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用人合同篇一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但是根据劳动部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随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动延续到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届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的规定不适用于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在劳动合同届满时,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与正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只有当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时,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改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劳动者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法律对劳动者多加了保护。如果单位违法劳动合同,劳动者完全可以提出仲裁,要求单位赔偿自己的损失。
劳动用人合同篇二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待遇,这一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链条,在现实生活中频频断裂。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的“认定难”,已成为他们获得人身伤害赔偿的“第一道门槛”,甚至比讨薪更艰难……那么,到底是谁造就工伤认定难?劳动关系证明为何成为申报的“拦路虎”?晚报记者对此进行采访。
农民工受伤后,必须先治疗,用人单位往往给他们说等医好了以后再解决赔偿问题,伤情重一点的农民工,出院后已超过一个月,而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这样就导致单位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必须由劳动者本人申请工伤认定。据介绍,劳动者本人申请工伤认定要比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难很多。这样一来,往往导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20xx年年底,一份由北京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共同创办的公益机构发布,对农民工工伤案例全程跟踪的统计报告显示,有89%的建筑业农民工群体曾遭遇工伤拒赔。而大量的农民工在工伤后,特别是建筑业农民工,根本拿不到赔偿或仅仅拿到一个“零头”。
“就工伤维权来说,将所有的程序走一遍大概需要3年9个月左右,最长可达6年7个月左右。别说是一个身体已经受到伤害的人,换了一个健康的人,又有几个能耗得起?”云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中心主任罗柯说。
打官司维权,一怕慢,二怕贵,这是横在农民工面前的一道门槛。据了解,昆明市有近七成农民工未与雇主、企业(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协议。在已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协议的农民工中,大多数农民工对合同的内容都不太清楚,更谈不上公平。绝大部分农民工都只对工资待遇、工伤赔偿等作了口头约定,一旦老板违约,即使有法律援助机构的介入,因存在取证难的问题,也只能以败诉收场,黯然返乡。
据悉,云南省有620多万农民工。从近年来的统计数据上显示,云南农民工维权的热点集中在讨薪和工伤赔偿两大方面,其中七成以上案源还是集中在讨薪上,工伤次之。而建筑行业拖欠工资的案件比例占到20%左右;工伤案件的比例占到30%以上,建筑业成维权热点难点行业。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农民工工伤索赔难?用人单位没有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是导致农民工申请工伤认定难的“第一杀手”。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史朝文律师认为,工伤认定难的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的话,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比劳动者更为积极。用人单位为什么会如此冒险?因为违法成本太低了。
云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中心主任罗柯说,多数农民工发生工伤后,不主动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有的受伤职工到单位吵闹,甚至会发生冲突。病情严重的,住院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等出院以后才去找单位赔偿,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已过,只得自己申请,也会给自己增加很多麻烦,伤情严重的职工,应该在发生工伤后就及时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或者寻求相关的法律援助。
说起农民工工伤认定难的问题,云南联宇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理乾律师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认为,工伤认定部门设置的门槛太高,要求的材料众多,农民工收取证据材料困难,是导致农民工申请工伤认定难的重要原因。而且,多半农民工并不知道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他们往往只希望尽快得到企业支付的一笔生活费。其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康复和伤残待遇,他们得到的补偿金远不止企业给的那点生活费。
陈维镖举例说,一些工友在施工中受伤,公司负担了他们的医药费后就不再过问,他们因干不了活失去了经济来源,有的工友实在熬不住,从公司老板那里拿了点误工费就走了;他们听说劳动保障部门可以认定工伤,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得到一笔赔偿,但申报工伤所需的材料需要公司提供,而公司又以种种理由予以推诿,这让他们不知如何是好。
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其中又以农民工居多。发生工伤后,一些用人单位为推卸责任往往拒不申请、拒不配合工伤认定。而按法规规定,劳动者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提供相关资料用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对于劳动者来说是相当困难的。
因为平时未注意保留劳动关系凭证,许多农民工无法申报工伤待遇。根据规定,发生工伤事故,一旦企业拒绝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个人要想申请,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个人申报工伤认定需提供3种材料: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事故发生原因、地点的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人如果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劳动部门就不能受理其申请。从现实情况来看,后两种材料申请人一般都能拿出来,可劳动关系证明却成为很多个人申报的“拦路虎”。
签订劳动合同、保留相关证据。考虑到部分农民工都没有劳动合同这一现状,律师提醒农民工应该注意保留双方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每月的工资条、工友的证言等。此外,出事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也是最有力的证据之一。其次,应当知道是在给谁干活。很多农民工进城务工都是托老乡或熟人,一旦出现事故,他们往往说不出自己的“东家”是谁。
记者了解到,目前涉及工伤认定问题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不胜数。非法用工屡禁不止,不法老板“拖、赖、骗、吓”,劳动执法步履艰难,诸多因素造成了尴尬现状:一方面,发生工伤的劳动者被挡在工伤认定的大门外,流血以后继续流泪;另一方面,数亿工伤保险基金无用武之地,只能躺在银行保险柜里“睡大觉”。
云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中心常务副主任汤光仁介绍,找公司索赔,公司会“良心发现”,主动盖章赔钱吗?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一年无法认定;60天内起诉,就超过索赔时效;胜诉后,道路更加漫长,要拿索赔,经过一审、二审和执行,可能耗时1000多天。对一些受伤工人来说,工伤索赔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工伤认定难,最难的就是没法证明劳动关系”。现在不少用人单位常常故意规避法律,如不与农民工签订合同,不发工作卡、工资条等表明双方劳动关系的任何凭证。如果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受到伤害以后,很难就劳动关系等承担举证责任。
专门代理农民工官司的张亚文律师认为:工伤认定难,恰恰暴露出劳动保障部门工作的“缺位”。首先是劳动执法不到位。对那些调查取证难度大、容易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往往有畏难情绪,不愿受理。其次是普法宣传不到位。劳动者对与自身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政策常常一无所知,平时证据准备工作不足,出了工伤便抓瞎,不知该找哪个“衙门”办事,劳动保障部门应该引以为戒,更加积极主动、更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伤保险工作,加大普法和执法力度。
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公司盖章开证明”。这一规定显然不合情理,强人所难。有关人士建议应及早修改调整相应的规范。应由受伤工人和单位之外第三者――行政事业单位来履行这一职责,确保中立的态度,让受伤工人及单位对其行为的公正具备最基本的信赖。当然从维权的角度来看,最好的方式就是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以防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难以索赔。
劳动用人合同篇三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的程序应注意,工会要发挥作用。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在劳动法的框架内,用人单位是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必须合法,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工会是发挥积极的作用的,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有关解除劳动法合同的法律知识,请电话咨询网在线律师。
劳动用人合同篇四
乙方:(岗位: )
________因工作需要,需聘请代课教师,________等岗位。聘请实行一年一聘。
1.热爱教育事业,对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敬业精神。
2.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服从领导安排,能完成学校布置的各自岗位工作任务。
4.自觉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如有非常原因需要离开岗位,可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待甲方批准以后,方可离开。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
1.聘用人员正式录用后,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教师基本工资 _____元/月,但需在下一学期正式上班满1个月后方可领取,工资发放形式各校自定。(其他岗位各校自设)
2.上班期间法定假不扣工资,寒暑假工资照发。(休完假来上班再发放)。
3.出勤奖、教学奖和在职教职工同等待遇。
4.以上待遇包含社保等各项保险待遇。
1.对聘用的乙方在工作中不服从安排、调配,甲方将终止其合同,立即辞退。
2.乙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甲方将终止合同。
3.由于乙方不负责任,所带(教)班级出现责任事故的,甲方将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经济责任。
4.如乙方生病时间较长,不能担任工作的,甲方将终止合同。
5.在教师体检中,假如乙方有传染病,甲方立即终止合同。
6.乙方生病产生的医药费用自理。有病、有事请假,按学校管理制度执行。
7.非上班时间出现安全事故,校方概不负责。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聘期:一年一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20年 月 日
劳动用人合同篇五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鉴于:
1、甲方系在中国注册的合法用工主体,具有用工资格。
2、乙方向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时,与任何第三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亦非在有关竞业限制期限内,且乙方保证与原用人单位之间没有任何足以影响本合同生效和履行的事项。
3、乙方保证受聘于甲方后,从事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均不受侵犯此前曾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违反,乙方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2、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在本合同的期限内,乙方为甲方的全职员工,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公司兼职或以其他任何其他方式受聘于第三方。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的工作,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受甲方委派,至前款约定的工作地点以外的地区出差、培训或短期工作不受前款工作地点的限制。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或职务所作的调整,如果双方未签订书面变更合同,且乙方自到岗后一个月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该调整。
三、工作岗位、工资及福利待遇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工作。工作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甲方确定工作报酬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方每月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基本工资_______元、课时费_______/节、工龄_______/年、绩效工资_______元、伙食补贴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每月_______元。
4、甲方根据其制定的教职工工资发放制度,发放给乙方教职工工资。
5、乙方享有甲方规定的教职工奖励制度及福利制度所规定的各种补贴、奖励。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
3、甲方支持乙方在任职期间建立健全的有关教学管理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甲方并有权根据管理实践修改管理制度。
4、乙方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劳动者权利。
2、服从并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充分维护甲方利益。
3、服从并执行甲方各项决议。
4、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教育管理好学生,同时认真完成甲方相关部门依据管理制度及工作需要安排的其它工作。
5、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守职业道德。
6、爱护甲方公共设施及其它财产。
六、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
1、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乙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甲方予以表彰、奖励。
七、聘任考核
1、甲方按照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定期对乙方履行职位职责状况进行考核。
2、在聘任期内,乙方有义务每学年向甲方考评机构提交书面述职报告或履行职位职责情况总结。
3、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考核办法接受考核。
4、考核结果作为工资,职位津贴发放和继续聘任的依据。若乙方经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视情况减发或停发工资,职位津贴,甚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解除本合同。
八、解聘
1、乙方在受聘期间有以下之一情形者,甲方可以解聘:
(1)乙方在考核期内未能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4)乙方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校或出国人员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归,超过______个月,或在一个月内经_______次书面催促明确拒绝归校。
2、乙方在受聘期间有以下之一情形者,甲方有权直接解聘:
(1)乙方经司法程序认定严重违反法律并被判处刑罚;
(2)乙方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校或出国人员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归,超过_______个月,或者经_______次书面催促而明确拒绝归校。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付给对方相应的赔偿金。
十、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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