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我最喜欢项羽篇一
要说起我最喜爱的一本书,那就必须得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了。但我为什么喜欢它呢?你猜,再由鄙人慢慢和你说道。
让我们先从它的外观说起,图片里有三个小孩,他们的身后有一个巨人,他点着一盏灯,后面还有一座城堡,那是一座怎样的城堡呢?要是我,一定会从那万里挑一的书店选择它。
每当妈妈叫我在晚上读书时,而买的书都看完了,我都会毫不犹豫的选它当今晚的幸运儿。
有一次,在漆黑的夜晚,已经十点多了,我正在看那本书,爸爸妈妈已经睡着了,只有我一个人没睡,我打算那晚把这本书看完。看到双面人这章时让我出乎意料,原来帮伏地魔的人不是斯内普,而是奇洛。奇洛是个双面人,他和伏地魔公用一个躯体。当看到他们开始争夺魔法石时,我仿佛看到了伏地魔狰狞的表情,看起来十分可怕。我转走头来,看着床底,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在那,我疑神疑鬼的,下意识的缩起脚,听到了一点儿声音都感到害怕。
是它让我感觉魔法好像真的存在,是它让我从“无”中生出了“有”让我从“虚”中感受到了“实”,让我的想象力更加丰富多彩。
这就是我钟爱的一本书,我把它推荐给你,这本书真很有趣哦!
我最喜欢项羽篇二
李清照有诗云:“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从古至今,人们对项羽有各种各样的看法。如有说有勇无谋,没有政治头脑和眼光,妇人之仁。也有说他重情重义,光明磊落,君子之度。
在我眼里,项羽是一位英雄。纵观这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英雄人物的一生,抛开他的英雄气概不谈,我们也无不为他的魅力人格所赞叹,在当时那个人人谋富贵、人人谋利益的历史环境下,项羽便是一颗璀璨的明星。他那么的光彩夺目,那么的鹤立鸡群。他的英雄和君子形象,恰恰烘托了刘邦的无赖和小人模样。
项羽他重情重义,光明磊落。鸿门宴上,项庄舞剑时,只要他阻止了项伯“拔剑起舞,常以身翼沛公”只要他一个手势,甚至是一个动作,就能杀刘邦于宴上。但是他没有,这不是因为他不知道放虎归山的危害,而是他想与刘邦光明正大的决一雌雄罢了。这不是妇人之仁,而是君子之度。
项羽最终虽然失败了,但他并不是败给刘邦这种小人,败给这种无赖。都说性格决定命运,项羽是败给了他自己的性格,败给了像张良,韩信,陈平这样的谋士。
项羽并非是一个帝国的开创者或守业者。他残暴,但没有刘邦的阴险狡诈来的实用;他强悍,但没有刘邦手下多员虎将合起来的力量强大;他出身高贵,也就少了市井之徒的谦卑与忍耐。
项羽泪别虞姬,演绎这缠绵排侧的儿女情长。“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虞姬为了不拖累你而选择了自刎。当锋利的剑划过她雪白的脖子,项羽你的眼里只有她散落的微笑,依旧倾国倾城。
项羽的一生贵在“情义”二字,起兵抗秦,心怀的是就黎明于水火之中的大义;善待士卒,洋溢的江湖人士的豪情;而那一段霸王别姬的佳话,则是催人泪下的儿女情长。
虽然时事变迁,但英雄的容颜经久不衰,英雄的英魂与世长存!
我最喜欢项羽篇三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昆虫记》了。这本书是世界名著,图画精彩,文字优美,最重要的是故事有趣。
那是在去年,我在老师推荐的书目中看见了这本书。作为一个昆虫爱好者,我最喜欢昆虫了,所以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它。等买回来之后,我发现这真是一本好书。
书中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如《丁香小教堂》中的:在这美妙的日子里,昆虫朝圣者们都跑来参加这“聚餐会”,品一口春天的佳肴,饮一口自然的纯酿;一只长着黑色眼圈的单眼粉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它们忽上忽下,忽左忽右,跳着好看的芭蕾舞。读到这一句后,仿佛真的有一只单眼粉蝶在我的眼前舞蹈。瞧,这两句话是不是充分的把昆虫比喻成人类,它们的生活多么的自由自在啊!它们彼此间亲密地接触,倾听大自然那属于它们的美妙的声音。
现在,我更喜欢昆虫了!
接着,我轻轻地翻动着书页,不知不觉,我翻到了《优雅的杀手——螳螂》。书上把它们比喻成凶残的老虎和狡猾的巨妖。但是,我发现螳螂也没有那么坏。雄性螳螂甚至为了繁殖而牺牲生命,这是一般动物所做不到的。原来,雌性螳螂要繁殖后代,可是营养不够,所以要吃掉雄性来补充营养。看到这,我希望自己长大后能够成为一名科学家,帮助它们解决这一残酷的事情。
最后,我又知道了黑腹舞蛛有剧毒。它的毒足以杀死坚硬的圣甲虫,就连一只小仓鼠都性命难保。最令我震惊的是,它竟然能杀死强壮的大黄蜂和胡蜂,而且是百发百中。胡蜂可是速度专家,就连跳蛛也拿它没办法,黑腹舞蛛竟然能手到擒来,真是不可思议。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懂得了昆虫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可怕。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了哪些昆虫要注意,千万不要被它们的外表所迷惑。
《昆虫记》真的是一部好书,它能够陪伴我一生。
我最喜欢项羽篇四
我最喜欢的书是曹文轩的一本书:《草房子》。
此作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
这中间最让我感动的情节是,杜小康因为家里没钱了,不能让他读书,他就偷偷溜进学校拿了一套书。虽然这种做法不对,但他勤奋好学的精神还是打动了我。看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以前我一感冒了就会不想做作业,妈妈怎么说,我就是不写。但是他已经不能上学了,还要拿一套书在家中自学。和他相比,我差得太远了。
当初买书的时候,我是死乞白赖,妈妈才给我买了下来。因为买下来不容易,所以我一直把它当宝贝。一天,朋友来家中玩,他却把这书弄坏了,气得我差点没去打他。
读完这本书,感动人的情节很多,重要的是,感动人的那些东西是千古不变的,我们只不过是想看清楚它们是在什么新的方式下进行的罢了。
追随永恒——我们应当这样提醒自己。
我最喜欢项羽篇五
我有许多书,比较多的一类就是漫画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父与子》,这本书是妈妈带我去图书馆买的。
我原来很不爱看书,直到妈妈给我买了《父与子》。
这本书里面讲的是父子之间的趣事,有一篇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主要讲述小明的妈妈做好了饭,把热腾腾的饭菜端上桌,准备开始,发现小明不在,就让爸爸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第一声时,儿子没有听见,爸爸便去了儿子的房间里去叫。打开房门,爸爸看见儿子在看书,就很疑惑他看什么书,看得这么入迷。儿子像接到圣旨一样,便去吃饭了,却发现爸爸不见了,便又回了房间发现爸爸在自己的房间里入迷地看着自己刚才看得那一本书。妈妈等不到父子俩,也过来看看怎么回事,后来自己也被迷住了……每当看到这段时,我都会咯咯地笑出声来。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父与子》?不光是因为这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一本书,还因为它可以给我带了快乐。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回家后特别伤心,我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随手拿出《父与子》,看着看着我便哈哈大笑起来,顿时将伤心抛之脑后。
它带给我的收获也很多,因为我买的是只有图,没有字的,所以每看完一篇,我都会把我理解的内容写下来,直到把这本书看完,而我看图写话也在无形之中提高了很多。在生活中,它也给我很大的帮助,让我结交了好朋友。当有同学伤心难过的时候,我给他讲几个书里的笑话,他们就会笑了起来,因此我还得到一个“开心果”的称号。
书中的父与子,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没有一点烦恼。这一点,让我十分羡慕,我也希望自像《父与子》中的父亲和儿子一样每天开开作文心心,没有一点烦恼。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的第一本书《父与子》。
我最喜欢项羽篇六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男孩桑桑小学六年的生活。六年中,他经历了许多看似寻常却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事情。桑桑在这六年里感悟到友谊、亲情和触摸死亡的体验,这一切,都将成为他生命中难以抹掉的回忆。
桑桑很是顽皮,经常给人制造“风景”,如在大热天里穿棉衣棉裤;将秃鹤的帽子挂在旗杆上;用蚊帐打鱼……但,就是这个调皮的孩子,对待困难却是无比的坚强和勇敢。
当发现有人欺负纸月时,桑桑立即站出来替她抱打不平;帮蒋一轮老师送信,虽然早就想放弃;陪秦大奶奶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刻……而最让我佩服的是桑桑面对死亡的那种平静及对生活充满希望和信心的精神。
桑桑一家要搬走了,离开油麻地,离开草房子。
再见了,再见……
我最喜欢项羽篇七
有人说他是“妇人之仁”。他在鸿门不但没有杀了刘邦,反而招待其一齐喝酒,在自我谋士的再三暗示下无动于衷,最终放走了刘邦。以致之后被刘邦逼地无路可走。
但也有人说他是显示出了他的“君人之度”。认为:他在自我的地方杀人,不武;而暗杀刘邦在自我的营中,属于谋杀,不是他的本性所为。显示出了他的“军人之度”。
这两种对项羽的说法,各有个的道理。
但我认为项羽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他很重视感情的.:他对士兵犹如自我的兄弟一样,哪个战士受伤了,他回送药送饮,问长问短,甚至会为死去的士兵流泪。有人说这是他“妇人之仁”的特点,我却不大赞赏这种说法。不能把人的善良都绘声绘色地说成这个人是“妇人”。当他血战沙场,溃败秦军焚阿房宫的时候,他的“妇人之仁”还能找到吗?这又说明了什么?仅有一个观点,就是项羽是上述两种性格的综合。
而他在别人眼中,除会拼、会杀、会哭、会被感动之外,还有什么?还有自信,成功的人都是有自信的。失败仅有一个,那就是放弃自信心。在那个年代,力量和谋略各占半壁江山,直到此刻也如此,有时候谋略会大于力量,赤壁之战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在我眼中,项羽一向都是个英雄,虽然他失败了,但他在众人的心中,永远都是胜利的。
我最喜欢项羽篇八
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因此,我个性喜爱读书,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岳飞全传》,这本书我五岁时就开始读,到此刻我读过最少八遍呢!对这本书我实在是爱不释手。
《岳飞全传》一听名字就明白里面是写岳飞的,可是,岳飞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你们和我一齐去看一看吧。
说到岳飞,大家都明白他是我国宋朝著名的抗金英雄,但他小时候却有过一段悲惨的童年生活呢!
在岳飞出生的第一天,大家都很高兴,可是完美的生活总是太短暂,岳飞出生后的第三天,由于黄河决堤发洪水了,他的父亲让他和他的母亲一齐坐在大花缸里,顺水漂走了,幸好被好心的王员外给救了,他们才算活了下来。
岳飞7岁时,岳母开始教他认字写字,小岳飞学得很快,也很勤奋。之后,岳飞又拜周侗为师,学习武功。长大之后他成了一名大元帅,许多叛军的首领都投靠了他。他和这些英勇的将士们为国立了大功。
岳飞不仅仅为国立功,而且十分孝敬岳母,岳母见岳飞忠孝两全,但又担心他被叛贼引诱做对不起国家的事,就在岳飞的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字,这四个字伴随着岳飞,度过了他英勇的一生。
之后,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奸贼秦桧勒死在风波亭上,老百姓都为岳飞的死叫怨。岳飞死的时候才32岁。但他的英名将流芳百世。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一向激励着我,激励我从小就要好好学习,争当四好少年,长大做祖国的栋梁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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