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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体制工作计划篇一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坚持全国一盘棋,科学有序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断提升绿色发展能力。
九、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
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广应用低风速风电技术。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整装开发条件、符合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地区,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黄河上游、新疆、冀北等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风电、光伏发电制氢示范。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推进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区域布局。积极发展太阳能热发电。
因地制宜开发水电。坚持生态优先、统筹考虑、适度开发、确保底线,积极推进水电基地建设,推动金沙江上游、雅砻江中游、黄河上游等河段水电项目开工建设。实施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开发等重大工程。实施小水电清理整改,推进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推动西南地区水电与风电、太阳能发电协同互补。到2025年,常规水电装机容量达到亿千瓦左右。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动沿海核电项目建设,保持平稳建设节奏,合理布局新增沿海核电项目。开展核能综合利用示范,积极推动高温气冷堆、快堆、模块化小型堆、海上浮动堆等先进堆型示范工程,推动核能在清洁供暖、工业供热、海水淡化等领域的综合利用。切实做好核电厂址资源保护。到2025年,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左右。
因地制宜发展其他可再生能源。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在粮食主产区和畜禽养殖集中区统筹规划建设生物天然气工程,促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产业化发展。积极推进地热能供热制冷,在具备高温地热资源条件的地区有序开展地热能发电示范。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海洋能,推动海洋能发电在近海岛屿供电、深远海开发、海上能源补给等领域应用。
十、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十一、减少能源产业碳足迹。
推进化石能源开发生产环节碳减排。推动化石能源绿色低碳开采,强化煤炭绿色开采和洗选加工,加大油气田甲烷采收利用力度,加快二氧化碳驱油技术推广应用。到2025年,煤矿瓦斯利用量达到60亿立方米,原煤入选率达到80%。推广能源开采先进技术装备,加快对燃油、燃气、燃煤设备的电气化改造,提高海上油气平台供能中的电力占比。
促进能源加工储运环节提效降碳。推进炼化产业转型升级,严控新增炼油产能,有序推动落后和低效产能退出,延伸产业链,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绿色炼厂、智能炼厂建设。推进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十四五”期间淘汰(含到期退役机组)3000万千瓦。新建煤矿项目优先采用铁路、水运等清洁化煤炭运输方式。加强能源加工储运设施节能及余能回收利用,推广余热余压、lng冷能等余能综合利用技术。
推动能源产业和生态治理协同发展。加强矿区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开展煤矸石综合利用。创新矿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探索利用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废弃露天矿坑、关停高污染矿区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态碳汇等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光伏+”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光伏治沙、林光互补、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渔光互补,实现太阳能发电与生态修复、农林牧渔业等协同发展。
十二、更大力度强化节能降碳。
完善能耗“双控”与碳排放控制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并留有适当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加强产业布局和能耗“双控”政策衔接,推动地方落实用能预算管理制度,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用能需求。加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新能源体制工作计划篇二
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引领,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坚持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能源开放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
二十二、拓展多元合作新局面。
巩固拓展海外能源资源保障能力。完善海外主要油气产区合作,优化资产配置。持续巩固推动与重点油气资源国的合作,加强与重点油气消费国的交流,促进海外油气项目健康可持续发展,以油气领域务实合作促进与资源国共同发展。
增强进又多元化和安全保障能力。巩固和拓展与油气等能源资源出又大国互利共赢合作。增强油气国际贸易运营能力。加强跨国油气通道运营与设施联通,确保油气安全稳定供应与平稳运行。与相关国家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维护能源市场安全。
二十三、深度参与全球能源转型变革。
二十四、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推动完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运营好“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平台,办好国际能源变革论坛。在中国—阿盟、中国—非盟、中国—中东欧、中国—东盟等相关能源合作平台和亚太经合组织(apec)可持续能源中心指导下,加强联合研究,拓展培训交流。加强与国际能源署、国际可再生能源署、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国际能源论坛、清洁能源部长会议等国际组织和机制合作,积极参与并引导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g20)、apec、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多边框架下的能源合作。
加强能源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推动中美清洁能源合作,深化中欧能源技术创新合作,形成能源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绿色发展合力,推动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积极开展能源领域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发展合作,支持发展中国家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升能源领域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彰显我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大国担当。
新能源体制工作计划篇三
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立足国内、补齐短板、多元保障、强化储备,完善产供储销体系,不断增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经济平稳发展。
六、强化战略安全保障。
增强油气供应能力。加大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坚持常非并举、海陆并重,强化重点盆地和海域油气基础地质调查和勘探,夯实资源接续基础。加快推进储量动用,抓好已开发油田“控递减”和“提高采收率”,推动老油气田稳产,加大新区产能建设力度,保障持续稳产增产。积极扩大非常规资源勘探开发,加快页岩油、页岩气、煤层气开发力度。石油产量稳中有升,力争2022年回升到2亿吨水平并较长时期稳产。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力争2025年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
加强安全战略技术储备。做好煤制油气战略基地规划布局和管控,在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等前提下,稳妥推进已列入规划项目有序实施,建立产能和技术储备,研究推进内蒙古鄂尔多斯、陕西榆林、山西晋北、新疆准东、新疆哈密等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建设。按照不与粮争地、不与人争粮的原则,提升燃料乙醇综合效益,大力发展纤维素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物航空煤油等非粮生物燃料。
七、提升运行安全水平。
加强煤炭安全托底保障。优化煤炭产能布局,建设山西、蒙西、蒙东、陕北、新疆五大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完善煤炭跨区域运输通道和集疏运体系,增强煤炭跨区域供应保障能力。持续优化煤炭生产结构,以发展先进产能为重点,布局一批资源条件好、竞争能力强、安全保障程度高的大型现代化煤矿,强化智能化和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禁止建设高危矿井,加快推动落后产能、无效产能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关闭退出。建立健全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为主体、地方政府储备为补充、产品储备与产能储备有机结合的煤炭储备体系。
发挥煤电支撑性调节性作用。统筹电力保供和减污降碳,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保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必需的合理裕度,加快推进煤电由主体性电源向提供可靠容量、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的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型,充分发挥现有煤电机组应急调峰能力,有序推进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建设。
维护能源基础设施安全。加强重要能源设施安全防护和保护,完善联防联控机制,重点确保核电站、水电站、枢纽变电站、重要换流站、重要输电通道、大型能源化工项目等设施安全,加强油气管道保护。全面加强核电安全管理,实行最严格的安全标准和最严格的监管,始终把“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贯穿于核电建设、运行、退役的各个环节,将全链条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持续提升在运在建机组安全水平,确保万无一失。继续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煤矿安全改造,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八、加强应急安全管控。
新能源体制工作计划篇四
经过多年发展,世界能源转型已由起步蓄力期转向全面加速期,正在推动全球能源和工业体系加快演变重构。我国能源革命方兴未艾,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形成了多轮驱动的供应体系,核电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处于世界前列,具备加快能源转型发展的基础和优势;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供应链安全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构建现代能源体系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全球能源体系深刻变革。
能源结构低碳化转型加速推进。本世纪以来,全球能源结构加快调整,新能源技术水平和经济性大幅提升,风能和太阳能利用实现跃升发展,规模增长了数十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开启新征程,《巴黎协定》得到国际社会广泛支持和参与,近五年来可再生能源提供了全球新增发电量的约60%。中国、欧盟、美国、日本等13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出了碳中和目标,世界主要经济体积极推动经济绿色复苏,绿色产业已成为重要投资领域,清洁低碳能源发展迎来新机遇。
二、我国步入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新阶段。
能源安全保障进入关键攻坚期。能源供应保障基础不断夯实,资源配置能力明显提升,连续多年保持供需总体平衡有余。“十三五”以来,国内原油产量稳步回升,天然气产量较快增长,年均增量超过100亿立方米,油气管道总里程达到万公里,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2亿千瓦,西电东送能力达到亿千瓦,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用能需求。但同时,能源安全新旧风险交织,“十四五”时期能源安全保障将进入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的新阶段。
能源低碳转型进入重要窗口期。“十三五”时期,我国能源结构持续优化,低碳转型成效显著,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煤炭消费比重下降至,常规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亿千瓦、亿千瓦、亿千瓦、亿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稳居世界第一。“十四五”时期是为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打好基础的关键时期,必须协同推进能源低碳转型与供给保障,加快能源系统调整以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发展,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新能源体制工作计划篇五
(一)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
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在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协调指导,提高审批效率。
按照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的要求,鼓励煤电企业与新能源企业开展实质性联营。
(二)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
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力度支持农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积极推进乡村分散式风电开发。
统筹农村能源革命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培育农村能源合作社等新型市场主体,鼓励村集体依法利用存量集体土地通过作价入股、收益共享等机制,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
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民投资新能源项目提供创新产品和服务。
(三)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
推动太阳能与建筑深度融合发展。
完善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体系,壮大光伏电力生产型消费者群体。
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鼓励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等安装光伏或太阳能热利用设施。
(四)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等绿色电力。
新能源体制工作计划篇六
加快能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攻关,推动绿色低碳技术重大突破,加快能源全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统筹推进补短板和锻长板,加快构筑支撑能源转型变革的先发优势。十六、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锻造能源创新优势长板。巩固非化石能源领域技术装备优势,持续提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开发利用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性,开展三代核电技术优化研究,加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系统技术创新和应用。立足绿色低碳技术发展基础和优势,加快推动新型电力系统、新一代先进核能等方面技术突破。提高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煤炭智能绿色开采、灵活高效燃煤发电、现代煤化工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实施陆上常规油气高效勘探开发和炼化技术攻关。
强化储能、氢能等前沿科技攻关。开展新型储能关键技术集中攻关,加快实现储能核心技术自主化,推动储能成本持续下降和规模化应用,完善储能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提升安全运行水平。适度超前部署一批氢能项目,着力攻克可再生能源制氢和氢能储运、应用及燃料电池等核心技术,力争氢能全产业链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推动氢能技术发展和示范应用。加强前沿技术研究,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
实施科技创新示范工程。依托我国能源市场空间大、工程实践机会多等优势,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在先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和综合利用、小堆及核能综合利用、陆上常规和非常规及海洋油气高效勘探开发、燃气轮机、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建设一批创新示范工程。瞄准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储能、氢能、新一代核能体系、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库存、天然气水合物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示范项目。
十七、加快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建设智慧能源平台和数据中心。面向能源供需衔接、生产服务等业务,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企业级平台,因地制宜推进园区级、城市级、行业级平台建设,强化共性技术的平台化服务及商业模式创新,促进各级各类平台融合发展。鼓励建设各级各类能源数据中心,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加强能源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发挥能源大数据在行业管理和社会治理中的服务支撑作用。
十八、完善能源科技和产业创新体系。
整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以国家战略性需求为导向推进创新体系优化组合,加强能源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构建能源领域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建设管理。推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深化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深入落实攻关任务“揭榜挂帅”等机制。提升能源核心关键技术产品产业化能力,完善技术要素市场,加强创新链和产业链对接,完善重大自主可控核心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机制,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和推广,促进能源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
激发企业和人才创新活力。完善能源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制,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健全能源领域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完善充分体现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全方位为科研人员松绑,优化能源创新创业生态,激发能源行业创新活力。
新能源体制工作计划篇七
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考核监督机制。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_、_决策部署,强化督导落实、工作统筹和协同联动。加强能源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及其他规划的衔接,统筹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与能源开发布局,切实发挥国家能源规划对全国能源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公共资源配置、社会资本投向的战略导向作用,完善规划引导约束机制。
二十六、落实责任分工。
按照_、_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国家能源委员会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协同推动、各省级政府和重点能源企业细化落实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要制定本规划实施方案,确定年度目标并加强年度综合平衡。各地区要根据国家规划确定的重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提出分年滚动工作计划安排。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举措,加强资金、用地等对重大能源项目的支持保障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规划有力推进、有效实施。
二十七、加强监测评估。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牵头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建立规划动态评估机制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评估程序,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等方式,对规划滚动实施提出建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制定对策。加强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成果应用,健全规划调整修订机制。重要情况及时向_报告。
新能源体制工作计划篇八
统筹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区域能源供需衔接,优化能源开发利用布局,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农村能源转型变革,促进乡村振兴。
十三、合理配置能源资源。
完善能源生产供应格局。发挥能源富集地区战略安全支撑作用,加强能源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基地建设,提升国内能源供给保障水平。加大能源就近开发利用力度,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鼓励风电和太阳能发电优先本地消纳。优化能源输送格局,减少能源流向交叉和迂回,提高输送通道利用率。有序推进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电力外送,提高存量通道输送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新建通道输送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优先规划输送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更高的通道。加强重点区域能源供给保障和互济能力建设,着力解决东北和“两湖一江”(湖北、湖南、江西)等地区煤炭、电力时段性供需紧张问题。
十四、统筹提升区域能源发展水平。
十五、积极推动乡村能源变革。
加强乡村清洁能源保障。提高农村绿电供应能力,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积极推动屋顶光伏、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和地热能,推动形成新能源富民产业。坚持因地制宜推进北方地区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加大电、气、生物质锅炉等清洁供暖方式推广应用力度,在分散供暖的农村地区,就地取材推广户用生物成型燃料炉具供暖。
实施乡村减污降碳行动。积极推动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推广农用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快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生活取暖、炊事等领域用能的清洁替代。加强农村生产生活垃圾、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空间。积极稳妥推进散煤治理,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以县域为单位开展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探索建设“零碳村庄”等示范工程。
新能源体制工作计划篇九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_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推动能源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体制革命,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着力增强能源供应链安全性和稳定性,着力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方式绿色低碳变革,着力提升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建设能源强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可靠的能源保障。
四、基本原则。
保障安全,绿色低碳。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以保障安全为前提构建现代能源体系,不断增强风险应对能力,确保国家能源安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道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协同推进能源供给保障与低碳转型。
创新驱动,智能高效。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着力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加快能源产业数字化和智能化升级,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进产业链现代化。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制约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开拓能源国际合作新局面。
民生优先,共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强化民生领域能源需求保障,推动能源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坚强能源保障。
五、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
——能源保障更加安全有力。到2025年,国内能源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6亿吨标准煤以上,原油年产量回升并稳定在2亿吨水平,天然气年产量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约30亿千瓦,能源储备体系更加完善,能源自主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重点城市、核心区域、重要用户电力应急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能源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五年累计下降18%。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
——能源系统效率大幅提高。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单位gdp能耗五年累计下降。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就近高效开发利用规模进一步扩大,输配效率明显提升。电力协调运行能力不断加强,到2025年,灵活调节电源占比达到24%左右,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
——创新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新能源技术水平持续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安全高效储能、氢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减污降碳技术加快推广应用。能源产业数字化初具成效,智慧能源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十四五”期间能源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新增关键技术突破领域达到50个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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