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市容环境卫生心得体会篇一
你想在一个环境优美、充满生机的校园里成才吗?
谁不想在一个优美干净的环境中工作、学习和生活呢?
当我们在绿树成荫的校园中漫步时,一定会感到心旷神怡
当我们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读书时,哪能不全神贯注?
当我们在整洁优雅的环境中学习时,定会倍感心情舒畅。
校园环境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
可如今,在我们的校园里,还时常散落着同学们随意乱扔的瓜皮果壳、纸屑、饮料瓶等。
每当风一吹起,这些垃圾就在我们的校园里群魔乱舞,所有这一切,都与我们的文明校园极不相称。
我们相信,没有哪一个老师、同学希望在一个垃圾遍地的环境中学习、生活。
作为学校的一员,我们有责任和义务爱护校园,努力做文明校园的开拓者、实践者、建设者。
只有这样,我们的校园才会更加美丽,更加和谐。让我们少一些不经意,多一些责任感,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用心呵护我们的校园, 相信收获的一定是满园芬芳, 赶快行动起来吧!
所以,我们向全体同学发出以下六点倡议:
1、以爱护校园环境为己任,自觉维护校园的清洁卫生。2、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垃圾入篓、袋装垃圾入桶,并提醒和制止乱扔垃圾的行为。
3、提倡“弯腰精神”,随时拾起地面上的零星垃圾,扔进垃圾筒里,确保地面的干净。4、不在校园内吃口香糖、糖果等零食,更不乱扔、乱吐残渣废物。5、养成勤俭节约的美德。树立节约意识,减少纸的用量,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断,节约粮食,杜绝浪费。6、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涂乱画,不踩踏草坪。
把学校的每一个角落都打扫得干干净净,美化好学校的一草一木,让我们生活在既卫生又文明的校园里。环境永远是我们的朋友,善待朋友,就是善待我们自己。
同学们,让我们从点滴做起,自我约束,相互检查。捡起一片垃圾,留下一方洁净,把学校的每一个角落都打扫得干干净净,美化好学校的一草一木,让我们生活在既卫生又文明的校园里。
环境永远是我们的朋友,善待朋友,就是善待我们自己。做保护校园环境卫生的“绿色卫士”,做文明人!
“爱护校园行动”需要你、需要我、需要我们全体同学共同的努力!
维护校园环境卫生,从一点一滴做起
市容环境卫生心得体会篇二
为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管理,改善环境卫生与容貌面貌,营造洁净、有序、优美城市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1号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号公告)、《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市容环境卫生纳入部门一级目标管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责任人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负责。
二、控制目标
一把手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措施有力,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水平达到市民基本满意。
三、工作目标
(一)定期研究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进行综合管理、执法,形成纪要,并将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干部年度干部考核主要内容。
(二)加强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管理。按照×政办发[××××]××号文件划分职责,市容环境卫生日常工作基本达到《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日常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负责编制××市环境卫生管理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区(县)编制区域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城区主干道车行道清扫保洁;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理;负责制定环境卫生质量考核标准及日常考核,监督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机械装备配套建设及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执法管理及市民投诉事项的受理、解决;负责城区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的集中收取,会同财政部门拟定资金分配兑现方案;负责对城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检查;负责城区重要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协调工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三)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环境卫生责任人、分管领导、承办责任人、作业负责人及责任明确并公示。
(四)完善运行机制
投诉举报制度健全,设有受理群众投诉的机构,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建立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并实行市容环境重大事项预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
(五)加强督办检查
制定严格的日常检查、复查制度并认真执行。组织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月不定期抽查至少两次,每次检查对上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所有检查记录必须形成详细的档案。
(六)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按照十堰市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实施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建设,必要装备、设施达到国家标准。
四、考核与奖惩
上述各项责任落实情况,按照“日检查、周进度、月通报、季公示”进行考评,并根据完成情况实行奖惩。
市人民政府(章) 市建设局局(章)
分管领导: 责任人:
年 月 日
市容环境卫生心得体会篇三
第二十八条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等废弃物;
(三)乱丢废电池等实行单独收集的'特殊废弃物;
(四)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五)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六)占用道路、广场从事经营性车辆清洗活动;
(七)有损环境卫生的其它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其中,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处一百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四)项规定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装运垃圾乱倒的,可以暂扣运输工具,并要求违反行为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处理后,发还运输工具;违反前款第(六)项规定的,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各类码头、船舶应当配备与垃圾、粪便收集量或者产生量相适应且符合设置标准的收集容器,并保持正常使用。
进行码头、船舶装卸作业或者水上航行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货物或者垃圾、粪便污染水域。
进行水面漂浮物打捞和船舶垃圾、粪便接收作业的,应当及时清除废弃物,防止污染水域。船舶的压舱水、洗舱水、舱底水和生活污水的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居民应当自觉维护居住区的整洁,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倒入垃圾箱(桶),将粪便倒入倒粪站,不得在屋顶和公共场所堆积垃圾杂物。居民产生的装修垃圾,应当在物业公司或者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堆放,并承担清运的费用。
第三十一条集市贸易市场的管理单位应当保持场内和周围环境整洁,按照垃圾日产生量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集市贸易市场内的摊贩应当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摊位和经营场地周围的整洁。
第三十二条城市公共绿地应当保持整洁、美观,养护单位应当及时清除绿地内的垃圾杂物。在道路两侧栽培、修剪树木或者花卉等作业产生的枝叶、泥土,作业单位应当及时清除。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地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封闭围栏、临时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整洁、完好。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在建设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材料,不得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散落粉尘。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放在固定地点,并及时清运。
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平整建设工地,清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
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未按规定设置临时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者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散落粉尘的,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未按规定设置封闭围栏,或者擅自在建设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垃圾、渣土和材料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未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的,可以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未及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的,可以代为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从事车辆清洗、修理,以及废品收购和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应当保持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卫生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从事车辆清洗、修理以及废品收购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从事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举办节庆、文化、体育等活动,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应当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除临时设置的设施和产生的废弃物。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居民不得饲养鸡、鸭、鹅、兔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拒不改正的,可按每只五十元处以罚款。
居民饲养信鸽应当符合体育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条件,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周围市容和环境卫生。居民饲养信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劝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城管执法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污染环境严重、周围居民意见大的,可以责令拆除鸽舍。
居民饲养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应当即时自行清除。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市容环境卫生心得体会篇四
xx村原是xx镇一个边远、又穷又小的行政村。在改革开放春风的吹拂下,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特别是近年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动和给力,村容村貌、基础设施、“两个”礼貌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项工作走在了全镇的前列,村民生产生活指数得到很好的提升,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和村民赞誉。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中,为了更好地建设“两型”社会,不断提升村民生活生态环境,在成功建立省级生态村的基础上,借助上级环境整治的政策精神,集中精力出重拳,抓好本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xx年被授予湖北省省级生态村,市礼貌村、卫生村、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区红旗单位等荣誉。成绩的取得是各级领导正确指导和关心的结果,是全村党员、村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科学发展观要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自然生态环境的发展是人类发展的首要条件。因此,在村级社会各方面发展的同时,务必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把这项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来抓。抓好环境整治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创先争优的需要,是为村民做好事做实事思想的落实,是关注民生为村民谋福祉的实际行动。
村“两委”一班人,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把整治环境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做到每项工作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使我村环境整治工作有序的开展。
在环境整治工作中,我们进行了深入广泛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开展的会议、宣传专栏,使广大村民充分地认识到环境整治的重要性,着力提升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地支持、参与环境保护和整治工作,呈现出环境保护从我做起、环境整治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环境保护和整治是建设“两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其主要动作就是一节能、二减排。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我们主要实施了如下几项工程:
1、从节能启动安排实施了生态家园沼气池项目,全村以四、五、七组为中心,向周边扩展,投资13.6万元(争取项目资金8.4万元,村民自筹2.5万元,村自筹2.7万元),建沼气池102口,并如期投入使用。沼气使用后,原先满地猪牛粪便不再有了,因为沼气的原料主要是人畜粪便和餐饮生活废水。村民从此告别烧柴草,烟熏火燎的。生活方式。沼渣沼液还是上等的有机肥,促进了农业生产。村民们称:沼气好,一节能、二省工、三卫生、四环保,沼液沼渣肥田就更好。
2、抓住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机遇,实施了太阳能项目。在实施太阳能项目中,争取项目资金16.2万多元,村民自筹5万元,总投资21万余元。全村安排91台太阳能,183户享受到冷热洗澡不用愁,冷天热水随时用。
3、借助安全饮水项目,实施自备水源自来水项目。人畜饮水安全是事关环境整治和民生的大事。村“两委”克服我村地处边远,玉泉自来水主管网不能通达的困难,争取人畜饮水安全项目资金5.5万元,村民自筹6万元,村自筹8万元,共投资19.5万元,实施了万秀村自备水源自来水系统工程,让村民用上了卫生、洁净的安全水。
4、节能还得减排治污。原村民私人厕所都是半拉围墙露天厕所,臭气熏天,蚊蝇横生。遇雨天,粪水横流,污染严重。
我村在建生态家园沼气工程中,结合公厕建设,推平所有私厕,合理安排共投资5.6万元,建14座水冲式卫生公厕;投资5.2万元,建集中垃圾池12个,配置垃圾桶32个。购置手推垃圾清运车2辆,聘用专职保洁工2名,垃圾填埋场4亩。村庄整治长效运行。
5、结合改圈,村投资6.5万元建设329平方米的集中牛舍,农户耕牛集中圈拴,有效地控制耕牛粪便污染。
6、村民生活污水随地流淌,也是较为严重的污染源,为了解决这一现象,村投资7.8万元,建设污水收集网沟20xx米,村民生活污水90%以上都能通网沟收集。
7、污水收集后务必要进行净化处理,做到无污染,无公害排放。为此村投资24.3万元建设了沉淀塘2口,投资15万元将原先的污水塘清淤、砌岸等,改建为污水生物净化塘,实现无污染、无公害排放。
8、为改善村民文化娱乐场所,村投资32.2万元,建设起形态不凡的村民文化乐园,为村民文化娱乐带给了宽敞的环境。
9、按村庄环境整治资料“五化”的要求,我们着力
抓好绿化和美化工作,投资4.2万元,以大规格、高标准的要求,对主干道两旁及重点场所进行绿化,投资2.3万元建设花坛和古树围栏,并发动村民,以村带给苗木,村民房前屋后自种自管自有的模式进行绿化,通过一系列的工作,使环境净化、美化、绿化和亮化了。
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努力改善村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和社会礼貌程度,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中,我村千方百计多渠道争取和挖潜,总计投资168.3万元,按整治标准二级目标全面进行了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通过开展以上工作,我村的村庄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村容村貌大有改观,人们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主要成效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班子的凝聚力强了,威信更高了。为了这次整治活动,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深入农户知社情,用心为民办实事,与村民的沟通多了,感情密切了,距离拉近了,关系融洽了。村民对村干部的情绪也没了,抱怨也少了,感情也更亲切了。
二是群众的环境意识提高了,生活习惯不一样了。通过这次村庄整治的大力宣传,村民一改“只要室内一尘不染,不管室外尘土飞扬”的观念,开始注重村庄环境建设。大部分村民在实施生活垃圾袋装化后及时将垃圾倒入垃圾箱中,出此刻道路上的垃圾少了,长期的堆积物没了,卫生死角也消除了。此外,不少村民还自觉的投入到村部组织的卫生整治工作中来,参与到卫生保洁和卫生监督的行列队伍中。
三是村民的生活情趣变了,精神生活丰富了。在村庄整治过程中,我们制定了绿化管理制度,开展爱花护树活动,把村民一部分精力转移到绿化的护养上来,既陶冶了村民的情操,又提高了村民的生活品位。此外,通过建设文化乐园、农家书屋以及对休闲公园健身器械的添置,村民的业余生活变的越来越丰富了,以往的闲来麻将、无事吵架的坏现象没了,出现了早上养花谈花经、中午树下话农事、晚上学习讲国事,白天闲来动筋骨的良好精神风貌。
总的来说是,村庄整治来得好,农村旧容换新貌,康庄大道条条通,红花绿树四周绕,人们脸颜尽欢笑,精神生活很丰富,生活质量大提高,小康生活早来到。
市容环境卫生心得体会篇五
我们目前困难主要是资金短缺。收入56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23万元,收费收入340万元。另外,政府年终补算50万。而支出需要98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需要74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70万元,环卫设施建设及维护需要69万元。一年收支缺口达到421万元。也就是说,由于经费不足,一是工人工资无法提高,人力资源贫乏,职工年龄偏大,梯队建设不稳,卫生提质困难;二是环卫设备设施无法更新,特别是车辆都无法及时修理与更换,给生产酿造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三是城乡结合部管理薄弱,没有经费清理野垃圾,城市总是被垃圾包围。
面对困难,我们提出了2012年计划,并大胆实施。
(一)、把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放在党政工团组织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高举“科学发展观”伟大旗帜,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班子成员及中层骨干理论学习,大力提高科学谋事干事水平。一是研究环卫目标状况与可持续发展方向,正确把握我市环卫长足发展道路;二是加强干部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方针政策,()让理论在实践工作中发挥重要指导作用;三是坚持民本执政理念,影响和带动群众坚持艰苦创业,把环卫事业推向市场,推向高水平、高发展新平台。
(二)、把居民住户卫生费伴水征缴放在卫生费征缴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居民住户卫生伴水征缴主要有六大好处:一是能够增加环卫居民卫生费覆盖率;二是能够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三是可以节约环卫人力资源;四是财力保证了可以弥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上的不足;五是不影响水费征缴,甚至给供水单位增加收入;六是符合湘政办法[2012]27号文件《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第十一条收费计费办法。我们将请示建设局党委同意,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共同搭建一个全新的收费平台,为我们建设系统广开财源。
(三)、把服务范围向城郊拓展和卫生提质放在保洁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清扫、保洁、清运是建设“秀美临湘、清洁临湘” 核心工作,努力提高临湘城区与城郊环境卫生质量是来年新的形势发展必要。一是尽快转变工作职能,真正成为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市场监管者及垃圾处理服务的采购者。剥离清扫保洁职能,建立健全清扫保洁工作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二是逐步在清扫、保洁、降尘等方面向机械化转移,致力机械化、现代化、精品化;三是逐步把临湘各风景名胜区、独立工矿区、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农村(集镇)等区域纳入环卫管理范围,扩大环卫业务。
(四)、把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与卫生处置放在利国利民中的核心地位
以上是我单位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展望,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及建设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环卫400多名干部职工能够爱岗敬业,艰苦奋斗,把我市环卫事业做到又快又好发展。
市容环境卫生心得体会篇六
第三十七条城市环境卫生,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本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八条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作业单位,应当按照作业规范和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定时清扫,及时保洁。
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作业,应当逐步提高机械化清扫率。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公园、绿地、花坛、道路绿化隔离带的责任人,应当保持责任区清洁。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栽培、修剪树木或者花卉等作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当日清除产生的枝叶、泥土,及时清运枯树和残枝等杂物。
(二)花坛、绿地、树穴周边的土面应当低于边沿侧石。
(三)施肥、移种花草、松土、除草、浇水时不得污染道路。
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清除冰雪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社会动员机制,落实全民义务清除冰雪责任制,并逐步提高清除冰雪机械化程度。
第四十一条承担清除冰雪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标准完成清除冰雪任务。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维修、清疏、更换各类公共设施所产生的废弃物,作业单位应当当日清除,不得乱堆乱放。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本市逐步实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相关部门应当逐步建设适应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环卫基础设施。
已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本市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产业化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处置,提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并采取措施逐步减少垃圾总量。
提倡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和可循环利用的生活用品。
逐步推行净菜上市。
第四十五条食品加工单位、餐饮经营单位、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单独收集,并按照规定处置,不得随意倾倒,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倒。
餐厨垃圾的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四十六条从事车辆清洗、修理和废品收购、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经营场所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在公共场所禁止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烟头、纸屑、香口胶、食品饮料包装物等废弃物。
(二)乱倒污水、污物及从车内、楼上抛撒废弃物。
(三)焚烧树枝树叶和其他废弃物。
(四)其他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清除,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没收饲养的畜禽,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应当做到日产日清,密闭运输,并清运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所,不得乱堆乱倒。
因施工或者其他作业影响垃圾清运的,施工单位或者作业单位应当在事前报告所在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并按照主管部门要求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或者作业。
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厕所的粪便应当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得排入雨水管网。不能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由责任人负责及时清掏,并运送到粪便无害化处理厂。没有清掏、运送能力的,应当委托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有偿清掏、运送。
医疗单位厕所的粪便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公共厕所内倾倒垃圾、污水、冰雪、残土和其他杂物。
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因装饰、装修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运送到指定垃圾消纳场所。没有运送能力的,可委托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有偿运送。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处理费用后,方可处置。
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十五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应当提供运输路线和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并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应当取得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三万元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运输垃圾、砂石、灰浆、煤炭、白灰、粉煤灰以及其他散体、流体的车辆应当密闭运输,不得泄漏、遗撒。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运输车辆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予以警告,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运输垃圾沿途丢弃、遗撒的,予以警告,责令运输单位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工业垃圾、医疗卫生垃圾及其他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收集站和垃圾消纳场所。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七条城市垃圾管理实行收费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应交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应交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一千元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市、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应当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管理
第五十九条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建设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责任人对环境卫生设施应当及时修饰、洗刷、消毒,保持整洁完好。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造建设,应当按照规定配套建设密闭式垃圾收集站或者垃圾处理站、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有条件的应当建设中水处理站,并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和验收。
第六十一条按照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定额指标和设置标准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所需资金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市、县(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参与设计方案的审查。
第六十二条施工单位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时,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妨碍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的施工。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竣工后,市、县(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参与其配套环境卫生设施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阻挠和妨碍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禁止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不得移动、停用、改变用途或者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
环境卫生设施确需拆除的,应当经所在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拆除的,应当由申请者在原地或者异地按标准重建或者按照重置价格予以补偿。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移动、停用、改变用途或者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占用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拆除一般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拆除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集贸市场、商场、餐馆、影剧院、公园、体育场(馆)、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建筑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设置公共厕所、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境卫生设施,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未设置公共厕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未设置垃圾收集容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市、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组织建设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建筑垃圾消纳场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擅自收纳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市容环境卫生心得体会篇七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我镇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从今年三月份开始,对全镇环境卫生进行了全面整治。初步实现了城镇容貌整洁、干净、亮丽的目标,使我镇环境面貌得到了大大改观。现就工作开展状况汇报如下: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根据我镇实际,制定了《七沟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悬挂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职责状3000余份,使居民自觉参与维持公共卫生,爱护生活环境。共刷写宣传标语5条,悬挂横幅3条。构成了人人关心城镇环境建设、人人参与环境整治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措施,全力整治。我镇把4月份确定为卫生整治攻坚月,在全镇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101国道两侧及沿线各村的各种生活垃圾、废弃物进行了彻底清理、清运。至这天,共动用拉运车辆200余辆(次),清运垃圾1500多方,修复边沟4000延长米。同时加强日常环境卫生管理,专门成立了9人的卫生保洁队伍,新建垃圾池15个,购置垃圾清运车1台,建成占地3000平方米的固定垃圾填埋场一处。制定了《保洁人员管理制度》、《垃圾清运制度》,加强了保洁人员的管理。
(三)加强督查,保障到位。为了使这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彻底改变我镇环境卫生面貌,镇里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5天检查一次,每3天抽查一次,并制定了《七沟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查表》,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和各村、有关单位签订职责书,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目标管理职责制,构成了严密的监管体系和层层负责,层层推进的工作制度,从组织上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我镇居民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一)群众环保意识淡薄,整治难度较大。虽然镇里多次对群众进行环境卫生整治的宣传和教育,但群众对此项工作的理解程度还是不尽如人意,主动配合更是相差较远,“前扫后到”,“边走边扔”的现象仍较为严重,虽有垃圾池、但“无人问津”,村民自觉持续良好的卫生习惯仍未构成,同时对保洁工作的配合不够,给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增添了很大的难度。
(二)经费不足,与实际需要存在差距。由于当前我镇财政压力较大,对环境卫生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少,造成对环境卫生治理经费的投入明显不足。
(一)进一步加大环境整治经费投入力度。透过镇财政拿一点,沿街商铺和企业出一点的方式不断拓宽筹资渠道,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力争在今年10月末在各村和101国道两侧部分地段新建垃圾池65个,每个村成立一支2—3人的保洁队伍,负责日常垃圾清运和卫生管理。
(二)进一步健全卫生持续长效机制。抓好长效机制的完善落实以及保洁员队伍的建设。在持续原有保洁队伍不变的状况下,在全镇各村实行低保户保洁义务工制度,从各村低保户中挑选出部分有劳动潜力的人员充实到保洁队伍。
(三)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管理机制。我们计划从各村老党员、老干部以及村民代表中选出一部分职责心强的人员,成立一支环境卫生监督队伍,对村民和保洁人员进行监督。一方面监督村民自觉爱护环境,构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另一方面监督保洁员认真履行自我的职责,为保洁工作打分,与保洁员工资直接相联系。
我镇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虽然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距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有必须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多向其他兄弟乡镇学习好的做法与经验,寻找和正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强化措施,严格职责,加大环境整治工作力度,改善城镇环境面貌,对外展示平泉“西大门”的新形象。
市容环境卫生心得体会篇八
为贯彻落实《xx县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我镇在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坚持以“突破难点、建设亮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以全民参与、破除陋习、示范带动、长效管理为抓手,有力有序有效地推动我镇乡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基本实现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环境优美的整治目标。
构建宣传网络,层层召开动员大会:镇政府本月(7月份)召开全镇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动员大会,各村(社区)分别召开了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动员大会,传达精神,部署工作。印发了环保宣传手册和《致农民朋友公开信》到户,运用横幅、标语、宣传橱窗、永久性宣传广告牌、宣传车、伍市镇信息平台等载体和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生态环保行”活动,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镇政府成立由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其他党政成员任分片副组长,各村、居委会、部门单位为成员的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和专门办公室,并抽调素质全面、工作经验丰富的机关干部作为办公室成员。各村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和党员包户的责任体系,明确联村党政干部为联系村责任领导,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明确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标准和任务要求,并将每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有效避免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现象的发生,保证整治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1、建立垃圾收集处理模式,构建乡村环境整洁市场化机制。一是镇政府兴建垃圾处理处,成立(xx县农村)环保合作社或相关专业公司,实现乡村环境卫生的市场化运行。全镇 47 个村、3个集镇以合作社为龙头,计划安排专业保洁员 45 人、垃圾清运车辆 2 台,农村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环保合作社常态运行;二是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各村集中区域修砌垃圾池、安装垃圾桶。全镇形成以户单位建有垃圾池、以村为单位建有垃圾收购点、以镇为单位建有垃圾处理处的基础设施网络。
2、搞好村庄整治。各村(社区)组织党员、干部、群众长期开展以清洁家园为主题的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对屋边、路边、水边、田边的裸露垃圾、卫生死角进行了大清扫、大清理和大清运,并对每户农户进行“最清洁、清洁、不清洁”评比,督促农户自觉打扫和维护好屋前屋后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月按镇政府的安排,各村(社区)居民、镇村组干部和驻镇各企事业单位对全镇辖区范围内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清扫。
3、加强河塘清理。镇政府组建打捞清污队对境内河道及塘坝沟渠内的水葫芦、革命草、生活垃圾和病死动物进行彻底打捞,达到河道畅通,河岸无杂物垃圾、河面无杂草漂浮物,底清、面净、岸绿的面貌。并要求环保合作社制定确保河流清洁、实行常年维护的工作方案。
为确保整治行动有序推进,达到预期效果,镇政府设专人带摄像机对全镇环境治理情况进行拍摄,制作环境治理内参片,同时还组织村支部书记、环保专干到各村现场交流学习,通过对比,查找不足。联村领导干部每星期下村察看指导,镇政府编印督查简报,每两周召开一次环境治理座谈会,会上播放全镇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内参片,村干部书记对内参片中曝光的问题现场静态,限期整改,逾期未落实的,要向镇党委、政府说明原因。通过强有力的督办,镇乡村环境卫生整洁工作达到整体平衡推进。
镇党委政府制定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镇对村(居)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各村(居)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制定环境保护村规民约和环境卫生监督制度,建立卫生评比制度、保洁员管理等制度,实施环卫保洁常态化。同时,在全镇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中开展“门前三包”活动。以村为单位,对所辖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每季度对责任单位和经营户按“最清洁”、“清洁”、“不清洁”进行检查。凡年度有两次季评为“不清洁”等次或处罚三次(含三次)以上的单位和经营户确定为年度不合格单位和经营户,各村(居)在公示栏上通告批评,对有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单位及门店,一次不达标的,书面通知限期改正;连续两次不达标的,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三次不达标的,城管、工商、税务进行综合执法,形成乡村环境卫生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让全镇人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长久目标。我镇将把乡村环境卫生整洁工作作为一项事关群众切生利益和长远发展的最基础的民生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结合创建国家生态环境优美乡镇的要求,持续深入长效地抓好、抓实、抓细,努力实现伍市镇乡村环境卫生整洁的新局面,做到一季度内根本好转,半年内风清貌洁,一年内常态长效管理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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