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证券经纪业务法律法规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管理规定实用篇一
证券经纪业务简言之就是代理买卖有价证券的行为,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它是证券公司最基本的一项业务,具体是指证券公司通过其设立的营业场所(即证券营业部)和在证券交易所的席位,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要求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不向客户垫付资金,不分享客户买卖证券的差价,不承担客户的价格风险,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
(二)证券经纪业务构成要素
1.委托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
2.证券经纪商。证券经纪商是指接受客户委托、代客买卖证券并以此收取佣金的中间人。证券经纪商不承担交易中的价格风险,向客户提供服务以收取佣金作为报酬。
3.证券交易所。在中国,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4.证券交易的对象。证券交易对象是委托合同中的标的物,即委托的事项或交易的对象。
(三)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
1.业务对象的广泛性。所有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都是证券经纪业务的对象,因此证券经纪业务的对象具有广泛性。
2.证券经纪商的中介性。证券经纪业务是一种代理活动,证券经纪商不以自己的资金进行证券买卖,也不承担交易中证券价格涨跌的风险,而是充当证券买方和卖方的代理人,发挥着沟通买卖双方和按一定的要求和规则迅速、准确地执行指令并代办手续,同时尽量使买卖双方按自己意愿成交的媒介作用,因此具有中介性的特点。
3.客户指令的权威性。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客户是委托人,证券经纪商是受托人。证券经纪商要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办理委托事务,这是证券经纪商对委托人的首要义务。委托人的指令具有权威性,证券经纪商必须严格地按照委托人指定的证券、数量、价格和有效时间买卖证券,不能自作主张,擅自改变委托人的意愿。
4.客户资料的保密性。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的资料关系到其投资决策的实施和投资盈利的实现,关系到委托人的切身利益,证券经纪商有义务为客户保密,但法律另有约定的除外。
查看汇总:2016年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解读汇总证券经纪业务法律法规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管理规定实用篇二
证券经纪业务简言之就是代理买卖有价证券的行为,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编辑整理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精练:证券经纪业务,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证券经纪业务简言之就是代理买卖有价证券的行为,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它是证券公司最基本的一项业务。具体是指证券公司通过其设立的营业场所(即证券营业部)和在证券交易所的席位,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要求,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不向客户垫付资金,不分享客户买卖证券的差价,不承担客户的价格风险,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由于目前中国的证券经纪业务主要表现为在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证券,因此,以下对证券经纪业务的介绍也主要是指的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
证券经纪业务一般由以下四个要素构成。
1、委托人
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国家法律法规不准参与证券交易的自然人或法人不得成为证券交易的委托人,如未成年人未经法定监护人的代理或允许者,因违反证券法规、经有权机关决定暂停其证券交易资格而期限未满者,受破产宣告未经复权者,法人提出开户但未能提供该法人授权开户证明者等等,都不得成为证券交易的委托人。
证券业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和国家规定禁止买卖股票的其他人员,也不得直接或问接持有、买卖股票(买卖国债、基金除外)。同时,国家法律法规还规定了一些不得参与特定证券交易或不得在一定期间内从事特定交易的人员,如与该证券发行、交易有关的内幕人士。
2、证券经纪商
证券经纪商是指接受客户委托、代客买卖证券并以此收取佣金的中间人。证券经纪商必须遵照客户发出的委托指令进行证券买卖,并尽可能以最有利的价格使委托指令得以执行,但证券经纪商不承担交易中的价格风险。证券经纪商向客户提供服务以收取佣金作为报酬。
3、证券交易所
在中国,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交易所本身不持有证券,也不进行证券的买卖,更不能决定证券交易的价格,它只是为交易双方的成交创造、提供条件,并对双方进行监督。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情况下,交易地点是固定的,即在交易所的交易大厅进行;进场参加交易的机构是固定的,即证券交易所会员。
4、证券交易的对象
证券交易对象是委托合同中的标的物,即委托的事项或交易的对象。例如企业并购业务中的经纪对象可能是某企业;房地产经纪商的业务对象是房产或地产;证券经纪商的经纪业务是为客户寻找他所指定的证券,即证券经纪业务的对象是特定价格的证券。而客户则是经纪业务的'服务对象,是委托关系中的委托人。经纪关系一经确立,经纪商就应按照委托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在受托的权限范围内寻找交易对象或办理委托事项。
证券经纪业务具有以下四个突出的特点:
1、业务对象的广泛性和多变
证券经纪业务的对象是特定价格和数量的证券,由于所有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都是证券经纪业务的对象,所以,证券经纪业务对象具有广泛性的特点。同时,由于证券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经常处在变化之中,同一种证券在不同时点上会有不同的价格,因此,证券经纪业务对象还具有多焚性的特点。
2、经纪业务的中介性
证券经纪业务是一种中介业务和居问的经济活动,证券经纪人不是利用自己的资金进行证券买卖,也不承担交易中的风险,而是充当证券买卖双方的代理人,发挥着沟通买卖双方并按一定的要求和规则迅速、准确地执行指令和代办手续,尽量使买卖双方按自己的意愿成交的媒介作用,因此具有中介性的特点。
3、客户指令的权威性
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客户是委托人,经纪商是受托人,经纪商要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办理委托事务,这是经纪人对委托人的首要义务。委托人的指令具有权威性,证券经纪商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人指定的证券、价格和有效时间买卖证券,不能自作主张,擅自改变委托人的意愿。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即使是为维护委托人的权益而不得不变更委托人的指令时,也要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证券经纪商如果故意违反委托人的指示,在处理委托事务中使委托人遭受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客户资料的保密性
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的资料关系到其投资决策的实施和投资赢利的实现,关系到委托人的切身利益,因此证券经纪商有义务为客户保密。保密的资料包括客户开户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住址、身份证编号、股东账户和资金专户账号等)和客户委托的有关事项(如买卖哪种证券、买卖证券的数量、资金账户中的资金余额等)。如因经纪人泄露客户资料而造成客户损失,经纪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a.《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b.《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
c.《证券从业人员行为守则(试行)》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证券经纪业务营业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包括《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和《证券从业人员行为守则(试行)》等。d项属于融资融券方面的法律法规。
2、下列关于证券经纪业务禁止行为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不得为多获取佣金而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b.可以在批准的营业场所之外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c.不得为他人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欺诈客户提供方便
d.不得散布谣言或其他非公开披露的信息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证券经纪业务的禁止行为之一是不得在批准的营业场所之外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故b项错误。
证券经纪业务法律法规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管理规定实用篇三
内容:
内容:
证券经纪业务一般由以下四个要素构成:
(1)委托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
(2)证券经纪商。证券经纪商是指接受客户委托、代客买卖证券并以此收取佣金的中间人。证券经纪商不承担交易中的价格风险,向客户提供服务以收取佣金作为报酬。
(3)证券交易所。在中国,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要点: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
内容: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如下:
(1)业务对象的广泛性。
(2)证券经纪商的中介性。
(3)客户指令的权威性。
(4)客户资料的保密性
账户管理主要包括:账户的开立、信息变更、注销;证券账户的合并、挂失补办;不合格账户、休眠账户及风险处置休眠账户的管理;账户信息比对与报送;客户账户档案管理等。
证券账户的管理及操作规范如下:
(1)证券账户的开立。
(2)证券账户卡挂失补办。
(3)证券账户注册资料的查询。
(4)证券账户注册资料的变更。
(5)证券账户合并。
(6)证券账户注销。
(7)非交易过户。
证券经纪业务法律法规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管理规定实用篇四
(1)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或将客户的资金和证券借与他人,或者作为担保物或质押物;或违规向客户提供资金或有价证券。
(2)侵占、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3)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代理买卖法律规定不得买卖的证券。
(4)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5)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6)在批准的营业场所之外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7)编造、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散布、泄漏或利用内幕信息。
(8)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
(9)贬损同行或以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
(10)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
(11)泄露客户资料。
查看汇总:2016年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解读汇总证券经纪业务法律法规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管理规定实用篇五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辅导
2017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全年时间表
2017第二季度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及题型2017年第二季度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安排表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