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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心得篇一
我们都知道,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的未来和命运,教育也能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作为学校中的一名普通教师,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对提高师德修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它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教育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
我是一名教师,肩负着育人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更应从自己过去的工作中找出不足,必须全身心地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这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要在实际工作中,时时处处体现师爱其实并不简单。有时,细小的一个工作,看似简单的一种举动,也许会折射出我们教师的教育理念。班级中的王新博同学,知识欠缺的太多,为了使他尽快的追上队伍,就利用课余时间给他补课,同时发动班级学习好的同学帮助他,他的成绩提高的很快。既方便了学生,切实减轻了学生的负担,又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更增强了困难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我想,这小小的改变中,就蕴涵着老师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也是大家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的一种新的有效尝试。教师站在了学生的立场上,改变了自己原本已经习以为常的一些教学行为,目的则是为了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困难。作为教师,必须要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关注学生原有的基础与能力,因材施教地帮助他们学会学习,因地制宜,潜移默化地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称得上不辱使命。
义务教育心得篇二
“这部新的法律当中,一个十分重要的亮点是更强调政府职责,法律经过强调政府的义务教育职责来体现义务教育公共性。
在7月7日教育部举办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专家座谈会上,北京师范大学长期从事教育法制研究的劳凯声教授如此评价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他认为,法律前三章当中涉及到政府义务教育的职责是十分明显的。
大部分专家认为,政府对义务教育法的职责如何得到落实,是这部法律顺利实施的关键。众位专家最关心的是政府职责如何进一步得到明确、强化督导制度、建立可操作的问责机制三个方面。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主任侯晓娟说,法律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政府负首要职责。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用公共财政支持义务教育发展,使义务教育今后有了可靠的稳定的来源。作为政府负首责重要的资料是,法律明确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基本资料。这一点十分重要,比起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政府能够在大范围内更高的层次上统筹协调。这样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有利于本地区的均衡。同时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法第44条第一款规定,“义务教育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规定分项目按比例负担,明确了政府的职责,加大了省级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职责。
劳凯声教授认为,法律能明确政府对义务教育负首要职责,其立法的一个重要背景是公众对于教育的认识在发生变化。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要经过国家强制力的手段,保证每一个人都能够理解义务教育。从最近几年的变化来看,老百姓对于受教育的观念已经开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受教育的意识大致能够划分为三个阶段:一个是就学权利的阶段。大家基本实现了就学权利平等以后,基本上能够上升到第二个阶段,就是就学条件。大家都能够有学上,可是你上的学校占有优势的教育资源,而我上的学校则是比较差的学校,这就是教育公平性方面出了问题。再进一步的发展,很多人也已经意识到要追求教育结果的最大限度公平。大家都是理解的九年义务教育,就应当有统一的教育标准;有统一的课程体系;有统一的教科书体系,而尽可能到达发展的结果基本上是一样的。因为公众对义务教育认识的变化,也对义务教育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督导力度还有待于加强。
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胡平平说,义务教育法不仅仅规定对教育部门的职责,而是规定政府的职责,所以要加大宣传的力度,让这部法律的理念,异常是公平、公正、均衡发展这些理念能够深入到各级政府领导的思想当中去。
她举了个例子:今年1月至5月,安徽省教育厅和组织部门开展了对所有的县进行教育督导考核,考核的重点是两个:教育投入和管理体制。考核结果证明,相当一部分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不明白什么是三个“法定增长”(即政府要保证在校生平均义务教育费用、教职工工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更不明白怎样增长,增长用来干什么。由于党委组织部门支持,将政府主要负责人的教育职责和负责人的职位挂钩,所以这些县政府负责人说,我过去不明白,学习的不够,我立刻改正。一天之内就将拖欠一千多万元的教育附加费打到账户。胡平平提议全国人大要尽快草拟督导条例。她说,安徽省就这么一次督导就回来几个亿,可见督导的重要性。根据这部法律,政府职责不落实怎样办?哪一级政府处理?他不落实谁去查?他同级的教育部门敢告他同级的党委和政府吗?不敢!所以必须有监督和督导跟上去。
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王家勤认为新法明确了督导的主体,是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机构,而不是一个部门的教育督导机构,这样确保督导的权威性和督导的效力;法律强调义务教育督导的主要职责和资料。在法律的第8条里,对义务教育督导工作主要职责和资料是三个方面,即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的情景,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三个方面是当前以及今后义务教育发展的重点问题;法律还规定了教育督导的结果要公开。可是他认为此刻法律所规定的督导力度还不够,提议国务院制定教育督导的条例,确保对义务教育法实施督导更加有效。
问责机制怎样更具可操作性。
如果在实施义务教育法中政府没有尽责,如何得到追究,与会专家认为最关健的是要建立一套操作性强的问责机制。
中国甘肃基础教育项目咨询专家胡文斌形容新的义务教育法是教育领域内的“人权法”。他说教育权是基本人权,在这项基本人权里,最基本的权利又是义务教育权。如果没有义务教育的起点,后面的一切教育都建立在沙滩之上。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秦惠民说,法律明确了政府经费保障的职责和法律职责,明确规定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各级人民政府的经费分担职责。法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他认为法律所说的“检举或者控告”应当包括公益诉讼的行为。因为义务教育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享有公益性诉讼权利,并不必须公民个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才找法院。目前很多法律在执行的过程之中,公益性的诉讼案受到很大的障碍,到法院就被驳回了。新的义务教育法在我国法律首开公益性诉讼的先河,这是我国立法的一个提高。
义务教育心得篇三
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张老师从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时代背景讲起,道出了作为教师,要深刻认识到教育也要与时俱进。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甚至是人工智能走进课堂,在这样的背景下,学生需要掌握自主学习,提出问题,人际交往,创新思维和谋划未来的能力。
而作为教师,教育要与时俱进,要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就必须在教学中紧紧与时代相联系,不断学习。例如,不仅仅是注重学生知识的掌握,更要注重将学生的经历上升为自身的经验。慢慢地,学生学会应用所学知识去解决问题。
二、课程理念要转变。
新课标指出,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数学教育,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这句话道出了每个学生都有学习良好的数学的权利,而且作为教师,要因材施教。这让我想起了平时课堂上的教学,促使我反思,真的做到让每个学生都受到良好的数学教育,并且因材施教了吗?当真正回归到数学课堂,因为教学经验的缺乏,各种外在因素和内在因素,有时候并没有真正转变课程理念。传统的教师教,学生学的教学方式依然活跃在课堂上。
那么,如何在数学课堂上转变课程理念呢?首先,教学设计上,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其次,在教学过程中引发学生的数学思考。再次,在平时的教学中,要强调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最后,使学生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总之,在教学中,教师要处理好教师主导与教师角色之间的关系。
三、课程目标要落实。
新课标主要是从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和情感态度这四方面进行课程目标的阐述的,其中,知识与技能方面主要是从经历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和综合与实践等过程,掌握这四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数学思考,就是要学会独立思考,用数学的思想和思维去思考问题。问题解决,就是要从数学的角度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情感态度,就是要在学习中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形成科学的态度等。
在教学中,我们往往注重知识技能的传授,却忽略了数学思考、问题解决和情感态度这三方面。在现代这个社会中,学生不仅仅需要的是知识,更是要思考知识的来龙去脉;不仅仅需要的是解决问题的能力,更是要提出问题的能力;不仅仅需要的是自我学习的过程,更是要在学习过程中体会与人合作等人际交往的过程。
四、课程内容要掌握。
在整个小学过程中,课程内容包含了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和综合与实践这四个模块的内容。其中,数与代数包括了数的认识、数的运算、式与方程、正反比例和探索规律。图形与几何包括了图形的认识、测量、图形的运动和图形与位置。统计与概率包括了简单数据统计过程和随机现象发生的可能性。综合与实践是发现和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过程。
作为教师,必须掌握并熟悉课程内容的安排,注意内容间的链接与联系。在数学课堂上,做到心中有数并且胸有成竹。例如,当讲到小数除法时,要联系到之前学过的整数除法,小数乘法和小数的相关知识,同时,也要知道小数除法后面将要学习什么内容。在课堂上,哪些知识是重点,哪些知识是难点,如何与之前学过的知识相联系,如何为后面将要学习的内容打好基础。教师对课程内容的熟悉,是有效地给学生传递知识的基本保障。
总之,张金丽老师给我们培训了《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解读后,让我对新课标又有了一次新的认识。新课标为我们的教学提供了指引,在以后的教学中要以新课标的内容去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在教学中,积极转变教学理念,落实课程目标,传授课程内容,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义务教育心得篇四
作为一位从农村走出来的老师,我对农村教育尤为关注,特别是农村的义务教育。如何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应该是农村的孩子。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新《义务教育法》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这是继去年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后,我国义务教育领域的又一重要改革举措,由此形成了免费义务教育全国城乡一体化格局,我国义务教育由此也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从义务教育发展的历史来看,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今天这样一个新的阶段是来之不易的。没有改革开放30年来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义务教育的免费政策,就可能只是良好愿望而没有雄厚的物质基础;没有公平正义等进步理念的普及,没有政府职能的切实转变,没有对义务教育性质认识的深化,免费义务教育也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
目前,整个社会对教育越来越重视。近几年,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也十分关注,将一些考分指标压到中学校长身上;指标逐级分担,任课老师也承担着很大的压力。一旦中考成绩滑坡,社会不认可,领导也责难。怎样处理好文化课的学习考高分和学生全面发展的关系,对于一个教师来说,确实很难。
提高教育质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要提高教师质量。教师专业化的问题也正影响到学校的教育质量。“素质教育必须由高素质的教师来实现,但是农村初中校面对很多教师自身素质不高的现实问题。不能否认,素质教育在实施过程中阻力很多,困难重重。尽管如此,并不是说素质教育一定要等到教育均衡以后才能实现,在现有条件下学校也应该有所作为。多年来,在推进和落实素质教育上就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关于学生素质的评价就已经坚持了十年没有中断。我相信,不管在什么样的办学条件下,开展好德、智、体、美、劳、心理等多方面行为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一个有效途径。
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素质教育不应该是难以作为,只要能静下心来,仔细地去思考如何在一些细节上、在各个学科上下功夫,脚踏实地去研究教育教学、课程以及学校活动设计,就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我们在追求一种教育理想,一种发展的理想,这种理想我们并不强求最后百分之百地实现,事实上,在追求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义务教育心得篇五
是啊,教师是神圣的,当我还是一名小学生的时候就对教师这个职业充满向往。作为学生的时候学习《学生守则》,《行为规范》,现在已经成长为一名人民教师了,才知道教师也要学习《教师法》,《教育法》。
通过学习,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他们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它才能够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当然,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进一步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做到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要求自己,处处“身为正范”。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真正做到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原则,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教书的学习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有不断学习、不断创新的精神。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为人师首先要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有人说,你要教学生一滴水,你就应有一桶水;如果要传授一条江,那么你的胸中就应容纳百川,就是告诉我们教育教学要“教”中“学”,“学”中“教”吧?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在教学过程中,向其他同行虚心请教也不失为一种途径。在教学中,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祖国的花朵更加健康的成长!
义务教育心得篇六
这两天,新的《义务教育法》发到了手边。细读那上面的六十三条法律法规不难发现新的《义务教育法》在很多方面都发生了变化。
九月一日,与全国两亿中小学生有关的新版《义务教育法》已经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继1986年版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启用修改后的新法。
对于所有的中国孩子们而言,这部新法对他们今后受教育的生活有了新的规定。通过学习新版的《义务教育法》,不难发现这部法律法规在九个方面实现了突破。
第一,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上个世纪,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越来越大。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
第二,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我们过去推进义务教育时,主要是解决孩子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问题,还谈不上素质教育。新《义务教育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义务教育纳入到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新《义务教育法》同时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且提出了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
第三,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可以根据国情来分步实施,但必须坚持免费的特点。公益性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特征,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免费的。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教育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在1986年不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收杂费的`内容。中央财政将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城市地区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加快进程。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此次新《义务教育法》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政府的统筹和责任,实践着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原来看到乡镇一级难负其责,就将统筹责任放到县一级;现在县级基本上是吃财政饭,也无力承担,事业的发展必须要加大省级的责任。对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的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而言,省级的统筹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点。
第五,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再一次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规范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设立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通过这样几个渠道,建立起义务教育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第六,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新《义务教育法》强调了对非户籍所在地,特别是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确定了流动人口子女居住地人民政府要为他们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将会对城市化进程的平稳推进起到关键性作用。
第七,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过去我们对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主要是从政策上进行规范,新《义务教育法》对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出手是比较重的:一是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关键是要对学校在资源、政策上进行公平的分配,不得有政策、资金、资源的倾斜,这一条体现了全社会对教育公平的强烈愿望。二是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也就是“名校不能变民校”。三是第25条的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义务教育心得篇七
昨天下午,跟猪婷去了东联小学义教,是三年级的小孩子,他们很热情,很有礼貌,很可爱。
上课啦~~~看!猪婷在认真地给孩子们讲解“的、地、得”的用法。
接下来,到我上场啦!
由于我一直在动,所以照片都看不到我的脸。
很快下课了,快乐的时光总是很快过去嘛~孩子们跟我们说老师再见~谢谢老师~。
突然觉得,当老师挺不错的,不过要当孩子们喜欢的老师才不错。
很开心的一次课~第一次觉得当老师不麻烦的课,第一次让我有想要再一次的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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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心得篇八
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后重修,增加内容很多。据参加法案审议的人大常委会委员称,“不收杂费”是本次修改的一个核心内容。
“学杂费”是中国人耳熟能详的一个老词儿。老版本的义务教育法只规定了“不收学费”,给“杂费”留了个口子。教育部有关负责官员介绍,20年前,这个口子很小,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每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收入加在一起仅8亿元。所以,当时,法律的起草者和审查者大都没太把它当回事儿。想不到,这么一个小口子后来竟会导致“溃堤”――如今,每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收入已达上百亿元之巨!
所以,我们说新版义务教育法确实好。单是“不收杂费”4个字的含金量,每年就能为百姓省下上百亿元!
中国农村的义务教育,是从“人民教育人民办”起步的。农村家长岂止要负担“杂费”,校舍“六配套”,民办教师工资,以及各项维持费用,几乎全都是由农民出钱。所以它远称不上是真正意义的义务教育。而实现不了真正的义务教育的农村,自然称不上是新农村。
近年来,国家财政由“建设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型,投向教育事业、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育事业的资金迅猛增加。同时,先是费改税,然后减税,然后免税,绝大部分民办教师也已转为公办,政府公开承诺到20xx年免除所有学杂费,义务教育阶段由农民自己负担的项目正急剧减少。义务教育法此时重修,其严肃性、可行性,其背后体现的国家意志,应不至于再引人怀疑。
当然,现在,如果基层官员执意要找空子来钻,肯定也还是能钻出空子的。“一事一议”本身就留着口子,而跟农民最容易“议”成的“事”,一向就是集资办教育。新版义务教育法没有规定“国家免费提供课本”,学校摊派教辅书也就可以没有边际。如此等等。中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律修订得再严密,也经不起有心人细细把玩。
所以,我们希望基层官员们,除了数算法律文本中究竟写了几项“不收”以外,还得尊重立法本意,还得领会法律的精神,还得讲究执政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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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心得篇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现结合自身情况,谈谈个人的心得体会。本文是义务教育法的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全面健康地培养高素质的国家有用人才和全面提升全民思想品德素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教育发展战略。《中华人民义务教育法》的制定与出台为确保依法治教、以德治国的方针政策得以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我们教师更新教育观念依法从教指明了方向。
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义务教育法》使我重新审视自我并且让我更清醒地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应该将新的思想意识和教育观念体现在教书育人的平凡事业之中;应该将改革和发展的思想观点体现在自身工作实践中;将开拓和创新的意识体现在培养学生成才之中。
回顾自己几年的教学工作和日前担任的班主任工作,在工作中我也不时存在着与《义务教育法》不相符合的教育方法和理念。教师的“恨铁不成钢”甚至会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的手段出现偏激以致伤害学生的自尊心。我想这样做肯定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原则。以后应该尽量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应该多理解学生、多关注学生各方面的成长。
在《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28条29条中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这一段学习完后体会很深刻,平等对待每位学生关注他们的发展应该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应该做到的。
在实践工作中我也深刻体会到教育工作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教育规律。只有认识并且运用好这些规律才能创造出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我们的教育工作方法和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发展的、与时俱进的。我们需要从实践出发,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我们的教育工作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
有人曾经指出:“没有任何十全十美的方法,也没有一定有害的方法。”我们必需辩证的看待。在教育实践过程中,许多方法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在选择和应用时,需要同德育目标相结合。与《义务教育法》中所规定的原则相一致。学法、懂法、守法是每一位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守的原则。
我一定认真学习、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作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通过学习,再联系实际,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总之,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我们都知道,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的未来和命运,教育也能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作为学校中的一名普通教师,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对提高师德修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它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教育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
我是一名教师,肩负着育人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更应从自己过去的工作中找出不足,必须全身心地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这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要在实际工作中,时时处处体现师爱其实并不简单。有时,细小的一个工作,看似简单的一种举动,也许会折射出我们教师的教育理念。班级中的王新博同学,知识欠缺的太多,为了使他尽快的追上队伍,就利用课余时间给他补课,同时发动班级学习好的同学帮助他,他的成绩提高的很快。既方便了学生,切实减轻了学生的负担,又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更增强了困难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我想,这小小的改变中,就蕴涵着老师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也是大家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的一种新的有效尝试。教师站在了学生的立场上,改变了自己原本已经习以为常的一些教学行为,目的则是为了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困难。作为教师,必须要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关注学生原有的基础与能力,因材施教地帮助他们学会学习,因地制宜,潜移默化地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称得上不辱使命。
义务教育心得篇十
《教师学习新《义务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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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新的《义务教育法》发到了手边。细读那上面的六十三条法律法规:。
不难发现新的《义务教育法》在很多方面都发生了变化。
九月一日,与全国两亿中小学生有关的新版《义务教育法》已经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继1986年版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启用修改后的新法。
对于所有的中国孩子们而言,这部新法对他们今后受教育的生活有了新的规定。通过学习新版的《义务教育法》,不难发现这部法律法规在九个方面实现了突破。
第一,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上个世纪,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越来越大。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
第二,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我们过去推进义务教育时,主要是解决孩子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问题,还谈不上素质教育。新《义务教育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义务教育纳入到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新《义务教育法》同时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且提出了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
第三,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可以根据国情来分步实施,但必须坚持免费的特点。公益性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特征,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免费的。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教育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在1986年不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收杂费的内容。中央财政将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城市地区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加快进程。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此次新《义务教育法》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政府的统筹和责任,实践着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原来看到乡镇一级难负其责,就将统筹责任放到县一级;现在县级基本上是吃财政饭,也无力承担,事业的发展必须要加大省级的责任。对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的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而言,省级的统筹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点。
第五,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再一次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规范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设立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通过这样几个渠道,建立起义务教育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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