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经历中的挫折和困难,是我们成长和进步的宝贵财富。写总结时要注意吸引读者的兴趣,提供有说服力的可信证据。时刻保持学习和进步的心态,不断总结经验,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写作能力和思维水平。
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篇一
1.入园检查制度:按照托幼机构要求对新入园幼儿、插班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对体检中发现器质性疾病、特殊疾病、体弱病残的幼儿,要通知和配合幼儿家长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并做好登记,名单分别交班主任和保健医生,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予以照顾。
2.幼儿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以前,必须按照托幼机构要求根部不同岗位职责,检查合格后方可就职。
1.在园的幼儿每年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体组织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各一次,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对比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每个幼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
2.对因故未能按时体检的幼儿,园方要另外安排时间组织补检,确保体检率达到100%。
3.幼儿园为幼儿提供安静、整洁的体检场所,并标明体检项目。
4.保健医生组织幼儿体检前要进行谈话教育,讲解体检前的注意事项。
5.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发现问题,即采取措施,对法定的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防治,做好隔离、消毒措施,以及对班级的检疫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6.设专人做好幼儿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幼儿近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贫血、营养不良、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常见疾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1.保健医生负责整理、统计幼儿健康体检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幼儿体检表。
2.查看幼儿健康资料需通过园领导同意方可查看,查看完毕后及时归还、归档。
3.加强技术防范措施,资料要经常通风、防潮、防蛀虫。
附:
1.入园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内容及要求。
(1)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2)儿童入园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及时确诊治疗。
(3)儿童入园时,应当查验“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对于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2.定期健康检查。
(1)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检测血红蛋白。
(2)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检测。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
(3)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对有异常的儿童督促其治疗。
(4)儿童离开园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5)转园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健康证明”、“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儿童转园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保教人员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做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保健医生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患病儿童应当离园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需要喂药时,由保教人员与家长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1.上岗前健康检查。
(1)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到xx市(县)妇幼保健院按照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2.定期健康检查。
(1)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3)凡患有发热、腹泻、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需离岗,治愈后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工作。
(4)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根据xx市(县)妇幼保健院的要求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工作,并追访诊治结果,合格后持证上岗。
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篇二
1、每学期由本园聘请的幼教专家进行幼儿健康、卫生知识讲座一次。
2、定期由幼儿保健人员对保教人员授课,内容牵涉对保健知识及幼儿常见病的防治、不幸危害的'处置等。
3、园内定期以黑板报、卫生栏等形式宣传相关知识。
4、园内配有幼儿身心健康教育图书、杂志可供教师参照,教师必须尽早向幼儿讲授卫生科学知识,展开身心健康教育。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展开全身体格检查,对存有传染病碰触史的幼儿必须搞胸部x光投影、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健康检查合格方可入园。
2、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入园幼儿每年春季、秋季各体检一次,每季度测身高、体重一次,进行健康分析与评价,指导家长做好幼儿的健康教育,并对每个入园幼儿建立健康卡片,做好幼儿成长记录。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有医院健康证明方可工作。
3、秉持晨检及全日身心健康观测制度。深入细致搞好:
一摸:有否发烧;。
二看看:咽部、皮肤和精神;。
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四密:有没有随身携带不安全物品。辨认出问题及时处理,并搞好每日观测记录。
三、体格锻炼制度。
1、存有非政府地经常积极开展适宜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幼儿每天搞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春季节锻炼。
3、创造条件,充分利用阳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存有计划地锻炼身体儿童体格。
4、锻炼要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适合不同年龄幼儿的特点,对体弱的幼儿给予特殊的照顾。
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篇三
1、每学期由本园聘请的幼教分家进行幼儿健康、卫生知识讲座一次。
2、定期由幼儿保健人员对保教人员讲课,内容涉及对保健知识及幼儿常见病的预防、意外伤害的处理等。
3、园内定期以黑板报、卫生栏等形式宣传相关知识。
4、园内备有幼儿健康教育图书、杂志供教师参考,教师必须适时向幼儿讲授卫生知识,进行健康教育。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健康检撕细穹娇扇朐啊9ぷ魅嗽泵磕耆面体检一次,有医院健康证明方可工作。
2、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入园幼儿每年由社区医院来园体检一次,每季度测身高,进行健康分析与评价,指导家长做好幼儿的健康教育,并对每个入园幼儿建立健康档案,做好幼儿成长记录。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是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耍河形扌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每日观察记录。
三、体格锻炼制度。
1、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休育活动,幼儿每天做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名,加强冬、春季节锻炼。
3、创造条件,充分利用阳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要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适合不同年龄幼儿的特点,对体弱的`幼儿给予特殊的照顾。
5、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耍河形扌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每日观察记录。
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篇四
1.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自觉遵守卫生法规,给幼儿做典范。
2.培养儿童早、晚能正确刷牙,饭后漱口,幼儿在书写或阅读时,纠正指导正确的姿势,以保护幼儿的视力。
3.健康教育形象化,通过游戏、儿歌等向不同年龄的幼儿进行卫生保健宣传教育。
1.预防常见病、传染病、多发病等。
2.健康教育使家长重视各种计划免疫接种。
3.宣传营养科学知识,合理膳食的重要性。
1.随时口头宣传卫生知识,面对面的'指导。
2.各班组织家长会,可以]自由提问,互相讨论,使家长受教育更深刻。
3.保健与健康以宣传栏形式向家长进行卫生科普宣传资料或发给家长一封信。
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篇五
1、入园检查制度:按照托幼机构要求对新入园幼儿、插班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对体检中发现器质性疾病、特殊疾病、体弱病残的幼儿,要通知和配合幼儿家长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并做好登记,名单分别交班主任和保健医生,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予以照顾。
2、幼儿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以前,必须按照托幼机构要求根部不同岗位职责,检查合格后方可就职。
1、在园的幼儿每年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体组织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各一次,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对比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每个幼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
2、对因故未能按时体检的幼儿,园方要另外安排时间组织补检,确保体检率达到100%。
3、幼儿园为幼儿提供安静、整洁的体检场所,并标明体检项目。
4、保健医生组织幼儿体检前要进行谈话教育,讲解体检前的注意事项。
5、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发现问题,即采取措施,对法定的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防治,做好隔离、消毒措施,以及对班级的检疫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6、设专人做好幼儿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幼儿近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贫血、营养不良、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常见疾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1、保健医生负责整理、统计幼儿健康体检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幼儿体检表。
2、查看幼儿健康资料需通过园领导同意方可查看,查看完毕后及时归还、归档。
3、加强技术防范措施,资料要经常通风、防潮、防蛀虫。
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篇六
每个幼儿均应建立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要求如下:
1.幼儿入园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及血色素检验。
2.幼儿入园时要有预防接种卡,做到凭证入园。并督促家长按时完成接种内容。
3.体检后要对检查情况分析、评价,并对贫血患儿,体弱儿,肥胖儿做好疾病统计及矫治工作。(对贫血10克以下,体弱儿,肥胖儿在入园一个月内建立个案)。
二.定期体格检查:
1.三岁以上幼儿每年体检一次,三岁以下幼儿每年体检二次。血色素检查每年一次,牙齿检查及龋齿治疗每一年半一次。
2.每半年测量身长、检查视力一次,每季度测体重一次,做好记录、分析、评价、统计及矫治工作。
3.新进工作人员必须全面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4.工作人员每年健康检查一次。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者不宜担任营养员工作,e抗原阳性的工作人员应调离接触食品及儿童的工作。
5.滴虫霉菌阳性者,化脓性皮肤病,活动性结核及其它传染病需立即离岗治疗,愈后需持医疗机构的健康证明,才能恢复工作。
1.每日晨间检查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
2.全日健康观察重点:观察晨间来园带药有异常的(晨间带药均由卫生部门证明)。
一日活动过程中出现异常的幼儿。
3.及时做好观察记录及异常幼儿的处理工作,相关记录要遵循语言文字规范。
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篇七
为了保证幼儿健康地成长,切实提高幼儿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依据《盐城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滨海县幼儿园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特修订本制度。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庭史和生活习惯等。
2.定期体检制度:三岁以上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测量要准确并做好记录、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每个入园幼儿均应建立健康卡或档案。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是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篇八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心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幼儿一年一聘,学年初幼儿园与伙食团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篇九
我园努力认真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相关的法规、规章和制度,根据我园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1、入园检查。儿童入园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验乙肝五项、血色素,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园手续,同时了解幼儿的接种史、疾病史、传染病史、家族史、过敏史及生活习惯等。
2、定期健康检查制度。每年为在园幼儿体检一次。按要求每学期测体重两次、身高、视力、头围各一次,并对幼儿体格发育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将检查结果和评价情况向家长反馈,同时督促家长对患有龋齿、视力不良、贫血、沙眼等疾病的幼儿进行矫治,并向幼儿园及时提供反馈治疗情况。
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消毒。
1、环境卫生。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2)幼儿玩教具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蝇、防鼠设备。
(4)厕所清洁通风,定期、不定期清扫、消毒。
(5)被套每月洗一次,被褥冬季每月晒一次。
2、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用流动水洗手,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脚趾甲一次。
(5)要求幼儿服装整洁,勤晒被褥,床单、被罩每月清洗一次。
(6)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一次看电视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
(7)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做到四洗手(进园后洗手;饭前便后洗手;给孩子开饭前及削水果前洗手;倒垃圾后洗手)。
3、消毒隔离制度。
(1)保证保健物品专用。
(2)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带隔离期满痊愈后,持县级以上证明方可回园。
(3)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幼儿,幼儿不退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及时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1、要有组织地经常和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
2、在正常天气下,每天坚持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特殊照顾。
1、各项活动要以孩子为中心。
2、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的安全,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现。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
4、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篇十
1.每学期由本园聘请的幼教专家进行幼儿健康、卫生知识讲座一次。
2.定期由幼儿保健人员对保教人员讲课,内容涉及对保健知识及幼儿常见病的预防、意外伤害的处理等。
3.园内定期以黑板报、卫生栏等形式宣传相关知识。
4.园内备有幼儿健康教育图书、杂志供教师参考,教师必须适时向幼儿讲授卫生知识,进行健康教育。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健康检查合格方可入园。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有医院健康证明方可工作。
2.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入园幼儿每年由社区院来园体检一次,每季度测身高,进行健康分析与评价,指导家长做好幼儿的健康教育,并对每个入园幼儿建立健康档案,做好幼儿成长记录。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每日观察记录。
1.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幼儿每天做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春季节锻炼。
3.创造条件,充分利用阳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要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适合不同年龄幼儿的特点,对体弱的幼儿给予特殊的照顾。
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每年为学生、教师、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卫生室(保健室)是师生健康管理的执行部门。班主任是学生健康管理的责任人。
二、健康档案属于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不得随意撕毁、篡改、损坏。原始材料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处理需经学校领导书面批准。严格档案管理,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分年度、年级等类别管理,便于查询,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1.新学年初为每个新生开展健康体检,对体检中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特殊疾病、体弱病残的学生,要通知和配合学生家长到医院作进一步检查,并做好登记,名单分别交班主任和体育、劳动任课老师,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给予照顾,实施卫生保健措施。对因故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学生,要另行安排时间组织补检,确保体检率达到100%。学生体检率纳入班级卫生工作评估内容。
2.提供安静、整洁的体检场所,标明体检项目。3.组织学生体检前教育,讲解体检的注意事项和体检常识。
4.使用“学生健康管理软件系统”对学生健康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学生健康管理档案。卫生室(保健室)要妥善管理学生的体检表。学生毕业离校将体检表移交教导处,便于将体检表存入学生档案资料。
5.设专人整理、统计分析学生健康档案资料,宜每学年编制学生健康状况统计图。
6.做好学生计划免疫查验证及免疫接种工作。开展学生近视眼、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常见疾病综合防治工作。
1.指定校(园)医(保健老师)协助安排,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
2.承检单位有特殊情况要变更体检日期,应提前三天通知受检学校。
3.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的教师应配合做好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4.若是托幼机构,必须要求教师持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学校可参考执行)。
5.教师体检发现存在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校(园)医(保健老师)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1.指定校(园)医(保健老师)协助安排,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3.若体检发现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校(园)医(保健老师)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师生健康水平,对进一步促进幼儿素质教育,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1.加强对视力不良的预防宣传教育。使学生了解视力不良的发病原因,用眼卫生的知识和保护方法。减少新发率。
2.加强对弱视、龋齿、贫血、营养不良、肠道蠕虫病的预治宣传,降低发病率。
3.利用宣传橱窗、家园栏等阵地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根据传染病的好发季节做好宣传工作,冬春季节进行预防流感的宣传。夏秋季节进行预防肠道传染病的宣传。提高防病意识。
4.对乙型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积极进行宣传,使学生增强防病意识。
5.做好运动与健康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幼儿认识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增强体质的必要性。
1.注意各种材料的`收集、积累、装订。
2.健全幼儿园卫生工作档案。
3.注意幼儿健康体检卡的保存。
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篇十三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3月1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教育部同意,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 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二条 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三条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十四条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十五条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 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第十九条 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条 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 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 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2月1日由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篇十四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每学期由本园聘请的幼教专家进行幼儿健康、卫生知识讲座一次。
2.定期由幼儿保健人员对保教人员讲课,内容涉及对保健知识及幼儿常见病的'预防、意外伤害的处理等。
3.园内定期以黑板报、卫生栏等形式宣传相关知识。
4.园内备有幼儿健康教育图书、杂志供教师参考,教师必须适时向幼儿讲授卫生知识,进行健康教育。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光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健康检查合格方可入园。
2.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入园幼儿每年春季、秋季各体检一次,每季度测身高、体重一次,进行健康分析与评价,指导家长做好幼儿的健康教育,并对每个入园幼儿建立健康卡片,做好幼儿成长记录。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有医院健康证明方可工作。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每日观察记录。
1.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幼儿每天做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春季节锻炼。
3.创造条件,充分利用阳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要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适合不同年龄幼儿的特点,对体弱的幼儿给予特殊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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