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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撂荒的政策规定篇一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耕地保护不断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有力支撑了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但受农业比较效益偏低、耕种条件差、农民外出务工等因素影响,一些乡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给我县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一定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充分认识确保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摸清撂荒地存量,坚决遏制撂荒地增量,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一)全面摸清各类耕地利用及撂荒地底数。开展全面排查。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要发挥各自优势,共享信息资源,开展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苗木、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和撂荒情况的排查。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建立信息台账。要正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性质区别开来,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对撂荒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建立电子信息台帐,做到可查询、可定位,完成省、州、县三级信息台帐对接。强化动态管理,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对利用撂荒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协调解决。(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撂荒地大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改善耕作条件,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加强撂荒地耕地质量建设。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等项目,加大撂荒地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加强撂荒地理化性状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强化农机装备支撑,以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契机,提高山区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加快突破山区农机装备瓶颈,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生产效率。(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作用,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流转面积1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每亩奖补100元,同时落实耕地地力补贴。强化土地流转管理,为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相关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承包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既不自己复耕,又不愿流转复耕的承包农户,由村组集体收回重新发包。(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要认真分析耕地撂荒实际,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水浇地、川塬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山旱地撂荒,要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小麦、豆类等作物种植的夏田秋季撂荒的,要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进行复种小日月作物,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要重点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和贯彻落实。把耕地撂荒与补助政策挂钩,对长期撂荒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底)。按照省州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部署要求,县上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认真研究政策措施,对照图斑,摸清全县范围永久基本农田、确权承包地撂荒情况,下发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撂荒地指导性整改任务。各乡镇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以村为单位下达工作方案和指导性整改任务。
(二)摸排整治阶段(4月—7月)。各乡镇及时安排各村成立整治工作小组,召开村两委会、村民知情大会,向群众传达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同时,要深入田间地头,对整治范围内的土地进行逐组逐地块进行登记造册。一是摸清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二是对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等耕地“非粮化”和撂荒的排查,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建立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信息台账。同时,以乡镇为单位将调查汇总表于4月30日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三是抢抓农时复垦播种,做到应种尽种。四是全力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督查组,全力组织部署好督查发现反馈的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制定更加有力的整改措施,对问题建立台账,一一挂牌整改销号,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三)秋冬季整治阶段(8月—10月)。结合秋冬种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流程,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整治任务。同时,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和管理长效机制。
(四)总结阶段(11月)。各乡镇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各乡镇要及时总结耕地撂荒整治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县农业农村局要全面认真梳理总结全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经县上研究审核后报省州农业农村部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靠实复耕责任,细化保障措施,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县级领导包抓乡镇、乡镇领导包抓村社、联户干部包抓地块的共同责任机制。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撂荒整治的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具体抓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要联合成立工作专班,要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的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统筹推进耕地撂荒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协作配合。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工作专班要加强对全县整治工作的指挥调度,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实行周调度、周通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法律政策指导和督查检查,深入农户、深入田间地头,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和答疑释惑。乡村要靠实主体责任,包村联户,排摸撂荒耕地,建立台账,分类施策,督促限时整治。充分调动耕地承包户和经营户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广大耕地承包经营户自觉履行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和义务。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粮食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政策、《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耕种土地责任义务的认识,让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业务部门要严格履行耕地保护法定职责,乡村两级要切实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和日常监管,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有力推进撂荒地复耕复垦工作。
(四)加大督查力度。遏制耕地撂荒,既要引导鼓励,还要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让撂荒者受到惩戒、承担责任。要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既要把耕地撂荒纳入乡村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乡村治理“积分”,又要与文明户或五好家庭评优资格挂钩,对在整治过程中思路清、行动快、力度大、效果好的给予鼓励表扬。对在整治工作中畏首畏尾、四平八稳、打不开局面,不作为、慢作为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农村土地撂荒的政策规定篇二
;土地是人们长期以来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生产资料,是逐年递减的有限资源。1990年到2002年的十二年中,全县耕地面积减少了8.5万亩,相当于减少了12个中和乡的耕地面积。大量的劳力外出和农产品价格的持续低迷,耕地撂荒面积与日俱增。为此,我们对全县土地撂荒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农村耕地撂荒的成因
全县现在耕地64.4万亩,其中土19.4万亩,田45万亩,人均耕地仅0.93亩。据现在571个村的调查统计,全县撂荒14670亩,占耕地面积2.3%,涉及农户7456户,21130人。中和乡现在耕地7036亩,而撂荒面积占全乡耕地面积的8%,岚峰占5.2%,二坪占4.2%。在撂荒地中,60%为坡瘠地边远零星地,投入产出比较低。形成土地撂荒的主要原因如下:
1、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从事农业不如从事非农产业的效益高,以种一亩水稻为例,产稻500公斤,收入460元,种子、农药、化肥等物耗115元(按我们300户农村住户调查资料占25%计算),请人犁田、栽秧、收割等费用180元左右,亩平纯收入165元左右(含自己的劳动量价值),即一个劳动力种一季水稻的净收入为165元,如果种小春生产,投入产出基本持平,瘠薄地、边远零星地更是入不敷出。农民说得好:“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挣钱”;“要想奔小康,必须背井离乡”。农业的比较效益差,是耕地撂荒的主要原因。
2、农村主要劳动力大量外出。由于“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挣钱”和农产品价格多年持续走低等原因,去年,外出劳动力18万人左右(常年外出14万人)带回劳务收入8亿元左右。外出劳力占劳动力资源的50%且为主要劳动力。在家务农的基本为“九九、三八”式劳力结构。
3、户口外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越来越多。2000年12月至2002年的二年间,全县农村人口实际外迁20375人(扣减2000年以来移民安置5386人),在这两万外迁人员中,部分土地进行了合理流转。部分土地形成撂荒,全县由农户外迁而撂荒占20%左右,水口就占33%。
4、土地零星、分散、偏远、瘠薄等管理不便,形成撂荒。如太平镇团碾村二社,有20余户由于偏远、坡高等不便管理而几乎弃耕(每户部分撂荒),又如二坪水磨村唐定国,他主动种了别人不种的较好的几亩土地,而自己的偏远瘠薄地撂荒。
5、基层组织对二轮承包没有全面理解,拒收外迁户中断承包关系的土地,当前土地流转基本处于无序的状态,特别是基层个别地方对二轮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有种片面理解,认为承包土地30年不变,就是土地承包权不能动,动了就违背中央的政策,因此,即使有许多经商户或外迁的农户要求中断承包关系,基层组织害怕犯错误而拒绝接收,也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加以引导或适当调整,导致农民对承包地初放经营,甚至撂荒。水口镇的外迁户把承包地交给村社,而村社认为承包期未满和“30年不变”等原因,拒不接收外迁农民的承包地51.5亩,占全镇撂荒的33%。
二、对农村撂荒地的思考
土地撂荒,是近年来出现的新问题。撂荒说明了部分农民正在摆脱土地对他们的束缚,土地不再是他们谋生的唯一手段,这表明了它积极的一面。但是,土地是不能再生的有限资源,是社会财富之源,我县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不足1亩,负面影响大。从我县的实际情况看,如果各级重视、措施得当,组织引导得力,是不会出现较大面积撂荒的。现就对如何处理好撂荒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提高对土地资源和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土地是财富之母,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要认真学习理解“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7条“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经营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之规定,对当前农村的撂荒地,村社可按法定程序收回,采取多种方式重新发包。现在,基层对多年撂荒地不问不管,使土地撂荒与日俱增。对现在的撂荒地,可规划种植为桑树、果树和花椒等劳动量不大的经济作物。
2、退耕还林还草要与减少或避免撂荒相结合。去年,退耕还林2.95万亩,今年计划5万亩。为此,对撂荒地而无法转包的坡瘠地,即使没有达到退耕还林还草的要求,也可以列入退耕还林还草的计划。通过还林还草计划,消灭较大面积撂荒是完全可能的。
3、建立土地流转机制,制定县域土地流转及撂荒的实施意见,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当前,土地流转基本处于无序状态,有的农民写了个白条或口头达成协议自由转换,没有全面、完整的合同条款,没有村社发包方的监督,更没有专门的流转管理机构,已经出现新的矛盾和纠纷,2002年全县农业税尾欠达到71.7万元,就岚峰一个乡1996年以来,尾欠就达97828元,占全县尾欠数的13.6%,因土地流转不规范,有的农民种了别人土地后又不交农业税,村社只能找原承包人,结果双方都不交农业税,形成农税尾欠和土地撂荒。为此,我们要在尊重土地二轮承包的基础上,应及时制定全县土地流转的实施意见,成立县、乡(镇)两级的土地托管和恢复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从而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尽量避免出现新的矛盾和纠纷。
4、实施县内移民计划。县内移民,就是本县或本镇范围内,有组织、有计划地从甲地到乙地,从山上到山下落户。山区土地少,且多为坡瘠地,亩产不高,土地级差收入低,又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水土流失,而山下又出现耕地较大面积撂荒。这是一对能克服和避免的矛盾,对那些愿下山种地落户的山民,政府对他们的建房审批、子女入学等具体问题的处理上,政策应适度放宽。山区农民的种田积极性极高,如虎峰镇东山村二社的李德文,就从山上移到山下的正义村落户,种了十几亩土地。已摆脱了原在山区中当山民的贫困。还有部分山民愿下山而找不到田土种,如果乡镇做好工作,为他们牵线搭桥、正确引导、撂荒面积就会大大减少,辖区内移民,既是解决撂荒的一个有效途径,又是山区水土流失得以控制的治本之法,也是消灭山区山民贫困之法,这是一举多得之事。
5、大力提倡免耕法等新型的耕作制度和使用先进的小型农业机械(如小型收割机械、小型潜水泵等),尽量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使之扩大种植面,以及适应当前农村“九九、三八”的劳动力结构,减少农村隐形抛荒或撂荒。
对土地撂荒问题,我们要认真面对,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既使部分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又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以充分利用,使农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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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尊重客观条件,不搞“一刀切”,科学选择改厕模式,因村因户施策,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全县推进乡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坚持把推进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聚焦治理“六乱”、开展“六清”、抓实“六提”工作要求,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以改善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目标,围绕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庄清洁行动、村容村貌提升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持续推进“抓党建、固成果、美环境、促振兴”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建设生态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和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2年6月底前,在实现“净起来”的基础上,常态化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实现村村整洁、户户干净;完成232个行政村绿化美化任务,新建省级森林特色小镇1个、省级森林乡村示范村7个、市级森林乡村示范村24个。
10月底前,完成乡镇政府所在地和行政村新建改造公厕任务,完成农村户厕改造5000户,县城垃圾处理中心项目建成投用;19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建成运营;高标准完成19个“四美乡村”示范创建任务,每个示范村“五美庭院”样板户至少达到60%以上,其余行政村“五美庭院”样板户至少达到20%以上。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
一是统筹规划建设农村垃圾收运体系,持续开展村庄清洁和全域无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合理处理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建立健全符合县域农村实际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按照农村垃圾治理“设施设备齐全、治理技术成熟、保洁队伍稳定、资金保障长效、监管制度完善”的五有标准,推动“扫干净、清运走、处理好、保持住”四个环节落到实处。
二是借鉴“二次四分法”,在有条件的乡镇、村探索开展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禁止露天堆放和直接焚烧,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利用。
三是大力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及村庄内部道路两侧、河道沟渠、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的陈年垃圾,规范整理庭院及房前屋后的柴堆、杂物堆,实现堆放有序、整齐划一,争创全省全域无垃圾治理示范县。
(牵头部门:县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
(二)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因地制宜,尊重客观条件,不搞“一刀切”,科学选择改厕模式,因村因户施策,采取三格式、双瓮式、纳入管网水冲式、水泥砖砌和沼气等多种方式,严把标准关、施工关、推进关、验收关、建档关,加强督导检查,6月底前完成以前年度户厕改造拖欠任务清零,10月底前全面完成今年新下达5000户户厕改造任务。每个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所在地至少新建或改造水冲式厕所一座,达到二类公厕标准,消灭公厕空白村。强化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加强农村改厕施工组织、监督检查、验收结算、建档管理等工作,建立厕所运营维护机制,建立一支业务熟练、技术过硬的乡村改厕队伍,不断提高改厕标准和质量。建立完善乡村两级改厕“户档村册”台账,做到一户一档、一村一册,信息准确、内容真实。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住建局、卫健委、文广旅局,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统筹乡镇所在地污水管网和户厕改造建设,因地制宜推广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乡镇政府驻地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监管范围,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工作,。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利局,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
(四)突出抓好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示范创建。
按照全省“十县百镇千村”示范创建工作部署,围绕“四起来”总目标,以实施19个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程为抓手,按照“微改造、巧植入、精提升”要求,充分利用乡村地形地貌现状、现有资源和特色树种,因地制宜种植树木花草,花小钱、办大事,做美村庄环境,推动乡村有机更新,促进农旅、文旅融合发展,努力实现美丽乡村增水、增绿、增彩、增值、增效。
一是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主线,持续推进百县通村入组工程道路建设,绿化美化农村公路。
二是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大力开展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清理村庄内部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的物品,拆除破旧废弃房屋,清理残垣断壁,开展旧宅腾退和废弃宅基地复垦,建设花园、果园、菜园、游园。
三是着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突出乡土地域特色,引导群众新建房屋推广应用符合豫西地域特色的通用房屋设计图册,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建立完善传统村落保护管理机制,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品质。
四是全面推进乡村绿化行动。按照《*县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乡村“绿起来”实施方案》要求,以本地乡土苗木和经济果木为主,积极开展乡村道路、河道、沟渠、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绿化,引导群众义务植树,见缝插绿,实施村庄四周林带建设,强力推进“一乡一品”果树进村行动,全面完成森林乡村创建任务。
五是推进农村公共路灯建设。立足实际,注重实用,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社区)对人口集中的村庄安装路灯,推广新能源路灯,大力倡导农村家庭安装室外太阳能路灯,有序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文化广场、学校、村民中心等重要公共场所照明设施建设,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建立公共照明设施日常巡察维护和检修长效机制,设置公益岗位,分区域明确管护责任人,对农村(社区)既有路灯和公共照明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维护,确保亮灯达到100%。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妇联会、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文广旅局、供电公司、林业局,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
(五)积极开展农业废弃物治理。
一是推进畜禽粪污治理。推进小型以上规模养殖场治理改造,不断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设,加快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体系建设,提高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规模以上养殖场畜禽粪污治理率达100%。
二是农药化肥使用保持零增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等新产品、新技术,扩大全元生物有机肥使用面积,削减化肥施用总量。大力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扶持发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建设,推广应用高效植保机械,精准科学施药施肥,确保化肥农药施用量逐年递减。
三是推进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积极探索建立废旧农膜等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机制,加强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建立以烟草公司、食用菌菌棒加工厂、废品收购站点为主导的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网络,提高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率。
四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能力建设,采取粉碎加工、堆放沤肥、秸秆压块燃料、食用菌基质等多种途径,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切实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巩固禁止露天焚烧成果。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
(六)加快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坚持多规合一,在推动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落实的基础上,全面开展18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27个试点村庄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沿线及景区周边19个村庄的规划编制,提升规划覆盖率,为村庄建设、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做好基础保障。
(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
(七)健全完善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
一是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牢固树立“建、管、用”并重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大力推广村庄河道、道路、绿化、垃圾和公共设施“五位一体”适合农村特点的村庄环境综合管理及社会化管护模式,逐步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四统一”;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二是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等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
三是通过文明村镇及文明诚信家庭争创、“双扶驿站”积分管理、“一约四会”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文广旅局、水利局、供电公司、林业局等,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完善县级主导、部门联动、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群众参与的工作落实推进机制。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整合部门力量,定期调度、协调督促,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
(二)完善推进机制。
各乡镇要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建强基层组织,筑牢堡垒,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要树立系统思维,将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产业发展等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要压实村级主责,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实行网格管理、党员联户、农户门前三包的责任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和村民代表的带头作用,表扬先进、曝光后进,督促带动群众积极参与、出工出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档升级。
(三)强化考核激励。
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评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工作考评激励机制,继续实行两周一观摩、一月一通报、半年考核、年度考评,持续开展“五美庭院”“美丽乡村标兵村”“美丽小镇”等示范创建评选和排名排序,奖优罚劣、通报批评、追责问责。2022年,县委县政府将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实施督查激励,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奖补专项项目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对工作滞后、推进不力的乡镇,扣减工作经费5万元。在村级层面,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评结果作为村组干部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纳入财政预算,对被评为“美丽乡村标兵村”的行政村村两委干部,每月工资上浮500元。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面呈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典型案例,加强舆论引导力度,运用主流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典型经验、科普知识,让基层干部群众干有方向、学有榜样、做有决心、奔有信心,努力构建农村人居环境共建共治共享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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