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模拟法庭实习心得篇一
近期,我参与了一次商法模拟法庭的活动,这个经历为我带来了许多宝贵的体会和收获。在这个活动中,我扮演了法庭的法官角色,亲身感受到了商法实务的复杂性和挑战性。在与同学们的合作中,我也逐渐意识到了团队合作和沟通的重要性。通过这次活动,我深刻体会到了商法实务知识的重要性,并且对于未来的职业发展也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首先,这次商法模拟法庭活动给我提供了一个实际应用商法知识的机会。之前的课堂上,我们学习了许多有关商法的理论知识,但是理论与实践之间总是有着很大的差距。通过这次活动,我能够亲身体验到商法实务中的种种问题和挑战,并且动态地应用理论,解决了案件中的争议。这个经历让我对商法的学习更加有信心,也更加对商法实务产生了兴趣。
其次,通过参与商法模拟法庭,我深刻意识到了团队合作和沟通在解决问题中的重要性。在模拟法庭中,我作为法官需要与原告、被告、律师以及其他团队成员进行紧密的合作。合作的过程中,我们需要相互分享信息、交流想法,并且快速做出决策。这个过程提醒我,只有团结一心,齐心协力,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并取得更好的结果。同时,沟通也是团队合作的关键。通过与同学们的互动,我学会了如何清晰明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以及如何倾听他人的想法。这些沟通技巧将对我未来的职业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此外,这次商法模拟法庭活动对我未来的职业规划有了更明确的指导。在模拟法庭中,我切身感受到了一个符合法律的商业环境中不同利益之间的角力。我意识到商法律师和法官在保护各方利益和社会公平之间的平衡是如何发挥作用的。这让我对未来的职业发展有了更具体的规划。我决定将来从事商法律师或者法官的职业,为商界的公正与法治发挥自己的作用。我相信,通过不断学习和锻炼,我能够在这个领域中做出一番成就。
最后,这次商法模拟法庭活动让我深刻理解到了商法实务知识的重要性。正如我们在模拟法庭中所面对的情况一样,商业纠纷案件复杂而棘手,需要灵活运用法律知识来解决。只有具备扎实的商法实务知识,才能够成为一个优秀的商法律师或者法官。因此,我深感自己还需要不断学习和积累,以充实自己的商法实务知识,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总之,商法模拟法庭给我带来了难得的学习和成长的机会。通过参与模拟法庭的活动,我对商法实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且对未来的职业规划也更加清晰。我将继续努力学习商法知识,培养自己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技巧。我相信,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与提升,我能够在商法领域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模拟法庭实习心得篇二
一 学习法律一定要理论联系实践。
学习法律如果只学了课本上的法律理论知识,而没有理论结合实践的活动,那么法律理论知识就显得空洞,枯燥无味。假若没有一点的实践知识,在我们毕业后,如果有一天遇到法律问题,可能仍然会束手无策,不知从何下手,这样,仅有的一点法律理论知识也派不上用场。理论必须付诸实践,如果只讲理论,不要实践,那么,理论便成了一句空话,毫无意义;实践必须有理论作为指导,抛开理论,盲目实践,实践将迷失方向,成为一只无头苍蝇。因此,理论必须联系实践,实践离不开理论。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将书本生硬的案例活生生地展现在同学们眼前,不仅丰富了同学们法律专业知识,而且还锻炼了同学们实践操作能力,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 法治社会必须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我国已进入法治社会,依法治国全面展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基本原则。通过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我深深地体会到这一原则的重要性。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必须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以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作为解决纠纷的根据()。这种情况必须是全面的,既有原告一方提供的,又有被告一方提供的,还有人民法院自己调查的,然后全面分析,综合判断,务求查明真象,弄清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还事物以本来的面目。我们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适用已知的证明材料,去查明未知的案件事实,而不容偏听偏信,主观臆断,凭推测想象办事。在适用法律方面,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是非曲直,确定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受损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裁侵犯国家 集体和他人权益的民事违法行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案件的要求,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是辩证的统一;没有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就无法做到以法律为准绳。因此,要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地查明案情,准确地适用法律,正确地解决纠纷。
以上所说的法律,主要是实体法。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也必须依照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民事诉讼大体上可分七个阶段,即起诉和受理 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 裁判(或者达成调解协议) 上诉 再审 执行。这些阶段的顺序一般不能颠倒,也不能超越,各个阶段有各自不同的任务,只有完成了前的阶段的任务,才能进入后一阶段。前一阶段是后一阶段的前提和基础,后一阶段是前一阶段的继续和发展。各个阶段人民法院及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法律亦有相应的规定,因此,人民法院及诉讼参与人均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否则就是违法。
三 加强法制观念,促进依法治国。
当前是依法治国的时代,我们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重执行,轻程序的做法,所在要注重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公民尊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还可以利用典型案例,结合形势,因地因时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加强道德观念,预防纠纷,防止纠纷激化与转化,减少诉讼,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治本作用。没有在电大学习法律知识之前,我对法律的认识还比较粗浅,有很多基本的法律知识还一知半解,通过在电大的学习,特别是在“模拟法庭”以后,我深刻言听计从认识到法律就在我们自己身边,法律连着我和你,学法 知法 守法是多么重要,今天这个案件可以清楚的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法律,要善于运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依法办事。必须不断加强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处理身边的是是非非。
四 法海无涯,学无止境。
法律专业的知识面非常广,涉及到生活中方方面面,从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本人深深感到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犹如冰山一角,学的不透,理解不够。要想在法律专业有所建树,必须付出巨大的代价,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理解掌握法律 法规,在实践中还要能灵活应用。如在我参加的模拟法庭案例中,涉及到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问题。另外,还涉及到《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知识。在程序上,人民法院 当事人 委托人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开庭审理阶段,诉讼主体依哪些顺序发言,其内容又是怎么,无一不是由法律所规定的。而且,法律法规是随时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的,所以国家经常都会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如今,学法 守法 用法已慰然成风,有利于法制社会的建设。
总之,通过参加“模拟法庭”社会实践,使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希望以后能够多参加类似的实践活动。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二)
模拟法庭实习心得篇三
医学模拟法庭是一种新兴的教学方法,通过模拟真实的法庭场景,让学生扮演医生或律师的角色,以解决医疗纠纷案件。近日,我参加了一次医学模拟法庭活动,并从中获益匪浅。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包括对其意义的认识、对个人能力的提升以及对职业发展的影响。
首先,医学模拟法庭对于学生的意义在于提升实践能力。传统的医学教学重视理论知识的灌输,而缺乏实践的机会。而医学模拟法庭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近乎真实的环境,让他们亲身体验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需要运用自身的学识和专业知识,分析案件的事实,搜集证据,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通过这样的实践,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医学道德、法律法规以及纠纷解决的原则和方法,从而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
其次,医学模拟法庭对于学生的意义还在于培养团队合作精神。每一个医学模拟法庭案件都需要一个团队来共同合作完成,这其中包括医生、律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团队合作的过程中,学生们需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相互协作,共同解决问题。而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们在实践中学会了倾听他人、尊重他人的专业意见,培养了沟通和合作的能力。这些能力对于未来的职业发展而言是至关重要的,能够使学生在团队中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优势,取得更好的成绩。
此外,医学模拟法庭还对于个人能力的提升有着积极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学生需要扮演医生或律师的角色,与对手进行辩论,并在法庭上进行陈述。这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演讲能力、思辨能力以及表达能力。通过与他人的辩论和交流,学生的思维能力得到了很大的锻炼,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也得到了提高。同时,在法庭上的陈述还能够提高学生的演讲技巧和表达能力,使他们更加自信和从容地面对大众演讲和公开表达的机会。
最后,医学模拟法庭对于学生的职业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医学模拟法庭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医学与法律的交叉领域,拓宽自己的知识面。这对于今后从事医学相关工作的学生而言是非常有益的,能够帮助他们更好地面对和应对潜在的纠纷案件。同时,参与医学模拟法庭活动也可以让学生建立起与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联系,并了解实际的法律工作和法律界的需求。这对于学生在就业市场上具有竞争力是非常重要的,能够为他们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总而言之,参加医学模拟法庭活动对于学生而言是一次宝贵的经历。通过这个活动,学生不仅提高了自身的实践能力,培养了团队合作精神,还锻炼了个人能力,并对职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因此,我相信医学模拟法庭将在未来的医学教育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并将为学生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模拟法庭实习心得篇四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
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做任何记录。
(一、法庭准备阶段)
人到庭的情况:原告是否到庭?
原告:到庭。
书记员:被告1是否到庭?被告2是否到庭?
被告2:到庭。
书记员:原告律师是否到庭?
原告律师:到庭。
书记员:被告2律师是否到庭?
被告2律师:到庭。
书记员:相关人员已经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碧作为我的律师。
原告律师:我叫何碧,女,是原告律师。
被告2:我叫冯蒲,是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经理,住本市天河区。我委托赖诗作为我的律师。
被告2律师:我叫赖诗,女,是被告2律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开审理原告吴顾诉被告1温毅及被告2好家风装饰
公司拖欠借款一案,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书面告知,不再
原告:不申请
被告:不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
调查,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年年初开始有生意来往,被告2每次都是派被告1温毅与我谈生意,且与
我签订一些合作合同(含有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盖章),我们两家企业一直
年1月份,被告1温毅像往常一样跟我谈生意,期间他谈到最近他们公司
资金周转不灵,需向我借现金60万周转。经调查所知,确有此事,我就向
职,公司现在也联系不到他。
签订的公司合作合同在形式上雷同。所以我把好家风装饰公司告上法庭,要
求他们还我余下借款40万及利息1.5万。
审判长:下面请被告针对原告所述进行承认或否认的答辩。
本就没有向原告借钱这回事,关于签合同,签这么大的一笔款,你当时
为什么不向我公司的法人了解清楚呢?这个很明显是被告1温毅利用你
跟他的合作信誉和我公司的名义向你借的;他现在都已经辞职几个月了,我们也联系不到他,他可能就是为了逃债才辞职的。
我公司向来信誉都很好,经常跟一些大小企业合作,而且很多时候都交给
被告1去交谈生意,小的合同一般都会让他去签,所以关于这方面的东西
他是比较熟悉的。但我们也没有让他去向你借款啊,所以我公司没有偿还
借款的义务。
因此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长:通过原告陈述、被告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到底是谁该偿还这笔借款。
下面由双方围绕争议的焦点进一步陈述并举证。现在由原告方提供证据。
原告:被告2称不应由好家风装饰公司来偿还借款,现呈上证据一:借款合同,上面有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盖章,证明我有借钱给好家风装饰公司周转。
证据二:公司合作合同5份,证明我们两家公司长期合作都是由被告1签
名,然后盖被告2公司的盖章,且都生效。
审判长: 被告对证物有无异议。
被告1温毅偿还借款。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方提供证据。
装饰公司向原告借钱。
审判长: 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及要证明的内容有何意见。
原告:没有。
(三、法庭辩论阶段)
审判官:现进行法庭辩论,原告方及被告方可进行自由辩论。
原告:你们公司借了钱又不还,是不是想赖账啊?现在我等钱用啊,你快点还钱给我啦。
被告2:又不是我公司借你的钱,你去找温毅还啊,我公司又没拿过钱,干嘛要还你钱啊。
审判官:好,肃静!辩论结束。先进行最终陈述,由原告做最终陈述。
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二节第八十四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
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还有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
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我恳求法官依法判决被告2归还剩余借款及利
息给我当事人,我的陈述完毕,谢谢。
饰公司,那张合同只能代表温毅个人的借款,合同上的印章来历不
明,并非是我当事人亲自盖上去的,而且也不能证明这合同的真实
性,为了高利润而签下的合同,具有一定的可疑性,所以我恳求法
官依法判决该借款不用我当事人还款。我的陈述完毕,谢谢。
(四、法庭调解判决阶段)
告,愿不愿意庭外和解?
进行调解,听候判决。
审判长:被告2,愿不愿意庭外和解?
被告2:不同意和解。
庭,今天庭审到此结束,退庭。
模拟法庭实习心得篇五
第一段: 模拟法庭参加的缘由和背景介绍(200字)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模拟法庭是我乐此不疲的一项活动。近期,我有幸参与了一次模拟法庭的比赛,这次经历给予我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收获。模拟法庭是模拟真实法庭诉讼环节,通过模拟法庭活动,学生们可以深入理解和体验法律实践的过程,提升自己的口头表达、逻辑思维和辩论能力。这次模拟法庭的比赛不仅是对课堂学习成果的检验,更是对我们法学专业理论知识的实践运用,对未来法律职业生涯的铺垫。
第二段: 模拟法庭中的角色和职责(200字)
参加模拟法庭活动需要扮演不同的角色,例如原告、被告、辩护律师和法院工作人员等。在这次比赛中,我担任了辩护律师的角色。作为辩护律师,我们需要深入了解案件的背景和法律问题,并为被告提供有效的辩护。这要求我们对相关司法实务和法律法规有着丰富的了解和深入的研究。同时,我们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能够清晰地陈述观点和辩护理由,以及应对对方律师和法官的质询和辩论。通过扮演这一角色,我更深刻地理解了律师的职责和社会责任,增强了我对法律事务的兴趣和热情。
第三段: 模拟法庭带给我的实践意义(200字)
模拟法庭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种学习方式。通过参与模拟法庭活动,我能够将课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情境中,贴近实践,弥补纯理论学习的不足。在整个过程中,我不仅学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识,也提高了很多实践技能,如文字表达能力、法律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同时,通过与其他参赛选手和评委的交流和互动,我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观点,丰富了自己的思维和知识储备。
第四段: 模拟法庭的挑战和突破(200字)
参加模拟法庭活动不仅仅是一次学习的机会,更是一种挑战。在辩论和质询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对辩方的质疑和挑战。有时候,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准备充分的辩词,对抗对方的攻势。首次参加模拟法庭,我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和紧张感。但是,在团队合作和老师的指导下,我逐渐克服了紧张感,提高了自己的主动性和应对能力。通过不断地演练和反思,我学到了如何更好地逐步改进辩词和提高辩论技巧,增强了在紧张情况下的应变能力和自信心。
第五段: 模拟法庭的收获和启示(200字)
通过参与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理解了法律的力量和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肩负着传承法治精神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使命。模拟法庭活动不仅锻炼了我个人的能力,也激发了我对法律事业的热情,让我更加坚定了未来从事法律职业的决心。同时,模拟法庭还提醒我,作为一名法律人员,要始终坚持价值观,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用法律知识为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总结:这次模拟法庭的比赛对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使我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得到了较大的突破。通过这次活动,我增强了法律实践能力,提升了自身的专业素养,也更加坚定了在法律事业上的追求。我相信,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会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专业人士,为社会正义和法治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模拟法庭实习心得篇六
大学两年期间,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和《民法》等一系列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为了使同学们能加够深入,更进一步的理解这些法律,上两个星期,我们理工学院07级法学全体同学在冯哲老师的指导之下举办了模拟法庭。这次举办模拟法庭是按照学校法学法律实习报告的要求,规范而进行的。
这次模拟法庭我们全班都参加了,大家都很兴奋,不过不足之处是我们班的卷宗跟别人的不一样,卷宗里面除了口供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这无疑给我们一个巨大的考验,但是经过我们全体同学和冯哲老师的共同努力,我们还是很功的完成了任务。
在这次模拟法庭当中,我担任的角色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当律师一直是我的`梦想,所以第一次模拟自己梦想中的角色,除了兴奋还有忐忑。拿到卷宗的时候我就迫不及待的开始看,不仅看它的内容,还看它订卷的顺序,因为在这之前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真正的卷宗,这给了我一次从理论到实习转变的机会。
本次模拟法庭的案件是“共同盗窃铁路运输物资案”,案件事实是:四个被告人涉嫌共同盗窃五次铁路运输物资,一个被告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通过整个庭审,我了解到整个庭审是由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组成的。庭审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法庭辩论阶段,它让我了解到一个律师必须具备丰富的课外知识,言论技巧和超强的应变能力。例如:辩护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为了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利益,盘问证人,向告人发问的时候,这就需要技巧。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真正认识到法律的崇高与正义,也加强了我成为一名律师的决心。
在参与这次模拟法庭过程中,我对盗窃罪,区分主从犯,特别自首有了更深的认识。
经过模拟法庭,我对于盗窃罪中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区分和立案标准有很深刻的理解。所谓“数额巨大”是指盗窃公私财务的数额在500元-2000元期间,“数额巨大”是指盗窃公私财务5000元-2万元之间,“数额特别巨大”是指盗窃公私财务3万元-10万元期间;立案标准是数额较大和多次盗窃。
对于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一个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在模拟法庭之前,我一直以为这没有什么好说的,主从犯在题目的案例中一眼就能看的出来,可是一旦接触到真正的案子,我才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在真实的案例当中,我们很难判断共同犯罪中行为人所起的作用,除非是那中很简单的案例。在这一起“团伙盗窃”中,我就是从第二被告作案工具的来源,盗窃意图、销赃所得、在共同盗窃中具体分担的角色来为我的当事人辩护的,最兴奋的是我的辩护意见被审判长所采纳。
模拟法庭快要的结束的时候,也就是法庭辩论阶段,公诉方对我的辩护发表意见的时候,提出我运用法条错误很是让我震惊,我一直都以为特别自首只是要求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没有掌握的本人的其它罪行。当公诉人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集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款的规定是说向司法机关供述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不同种罪行才能构成特别自首,在参与模拟法庭之前我从来都没有发现过这个问题,也从来都没有认真仔细的扣过字眼,不过这为我以后的法律道路敲响了警钟,使我认识到法律是一个严肃认真的东西,以后我会加强对这方面的注意,我感谢模拟法庭中公诉人帮我指出我的错误。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受益匪浅,同时也让我对律师这一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最后,感谢学校也感谢我的指导老师给我们提供这么好的实习机会,我确信,在以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努力的学习法律的,谢谢老师们。
1.模拟法庭的心得体会
3.模拟电子实习报告
5.会计模拟实习报告汇编九篇
6.会计模拟实习总结
7.模拟实习工作总结
8.会计综合模拟实习总结
模拟法庭实习心得篇七
近日,我参加了学校举办的模拟法庭活动,担任法庭辩护律师。通过这次活动,我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下面,我将从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辩护技巧的运用、与对方律师的交流、庭审经验的积累以及模拟法庭活动的意义等方面,分享我在模拟法庭刑事辩护中的所思所感。
首先,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更深入地理解了法律知识。在案件研究和准备辩护过程中,我不仅熟悉了相关法律法规,还通过参考先例和判例法,掌握了具体的辩护策略。同时,通过与老师和同学们的讨论,我学会了如何分析案件的关键问题,并运用法律条文和相关证据来支持我的观点。这次活动使我深入了解了我所学习内容的含义和实际运用,提高了我的法律素养。
其次,在辩护过程中,我学会了运用辩护技巧。辩护律师需要善于辩证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够从各个角度看待问题,为被告提供最好的辩护。同时,我也学会了增强说服力,通过举例和论证,使评委和观众能够对我的论点产生共鸣。此外,我还注意到语言表达和仪态的重要性。清晰的语言和自信的仪态可以更好地吸引观众的关注,让我的辩护更有说服力。
第三,与对方律师的交流让我受益匪浅。在模拟法庭活动中,我需要与对方律师进行辩论,同时也需要积极倾听和回应对方的观点。这种交流不仅锻炼了我的辩论能力,还增进了我的合作与沟通能力。通过与对方律师的辩论,我学会了更充分地思考对方的观点,提前预判对方的辩词,以便更好地准备自己的辩词。交流也是一个良好的学习机会,通过与对方律师的讨论,我对案件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
第四,通过庭审经验的积累,我对法庭程序有了更清晰的理解。庭审过程需要严格遵守时间规定和程序要求,同时要维护庭审秩序。通过模拟法庭活动,我了解了庭审的整个流程,明白了庭审时主要关注的方面,如提问的技巧、反驳对方观点的方法以及适时使用相关证据等。我还意识到在庭审中举证和辩护的重要性,在合适的时候提出相关证据,能够更好地支持我的观点和辩词。
最后,这次活动也让我认识到模拟法庭的重要性。通过模拟法庭活动,我们可以在真实的形势下体验到律师的角色,全面了解法律职业的要求和挑战。模拟法庭活动不局限于理论学习,更重要的是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参与模拟法庭活动,我们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和能力,还可以培养我们的合作与沟通能力,锻炼我们的应变能力和思维方式。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在刑事辩护方面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我更系统地学习了法律知识,运用了辩护技巧,增强了与对方律师的交流,积累了庭审经验,明确了模拟法庭活动的重要性。这次活动让我明白,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需要不断学习和实践,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养。我相信,通过这次活动的经验与积累,我将更好地面对未来的挑战,并为实现自己的律师梦努力奋斗。
模拟法庭实习心得篇八
法庭模拟,经过几周时间的准备,终于在今天得以顺利的开展,并且落下了帷幕。虽然不是很令人满意,但还是蛮欣慰的,毕竟第一次实践参与法庭的审判程序,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案例中,让自己亲身体验在开庭审理前准备过程中以及开庭过程的种种辛酸苦辣。整个开庭的过程是复杂的,严谨的,由于我们对程序并不熟悉,在有个别环节中存在瑕疵。让我深刻的感受到,仅仅凭借自己在书本上所学的那点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应该更多的联系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参与实践活动。这次实践让我们学到了很多。
首先对于案例的改编也是一个费心思的工程,不能简单的设定成符合某个罪名的案件,而是要能有辩论的余地,符合多种罪名的构成要件,才有利于案件的证据调查以及庭审辩论环节。经过和其他分组成员几天时间的讨论,结果如下:2009年9月5日11时40分,被告人左学义驾驶豫j-qg008号五菱之光面包车沿解放路由北向南行驶,沿一座拱桥下坡时,由于拱桥桥面的自然拱起遮挡视线,加之天黑,左学义未发现醉倒在拱桥另一侧下坡桥面的被害人陈某某,将陈某某碾压于车下。事后,左学义下车查看,发现有一人躺在汽车下,想将被害人从车下拉出,但没有拉动,被告人就用千斤顶将车顶起,将被害人从车底拉出来丢弃在路边,驾车逃离现场。被害人陈某某后来被他人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法医鉴定,陈某是由于内脏损伤,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交警大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认定死者陈某趴在桥下坡约5米(桥全长14米)处偏右位置,经开车试验,该位置在汽车上桥时是不能发现的,而在汽车从桥顶下坡,如果是夜里,就较难发现,即使发现也肯定来不及采取措施。案发后,左学义被依法逮捕,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其次接下去的工作就是根据案件事实以及公安组制作的证据,我们法官组成员的第一次开会讨论对于案件涉及罪名的初步判断。我们每个人都发表了对于案件的看法以及应处罚的罪名,结果分成三派,有故意杀人,遗弃罪和意外事件。我的观点是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根据故意杀人的构成条件,即在造成被害人受伤的情况下,放任与被害人的生命于不顾,因为被告人有撞人的意外事件的前行为下,即先行义务,他有义务救助被害人而不是放任于不管,明知将被害人拖出后放置于桥上可能会因为得不到救助而造成被害人的死亡,被告人左学义的间接故意行为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结果。随着案件程序的进展,辩护组也提交了证据内容,我们法官组开了第二次的讨论会,这次根据辩护组和检察组双方提供的证据的情况下,我们对于案件实质内容的了解更清晰,更明了,更彻底。此次的讨论主要集中了两种观点,遗弃和意外事件,不能达成合意的原因主要是针对事发时,即被害人被撞后是否死亡以及被告人当时的主观想法,根据两组提供的证据上分析可得被告人下车检查时,通过多种方法检查结果认为被害人当时已死亡,随即被告人把被害人从车底拖出,而且还是通过千斤顶的帮助,而不是在拖不出的情况从尸体上碾过,由此也可证明被告人没有主观恶意。而且被告人是在认为被害人已死亡的情况下放置于路边就不能认定为遗弃,只能认定为意外事件,即无法预见而造成的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对于意外事件造成的撞死被害人,然后将尸体放于路边是情理之中的事,没有可罚性。以上是我在这次会议中的所提的观点。第二次会议的结果初定是遗弃和意外事件,最后结果还得等开庭时辩护组和检察官组的对于证据的质证结果以及辩护结果再定结论。
随着各组成员准备工作的就绪,我们正式进入庭审程序,随着法官的一锤令下,正式开庭,在庭审进行中,法官主导庭审程序,各组出庭人员都能很好的配合,成功完成此次的模拟法庭。从这次的开庭审理来看,总的来说还是挺不错,毕竟对初来咋到的我们来说能达到这种结果还是满意的,但是还是有很多的不足之处。首先,值得肯定的是,我觉得在庭审过程中,我们的模拟审判长的说话语气极其气势都还蛮有法官的架势,整个过程都能严肃并且严谨的遵循法庭的程序,显示出了法官的威严形象,使我们的庭审顺利完成。其中的不足之处,就是作为合议庭,三位法官在庭审过程中缺少对被告人的发问以了解案情,而且在整个审判程序下来,两位审判员都没发言过,即分工不够,作为中国的法官主导庭审的特色没有发挥出来。这也是我作为法官组的成员所比较惭愧的事,对于实践我们真的太缺乏了,所以也没有顾虑到这方面的缺陷,当然这也是给我们的警钟,在学习课本知识之余应多关注实例,去法院参加见习。其次,在庭审过程中,辩护组的成员做的很让我佩服的是,他们抓住了质问证人时的技巧,该问什么?怎么问?都是很大的学问,从他们的出色表现看,他们在这方面是做足了功课而且抓住了重点。相比之下,作为控告组的一方,显然处于弱势,而且从他们的表现来看,明显是缺乏准备工作,连定罪依据都提供错误,把已经废止的法律依据提供上来,而且在质证环节也显得薄弱,这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个警示,即开庭并不是简单的辩论,更重要的是找证据,用事实说话,再结合雄辩才能博得法官的认同打败对方。再次,整个环节都能符合法律的要求,但是,我觉得在辩论环节,还有所欠缺,不能体现出法庭辩论的气势,太过于平静。最后,从庭审的结果看,我们的合议庭在经过开庭之后作出的正确判断,给被告人定意外事件,即根据双方所进行的举证,质证,辩论的一系列链条,再结合被告人的如实陈述,最终判决是意外事件,体现了依法判案的原则。当然,不足的地方就是在宣判阶段,我们的审判长在宣读判决书时频频出错,对于法官作为威严及庄严代表,这是不容许的。对我也算是启示作用,在准备工作中应该每个环节都要落实到位,尤其是在程序方面,是我们最容易忽略也是最容易出错的,都是我们的不足之处。观看完后总的感觉是让我受益匪浅,真切的体会到了整个庭审都需要认真,仔细,不管是哪个角色都需要作一番苦功夫,为我在往后的学习指明了方向。
根据案件的开庭审理,检控组和辩护组双方主要争议的问题是对于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是意外事件,还是遗弃。各方都极力证明自己的主张是正确的。这也引发了我们对此争议问题的思考,即当这样类似的问题发生在我们身上或身边的时候,我们会怎样做,像被告人一样丢弃被害人于路边,还是拨打120尽全力救助被害人,虽然这在法律上没有给与处罚,但是道德层面呢?对于现在这样的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心里,人情疏远,利益至上的社会动态,肯定不止左学义一人会这样,驾车撞死人不管不顾。现在普遍的人心里都有一个根深蒂固的思想,即事不关己高高挂上,能避多远就多远。做了什么坏事,看看周围有没目击者,如果没有,那就逃之夭夭了呈现出极度不负责任的态度。丧失了人与人之间应该和睦友爱,团结互助,共同繁荣的情操,传承我们的中华民族美德。对于现在社会上盛行的人们之间的漠视态度极其担忧。很多人都把社会责任感抛弃于外,对于自己造成的后果都不敢负责人的人更别人提能担当起推动社会进步的主力军。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之下,国家也应该做出努力,即学校的教育问题,在教育学生学习的同时不仅要传授学生知识更应该提倡学生去做有爱心,有同情心,有责任心的身边的小事,不能拘泥于形式。遏制这种不良的人心风气应该是我们目前的首要任务,在提倡法治的同时更应该提倡道德,以道德约束人们的行为准则,这样也更发挥了公民的监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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