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是语文学习的基础,掌握好语法规则有助于写出正确的表达。编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先回顾过去的经历和成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人生哲理,希望能引发大家对人生的思考与瞩目。
医院和医药代表篇一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本协议项下,乙方愿意成为甲方的特约经纪代表并遵守甲方所制定之《_________技术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以及《_________技术产权交易所会员守则(暂行)(以下称守则)》以及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甲方的业务范围为客户提供中介服务。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组建,有权签订本协议的法人组织。
2.乙方保证已年满18周岁,且非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本协议约定业务之人员,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
二、乙方从事业务之范围。
2.为技术引进,外资项目引进进行中介服务;为技术出口进行中介服务。
三、乙方须经甲方培训认可并发放技术产权经纪证书后方可进行相关中介服务。
四、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人民币的管理费。双方同意,该费率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管理费应在每年第一个自然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付清;第一年度管理费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拖欠管理费超过半年,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纪代表资格。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凡乙方提供中介服务的项目,乙方有权按与委托方的协定标准收取委托方的佣金;
3.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之交易规章制度。
4.乙方通过甲方所得报酬的税负由甲方代扣代缴,有优惠政策的,按政策办理。
六、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的,甲方应予允许,但乙方对其此前从事的中介活动仍负有_____完全的责任。
2.乙方对涉及到当事人以及本交易所需要保密的内容有义务予以保密。
3.乙方不能正确履行其义务,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协议届满,乙方愿意续约的,可以续约,但甲方对此保留最终审核权。
七、特别约定。
1.乙方明白并同意乙方并非甲方的职工,不纳入甲方劳动编制,乙方仅享有通过甲方信息资源平台进行中介服务以及获得甲方协助申请交易奖励服务的权利,不享有劳动福利、_____等权益;乙方不得以甲方职工、受托人或任何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在促成交易过程中,因其过错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相关各方损失时,乙方应_____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与乙方因本协议所形成的关系不能解释为聘请、代理、或合伙关系。
4.乙方签约前,已经阅读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提到的交易规则和会员守则,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5.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国家政策的要求对公司的规章制度作相应的调整,乙方在此承诺接受并遵守,否则本协议在乙方提出异议时自动终止。
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友好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第十二个月最后一日止。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医院和医药代表篇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1、本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的工作岗位和工种。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八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医院和医药代表篇三
中韩两国都是从制度上把传统医学和现代医学放在同等位置的国家之一,因此,传统医学在两国占据的比重及作用比较大。最近,全世界对于传统医学特别是天然药物的认识逐步升温,借此,中国和韩国试图向外扩展传统医学。两国都发表了天然药物开发相关的中长期政策及其实施方案。如中国发表了纲领性文件——《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并实施了中药现代化及产业化开发、创新药物及中药现代化等具体的项目;韩国则发表了《天然物新药研究开发促进法》,并制定了天然物新药研究开发促进计划。笔者在本文重点比较分析了两国的天然药物开发政策,从而挖掘有合作潜能的领域。
1中国中药新药开发政策[1]。
中国是传承并不断发展其传统医学的典型国家之一。但是,在世界传统医药市场上中国所占据的比重却很少,部分传统药物还需靠一些跨国企业倒进口。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开始实施了中医药现代化建设,尤其加强了中药现代化工程。1996年,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九五”计划的重要内容实施了中药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之后,1998年实施的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行动计划得到了“九五”计划的优先支持。1999年,国家科技部发表了中药现代化研究和产业化实施方案,同年仿制领域的基础研究项目也被反映到“973”计划里面。200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表了现代中药产业化专项实施方案,后来此专项被选定为“十五”计划优先扶持项目。2002年,国家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8个部门联合发表了“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2-2010)”。中国自加入wto以来把中医药产业视为了最具竞争力的产业之一。中医药走向世界需得到包括中医药国际化、标准化等的中医药现代科学证明,为此,2006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又发表了中医药国际化、中医药标准化等计划。
2韩国天然物新药开发政策[2]。
韩国从制度上同样重视传统医学和现代医学,并重视天然物新药的开发。韩国的天然物新药开发政策是在如下情况下实施的:第一,在传统医药领域拥有相对的优势;第二,相比新药开发主流趋势的化学合成,基于天然物成分物质的新药开发成功率更高;第三,利用天然物的新药开发属于高附加值领域,有利于确保国家竞争力。韩国的天然物新药开发主要在天然物科学研究所、药学大学、企业研究所里进行,最近,韩医科大学和韩医学研究院也开始了部分研究。20世纪90年代以后,天然物研究得到了政府的经费支持,科学技术部的“g7项目(先导技术开发事业)”和保健福祉部的“保健医疗技术研究开发事业”等成为了其典型。韩国政府发表了“天然物新药研究开发促进法”()和相关实施令(),并制定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天然物新药研究开发促进计划(2000-2005)”。
韩国的“天然物新药研究开发促进计划”从2000年开始正式实施。该计划的主要内容是至2010年开发5种以上的天然物新药,实现天然药物国家战略层次上的产业化。其最核心内容还是天然物新药开发,而天然药物产业升级为国家战略产业是新药开发的最终目标。“天然物新药研究开发促进计划”确定了第一阶段(2001-2005)、第二阶段(2006-2007)、第三阶段(2008-2010)、最终(2010以后)等4个阶段性目标,见表1。表1“天然物新药研究开发促进计划”的阶段性目标(略)。
韩国“天然物新药研究开发促进计划”领域重点课题可以概括为培育天然物科学、促进天然物新药开发、开发世界级天然物新药等。其中培育天然物科学部分包括人才培养、扩建设施、挖掘产学研合作项目、建立天然物成分d/b、制定政府相关制度、实施国际规格化等建设天然药物平台相关的领域。促进天然物新药开发部分主要集中于实现产业化、提升产业体研究能力、毒性试验、临床前试验、创新新药开发技术等实质性的新药开发技术和产业化。开发世界级天然物新药部分包括持续开发新药候选物质、剂型研究及具体的工程研究、临床试验、新药开发、开拓世界市场等新药产业化所需的具体程序。
以上天然物新药开发工作主管部门为保健福祉部,而合作部门包括教育人力资源部、产业资源部、科技部、海洋水产部、农林部、食品医药品安全厅等。实质性的研究参与机关包括各级大学、研究所、企业研究所等;专门研究机关包括汉城大学天然物科学研究所等;事业管理机关为韩国保健产业振兴院。
3中国和韩国的相关政策对比。
中国的中药新药开发通过中药现代化工程来实现。这个工程是一个巨大的平台建设事业,它贯穿gap-glp-gcp-gmp-gsp等认证体系,涉及农业、工业、商业等相关领域。在这种巨大的平台建设过程中,中药新药开发得到了政府和企业的大力支持,因此,中国的中药现代化过程远远超过了单纯意义上的中药新药开发。
韩国尽管发表了《天然物新药研究开发促进法》,制定了“天然物新药研究开发促进计划”,却不像中国系统规划的发展计划,只是聚焦于新药开发;也没有像中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那样独立的政府部门,只是在韩国保健福祉部内设立了韩方政策处,因此,大部分的天然物政策包含了很多一般性新药开发的概念。在韩国,实质性的新药开发事业由汉城大学药学院下属的天然物研究所主导。
中国和韩国各自制定了符合国情的政策,一般情况下,中国的计划都能如期推进下去,相关政策的适用也非常活跃;相反,韩国的考虑因素太多,很难按照计划完成。实际上,韩国“天然物新药研究开发促进计划”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如期完成率仅为整个计划的。
swot分析是制定并实施相关政策的非常重要的先行工作。从两国天然物新药开发swot分析可以看出,中国拥有丰富的资源和传统知识,国家也大力支持中药新药创新;韩国则善于利用it、bt等相关技术进行融合研究和产业化应用。见表2。表2中国和韩国的天然新药研究开发swot分析对比(略)。
4结语。
目前,世界大部分的传统医药市场被拥有跨国企业的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占据着。中国和韩国在传统医学领域有很多的共同点,这不仅形成了竞争关系,也意味着诸多合作的可能性。虽然中国的研究开发规模比较大,但其研究成果的产业化和产品化能力比较差,所以很难开拓市场。相反,韩国拥有应用化、产业化优势。所以,两国应更进一步加强传统医学领域的合作关系。最近,中韩两国政府在天然产物新药开发领域开展了一些示范性的合作项目,这预示着双方合作的光明前景。
【参考文献】。
医院和医药代表篇四
医院应付账款是医院购买药品、化学试剂等材料暂未付款而欠供应商的账项,即供应商允许医院在购货后一定时期内支付货款的一种形式。供应商利用这种方式促销,而对医院来说延期付款则等于向供应商借用资金购进商品,可以满足短期的资金需要。随着医院应付账款金额的不断增加,怎样在保证医院正常周转的情况下,进行合理的负债,加强应付账款的核算与监督,成为财务人员面临的新的挑战。
一、医院药品应付账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医院规定药品供应商和化学试剂供应商将药品、化学试剂送到药剂科库房,4个月后,在货物用完的情况下才能支付货款,从而形成了大量的应付账款。由于应付账款的大量存在,使得医院对应付账款的管理一旦放松,便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1.货已到药库,没有开具正式发票,不入库直接发放出库。
药品已经送到药库,由于多种原因,对方供应商没有及时开具正规发票。但是,临床又急需使用该药品,于是药库收到药品、化学试剂后不入库,不计入应付账款,直接就先将药品发放到药房,供临床使用,从而出现了药品库存为负数,这种不正常的现象。
2.药库人员不拒绝供应商不按照药剂科计划数多送的药品。
医院药剂科一般付款给供应商都是整月货款支付,此方法有利有弊,利是账目清楚,弊是供应商知道这一特征后,在一个月结账的前几天,供应商会提前送货,不按计划数供货,想提前一个月回款。这样,付款时资金流出量就会大大增加,不利于医院财务资金的周转,降低了医院资金的周转率。
3.采购人员和药库工作人员应付账款管理意识不强。
结算日前,药剂科药库的药剂人员由于没有应付账款管理的意识。仍然大量生成采购计划,以便减少多次的重复劳动,从而产生了高库存、低周转的现象,或者,为了帮助药品推销商完成其工作量的需要,积压库存,制造大采购计划数,从而使应付账款数额大幅增加。
4.应付账款支付时未经药剂科的财务人员审核。
在给供应商付款时,在单据不全时,也能提前支付,但不冲减应付账款账面数,形成实际应付账款数与实际欠款金额不符,不利于领导统筹安排资金。
5.供应商信息维护不及时。
由于供应商非常多,经常挂账与冲账,将a供应商的应付账款挂到b供应商的账户下,使账目核对产生了很大的困难。
二、医院药品应付账款管理的改进方法。
1.认真执行“货到票到”制度。
采购人员与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时,规定货到发票到,减少人为的货到发票不及时到的现象。例如,规定货到但是发票未到,视同药品、化学试剂未到。如是临床急需药品,由药库人员根据实际药品入库情况,填写“临时入库单”,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由采购人员按照上次采购单价,进行临时入库处理,等到正式发票来时,再冲回,并且规定不得超过一个星期。
2.严格控制药品计划采购并入库,会计审核确认应付账款。
药品由供应商送到医院药剂科后,由药库人员履行验货手续并签字,然后将发票交给采购人员,录入his系统,最后,再由财务人员审核发票,加强复核,监督其入库的供货单位、数量、金额是否正确,防止错误录入或重复入账,确认正确后,才能正式记入应付账款。对于供应商未按采购计划数私自提前送货的,不予录入医院his系统,一律不增加其公司的药品应付账款数,从而杜绝供应商的不正当行为。
3.加强药库人员和采购人员的素质和应付账款管理观念。
由药库人员按照his系统设定的药品上下限,自动生成一个星期内需要的数量的计划单,在保证临床供应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采购数量,达到“合理库存、高供应率、高速周转”的目的,制定库存周转率的控制指标,杜绝月末结账前的异常大数量的采购计划和人情计划的产生,引导药品采购人员以临床需求为导向进行采购。形成药库人员生成计划,采购人员调整计划数,财务人员审核,药剂科科长批准执行的一套互相监督的流程,更好地控制库存,以便减少应付账款的不必要增加。
4.加强财务人员对应付账款的管理和监督。
(1)加强应付账款信息管理。
药剂科对供应商提供的“三证一照”,即“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gmp证书和营业执照”进行严格审核后,建立详细的供货单位信息表。供应商如果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地址、联系人等内容发生变动时,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新的三证一照,药剂科及时更改以上信息,以防止财务人员记录应付账款时记串账户,增加核对应付账款和调整账户的工作量。
(2)加强付款结算流程的管理。
医院和医药代表篇五
二、总体设计方案。
1.系统体系结构。
根据系统体系结构分析及本系统的实际需要,我们采用三层c/s结构实现。之所以采用这种体系结构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有利于提高开发和维护效率。增加中间层―应用层服务器,不仅应用程序和数据库隔离开来,而且业务应用程序的业务逻辑和业务界面也分离,应用程序各层开发比较独立、简单。
中间层将应用程序和数据库服务器隔离开来,避免了用户直接操作数据库服务器的可能性,增加了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真正的瘦客户程序,偏于系统维护。
对于关键业务系统,如果操作频率较高或数据较多,可以采用应用服务器处理数据避免数据库服务器负载过重,也可以实现离线操作数据。
采用c/s结构系统的可行性、可用性、可维护性较好,正好适合本系统实现,三层c/s结构模式如图1所示。
图1本系统的三层c/s结构模式。
2.开发工具。
医院和医药代表篇六
第一条科学技术是发展中药生产的先导。为了贯彻《中药行业“八五”—2000年产业政策》,推动中药行业的科技研究和开发,设立中药产业科技研究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并制订管理办法以利实施。
第二条本计划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工作计划的组成部分,所设置的课题属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
第三条本计划课题包括研究和创制中药生产发展所需的新品种、新制剂、新技术、新设备、新辅料等,以及将其成果推广应用于生产。
第二章申报。
第四条申请本计划课题须具备以下条件:
2.承担课题的单位应有健全的科研组织和从事科研工作的技术条件,并信守合同;
3.承担课题单位的自筹资金能够提供课题总经费的1/2以上。凡从事中药科技研究和开发的生产、科研、教学、临床单位,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申请。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本计划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学技术司制订并下达。
第六条本计划实行技术合同管理。合同甲方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学技术司,甲方委托中国药材公司为甲方代表;乙方为课题承担单位(或课题组长单位);丙方为监督单位,即乙方的上级主管部门,保证合同执行。
第七条本计划课题经费1次核定,根据课题进展分年度划拨,实行专款专用和有偿使用。偿还比例视课题产生效益的情况商定,平均为资助额的70%,须在完成拨款后3年内还清。偿还经费做为本计划滚动资金,继续用于发展中药产业科技事业。
第八条建立定期交流和检查制度。中国药材公司每年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学技术司书面报告当年计划执行情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学技术司参与必要的检查。
第九条本计划运用电子计算机“全国中医药科技资料管理系统”参与管理。
第四章验收。
第十条课题按合同要求完成以后,承担单位须及时申请验收并提交全套技术资料,由中国药材公司审核同意后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学技术司。
第十一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学技术司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主持验收。验收时对课题的技术内容须经技术专家委员会(组)评审和提出鉴定意见。
第五章成果推广。
第十二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学技术司委托中国药材公司制订成果推广应用计划和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通过验收的成果如属新产品,可申请纳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六章奖励。
第十四条经过正式验收的计划成果,可申报中医药科技进步奖。
第十五条定期总结评比计划课题工作,对成绩突出的课题组、先进个人、科研管理及成果推广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计划管理办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学技术司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计划管理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以下简称中药材资金)管理,提高中药材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药材资金是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促进中药材生产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中药材资金的使用对象,一般为国有中药工商企业、药材专业种植养殖场和直接从事中药产业化科技开发的研究院所。
第四条根据中药产业发展政策,中药材资金限于以下范围使用:
(一)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和野生药材变家种家养的科研开发及成果应用;
(二)中药材种植养殖先进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
(三)大宗、紧缺品种的中药材基地建设,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建设;
(四)中药材存储技术研究及改善中药材仓储设施;
(五)中药饮片加工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
第五条中药材资金的安排要符合国家的中药产业政策,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第六条国家经贸委应编制中药材发展规划,对中药材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中药材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由国家经贸委商财政部另行制定。
第七条国家经贸委每年按预算编制要求,结合项目管理情况提出下一年度中药材资金使用计划,报财政部审批同意后办理请款手续,并在收到拨款后7日内将中药材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
第八条国家经贸委应加强中药材资金使用管理,于次年2月底前将审核汇总的中药材资金年度使用决算及决算说明书报财政部审批。
第九条中药材资金使用单位要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如发现挪用中药材资金等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收回资金并不再给该单位安排资金;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原国家中医约管理局、财政部制定的《中药材生产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停止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现代中药产业化专项实施方案编现代中药是以中医药理论为基础,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特色,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生产的“安全、高效、稳定、可控”的中药,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质和中成药。现代中药产业是在传统中药产业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成为具有较高技术含量、较强国际竞争能力,以产业化生产现代中药产品为特征的新兴产业群体。
中药产业是我国的传统民族产业,又是当今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是我国医药经济中独具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际医药,特别是植物药、天然药物的有机组成部分。近几年来,中成药工业的产值平均年增长20%,利润和利税平均年增长24%,呈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到1999年底,我国中药工业的总产值已达到385亿元,约占医药工业总产值的20%。但中药产业作为一个传统的民族产业,目前其市场竞争能力还很弱,1999年出口只有6亿美元左右,占国际植物药市场份额不足5%,与我国天然药物的大国地位相差甚远。随着国外对中医药的全面认识的提高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快速发展,以及我国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药产业的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
现代中药产业化专项(以下简称“专项”)拟通过示范中药生产过程中的一系列高技术成果,建设一批不同类型的中药高技术示范性工程,提高中药二次开发能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大品种”,促进现代中药产业“大企业”的形成和发展,推动中药产业的技术跨越,变传统中药产业为现代中药产业。在项目选择上突出“现代化”和“高技术”,不搞一般技术的扩大生产能力项目。
一、专项的主要目的。
加速中药高技术成果的产业化,示范应用先进的提取、分离、制剂及生产过程控制技术,使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中药骨干企业在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上全面实现技术提升,建立对全行业进行技术辐射的示范工程和产业化基地,提升我国中药工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促进中药产业的结构调整,加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现代中药产品的产业化,强化中药产业的持续创新能力,磁强我国中药在新的国际经济环境中的竞争力,扩大我国中药在国际药物市场中的份额。
二、专项的主要内容。
专项是技术含量高、疗效优势突出、市场需求量大的现代中药产品为核心内容,国家重点支持技术先进,特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治疗病症确切、质量标准完善、安全稳定、服用方便、生产条件符合gmp要求、单品种市场潜力可达到年销售亿元以上、具有竞争力的中药标准提取物、新型中成药等现代中药产品的产业化;重点支持采用先进单元制造技术与装备在骨干企业中药制药过程中的产业化示范、濒危稀缺药材的优质种源繁育技术的产业化等;以显著提高行业及大型中药企业的创新能力、形成中药工程研究中心和中药质量标准技术开发中心。鼓励建设采用先进适用技术的道地绿色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和加工示范基地。
医院和医药代表篇七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本协议项下,乙方愿意成为甲方的特约经纪代表并遵守甲方所制定之《_________技术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以及《_________技术产权交易所会员守则(暂行)(以下称守则)》以及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甲方的业务范围为客户提供中介服务。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组建,有权签订本协议的法人组织。
2.乙方保证已年满18周岁,且非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本协议约定业务之人员,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
二、乙方从事业务之范围。
2.为技术引进,外资项目引进进行中介服务;为技术出口进行中介服务。
三、乙方须经甲方培训认可并发放技术产权经纪证书后方可进行相关中介服务。
四、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人民币的管理费。双方同意,该费率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管理费应在每年第一个自然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付清;第一年度管理费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拖欠管理费超过半年,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纪代表资格。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凡乙方提供中介服务的项目,乙方有权按与委托方的协定标准收取委托方的佣金;
3.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之交易规章制度。
4.乙方通过甲方所得报酬的税负由甲方代扣代缴,有优惠政策的,按政策办理。
六、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的,甲方应予允许,但乙方对其此前从事的中介活动仍负有_____完全的责任。
2.乙方对涉及到当事人以及本交易所需要保密的内容有义务予以保密。
3.乙方不能正确履行其义务,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协议届满,乙方愿意续约的,可以续约,但甲方对此保留最终审核权。
七、特别约定。
1.乙方明白并同意乙方并非甲方的职工,不纳入甲方劳动编制,乙方仅享有通过甲方信息资源平台进行中介服务以及获得甲方协助申请交易奖励服务的权利,不享有劳动福利、_____等权益;乙方不得以甲方职工、受托人或任何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在促成交易过程中,因其过错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相关各方损失时,乙方应_____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与乙方因本协议所形成的关系不能解释为聘请、代理、或合伙关系。
4.乙方签约前,已经阅读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提到的交易规则和会员守则,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5.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国家政策的要求对公司的规章制度作相应的调整,乙方在此承诺接受并遵守,否则本协议在乙方提出异议时自动终止。
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友好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第十二个月最后一日止。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医院和医药代表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1、本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的工作岗位和工种。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八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医院和医药代表篇九
神池圣海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神池县国家航空绿色生产基地项目协议书。
甲方:神池县人民政府。
乙方:中国民航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中医药大学。
丁方:神池圣海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神池县土地宽广,交通便利,气候独特,绿色无污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理想区域。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为使先进的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推动地方经济建设,甲乙丙丁四方经认真协商,就在神池县共建国家航空有机绿色种植示范基地如下意向:
一、合作基础。
神池县人民政府欢迎中国民航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医药大学、神池圣海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神池县建设国家航空有机绿色种植示范基地项目,县人民政府给予项目建设的支持和保障,为四方合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合作主体。
甲乙丙丁四方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三、建设规模及投资。
根据初步考察情况,甲乙丙丁四方计划投资2亿元,与国内大型中医药厂家合作,2019年完成国家航空有机绿色种植示范基地的育苗、种植项目(基地规模共计3000亩,计划分两年完成,2019年计划育苗面积达1000亩)。。
四、合作各方责任与义务。
(一)神池县政府。
1.需给予神池胜航国家航空绿色生产基地相关的扶持政策。仿野生中草药育苗、种植研究中心及育苗种植需要的租赁土地(2-3千亩)、及生产专供食品的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等租赁及建设用地的费用和税收相关政策的扶持。
2.因项目建设所需办理的手续所涉及的部门的配合(绿色通道)或成立工作小组由一名专职干部负责项目所需各项核准和批复。
3.优先保障胜航公司的神池本地小杂粮及农牧产品的集中采购工作。
(二)中国民航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1.在总部和分、子公司开展的消费扶贫产品推介活动中,重点推荐神池中草药产品,帮助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2.中国航信将通过工会福利采购、活动奖品采购、食堂供货对接、职工众筹采购等多种形式开展消费扶贫和宣传推介,助推神池中草药产品做大做强。
3.中国航信将通过“吕梁山货”、“县长联合推荐”等活动积极宣传推介神池县中草药产品,对接其他中央单位和省市消费扶贫需求。
4.通过“扶贫电商平台+扶贫企业+贫困户”的模式,将神池中草药优质产品,输送到消费者手中,促进精准扶贫。
5.在资金方面扶持,可在科研经费和扶贫种植及入股特供保健食品加工企业等方面开展。
6.航信招商:神池胜航有机食品有限公司(神池圣海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公司)并挂牌国家航空绿色生产基地。
(三)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国家航天员中心的中医药保健室,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根据神池县特色农牧产品与神池仿野生中草药结合研发,对航天、航空、远海和潜艇部队的特殊人员专供的保健食品。
(四)神池圣海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通过分公司神池胜航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在神池县委、县政府招商政策大力支持下,与国内大型中医药厂家合作计划投资2亿元,2019年完成国家航空有机绿色种植示范基地的育苗、种植项目(基地规模共计3000亩,计划分两年完成,2019年计划育苗面积达1000亩),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航空有机绿色食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国家航空绿色保健品专供生产企业。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四方另补充规定。
六、本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丁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山西省神池县人民政府中国民航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丙方(盖章):丁方(盖章):
北京中医药大学神池圣海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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