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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篇一
一、总则
1、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应以安全第一、保质保量地按计划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为目的,为做到合理使用、正确操作、安全运行、定期检查、经常保养、计划修理、延长使用寿命、充分发挥其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应以配合好施工单位作业为己任,做到不搞特殊,服务热情,用户至上,信誉第一。
二、管理
1、塔式起重机是房建工程中一项重要的垂直运输设备,各级领导都要抓紧、抓好、既要树立以设备为施工生产服务的观点,又要克服重生产、轻管理的倾向。
2、推行全员管理。开展各项爱机竞赛活动,调动群众管好、用好机械设备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做到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讲究效益、奖罚分明。
3、塔式起重机实行集中管理、以租赁方式提供使用,建立塔式起重机拆、装专业队(组)负责塔式起重机的拆装、运输工作。
三、操作工和起重工
1、塔式起重机操作工,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公司必须进行系统培训,经考试取得操作证后方可进行独立操作。
2、塔式起重机操作工,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或多次发生责任事故者,应立即调离改做其他工作。操作证收回,上交签发机关注销。
(1)保证塔式起重机经常处于整洁完好,限位及其安全装置经常处于灵敏、有效状态。
(2)指导机组人员正确使用塔式起重机,发挥塔机效能,努力完成任务。
(3)重视安全生产、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检查督促机组人员共同做好塔机的保养,保持机况良好,延长大修周期。
(5)正确及时填写司机手册和运转日报。
(6)组织文化、技术学习,不断提高机组人员素质。
四、塔式起重机机长的任免权限
1、一般塔式起重机机长由吊装队任免,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2、自升式塔式起重机机长由吊装队提名,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批正式任免。
五、塔式起重指挥和挂钩人员,由施工队配备。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选配,并持有安全部门签发的上岗合格证。
六、起重指挥人员,必须佩带明显标志,如头带红色安全帽,臂套红色袖标等。对无明显标志的人员,操作工有权拒绝起吊。严禁指挥人员酒后指挥。
七、路基和道轨的铺设
1、塔式起重机的路基和道轨的铺设,由施工队承担。路基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原厂规定。对于自重在60吨以上的塔式起重机,地基要分层压实,做到每步取样,并绘出取样平面图,做好地基试验记录。
2、塔式起重机路基的上部建筑材料,除道轨外,枕木、道轨、道钉、鱼尾板、连接螺栓和弹簧垫圈以及轨距拉杆等,均由吊装队提供,其路基技术要求由吊装队提出,并派专人予以技术指导。
3、塔机路基铺好后、由公司生产调度牵头,安全、技术、设备(机械处)、吊装队、施工队派员参加,对路基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准立塔。验收单一式六份,参检单位各一份。同时,塔基试验资料和道轨的测量数据由施工队移交给吊装队存档。
八、塔机的拆和装
1、塔式起重机每次拆除和立塔前,吊装队应指定专人对塔机各部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将带有故障的零、部件装上塔机继续使用。
2、塔式起重机的拆装、必须指定专人指挥,并由专业组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
3、塔机拆装时间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应超过规定的大数。
4、塔式起重机安装好后,由吊装队指定专业人员对塔式起重机各部进行检查、调试,经过试验认定合格后,由指定的专业人员签发塔吊运转通知书方可投入运转。
凡投入运转的塔式起重机,安全设置都必须齐全可靠,如道轨端挡、行程限位止档和接地设置等。
九、使用和保养
1、塔式起重机使用的原则是“先内后外”(内是指城建集团所管辖范围)。一般塔式起重机由公司调度,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出租需报总公司平衡后方可实施。
2、塔式起重机无论内部或外部使用,一律实行租赁制,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明确责任,相互制约、互相促进。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另一方有权提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3、塔机租赁工期按有关内容核定。
4、租赁台班费,按季节由出租承租双方协商定价。
5、运转记录是塔机的原始凭证,操作工每天要认真填写。由于社会原因(如停电等),经双方签认后,可作延长使用塔吊工期和核算依据。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做到“六不准、六不吊”。塔吊高度超过20米以上者,应采取哨语、旗语并用。
7、认真做好塔机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坚持每日进行10~30分钟,每旬进行1~4小时检查保养,严禁塔机带故障作业。
十、检查、奖惩
1、坚持塔机定期检查制度,队每天、处每月、公司每季对在用塔机进行检查一次,遇有天气变化,节假日等随时进行检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罚款。
(1)工作时,操作工未带操作证,罚本人人民币5元。
(2)非操作工操作设备,罚本单位人民币100元,如系单位主管指派,罚当事主管人民币200元,罚当事人10元。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除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外,罚单位2万元,发生责任大事故,罚单位1万元,罚直接责任者1000元。
(4)未按规定配备操作手,至少配1人罚单位200元。限3天内配齐,3天之内仍未配齐,再罚单位200元,直至配齐为止。单位已按规定配齐操作手,操作手擅自离岗,罚单位10元,罚操作手50元。
(5)违反操作规程“六不吊”和“六不准”规定者,罚当事人50元。
(6)其他罚款规定:
①无上限位装置,无力矩限制器(含失灵),罚操作手20元,罚单位100元。
②无其他限位装置(含失灵),罚操作手10元,罚单位50元。
③停止使用时,未断电源上锁,罚操作手20元;少卡一个轨钳,罚操作手5元。
④润滑不好,罚操作手5元;机容不洁,罚操作手5元。
⑤操作手能发现的隐患,但操作手未发现者,罚10至50元。
⑥摔大臂、脱轨、倒塔帽,罚单位300至1000元。
(7)被罚款项应按下列办法支付:
①单位罚款应从留利或企业基金中支付,不得摊入成本。
②对个人罚款应由所在单位在本人工资中扣缴。
十一、附则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总公司设备管理部。
附1:
六不准,六不吊(总公司规定)
一、六不准
1、六级以上大风不准上机。
2、夜间作业照明条件不好不准上机。
3、雨雪雾天视线不良不准上机。
4、酒后不准上机。
5、身体有病不准上机。
6、未进行安全检查不准上机。
二、六不吊
1、不超吊。
2、不拉吊。
3、弯道和重量不明不吊。
4、埋在地下死物不吊。
5、捆扎不牢不吊。
6、未经专业训练的指挥人员指挥不吊。
附2:
十不吊(建设部规定)
一、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二、指挥信号不清不准吊。
三、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
四、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五、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六、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七、松散物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八、零碎小物件无容器不准吊。
九、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十、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篇二
(1)塔吊的安装与拆卸
1)塔吊的安装、拆卸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塔吊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3)架设好的塔吊必须先后进行空载、静载和动载实验,并对各机构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各部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2)基础的要求
1)基础必须能够承受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荷载,并能满足塔吊的稳定性要求。
2)基础外侧应挖排水沟,保证基础无积水。
3)塔吊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应对基础及塔吊检查一次,发现不符合规定时,由技术部门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3)安装完毕及作业前重点检查
1)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了解机械构造、原理和操作方法,懂得保养和安全规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2)检查电路做好保护接地及重复接地。
3)合上总闸,用试用笔检查塔吊金属结构部分是否带电,确认安全后方可登机。
4)检查绳轮钩系统。
钢丝绳的断丝数量,在一个节距内超过规定;
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滑轮的钩环中心与起吊物的重心必须在一条铅锤线上,防止起吊不平稳而导致破损、松捆、摆动造成事故。
(5)钢丝绳在卷筒上面缠绕应整齐、润滑良好;
(6)钢丝绳固定和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
(7)各部位滑轮转动应灵活、可靠,无卡塞现象;
1)吊钩磨损度应在报废标准以内,保险装置应可靠。
吊钩报废标准:(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不分辩率堆焊修补)
吊钩任何部位出现裂纹;
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
钩口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大15%;
扭转变形超过10度;
危险断面和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板形钩衬套磨损达到原尺寸50%,衬套报废;
板形钩心轴磨损达到原尺寸50%,轴报废。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液压系统无渗漏;
4)传动系统
a各机构联接螺丝无松动,转动应平稳,无异常响声;
b各润滑点润滑良好,润滑油牌号正确;
c制动器、离合器动作灵活可靠。
5)机械机构的外观情况
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篇三
出租单位(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本机械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省人大代表之家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工程地址: 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
租赁合同编号:
二、 预计租赁使用期限:自20__年 月 日起,至20__年 月 日止。
三、 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不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
达到承租单位(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执行的主要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制度
(7)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责任、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建设单位和甲方(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双方在未签订租赁合同或安全协议前,不得提前进场作业。
(3)双方应分别负责对各自的员工进行是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做到有据可查。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5)双方应相互协作,并按照各自的责任处理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有关安全工作以及安全问题、事件,应认真组织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6)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规定,及时向甲方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在现场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
(2)负责对乙方提供的机械租赁资质进行核查;进场机械的安装或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3)组织对租赁机械的安装拆除方案的审查,并对实施过程加强监督。
(4)负责对入场的安装、拆除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书的核查,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交底。
(5)根据合同约定,落实相关责任方负责现场道路和基础施工和承压符合起重机械的要求。
(7)对使用租赁机械进行材料、设备吊运、吊装,编制相应的起重施工方案,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交底,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8)临近有电设备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采取安全措施,必要时指定专人监护。
(9)负责起重作业的指挥,指定的起重指挥人员应持有相关的特种作业证书。
(10)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评价,作为安全保证的考核依据。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责任、权利和义务
(1) 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建设单位、上级单位、监理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负责制定租赁机械的保养、使用、维修管理制度以及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 指派有经验、有资格的操作人员,定人、定机进行操作。
(4) 负责租赁机械的进场运输安全。
(5) 提供租赁机械基本尺寸以及额定工况起重量表和载荷曲线图等相关技术参数。
(6) 负责编制租赁机械的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经乙方技术主管领导审批并报甲方审查后,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方可组织人员进行安装或拆除,安装或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7) 参加安装或拆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效的操作证;安装或拆除前,必须将全体安装、拆除、操作人员的有效作业证件复印件(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乙方单位的公章)提交给甲方。
(8) 拆装租赁机械之前,乙方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应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装或拆除方案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9) 租赁机械安装或拆除过程中,高空作业要采取防止高处坠落、高空落物的安全措施。
(10) 并向甲方提供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起重机械检测合格证和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报告。
(11) 确保租赁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按规定在租赁机械明显位置悬挂相关的安全标志。
(12) 负责租赁机械在非工作状况下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13) 负责租赁机械的例行休养、检查、维护。
(14) 随机配备的操作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在有效期内。
(15) 操作人员应服从现场甲方指定的起重指挥人员的指挥。但对不符合安全起吊的指挥信号,有权拒绝执行。
(16) 因租赁机械故障等原因,需临时使用替代机械时,应确保替代机械符合本协议要求。
(17) 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因设备本身原因和操作人员的原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事故以及吊运设备材料损坏事故,由乙方负责。并及时向甲方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
6、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考核标准
① 编制施工方案的;
② 特种作业人员未经过考试取证或者持过期的证件隐瞒上岗的;
④ 被施工现场领导或者安全专业人士发现的其他违章现场。
① 违反“十不吊”规定;
② 吊车的安全装置不完善或失效(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为准);
④ 没有通过检测就投入使用的;
⑤ 被施工现场领导或者安全专业人士发现的其他违章现象。
① 未参加专业管理班组的安全学习、站班会;
② 上班过程中操作人员出现玩手机、看报纸、小说、杂质;
③ 上班出现迟到、早退现象的;
④ 被施工现场领导或者安全专业人士发现的其他违章行为的。
(4) 发生机械操作、使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事故,比照安全事故处理。
四、 协议说明
(1) 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 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租赁期限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顺延,本协议工期相应顺延;合同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考核奖惩参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5)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6)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篇四
乙方: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安装前,需编制作业方法,经乙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安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2、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由乙方派出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乙方指挥人员应熟悉安装作业方案,遵守安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安装作业人员,都应听从指挥。
4、安装作业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好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安装工艺和操作流程。
5、安装现场的安全指挥由乙方派专人负责,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
6、乙方必须保证安装质量,且经有关权威部门检验合格。
二、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安装所需的场地、材料等协调工作。
2、若甲方发现乙方在安装作业中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可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撤出施工现场,且不付任何费用。
3、乙方安装完成,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付给安装费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篇五
乙方: 租赁有限公司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安装前,需编制作业方法,经乙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安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2、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由乙方派出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乙方指挥人员应熟悉安装作业方案,遵守安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安装作业人员,都应听从指挥。
4、安装作业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好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安装工艺和操作流程。
5、安装现场的安全指挥由乙方派专人负责,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
6、乙方必须保证安装质量,且经有关权威部门检验合格。
二、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安装所需的场地、材料等协调工作。
2、若甲方发现乙方在安装作业中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可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撤出施工现场,且不付任何费用。
3、乙方安装完成,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付给安装费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篇六
为确保塔吊的安全使用,严格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一、塔吊进入施工现场后,任何非塔吊操作人员不得上落塔吊。在作业过程中,作业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二、塔吊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得带病或酒后操作或指挥。司机必须正确执行指挥员的信号指示,在进行各项操作前必须鸣笛示意。
三、司机上机前应当检查电源是否在220~380v之间。送电前各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确认各金属结构不带电后方可上机。
四、司机在操作前应检查确认各限位(制)器灵敏可靠,传动机构运转正常,螺栓无松动,电缆无破损。
五、塔吊在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塔吊十不吊”原则,作业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严禁未停稳反向操作和急开急停,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六、吊钩提长接近臂杆或小车行驰接近臂端点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提升平移重物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多机作业时应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悬挂重物的距离应不小于3米。
七、有重物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指挥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八、作业完毕后,将各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门窗,下机切断总电源。塔顶高于30米时,应打开红色防撞指示灯。
九、司机必须做好塔吊使用、保养、维修和交接班记录。出现问题及时上报。
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篇七
出租单位(乙方):
一、 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
2、 工程地址:
3、 建筑物高度:
二、预计租赁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协议内容
1、甲方必须指定专人指挥管理塔机运作。
2、甲方向乙方借用的塔机司机人员,必须通过省、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专业培训且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4、甲方不得在塔机身上安装或固定其他电气设备,电器元件、开关柜。在塔机身上安装照明大灯必须有良好的绝缘隔离装置且符合gbj232的有关规定。
5、甲方不得在塔机本身各部位安装悬挂标语、广告牌等物件;不得作为其他设备的地锚或牵绳的固定;严禁将塔机个部分作为电焊机的地线连接;严禁将塔机的工作机构、金属机构、电气系统作为其他设备的附属装置。
6、甲方不得强令操作人员违章作业且确保乙方人员每月有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的条件。
7、乙方必须严格最新的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以及塔式起重机维护和保养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性负责。
8、甲方应对塔机的管理、操作、指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介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监督操作人员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进行操作。
9、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原则:
1)、歪拉、斜挂重物不吊。
2)、超起重机额定负荷不吊。
3)、埋在地下或粘连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及不明重量的重物不吊。
4)、无指挥、乱指挥和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小件物品未用吊笼(蓝)装或未装平整、超过吊篮边沿不吊。
6)、起吊物上站人或上有活动物品不吊。
7)、起吊物和附件捆绑不牢或捆绑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8)、吊物边缘锋利、带棱角等无防护措施不吊。
9)、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大雨、大雪、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吊。
10、甲方配备的塔吊指挥是唯一对塔吊操作人员的发布指令者,指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且考核合格,严禁无证人员进行指挥。专业指挥人员必须了解塔机的相关性能以及十不吊的原则且严格执行。甲方对委派的专业指挥人员的业务水平负责。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12、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两台塔机为全新和合格产品。
2)乙方提供借用的操作人员必须能熟练操作塔机、具备相应的塔机维护保养知识,每天上下班之前必须对塔机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服从甲方管理和安排。
3)乙方必须时刻保证塔机各种限位、钢丝绳和各部件的使用正常。
4)发生事故是由于乙方塔机本身或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违章指挥或强令作业由甲方负责,事故鉴定由有相应资质的鉴定单位确定。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篇八
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在队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塔基上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4、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对有升降式驾驶室的起重机,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塔身不得悬挂标语牌。
5、检查塔基表面平直、无沉陷,螺栓无松动,排除塔基睥障碍物和积水。
6、作业前重点检查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均应正常;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起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8、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点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9、空载电源,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0、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1、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是1m。
12、动臂式超重机的起重、回转达、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在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不得变幅。
13、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机器使之缓慢下降;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跨越的障碍物0.5以上。
14、主卷扬机不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5、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对超载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6、作业后,起重机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17、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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