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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噪音扰民投诉书 楼房扰民投诉电话篇一
生活中总会或多或少的遇到各种噪音,建筑工地噪音、广场舞噪音、公路噪音、装修噪音、邻居深夜party等等各种形式的噪音。而这些噪音对我们的生活究竟有多少影响呢?研究表明,长期的生活噪音不近会造成听力的损害,对人的生理和心理也会产生负面影响。比如,会导致血压和心率异常,尤其对高血压和心脏病患者,隐患极大。另外,大脑皮层的兴奋和抑制过程会失衡,引起条件反射的混乱,表现为头疼、头晕、失眠多梦、嗜睡、易疲劳、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等,严重的还会导致体质下降、脱发等。对于儿童的影响更是显而易见,长期暴露于噪音之下,会导致儿童视觉注意力和持续性注意缺陷,甚至导致儿童智力下降、阅读障碍、记忆力差和厌烦情绪。显然,噪声污染是我们健康的隐形杀手。
面对噪音污染,我们要积极预防,如果遭受侵害,
我们应该勇敢说不!!
那么解决办法是什么呢?如果是小区里,可以先找物业协调解决。邻里之间,也可以找居委会等部门协调解决。如果协调不成,或者是其他噪音:1、一般先走投诉流程,发生噪音污染时,打当地投诉电话,比如环保热线、市长热线等,一般只要有举报,相关部门都会走访调查的,说清楚噪声污染的时间、地点、频次、强度等。2、可以打电话报警,留存噪声污染的证据,比如录音、录像等;3、如果因噪声污染造成了损害后果,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损害方赔偿损失。
接下来给大家看一个噪声损害赔偿案例:
吴某诉正轩公司等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
正轩公司在2013年底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吴某家住在项目附近。同年11月,正轩公司将该项目部分工程发包给了佳宇公司施工。2014年初,佳宇公司进场施工,到9月结束,有夜间施工产生噪声的情况。2013年底,正轩公司将项目主体发包给朝晖公司,佳宇公司基建工程结束后,朝晖公司一直施工至今。2014年11月,环境监测站对本案所涉项目工地夜间施工噪声进行监测,结果为,超过55db的排放标准,2015年4月,环境检测站再次监测,结果为72db。
在佳宇公司、朝晖公司施工过程中,吴某出现抑郁情绪发作的情况,并引起血管神经性头痛、心境障碍、慢性胃炎等疾病入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元。经过环境保护局主持调解,正轩公司与吴某达成调解协议,正轩公司支付吴某每月1000元租房费用,直至土石方工程开挖结束。2015年3月,吴某以正轩公司开发的项目工地产生噪音致使其身体健康遭受严重损害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医药费元,房租费13200元,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后追加佳宇公司和朝晖公司为共同被告。根据被告要求,对吴某心境障碍与工地噪声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了司法鉴定。明确两者不存在因果关系,但因吴某患有心脏病,容易出现抑郁情绪,对环境噪声较常人敏感,可能加重抑郁情绪或者使抑郁症发作。本案判决结果:一、正轩公司赔偿损失元;二佳宇公司赔偿元;三朝晖公司赔偿元;四正轩公司、朝晖公司采取噪声防治措施,使项目的施工工地噪声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朝晖公司在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的情况下,禁止在该工地夜间施工。
该案一审判决后,正轩公司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本案可以看出,做为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噪声污染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一是侵权行为,即噪声超出了法定标准造成污染的行为;二是产生了损害后果;三是噪声污染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前两点都没有问题。针对第三点,虽然鉴定结论是不存在因果关系,但是同时明确,吴某患有心脏病,对噪声较常人敏感,可能会加重抑郁情绪。基于此,噪声污染的侵权行为与吴某因抑郁情绪住院治疗和为避免损害加重而搬家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楼房噪音扰民投诉书 楼房扰民投诉电话篇二
标题:公益诉讼线索或信访举报书
信访人姓名:xx
身份证号码:xx
联系地址:xxxx,邮编:xxxx
一、噪声污染线索:
如今全国不少地方的燃油型机动车、三轮车、气电型公交车,都安装了转弯、倒车请注意的人声提示声响装置,分贝甚至超过汽车的喇叭音量大小。
二、噪声污染来源背景: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
.规定: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车辆起步且车速低于20km/h时,应能给车外人员发出适当的提示声响。
只要是提示音超过了同类车型,燃油发动机的噪声,或者使用人声提示音,非发动机噪声,都可以认定是不适当的声响,这里规定的提示音声响,也并非车辆转弯提示音,属于电动车低速行驶提示音,应按照国家推荐标准《电动汽车低速行驶提示音》执行,转弯提示音应该按照国家推荐标准《车辆右转弯提示音要求及试验方法》执行,其中规定提示音应使用蜂鸣声响,或与人声组合提示,但现实中,车辆左转弯也会发出声响,且喇叭没有安装在车辆右侧,组合提示音也没有蜂鸣声响,全是人声提示音,标准法第27条规定,推荐标准可以不执行,企业一旦执行就要严格执行,而国家强制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相关标准的制定人员欠缺考虑,没有具体规定使用何种类型来提示,或引用推荐标准《电动汽车低速行驶提示音》,在《机动车检验项目和方法》的标准中,也没有把检查机动车在转弯、倒车时,是否有发出提示声响的检验项目,添加到标准中去,才导致提示声响噪声污染的情况。
而相关提示音标准的内容制定也是有很大的问题,允许车辆发出提示音,犹如广告叫卖一样扰民,声响大小可以达到67-92分贝,提示音危害比喇叭噪声还要大。
三、信访诉求:
_交通管理局对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有监督失职的情况,交通运输部对公交车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工信部主管着车辆提示音要求的推荐标准,请求检察院对相关部委提起行政公诉,或要求相关部门整改。
_检察院
信访人:
日期:2021-02-25
附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收
邮编,100726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文末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其它证明材料,或向当地检察院公益诉讼科举报。
当然,不要全部指望公益诉讼,另一方面还应该向法院起诉维权,机动车违法制造噪声的行为,侵犯个人隐私权之生活安宁,违法民法典,可以要求停止侵权,有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证明,还能起诉索赔。
楼房噪音扰民投诉书 楼房扰民投诉电话篇三
日常生活中遭遇噪音侵害的情形是很常见的,比如邻居周末装修房屋。对这些噪音,人们最多采用的是投诉的手段。投诉不成时,也有人选择报警。但是,投诉和报警都没有作用时,能否向法院起诉呢?
有人觉得这些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没必要向法院起诉。实际上,长期生活在噪音环境下,对人的身体和精神都会产生较大的损害。我们查找了噪音污染相关的案例,下面就带着大家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在甲公司与杜某、李某噪声污染责任纠纷一案中,杜某、李某长期受到甲公司安装的供暖电机发出的“嗡嗡”声音的影响,只能搬家。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杜某与李某遂将甲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首先,依据鉴定可以认定杜某、李甲居住房屋内的噪声是由地下室水泵房的水泵振动通过墙体结构传播至杜某、李甲房屋室内而产生的,且噪声持续恒定,已对杜某、李甲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因此,甲公司作为产生噪声的地下室水泵房的管理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杜某、李甲因地下室水泵运行产生噪声在冬季供暖期间无法居住,故对该期间产生的租房损失属于合理损失,应予以支持。
最后,经鉴定地下室水泵运行产生的噪声属于低频噪声,且声源恒定,已给杜某、李甲的家庭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杜某、李甲也曾因噪声污染患病就诊治疗,噪声污染确实给杜某、李甲造成了精神损害,故甲公司应当向杜某、李甲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综上可知,尽管是低频噪音,但如果能够证明自己的生活和精神都受到了侵害,且有关机构鉴定确实属于影响居民生活的噪音范围的,在投诉和协商都无效的情况下,是可以向法律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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