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参加案件评查的心得体会篇一
近期,我参加了一次案件评查专项培训,通过这次培训,我不仅增长了知识,提升了技能,还收获了宝贵的经验和体会。以下是我对这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首先,这次培训使我深刻认识到案件评查的重要性。案件评查是对各级司法机关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是保障司法公正和维护人民权益的有效手段之一。在案件评查中,我们可以发现和纠正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司法机关依法行政,尊重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做好案件评查工作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
其次,在培训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案件评查的具体方法和技巧。比如,在案件评查中,我学会了细致入微地分析案情,准确判断案件的瑕疵和不足之处,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改进建议,以便对案件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梳理。此外,我还学到了如何运用刑法、民法、行政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来评查案件,从而更好地发现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并给予准确的评价和意见。学习了这些方法和技巧,我相信在今后的案件评查中能更加得心应手,做出更好的评判。
再次,参加培训,我也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需要提高的地方。在培训中,我发现自己在案件评查中对法律知识的掌握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案件评查的实践经验也相对较少。在老师的指导和同学们的帮助下,我逐渐了解到自己的问题,并积极主动地加以解决。通过课堂学习、案例研究和模拟评查等方式,我不断提高案件评查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弥补自己的不足。我相信,只要不断学习和实践,我一定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案件评查人员。
最后,我还通过这次培训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司法环境也在不断变化,新的案件类型和问题层出不穷。作为案件评查人员,我们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新的需求和挑战。这不仅需要我们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学习动力,还需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方法。只有在学习的道路上不断前行,才能真正做到案件评查与时俱进,保持自身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综上所述,通过这次案件评查专项培训,我深刻认识到案件评查的重要性,学到了很多案件评查的方法和技巧,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和需要提高的地方,并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的学习和更新的重要性。我将牢记培训内容,提高自身素质,为案件评查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最后,我衷心感谢这次培训给我带来的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加案件评查的心得体会篇二
按照德阳市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xx年案件评查活动的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评查工作有序推进。
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办案的记录,反映着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执法人员的素质,体现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是办案质量、执法队伍、执法制度、执法水平等多方面存在问题的集中反映。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三项重点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各执法部门也充分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执法问题、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大举措,是践行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核心工作;也是提高法制监督力度的有效措施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手段。抓依法行政必须抓案卷评查,抓案卷评查就抓住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公正廉洁执法的。
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20xx年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意见》(德市政法发〔20xx〕2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领导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的成员,由熊兵华同志任副组长。同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评查小组。同时根据政法委今年的要求,对评查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了周密安排。时间安排从2月底开始到6月30日完成本局的自查和复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报告情况;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第三阶段为个案剖析、集中评查;为总结整改。
我们此次的执法案件评查包含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法律援助案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今年评查的重点。在案件类型上,由于去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相对单一,只有律师执业许可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事项。因此我们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只抽查了2件许可案件,而将本年执法案件评查工作重点放在法律援助案件评查上面,分别抽查了2件民事、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卷,力图通过案件评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程序和文书案卷。同时在评查内容上,重点检查去年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评查标准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通过评查发现和查找评查标准和评查制度中的缺陷,以便完善制度和标准。
此次评查我局仍然坚持统一标准,按照去年市局制定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德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五个方面进行评查: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对案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报告。然后由市局评查小组进行集中评查,评查主要通过办案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案件自评情况,评查小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评查标准对案件进行评议,集体讨论形成评查结论,并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回访,印证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市局案件评查小组对5件评查案件认真审查的结果为:5件优秀、1件良好。合格率100%,无错案、瑕疵案。
行政许可案件执法主体适当、申请材料齐全、程序合法、归档规范、被许可人满意。存在无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无许可证件送达回证等问题得以改正。存在一些文书上时间打印差错、修改处无手印等小的瑕疵。
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及受理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收集齐备;代理意见被采纳,案件圆满解决;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无收取当事人财物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案件办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让受援人懂得了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非法上访、闹事等手段,法律援助是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去年存在的无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结案报告内容简单、格式文书有待完善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存在的问题:法律援助案卷中个别执法文书不够规范,“询问笔录”没有统一格式和纸张,案卷归档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总结20xx年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我们发现通过执法案件的评查做到了摸清基本情况、总结执法经验、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评查结果显示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明显加强。办案水平得以提升,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质量不断提高。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可以看出随着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绝大多数案卷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凿充分、执法程序合法。无论是办案程序、证据调查、办案技术、文书制作、案卷归档、制度建设以及案卷质量等综合评比有所提高。
参加案件评查的心得体会篇三
案件质量评查办法
(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一条为维护司法公正,确保案件卷宗质量,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院已审结的一审刑事、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司法技术鉴定案件及各类再审(含审查起诉)案件,归档前,均应先评查后归档,切实把好案件的出口关。
第三条评查工作由院长主管,审判监督庭具体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类案件的评查标准分别由各庭结合本庭特点,先草拟出初稿后,报审监庭修订,经审委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五条评查方法:
(一)案件审结后,在自查无误的基础上,即结即报(上诉案件除外),不受时间限制。报评的卷宗必须附填结案卷宗明细表后,再报审监庭评查。上诉案件中院退卷后,各业务庭须于当月报审监庭评查。
审监庭报经审判质量监督委员会讨论处理。
(三)卷宗评查后,各业务庭的结案数均以审监庭移送归档的案件数为准,并报院考核领导小组备案。
(四)评查工作采取双向监督,评查人员要对办案人员和所评卷宗高度负责,一丝不荀,严格监督。办案人员如对评查结果有异议,有向评查人员提出申辩理由的权利。
第六条评查标准:
(一)评查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评查得分在95分以上的(含95分)为优秀卷宗,得分在85至94分的为合格卷宗,85分以下(不含85分)为合格卷宗。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卷宗:
1、卷宗得分低于85分的;
2、事实不清、裁判错误或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3、退回补正后材料仍然不全的,或未在三日内重新报送评查的;
4、无审批手续,未在法定审(执)限内结案的;
5、生效法律文书,诉讼费用未按收费标准确定收费数额的;
6、应预交的诉讼费未交或欠交而又没有办理减、缓、免手续的(立案庭负责),缓交到期未足额收取的(审理庭负责),对未收取的以上诉讼费用,由审监庭填写催收通知书,转立案庭送达。当事人在限期内未自动交纳的,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
卷宗。由审监庭特殊注明后归档。
(四)审监庭在每月对上月的卷宗评查情况进行评查分析,并写出评析报告,通报全院,对不合格卷宗要逐件直接通报到各单位及各负责人。
第七条奖惩条件:
(一)对全年评查案件得分居前的庭和个人,予以表扬并作为年终评先的依据。
(二)办案人员年度内不合格卷宗超过本人全年结案数的5%的,取消该办案人员当年评先的资格;审判庭年度不合格卷宗超过木庭全年结案数的3%的,取消该业务庭及庭长当年的评先资格。
(三)由于书记员或立案阶段其他工作人员的原因,导致不合格卷宗超过5件的,取消责任人员当年评先资格;由于立案阶段的原因导致不合格卷宗超过15件的,取消立案庭及庭长当年的评先资格。
(四)各业务庭报送的司法统计报表上的未结及已结案件数量应与报迭评查的案件数相一致(上诉案件除外)。已评查合格归档的案件数作为年终各业务庭完成任务数,并以此作为各业务庭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八条本办法由审委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二00三年四月一日起执行,二00三年四月一日前未归档的卷宗适用本办法。
参加案件评查的心得体会篇四
近年来,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案件的质量评查也越来越重要。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我有幸参与了案件质量评查指南的编制工作,通过实践与总结,我深深体会到了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性和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本文将从指南的制定背景、指南的内容要点、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以及评查工作的价值等多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案件质量评查指南的制定背景。作为司法改革的一部分,案件质量评查是为了提高案件审判质量,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而指南的制定,则是为了对评查工作进行有效组织和指导,保证评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指南的制定背景是根据中国法治建设的需要和司法行政实践的总结,旨在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司法改革和发展的要求。
其次,指南的内容要点主要包括评查范围、评查标准和评查方法。评查范围明确界定了评查的案件类型和数量,以及评查的时间周期和评查的层级划分等。评查标准是对案件质量的要求和评价标准,如法律适用的正确与否、事实认定的准确与否、证据收集的充分与否等。评查方法则是具体的评查操作步骤和评查材料的准备,如评查表格的编制和评查人员的培训等。指南的内容要点既可以指导评查工作,也可以对司法工作进行自我反思和提高。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也面临一些问题。首先,评查人员的素质、能力和经验参差不齐,导致评查结果不够准确和客观。其次,案件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给评查工作带来了困难,不同类型的案件评查难度差异较大。最后,评查工作所需的时间和精力相对较大,对法院的工作压力增加。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提高评查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评查人员的培训和交流。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评查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评查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通过对评查指南实施的总结,我们看到了评查工作的价值和意义。首先,评查工作不仅可以发现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还可以提出改进建议,促进法院的自我完善。其次,评查工作可以帮助法院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公正性。再次,评查工作可以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和满意度,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最后,评查工作可以促进司法改革和司法行政的进步,推动中国法治建设的顺利进行。
总之,案件质量评查指南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改革举措,对于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维护司法公正有重要意义。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深入学习和理解指南的内容要点,还要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和困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司法工作的需要,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加案件评查的心得体会篇五
为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易发频发的热点案卷开展评查工作,从中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切实纠正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健全执法制度,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评查范围
评查以来的案件,包括:
(一)上级交办督办、信访、投诉案件。
(二)执业执法中可能发生违纪违法的案件。累计评查业务案件125件,其中律师案件25件(泗州所、泽之源所分别为10件,张亚所5件)、公证案件25件、法律援助案件25件、社区矫正案件15件、基层法律服务案件15件和基层人民调解案件20件。
三、方法步骤
本次案件评查活动从9月上旬开始,10月底完成,分梳理排查、自评自查、复查抽查、总结通报四个阶段进行。
(一)梳理排查阶段(9月上旬)。各科室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易发生问题的案件逐一排查、登记汇总,并填写汇总登记表。
(二)自评自查阶段(9月中旬)。各科室通过审阅案件材料、调查走访等方式,掌握案情和当事人诉求,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收集是否齐全、程序应用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实体处理是否恰当、法律文书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并填写案件评查表。
(三)复查抽查阶段(9月下旬-10月上旬)。迎接县局、市局复查、重点案件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落实整改。
(四)总结通报阶段(10月底)。对案件评查活动的组织领导、评查数量、评查结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责任查究和落实整改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综合报告,10月15日前上报市局政策法规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魏兵任组长,班子成员汤红尉、蒋永年、韦可林、唐兴华等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董锴、耿道刚、张家胜、贾春萍、张桂银、陈刚等为成员。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作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办案质量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的一个重要手段。精心组织评查流程,明确评查要求,创新评查方式,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走过场。
(二)确保质量效果。评查要坚持严格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将案件评查与纠正错误、弥补瑕疵、问责追究结合起来,做到三个到位,即执法问题整改到位、对因办案不公、徇私枉法造成错案的责任查究到位、对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法律解释明确、困难帮扶、、矛盾化解到位。
(三)抓好结果运用。每起案件的评查结果都要记入执法人员执法档案,作为司法行政干警进行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要深入分析,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引以为戒。对办理特别成功的典型案例,要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创先争优的工作热情。对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案件评查活动为契机,积极推动制度建设,完善司法行政部门执法管理体系,促进案件评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参加案件评查的心得体会篇六
案件质量评查作为一种重要的司法监督方式,旨在提高办案质量,保障司法公正,维护法律体系的稳定性。为了确保评查结果的客观公正,我司法机关制定了一套完善的案件质量评查指南。我有幸参与了这次评查活动,通过实际操作和深度思考,对法律实践中的案件质量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办案水平。
第二段:指南的运用对提升案件质量的意义
案件质量评查指南提供了一种系统和科学的方法,帮助办案人员全面、深入地评估和检验自身办案水平。在指南的运用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案件量化、审查评估、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理念。首先,案件量化使得案件质量评查有了明确的指标,量化的标准对办案人员来说更加客观、容易理解,便于评查结果的对比和总结。其次,在审查评估中,通过系统的评审流程,我认真审视自己的办案行为和决策是否符合规定和标准,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再次,精益求精的思想使得我在办案过程中注重细节、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办案水平和质量。最后,追求卓越的理念让我在案件质量评查中时刻保持着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以最高的标准要求自己。
第三段:指南的应用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在实际应用中,案件质量评查指南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对自身办案行为的评估和梳理,我发现了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首先,我意识到自己在办案中对于案情分析的不够深入和全面,导致了对证据的收集不全面,审查不严格,从而影响到了案件的质量。此外,对法律的把握和运用能力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对于某些相关法律规定和条款掌握程度不够,给了对方辩护人以钻空子的机会。这些问题对我的办案经验和职业发展都带来了一定的阻碍,所以必须针对这些问题来进行改进和学习。
第四段:改进和学习的方向
在改进和学习的方向上,我首先要加强对于案情的深入分析,在办理案件前,要充分研究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做好充足的案情分析和定位。此外,我还要加强对于法律的学习和运用,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的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自己在办案中的法律逻辑的正确性和合法合规性。同时,在工作中要求自己严谨、有条理,多积累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办案能力。
第五段:指南的放大作用
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对案件质量评查指南的深入学习和运用,我将能够更好地发现和解决办案中的问题,提高办案的水平和质量。不仅如此,通过指南的传导,也使得整个司法机关在质量评查中拥有了统一的标准和方法,提高了评查结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指南的运用不仅有助于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也对司法机关整体实力的提升有着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总结:案件质量评查指南是对办案质量的重要监督机制,通过对指南的应用,我深刻认识到了办案质量的重要性,同时也发现了自身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根据指南的要求,加强自身能力的提升和问题的改进,努力做到案件质量的精益求精,追求卓越。
参加案件评查的心得体会篇七
9月5日,蓝山县召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由蓝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新波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永英、县法院院长柏国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唐筱勇、县公安局局长黄小兵等县级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各乡镇场分管政法领导,公、检、法、司、森林公安、交警等单位班子成员及股、所、队、室、庭负责人,信访局、消防大队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蓝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永英传达贯彻了省市会议精神,对前段该县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案件评查、执法规范化建设三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总结,进一步分析了三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三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法院院长柏国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唐筱勇、县公安局局长黄小兵、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成杰公、县司法局局长张文等作了典型发言。
黄永英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委部署要求,结合蓝山县实际讲了意见,正确分析了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了全县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明确目标,切实增强做好涉法涉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谁引发、谁负责”和“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把此项工作当成硬任务,下死决心采取硬措施,全力化解。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全力打好积案化解攻坚战。对这次会议交办的'信访积案采取“一起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逐案包案到人。三是进一步源头防范,标本兼治,扎实推进积案化解工作。加强联合接访中心建设,实行执法办案信访风险预警机制,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按照执法办案“零差错”、执法过错“零容忍”的要求,坚持从严治警,铁腕追责。
黄永英要求:对蓝山县今后的案件评查工作,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检查;二要认真剖析整改。各部门对前段开展的评查工作要认真组织“回头看”,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依法依规追究到位;三要以评查促积案化解;四要推动评查工作常态化;五要做到“四个结合”,即:案件评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案件评查与纠错追责相结合、案件评查工作与信访维稳工作相结合、案件评查与规范执法相结合。
黄永英强调:要做好执法规范化工作必须做到“五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考评、进一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重大案件的协调督办、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最后,吴新波就会议的贯彻落实强调: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二是工作措施要到位;三是执法质量要到位;四是工作纪律要到位;五是工作检查要到位。
参加案件评查的心得体会篇八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将评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开展好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本着实是求是,公平公正,不走过场的原则,使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扎实有效的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院长任继忠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达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建荣为副组长及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明、审监庭庭长袁青锋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布署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确保了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有序推进。
二、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第二阶段从3月1日至3月10日由各业务部门进行交叉评查和院评查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抽查;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三、案件评查范围和评查情况
案件评查范围为20xx年审、执结的全部案件。对于执行监督案件、调解(和解、协调)结案和撤诉等引发当事人申诉、上访或领导机关督办的案件列入评查范围。
下列七类案件为重点评查的案件:
(一)被上级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
(二)被上级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再审的案件;
(三)检察机关抗诉后被再审改判的案件;
(四)被确认违法或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
(五)引发重大涉诉信访的案件;
(六)超审限、执限的案件;
(七)上级法院、人大、党委领导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复查或督办的案件。
3月1日至3月10具体由刑庭与行政审判庭,民一庭与民二庭,龙头法庭与文川法庭,五堵法庭与南乐法庭、博望法庭与桔园法庭对各自自查的案件进行了互查。同时院评查领导小组又抽调10人对各审判业务庭,按照判决案件40%和七类案件100%、调撤案件15%的比例随机抽出405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并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定打分,做到认真、严格、扎实,不走过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疏理归纳,补弱补缺,限时做了整改。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四、案件质量分析汇总
20xx年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494件,除部分程序性和简单的调撤审结的案件外,应参评案件为2055件,实际评查1942件,评查比例为94.5%。在评查的这些案件中,优秀案件708件,良好案件1219件,合格案件15件,分别占案件评查数的36.5%、62.7%和0.8%,无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1042件,占案件评查数的53.65%。案件评查总得分183752分,个案得分94.62分。加分案件7件,占案件评查数的0.36%。
执行案件结案346件,应评查230件,实际评查210件,评查比例为91.3%。在评查的执行案件中,优秀案件59件,占28.1%,良好案件151件,占71.9%。加分案件5件。
五、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通过这次案件评查,发现全院的案件质量较20xx年已有较大提高。
一、好的方面:
1、判决案件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均有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的签名;
2、判决离婚的案件都交待了判决生效前不能与他人另行结婚的.注意事项,并收集了结
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3、告知当事人诉讼义务、诉讼风险、送达受理、应诉举证通知手续完备、规范;
4、裁判文书均加盖了“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子;
5、注意了证据的提交人、收件人和收件日期的注释;
6、正、副卷都能分装。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立案阶段
(3)立案时提交的部分证据复印件未注明提交人或与原件核对的情况;
(4)部分qi诉状打印件无当事人签名或按印确认。
2、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
(2)笔录不规范。部分宣判笔录上未写合议庭成员姓名,也无合议庭人员或书记员签名;
个别判决案件无审理报告,合议庭笔录简单,庭审笔录无书记员签名;
(3)个别案件领取款物时领取人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个别缺席审理的案件未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
(6)部分案件委托代理人授权不明,仅注明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内容,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
(7)个别借款案件对原始借条未收回入卷;
(8)个别判决离婚的婚姻案件结婚证未收回入卷,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婚姻案件,结婚证退回当事人前未复印留卷。
3、裁判文书问题:
(3)个别裁判文书未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或盖章位置不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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