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保管合同法律规定保管合同的管辖法院篇一
(一)必须将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列为治安防范重点区域和公安机关重点保卫单位,坚决防止各类恶性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必须强化涉及中小学幼儿园的矛盾纠纷排查,做到不漏排,不激化,及时化解,排查调解率达到100%,坚决防止因矛盾纠纷引发恶性案事件。
(五)必须依法将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开设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全部予以取缔。
(九)必须全力侦处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实行挂牌督侦,定单位,定人员,定责任,限期破案。
(十)必须有效制止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对正在实施暴力行凶的,公安机关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制止,必要时可依法当场击毙。
(十一)必须对因防范不到位、处置不及时而发生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进行责任倒置部责。
(十二)必须落实“校园民警”办公用房,配备必要办公设备,配置常用警用装备。
保管合同法律规定保管合同的管辖法院篇二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第十四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
(一)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应申明查阅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
(二)查阅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
(三)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严格保管,严格查阅手续。
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五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五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具备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物质条件,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质的档案柜;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实行目标管理,不断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七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共-产-党员。
第六章 监督与处罚
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
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档案内容的;
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中,出现违反本规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前款所列情形负有责任的单位或直接责任者,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本着“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服务费,但不得以赢利为目的。
第二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或工作细则,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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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法律规定保管合同的管辖法院篇三
;为确保生产、在配备必要的生产工具的同时,须加强工具领用的管理,以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负责采购工具的部门无论是直接采购,还是委托采购,都必须确保工具质量,不得购进劣质工具,以次充好。凡新添门类,在试用中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立即退换;凡长期使用的品种,应指定生产厂家,采购质优价宜的工具。如重复采购质量不过关的工具,影响生产、增大成本,则追究责任人和被委托采购部门的责任,具体参照公司质量赔偿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二、采购工具入库,按公司仓库管理制度登帐,妥善保管。仓库建有工具领、还专用卡(重新设立),凡领用人均需持必要的审批手续,到库领用,由仓库管理人员登卡。领用人调动、调离,必须将所领工具归还仓库后方予以办理调动、调离手续。
三、领用工具根据本工种需要由本人申请、车间(部门)负责人同意,分管生产副总批准,持签署实名的领料单到仓库领取。原则上不准同时领用两把以上(含两把)同一工具。车间确需领用售后服务备用工具,由车间主任申领,记入车间主任工具卡。凡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不允许以集体名义批量领用工具。
四、设定各类工具的使用时间,在规定使用时间内所领工具不得更换。超过使用时间,需更换的持原工具,经鉴别批准后,以旧换新。
五、需更换的工具具有修复价值的由车间管理人员或生产制造部维修班人员修理,能修复的暂缓更换。
六、仓库每季一次将收下的报废工具(列銮宓ィ┮谱せ岱掀房狻?/span
七、在条件成熟后由财务价格部下达各部门(车间)工具费用限额指标。
以上规定经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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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选址
二、 库房建设
三、库区安全消防设施配置
三、炸药购买和运输入库
2、到民爆公司交钱开出出库单,持出库单到民爆公司炸药库领取民爆物资
四、使用
1、领用人必须是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爆破证的爆破员;
爆破员岗位责任
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章制度
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责任书
安全监炮员岗位职责
2、必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章制度
安全监炮员的操作规程责任书
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熟悉、掌握所保管易爆物品的性质
四、保持库内场地清洁,严禁堆放任何杂物
六、炸药、导火线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的高度
十、库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明火照明,严禁无关闲杂人员入内
仓库值班员岗位职责
4、做好值班记录,按规定时间准时交接-班
5、收存民用爆破器材坚持四不:
7、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 民爆器材的货架、堆垛是否牢固
2库内温度、湿度是否正常;
3所存物品有无失效、变质现象;
4民用爆破器材有无短少、丢失或被盗;
5防火用具是否齐全有效,水源是否充足;
6库房建筑、防护堤、围墙是否完好;
8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库内整洁
8、民爆仓库值班严格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安全员岗位职责
2、参与编制输水隧洞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技术防范措施;
3、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创优达标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
4、参加调查处理重伤、死亡事故;
6、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向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
一、总 则
司的一些具体情况,特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一) 根据本规定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并使物资储存、供应、销售各环节平衡衔接。
(二) 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如实登记仓库实物账,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账、卡、物相符。
(三) 积级开展废旧物资、生产余料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协助做好积压物资的处理工作。
(四) 做好仓库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的安全。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的各级公司,包括全资公司和控股公司。
第四条 仓库管理人员纳入其所在企业的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仓库保管员由总公司财务委员会统一安排和调配。
二、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五条 外购物资(包括外购材料、商品等)到达后,由业务部门经办人填制“商品验收单”一式四份(经仓管员签字后的“商品验收单”,一联由业务部门留底,一联交统计部门,一联由业务部门交给财务部,一联交仓库作为开具“入库单”依据),仓管员根据“商品验收单”填写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将实物点验入库后,在“商品验收单”上签名,并根据点验结果如实填制“入库规格单”一式三份,送货人须就货物与入库单的相应项目与仓管员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名,做到货、单相符,仓管员凭手续齐全的“商品验收单(仓库联)”和“入库单”的存根登记仓库实物账,其余一联交财务部门,一联交业务部门。
第六条 企业自身生产的产成品入库,须有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由专人送交仓库,仓管员根据入库情况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双方相互核对无误后须在“入库单”上签名,签名后的入库单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一联交生产车间作产量统计依据,一联交财务部作为成本核算和产成品核算之依据。
第七条 委托加工材料和产品加工完后的入库手续类比外购物资入库手续进行办理,但在"入库单"上注明其来源,并在“发外加工登记簿”上予以登记。
第八条 因生产需要而直接进入生产车间的外购物资或已完工的委托加工材料,应同时办理入库手续和出库手续,以准确反映公司的物流量。
第九条 来料加工客户所提供的材料类比外购物资入库办理手续,但不登记仓库实物账,而设“来料加工材料登记簿”,以作备查。
第十条 车间余料退库应填制红字领料单一式三份,并在备注栏内详细说明原因,如系月底的退料,则在办理退料手续的同时,办理下月领料手续。
第十一条 对于物资验收入库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的现象,仓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其程度报告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和公司经理处理。
三、仓库物资的出库
第十二条 公司仓库一切商品货物的对外发放,一律凭盖有财务专用章和有关人士签章的“商品调拨单(仓库联)”,一式四份,一联交业务部门,一联交财务部门,一联交仓库作为开具“出库单”依据,一联交统计。由公司业务员办理出库手续,仓管员根据“商品调拨单”注明业务承办人,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一联由仓管员定期交财务部。
第十三条 生产车间领用原料、工具等物资时,仓管员凭生产技术部门的用料定额和车间负责人签发的领料单发放,仓库管-理-员和领料人均须在领料单上签名,领料单一式三份,一联退回车间作为其物资消耗的考核依据,一联交财务部作成本核算依据,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
第十四条 发往外单位委托加工的材料,应同样办理出库手续,但须在出库单上注明,并设置“发外加工登记簿”进行登记。
第十五条 来料加工客户所提拱的材料在使用时,应类比生产车间领用办理出库手续,但须在领料单上注明,且不登记实物账,而是在“来料加工材料登记簿”上予以登记。
第十六条 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仓库管-理-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其程度报告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和公司经理处理。
四、仓库物资的保管
库实物账按物资类别、品名、规格分类进行销存核算,只记数量,不记金额,同时,在每一商品材料存放点设置商品材料实物登记卡,根据入库单、出库单和领料单等及时登记仓库实物账及实行卡,保证账、卡、物相符。
第十八条 每月必须对库存的商品材料进行实物盘点一次,财务人员予以抽查或监盘,并由仓管员填制盘点一式三份,一联仓库留存,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公司有关领导,并将实物盘点数与仓库实物账核对,如有损耗或升溢应在盘点表中相关栏目内填列,经财务部门核实,并报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方可作调账处理,以保证财务账、仓库实物账、实物登记卡和实物相符合。
第十九条 仓库物资的计量工作应按通用的计量标准实行,对不同物资采用不同计量方法,确保物资计量的准确性。
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等提出建议。
第二十一条 仓库物资的保管要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用不同方法分别存放,既保证物资免受各种损害,又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二十二条 对于某些特殊物资如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二十三条 建立和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入库人员均须经过仓管员的同意,并经过登记之后,方可在仓管员的陪同下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库房内吸咽。
第二十四条 仓管员应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定期检查维修避雷和消防等器材和设备,保障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第二十五条 仓管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财务领导进行监交,表上签名,只有当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单位。
第二十六条 未按本规定办理物资入、出库手续而造成物资短缺、规格或质量不合要求的和账实不符,仓管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财务经理应负领导责任。
保管合同法律规定保管合同的管辖法院篇五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电、气(汽)、水管理的组织机构,提出能源(加工能源:电、气(汽)、水)的使用及能源管理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公司内部的能源管理工作。
2、总则:
为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保证企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全面实行能源集中管理,统一调配,规范考核。根据公司《能源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电、气(汽)、水管理,把电、气(汽)、水管理工作细化到车间、班组,结合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3用电管理办法:
3.1设备部全面负责公司的节电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节电的法律法规,加强节电管理,积极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减少企业生产各个环节中电力消费的损失和浪费,更有效、合理地利用电力资源。
⑴、设备部与公司各分厂的电气技术员负责公司电力设备、耗电设备及元器件的节电经济运行的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要对公司供电线路应经常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有隐患和不合理的供电线路,要及时协调改造进行处理,以保证供电线路的电力损耗降至最低。
⑵、公司厂区照明根据需要和节电的原则,按国家照明标准采用节电灯具,加强路灯管理,实行定时开关,节约用电。
室照明尽量利用自然光,在照度满足的前题下,减少用灯数量,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建立照明节电时间表,定时开关,夏天、冬天分别规定开停时间,会议室等处公用的饮水机,做到会前打开,会后及时关闭。,⑷、严禁使用非节能灯具做路灯照明。作业场所内照明灯具较多的地方,要分别设置开关,尽量局部照明。严禁使用500w及500w以上的灯具,尽量选用200w及200w以下的节能灯具。
⑸、经常无人作业的场所,如变压器室,配电室等要做到检查时开灯,检查后立即关灯。
⑹、配电间值班员要控制用电负荷,在允许范围内使用,遇有超负荷情况有权采取措施,保证变压器安全,并及时向公司设备部报告,每月按时配合抄录电度表数。
⑺、严禁设备开空车。
⑻、严禁私接用电设施。
3.2安全生产部应对公司生产设备合理调度,合理安排生产工艺、生产班次,做到计划生产、平衡调度,合理调整企业用电设备的工作状态,合理分配与平衡负荷。并严格控制非生产用电。对一些重点耗电设备(如石墨化炉),利用峰谷时间段运行,技术研发部严格控制工艺送电曲线,提高负载率。各生产单位在维修设备过程中相互沟通,应及时关闭生产线上其它空转设备。
3.3加强电炉的使用管理,凡生产必须用电加热器(电炉)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批准,设备部发“电炉准用证”后持证使用。
3.4为了确保供电线路的运行质量,原则上不对外转供电。需要新增对外转供电用户的,办理相关手续后,严格按公司《能源管理规定》执行。
3.5为了保证供电线路的正常运行,生产维护区域划分按相关规定执行。生活区供电线路以各变压器跌落上口为界,跌落上口以上归设备部电修车间维护,跌落上口以下归物业管理公司维护。
4用水管理办法:
4.1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节约用水的有关政策、规定。
4.2全公司职工积极参加节约用水活动,增强节约用水自觉性,发现主管道有损坏漏水的,应及时向公司总调度室及设备部告知。公共设施一律使用符合标准的节水设施,杜绝跑、冒、滴、漏,严禁长流水。
4.3各用水单位对所属区域供水管道、用水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生活用水管道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生产用水管道安装及维护由设备部确认单位负责实施,各单位应全面做好节水工作,发现浪费行为,人人有权立即制止。厂外主管线生活用水、家属住宅区由设备部责维修。
4.4洗浴中心应设专人进行管理,节约用水。
4.5为确保公司利益,原则上不对外供水。确需供水的用户(含外单位到我公司基建施工的单位),必须由用户提出书面申请,交公司综合管理部能源办审核后,按公司《能源管理规定》执行。
4.6对于生产中的重复用水系统,必须保证完好,防止泄漏和排放。
4.7对于生产中的循环用水,应尽可能减少新水的补充量,提高冷却用水装置或其它用水装置的效率,减少水的损失。
4.8设备部门要加强供水管网的定期巡查、监督、检查工作对有破漏和堵塞管道要安排相关单位立即进行处理。
5.1 未建立、健全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的单位,不能按规定向公司有关部门上报各项能源报表,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计量联络员更换不报备案的一次扣500元。
5.2 每月26 日前报送本单位水、电、汽(气)等各类能源消耗统计数据、能源使用情况分析报表。不报每次扣1000元,迟报一天扣500元,数据不准确一处扣500元。
5.3 不得随意更改管网及计量设施、严禁私自更换水表及计量方法,发现一次扣500-2000元,确保管辖范围内水表的完好、计量准确,水表损坏一处扣500元,人为造成计量器具损坏按公司36条考核。
5.4 在对用户的供电线路、电表等设施中,对发现偷窃电的用户有权给予扣款处理。对于第一次偷窃电的用户按用电设施最大负荷5-10倍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第二次偷窃电的用户,停止供电,按用电设施最大负荷5-10倍处罚。
5.5 严禁长明灯、长流水,发现一处扣500元。
5.6 严禁从消防栓接水供绿化、冲洗道路、洗车等行为发现一次扣1000元。
5.7 各种管线、阀门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现一处扣200-1000元。
5.8 新增用水、用电,必须书面申请报设备部、生产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没申请私拉乱接发现一处扣1000元,在主管线上开口的每处扣2000元,热力管道必须按要求做好保温绝热措施发现一处不合格扣500元,私自违规使用蒸汽的,发现一次扣500--2000元。
审查批准后方可装用,未经批准私自使用的发现一次扣1000元。
5.10 本办法是对公司《能源管理规定》的一个补充、细化制度,凡是涉及到考核条款,以本办法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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