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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地密码阅读全文篇一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视民不恌,君子是则是效。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①呦呦you):鹿的叫声。②苹:草名,即皤蒿。③簧:乐器中用以发声的片状振动体,这里指乐器。④承:捧着。将:献上。 ⑤好:关爱。(6)周行:大路。(7)德音:美德。孔:很,十分。昭:鲜 明。(8)视:示,昭示。恌(tiao):轻怫。(9)则:榜样。效:模仿。 (10)旨酒:美酒。(11)式;语气助词,无实义。燕:同“宴”。敖:同 “遨”,意思是游玩。(12)芩(qin):草名,属蒿类植物。(13)湛(dan): 快活得长久。
野鹿呦呦不停叫,
在那野外吃青苹。
我有高贵的宾客,
相邀弹瑟又吹笙。
吹笙鼓簧悦宾客,
礼品成筐送上来。
众位宾客关爱我,
为我指路多广阔。
野鹿呦呦不停叫,
在那野外吃青蒿。
我有高贵的宾客,
品德高尚声名好。
教人忠厚不轻伙,
君子循规要仿效。
我备美酒和佳肴,
宾客宴饮乐陶陶。
野鹿呦呦不停叫,
在那野外吃芩草。
我有高贵的宾客,
弹瑟奏琴勤相邀。
弹瑟奏琴勤相邀,
融洽欢欣乐尽兴。
我备美酒和佳肴,
宴乐宾客心愉悦。
宴饮是一种仪式。无论是交往、酬谢、庆贺,还是狂欢、丧事,纯粹满足生理需求的吃喝已不十分重要,而十分突出的是吃喝这种特定形式所表达的意义。换句话说,在宴饮之中,精神性的内客压倒了生理性的内容。
也许,宴欢这种仪式最能典型地说明我们生存中两种生存层面的`结合:生物性层面和精神性层面的结合。
饥饿是生命的自然现象和欲求。饥肠镇键的人大块吃肉大碗喝酒饱餐一顿,是为了满足生理上的需求。人同饮食对象之间是一种实际的功利关系,没有多少精神性的内容可以言说。当一个人不是为了单纯满足生理欲求而宴饮时,他同饮食对象之间便主要是一种非功利的关系,这时,精神性的内容乃至审美因素(比如饮食样式、色泽、香味等)便突现了出来。在杯跳交错、大快朵颐、笠歌乐舞之中,人们制造出为了某一目的的特殊气氛,以满足特殊的精神上的需求。
在咱们中国,宴饮从来都同文化有密切的联系,人们赋予它特定的内涵,用它表达某种意义。尽管宴饮作为一种仪式,其地位似乎不如祭把那么正式和庄重,却是祭礼无法替代的。如果说祭托是以庄重方式进行的仪式,那么宴饮则是以轻松方式进行的仪式。
宴饮的最高形式是狂欢。人们借了饮酒吃肉这一机会,突破平时的社会规范的约束,暂时打破人与人之间的隔阂,放松平日里紧张的情绪,让受到压抑的精神和肉体得到解放。
人的饮食与动物的饮食之所以有不同,就在于它已不单是为了延续肉体生命的必需。
藏地密码阅读全文篇二
在科技考古中,树轮年代学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在伐木后的树桩上,常常可以看到一圈圈木质疏密、颜色深浅相间的同心圆圈,这就是树木的年轮。树轮可谓是一部承载了众多信息的科学巨著。
年轮可以说是树木在生长过程中记载自己年龄的一种独特方式。科研人员说,多数温带树种一年形成一个年轮,因此年轮的数目就表示树龄的多少;年轮的宽窄则与相应生长年份的气候条件密切相关。干旱年份树木生长缓慢,年轮就窄;在湿润年份年轮就宽。同一气候区域内同种树木的不同个体,在同一时期内年轮的宽窄变化规律是一致的。因此,同种树木的不同个体之间能够交叉定年。与其他定年方法相比,树轮定年是最精确的一种定年方法,可以精确到年,甚至某个季节。
由于太阳黑子的活动周期会影响气候,气候的变化又会影响到树木的生长,从而使树木形成宽窄不同的年轮。树木年轮定年准确,时间序列长,样本量多,环境变化指示意义明确,因此被视为推测气候环境的高精度资料。我们通过不同地区的树木年轮能读解出不同的信息,比如对于干旱和半干旱的柴达木盆地来说,较宽的年轮即意味着当年较多的降水;而对于寒冷高海拔的青藏高原上的树木来说,较宽的年轮意味着当年气候的温暖。因此利用树轮这一特点建立长时间序列的年轮年表,可据此总结出过去气候演变的特征和规 律。重建过去气候形态,通过所建年表中较多的高频气候变化信息和较多的低频气候变化信息就可以用来预测未来的气候了。
科研人员研究重建了青海都兰县1176年上年7月到当年6月的降水量,从古木年轮重建的降水资料可以看出,60%的降水量重建值低于1940年以来的年降水平均值,可以推测过去相对干旱年份发生频率要比现在干旱年份发生的频率高。另外,在样本51ad-375ad和426ad-475ad中,有两个很长的干旱期。吐谷浑部落的大规模迁移和这两个干旱期是基本一致的,这两个干旱期很有可能是当地农业经济转换成畜牧经济的一个环境动力。因此,树轮也储存着大量古 代文化的记忆。(12分)
17.划线句子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何作用?(2分)
18.科研人员通过树轮重建过去气候形态有何意义?(2分)
19.阅读全文,你从树轮密码中读出了哪些信息?(3分)
20.如果通过树轮来研究太阳黑子活动周期,应按怎样的思路进行?(3分)
→ →
21.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2分) ( )
a.树轮年代学在科技考古中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是因为树轮在推断年代上具有高度的精确性。
b.根据对应规律,用树木年轮的窄与宽可以推测出样本树木在生长过程中自然降水的 多与少。
c.古木的年轮是静态的,但科研人员通过古木年轮透露出的信息,可以获知古代气候变化的情况。
d.科研人员通过对青海都兰县的古木年轮的研究,发现历史上吐谷浑部落的大规模迁徙很可能与当时干旱少雨有关。
17.(2分)作诠释,准确具体地揭示出年轮的含义。
18.(2分)通过所建年表中较多的高频气候变化信息和较多的低频气候变化信息来预测未来的气候。
19.(3分) 用树轮定年可以精确到年,甚至某个季节;从树轮宽窄可以看出古代生长这些树木地区的气温、降水等气候信息;树轮里储存着大最古代文化的记忆。
20.(3分)树木年轮宽窄 降水气温变化 太阳黑子活动周期
21.(2分)b
藏地密码阅读全文篇三
第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第三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第四章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五章 产品责任
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
第九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十一章 物件损害责任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条【功能】 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保护范围】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责任的并存与优先】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第六条【主观过错涵摄过错客观化】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条【共同加害行为】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个人连带主义)共同过错说(主观说)
第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过错归责)
第十条【共同危险行为】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直接结合】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司法解释扩大,共同行为说(客观共同说)
第十三条【外部效力】 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内部效力】 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第十七条【一次事故中同命同价】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草案原文:因交通事故、矿山事故等侵权行为造成死亡人数较多的,可以不考虑年龄、收入状况等因素,以同一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十八条【侵害生命权】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生命权权利人不可救济。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二十条【人身权中的财产损害】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二十三条【正当防卫】 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四条【公平责任】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第二十五条【支付方式的协商】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三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过失相抵】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除外责任】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第三人侵权】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十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条【正当防卫】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紧急避险】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通则是承担适当责任)。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第四章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三十二条【监护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三十三条【原因上自由】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十七条【安全保障义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章 产品责任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二条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四条 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四十五条 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四十六条 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七条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第五十九条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六十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第六十四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
第六十五条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六条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六十七条 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第六十八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九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六十九条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十条 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一条 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二条 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第七十三条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第七十四条 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十五条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十六条 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七条 承担高度危险责任,法律规定赔偿限额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四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第十一章 物件损害责任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六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八条 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九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十条 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十一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九十二条 本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藏地密码阅读全文篇四
【原文】
树轮密码
①在科技考古中,树轮年代学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在伐木后的树桩上,常常可以看到一圈圈同心圆圈,有疏有密、颜色有深有浅,这就是树木的年轮。】树轮可谓是一部承载了众多信息的科学“巨著”。
②年轮可以说是树木在生长过程中记载自己年龄的一种独特方式。科研人员说,多数温带树种一年形成一个年轮,因此年轮的数目就表示树龄的多少;年轮的宽窄则与相应生长年份的.气候条件密切相关。干旱年份树木生长缓慢,年轮就窄;在湿润年份年轮就宽。因此,与其他定年方法相比,树轮定年是最精确的一种定年方法,可以精确到年,甚至某个季节。
③由于太阳黑子的活动周期会影响气候,气候的变化又会影响到树木的生长,从而使树木形成宽窄不同的年轮。因此树木年轮被视为推测气候环境的高精度资料。我们通过不同地区的树木年轮能读解出不同的信息,比如对于柴达木盆地来说,较宽的年轮即意味着当年较多的降水;对于寒冷高海拔的青藏高原上的树木来说,较宽的年轮意味着当年气候的温暖。因此利用树轮这一特点可总结出过去气候演变的特征和规律。
④科研人员研究重建了青海都兰县1176年上一年7月到当年6月的降水量,从古木年轮重建的降水资料可以看出,60%的降水量重建值低于1940年以来的年降水平均值,可以推测过去相对干旱年份发生频率要比现在干旱年份发生的频率高。因此,树轮也储存着大量古代文化的记忆。
【问题】
11.阅读第①自然段,说说文中划线句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何作用?(2分)
答:【 】
12.如果通过树轮来研究太阳黑子的活动周期,应该按怎样的思路进行?(2分)
答:【 】
【参考答案】
11.(2分)作诠释(1分),准确具体地揭示出年轮的外形特点(1分)。
12.(2分)通过研究树木年轮宽窄,推测当年的降水及气温变化,从而推测太阳黑子活动的周期。(顺序错一个扣1分)
藏地密码阅读全文篇五
人物、情节、环境是小说的三要素。情节一般包括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四部分,有的包括序幕、尾声。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小说按照篇幅及容量可分为长篇、中篇、短篇和微型小说(小小说)。下面就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军刀小说全文阅读答案的
藏地密码阅读全文篇六
君子曰:学不可以已。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木直中绳,?以为轮,其曲中规,虽有槁暴,不复挺者,?使之然也。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
故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不闻先王之遗言,不知学问之大也。干、越、夷、貉之子,生而同声,长而异俗,教使之然也。《诗》曰:“嗟尔君子,无恒安息。靖共尔位,好是正直。神之听之,介尔景福。”神莫大于化道,福莫长于无祸。
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
南方有鸟焉,名曰蒙鸠,以羽为巢而编之以发,系之苇苕,风至苕折,卵破子死。巢非不完也,所系者然也。西方有木焉,名曰射干,茎长四寸,生于高山之上而临百仞之渊;木茎非能长也,所立者然也。蓬生麻中,不扶而直。兰槐之根是为芷,其渐之滫,君子不近,庶人不服,其质非不美也,所渐者然也。故君子居必择乡,游必就士,所以防邪僻而近中正也。
物类之起,必有所始。荣辱之来,必象其德。肉腐出虫,鱼枯生蠹。怠慢忘身,祸灾乃作。强自取柱,柔自取束。邪秽在身,怨之所构。施薪若一,火就燥也;平地若一,水就湿也。草木畴生,禽兽群焉,物各从其类也。是故质的张而弓矢至焉,林木茂而斧斤至焉,树成荫而众鸟息焉,醯酸而蜹聚焉。故言有召祸也,行有招辱也,君子慎其所立乎!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是故无冥冥之志者无昭昭之明,无惛惛之事者无赫赫之功。行衢道者不至,事两君者不容。目不能两视而明,耳不能两听而聪。螣蛇无足而飞,梧鼠五技而穷。《诗》曰:“尸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其仪一兮,心如结兮。”故君子结于一也。
大意
本段阐述学习知识的重要意义。荀子认为,学习知识能够增加智慧、开拓视野、端正品行,君子不同于普通人的原因,就在于他们善于不断地学习。荀子指出,只要从点滴做起,必能有所成就。
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真积力久则入,学至乎没而后止也。故学数有终,若其义则不可须臾舍也。为之,人也;舍之,禽兽也。故《书》者,政事之纪也;《诗》者,中声之所止也;《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间者毕矣。
君子之学也,入乎耳,箸乎心,布乎四体,形乎动静,端而言,蠕而动,一可以为法则。小人之学也,入乎耳,出乎口。口、耳之间则四寸耳,曷足以美七尺之躯哉!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君子之学也,以美其身;小人之学也,以为禽犊。故不问而告谓之傲,问一而告二谓之囋。傲,非也;囋,非也;君子如向矣。
学莫便乎近其人。《礼》、《乐》法而不说,《诗》、《书》故而不切,《春秋》约而不速。方其人之习君子之说,则尊以遍矣,周于世矣。故曰:学莫便乎近其人。
学之经莫速乎好其人,隆礼次之。上不能好其人,下不能隆礼,安特将学杂识志,顺《诗》、《书》而已耳,则末世穷年,不免为陋儒而已。将原先王,本仁义,则礼正其经纬蹊径也。若挈裘领,诎五指而顿之,顺者不可胜数也。不道礼宪,以《诗》、《书》为之,譬之犹以指测河也,以戈舂黍也,以锥飡壶也,不可以得之矣。故隆礼,虽未明,法士也;不隆礼,虽察辩,散儒也。
问楛者,勿告也,告楛者勿问也,说楛者,勿听也,有争气者勿与辩也。故必由其道至,然后接之,非其道则避之。故礼恭而后可与言道之方,辞顺而后可与言道之理,色从。而后可与言道之致。故未可与言而言谓之傲,可与言而不言谓之隐,不观气色而言谓之瞽。故君子不傲、不隐、不瞽,谨顺其身。《诗》曰:“匪交匪舒,天子所予。”此之谓也。
百发失一,不足谓善射;千里跬步不至,不足谓善御;伦类不通,仁义不一,不足谓善学。学也者,固学一之也。一出焉,一入焉,涂巷之人也。其善者少,不善者多,桀、纣、盗跖也。全之尽之,然后学者也。
君子知夫不全不粹之不足以为美也,故诵数以贯之,思索以通之,为其人以处之,除其害者以持养之。使目非是无欲见也,使耳非是无欲闻也,使口非是无欲言也,使心非是无欲虑也。及至其致好之也,目好之五色,耳好之五声,口好之五味,心利之有天下。是故权利不能倾也,群众不能移也,天下不能荡也。生乎由是,死乎由是,夫是之谓德操。德操然后能定,能定然后能应,能定能应,夫是之谓成人。天见其明,地见其光,君子贵其全也。
大意
本段叙述教学的`内容和方法。荀子主张学习应以儒家经典为基本内容,因为这些经典完整地代表了世间的一切学问,《礼》尤其重要,它是学问的总结。但他同时认为,这些经典所代表的知识已经陈旧,所以应更多地向现实中的良师学习,从他们那里学到能够直接运用的知识。学习的有效途径是尊师和隆礼,探讨学问应在良好的气氛中进行。最后,荀子指出,学习知识一定要全面和真正理解,这样才是真正有学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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