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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焚烧事件东北焚烧秸秆时间篇一
一、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辖区内焚烧、乱抛农作物秸秆和公路打谷晒场的监督和管理,村组干部、党员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到农户,确保各行政辖区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不占一段路。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田间、林带随意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每个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制止焚烧秸秆的行为,对发生的秸秆焚烧行为要积极举报。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农作物秸秆堆放到国道、省道、农村公路路面及其两侧,严禁将农作物秸秆推放到河道、渠道和沟道中,不准在国道、省道、农村公路和集镇主街道上打谷晒场。
四、农户有责任监督农机作业手把水稻茬口控制在10cm以下,否则一经查出,重新粉碎等一切经费和后果由农户自己承担。所有农机作业手必须按市、县统一要求,自觉将秸秆茬口控制在10cm以下,否则后果自负。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占用公路打谷晒场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县有关规定,给与当事人焚烧秸秆的按一堆火罚款200元(焚烧每亩田按10堆火计算)、在公路打谷晒场的按每米路面罚款200元的处罚,对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从重从快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
年十月一日
秸秆焚烧事件东北焚烧秸秆时间篇二
秸秆,古称藁,又称禾秆草,是指水稻、小麦、玉米等禾本科农作物成熟脱粒后剩余的茎叶部分,其中水稻的秸秆常被称为稻草、稻藁,小麦的秸秆则称为麦秆。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供大家参考!
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县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要求,特通告如下。
一、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农作物收获季节,严禁露天焚烧秸秆,严禁将农作物秸秆弃置于河道沟渠内。
二、本通告所称农作物秸秆包括小麦、油菜、玉米、水稻等其他农作物秸秆。
三、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乡镇要落实分工负责制,建立镇、村、组三级防控网络,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村、组和农户,积极支持鼓励广大农户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
四、违反本通告,在本县区域内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单位和个人,由巡查人员责令其禁止焚烧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一定数额罚款。因焚烧造成环境污染、水灾和公共安全事故的,由县公安、环保等部门分别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拒绝或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无为县环保局
无为县农委
年九月二日
为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野外焚烧秸秆。重点范围为:城市周围5公里内;机场周边15公里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2公里内;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高压输电线、电力设施、输油输气管线等附近1公里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对焚烧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导致人员伤亡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年4月18日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农作物收获季节,禁止在以下范围内露天焚烧、乱堆乱倒秸秆:仁寿县、彭山县全域,沿成乐高速公路、成昆铁路两侧各2公里区域,高压输电线路、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区域,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它人文地址、人群集中区、油库、粮库、林地周边500米区域。
二、秸秆禁烧工作由区县及乡镇政府具体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禁烧工作责任制。鼓励农村居民制定村规民约。
三、违反本通告,在禁烧区域露天焚烧秸秆的单位和个人,由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罚款。造成环境污染、火灾和公共安全事故的,由公安、环保等部门分别按有关规定处罚。拒绝或妨碍秸秆禁烧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投诉、检举、揭发焚烧秸秆污染环境行为,举报电话:12369。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眉山市环境保护局 眉山市农业局
眉山市公安局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年4月11日
秸秆焚烧事件东北焚烧秸秆时间篇三
一、城市周边、重点交通干线两侧、机场周围等为重点禁烧区域,严禁任何单位、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禁止将农作物秸秆投入河道、渠道等水源区域,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市区政府(含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下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重点,建立目标责任制,严格网格化管理,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具体到责任人,细化到村、组、地块,做到部门、人员、任务、措施、奖惩“五到位”。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密切关注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日报,市政府将按照环保部确认的秸秆焚烧结果,对秸秆焚烧火点较多的县市区政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出现大面积焚烧,特别是在重点禁烧区域内出现较多火点的,将约谈相关政府负责人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健全完善“市级督导、县区组织、乡镇落实、村居参与”的禁烧工作网络,坚持部门联合执法与镇、村现场巡查配套联动,积极创新巡查方式和手段,充分发挥现代通信监控技术的作用,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昼夜巡查体系,确保及时制止和查处焚烧秸秆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秸秆禁烧的有关规定,对违法焚烧秸秆的人员依法采取罚款、行政拘留等措施,形成处置焚烧秸秆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各级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的资金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大力推广秸秆多元化利用技术,积极探索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模式,建立秸秆收集储运体系,鼓励和扶持相关产业。加大对秸秆还田、收集一体化农业机械的财政补贴力度,要借鉴有关地区好的经验做法,设立秸秆禁烧奖补资金,明确奖补对象、奖补标准;将禁烧情况与建设项目审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秸秆综合利用补贴以及收割机械补助等密切挂钩,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平台广泛开展禁烧宣传。各级政府要通过主流媒体,及时通报秸秆焚烧火点情况,切实形成舆论压力。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秸秆禁烧的有关规定要求。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潍坊市人民政府
年6月8日
秸秆焚烧事件东北焚烧秸秆时间篇四
你们好!一年一度的夏收大忙就要来临,秸秆禁烧也到了关键时刻。然而每年夏收过后,秸秆被废弃或焚烧,在污染环境的同时,还严重危害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交通安全,同时也触犯了法律。为此,我们向村民朋友发出禁烧秸秆倡议书。
一、严禁焚烧麦田秸秆,积极推广综合利用。对麦田内遗留的麦茬、秸秆等要集中还田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坚决禁止焚烧。
二、以身作则,严防污染。不仅要带头拒绝焚烧、妥善处理自家秸秆,防止乱堆乱放、乱倾乱倒,还要主动劝导亲戚、朋友严格执行秸秆禁烧的有关要求,共同构筑秸秆禁烧的坚固防线。对不听劝阻、肆意焚烧秸秆的人和事,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共同构筑秸秆禁烧的坚固防线。
三、麦收期间发现隐情及时上报。要站在抵制秸秆焚烧工作的最前沿,敢于同焚烧秸秆的不良习气作斗争。对周围焚烧秸秆、乱堆秸秆等现象,发现后及时上报到相关部门。
为保护蓝天碧空、建设美丽临南,让我们一起行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支持秸秆禁烧!
造成大气污染农作物秸秆中含有氮、磷、钾、碳氢元素及有机硫等。特别是刚收割的秸秆尚未干透,经不完全燃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及烟尘,在阳光作用下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物臭氧等。
危害人体健康秸秆焚烧产生的烟雾中含有大量的氮氧化物、光化学氧化剂和悬浮颗粒等物质。当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秸秆焚烧区域、时段均相对集中时,大量烟雾对中老年和儿童及患有呼吸道疾病的人造成很大影响。
影响交通安全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直接影响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人身安全。
引发火灾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导致火烧连营,一旦引发大火,往往难以控制,造成经济损失。尤其是在山林附近,引发山林大火后果不堪设想。
破坏土壤结构秸秆焚烧也入地三分,地表中的微生物被烧死,腐殖质、有机质被矿化,田间焚烧秸秆破坏了这套生物系统的平衡,改变了土壤的物理性状,破坏了地力,加剧了干旱,农作物的生长因而受到影响。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秸秆焚烧事件东北焚烧秸秆时间篇五
焚烧秸秆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焚烧秸秆主要有四大危害:一是污染空气环境,焚烧产生的浓烟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污染空气,而且严重影响人体健康;二是威胁交通安全,焚烧产生的浓烟直接影响民航、铁路、公路的正常运营;三是形成火灾隐患,秸秆焚烧导致火灾频发,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四是破坏土壤结构,焚烧秸秆后留下片片焦土,使土壤丧失肥力,不利耕种。另外,户外焚烧秸秆,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对秸秆焚烧的行为人或土地户主予以公开曝光,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思想上消除“秸秆焚烧肥田”误区,充分认识秸秆焚烧对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对自然资源的严重浪费,以及对农作物生长造成的不良影响。
--在行动上积极投身秸秆禁烧活动,不仅带头拒绝焚烧、妥善处理自家秸秆,还要主动监督、主动制止他人焚烧秸秆,人人争做环境保护模范。
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全面禁烧秸杆。
秸秆焚烧事件东北焚烧秸秆时间篇六
为了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身体健康,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我们倡议:
一、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秸秆焚烧的严重危害。
二、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做到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
三、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做到不烧一分田、不冒一处烟。
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支持秸秆禁烧,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家园!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秸秆焚烧事件东北焚烧秸秆时间篇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一、20xx年夏季秸秆焚烧火点卫星巡查监测情况
20xx年5月20日-7月31日,环境卫星和气象卫星共监测到秸秆焚烧火点1158个(剔除卫星误判火点,不含云覆盖下火点),较20xx年同比减少961个,减幅为45.35%。
从全国秸秆焚烧火点分布情况看,火点数排前10位的省份依次为河南、河北、山东、黑龙江、安徽、四川、山西、陕西、内蒙古、湖北,火点数分别为512个、196个、185个、33个、32个、29个、28个、23个、21个、14个(见附件1)。其中河北、黑龙江、内蒙古、山西等4省份火点数较20xx年同比有所增加,特别是黑龙江省增幅明显;其余6省份较20xx年同比均有所减少,尤其是安徽、湖北、河南等3省火点数大幅减少,减幅分别达95.03%、82.28%、37.18%。从全国秸秆焚烧火点强度看,平均每千公顷耕地面积火点数排前5位的省份依次为河南、河北、山东、海南、北京,平均每千公顷耕地面积上的火点数分别为0.050个、0.031个、0.025个、0.019个、0.017个。
二、各地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在各地政府的努力下,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湖北、河北等省人大会通过专项立法,出台并实施了关于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决定;安徽省委书记、省长深入一线,督促各级政府以“零容忍”态度推动禁烧工作,安排6.6亿元财政资金对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以奖代补,首次实施秸秆发电补贴的鼓励机制,实现夏季火点从644个减少为32个,同比下降95%的显著成效;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通过强化综合利用,从源头上防止因秸秆焚烧而污染大气环境,全年火点数从20xx年的935个减少为20xx年的57个;河南省对焚烧秸秆较多的县由副省长主持问责约谈,并在省报、省电视台设专栏对省政府秸秆禁烧通报会、约谈会有关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切实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河北省邯郸市、邢台市、河南省项城市等多地对焚烧秸秆严重的乡镇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在看到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秸秆禁烧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地方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秸秆禁烧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大意义,没有组织力量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的地方秸秆焚烧火点数下降比例较大,但火点总数依然很大;有的地方没有及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没有及时研究解决禁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此,各地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并采取措施,切实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从近年秸秆焚烧火点卫星遥感巡查和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情况看,与夏季相比,秋季秸秆焚烧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20xx年秋季(9月20日-11月20日),全国共监测到秸秆焚烧火点2804个,虽然比20xx年同期下降了15.47%,但仍然给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对部分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构成严重影响。尤其是黑龙江、吉林、辽宁等3省,火点数较20xx年同期大幅增加(20xx年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信息表及分省分布图见附件2)。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已陆续进入秋季秸秆焚烧高发期,请各省(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秋季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督促各市县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组织力量加强对秸秆禁烧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对于落实不力的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问责,并将问责情况向社会公开。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强化秋季秸秆焚烧卫星遥感巡查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并结合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加大对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的考核力度,对出现今年秋季秸秆焚烧火点与去年同期相比不减反增的、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影响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进行公开通报。
附件:1.20xx年夏季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信息表
2.20xx年秋季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信息表及分省分布图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xx年10月8日
秸秆焚烧事件东北焚烧秸秆时间篇八
危害一:焚烧产生的滚滚浓烟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污染空气环境,还会危害人体健康。
危害二:容易形成新的火灾隐患,近年来秸秆焚烧导致火灾频频发生,对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危害三:对交通安全构成威胁,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
危害四:焚烧产生的滚滚烟雾、片片焦土,极大地破坏了城乡环境形象。
露天焚烧秸秆更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禁止秸秆焚烧并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1、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严禁将秸秆抛置河道、沟渠及水库等水体中。
2、广大农民朋友要主动劝导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党员干部要带头拒绝焚烧、妥善处理自家秸秆,带头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
3、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做到资源不浪费,变废为宝我带头。
4、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相互监督,凡发现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行为,积极进行劝阻。
村民朋友们,为了让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生活更美好,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抵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为维护我们共同的生活环境作出自己的贡献。
倡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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