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一种有益的反思和思考方式,可以帮助我们不断成长和进步。在写总结时,要注重对关键信息的提炼和凝练,避免过多的冗长叙述。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和指导。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篇一
日前,由盱眙县人大办、法治办、法宣办和县司法局牵头,组织政法各部门和相关执法单位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等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和群众一起感受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
活动现场,宣传氛围浓厚,宣传亮点突出。各单位结合本部门的实际,通过播放法制宣传广播,悬挂宣传标语和展图,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进行宣传,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及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社会和谐稳定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吸引不少群众围观参与。工作人员向群众耐心、细致地解答本部门、本行业的法律法规知识,解答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讲解相关法律常识及各种维权渠道。各个咨询台围满了群众,有的领取宣传材料,准备回家好好学法;有的带着问题前来,带着明白而回,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当天共出动宣传车23台,悬挂横幅20多条,摆放展板42个,挂图50张,发放宣传单28种60000余份,发放宣传手册20种18000余册,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据了解,今年盱眙县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自11月20日启动,至12月19结束,主题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覆盖’战略布局”。活动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重点,有序开展宪法专题学习、集中法制宣传咨询、村(社区)宪法宣传月、宪法进课堂等多项活动,旨在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尊严,养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尊法守法良好习惯,共同推进“法治盱眙”“平安盱眙”进程。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篇二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对“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存珍。
副组长:周其华、王银波。
成员:张丽、范珍菊、高文珍、唐保明、汪艳、李若艳。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周副校长办公室,周其华任办公室主任。
为便于开展活动,领导小组分两个活动小组:
1、外出宣传组:
组长:周其华。
活动内容:利用星期天组织师生上街开展“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倡议书并开展募捐倡议活动。
宣传活动时间:3月6日和20日上午9:00——10:30。
地点:县工商银行门口(大通商厦附近)。
2、校内宣传组:
组长:王银波。
成员:高文珍、汪艳、李若艳、各班班主任。
活动内容:在校内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组织师生开展“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募捐活动。
(二)明确活动主题,制定方案,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为了确保活动的针对性、学校结合学校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砚山县一小20xx年“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以“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为主题,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的宣传活动内容。
为了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倡导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弘扬社会正气,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3月7日,在周一升旗仪式上县一小以“三月法制宣传月”、“三八”国际妇女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世界水日为契机,紧紧围绕“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这一宣传主题,拉开了“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三)全校上下联动,精心组织确保活动的实效性。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实效性,学校领导班子、年级组均作了具体的分工,形成上下联动机制。
一是德育处通过周一升旗仪式的《国旗下的讲话》、校园广播、班级板报、制作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等宣传形式,对学生广泛宣传《让新时代英雄永驻人间》(20xx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简要事迹),大力宣传陶恂、杨玉禄为下井救人光荣献身、陈锐走亲戚时奋勇扑灭山火光荣献身、朱家伟从水塘中救出2名落水儿童后光荣献身、铁飞燕勇救遇险工人、周家德为制止抢劫勇擒歹徒被砍伤、周鑫凌晨下水救人不幸光荣献身的先进事迹,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
二是组织各班充分利用班会、班委组织开展“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募捐活动,各班学生纷纷捐出自己的零花钱关心、关爱见义勇为人员。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把宣传教育摆在学校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红领巾广播站、黑板报、手抄报的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利用星期天组织师生上街开展“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倡议书20xx份开展募捐倡议活动;学校德育处通过广播、板报等宣传形式,对师生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
通过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全校师生积极参与,截止3月28日共募集到“关爱见义勇基金”5650.9元,其中教职工捐款1060元,学生捐款4590.9元,使本次“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二、存在的问题。
我校综治维稳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年级组和教师对“综治维稳宣传”活动重视不够,活动组织不力。二是受资金投入限制,宣传的密度不够,在宣传广度、深度上还需加大。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针对宣传活动存在的不足以及当前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结合实际,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继续把综治维稳宣传活动引向深入,更好地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综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落实各项综治维稳措施,推动“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按照综治维稳宣传内容和今年的全县综治维稳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加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广播、板报、学校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同时加强与广播电视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严格政法宣传纪律,坚决杜绝和防止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案件的恶意炒作。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篇三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3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了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近日,平昌县龙岗小学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12月4日晚,利用周前会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体教师高度重视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紧紧围绕主题,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活动落地生根。
积极宣传,营造声势。学校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显示法制标语;12月5日上午,召开“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动员大会,宣读了《平昌县龙岗小学“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积极宣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律法规体系,努力营造了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创新形式,多点落实。学校要求中层以上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要竖好榜样,立好标杆,要原原本本学学,对照先进典型学,结合实际学,要认真对照,深刻反思,切实学会用法治观念指导工作、用于实践;学校班主任要组织本班学生,召开专题班会,上一堂法制课,并通过师生普法知识竞赛、小品等多形式,积极宣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宪法等系列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小手拉大手”形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篇四
为了进一步把我校法制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201x年“12.4”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根据市教育局指示精神,我校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把普法教育、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作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培养文明之花的重要工作来抓。给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现对本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教师法制意识。
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非常明了“身教胜于言传”的内涵。要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教师首先要有强烈的法制观念,要知法、守法、严于律己。因而我们成立了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学校利用每周一的例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制意识和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
二、营造文化氛围,注重校园法制宣传。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因此我校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友爱、严于律己、奋发向上的文化氛围,力争让学生在健康、洁净的环境和“团结进取,努力创新”的校训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社会责任感。我们还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学校led屏幕循环播放相关的宣传标语等,营造氛围。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剖析法律案件,通过班会、晨会向学生进行“法在身边”的法制教育和现场讨论会,学生在良好的校园环境中受到熏陶,在积极的校园氛围中受到教育,从而明确了真善美、假丑恶,提高了对外来文化,各种犯罪违纪诱因的免疫力。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篇五
1.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和县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了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环保局等20多个单位在凤山镇闽星广场举办了大型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此次活动共展出宣传展板40多面,提供咨询服务人次500多人,发放宣传纪念品1000多份,印发宪法知识小册子及宣传材料等共计6000多份。法律宣传志愿者组成宣传队伍,对闽星广场周边的商店进行普法宣传,共计发放宣传材料400多份,宣传人次200多人。
2.出动大型led显示屏法制宣传车在城关和各乡镇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及“法制微电影”进行宣传。
3.与县综治办联合,在全县各超市、商场、店面、出租车等300多家的led视频滚动播出“12·4”法制宣传标语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县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群发“12·4”活动主题宣传标语短信及彩信20多万条。
4.法制宣传的县分管领导林高星副县长在县新闻电视台作了“12·4”活动专题讲话。
6.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深入县职业中学、全县各中小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广大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篇六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议将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为纪念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由我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主办,法学院承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普法活动在我校隆重开展。活动主场地设在南校区二食堂前坪,并在校本部升华广场、科教南楼、铁道校区、湘雅校区分别设立由法学院师生组成的法律宣传咨询站。
简短的开场后法学院院长陈xx教授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带领在场师生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我是光荣的法律人,忠实履行法律人的神圣使命,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努力学习,诚信廉洁,我将倾毕生之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保护公民权利、为捍卫宪法的尊严而努力奋斗!
宣誓后开展了文艺表演、现场宣誓签名、问卷调查、法律知识竞答、法律知识现场解答、分发普法宣传册等活动,现场气氛活跃,参与度高。陈云良教授谈到:“中国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义非凡,在首个宪法日之际法学院承办的一系列主题活动旨在校园中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提高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增强公民法制观念,维护宪法权威。中国的法律发展关乎每一个人,希望全校师生都投入到“法治梦,中国梦”的建设中。”现场还进行了“中国宪法之路”大型图片展,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介绍了我国的宪法发展历程,包括四部分:晚清的立宪运动、民国立宪的曲折过程、红色革命政权的宪法探索及建国后的宪法发展过程。
12.4当天,我校法学院师生组成的各个法律咨询点向在校师生和工作人员分发宪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活动现场为全校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法学院的师生们从法理角度分析各种行为的性质、效力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运用法律知识为公民解决实际问题。咨询点的法学院团学会主席王远征介绍:“在国家宪法日这个标志性的日子里作为法学学子投入到宣传活动中感觉到无比神圣,希望学以致用,呼吁更多的师生们关注宪法,学法守法。”
本次活动以宪法日为契机,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普及宪法知识,推动全校、全社会进一步形成了解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和贯彻执行宪法的良好氛围。
背景介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活动重点内容。
(一)深入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首要内容;培养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意识是树立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核心要求。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全校干部师生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近期认真学习贯彻全会《决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四、活动主要形式。
(一)在国家宪法日当天,校内各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报告会、集体学习会、主题班会、宪法教育课等形式,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校团委组织升国旗仪式。
(二)党委宣传部和有关单位要运用校内媒体资源、展板、宣传页和微博、微信等平台,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作为宣传口号,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宪法教育浓厚氛围。
(三)校“六五”普法办公室要购置发放有关学习材料,做到《宪法》单行本全校教职工人手一册。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要积极组织相关专业师生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院系要组织师生在校内外广泛开展宪法教育实践活动。
(四)发动校内专家学者、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对全校干部师生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总体性宣讲;以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下形成的宪法学术研究成果为支撑,引导广大师生形成对宪法原则与实践的正确认识;加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基础的宪法研究,鼓励和支持有关宪法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五、时间安排。
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12月底结束。
六、工作要求。
(一)保证全员参与。校内各单位要将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活动的组织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落实,做到全校干部师生知晓国家宪法日,全员参与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二)科学安排教育内容。开展宪法教育,不仅要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学习立法法、选举法、人大及各类国家机构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宪法性法律,还要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篇七
201x年12月4日是我国第3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x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讲话,宣传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引导师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培养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我校按照平乡县教育局的安排,组织全校师生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期间开展了法治宣传和学习宪法活动。
12月4日,举行了“124”及“宪法”的站队仪式,是全体生生牢记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等关键词,并带领全校师生进行宣誓。各班于12月4日下午第四节召开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公民”为主题的班会,班主任老师带领学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国旗法》、《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学校的规章制度,并对学生进行了遵纪守法教育。
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治意识,使学校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了法治在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篇八
今年四月,是自治区第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自治州党委宣传部、自治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州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暨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活动的主题是:“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要任务: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第二次中央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新治办[]33号)文件精神。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二是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三是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四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五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是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宣传教育。紧紧围绕自治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大局,开展反恐维稳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实际,现将市依法治市办开展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总结如下:
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根据全市实际情况,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通知。会同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暨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昌市治办[]2号,并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文件形式转发到各乡镇、街道依法治乡镇、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单位)。二是召开协调会。由于宪法法律宣传月牵涉的部门多,活动的时间长,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由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委经济办、市民政局、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市民宗局“法治七进”牵头部门、以及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文广局、亚中集团物业的领导和同志参加的协调会。统一思想,明确分工。三是召开工作部署会。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单位)领导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局面。各乡镇(街道)、依法治乡镇(街道)也能够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抓好此项工作,及时召开会议,就活动的内容、人员、宣传方式方法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由于各项基础工作做得早、想得细,为此次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204月15日在人员密集、商业网点较多的亚中商城举行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李俊文主任主持,副市长多力坤.艾沙同志作了市开展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的动员讲话,宣传活动中市人大副主任黄保元、市政协副主席艾赛都拉•买买提等领导对我市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巡视检查,并给予了肯定。
全市共有49个单位,130余人参加了这次法律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向过往市民群众进行相关政策和法律的宣传,散发法制宣传单和宣传手册、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挂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工作者为群众现场解答法律咨询问题100余次,共发放《民族区域自治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法律法规,同时散发《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会法》、《社会保险法》、《人民调解法》等155种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5万余份。利用电视台滚动播出宪法法律宣传月标语20条。
二、创新形式,宣传广泛。
1、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地税局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除了利用传统的电台、电视台、报刊作为宣传媒体外,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利用手机、网络、led传媒等多种传播途径,进行宪法、税法宣传,起到了宣传覆盖面广,效果突出的作用。并利用市政府、东方广场、东升鸿福酒店前led屏播放宪法、税收政策图片。在邮政、信函上印刷宣传标语或税收法规,扩大宣传力度。
2、市畜牧局宣传车沿线广播宣传,车头前挂“市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法宣传车”,深入农牧区各乡镇,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经营场所进行宣传。共出动宣传车24车次。
3、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北京南路街道结合国卫复检,邀请法律工作者对各社区党支部书记、楼栋长、居民群众、社区干部及“访汇聚”工作组成员进行《宪法》、《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残疾人保障法》及反邪教等法律法规的讲座培训人员达1600余人。并在13个社区以道德讲堂和法治讲堂的形式,分别进行了《国旗法》、《食品安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爱国卫生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环保法》教育培训,受教育达1余人。共开展宣传教育35场,led电子屏标语宣传620条,悬挂布标210条,宣传栏宣传26块,有线电视宣传8小时,发放宣传资料3200份,解答居民群众法律咨询152人次。
4、宁边路街道在宣传月期间加强了针对流动人口和弱势群体的普法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依法维权,开展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人口与计划生育,《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宣传月期间,辖区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200份,悬挂横幅7条、展出法制宣传版面30块。把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与需求性的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帮助群众依法维权,解决困难,强化守法意识。
5、建国路街道各村、社区以远程教育、板报为载体,组织200多名村、居两委班子、全体党员、群众代表的法律知识培训班,法律知识结合实际案例讲解《物业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信访条例》等并由姬新会专家讲解《土地管理法》。
6、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延安北路街道组织宗教干事、社区全体干部、三民工作组成员在民乐社区基督教堂对1000余名教徒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7、滨湖镇结合本地实际,举办了法律知识竞赛,各参赛代表队共计45名队员均认真准备,积极参加,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与其中滨湖镇还举办了一期法律知识讲座,通过聘请“六五”普法讲师团讲师为各站所、各村委会成员及驻村工作组共计120人讲授了宪法、民法通则的案例内容,做到上一堂课,普及相应法律知识,感受法律氛围。
三、认真组织参加自治区“学习宪法尊法守法”知识竞赛活动。
组织全市机关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学习宪法尊法守法”知识竞赛活动,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按在职干部职工60%比例统一组织答题,并附人员名单,上交答题卡3989份。
通过一系列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从源头上更扎实有效的预防了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篇九
1、利用11月6日教师例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出工作要求。
2、组织学习: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其他的一些法律知识,加大培养法制观念的力度。
3、宣传板报:学校开辟一个法制园地,采取板报等形式,以学生学法为内容、定期搞好法制宣传。
4、11月18日各班班主任还利用班会、夕会课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活动。
5、11月25日校园广播台做一次普法专题广播。
充分利用校广播站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向广大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学生人人懂得学法、知法,做守法的小公民。
6、开展班队会活动。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张娜以“法律助我成长”为主题的少先队法制教育活动。
7、法制讲座:12月2日学校举行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8、12月5日各班以手抄报的形式把法律知识向同学展示。
9、12月9日xx老师国旗下讲话“做一个守法小公民”
“12.4“法制宣传日虽然告一段落,但我们决心继续开展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上好法制课,利用各种薛传载体,搞好宣传,使广大师生不断增强意识,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总之,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中,我们将持之以恒地开展好此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篇十
遵照上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宪法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在此方案的指导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校高度重视,全员动员。
法制宣传教育历来就是我校的一项重点工作。在月初,我校专门利用行政会研究法制教育的活动方案。由校长主抓,安全办主任专门负责,制定了活动方案。然后通过校会向全体教师和学生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让全体师生在思想和行动上重视这项活动,从而加强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使教师树立知法守法的意识。
二、以手抄报、广播、课堂为阵地,向师生进行法制宣传。
为了让每一位同学都能够接触到法制教育,我校在全校班级中进行了法制宣传中队会评比活动。要求每个班级都要开展一次关于法制教育方面的主题中队会,内容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新小学生守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同时开展手抄报评比、国旗下讲话等活动,提高学生们理解法律的能力。通过这样的活动,使在校的每一位同学都能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常识有一定的了解,从而提高学生们的法律观念。
三、利用校园,播放法制录像。
我校安全办组织了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录像。我们利用中午播放法制方面的教育宣传片,组织各班学生观看。同时对学生们较为关注的问题进行讨论,让大家畅所欲言,并对问题进行解决。通过这种形式的法制教育,让学生们更直观的了解法制方面的问题,从而加深印象,避免了学生们在法制方面容易出现的误区和错误行为。
四、利用多种教育手段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12月中旬,我校安排法制副校长在校园内进行法制教育,利用真实的案例,向学生进行了深入浅出地教育宣传。我校还利用家长学校的机会,对广大家长进行了法制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总之,通过这次活动,我校圆满的完成了“宪法进校园”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了我校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加大了我校依法执教的工作力度,优化了我校教师的整体素质,规范了全校学生的日常行为,培养了学生知法守法的思想意识,提高了在校学生的整体素质。
20xx年是第xx个“国家宪法日”,践行报告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求,12月4日上午,龙江法院按照最高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感受公平正义”为主题的宪法宣誓活动。
10点15分,宣誓仪式开始,全体员额法官身着制服,胸佩法徽,精神抖擞,庄严肃穆的唱起了国歌,随后,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晓红同志的领誓下,全体法官右手握拳高举过肩,面对宪法庄严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这铿锵有力的誓言,是人民法官对祖国、对宪法和法律的郑重承诺。
宣誓结束后,龙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峰同志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日的宣誓活动不仅仅是一种仪式,对每一位法官而言,更是一种教育、警示和自我约束,通过组织法官在宪法日宣誓,以庄重的形式强化宪法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宣誓人员对宪法的敬畏感,使法官干警能够铭记自己对宪法、对公众、对时代所作的庄严承诺,把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决心和信心内化于心,外化于形。高峰院长要求全体干警要认真贯彻落实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格依照宪法积极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弘扬宪法精神、遵守宪法规定、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做到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收看特别节目《大法官开庭》之石时态大法官开庭审案。
中午12点35分,龙江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观看最高人民法院和央视一套联合推出的国家宪法日特别节目《大法官开庭》第三季,观看了石时态大法官开庭审案之《无法回头》,从中见证了石时态院长的责任与担当,石时态院长以实际行动为全省法院院庭长带头办案起到了表率作用,做到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决心与信心。
三、邀请人大代表走进法院。
在第四个宪法日的重要时刻,龙江法院开展“宪法日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法官、了解法院,感受司法公正公开。活动中,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晓红全程陪同,代表们参观了法警体能训练室,并旁听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庭审过程中,代表们认真倾听审判员的每一次发问、每一次提请注意事项,仔细观察着法官们的仪态仪表、措辞乃至在法庭上的一举一动,庭审结束后,代表们纷纷表示,通过聆听庭审的全过程,接受了一次法制教育的洗礼,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对法律的认识,提高了依法履职的能力,深刻的感受到了司法的权威性、公开性和公正性。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篇十一
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组织各类审判业务骨干14人,在党组书记、院长罗振宇和政治部主任郭云祥的带领下,利用周末时间来到哈西火车站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法官们设立了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并设列宣传展板,向进出火车站和候车的旅客发放法制宣传单,介绍宪法知识。宣传板引来了众多的围观群众,他们不时地向法官询问展出的内容和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台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法官们耐心细致地为群众解答诸如劳动合同纠纷、交通肇事后申请执行、相邻关系纠纷等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并向群众赠送相关内容的资料和书籍,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来咨询的李先生向法官讲述,其刚购买没几天的房子因水管漏水泡了楼下住户,人家向他索要4万无的损失费,自己觉得漏水跟自己家没有关系,不应该赔偿,可不赔对方就不让自己装修,整天和对方争吵,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听了法官的耐心解答,李先生刚来时紧锁的眉头舒展了,满脸笑容向法官表示感谢。
此次活动,哈铁中院共接待旅客340余人,回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420余个,发放法律书籍、诉讼指南等法律资料200余份,宣传单近千份。旅客和车站工作人员纷纷表示,希望今后多举办这样的宣传活动,使自己更多地掌握宪法和法律知识,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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