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班里的小才女实用篇一
在我记忆长河中,出现过形形色色的人,有的是已逝的亲人,有的是异地的朋友,还有的,则是一面之缘的陌生人。而令我最难忘的人,是一位上海的朋友张萧文。
张萧文有一张鹅蛋脸,黝黑黝黑的皮肤使她看起来像女版包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炯炯有神,像一双铜铃,一只小巧玲珑的鼻子和一张能说会道的嘴,鼻梁上还戴了一副眼镜,美丽极了!
张萧文向来生性活泼,大大咧咧的,其实满脑子都是学问,还非常温柔。
有一次,我们俩一块儿去园西小学跑步,我们正聊着天,我忽然被石头跘着了,啪的一声摔了下来。她见我的膝盖磨破了皮,立即扶着我回家了。
回到家,她赶快飞奔去书房拿医疗箱过来,从里面取出一瓶消毒酒精和一袋医用棉花。她先拿出一个棉花球,然后沾了沾酒精,再蹲下来把棉花轻轻地在我的伤口上擦了擦,说道:好了,消毒完毕!紧接着,张萧文又拿来一管一次性牙膏抹在我的伤口上,啊!疼!我喊道,哦,对不起!不过你少动伤口,不然会更加疼。
张萧文,你是我的好朋友,我永远不会忘了你!
班里的小才女实用篇二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接触到的人越来越多。从最初的亲人,到后来的幼儿园同学,到现在的小学生,再到各种兴趣班的同学,天上的星星一样多,但让我最难忘的人只有一个。
他是我的小学同学。他的名字叫刘子涵。他身材高大,皮肤白皙,大眼睛,扎着马尾辫。他喜欢笑。重要的是他学习好,舞蹈好,钢琴弹得好,什么都好。所以班里每个人都喜欢她,都喜欢和她一起玩。而且她最喜欢我,我们的爱好也差不多。1我们形影不离,就像姐妹一样。
我记得我三年级的时候,我和刘子涵疯狂地爱上了打羽毛球。我每个周末都要玩。我可能会累一段时间,有点疯狂。我一不小心,地面滑了一下,脚扭了一下。只听一声“嘎”。我脑子一片空白,坐在地上。当时我的脚也没太疼。但是到了晚上,脚开始肿,穿不上鞋子,很疼。接下来的几天,我在床上躺了一个月,心情很不好,很烦躁。这么长时间,刘子涵每天放学后都来我家给我补课,谈论学校老师教的课程,然后和我一起写作业,一起在我家吃饭,然后回她家。
在第二个月和第三个月之后,我们能够下床,慢慢地移动。但是他辅导我这么久了。正因为如此,我考期末成绩才没有落后,还和以前一样好。那段时间我们的关系变好了,我也更喜欢她了。她陪我度过了最无聊的日子。让我过上了最幸福的时光,也不知道他当时的实力是从哪里来的。坚持这么久,多少天就像一天。
有时他做很多作业。我回家晚了。就是因为那段时间我们一起讨论知识,所以现在已经牢牢掌握了基础知识。我很怀念那段时间。我们一起获得了很多奖项。我们参加了舞蹈比赛,并获得了一等奖。我们还参加了钢琴比赛,顺利通过了一级。我也在最短的时间里学会了最好的结果。一路走来,非常顺利。我会为她保留一份我喜欢的零食,我会保留一份她吃的好吃的零食。我们心里都有彼此,我们分享了很多东西,拥有了很多快乐。
在我们四年级的下学期。我听说她父亲的公司破产了。有人说他回老家上学,有人说出国发展。他也是匆匆换了学业。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们就失去了联系,到现在已经半年了,没有他的任何消息。这半年来,我的笑容减少了很多,上的兴趣班也少了。现在我还没有找到一个像刘子涵一样能和我说话的朋友。
这是我最难忘的人。只希望长大后有机会再见到她,让我们像小时候一样一起玩耍,一起开心。
班里的小才女实用篇三
在我小学的时候,令我最难忘的还是我一年级的同桌。
她个头不高,大概一米四多点儿吧。她有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还有一条长长的马尾辫。
我记得一次,我和他比赛成绩,跟他比期中的成绩,看谁高,输了的人要给赢的人两根棒棒糖。期中考试很快就来了,我正在复习老师讲的知识并做卷子,突然有个同学过来问我一道数学题:“你可以教一下我这道题吗?你的数学成绩在班上可是数一数二的!”我看了一眼题目,觉得这题很简单,我也不想因为这题而失去获得棒棒糖的机会,便跟他说:“这题很难,我也不会做,你还是另找高明吧。”我的同桌看见了,跟她说:“这道题我会,来来我教你。”那个同学高兴地跑他那去了,听他耐心的讲解,讲解完之后,我问他:“你为了教那个同学的题目,而放弃可能获得棒棒糖的机会吗?”他却像个大人一样对我说:“同学有困难,我们应该去帮助他,而不是坐视不理!”听了这句话后,我心中深深地受了感动,也是因为这句话,我才更欣赏我身边的同学。
她不仅是一个爱帮助同学的人,还是一个爱干净的人。
这就是我最难忘的人,一个爱帮助同学还爱干净的人。
班里的小才女实用篇四
上学这几年间,时不时有一阵龙卷风跑到我们每个学生的嘴里,它能让你笑料百出,也能让你尴尬万分,它就是鼎鼎大名的流行语。
许多时候我们都会面对一些很深奥、难以回答的问题,这时我们都会一脸茫然的说:母鸡啊!。
有一次科学课,老师点起了孙启瑞,让他回答一个全世界都知道的问题,人属于什么动物?可孙启瑞刷一下了起来,脱口而出道:母鸡呀!科学老师那一幅慈祥的面孔马上就一黑,沉下来,一本正经地严厉训斥:孙启瑞啊,你脑袋被驴踢了吗?人怎么就变成母鸡了呢?老师说完后,他马上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捂住了嘴巴,满脸通红的坐了下去。全班同学都哈哈大笑,衬得老师的脸更黑了。
不久,母鸡这个流行语就被另一个新的流行语取代了,那便是——反义词。话说我也被这反义词耍过,那场面叫一个尴尬。
王子墨啊,你是不是丢钢笔了?我的同桌说。是啊,我疑惑地问,你怎么知道的?他一脸神秘的说:因为我就是那个拿你笔的人!说完嘴角贼贼地勾起。什么!我气冲冲地一拍桌子,起来,马上就要向办公室跑去,想要告他状。他见我要去办公室,立马叫道:哈哈哈,我还没加上反义词呢!一边说一边哈哈大笑,笔就在你的荷包里,笨蛋!我低头一看,果然如此,!我顿时满脸通红。
流行语就像一阵龙卷风,来得快,去得也快,你完全不知道明天又有什么新的流行语又出现了。感觉龙卷风给我们的校园生活增加了许多靓丽的色彩,有趣的风景。
你说明天会是什么流行语呢?母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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