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创新是指通过独特的思考和富有创造性的行动来创造新的想法、方法和解决方案。总结要具有系统性和条理性,一定要有明确的结构框架和逻辑顺序。在下面,我们列举了一些实用的总结指导原则,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围城读书心得100字篇一
上周,读完了王老师很早以前就强烈推荐过的《围城》。不得不说,这确是一部出色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围城》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因为一种好奇与向往,在书柜前捧起了它。每每去玩几页合上书后,心中便会升起一种挂念,对下一段的内容便会有无限的幻想。就这样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而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人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的一切遭遇——毕业、追求、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入深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鸿渐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假如让他与心上人唐小芙成为眷属,结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假如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的“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也许作者是偏爱唐小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鸿渐。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出色。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自得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围城》中的幽默诙谐,有赖于钱先生博大精深的知识以及深沉厚重的依托。而现在市面上的一些所谓的“幽默”,显然就缺少这样的人文精神,那样的“幽默”,实在可鄙。《围城》,钱钟书,才是真正厚重的高雅的幽默。
围城读书心得100字篇二
当代社会,竞争剧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剧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
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到达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得意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我想,《围城》中的幽默诙谐,有赖于钱先生博大精深的知识以及深沉厚重的依托。而现在市面上的一些“幽默”,显然就缺少这样的人文精神,那样的“幽默”,实在可鄙。《围城》,钱钟书,才是真正厚重的高雅的幽默。
终于将《围城》的故事读完了。我很少会完完整整地将一本书读完,但《围城》确是个例外,感怀与自己成长路上“围城”的困惑,想从中获得解答一样,我希望自己快快读完它;而这部妙语连珠的书也使得读者读之并不乏味。
我羡慕钱钟书的“痴人痴福”,还有就是他的好记性和从小养成的读书的好习惯,以及他对生活的乐观豁达,自己找乐子。
学者之为学者并非偶然。
围城读书心得100字篇三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其影响最深的作品。它讲述了社会的腐朽,还有人们对婚姻的无奈。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证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围城读书心得100字篇四
读中学的时候,就受当时思潮的影响,不太乐意课本中印象式的文章批评,以为空洞无根。如果说这种批评是旨于免于施莱尔马赫所言的“误解”,那么这倒是地地道道的“赫尔默斯之学”。至今我也是这样看的。
但问题是,十年之后我也未能免于作一个普普通通的读者,没有能力超脱出这种批评。而且,对一篇小说作叙事学分析或原型分析或诸如此类的分析,于我又有多大意义呢?恐怕很少有普通读者愿意在小说这种消遣上花几年精力,更难接受已经“作为创作”的文学批评。那么印象式的东西也就有它的长处,有它的需求基础。毕竟,小说的目的和价值不在,首先不在理论的探求者那里,而在人们下班后没有麻将和ok厅的晚上。
这就很使我困惑。在当代,写作完全可以视作作者纯个人的事——把文学视为历史资料的时代已经逝去得太久了。但作者的个人经验与读者的个人经验未必是直接相通的,这种沟通需要对作者进行了解甚至专业一些的分析,所以,如果读者对作品仅作印象式的,也就是纯个人经验的理解则被认为是不够的。但如果读者被迫花些精力去学习现代的专业分析,以与作家拥有共同的“话语”,那么读者对作品的解读不仅成为一种负担,也是一种以他人观人的诠释——因为我们的所能获得的作者资料必是第二手的——所以对作者和作品的体认也并无多大进展。如果世上的人分为作者、批评家和读者,我们倒还没有一个原则,一种共同的信心来面对此情此境。
是不是我们只能呆在自己所据有的这一小块碎片上?在这上面,分析、论证都有些象水中萍、风中絮。于小说是这样,人生也大至如此——其实一部《围城》,最深的感触也就是这个意思吧。
围城读书心得100字篇五
月初,在书店看到了钱钟书的《围城》。想起读大学时,汉语言老师说过:钱钟书先生是一个厉害之人,他可以过目不忘,他的书也是非常值得一看。于是买了来。《围城》小说以主人公方鸿渐的事业,爱情,婚姻,家庭为线索,讲述了方鸿渐的一些生活琐事,正是这些生活琐事,或荒唐,或悲喜,深刻刻画了一些知识分子的根本根性:懦弱,自私,功利和欺骗性。主人公方鸿渐也成为一类人的符号——知识分子。比方:方鸿渐刚刚回国的时候,被邀请为学生们作演讲,谁知他的没有学到半点知识,正像钱钟书先生所说“他是一个无用之人,学不了土木工程,在大学里从社会学系就转到了哲学系,最后又转入中国文学系毕业。”他也只是个出guo镀金的人罢了。没有真才实学的他乱讲一气,因为他讲到了鸦片,梅毒,所以学生们倒很爱听,只是对那些士大夫们,那些正襟危坐的人,觉得他是胡闹,对于真正的学者来看,等于非常浅薄的皮毛只谈。钱钟书先生把他当时的窘态描写得淋漓尽致,让我们在可笑的故事情节中体会到中国旧知识分子的无能,虚伪。如此的一个大悲凉,如何去表达,抒发,如何让读者乐意承受,这是最难的问题。然而,钱钟书先生做到了。它用读者乐意承受的语言来表达一个故事,用一个读者乐意承受的故事来表达他内心的无奈,失望和对种种事物的大悲凉。我想,这也是我们在读完《围城》之后,在语言表达上最应该学习的地方——用他人最愿意承受的`方式表达自己内心的种种情怀。
唐晓芙是钱钟书疼爱的一个女子,也是《围城》中唯一一个没有被挖苦利刃所砍杀的人物。唐小姐一出场,作者就有大把大把的好话送她:
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窝。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嘴谗,仿佛是好水果。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古典学者看她说笑时露出的好牙齿,会惊讶为什么古今中外诗人,都甘心变成女人头插的钗、腰束的带、身体睡的席,甚至脚下践踏的鞋袜,可是从没想到化作她的牙刷。她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
钱钟书在一开始就营造了一个没有被上海这个物质社会污染、没有经历过男女情感风云的美丽、飘逸的少女。那么可想而知当方鸿渐看到她的一刻,自然而然的也就爱上了她。所以方鸿渐才会“立刻想在她心上造个好印象”。而从整个故事来看,唐晓芙无疑是方鸿渐生命中最美好的记忆。但是先于方鸿渐接触到唐晓芙的赵辛楣却对这一女子倒无如此这般感觉,如是用赵辛楣的口吻表达,那唐晓芙不过是个“黄毛丫头”。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唐晓芙不造作、不化装,但不化装不等于不打扮,也许唐晓芙最懂得不打扮恰是她最好的打扮,或者说她懂得如何打扮得了无痕迹,她可能非常了解她的容貌的“非人工”色彩恰是她最好最美的颜色。
唐晓芙聪明漂亮、活泼可爱又率性。就是这样的一个女性形象,也逃不掉命运的哀叹。她在没有打算和方鸿渐恋爱的时候爱上了方鸿渐,而这次爱情远离她心中的理想,“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当她对有丰富过去的方先生说这句话时,粉碎的不仅仅是方鸿渐的梦,连自己纯洁的少女情怀也留下了伤痕。唐晓芙所占据的笔墨固然不多,但是她的淡出代表着完美神话难以存在于现实的悲剧。
换句话说一个像唐晓芙一样清新、自然、纯真的女孩,在现实中只是一个梦境,可以远远的观望、想象,只是一旦你去触碰,这个梦会毫不留情的破碎。
围城读书心得100字篇六
去年在办公室看见飞飞的桌子上有本围城,跟她借了看。游戏之余翻俩页,很久没看完。寒假拿回家总想的能看完,不想还不如在学校看的多。这俩天终于零零散散看完。
第一次见《围城》是高中的时候,宿长拿她姐姐的书看,深蓝色封面,大大的写了俩个字围城。里面那句经典“城里的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去”也是早有耳闻。觉得这本书是讲婚姻的利害性。去年,看书之前在木鱼说听木鱼讲了电视剧,觉得方鸿渐是一个怂文人,弄了张假证明,还爱满嘴讽刺别人,遇事又软弱,觉得钱老拿他当主角简直实在嘲笑。
当看完了书,又觉得我们哪里又比得过方鸿渐。就像辛楣说的,方鸿渐是个好人,但毫无用处。从书的中间开始,鸿渐的人生好像就在走下坡路,从他和唐小姐断了联系,到三闾大学,到辗转回到上海,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很戏剧性但又那么真实可信。他像一个明眼人一样聪明,对于发生在周围的一切似乎都能够或快或慢的洞察,但对于周围发生的一切却又无可奈何。这多像我们周围的生活。看书的时候,一直在等鸿渐结婚,看了一半多了,还是没有结婚,看完之后发觉,围城不是讲婚姻。
我很喜欢辛楣,从书中看来他应该是比鸿渐关系硬,能力强点。他喜欢苏玟纨,开始以为他是油腻的没思想,被一腔热血冲昏了头脑的,只觉得苏文纨好的人,后来才发现,原来他都懂,他知道苏的娇柔做作,知道她的所谓新诗可能是垃圾,甚至可以在苏和曹元朗结婚之后,坦荡表达自己的喜欢进而对他俩进行讽刺。这是很高级的爱啊。
看完了,又查了查钱老,钱老家庭氛围好,很聪明,性格可以说很孤傲,留下了不少段子,和杨绛的爱情故事也是一段佳话。可以说是聪明的看透了身边的人和事,所以才能写的如此真实。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有时候我觉得鸿渐是钱老想象的平行世界里的自己。他写书的时候,和杨绛俩人边写边看边笑,更是对世俗的嘲笑。所以,我觉得他没有不喜欢方鸿渐也没有嘲讽,只是无奈。
书里有太多精妙的比喻,让人不得不服。“可是因为她是我们的恩人,我不忍细看她,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每逢鸿渐动了真气,她就不再开口,仿佛和鸿渐抢一条绳子,尽力各拉一头,绳子迸直欲断的时候。他就凑上几步,这绳子又松软下来……”嘴太毒了,又很对。
钱老数学考了15分进清华的,其他方面都太优秀,我不得不怀疑他数学15分是装的。大概如果好好学数学,分数不至于15,但语言方面天赋就会被剥夺,就是任性的不喜欢数学吧。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围城读书心得100字篇七
对《围城》这本书,我也在边读边寻找这些虚构人物身上的真实人物的影子。那些人物是那么贴切和生动,栩栩如生,让我觉得似乎某个角色就是我的某个身边的熟人。其实我想凡人总是可以从这些小人物的身上发现自己的影子。
围城中的比喻运用得让我叹服,甚至可以有让人回味的余地,它不是某几句话写得精恰,而是整段话,或者就是你一口气读完的这本书。
我觉得赵辛楣这个人物最讨我的'好,我很喜欢这个人物——知世事却不世故,精明、智慧又不算计,处世灵活却够不上圆滑。而《围城》电视剧中他的扮演者是英达。所以就更平添了我对这个人物的几分关切和喜爱。
书中的对话也比拟精彩,至少我认为对我是有教育意义的。
与钱钟书相比,不少人会有相形见拙的感觉。大师毕竟是大师。
围城读书心得100字篇八
今天第一起次读完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前后后一起共拖了很长时间。里面流传最久的一起句话就是:“婚姻就像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一起开始就只是一起句普通的话,不是很能理解。读完后,才能大概理解。
曾经我朋友跟我说,她在高中的时候,她母亲不让她读《围城》,因为读了以后,会让人不想结婚。我当时还笑笑,现在真的笑不出来了。确实读完后,会让人对婚姻产生一起种莫名其妙的恐惧。而且《围城》也特别的真实,里面刻画的人物,在现实中还能再找到原型,包括赵辛楣对同学会的理解,方鸿渐家里妯娌之间的冷嘲热讽等等,一起切都真实地存在着。
说一起下我对方鸿渐这个人的认识,他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带着封建社会家族特有的软弱。他想摆脱父亲的'控制,却又不能。他不喜欢苏文纨,但是却不直接的拒绝,而是拖拖拖。也不直接表达对一起个人的喜欢,对唐晓芙,有好感也不直接说,直到离开。对孙柔嘉的喜欢是被逼出来的,否则,他是不会承认的。
孙柔嘉和方鸿渐的婚姻生活,是既幸福又不幸的,孙柔嘉无法理解方家的传统规矩,方鸿渐不能忍受孙柔嘉的伯母。最后的结局,有些开放,又令人思考,像一起个分岔路口,只要方鸿渐当时没有离家,上去好好跟孙柔嘉说,或许结局就不是这样。
最后感想:婚姻不要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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