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我们对自己、他人、人生和世界的思考和感悟。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从而不断提升自己。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参加案件评查的心得体会篇一
近期,我参加了一次案件评查专项培训,通过这次培训,我不仅增长了知识,提升了技能,还收获了宝贵的经验和体会。以下是我对这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首先,这次培训使我深刻认识到案件评查的重要性。案件评查是对各级司法机关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是保障司法公正和维护人民权益的有效手段之一。在案件评查中,我们可以发现和纠正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司法机关依法行政,尊重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做好案件评查工作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
其次,在培训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案件评查的具体方法和技巧。比如,在案件评查中,我学会了细致入微地分析案情,准确判断案件的瑕疵和不足之处,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改进建议,以便对案件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梳理。此外,我还学到了如何运用刑法、民法、行政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来评查案件,从而更好地发现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并给予准确的评价和意见。学习了这些方法和技巧,我相信在今后的案件评查中能更加得心应手,做出更好的评判。
再次,参加培训,我也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需要提高的地方。在培训中,我发现自己在案件评查中对法律知识的掌握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案件评查的实践经验也相对较少。在老师的指导和同学们的帮助下,我逐渐了解到自己的问题,并积极主动地加以解决。通过课堂学习、案例研究和模拟评查等方式,我不断提高案件评查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弥补自己的不足。我相信,只要不断学习和实践,我一定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案件评查人员。
最后,我还通过这次培训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司法环境也在不断变化,新的案件类型和问题层出不穷。作为案件评查人员,我们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新的需求和挑战。这不仅需要我们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学习动力,还需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方法。只有在学习的道路上不断前行,才能真正做到案件评查与时俱进,保持自身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综上所述,通过这次案件评查专项培训,我深刻认识到案件评查的重要性,学到了很多案件评查的方法和技巧,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和需要提高的地方,并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的学习和更新的重要性。我将牢记培训内容,提高自身素质,为案件评查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最后,我衷心感谢这次培训给我带来的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加案件评查的心得体会篇二
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办案的记录,反映着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执法人员的素质,体现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是办案质量、执法队伍、执法制度、执法水平等多方面存在问题的集中反映。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三项重点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各执法部门也充分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执法问题、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大举措,是践行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核心工作;也是提高法制监督力度的有效措施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手段。抓依法行政必须抓案卷评查,抓案卷评查就抓住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公正廉洁执法的。
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20xx年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意见》(德市政法发〔20xx〕2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领导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的成员,由熊兵华同志任副组长。同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评查小组。同时根据政法委今年的要求,对评查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了周密安排。时间安排从2月底开始到6月30日完成本局的自查和复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报告情况;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第三阶段为个案剖析、集中评查;为总结整改。
我们此次的执法案件评查包含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法律援助案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今年评查的重点。在案件类型上,由于去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相对单一,只有律师执业许可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事项。因此我们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只抽查了2件许可案件,而将本年执法案件评查工作重点放在法律援助案件评查上面,分别抽查了2件民事、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卷,力图通过案件评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程序和文书案卷。同时在评查内容上,重点检查去年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评查标准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通过评查发现和查找评查标准和评查制度中的缺陷,以便完善制度和标准。
此次评查我局仍然坚持统一标准,按照去年市局制定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德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五个方面进行评查: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对案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报告。然后由市局评查小组进行集中评查,评查主要通过办案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案件自评情况,评查小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评查标准对案件进行评议,集体讨论形成评查结论,并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回访,印证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市局案件评查小组对5件评查案件认真审查的结果为:5件优秀、1件良好。合格率100%,无错案、瑕疵案。
行政许可案件执法主体适当、申请材料齐全、程序合法、归档规范、被许可人满意。存在无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无许可证件送达回证等问题得以改正。存在一些文书上时间打印差错、修改处无手印等小的瑕疵。
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及受理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收集齐备;代理意见被采纳,案件圆满解决;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无收取当事人财物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案件办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让受援人懂得了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非法、闹事等手段,法律援助是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去年存在的无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结案报告内容简单、格式文书有待完善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存在的问题:法律援助案卷中个别执法文书不够规范,询问笔录没有统一格式和纸张,案卷归档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参加案件评查的心得体会篇三
案件质量评查作为一种重要的司法监督方式,旨在提高办案质量,保障司法公正,维护法律体系的稳定性。为了确保评查结果的客观公正,我司法机关制定了一套完善的案件质量评查指南。我有幸参与了这次评查活动,通过实际操作和深度思考,对法律实践中的案件质量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办案水平。
第二段:指南的运用对提升案件质量的意义
案件质量评查指南提供了一种系统和科学的方法,帮助办案人员全面、深入地评估和检验自身办案水平。在指南的运用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案件量化、审查评估、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理念。首先,案件量化使得案件质量评查有了明确的指标,量化的标准对办案人员来说更加客观、容易理解,便于评查结果的对比和总结。其次,在审查评估中,通过系统的评审流程,我认真审视自己的办案行为和决策是否符合规定和标准,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再次,精益求精的思想使得我在办案过程中注重细节、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办案水平和质量。最后,追求卓越的理念让我在案件质量评查中时刻保持着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以最高的标准要求自己。
第三段:指南的应用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在实际应用中,案件质量评查指南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对自身办案行为的评估和梳理,我发现了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首先,我意识到自己在办案中对于案情分析的不够深入和全面,导致了对证据的收集不全面,审查不严格,从而影响到了案件的质量。此外,对法律的把握和运用能力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对于某些相关法律规定和条款掌握程度不够,给了对方辩护人以钻空子的机会。这些问题对我的办案经验和职业发展都带来了一定的阻碍,所以必须针对这些问题来进行改进和学习。
第四段:改进和学习的方向
在改进和学习的方向上,我首先要加强对于案情的深入分析,在办理案件前,要充分研究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做好充足的案情分析和定位。此外,我还要加强对于法律的学习和运用,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的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自己在办案中的法律逻辑的正确性和合法合规性。同时,在工作中要求自己严谨、有条理,多积累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办案能力。
第五段:指南的放大作用
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对案件质量评查指南的深入学习和运用,我将能够更好地发现和解决办案中的问题,提高办案的水平和质量。不仅如此,通过指南的传导,也使得整个司法机关在质量评查中拥有了统一的标准和方法,提高了评查结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指南的运用不仅有助于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也对司法机关整体实力的提升有着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总结:案件质量评查指南是对办案质量的重要监督机制,通过对指南的应用,我深刻认识到了办案质量的重要性,同时也发现了自身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根据指南的要求,加强自身能力的提升和问题的改进,努力做到案件质量的精益求精,追求卓越。
参加案件评查的心得体会篇四
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主要由资深法官、审监庭审判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评查组,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工作。评查组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常态评查与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与年度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社会效果、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等方面开展评查验收工作。评查结束后,评查人员分别对每一个参评案件评定等次并指出存在的问题。评查组将发现的问题汇总并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形成情况通报,再反馈给各审判业务部门及主办法官。
1、对评查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对案件质量评查普遍存在两个方面的误解:一是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简单地定位为纠错,认为评查就是纠错,通过纠错达到确保质量的目的。二是案件质量评查功能定位不准确。目前基层人民法院主要以生效案件为评查对象,即实行事后监督,虽然对有重大影响或领导过问的案件提前介入监督,但也是极个别案件,对事前和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质量评查不够重视。案件质量管理应是预防胜于纠正。
2、案件评查制度欠缺依据,设置部门不统一,影响评查工作的开展。法院对所审结且已生效的案件进行事后评查,其目的是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但现行法律框架内及法院组织内部设置上没有设置案件评查内容和机构,法律上仅规定通过上诉程序或再审程序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而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方式确定案件是否存在差错则无法律上的依据。另外由于认识不同,各地基层法院虽然都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部门,但具体做法不一,有的认为它应是平行于庭室的一级机构,下设于审委会,这样才能加强评查力度;有的认为应下设于某个部门如审监庭、研究室、监察室等作为二级机构,这样更符合基层法院实际情况。
3、案件质量评查的规程和标准不统一,实践中很难操作。根据基层人民法院自身的特点,虽然制订了一系列的《评查细则和标准》,采取了自查自纠、全面评查、重点评查、交叉评查等各种形式对案件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予以通报,要求业务庭及承办人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予以说明、检讨及整改完善。但是,在目前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法院没有形成统一的质量评查标准,评查结果并不能全面反映办案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案件质量水平,还有可能造成相同的案件由不同的法院评查,产生不同的结果。
4、评查激励和保证机制不健全,未能充分发挥评查应有的作用。以前是目标管理实行积分制,根据每个案件疑难繁简程度和结案方式等进行评分。虽然对案件存在的差错程度进行了量化、细化,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人及所在的庭室,客观地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但是改为现行的百分制,缺乏奖惩机制。另外,评查人员不愿“评”与被评查人员不愿“受评”的心态仍然存在。案件评查工作本来是对事不对人,但由于评查法官与承办人均在同一法院,被评查对象不理解,认为跟自己过不去、“挑刺”。而年底的年度考核以及竞聘上岗等采取的是民主评议测评,评查法官因顾虑将来对自己评议时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而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和畏难情绪,在评查过程中束手束脚,应付了事,不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能动性,影响了评查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5、评查人员不固定以及评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制约了评查工作的开展。多数基层法院已经成立了专门的案件质量评查组,但是,由于评查人员不固定,而且个别临时抽调的评查人员评查工作经验以及全面处理各类案件的能力不足,造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无法及时发现。
6、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检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法院对存在问题的整改不重视,往往只是把评查结果通报各业务庭或主办法官,并未对是否认真剖析问题、是否自我查找原因以及是否及时整改等进行监督,致使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反复出现。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要全面疏理汇总、分析总结,制定相应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各基层法院要牢固树立争办“精品案”的意识,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质检”。首先,评查人员要履行好职责,严格按照各项标准开展评查工作,杜绝不负责任与应付了事的工作态度。其次,作为被评查的案件主办法官则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克服不服气、抵触等思想情绪,自觉接受评查。
2、建立评查标准系统,制定明确、规范、细致的涵盖案件质量评查各个环节的具体量化标准,使评查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水平,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实效,除了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外,进一步明确评查范围、规范评查程序,由评查到问责,环环相扣,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评查问责工作方法。在评查标准上,进一步向细化延伸——通过看、听、议、评、报、讲等多种形式,把握好评查的每一个细节,正确处理好以“查”促“评”的关系。
3、建立集事前、事中、事后为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层层把关,让评查贯穿案件质量运作的全过程。改变过分注重规范文书的做法,从实体到程序,从事实证据到法律适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案件的立、审、执、查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评查。对先予执行、财产保全、刑事案件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等对案件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执法活动实行重点监管和异体监管,进行全程跟踪、专项审查。坚持常抓不懈,通过“普查、抽查、专项案件评查、集中案件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院各部门案件质量运行情况,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水平。
4、调整和充实评查力量,确保评查工作常规性开展。首先明确评查主体的地位,不能凌驾于审委会之上,评查工作必须向审委会负责和服务,这样才能保证审委会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的职能得以实现。其次主张建立独立的质量评查部门。从整合法院审判资源出发,由审监庭作为负责评查工作的日常机构,进一步调整和充实评查力量,选派一些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资深法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并保持相对稳定,以确保审判监督管理更具有权威性。各基层法院审管办要全面负责好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协调工作,并指导评查组开展评查工作以及履行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职能。
5、加强培训,熟练掌握评查标准。不但评查人员要熟悉掌握评查标准,所有被评查案件主办法官也应知晓。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要求基层法院审判人员全面学习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同时将评查标准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业务庭,引起全体审判人员高度重视,杜绝差错发生。
6、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改变以往将案件评查结果通报反馈后不注意监督检查的工作态度,要进一步加大审判监督管理力度。一是业务庭或者办案法官要在通报评查情况后限期撰写关于剖析存在问题原因和提出整改措施的材料交案件评查组、审管办(或审监庭)备案;二是审管办组织审监庭、监察室等职能部门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若再次出现类似的瑕疵、质量问题时应依照《法律文书差错责任追究规定》等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对屡有问题,工作明显不负责任,且经多次帮助、指导、培训仍不改正的人员,将其调离审判岗位。
7、建立和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将评查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尽快制定出《审判绩效考评办法》,严格按照制定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对案件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奖惩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质量的提高。建立案件质量通报制度,使案件评查结果公开透明,强化评查的警示作用。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写入部门和法官执法档案,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过错追究,真正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对审判质量的促进作用。提高评查人员待遇,考虑对评查法官由院党组单独考核评定,而不与其他法官共同评比、考核,从而消除评查法官在年度民主评议时的影响和顾虑。
上诉率降低,提高了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
在审判工作中,各基层法院要以案件评查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提升审判质量和提高审判效率的过程,把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努力提升司法水平及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参加案件评查的心得体会篇五
近年来,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案件的质量评查也越来越重要。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我有幸参与了案件质量评查指南的编制工作,通过实践与总结,我深深体会到了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性和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本文将从指南的制定背景、指南的内容要点、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以及评查工作的价值等多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案件质量评查指南的制定背景。作为司法改革的一部分,案件质量评查是为了提高案件审判质量,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而指南的制定,则是为了对评查工作进行有效组织和指导,保证评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指南的制定背景是根据中国法治建设的需要和司法行政实践的总结,旨在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司法改革和发展的要求。
其次,指南的内容要点主要包括评查范围、评查标准和评查方法。评查范围明确界定了评查的案件类型和数量,以及评查的时间周期和评查的层级划分等。评查标准是对案件质量的要求和评价标准,如法律适用的正确与否、事实认定的准确与否、证据收集的充分与否等。评查方法则是具体的评查操作步骤和评查材料的准备,如评查表格的编制和评查人员的培训等。指南的内容要点既可以指导评查工作,也可以对司法工作进行自我反思和提高。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也面临一些问题。首先,评查人员的素质、能力和经验参差不齐,导致评查结果不够准确和客观。其次,案件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给评查工作带来了困难,不同类型的案件评查难度差异较大。最后,评查工作所需的时间和精力相对较大,对法院的工作压力增加。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提高评查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评查人员的培训和交流。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评查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评查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通过对评查指南实施的总结,我们看到了评查工作的价值和意义。首先,评查工作不仅可以发现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还可以提出改进建议,促进法院的自我完善。其次,评查工作可以帮助法院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公正性。再次,评查工作可以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和满意度,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最后,评查工作可以促进司法改革和司法行政的进步,推动中国法治建设的顺利进行。
总之,案件质量评查指南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改革举措,对于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维护司法公正有重要意义。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深入学习和理解指南的内容要点,还要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和困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司法工作的需要,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加案件评查的心得体会篇六
按照德阳市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xx年案件评查活动的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评查工作有序推进。
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办案的记录,反映着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执法人员的素质,体现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是办案质量、执法队伍、执法制度、执法水平等多方面存在问题的集中反映。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三项重点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各执法部门也充分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执法问题、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大举措,是践行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核心工作;也是提高法制监督力度的有效措施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手段。抓依法行政必须抓案卷评查,抓案卷评查就抓住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公正廉洁执法的。
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20xx年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意见》(德市政法发〔20xx〕2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领导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的成员,由熊兵华同志任副组长。同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评查小组。同时根据政法委今年的要求,对评查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了周密安排。时间安排从2月底开始到6月30日完成本局的自查和复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报告情况;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第三阶段为个案剖析、集中评查;为总结整改。
我们此次的执法案件评查包含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法律援助案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今年评查的重点。在案件类型上,由于去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相对单一,只有律师执业许可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事项。因此我们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只抽查了2件许可案件,而将本年执法案件评查工作重点放在法律援助案件评查上面,分别抽查了2件民事、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卷,力图通过案件评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程序和文书案卷。同时在评查内容上,重点检查去年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评查标准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通过评查发现和查找评查标准和评查制度中的缺陷,以便完善制度和标准。
此次评查我局仍然坚持统一标准,按照去年市局制定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德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五个方面进行评查: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对案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报告。然后由市局评查小组进行集中评查,评查主要通过办案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案件自评情况,评查小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评查标准对案件进行评议,集体讨论形成评查结论,并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回访,印证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市局案件评查小组对5件评查案件认真审查的结果为:5件优秀、1件良好。合格率100%,无错案、瑕疵案。
行政许可案件执法主体适当、申请材料齐全、程序合法、归档规范、被许可人满意。存在无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无许可证件送达回证等问题得以改正。存在一些文书上时间打印差错、修改处无手印等小的瑕疵。
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及受理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收集齐备;代理意见被采纳,案件圆满解决;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无收取当事人财物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案件办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让受援人懂得了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非法上访、闹事等手段,法律援助是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去年存在的无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结案报告内容简单、格式文书有待完善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存在的问题:法律援助案卷中个别执法文书不够规范,“询问笔录”没有统一格式和纸张,案卷归档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总结20xx年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我们发现通过执法案件的评查做到了摸清基本情况、总结执法经验、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评查结果显示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明显加强。办案水平得以提升,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质量不断提高。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可以看出随着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绝大多数案卷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凿充分、执法程序合法。无论是办案程序、证据调查、办案技术、文书制作、案卷归档、制度建设以及案卷质量等综合评比有所提高。
参加案件评查的心得体会篇七
为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易发频发的热点案卷开展评查工作,从中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切实纠正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健全执法制度,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评查范围
评查以来的案件,包括:
(一)上级交办督办、信访、投诉案件。
(二)执业执法中可能发生违纪违法的案件。累计评查业务案件125件,其中律师案件25件(泗州所、泽之源所分别为10件,张亚所5件)、公证案件25件、法律援助案件25件、社区矫正案件15件、基层法律服务案件15件和基层人民调解案件20件。
三、方法步骤
本次案件评查活动从9月上旬开始,10月底完成,分梳理排查、自评自查、复查抽查、总结通报四个阶段进行。
(一)梳理排查阶段(9月上旬)。各科室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易发生问题的案件逐一排查、登记汇总,并填写汇总登记表。
(二)自评自查阶段(9月中旬)。各科室通过审阅案件材料、调查走访等方式,掌握案情和当事人诉求,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收集是否齐全、程序应用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实体处理是否恰当、法律文书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并填写案件评查表。
(三)复查抽查阶段(9月下旬-10月上旬)。迎接县局、市局复查、重点案件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落实整改。
(四)总结通报阶段(10月底)。对案件评查活动的组织领导、评查数量、评查结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责任查究和落实整改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综合报告,10月15日前上报市局政策法规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魏兵任组长,班子成员汤红尉、蒋永年、韦可林、唐兴华等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董锴、耿道刚、张家胜、贾春萍、张桂银、陈刚等为成员。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作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办案质量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的一个重要手段。精心组织评查流程,明确评查要求,创新评查方式,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走过场。
(二)确保质量效果。评查要坚持严格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将案件评查与纠正错误、弥补瑕疵、问责追究结合起来,做到三个到位,即执法问题整改到位、对因办案不公、徇私枉法造成错案的责任查究到位、对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法律解释明确、困难帮扶、、矛盾化解到位。
(三)抓好结果运用。每起案件的评查结果都要记入执法人员执法档案,作为司法行政干警进行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要深入分析,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引以为戒。对办理特别成功的典型案例,要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创先争优的工作热情。对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案件评查活动为契机,积极推动制度建设,完善司法行政部门执法管理体系,促进案件评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参加案件评查的心得体会篇八
9月5日,蓝山县召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由蓝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新波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永英、县法院院长柏国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唐筱勇、县公安局局长黄小兵等县级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各乡镇场分管政法领导,公、检、法、司、森林公安、交警等单位班子成员及股、所、队、室、庭负责人,信访局、消防大队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蓝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永英传达贯彻了省市会议精神,对前段该县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案件评查、执法规范化建设三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总结,进一步分析了三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三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法院院长柏国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唐筱勇、县公安局局长黄小兵、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成杰公、县司法局局长张文等作了典型发言。
黄永英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委部署要求,结合蓝山县实际讲了意见,正确分析了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了全县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明确目标,切实增强做好涉法涉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谁引发、谁负责”和“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把此项工作当成硬任务,下死决心采取硬措施,全力化解。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全力打好积案化解攻坚战。对这次会议交办的'信访积案采取“一起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逐案包案到人。三是进一步源头防范,标本兼治,扎实推进积案化解工作。加强联合接访中心建设,实行执法办案信访风险预警机制,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按照执法办案“零差错”、执法过错“零容忍”的要求,坚持从严治警,铁腕追责。
黄永英要求:对蓝山县今后的案件评查工作,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检查;二要认真剖析整改。各部门对前段开展的评查工作要认真组织“回头看”,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依法依规追究到位;三要以评查促积案化解;四要推动评查工作常态化;五要做到“四个结合”,即:案件评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案件评查与纠错追责相结合、案件评查工作与信访维稳工作相结合、案件评查与规范执法相结合。
黄永英强调:要做好执法规范化工作必须做到“五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考评、进一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重大案件的协调督办、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最后,吴新波就会议的贯彻落实强调: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二是工作措施要到位;三是执法质量要到位;四是工作纪律要到位;五是工作检查要到位。
参加案件评查的心得体会篇九
“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查摆整改报告“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严格按照活动的要求,通过部机关的的集中学习和自学,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业务知识等三方面进行了认真剖析,找出了一些问题,明确了整改方向,现将查摆整改报告如下: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思想学习方面:在工作中思想解放程度不够,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因循守旧,大胆探索的方式方法比较少,缺乏敢闯敢冒的精神和勇气。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不够系统、全面。
3、业务知识方面:()对业务技能钻研不够,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在拍摄制作上熟练度有待提高。组织工作都需要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自身文字写作水平不高,需要多看、多学、多写,提高这方面的能力,更好的适应组织工作。
二、整改措施及整改目标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将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认真反思,加以改进,时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每一件事,提高自己综合素质。具体做到以下三点:
1、坚持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今后我将要自觉的把学习当做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广泛涉猎各方面的知识,全面提升自身素质。结合工作的需要深入学习系统的业务知识和其他知识,增强学习理论的主动性,不断提高运用所学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时刻保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
2、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提升业务技能。今后在工作中,我要不断提高掌握新知识、新技能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打牢基础,热爱本职工作,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特别是了解和掌握拍摄和制作党员电教片;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要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虚心好学,向同志们学习,深入钻研,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思多想,多向周围的同事请教,要力争干好、争当第一,创造一流。要勇于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开展工作,处理问题,把工作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转变思想作风。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作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工作作风和学风,今后我不仅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还要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不断用科学发展观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在工作中转变固有思想观念,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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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案件评查的心得体会篇十
案件质量评查是司法实践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评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效率。为了提高案件质量评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司法部门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指南》。在我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这个指南的重要性和指导作用。下面,我将从五个方面谈谈《案件质量评查指南心得体会》。
首先,指南的制定标准明确。作为评查人员,我们要了解并掌握《案件质量评查指南》的相关内容,清楚评查的程序和准则。指南中明确了案件质量评查的目标与原则,评查的内容和方法,以及评查意见的反馈等。这样一来,评查人员在实施评查的过程中,就能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评查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其次,指南注重评查的全面性。指南要求评查人员在评查时要从全面的角度审视案件质量,不仅要关注案件的处理结果,更要重视案件的过程和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这就是说,只有全面了解案件的始末,才能对案件的质量作出准确的评价。同时,指南明确了对评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要求,以确保评查能够达到全面深入的效果。
再次,指南强调评查的实效性。在指南中,对于评查意见的反馈和落实作了明确的规定。评查人员在评查完成后,需要及时向被评查单位反馈评查结果和意见,并参与和督促整改工作。这样就可以使评查的结果得到真正的应用和落地,提高评查的实际效果。
另外,指南注重评查的公开透明。指南规定了评查结果可以向社会公布,让社会公众监督评查的公正性。评查不仅是对被评查单位的一种监督和督促,也是司法机关作风建设的一种重要手段。只有通过评查的公开透明,才能增加社会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和满意度。
最后,指南充分发挥了评查的指导作用。指南规定了评查的定期制度,要求每年对各级各类案件进行一次全面评查。通过评查,可以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并对类似案件进行警示和借鉴。这样一来,评查就不仅是一种监督和检查的手段,更是一种有益于司法机关发展的积极推动力量。
综上所述,《案件质量评查指南》对于评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深入学习和贯彻执行这一指南,可以提高评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效率,提高案件质量评查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进而提升司法机关的工作水平和公信力。作为一名评查人员,我会始终以《案件质量评查指南》为指导,不断完善自身的专业能力,为司法公正和提高案件质量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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