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是一种寻找灵感和启发的过程,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吸收作品中的智慧和思想。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借鉴他人的观点和思路,以便更全面地评价和分析书籍。不同作者的文风和观点都会影响我们的读后感,以下的范文或许能展示这种差异。
活着,读后感1000字篇一
余华称(活着)是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这是一部充满血泪的小说。通过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与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这是余华对他这部书的评价。
的确,我这个12岁的少年也深有体会。尤其是有庆,凤霞,二喜和苦根接二连三的死,让我感到了命运对福贵的不公,然而,命运又让他从原来的阔少爷转变为一个本本分分的农民,没有成为地主,免遭文革时期的一死。也许活着就首先要为本身,在去考虑所谓的身外之物。
现在,我在想想那多少无知的青年,他们误入歧途也许是以为一个物质的享受,他们的人生没有历史,真是该好好读读这本书。生活会让你觉得离不开它,除非你真的从根儿上就不想好好活着。
朋友们,醒来吧!寻求你生活的灵魂的天空。
活着,读后感1000字篇二
真希望自己好像从未活过,最好像流星,划过即逝。也可以像夏天的蝉,知知的叫个几天几个星期。
你存在着即是一件苦差事。你得经历许多难以想象的事情,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你无法预知明天的太阳到来之时,他会带着怎样的光色。也许在明天,下一轮太阳升起之时,有些人有些事,就从此与你擦肩而过。
你渴望有个人知道你,了解你,就像月亮了解太阳落下她就要升起一样。
你渴望被照顾,渴望被理解,渴望被安慰。可是很多事情都好像差一点点一样。
很多事你只能暗暗埋在自己的心里,因为新的记忆会随着岁月的增长慢慢吞噬旧的记忆。活着即一种修行,一种历练。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难处,你无法选择自己的身世。不过既然出生,你就得竭力得好好活着,为了自己,为了自己,为了自己。
活着,读后感1000字篇三
前几月,听闻大学隔壁班的一个女孩子跳楼自杀了,研究生还未毕业。具体原因也不好去揣度了,留给大家一阵唏嘘,而自我又重新思考了一下活着的意义。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作品《活着》,作者认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认为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当向人们展示高尚。而他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所以他以异常冷静地笔触描述了福贵老人的一生,告诉我们活着就是活着。
翻开血红的封面,主人翁一幕幕生活画面清晰呈此刻脑海里,合上书本已成记忆。福贵生于富贵家庭,年轻时放浪不羁,将家产挥霍一空,成为普通佃户。后被强征入伍,九死一生逃回老家。在那样的年代,生存不容易,福贵眼见着自我的亲人一个个死去,最终只剩自我和一条老牛。老牛是他因同情从屠夫手中买下来的,这印证了那句话:眼因流多泪水而愈益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益温厚。
福贵承受住了难以承受的苦难,垂垂暮年与老牛相伴,和老牛念叨着亲人的名字,唱着歌谣: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在我看来,生命是载体,而生活是资料。不管我们一生要肩负多少职责,或者经历多少磨难,再或者享受多少辉煌,都是由生命来承担。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看轻生命,同时还应当进取乐观地去应对那些或好或坏的事情。
活着,读后感1000字篇四
读书这种事情,真是逼不得。缺少这种自发能动性,书中即使真的有黄金屋或颜如玉,也是枉然。跨年那两天读了两本书,不妨谈谈。
第一本是麦家的《人生海海》,第二本是余华的《活着》。
我是先读完《人生海海》的,花了两个晚上,正好从20xx年读到20xx年,读完又马不停蹄把《活着》重温了一遍。《活着》读起来快,一是字数上少于前者,二是读过一遍,对书中的人物及情节还有一些残存的印象,上一次读还是20xx年,昔日挑灯夜读的场景,今时历历在目,讽刺的是上学时我最讨厌看书。
两本书放在一起读,有种更全方位的感受,上校和富贵的命运虽截然不同,但其生活的那个年代却相差不远。在同一个年代里,两个人物的命运与时代的命运交融参杂在一起,从中感受到的除了活着不易外,更加体会到人与环境的紧紧相连。如水与鱼之间的关系。所以说一部民族的历史,也就是一群人的历史。
在我妈那辈的认知里面,由“家国”观念主导,认为没有国即没有家,我不反对这种观念,毕竟靠着这种观念,在近代史中,在关乎民族存亡之际,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她们那辈受到的教育是把国家比喻成一个大家庭,因为家庭中有爱的成分,把国家视为母亲,自己就能沐浴在母亲的庇佑之下。而随着社会进步,过去的家庭结构也在发生变化,家族式的小集体转化为社区,街道办事处,本来是靠宗亲相帮的事情,被国家机关取代。我妈那辈的思想里存在家国情怀,认为这是国家母亲的恩爱。但在我看来,这是社会进程的自然变化,这变化的背后有着某种力量,使出这股力量的是某些人,他们信奉着他们的思想。所以,国家不过是一个大的单位,它跟家庭相比,是不存在什么自然而然的爱。
这是从国到家的俯视角度,而从家到国的仰视角度来看,即从个体到集体的角度来看。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也就举重若轻。个体在时代洪流中,一方面要接受生为人的无常,另一方面也要接受来自集体的裹挟。小说中对应的那个年代,我们能够显而易见个体命运是如何被集体思想所摧毁的,但是放到大的层面来看,他们的牺牲常常无人问津。这也就是我看小说,看到人物悲惨命运时的感动来源。我感动,并不是因为他们大无畏,我感动是他们面对这样的命运时,全盘接受,没有悲天悯人,而是继续去活着,去爱着。
在余华的杂文集中,我看他谈到《活着》,他说:活着只是为了活着本身,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余华把活着看作是一种本能,一种生物体为了延续下去的竭尽所能。我把这称为是一种勇敢,一种高贵的品质。不是视死如归,也不是忍气吞声,而是对命运的反抗。上校也好,富贵也罢,他们没有在某一个夜晚觉得命运坎坷,从而走向结束的道路,这或许就是有血有肉,有情感的人类最为特别的地方。他们依旧嬉笑怒骂,用生命去感知生命,用时间去体验时间。他们的命运并不灿烂,如同一道顷刻间就会坍塌的危墙,而在危墙之上,在砖与砖的缝隙之中,在那狭窄之地,依旧盛放着艳丽的花朵。
人身上的韧劲常常体现在他面对危难的时刻,活着才有可能赢。这是一句挺鸡汤的话,但事实不正是如此嘛!
活着,读后感1000字篇五
我妈总是担心我会越活越孤单,怕以后孤身一人,客死于他乡,连一个埋我的人都没有。
我知道她的担心,她太了解我的性格。自卑且自负,孤单又不知道如何融入人群。
她总试图用在我情绪低落时候给我讲些自己周围的事和人,自己种的芝麻谷子今年长的可高了,隔壁邻居搬走了,然后让我放宽心,时日还长,别想太多。讲到最后,以我的不耐烦告终,因为我早已忘了村里的地,地里该怎么种的的种子,我告诉她,别和一个精神病讲道理,你的道理在他那里是把尖刀。
我时常想,或许他们没有送我读书,我会比现在快乐的多,在东山放羊,西山种地,傻呵呵的娶个老婆,生个孩子,在北山的山腰盖个房子,然后平平淡淡过日子。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活的不开心,我同学说这是矫情。
我原来一直以为自己看了那么多书,知道那么多道理,但是我依旧没能过的很好,我百思不得其解,却依旧到处给人讲道理,劝人好好活。
知道我后来的自以为是,工作后我自以为经历过确切的讲是看过那么的生命流逝,自己应该可以结合那些道理让自己更加阔达,让自己的道理更加深入人心。
于是,我给老l讲道理,我告诉她什么才是好好活,什么才是康庄大道。只是她听不进去,我知道她抑郁症犯了,越说越激动,摔碎边上的盘子,要拉开自己的手腕,我都蒙了。我从来不知道讲道理能杀人,还自以为是的和她讲道理。
或许是太脆弱,或许是性格,也或许是后天经历。
我和人一直举《活着》的例子,结局是牵着牛的李富贵。为什么要牵头牛呢?人性哪有道理可言?一个疯子就更没有道理可言了。
某些人,垮掉了。
悄悄的,像个人是的,悄悄的跨掉了。
l说从来不奢望有个人去深入了解自己,也不需要谁雪中送炭,只是希望那些不了解自己的人留些口德,也不要自以为是,在一场自以为是的道理里杀死一个脆弱的灵魂。
活着,读后感1000字篇六
人越畏惧死亡,生活越会变本加厉地折磨你,唯有保持乐观积极的心态,才能看破"活着"的真正内涵,修得大彻大悟,自然无欲无求。
人因孤独而痛苦,因痛苦而倍感孤独,两者似天道轮回一般,无始无终,相辅相成。
读完余华先生的《活着》,回首匆匆而过的十几年时光,才发现自己并没有真正活过。
《活着》讲述了福贵从青年步入耄耋、从富庶沦为贫寒的历程,一生的起伏化为老人口中平静的讲述,那并非是强装的镇静,而是看破浮生后的一场迟来的沉淀。人需要回忆来反思,需要倾诉来解脱,需要静悟来释怀,需要肩膀来依靠。
浅斜的夕阳划过树干,吻着青苔,乡村袅袅的炊烟似梦一般的迷惘。些许的悔恨,偶然的静默,平静的神情,福贵用一下午的时间淡淡地叙述完自己的一生。
衰柳拂岸,枯草凄凄,曾是风流故地。
"曾经"被时间压缩成一部电影,放映时一帧帧的画面如此深刻。年少的福贵是地主家的少爷,人人对他毕恭毕敬,不必下地劳动却可以衣食无忧,甚至肆意挥霍。
烟柳之地好似一块巨大的磁石,福贵深陷于此,日日纸醉金迷,家珍苦苦劝阻仍是于事无补。当不再满足于肉体的欲求,福贵开始步入赌博的深渊。当他踹翻怀有身孕还来苦苦哀求他的家珍时,他已经无法自拔了,赌输了家里的所有财产。
福贵的父亲却显得十分平静,可表面的平静往往是一层虚伪的面具,只有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不为人知的真情实感。
福贵的生活随着地位的改变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色彩,经历了大起大落,从此开始一种他从未接触过的生活。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家珍的父亲从城里赶来带走了家珍,福贵只能哑然地立于原地,没有挽回的资本,他深知自己犯了大错,无法给家珍更高水平的生活。他开始下地劳作,当看到年迈的母亲累得直不起腰,年少的凤霞没过几天好日子就跟着自己受苦,男人的自尊心被深深刺痛。
家珍终于在某一天重新出现在福贵面前,面带笑容,女人总是深情且坚强。
人们拥有一件东西时总是容易忽略它的美好,直到失去时才后悔莫及,现在的福贵开始疼爱妻子,他们之间的爱情也得到了质的升华。
生活像是永不停歇的过山车,它总要把圆满颠簸成支离破碎。
福贵进城为病重的母亲抓药时被拉去做壮丁,离家愈远,心愈感伤,这像是场恶作剧,让人经历生离死别,方得大彻大悟。
福贵遇到解放军,回到了阔别许久的家,他成功地从死神手中挣脱出来,他的求生渴望和对家庭的责任感,赋予了他无畏死亡的勇气。
可生活似乎并不赞许他这份勇气,妻子、女儿、女婿、外孙相继离去,留下福贵独身一人忍受着难捱的寂寞。他将自己对家人的无尽思念变相转移到耕牛身上,纵使倾诉得不到答复,他仍需要如此一个感情的宣泄口。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人活着,本就不应被赋予任何沉重的枷锁,是人们自己将太多事情压在身上,将太多烦恼埋在心底,于是,本就脆弱的生命被不堪其重的压力折磨得面目全非。福贵表面上是孑然一身,却做到了真正为自己而活,他已放下了所有的欲求,这一生,便就有了意义。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坦露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暗的降临。”我明白,无需追求一生福贵,活着,便是最有意义的事情。
活着,读后感1000字篇七
《金银岛》是英国作家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的一部作品。主要讲述了男孩吉姆偶然从一个海盗的遗物中发现了一张航海图,它标示出了藏有宝藏的小岛。吉姆于是和一群人动身去寻宝。在险象环生的航程中,吉姆和他的同伴不畏艰险,先后战胜了恐怖的疟疾和阴险的海盗,最终找到了宝藏。
本书虽是惯用的为财制造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但是从作者本身由文章所散发出来的文化底蕴以及人文素养,不难看出作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个人价值观取向。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话用在贪婪的人身上一点不假。文中比尔、汤姆、迪克、摩根、乔治等一群海盗极其粗俗自私、阴险毒辣又狡诈。他们总是善于审视度势、见利忘义,极尽欺诈甚至杀人不眨眼,终于自取灭亡,得到了应有的暴死下场。
吉姆和利维塞大夫、乡绅特劳维尼和本·刚恩却是一派具有正义感的人。他们也爱财,但他们却不会损人利己。尽管面对凶残狡诈的海盗,吉姆充满了厌恶与害怕,但他却能机智地摆脱海盗的杀害。吉姆显得那么机灵、单纯和善于区分好坏。他在“本鲍将军”旅店曾阅历形形色色的人,当他双枪对着海盗时,还是那么心惊胆寒,他下不了手,他甚至同情他的处境。海盗的匕首飞向他时,他更是不知所措,以至于失手使海盗身亡。利维塞大夫睿智、冷静、从容不迫却又带着无尽的人性温良。面对垂死的、凶残冷酷、粗俗的海盗,他依然尽忠于一个医生的天职——救死扶伤。他对海盗说:“我留在这里尽力拯救这毫无价值的生命。吉姆,帮我那个脸盆来。”使人仰慕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人性的光辉。当他面临一大群海盗时,依然面不改色,竭尽全力说服他们以保全自己的同盟。乡绅则是老实本分、无有私欲的的老好人。他依然有资格为自己赢得一份属于自己的财物。本·刚恩是一个被海盗们遗弃在岛上的孤独者,虽然他历尽磨难,可当他见到吉姆时,他对他说:“朋友,我心里多么向往文明人吃的饭菜啊!我都不记得有多少个夜晚梦到过奶酪——多半是烤过的。”看着他对文明的向往与追求,不禁想起一个故事:一个家庭贫穷的妇女以捡垃圾为生,还要养活幼小的儿子。可是她也不忘在工作之余为自己剥开一个桔子来做面膜……这样生活着的人,哪怕现在身处逆境,也是值得人尊敬的。
希尔弗却是个凶残、阴险、毒辣而阳奉阴违的大海盗,他一面讨好吉姆以赢得那条赖以生存的船,一面又当着吉姆的面面对同伙的背叛游说说自己是在利用吉姆,真是辛辣的讽刺,让人佩服世界上竟然也有这种人!正是由于他的阴狠狡诈才为自己偷来一份巨额的财物而存活下来。但那毕竟不是光明正大得来的。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也是为数不会很多的。
故事历经百余年后仍经久不衰正是因为本书充满人性味,弘扬着善良必定绝处逢生;而凶恶必将山穷水尽而苟延残喘。善良、正义的人当然会有好的结果,活得有声有色而有尊严。这正是本书的积极教育意义。而一切邪恶都有其共性:不顾别人的死活,哪怕是对已经毫无还手之力的人,他也会毫无恻隐之心。因为他总是以为大家都会这样做,还美其名曰:“无毒不丈夫!”这样活着的人也只有由他自己了。
活着,读后感1000字篇八
在悲剧的人生中,他学会了珍惜,珍惜自己的妻子,妻子做的一双鞋,最饿时老丈人省下的一小袋米,学会了宽恕,宽恕间接害死了自己儿子的战友……独自一人活着。
这本书不同于张爱玲的《小艾》,小艾经历了一系列悲惨的遭遇,最后的结局还是给人一些希望的,看完以后,积聚的压抑在结尾处有一些释放,而《活着》看完很沉重,感觉呼吸困难,看着生命之手一次又一次给予希望,又一次一次的剥夺一个人身上的珍宝,却无力反抗。
毕竟,回忆是一个人的历史缩影。
活着,读后感1000字篇九
暑假,我读了学校发的一本小说——《活着》。起初,我很好奇,不知道那书里讲的是什么内容。当我无意中看见了“就这样他的儿子也就死了”。这段普通的文字,我便有一种感觉,一种非常想了解它的感觉。
小说讲述了徐富贵的一生,从青年到老年他的家庭的变化及他周围人群之间发生的故事。
当我读到“他儿子为了献血,也被活活的抽死了。”当主人公徐富贵得知此消息后,非常伤心,伤心过度像是精神不正常的,在儿子坟边,给儿子跳最后一次秧歌。我心里有一种感觉,一种从心里激发出的同情。我想,这种情景如果换作是谁,谁都不会好过,谁都会心里难过甚至伤心过度而失常。小说反映了解放前后去穷苦人民生活残酷的现实。虽然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不顺心的事,可老天又为何那样不公平呢?把那么多的厄运同时抛散在一个人身上呢?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虽然有钱的人生活很幸福,但事实上,钱也不是万能的。
每个人开始来到这个世界上,有欢笑,也有泪水。为什么在那个时候贫苦任的泪水就要比富有人的泪水流的多些。他们也需要公平,也需要幸福,因为他们也是人啊!
徐富贵的一生,是我们每个人都难以想象的,在他中年时期,他的家庭因种种原因遭受变迁,接二连三的,他父亲、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相继去世,最后只剩下他和她的外孙子孤独终老。从一个风风光光的青年到孤苦伶仃的老头,时代的变迁,身份也随之发生变化。每个人的生活都是越来越好,但是主人公,却恰恰相反。
人生,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经历坎坷,怎能获得希望。活在世上,快乐也好,痛苦也罢,都会随之远去,而徐富贵正是给了我们一个启示:生下来,活下去,活着就好!
抚思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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