越来越差。二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言,其他群体的养老金待遇连年提高,而自身的养老金待遇却不调整,这会使他们从主观上降低对养老金待遇公平性的感受。
六、结论和建议
社会保障制度安排是公共产品、公共资源在公共领域中的再分配,因此,缓和社会不公平、创造并维护社会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的基本出发点,也是社会保障政策实践的基本归宿(郑功成,)。在追求社会保障公平的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公平和均等的关系。对于当前比较流行的简单地将不均等认定为不公平,而均等就是公平的观点一定要保持清醒的认识。这种认知不但在理论上站不住脚,而且在实践中还会带来新的不公平,形成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极易出现的后果是,不同制度覆盖的人群因为养老金待遇的不均等而产生不公平感,于是纷纷向养老金待遇高的一方攀比,这种攀比会使社会保障水平越来越高,导致“福利病”,最终使财政不堪重负。福利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大多建立于经济增长较快的时期,当时对于gdp与社会保障水平之间的恰当比例关系并没有清楚的认识,对于福利支出的承受能力估计过高,因而福利支出在不断冲击高线,造成社会保障水平居高不下。在政党竞选中,社会福利成为拉选票的手段,造成社会福利水平节节攀升(景天魁,)。我国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虽然没有政党竞选,但也要防微杜渐,谨防重走西方福利国家的老路,其中的重要方面就是要处理好社会保障公平和均等的关系。具体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和改革,终极目标是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如建设一个全国所有居民通用的养老保险制度,达到量上均等和质上公平的统一。因此,本文并不是简单地反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而是反对不经科学研究、合理设计的单纯为“并轨”而“并轨”的行为,这种追求均等的做法将导致新的不公平。所以,在实现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目标的过程中,要特别处理好公平和均等的关系,避免为了实现表面上或形式上的均等而在实质上损害公平的现象发生,应遵从公平这一社会保障制度的首要原则对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渐进式改革,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逐渐将各种制度从“碎片化”向统一化发展,最终达到制度的统一。研究社会保障公平与均等的关系应着眼于更高的定位,更广的视角。因为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是一种社会制度,同时也是一种经济制度,它为全体居民提供一个安全网,减少个人的风险,减缓贫困,从而为经济增长提供一个比较稳定的社会环境。此外,社会保障制度还可以通过影响储蓄、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等因素影响到经济增长(李珍,2013)。因此,研究社会保障公平与均等不能仅就二者的关系研究二者的关系,应该将其放在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中,放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的高度和广度进行研究,唯有如此,才能既见树木,又见森林。
参考文献:
1.龚文君,周健宇.社会保障核心价值理念再思考―基于社会学视角的社会公平理论分析[j].当代经济管理,2012(6)
2.景天魁.底线公平与社会保障的柔性调节[j].社会学研究,2004(6)
3.李珍.社会保障理论(第三版)[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3
4.李珍.建立多层次多支柱老年收入保障体制的若干思考[j].行政管理改革,(1)
5.郑功成.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m].商务印书馆,2000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