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住宿学校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一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中的具体情况,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办学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凡住校学生必须由生活辅导老师进行造册登记,统一安排床位。
第二条 住宿学生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遵守宿舍纪律,服从辅导老师以及各宿舍室长的管理安排。
第三条 凡住宿学生在别人宿舍无人时不得进入他人宿舍,不得随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
第四条 非住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区,学生家长要求找学生时须由管理员传达或陪同。
第六条 住宿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如确需调换,须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办理调换手续。
第七条 上课铃响,由管理员清查宿舍人员,确保上课期间宿舍无人,禁止学生课间回宿舍,上课时间留在宿舍的须有请假条。
第八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生活秩序。严禁在宿舍楼前内大声喧哗,打闹或进行剧烈的体育运动。禁止在宿舍打球,一经发现,予以没收。禁止在宿舍内打牌,或搞其它影响休息秩序的娱乐活动。
第九条 住宿学生应保持室内外卫生,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第十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楼内的各种公共设施。
第十一条 节约水电,室内严禁乱扔,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
第十二条 住宿学生应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员汇报。
第十三条 严禁在室内,走廊里燃烧物品;各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物品等,凡借用他人物品,须经人同意才能带出宿舍,个人大件行李带出宿舍必须经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带出。
第十四条 学生宿舍防火安全须知
1、学生宿舍内、走廊的电路,不准擅自移动,更换或私拉电线,不准擅自增加学校规定外的照明。
2、不准在学生宿舍和走廊内使用电炉子、酒精炉等烧水,做饭;不准携带未熟食品进入宿舍加工食用。
3、不准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热垫、电烙铁和其他大功率电器。
4、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5、宿舍不准点蜡烛、抽烟、使用火柴、打火机等。
6、非火警不准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7、凡违纪以上规定,对当事者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应做好如下防盗措施:
1、贵重物品不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柜子(箱子)里或寄存它处。
2、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丢失后要立即报告学校,情节严重的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要轻易借给别人,防止钥匙失控,每个宿舍只能由舍长或舍长委派的同宿舍的室友持有一把钥匙,不得私配多余的'钥匙。
4、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户销好门。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窗、随手锁门的习惯。
5、晚上睡觉时,要关好门窗,不将贵重物品放于靠窗前的桌上或窗台。
6、不要留宿外来人员。
7、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观察,如可疑人员在宿舍四处走动,窥探张望,要加以询问,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
住宿学校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二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2、凡宿管员通知打扫卫生、整理内务而不打扫者,将由宿管员加锁锁门,打扫不好不开门。值日生接受宿管员批评教育。如将锁损坏或跳窗户的,处以35倍赔偿处罚。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馈处理结果,
凡违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住宿学校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三
1.学生只能在学校安排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也不得擅自住校外。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管理人员要按时清点学生人数,对不假外出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视其情况给与批评教育或适当的纪律处分。
3.要爱护公物和清洁卫生,不得随意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脏水,严禁向外扔杂物。
4.严禁在食宿饮酒、吸烟、赌博、斗殴。不看黄色的书刊、淫秽录像,不得搞封建迷信活动。
5.不私拉乱接电线,不随意拆卸、更换插头、插座、灯泡等电器设备。
6.不准在寝室点蜡烛、油灯、蚊香,不烧电炉,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寝室,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7.不准在宿舍内打闹、追逐、剧烈运动或做游戏,防止磕碰受伤。
8.防挤压。关门窗时应该小心,以防造成伤害。
9.防坠落。不得将身体伸出阳台或窗户外面,谨防不慎,发生坠落危险。
10.防意外伤害。不得将小刀、剪刀、棍棒等带入寝室。
11.不得将外来人员带入寝室,不得私自留宿,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寝室。
12.离开寝室或晚上睡觉时,必须关好门窗,提高警惕,防止失窃。
住宿学校管理制度及流程篇四
第一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熄灯后保持寝室安静,以保证睡眠。
第三条住宿生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即不在公寓内吃饭、聚会。果皮自觉包起来放在垃圾桶内,每天起床后,把被子叠好,床单铺平,桌子上做到无杂物。
第四条安静有序不打扰他人,不乱串房间和楼层,不得在公寓内或楼道喧哗、打逗,特别注意安全。
第五条勤俭朴实,不带贵重物品,不带过多现金,不带违规物品,如电热产品、易燃物品、麻将牌等。
第六条懂礼谦让,尊敬辅导员,尊重他人,互帮互助,不激化矛盾、不打架,处理好寝室同学关系。
第七条提高自理能力和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盗,管理好自己的物品。
第八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健体防病。如有身体不适,及时去医务室就医或与辅导员联系。
第九条住宿期间未经批准不得在外留宿,不得私自离校,不许私自外出,不得将外人带入公寓。
第十条请假外住、周末回家居住及外出补课必须找辅导员填写登记表,登记表须有监护人签字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住宿生如请假,须经班主任或辅导员同意后,出具假条报辅导员批准,病假须持医务室假条报辅导员批准。
第十二条遇有学习、生活上的困难、问题,应及时向辅导员反映、交流。
第十三条住宿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德育处将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住宿学校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五
1、建立学生宿舍管理组织,聘用道德素质好、责任性强、身心健康的舍务管理人员。
2、有专门的舍务管理值班室,制度上墙,装有报警电话。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落实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舍务管理及时处理有关值班人员?要经常巡视学生宿舍,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或报告,谨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制定宿舍安全文明卫生公约,建立考核、评比、公布、奖惩制度。
4、住宿人员相对固定。如需变动,由管理部门调整,个人不得擅自变动。
5、不准将闲杂人员带入宿舍,学生宿舍会客须经舍务人员同意并登记;女生宿舍男性不得入内,特殊情况须经学校保卫部门批准。
6、学生宿舍禁外来人员留宿。严禁男女混宿。
7、加强消防管理,学生宿舍配置一定的灭火机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准私自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不得动用明火做饭,不得使用蜡烛照明。
8、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
9、加强学生宿舍防盗教育管理。合理安装防盗设施,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建立现金储蓄制度。
10、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剧毒、易爆、放射、易蚀等危险物品。
住宿学校管理制度及流程篇六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学生校外住宿”指我校在籍学生在学院统一安排的学生集体公寓以外任何地方的居住行为。
第二条 我校学生实行集中学习与管理,所有在籍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自行在校外居住。因特殊原因需在校外居住者,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有下列特殊情况者可以申请在校外居住:
1、患有疾病不能正常住校生活或对宿舍其他成员身体健康产生影响,且同时能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可申请外住,并办理退宿。
2、因特殊情况由家长在校内雅宝宾馆陪读,可申请外住,但学校宿舍不得退宿。
3、毕业班学生由于实习等原因,可申请外住,但学校宿舍不得退宿。
4、大学一年级学生除符合上述第1条申请条件者外,其他原因原则上一律不得外住。
第四条 符合外住条件的学生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学生本人持书面申请、家长签署的书面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系领取《南广学院学生外住申请表》填写,经所在系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学务部审批,获得批准后,学生及家长到学务部签署“外住协议书”。符合退宿条件的学生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后,到财务处办理退住宿费手续。
第五条 办理外住手续及走读期间相关管理规定:
1、学生申请外住手续只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的第一个月内集中办理,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受理。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提出申请。
2、学生申请外住的事由必须实事求是,符合申请条件第三条规定的,如发现学生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在校外私自租房等行为,将取消该生外住资格。必须限期搬回指定的公寓居住。对拒不搬回的,一律按夜不归宿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在走读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正常上课学习作息制度,按学校、系、班要求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4、被批准外住的学生,必须与家长共同到场和学校签定外住协议,走读期间学生在校外一切安全责任由其本人及家长负责。
5、学生走读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在校内外从事违法乱纪活动或有违反大学生行为规范的活动,如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6、学生在走读期间,辅导员、班主任要与学生及家长经常保持联系,掌握学生走读期间学习、生活、行为规范等方面情况。
7、被批准外住的学生在走读期间如个人表现已不符合申请走读条件的.,将取消该生走读资格。
8、批准外住的学生在走读有效期期满后,学生所在系要对走读学生综合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如符合条件,可以批准继续申请;如不符合条件,必须将相关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取消该生外住走读资格。
9、因特殊情况在学期中途提出退宿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其所交住宿费学校不予退还。
第六条 各系要严格学生住宿管理,坚决杜绝学生不办理任何手续在校外私自租房居住行为。
第七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务部负责解释。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