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通过对书中人物、情节和主题的理解和分析,体现了读者对书籍的领悟和感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有深度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需要对书中的主题和情节进行梳理,理清每个角色的性格和动态,进而体会到作者所传递的思想和意义。其次,我们可以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和感受,将书中的故事与现实世界进行对比和思考。最后,我们需要用准确、生动的语言表达出自己的观点和感受,让读者能够有共鸣,并引发更深层次的思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福尔摩斯读后感3000字篇一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柯南。道尔的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本书主人公福尔摩斯。是我们大家心目中的英雄。在层出不穷的疑案面前,福尔摩斯总能凭着自己的眼睛和头脑,拨开迷雾,将犯罪者绳之以法。
本书还反映了各种现象,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表现出作恶行凶、巧取豪夺;《黄面人》中的深厚母爱;《血字的研究》中的仇恨意识,整篇故事惊心动魄,但十分真实。
福尔摩斯总能在案发现场找出一些对破案有用的蛛丝马迹,他还能从一个小小的细节或外表看出这个人是干什么的,曾在哪儿呆过,真可谓是神机妙算啊。
但福尔摩斯有时也会自负、得意,时而焦灼、烦躁,时而失望、沮丧,有时甚至还显得古怪。但作者要渲染福尔摩斯的博学、智慧、沉着、坚毅和虚心,一次破案,并没有与现实相符,他反倒很虚心的接受,并要求自己要更加的细致。
读了这本书后,我也对自己有了一些反省。有时考试时,半小时做完后,我总会无所事事,最多检查了两遍后,就好像一定能考满分了。但是,其实很多的地方都没有检查出来,我并不细致,一些很容易的题都会做错,考卷发下来后,就懊恼不已,觉得所有的题我都会做,就是粗心,没有一题一题认真地检查。读了这本书后,我终于明白,要想福尔摩斯一样,抓住每一个小细节,做题要严谨、一丝不苟,这样才能考出优异的分数。
福尔摩斯交给我很多道理,我由衷的喜欢他!
福尔摩斯读后感3000字篇二
曹文轩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是啊,这个世界的书太多了,好书却是少之又少。我在书海中寻觅,突然眼睛一亮,发现了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
故事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他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
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故事大概是这样的:那是发生在一个夜晚的凶案。一位富翁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间中被暗杀。但经检查,除了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任何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而且,凶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写了一个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
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细地检查起来,他敏捷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突然,他似乎发现什么似地嗅了嗅死者的嘴唇,还蹲下来检查了他漆皮靴子的靴底,从中抓住了几条重要的破案线索:首先,通过凶手留下的脚印大致确定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且穿着一双方头靴;其次,通过马车留下的痕迹推断这匹马的马蹄只有右前蹄的铁片是新的……通过这些明显的提示,歇洛克·福尔摩斯判断出凶手是个外乡人,因为富商抢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欢而死,他就想替妻子报仇。他拿了一颗毒药和一颗糖,把它们放在一个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给醉了的富翁那颗毒药。
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发现场用血写下“拉契”,这个德语中“报复”的单词。故事的最后,他还讲了个小故事,一次,他和朋友带着帐篷去,半夜,福尔摩斯看着星星,问朋友说:“你看见星星有何感想?”“实在是太美了!”朋友说。“笨蛋,帐篷被偷了!”这就是普通人和神探的差别。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书中福尔摩斯的一句话,可以代表福尔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
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但我们更重要的还是要学习他那种细致,一丝不苟的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3000字篇三
福尔摩斯是一名厉害的侦探,下面小编整理了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欢迎阅读!
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多种专长,如化学、心理学、数学、外语等等。使人惊叹的是,作为侦探的他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小提琴演奏者。尤其他那观察入微的心和善于逻辑推理的缜密头脑,一旦发现疑云,就全心投入,废寝忘食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福尔摩斯具有超人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
或许,我不可能成为像福尔摩斯一样出色的神探,但是,我却一定可以通过我的不断学习增长我的知识,开拓我的思维,丰富我的大脑,用知识武装自己,做一个比福尔摩斯还出色的学生。福尔摩斯甚至连哥白尼是谁都不知道,可是他却成为了家喻户晓、众人皆知、许多侦探迷的偶像,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拥有神探所需要具备的一切,广泛的知识面,高超的破案技巧,超人的侦探头脑,善于思考的习惯,正确的思维方法,最重要的还有,他那观察入微的心。这一切又是怎么来的呢?肯定不是出生时带来的,这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得来的。我们每个人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最聪明的小天才,天才都是学来的。现在努力还不晚,为了我们的未来,开始努力吧!
从小我就特别喜欢看侦探小说和电视节目。在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人人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我用了三天才把他读完。
本书冒险与回忆中红发会大概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一家离银行金库很近的商铺里干活,每个月只拿一半的工资,一天老板看见一张广告红发会要应聘写字员,老板就去应聘了,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写字。后来福尔摩斯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就去调查发现原来店里的员工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他们只是为了支开老板,在地下挖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是一些世界级的伟人,也会有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那做的每一件事怎能做好呢?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多点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一个个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可能早已耳熟能详了,我也一样。自从知道这个名字以后,便一直渴望能看一看这本书。暑假到了,我终于如愿以偿。遨游在《福尔摩斯》的海洋中,我完全陶醉了。
“福尔摩斯”是个乐于助人、博学多才、做事警惕、分析明确的人,他也是当时最棒的护法卫士。每一件案子他都用不同的手段、计谋,尽心尽力地去破,深得人民的喜爱。在小说中他曾破过135起案件,这是多大的数字呀!
呀!多么感人!读着读着,我便不禁热泪盈眶。设想一下,其实,他完全可以不烦这些事的,他完全可以多活几年的。可是,他没有。他的一生都忠于人民,忠于科学。他为人民而死,他是值得的!他的生命真是“重于泰山啊”!虽然,世上没有福尔摩斯这个人,但是,他那种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同学们,福尔摩斯之所以成为世世代代传诵的人,就是因为他一丝不苟的精神、乐于助人的胸怀和善于思考的大脑,我们一定要学习他这种高尚的品质呀!
福尔摩斯读后感3000字篇四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文章是《吸血鬼》,是说:在一个家庭里,一位妈妈给中了箭毒的婴儿吸出毒血,但是吸完毒血后被人误以为是吸血鬼,从此她的丈夫,亲人远离了她。但是在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仔细观察下,帮助了这位妈妈重返回清白,她的大儿子也得到了父爱,从此,这个家庭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的感受是:母爱是伟大的,我们要什么,母亲就给什么。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啊!我们应该回报父母对我们的关爱!
在四川大地震时,一位母亲和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被压在了废墟底下,当婴儿吸完了母亲的最后一滴奶水,便开始“哇哇”大哭起来。这是,这位母亲拿着一根缝衣针,在手指上扎了一个小洞,孩子便吸起她的血。当救援人员发现这位母亲时,这位母亲才微笑着闭上了眼睛。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母爱是伟大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3000字篇五
福尔摩斯,是一个聪明,善于观察的侦探。他和柯南一样,也非常擅长破案,他破过许多案子,如:劳瑞斯顿花园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橘核,斑点带子案,工程师大拇指案······其中,我最感兴趣的,当然是斑点带子案了。
海伦·托斯纳小姐的姐姐,在一次深夜由于太惊恐去世了,案发前,她姐姐总说;“我晚上经常闻到继父抽雪茄的味道,并且总是听到有人吹口哨。”可是海伦·托斯纳小姐从来没有听到过,等到海伦·托斯纳小姐准备就寝时,她姐姐的房间突然传来一声尖叫,海伦·托斯纳小姐冲了过来,发现姐姐面色发白,缩在墙角,嘴里还叫着:“带子,那根带斑点的带子!”海伦·托斯纳小姐叫醒了继父和医生,但医生来了时,她姐姐已经咽气了。
那么,那根带斑点的带子是什么呢?
其实是蛇,蛇也会发出哨音,那天,福尔摩斯在房间等待,有了雪茄味,福尔摩斯立即拿起事先准备好的藤鞭,使劲抽打房间的铃绳,使蛇无法沿着铃绳爬上来,可福尔摩斯的举动激怒了它,它咬了它第一个看见的人—医生。当福尔摩斯打开房门,发现医生已经死了,那条蛇是那个时候最毒的蛇,它咬一个人,那个人十秒内就会咽气。
当时我看完之后,震惊了。福尔摩斯太厉害了,可那些警察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福尔摩斯总让警察丢脸,福尔摩斯说:“我破的案子,只有四个是由我的名字命名的,剩余四十九个都是警察们的。”福尔摩斯不贪图名利,他曾说过:“我要抓住罪犯,宁愿和他同归于尽!”最后一案中,他为了抓住罪犯,与他搏斗,最后坠入山崖,不知去向。
他一生都在破案,大家都很信任他,他不要求太多酬劳,只一心为了老百姓的安宁,他很伟大!
福尔摩斯读后感3000字篇六
历史上,有很多神探让我惊叹不已:狄仁杰·江户川柯南·赫尔克里·波洛不过,最最让我惊叹,让我感觉料事如神的侦探还是这位:歇洛克·福尔摩斯。
我从来不相信有这样一个神奇人物所在:只凭人一身的特点,就能推断他从哪里来或者他的职业;只凭一些事物,就能说出这个人的性格和特点以及特征;他只需要凭案件中的一些事物,就能推断出案件中的主要人物,以及性格特征,从而破案他的本领让我惊叹不已。我从来没想到过,世界上竟有这么一个传奇人物所在。虽说他是虚构的,但是他更加地让我坚信一个道理:人类的头脑是无所不能的。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两个道理:人类的头脑是无所不能的;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从翻开书的第一时间,我就为福尔摩斯打心底地佩服。他的聪明才智让我佩服不已,他的冷静果断令我敬畏不已。福尔摩斯的出现让我更加地坚信没有什么是人类的大脑做不到的事情,人类的头脑是无所不能的。只要你坚信这个道理,并努力地去奋斗,天才就是你自己的。
这本书还让我知道了:我们要勇于和邪恶抗争。我们要学会判断对错,并要坚持与邪恶抗争。我们不能败在黑暗的脚下,因为,胜利永远属于正义的这一边。
总之,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道理,让我受益匪浅,同时,我也佩服福尔摩斯的机智与才华。
福尔摩斯读后感3000字篇七
早就传闻《福尔摩斯探案集》出格都雅,于是本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读完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段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做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制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神机妙算,沉着沉着,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瑰异的探案故事、扣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此中的一个案例惹起了我想要论述的,它的情节与众不同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即是《的桔子核》。
正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详尽的察看力令我赞赏。有如许一个细节,其时正值旱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按照粘正在他鞋尖的土壤,精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处所。正在查询拜访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沉点,他环绕着信展开查询拜访,最初他按照“3k”推理出取“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相关,他们经常掳掠,而且正在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异的物体……最初福尔摩斯凭仗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灵敏的察看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收获颇丰,晓得了干事要沉着沉着,要悉心地察看。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碰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沉着时,便静下心来,终究从标题问题中寻找到了冲破口,颠末一步一步严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只以情节跌荡放诞、扣弦的故工作节令人着迷,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取超强的察看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正在于堆集,伶俐正在于勤恳。我想福尔摩斯的不凡,正在于他常日的勤恳,他一曲正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程序大小晓得凶手的春秋,通过刮痕能够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千丝万缕都成了他破案的环节。可见他察看和推理能力是何等强大。因此他才会正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小我认实进修。
福尔摩斯读后感3000字篇八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了《福尔摩斯》。我对主人公福尔摩斯每次办案十次有九次都是成功破解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于是我就写下了这篇作文。
众所周知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在全世界有很大的名气。今天我就来说说我的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先生办案的过程,一切案件都被福尔摩斯先生看的很平常,的确也都经过福尔摩斯手中又都平常地过去了。当然,除了波西娅丑闻。福尔摩斯没能抓住机智的艾林伦小姐,但因此对她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要了一张她的照片,这明显的显示出他对与自己一样、甚至比自己还聪明的艾林伦小姐非常佩服。
在这本书里,一开始让我迷惑不解。到底谁才是主人公?华生在书里出现的最多,应该是主人公,但再想想,华生他还是助手,而且这本书写的是侦探小说,主要写的是侦探,所以应该是福尔摩斯先生。我发现,福尔摩斯喜欢独行,尽管他经常约华生一起去办案。
福尔摩斯办案的方法十分精妙,我觉得这一切都来源于他细心、认真的工作态度,如果大家都能这样的话,那么各行各业都有了稳定,祖国就能富强起来。
福尔摩斯读后感3000字篇九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很爱看侦探书。那一次,我在书店里四处寻觅,发现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楼顶宝藏失窃案》,我又惊又喜,急忙捧起读了起来。
这本书写的是一位大侦探福尔摩斯带着助手华生和一批由穷孩子组成的“特搜队”在英国四处侦破奇案。有一次,一栋高楼的主人在自家阁楼上找到了暗阁,并在里面找到了祖先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失窃了,主人很着急。福尔摩斯却不着急,用常人不理解的破案手段破案,还让“特搜队”四处找线索,没有多久就把这一桩奇案破掉了,犯罪的人被抓时还没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呢!
读完这本书后,我又看了福尔摩斯破案全集等书。我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
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
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那两次做手术时,我也很少因剧痛而呻吟或痛哭。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愿你和我一样喜爱。
福尔摩斯读后感3000字篇十
从我认识字开始,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看书。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在字、词、句中汲取知识。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就是《福尔摩斯》了。
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是在超市的图书货架上,作为福尔摩斯的崇拜者,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他身上都发生了怎样的惊险故事。回到家,刚落下脚,我就拿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三百多页故事,在向我诉说着十几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个都是如此的悬疑又令人迷惑。我努力的在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判断和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寻找线索,努力的去发现福尔摩斯破案的依据。有时找不到,就只好望洋兴叹。自然,在望洋兴叹的同时也让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阿?柯南道尔的神来之笔,把书中的人物和情节描写得如此生动、真实,让我每次读这本书,就仿佛身临其境一般。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仿佛就在眼前,让我的每一次阅读都提心吊胆。
每次拿起这本书,我就会忘记时间,完全的融入到书中的世界。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催我快快去发现那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下掩藏的事实和真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一次又一次追寻真相的经历。在我努力的同时,这些线索也时刻提醒着我,给我带来一次又一次成长的惊喜。这也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影响,让我发现生活中也有这样细小的线索,能不能发现,在于你的仔细。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对华生说的一句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线索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发现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它让我明白了,要善于去发现生活中细小的线索,也许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足以给你的生活带来改变;一件举手之劳,也可以给你一个崭新的世界,因为不管你做什么,时间都一样会过去,而一件小事就像案子中的一条线索,只要你愿意去发现并做好它,这些小事就足以改变你的一生。所以,我要我的分秒都过得有意义。
这本书最吸引我、最令我激动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善于仔细、认真、并且很富有耐心地去观察身边的一切事物,分毫也不放过。这也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一点。而且他用于和歹徒搏斗,机警、果断的性格和勇于探索的精神也正是我需要学习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3000字篇十一
他生性冷漠孤僻,且骄傲自负,但是,他学识广博,身手矫健,有着超凡的推理能力,以及敏锐的观察力!他能够辨别140多种烟灰,熟悉社会各个阶段、各类职业人的手形;他只需瞟一眼,就能推断出陌生人的大致经历;他仅凭衣服上的墨迹或裤子上的几处泥点,就能判断出罪犯作案时的形迹。他的所有一切都令人折服,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
无论是相对平淡的案子,还是惊险离奇的案子,都不失福尔摩斯推理故事的精彩点缀。
福尔摩斯,全名歇洛克。福尔摩斯。他有六英尺多高,身材非常削瘦,锐利的眼睛总爱眯着像时刻都在思考问题,细长的鹰钩鼻很高,看上去格外机智果断,方正的下颚有点突出,可以看出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
这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恐怖谷》三个篇章。其中一共有二十七个小章。再看《铜山毛榉案》时,里面的内容惊心动魄,引人入胜,这些离奇的情节,充满画面感的文字,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让无数人为之疯狂。
福尔摩斯机智的侦破了许多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太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细致的观察,严密的推理,独特的思考,遇到困难保持冷静。我想这些都是平常人身上不会出现的。
可能就是这与众不同和离奇的情节吸引了众多人的眼球。
福尔摩斯读后感3000字篇十二
他也是那么勇敢,在困难面前不但不会退缩,还能够迎刃而上用他灵敏的大脑,解决一个又一个的难题。
在我们心中,他是个几近完美的男人,在柯南道尔的笔下他是个破案无数的名侦探。
仿佛他无时无刻都在思考,他的大脑一刻都没有停止过,在他第一次见到他的助手——约翰华生时,仅仅是一次握手,便知道华生是一位医生。直到现在我都记得我读到这一幕时的惊讶的表情,我在心中问着我自己,这是人吗?不过这应该只是一个小说人物而已,这作者也太夸张了。但慢慢地,我否定了自己的这个念头,他不仅仅只是一个笔下的人物。他是位侦探,一位有血有肉,鲜活的人物。
他从小就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受到精英般的教育,但他不会因为就读贵族学校而如贵族般风流,他在学校里专心学习,偶尔还去练习击剑和拳击。在他19岁时便侦破了许多案件,这使我十分惊讶,因为19岁离我们并不远,也许过不了多久,我们也会成为十九岁的少年,但那个19岁的我们或许正平凡地在大学校园中游荡。同样是19岁,但那差距却是如云泥一般。
他靠他敏锐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侦破许多案件,解出许多暗号,在跳舞的小人中他将他的智慧全部发挥出来,解读了那个暗号。也许在我们看来,那一排排小人或许只会被认为那是某人的涂鸦,根本不会想到其蕴含的深层含义,心中不禁再一次充满对他的敬意。
他叫做夏洛克福尔摩斯,那位在柯南道尔笔下活过来的名侦探。
福尔摩斯读后感3000字篇十三
寒假里,我读了由英国最著名的探案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特别好看。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很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刺激,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在《四签名》中,你会以为凶手有四人,而实际上只有一人。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会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
在我看福尔摩斯这本书的时候,我想到了名侦探柯南。柯南在福尔摩斯的影响下,也破了许多奇案。
福尔摩斯读后感3000字篇十四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朋友交谈;读一本好书,就像正进行一次美妙的心灵之旅……我就是以这种心态来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简练的语言描写福尔摩斯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不得不使我佩服他。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回忆录这四种类型的故事;充分表达了福尔摩斯的破案技术有多高。当年,作者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让主人公在一次办案中殉职,这引起了许多读者的不满,可见福尔摩斯在人们心中的神圣地位。
福尔摩斯破案的关键是在于细心观察,考察。最后得出来的破案结果往往是别人意料之外的。所以,这一本书总结出来的道理是:人只要细心一点,什么事情都可以解决。
在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事也可以证明这个道理:这个暑假的一个周末,我跟姑妈去得胜玩,我走在姑妈的后面,发现了一枚闪闪发光的银币,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元钱。姑妈笑着说:“我都没有发现,你发现了,真是个细心的孩子。”我更是喜出望外,用这一元钱买了一支水性笔笔芯。
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意思就是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特别难的事,只要你细心,什么事都难不倒你的。相信吧,做得细心的人总比粗心的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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