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一个良好的学习习惯对于提高学习效果非常重要。怎样提高语文写作水平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篇一
1、权益的管理。
a.实收资本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管理。
b.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储备基金等股东权益应按政府相关法规和董事会的.决议进行处置和分配。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进行证券投资,其他长期投资按批准权限、申报程序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融资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4、担保管理。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严禁对本公司及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5、债权、债务的管理。
对各项应收款、预付款、存出存入保证金要及时入帐,明确责任人,按季核对,及时催收。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如属经办人责任,则由经办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a.基本原则:根据深圳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办法有关管理酬金提取规定,公司按一定比例收取管理酬金后,分公司(管理处)盈余应属全体业主,各分公司(管理处)往来帐户要及时清理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无特殊情况亦不得占用分公司(管理处)资金。公司财务部统筹安排使用自有资金,实行资金计划管理。
b.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将资金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也不得向外单位或个人提供公司银行帐号。
c.银行贷款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申报,经批准后实施。
d.加强对外币资金的管理,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有关法规办理外币业务。
f.开设银行帐户应书面报告公司主管财务副总裁批准后,报公司财务部备案,银行帐户档案资料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帐户管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篇二
根据余姚市审计局对我局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余审行报(201x)31号)提出的问题,现我局已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20xx年,市科技局将科技项目评估、评审等服务委托给宁波市新世纪科技评估中心,金额20.92万元,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不符合《关于公布余姚市2014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余招投标〔2013〕34号)中关于预算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类项目应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规定。
整改措施:一是为使我局20xx年的科技项目评估、评审等服务符合市里关于政府采购服务的相关规定,我局先后2次到市招投标中心进行衔接沟通,数次电话联系咨询,了解现在的相关政策要求。二是在今后的科技项目评估、评审等服务过程中,严格依照市里出台的《余姚市201x—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余招投标〔201x〕6号)要求执行,并根据招投标中心针对我局项目评估、评审等服务特点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规范。
二、对于审计局给我们提出的建议。
我局完全同意并接受审计局给我们提出的两条建议,一是在加强预算管理方面,要按照科技发展规划,积极开展科技需求调研,确定重点支持项目,编制项目申报要求,及时完成宁波下达的科技项目,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在加强项目监督方面,要及时组织对项目进行中期验收,监督项目合同实施进度,检查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本期公示为期30天,从20xx年10月17日至20xx年11月17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交送至余姚市科学技术局(地址:余姚市魏星路203-9号,邮编:315400,联系电话:62702702)。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企业、项目进行核实、查证,对持有异议者身份予以保密。为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由省级补助资金补助给培训机构。省级补助资金30%用于发给农民的教材及资料费;60%用于教师的讲课费、交通费、误餐费、绩效考评以及其他后勤保障支出;10%用于宣传、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评比费用。业务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再提取任何管理费用、工作费用。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专项、专人审批开支,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二)管理专项资金应设置“专项资金管理台帐”进行日常管理,要定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县财政局在培训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培训前预拔项目经费的30%用于前期准备和开展工作。培训机构在培训任务完成后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培训经过情况、参训人员数量、经费支出明细等,经县农业委员会审核后,集中到县财政局统一报账,报账资料中必须提供教师讲课费(包括交通费、误餐费)发放清单、购买资料及印刷资料的详细清单等。
(四)专项工作完成后,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预算结余和报账结余资金,可继续用于增加培训场次支出。
为建立科学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防止资产流失,特订立本制度。
一、 专项资金的内容。 专项资金是指国家和上级拨付给本单位的项目资金、扶贫资金、贴息资金、补助资金等。
二、 严格执行专款专用。 凡属过节或上级拨付的'各项专项资金一律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或改变用途性质。
三、 资金使用审批。 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由乡党委会议审批支出项目,严格按上级指定方向和数额使用的必须按要求使用。如无上级安排就由班子成员集体决定使用方向和数额。
四、 专项资金的管理。 专项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户储存,财会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五、 专项资金的支付。 专项资金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开支后方可支付,支付程序为:开支内容――凭证――经办人――签字――审核――审批――支出。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扣减年终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处理。
2015.11.9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支出,提高资金使用
第二条
(一)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专项、专人审批开支,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二)管理专项资金应设置“专项资金管理台帐”进行日常管理,要定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专项工作完成后,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当年不能完成的专项工作,其资金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四条 专项工作业务经费报销,经办人必须在发票上注明每笔支出的事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按报账审批权限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审批签署意见后,交财务列支。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对支出项目的真实性负责;财务对报销单据的合规性、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负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 所有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合法,手写发票签章、字迹要清晰,项目填写齐全,要具备费用开支项目、单位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内容,大小写相符,不得涂改。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和医院报销制度相统一必须先预算后实施,否则财务科不予日报账。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5年7月5日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篇四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是企业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行为,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资金效益,防范货币资金管理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总体作用(建立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应遵循的目标)
1.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性
保证企业货币资金的安全性,预防被盗窃、诈骗或挪用。
2.保证货币资金的完整性
保证企业收到的货币资金全部入账,预防私设“小金库”等侵占企业收入的违法行为出现。
3.保证货币资金的合法、合规性
保证货币资金的取得、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要求,手续齐备。
4.保证货币资金的效益性
保证合理调度货币资金,发挥货币资金的最大效益。
(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地位
1.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制度
货币资金业务是企业最常见、最基本的业务,也是风险最高、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任何一个企业必须建立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2.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根本制度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货币资金管理又是财务管理的核心。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是其他财务管理制度的根本,它统驭着其他财务管理制度。
二、货币资金涉及的主要业务流程
这是建立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根基
(一)资金收付业务基本流程
1.资金收付需要以业务发生为基础
资金收付,应该有根有据,不能凭空付款或收款。所有收款或者付款需求,都有特定的业务引起。因此,有真实的业务发生,是资金收付的基础。
2.授权部门审批
资金支付涉及企业经济利益流出,应严格履行授权分级审批制度。不同责任人应该在自己授权范围内,审核业务的真实性,金额的准确性,以及申请人提交票据或者证明的合法性,严格监督资金支付。
3.财务部门复核
财务部门收到经过企业授权部门审批签字的相关凭证或证明后,应再次复核业务的真实性,金额的准确性,以及相关票据的齐备性,相关手续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并签字认可。
4.收取资金或支付资金
收款方应该向对方提交相关业务发生的票据或者证明,收取资金;出纳或资金管理部门在收款人签字后,根据相关凭证支付资金。
(二)收款流程(以现金为例)
1.业务部门填制内部现金收款单;
2.会计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内部现金收款单填制对外收款收据或发票;
3.会计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收据或发票填制收款记账凭证;
4.现金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记账凭证收取现金,与交款人核对、确认无误后,由交款人在收款记账凭证上签字,并将盖章的收款收据或发票交给交款人,同时在收款记账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三)付款流程(以现金为例)
1.业务部门(人员)填制现金支出审批单并提交收据或发票;
2.会计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支出审批单和收据、发票填制现金付款记账凭证;
3.现金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付款凭证及所附的现金支出审批单、收据或发票等原始凭证向业务人员支付现金,由领款人在现金付款凭证上签字。
(四)现金出纳员工作流程
1.提取现金以备用;
2.收取现金或支付现金;
3.将收取的现金和未使用完的现金送交银行出纳员;
4.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
5.盘点库存现金;
6.与会计对账;
7.制现金日报、现金周报、现金旬报、现金月报等。
(五)银行出纳员主要工作流程
1.提取现金以交银行出纳;
2.收取支票等银行存款或支付支票等银行存款;
3.将现金出纳员将来的'收取的现金和未使用完的现金送存银行;
4.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6.与会计对账;
7.编制银行存款日报、银行存款周报、银行存款旬报、银行存款月报等。
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授权审批制度
明确资金收、付的条件、权限和程序,实行资金预算管理,做到统一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资金。
(二)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制度
1.支付申请岗位与批准支付岗位
2.收付款岗位与记账岗位
3.采购岗位与付款岗位
4.销售岗位与收款岗位
5.银行印鉴管理、票据管理等岗位与出纳岗位
(三)现金的使用、保管与盘点制度
加强现金的使用范围、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并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四)银行存款定期核对制度
安排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并编制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一致。
(五)印鉴保管和使用制度
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实行印鉴分离,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六)票据保管和使用制度
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七)文件记录管理制度
对货币资金的收支活动形成完整的文件记录,并应做好保管工作。主要是各种授权审批文件、货币资金收支记录、现金盘点记录、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八)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货币资金业务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监督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支付印鉴的保管情况、票据的保管情况等。
四、货币资金管理各环节存在的的主要风险
制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应关注的主要问题
能够控制住这些风险,是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发挥作用的关键
(一)审批环节
付款业务未经审批或审批不严,可能导致资金或物资等损失(不应该支付的款项付出去了)。
(二)复核环节
付款业务未经复核或复核不严,可能导致资金的支付不合规(如会计、税法等规定)或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如不符合当期资金收支计划等)。
(三)收支点
资金的收付没有相应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会计凭证等,出纳直接收付款,造成未经授权的款项的支付(即不该付的付出去了),收款未及时入账,导致资金成本增加或资金体外循环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四)记账环节
出纳、会计不记账或记账不及时、不完整,账实不符,导致资金损失。
(五)对账环节
出纳与会计不对账,现金出纳不将现金日记账现金余额与库存实有现金核对,银行出纳不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对账核对,未达账项不及时处理。
(六)资金保管环节
现金出纳不按规定盘点库存现金;银行出纳不与银行对账。
(七)银行账户管理环节
缺乏对银行账户数量、种类、余额的监控,导致资金的利用率不充分的损失及银行账户设立不合规。
(八)票据与印章管理环节
缺乏对空白支票的管控,签发空头支票、金额空白支票,造成资产损失;支票、汇票等丢失;财务印章管理不严,可能导致印章丢失或未经审批的付款发生。
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单位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管理体系
(一)单位领导人职责:
1、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2、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对各项内部会计制度进行监督、实施、落实。
3、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单位领导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会计主管职责: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财务制度,履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职能。
2、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3、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对单位的财务收支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准确为领导提供财务信息,做好领导参谋。领导好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对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4、组织好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会计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关系:
1、会计部门要经常与业务部门沟通,及时为业务部门提供核算信息,经常深入基层第一线,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财务后勤保障工作,为单位中心工作服务。
2、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把好维修项目、基建工程的审计关。
3、业务部门领用支票,必须在五日内结账。收到的支票必须在一日内交财务室解交银行,促进资金回笼,保证资金运用安全。
4、配合财政、银行做好每月代发工资工作。
(四)各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制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方式。
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各单位设立财务室(可隶属办公室),根据本单位实行集中记账的具体情况,设置以下会计岗位:会计主管一名,出纳会计一名,下属事业单位各配报账员一名。
(一)会计主管的岗位责任制:
1、宣传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类收支项目和收支标准,加强会计监督、领导财会人员同一切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
2、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做好财务分析,参与单位各项消耗定额的制定或修订,为规范和加强财务工作献计献策,当好参谋。
3、坚持按规定做到“收支两条线”,贯彻率达百分之百。
4、根据各项经济业务及会计制度的规定负责对收、付款凭证、账册、报表的审核,确保会计工作规范化。编制凭证和记账,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正确、账目清楚、账实相符、按期上报。
5、加强单位财产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流动资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查、盘点、处理,确保单位资产安全完整。发生溢缺,及时处理,保证单位财产账、账实相符(每年于六月)。
6、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对领取的各种票据,要定期与财政进行核对,对领用部门要定期核对和抽查,并接受财税部门的监督。
7、组织全体财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学习,学习财会理论知识和新的会计法规、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8、对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财务收支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或上级财会部门报告。
9、做好会计资料的整理、保管,按会计档案制度要求存档。
(二)出纳会计岗位责任制:
1、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有关规定,准确处理好各项经济业务的款项收付。
2、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白条及不合格凭证入账,认真编制记账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
3、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库,不准任意挪用现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立“小金库”。暂借现金由领导审批,坚持报销凭证“一支笔”审批制度。
4、严格按照银行结算制度规定,认真办理银行业务收支、款项支付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不准出借账户,外单位支票不准在本单位套用现金。
5、加强支票管理,领取支票碰到疑难时,须报领导批准,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收到的支票一律不得背书转让。
6、对现金、支票、汇票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安全有效,保险箱密码和钥匙,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轻易交给他人。
7、负责发票、收据的保管,要专设登记簿进行明细登记,做好购入、领用、收缴等情况的记录,并定期对领用部门核对和抽查。
8、做好每月的工资、奖金、津贴等现金发放工作,经常定期轧账,发现情况,立即向领导汇报。
9、配合会计主管做好账务工作,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处处为方便职工着想,服务工作。
(三)报账员的岗位责任制
1、负责保管、使用本单位的备用金,并确保其安全完整。
2、负责本单位各种税、费的上缴及日常经费开支的报销。
3、组织进行本单位的收费工作,各项收费资金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不得公-款私存。
4、负责初审原始凭证,分类汇总,填制各种结报凭证,经稽核审核、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财务室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5、完成本单位及财务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一)各单位采用通用记账凭证(借、贷记账凭证),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连续编号。
(二)会计账簿的设置: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备查账。总账、现金、存款日记账采用订本式,明细账采用活页式,账簿启用时正确填写好扉页。
(三)单位的账务处理程序,采用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有效地组织会计核算。
(四)记账凭证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五)会计报表的种类和要求:
1、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月报: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往来款明细表;年报: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行政事业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往来款明细表、专用基金收支明细表、决算表及文字说明。
2、以“诚信为本,不做假账”为基本原则,编制报表的要求:真实可靠、计算准确、内容完整、上报及时。
四、会计内部牵制制度
1、出纳工作与会计工作要严格分开,分别负责。
2、出纳人员不得兼职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及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4、出纳要根据稽核审核后、并按审批制度规定经有关审批人审批后的单据办理款项支付。
5、出纳人员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主管应督促及时核对银行往来并检查当月发生的“未达账项”是否属实,存在未达账项应及时查找原因。
6、现金保险箱钥匙和密码只能由出纳人员保管,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一旦出纳人员工作调动,要收回保险箱钥匙,并及时更换保险箱的密码。
7、银行支票、印鉴要分开保管,银行支票由出纳保管,印鉴章由会计主管保管,支票与现金需存放于保险箱内。
8、有价证券应由出纳人员专职保管,并在明细账中作明细记载。
9、出纳应做好空白支票的购入、领用工作,支票的签发应交印鉴保管人核对。
10、会计主管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出纳保存的“库存现金”、发票收据和各种有价证券。
五、会计稽核制度
(一)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分工
1、本单位稽核为兼职,由会计主管负责对记账凭证、账簿记录、会计报表和计划预算的审核。
2、稽核岗位直接由会计主管负责。
(二)稽核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1、审核财务、成本、费用等计划指标项目是否齐全,是否切实可行,计算是否正确,发现问题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审查各项财务收支是否按财务制度执行,对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3、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
4、审核记账凭证的编制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5、抽查账簿记录是否符合记账要求。
6、复核各种会计报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编报要求,签章是否齐全,是否按期上报,发现问题查明更正。
7、稽核人员要对审核签署的计划预算、凭证、账簿和报表负责。
六、财产清查制度
(一)财产清查包括固定资产清查以及债权债务的清查(一年不少于一次)。清查方式采用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定期清查每年6月进行;在发生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损失的情况下进行不定期清查,通过清查使账实相符,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债权债务的清查,对所有往来款项,要加强结算,核对、清理。半年内还没有收到的,必须发函、发信、支电或组织专人催收,防止发生坏账。
(三)固定资产清查每年6月进行一次,并与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卡相核对。发生盘盈、盘亏,要及时处理,保证账物相等,同时,要配合纪检室对在职干部内审时进行资产核对。
七、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一)本单位财务收支必须坚持经办人签章,有关人员验收或证明,领导或有关人员审批制度。
(二)实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支出,无论金额大小,均由分管领导审核,实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再由财务审核后方可报销(经人事局、老干部局批准、定期发放的工资、奖金及办理托收手续的水电、电话费除外)。
(三)各基层单位应当在年度部门预算限额内开支,若有特殊需要,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调整部门预算。
(四)预算内、外经费支出数额较大的,须经领导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篇五
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规范资金收支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资金日常管理、资金支出管理、资金收入管理。
1、资金定义: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一切收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2、库存现金的管理:原则上公司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实库存限额规定。现金的支出须符合现金使用范围规定。出纳人员须将公司库存现金存放至公司保险柜处,并妥善保管其密码和钥匙。每日需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编制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财务经理应至少每月对库存现金进行一次盘点抽查。
3、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遵照银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每日需编制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月取回各银行对账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对账单作为会计档案进行装订存档保管。
(二)资金支出管理。
1、财务部是货币资金收支信息集中、反馈的职能部门。其它职能部门凡涉及货币资金的收支信息,必须及时反馈到财务部。对外签署的涉及款项收付的合同或协议,应向财务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办理手续。无合同、协议的(或无有效合同、协议),财务部有权拒绝办理。
2、资金支出必须依据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中金额进行支付,严禁“无票”支出,严禁“白条”抵账。
3、各项资金支出原则上需根据预算进行拨付。同时,各部门对于资金支出应提前与财务部进行申请(1万元以内的资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一天申请,3万元以内的资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两天申请,3万元以上的资金支付需前三天申请),以便财务部备款。
3、各类支出相关细则管理如下:
(1)、个人借款支出。
a、公司员工因公干需要向公司借支款项,()由申请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后由公司副总和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出纳人员根据上述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向借支人支付款项。
b、个人借款支付方式:原则上个人借款为1000元(含)以下,通过现金方式支付;个人借款为1000元以上,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转入员工工资卡内)。
(2)、零星费用报销支出。
a、操作流程根据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进行款项支付。
b、零星费用报销方式:原则上费用报销为1000元(含)以下,通过现金方式支付;费用报销金额为1000元以上,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3)、商品采购货款和大额行政采购支出。
a、由采购人员填写采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副总、总经理相关节点人员审核后,方可进行款项支付。
b、应依据我司与供应商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原则上此类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4)内部转款及其他支出。
我司向关联单位转款,必须依据董事长、总经理审核的转款单,进行款项转出。
(二)资金收入管理。
1、公司销售收入原则上通过转账方式收取,各部门应提前向财务部了解“转入户”具体详况。
2、对于少数客户以付现方式向我司支付货款情况,应至少由一名业务部人员陪同行政部销售后勤人员向其收取现金。销售后勤人员收取现金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财务部出纳处,出纳再向开具收款票据。对于个别客户需先行开具票据再付现情况下,由销售后勤人员向财务部领取已开票据,再由销售后勤人员持该票据去完成收款后,于一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交至财务部出纳处。
3、对于上述第“2”点关于收取客户现金情况重点说明如下要点:
a、至客户处收现,由销售后勤人员收取(但应至少有一名业务人员陪同),销售后勤人员对资金的安全性负责。
b、销售后勤人员收现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财务部出纳处。
c、对于收取的款项,任何人员不得侵占、挪用。
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篇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安全,提高货币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货币资金管理范围包括投资性资金、筹资性资金、经营性资金。
3、经营资金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税负,以及其他和经营活动相关的资金收入与支出,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应付款项、存货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货币资金,其表现形式主要包括:
1、现金,是指公司库存的现金,不包括公司各部门借用的、尚未报销的备用金。
2、银行存款,是指公司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3、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公司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形式的货币资金,以及其他包括人民币和按国家有关法规允许公司保管或存放的外币。
第四条货币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公司负责人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要求各职能部门编制本部门的资金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综合平衡后编制年度现金流量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执行。
第二章授权与批准。
第五条为提高内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对公司实际控制,并纳入合并范围内的母子公司之间,以及所属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授权给财务总监进行审批。
第六条审批权限对外支付资金的申请,由公司总经理审批。本规定所设权限的金额为同一笔业务发生费用总额,严禁将同一笔业务分次报销。
第七条财务审核。财务部门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对资金支付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第八条资金支付须严格按照支出性质逐级上级审核或审批,严禁越级审核或审批。
第十条在预算内的支出,可以根据授权范围,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使用;超过预算的支出,应由业务部门提出追加预算,按预算批准程序批准后执行。对外投资按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执行,经审核批准后纳入预算管理。
第三章股东单位资金往来管理。
第十一条加强对股东单位的资金往来管理。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建立对公司日常资金收支行为的监控机制,防止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第十二条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发生经营性业务和资金往来时,应严格监控资金流向,防止资金被占用。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偿还债务;。
6、其他方式。
第十四条如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资金或发现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有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将通过司法程序及时冻结或限制控股股东所持公司的相应股份,及时通过司法程序对控股股东有效资产采取司法保全等措施,避免或减少公司的损失。
第十五条股份公司在财务部设立虚拟的资金调度中心,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承办股份公司调度资金的具体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指导成员公司资金调度管理工作。资金调度中心是股份公司财务部的内设机构,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资金调度中心按照相应的负责股份公司整体内部资金头寸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反馈各成员公司资金状况,并根据资金安排和成员公司的资金余缺状况,在股份公司总部和成员公司内合理调度资金。
第十六条股份公司及下属公司可以将暂不使用的资金,以季度为单位,存放在资金调度中心,资金调度中心和成员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每年协商一次存款、借款的利率。资金调度中心负责利用银行平台归集内部资金并统一安排使用,随时监控内部调度执行情况,并依此编制统计表。协助完成资金状况专项分析,提供分析所需的报表和资料。股份公司财务部行使本部及各成员公司间的资金调度职能。其它任何成员公司都没有相互拆借行为或资金调度的权利。
第十七条下属成员公司资金调度管理职责。
1、负责本公司资金头寸的管理,如实反映本公司的资金头寸情况。
2、负责按时编制本公司资金支付申请。
3、依据融资、投资计划与公司内部资金情况测算本公司现金缺口,提出资金需求计划。
4、负责协助完成本企业资金状况专项分析,提供分析所需的报表和资料。
第十八条资金调度管理的主要内容。为满足股份公司资金平衡和其它使用需求,调度资金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需调用的各成员公司融资资金。
2、需调用的各成员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性富裕资金。
3、为完成股份公司统一结算而需调用的各成员公司生产经营性资金。
4、为配合股份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而需调用的各成员公司生产经营性资金。
5、为配合股份公司重大项目运作,而需调用的各成员公司资金。
6、经股份公司领导批准,而需调用的各成员公司资金。
7、为应对非常规使用的储备资金,而需调用各成员公司的资金。
8、根据股份公司资金平衡需调用的其它用途资金。
第五章内部控制。
第十九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是:货币资金收支与记帐的岗位分离;货币资金收支的经办人员与货币资金收支的审核人员分离。
第二十条货币资金的管理遵循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结算办法和外汇管理办法等各种法规和规章,正确使用各种银行结算工具,按照规定核定库存现金限额,按现金收付范围使用现金。
第二十一条按照内部控制的原则,出纳员负责保管银行支票等有编号的银行结算凭证、库存现金,具体办理银行结算和现金收付。出纳员不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核算、记帐工作。银行结算凭证上使用的印章由支票专用章和私章组成,支票专用章可由财务负责人保管,私章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其他人保管。
第二十二条货币资金的收支必须有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始凭证为依据。经办人员根据原始凭证填列必要的内部凭证,在预算范围内根据授权原则由各级负责人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收入和支出手续。
第二十三条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主管对各部门收入、支出的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复核。对于非法的支出,会计人员应拒绝办理;对于合法但明显不合理的支出应报告公司总经理处理。会计人员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作为出纳员办理收付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控制现金坐支,当日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出纳员每日盘点现金,并与现金日记帐余额核对相符。每月月末,会计人员必须将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总帐余额与出纳员的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其他货币资金日记帐核对相符。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经理应对库存现金不定期地进行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应每月检查银行存款帐单核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未达帐项组织清理,并及时处理。
第二十六条加强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内部审计。货币资金的管理应纳入公司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定期审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计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审计货币资金保管的安全性。
第六章奖惩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份公司及各成员公司的财务工作人员,须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其相应的职责。如因人为原因影响工作质量或造成股份公司利益受损的,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应追究具体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如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可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条各成员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在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时的尽职情况适用股份公司对财务负责人的考核条款;股份公司对不适用考核条款的其他财务人员有奖惩的建议权。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经营和管理层可在本制度下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在董事会批准该制度之前,股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和本制度冲突的,应予调整。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如与日后颁布或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定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董事会将及时对本办法进行修订。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篇七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是企业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行为,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资金效益,防范货币资金管理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总体作用(建立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应遵循的目标)。
保证企业货币资金的安全性,预防被盗窃、诈骗或挪用。
2、保证货币资金的完整性。
保证企业收到的货币资金全部入账,预防私设“小金库”等侵占企业收入的违法行为出现。
3、保证货币资金的合法、合规性。
保证货币资金的取得、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要求,手续齐备。
4、保证货币资金的效益性。
保证合理调度货币资金,发挥货币资金的最大效益。
货币资金业务是企业最常见、最基本的业务,也是风险最高、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任何一个企业必须建立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货币资金管理又是财务管理的核心。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是其他财务管理制度的根本,它统驭着其他财务管理制度。
(一)资金收付业务基本流程。
1、资金收付需要以业务发生为基础。
资金收付,应该有根有据,不能凭空付款或收款。所有收款或者付款需求,都有特定的业务引起。因此,有真实的业务发生,是资金收付的基础。
2、授权部门审批。
资金支付涉及企业经济利益流出,应严格履行授权分级审批制度。不同责任人应该在自己授权范围内,审核业务的真实性,金额的准确性,以及申请人提交票据或者证明的合法性,严格监督资金支付。
3、财务部门复核。
财务部门收到经过企业授权部门审批签字的相关凭证或证明后,应再次复核业务的真实性,金额的准确性,以及相关票据的齐备性,相关手续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并签字认可。
4、收取资金或支付资金。
收款方应该向对方提交相关业务发生的票据或者证明,收取资金;出纳或资金管理部门在收款人签字后,根据相关凭证支付资金。
(二)收款流程(以现金为例)。
1、业务部门填制内部现金收款单;
2、会计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内部现金收款单填制对外收款收据或发票;
3、会计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收据或发票填制收款记账凭证;
4、现金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记账凭证收取现金,与交款人核对、确认无误后,由交款人在收款记账凭证上签字,并将盖章的收款收据或发票交给交款人,同时在收款记账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三)付款流程(以现金为例)。
1、业务部门(人员)填制现金支出审批单并提交收据或发票;
2、会计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支出审批单和收据、发票填制现金付款记账凭证;
3、现金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付款凭证及所附的现金支出审批单、收据或发票等原始凭证向业务人员支付现金,由领款人在现金付款凭证上签字。
(四)现金出纳员工作流程。
1、提取现金以备用;
2、收取现金或支付现金;
3、将收取的现金和未使用完的现金送交银行出纳员;
4、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
5、盘点库存现金;
6、与会计对账;
7、制现金日报、现金周报、现金旬报、现金月报等。
(五)银行出纳员主要工作流程。
1、提取现金以交银行出纳;
2、收取支票等银行存款或支付支票等银行存款;
3、将现金出纳员将来的收取的现金和未使用完的现金送存银行;
4、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6、与会计对账;
7、编制银行存款日报、银行存款周报、银行存款旬报、银行存款月报等。
(一)授权审批制度。
明确资金收、付的条件、权限和程序,实行资金预算管理,做到统一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资金。
(二)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制度。
1、支付申请岗位与批准支付岗位。
2、收付款岗位与记账岗位。
3、采购岗位与付款岗位。
4、销售岗位与收款岗位。
5、银行印鉴管理、票据管理等岗位与出纳岗位。
(三)现金的使用、保管与盘点制度。
加强现金的使用范围、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并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四)银行存款定期核对制度。
安排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并编制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一致。
(五)印鉴保管和使用制度。
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实行印鉴分离,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六)票据保管和使用制度。
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七)文件记录管理制度。
对货币资金的收支活动形成完整的文件记录,并应做好保管工作。主要是各种授权审批文件、货币资金收支记录、现金盘点记录、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八)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货币资金业务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监督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支付印鉴的保管情况、票据的保管情况等。
能够控制住这些风险,是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发挥作用的关键。
(一)审批环节。
付款业务未经审批或审批不严,可能导致资金或物资等损失(不应该支付的款项付出去了)。
(二)复核环节。
付款业务未经复核或复核不严,可能导致资金的支付不合规(如会计、税法等规定)或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如不符合当期资金收支计划等)。
(三)收支点。
资金的收付没有相应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会计凭证等,出纳直接收付款,造成未经授权的款项的支付(即不该付的付出去了),收款未及时入账,导致资金成本增加或资金体外循环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四)记账环节。
出纳、会计不记账或记账不及时、不完整,账实不符,导致资金损失。
(五)对账环节。
出纳与会计不对账,现金出纳不将现金日记账现金余额与库存实有现金核对,银行出纳不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对账核对,未达账项不及时处理。
(六)资金保管环节。
现金出纳不按规定盘点库存现金;银行出纳不与银行对账。
(七)银行账户管理环节。
缺乏对银行账户数量、种类、余额的监控,导致资金的利用率不充分的损失及银行账户设立不合规。
(八)票据与印章管理环节。
缺乏对空白支票的管控,签发空头支票、金额空白支票,造成资产损失;支票、汇票等丢失;财务印章管理不严,可能导致印章丢失或未经审批的付款发生。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篇八
集团公司是以一个或几个大型企业为中心,通过联合、兼并等形式,以产权的联结为纽带,通过产品、经营、技术等差别化的利益关系,所组成的具有共同经营和发展目标的经济联合体。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是比较复杂,在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应对集团公司进行科学的财务管理,以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提升竞争力。
1.财务管理职能与集团发展要求不符。
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需要从投资控股公司的角度出发,对于整个集团的资产和业务进行财务管理,保证集团资产的直接或间接融资,对集团的投资和盘活资产给予科学化的意见和建议。但是目前,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还只局限于资金借贷、会计核算和利益分配等方面,没有站在集团发展的角度提出战略性的意见。
2.财务机构设置不合理。
当前,很多集团公司的财务机构设置不合理,财务与会计的工作不能有效划分,集团公司虽然设立的财务部门,但是并没有将财务机构与会计机构区别设置,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也不明确,导致进行财务工作时,财务部门与会计部门人员的角色身份混乱,产生岗位错位现象。随着集团公司的不断发展和扩大,当前所设置的财务、会计机构己经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3.资金管理运作不规范。
财务管理是集团公司的核心,财务的运行离不开资金的管理,资金管理是财务管理工作的中心内容,在进行资金筹集和管理时,应选择合适的渠道和方式,降低成本消耗,保证资金使用合理,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但是目前,集团公司中不规范的资金流动现象还存在,资金出现严重的缺口,导致贷款数量增加。而且集团公司融资难,融入的资金不能够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集团公司管理者无法有效地掌握资金的流向、存量等,影响集团公司的正常经营。
一些集团公司内部缺少必要的财务监管和审计工作,财务审计独立性不强,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时,容易受到上级领导的干预,工作无法做到客观、公正,不能够准确的评价集团公司的财务情况,影响经济运行。
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主要是资金的管理,资金的集中管理就是对集团公司的财务以及业务进行集中管理。集中管理不仅要对集团公司的财务进行管理,还需要对集团公司的库存、生产以及销售等环节进行管理。集中财务管理减少了传统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中心环节,集团公司的高层领导能够对基层员工进行直接管理。而目_总部的财务管理人员能够动态的会计信息,及时做出财务安排,实现财务的高效管理。
资金的集中管理能够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科学和准确。对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将各子公司的财务信息和数据集中在总部的一台服务器上,能够大大的降低成本,也避免了财务数据的窃取。此外,资金集中管理也能够加强公司资金的流动,能够及时发现闲散资金,对这些资金进行开发和利用,增加公司的经济效益。
财务管理机构承担着集团公司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的工作,要加强财务管理必须制定可行性的管理战略,集团公司应从集团的整体出发,充分分析和研究国家、市场的环境情况,根据集团实际,制定发展方向明确的战略目标。同时加强预算管理,明确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职责权利,集团公司下设预算管理机构,承担预算编制和审计的工作,各子公司根据自身情况编制预算草案,然后由预算管理机构对预算进行整理、审批。集团预算机构可以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措施,对子公司的预算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给予适当地奖惩。明确集团产权关系,母公司享有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子公司拥有自己的资金和财务管理目标,不受母公司的直接干预。
3.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需要以核算为基础,制定系统的规划,将核算责任落到到个人身上,将会计核算质量作为考核核算人员以及领导的重要内容。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标准和制度,每一项管理工作都与各级管理部门衔接好,实现上下环节的接口工作,规范业务流程,并做好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集团总部财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核算人员的核算工作进行监督和规范,保证会计信息、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明确核算经济指标,防}卜弄虚作假情况的出现。实现会计核算信息化,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信息化核算方式,将信息技术手段与集团公司的实际业务紧密相连,保证核算工作的可操作性。
集团公司应积极建立完善的财务预算管理系统,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特点以及管理方式出发,制定符合集团公司发展的预算管理指标,指标不仅要体现集团子公司的经济以及财务指标,还应保证其可操作性,财务预算的编制应客观、准确,将预算管理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财务预算管理的监管,提高预算结果的质量,保证预算结果能够真实科学,促进财务预算管理与集团公司的发展相协调,保证集团公司整体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是公司管理工作中的核心部分,科学、有效地财务管理对于集团公司的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具有积极地作用。但是当前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影响集团公司的发展,因此对集团公司财务资金集中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系统,并保证其有效运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高集团公司的价值。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篇九
第一条为加强对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合作社(协会)〔以下简称合作社(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合作社(协会)的财务行为,管好用好“互助资金”,保证“互助资金”充分发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和《关于开展建立“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合作社(协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守合作社(协会)章程,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借款管理,充分发挥“互助资金”使用效益;防范风险,保障资金运行安全、完整;先收后支、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专款专用。
第三条合作社(协会)财务活动在理事长的负责下,由理事会统一管理。理事会的两名理事分别担任会计和出纳,办理日常财务事项。
第四条合作社(协会)日常财务活动应接受监事会监督。
第五条合作社(协会)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以及其他重大财务事项必须经社员(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执行。
第六条合作社(协会)应真实、准确、完整的编制财务报告,并定期向监事会、社员(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第七条合作社(协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结合本合作社(协会)的实际,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第八条“互助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社员(会员)互助、有借有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
第九条“互助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扶贫资金、社员(会员)自有资金入社(会)缴款、社会各界以扶贫为宗旨无任何附加条件的捐赠款、合作社(协会)历年滚存的结余资金等。
第十条合作社(协会)资本金的筹资方式有:对绝对贫困户全部用财政扶贫资金全额资助;对低收入户按一定比例用财政扶贫资金部分资助;其他农户全部用自有资金出资。
第十一条社员(会员)退社(会)或被除名的,只退还个人用自有资金出资形成的资本金,同时,享有合作社(协会)结余的相应份额。社员(会员)死亡的,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第十二条“互助资金”应存入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门“互助资金”账户。不得以谋取存款利息为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吸收存款,不得转借他人,更不得私分、平分。
第十三条“互助资金”使用方式是有借有还、周转使用。借款对象只限于本合作社(协会)社员(会员),严禁对本合作社(协会)社员(会员)以外的任何形式的借款。
第十四条“互助资金”借款用途主要用于支持贫困农户与“整乡推进”所扶持产业相结合的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营销等。
“互助资金”不得用于非生产经营性项目、公益设施建设项目等。
第十五条“互助资金”借款额度原则上每户一次为1000元至5000元;借款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6个月,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借款使用费率可参照国家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由合作社(协会)社员(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第十六条“互助资金”借款实行“五户联保”制,五户为一组,自愿结合,互相担保。五户中,最多只能3户有借款,还款后轮流借款。
第十七条“互助资金”借款应按照“户主申请、担保人签名、理事会审查批准、公示、签订合同、放款”的程序运行,具体程序由合作社(协会)自行确定。
第十八条合作社(协会)必须严格把好借款条件关,坚决杜绝人情借款和以借谋私行为的发生。
第十九条合作社(协会)应按借款合同及时回收借款。对逾期借款,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收,同时,要及时将借款逾期情况报告监事会和有关监管部门。借款人无能力归还借款的,由担保人偿还;借款人或担保人有能力偿还但拒不偿还的,由合作社(协会)提起诉讼,依法处理;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借款,应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方可作为坏账予以核销。
第二十条合作社(协会)应当建立规范的发放借款责任制度,加强借款发放各环节的控制,以降低借款风险。
第二十一条合作社(协会)的资产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社员(会员)借款、暂付款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图书等。
第二十二条现金是指合作社(协会)的库存现金。合作社(协会)应当根据《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协会)现金管理的实际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现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银行存款是指合作社(协会)存在当地金融机构的存款。合作社(协会)应当加强银行存款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业务。
第二十四条社员(会员)借款是指按借款合同借给社员(会员)的款项。其管理按本制度第十三条至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暂付款是指合作社(协会)发生的临时待结算的应收、暂付的各种款项,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因公出差预借的差旅费、经办人员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所必需的零星小额借款等。
暂付款必须严格控制,健全手续,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第二十六条合作社(协会)应当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按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配置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应定期清查盘点,对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确认的价值补记入账;对盘亏、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应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按账面价值注销。对取得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作其他收入入账。
合作社(协会)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购置固定资产实际支付的款项,全部列报管理费用。
第二十七条负债是指合作社(协会)应付、应缴、暂存的各种款项,统称为暂存款。
合作社(协会)应对暂存款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第二十八条合作社(协会)的收入包括资金使用费收入和其他收入。
资金使用费收入是指合作社(协会)按借款合同向借款社员(会员)收取的资金使用费所形成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合作社(协会)除了资金使用费收入以外的存款利息收入、经费补助收入、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等其他收入。
第二十九条合作社(协会)对资金使用费收入应做到应收尽收,及时足额收取。必须开具合法票据,不得填写白条收据;必须随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截留、挪用,更不得隐匿收入,私设“小金库”。
第三十条资金使用费收入和其他收入可统筹安排用于合作社(协会)的各项费用开支。
第三十一条合作社(协会)的费用是指合作社(协会)组织和管理其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包括管理人员误工补贴、社员(会员)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设备购置费、坏账损失、其他费用等,统称为管理费用。
第三十二条合作社(协会)对各项费用安排要做到量入为出、统筹安排、厉行节约,保证合作社(协会)正常运转的基本需要。
重大支出项目,应通过社员(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合作社(协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费用列支报销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合作社(协会)的净资产是指资产减负债和收入减费用的差额,包括集体资本、社员(会员)资本、固定基金、结余。
第三十四条集体资本是指合作社(协会)收到的财政扶贫资金和社会各界以扶贫为宗旨的无附加条件的捐赠款。集体资本可用于全额资助或部分资助社员(会员)入社(会)。
第三十五条社员(会员)资本是指用集体资本对社员(会员)全额资助或部分资助以及社员(会员)用自有资金出资所形成的净资产。其管理按本制度第十条和第十一条执行。
第三十六条固定基金是指合作社(协会)的“固定资产”对应的净资产。与固定资产同时增减变动,金额相等。
第三十七条结余是指合作社(协会)历年各项收入和各项费用相抵后的累计余额。
合作社(协会)的结余不得进行分配,全额结转下年使用,用于调剂年度之间的收支差额。
第三十八条社员(会员)资本和集体资本是合作社(协会)的资本金,是“互助资金”的基础,只能按规定的借款条件和借款程序用于社员(会员)借款,不得用于安排合作社(协会)的任何开支。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临沂市财政局。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篇十
为了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县建设局机关。局属企、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一)预算管理。
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单位预算。
(二)收入管理。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坚决制止各种未经批准的收费行为。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及《收款收据》,严禁白条收费,不得坐收坐支。
(三)支出管理。
单位所有支出按年初预算支出计划执行。
1、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业务费、会议费等)按照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公用经费列支时,由主办人提出申请,经主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方可列支。邮电费、水电费支出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单位职工水电费应由个人承担;单位职工参加函授、脱产进修和短期培训学习的费用支出一律由个人负担,业务培训按有关制度执行。
2、旅差费。
经领导批准,因公外出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省一切支出。旅差费支出根据现行价格因素和实际情况,市内住宿标准每人每天不得超过40元;市外出差每人每天(费用包干)不得超过100元,并不得报销餐饮费;在途交通补助市内每人每天3元,市外每人每天8元,具体按有关文件执行。
3、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必需节俭的原则,根据年初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其规定为:全年业务招待费事业单位不得超过单位总收入的1%。
单位来人来客必须经分管机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招待,其招待标准为20元/人,未经领导批准或超标准招待的进餐条据,财务股不予报销。
根据单位情况,实行业务招待费定额包干制,超额部分财务股不予报销。其标准为:党委成员各3000元,办公室1000元,财务审计股1000元,人事教育股1000元,建设股1000元,综合股1000元,公用事业股1000元,勘测设计股1000元。
4、办公费。
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经分管机关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由专人验收、入帐、保管。各股室根据需要领取办公用品,必须办理领取手续,履行签字手续。
5、小车费用。
单位小车费用根据年初预算,实行总量控制。
根据单位情况,可实行小车费用包干制,即每辆小车费用开支控制在18,000元以内(含保险费),局党委成员每人不得超过5000元。
6、医药费。
离休人员按有关规定在医保据实报销,其他在职及退休人员均执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单位不再报销门诊及住院医疗费。
7、各种补贴。
(1)独生子女费每年计96元,由父母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按有关规定发至14周岁)。
(2)国家法定节假日,单位发放福利费不得超过100元。
(3)机关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因病住院,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一次性慰问,其慰问费用限定在200元以内开支。
(4)机关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亡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吊唁,经费开支限定在200元以内。
(5)电话费、差旅费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固定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帐簿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严禁以物易物或赠送、转让。工作人员调离原单位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备、图书等归还,并由相关管理人员签章清帐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由管理人员负责追回或赔偿。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单位财务对外要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监督,对内接受单位领导及群众监督。年度终了,单位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公开。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建立科学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防止资产流失,特订立本制度。
专项资金是指国家和上级拨付给本单位的项目资金、扶贫资金、贴息资金、补助资金等。
凡属过节或上级拨付的`各项专项资金一律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或改变用途性质。
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由乡党委会议审批支出项目,严格按上级指定方向和数额使用的必须按要求使用。如无上级安排就由班子成员集体决定使用方向和数额。
专项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户储存,财会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专项资金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开支后方可支付,支付程序为:开支内容――凭证――经办人――签字――审核――审批――支出。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扣减年终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处理。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篇十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银行收支结算管理。
第十三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4.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5.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五章报帐销帐。
第十五条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十六条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
第十七条应付现金的金额在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
第六章附败。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篇十三
a.实收资本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管理。
b.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储备基金等股东权益应按政府相关法规和董事会的决议进行处置和分配。
2、投资管理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进行证券投资,其他长期投资按批准权限、申报程序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3、融资管理
融资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4、担保管理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严禁对本公司及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5、债权、债务的.管理
对各项应收款、预付款、存出存入保证金要及时入帐,明确责任人,按季核对,及时催收。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如属经办人责任,则由经办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6、资金管理
a.基本原则:根据深圳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办法有关管理酬金提取规定,公司按一定比例收取管理酬金后,分公司(管理处)盈余应属全体业主,各分公司(管理处)往来帐户要及时清理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无特殊情况亦不得占用分公司(管理处)资金。公司财务部统筹安排使用自有资金,实行资金计划管理。
b.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将资金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也不得向外单位或个人提供公司银行帐号。
c.银行贷款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申报,经批准后实施。
d.加强对外币资金的管理,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有关法规办理外币业务。
f.开设银行帐户应书面报告公司主管财务副总裁批准后,报公司财务部备案,银行帐户档案资料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帐户管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篇十四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及省残联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部门的支持下,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较快地发展。财务工作在省残联计财处和市财政局的指导下,我会积极筹措并合理科学地运用好残疾人资金,为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我会财务部门在履行部门职能、抓好财会核算、打好财务基础、抓好财会队伍建设,当好家、理好财、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表彰,主要表现在: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市残联实际,结合新的会计法律法规,对原有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制定了《市残联财务管理制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补充规定》等一系列制度,以此来规范单位财会工作行为。今年下半年,我会财务部门利用省残联、省审计厅组织的财务执法检查的机会,印发了《黄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制定了《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补充规定》、《市残联财务原始凭证取得、审核、签批暂行规定》,极大地提高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二是强化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财务部门要成为核算的高手,理财的能手,领导的助手,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和素质提高是根本保障。二年来,通过内部强化培养和外部考核培训等办法,经常组织财务人员参加新会计制度、会计电算化、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政府定点采购等业务培训,教育财务人员树立“爱岗敬业、拼搏奉献”精神。针对财务工作知识更新快,要求高的特点,鼓励财会人员参加会计师资格考试,鼓励会计人员参加后续培训。推荐财务人员到业务岗位和其他管理岗位进行定期锻炼,尽量将财务人员培养成既熟悉残疾人各个业务环节,又熟悉财务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的理论及业务水平,不断适应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需要。
三是创新体制,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因业务发展需要,从xxx年开始,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先后将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等部门的财务工作收编,统一归并到市残联财务部门。单位的人员经费、劳保福利、项目经费、专项经费、事业发展资金等实行统一调度、统一安排、统一预算、统一实施,确保全市残疾人各项经费的正常投入、确保残疾人专项经费的足额到位,确保残疾人各项经费用在残疾人事业及残疾人身上,有力制止了挪用、转借、变象、克扣等财务工作中的不良行为。这样既保证了各项资金的集中控制和统一调度,也保证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了残疾人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了全市残疾人事业各项经费的正常投入,有效促进全市残疾人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四是做好预算编制,规范政府采购。我市从20xx年开始实行财政预算管理后,我会资金全部纳入全市财政预算编制范围。结合我市残疾人的业务,及时做好我会机关及事业经费的预算编制工作,将残疾人事业各个专项挤进财政部门的整体“蛋糕”之中,做大残疾人事业专项经费的“大块头”,做强残疾人事业专项经费的“子项目”。三年时间,市本级机关及残疾人事业专项经费实现了“三大步”,从原来的不足xxx万提高到现在的xxx多万元,实现了历史的大跨越。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对政府采购实行规范化。每年年底对第二年需进行政府采购的设备、电脑、复印机、空调、数码像机等办公用品的购置工作全部实行了政府采购,对车辆保险也实行政府定点保险,有效地堵塞了漏洞,确保了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为加强资金管理工作,市残联建立了内部审核制度。每季度将财务收支及车辆维修、用油情况在单位局域网中向职工进行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每年邀请财政相关科室对市残联机关财务及就业保障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通过局域网予以公布,做到公开透明地使用资金。“十一五”期间,随着国家对残疾人事业投入力度加大,残保金征收力度加强,对残疾人方面的专项资金的投入也越来越大,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是摆在各级残联财务部门的首要问题。为此,市残联与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行文,每二年组织一次县市区残联的财务大检查。将残保金、上级拔入的专项资金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强调守法廉洁,按章办事的道理,及时纠正资金使用工作中的偏差,对检查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当地残联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予以内部通报予以整改,确保日常审计工作及时监督到位。在抓好监督、管理的同时,做好服务,以服务促监督、促管理。如在残保金征收工作中,大量的开票工作给财务部门增加了工作量,财务人员克服困难,给就业中心的工作人员提供方便服务。对一些突发性事务,急需资金或是报帐心切的人员,财务部门充分理解他们的心情,对他们总是笑脸相迎,加班加点地为他们办理报销手续。对这些,职工们较为满意,财务工作也得到他们的充分理解和支持。近二年来,我会的财务工作受到了市纪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的多次审计及稽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多次得到政府审计等部门的肯定。
近些年来,我市残疾人专项项目资金不断增加,投入面进一步扩大。20xx年,全市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就达xxx多万元,较去年增加了200多万元。专项资金为我市残疾人的教育培训、康复服务、扶贫托养、特困救助、就业服务、法制维权、无障碍环境、文化体育活动等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为确保各专项资金用在残疾人身上,我们严格专项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确保各专项资金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刀刃上。在专项资金的投入中,做到年初有早预算、早安排,围绕工作中心,突出工作重点。
如20xx年专项资金安排时,突出残疾人托养中心开办、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贫困肢体残疾人免费假肢安装、残疾人培训、专门协会活动的开展等经费补助。为调动各级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局,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加大对同级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要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一定比例落实相应配套经费,充分发挥上级项目资金的引导作用。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我市县(市)区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高达xxx多万元,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全部用于残疾人项目上,从未出现过挪作它用现象。
残联的财务工作体现在多方面,既包括日常资金管理,也包括成本控制,涉及到市残联相联的各个部门,明确财务部门的管理职责,各项财务制度的贯彻落实如何,是做好财务工作的关健。为此,在日常工作中,我会严格按照会计法及规章制度办事。财务人员在报销单据是否真实,填写是否规范、审批是否完善、手续是否完备等方面进行审查,在坚持原则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与某些人产生摩擦与纠纷,财务人员及时做好细致的解释工作,尽量消除误会,减少矛盾的发生,争取相关人员的支持与理解。比如招待费用的管理和报销,财务部门按工作需要及年初预算的限额指标分解到各科室,并按进度控制报销。个别部门因为缺乏计划性,指标突破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分管领导在签字时也不能随时掌握使用动态,这样使限额指标的动态管理责任落到了财务部门,造成一些人员因报帐问题与财务部门产生分歧。会主要领导都会出面支持财务部门按章办事,按年初财政制定、人大通过的预算项目执行。
残疾人事业资金报表是全面反映残联系统财务收支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权威性资料,是残疾人事业信息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会领导及财务部门历来十分重视资金报表工作,将残疾人资金报表作为了解基层残联资金运行状况的一个重要手段。为了使资金报表达到真实、准确,我会财务人员严格把关,要求每个县(市)区的财务人员分别将数据报到市残联财务室后,要求进行当面审核,反复进行修订数据,做到前后跨年度数据街接准确,数字精确无误,既要做到数字准确,又要做到按时上报。通过严把质量关,使得市残联的资金统计工作准时准确圆满完成,得到我市财政等部门的充分肯定。
虽然我会财务部门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上级残联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我们要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按本次财务会议精神要求,认真学习兄弟市州残联的先进经验和作法,有决心、有条件、有能力将我市的财务工作做得更好,更好地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服务。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篇十五
第一条为规范协会的财务行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保障协会健康发展,根据协会《章程》,特制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以及本协会章程,遵循“来自会员,服务会员,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管理和使用资金。
第三条协会为非赢利性组织,协会经费来源主要为: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企业和个人的捐赠;
3、政府和有关单位的资助;
4、协会资金的银行利息;
5、协会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等。
第四条协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为:
1、为开展本会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和其它必须的开支;
2、本会工作人员的报酬或补贴;
3、刊物、资料、书报费用支出;
4、专家、学者讲学、咨询的报酬;
5、与国内、国际有关社会团体、组织来往活动的费用;
6、给予对本团体做出重大贡献的有关社会团体或个人的奖励。
第五条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财务职责,如实反映财务状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六条本协会要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按需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种资产。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划清各项费用界限。
第七条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协会会长向办公会议和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如实反映协会收支情况。
第八条协会配备的财务人员具备基本的业务素质,并保持稳定性,在财务人员变动时,应事先办理好审计和财务交接手续。
第九条会计账户必须在本协会所在地营业所开户,结算方式应为转帐和现金票据,坚决取消存折存款。
第十条协会的现金支出凭证除需要有经办人签字外,还必须有财务负责人(协会会长)签字。严格控制开支,紧缩管理费支出。秘书长应及时在会长办公会议上通报协会的各项经费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议。
第十一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厅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十三条本协会的支出必须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四条本。
制度。
由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理事会负责解释。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篇十六
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越发激烈,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都在进行内部建设,以提高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然而完善的财务制度是企业开展一切市场活动、管理活动的基本前提。财务制度是财务管理的基础和标准,是确保企业财务管理能有效实施和执行的基础,本文,我们将就如何进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研究进行探讨。
(一)含义。
谓财务制度,是指企业为了更好地实施经营管理活动,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财会制度订立的对财务工作行为、工作方法起规范、指导作用的规章制度,企业财务制度在企业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优化管理”、“管制约束”和“激励引导”作用。
(二)特征。
(3)明确了企业内部财务战略及政策、要求,确定了具体管理内容、方法、流程;
(4)确定了财务管理与内部其他责任部门、相关单位、分公司子公司等单位之间的关系;
(5)对企业未来的财务规划和环境变化带来的经营方式的分析判定。
(三)主要内容。
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并非是某一个制度,而是一个财务系统,其包含内容非常多:有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资本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财务人员行为管理制度,还有:财务计算制度、财务计划制度、财务控制制度、财务考评制度、财务监查制度等等,总的来说财务制度的制定,应从三个阶段入手考虑:
(1)管理职能;
(2)管理对象;
(3)管理阶段。
企业通过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使企业财务工作的内容、要求变得规范化、文件化,这样一来,能促使企业内部财务工作、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标准,从管理角度来看,企业也只有设计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才能真正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才能更好地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内部财务制度设计的目标主要在于能规范企业内部各种财务活动,做到规范化管理,使整个企业的财务工作能支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进行,总的来说,进行企业内部财务制度设计主要目的有几方面:
(1)更好的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实现企业标准化管理,有效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3)规范财务部门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行为,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一)权、责、利三者结合的原则。
企业财务关系会涉及企业生产经一个的方方面面,因此要做好财务管理,首先是要找到权、则、利三者的均衡结合。首先,要对权力进行划分,其次有权利就要有需要承担的责任,要将企业中各部门的责任进行划分;再次,做好责任与利益的结合,要在财务责任中将物质利益充分地体现出来,使投资者、经营者、企业生产服务者都能在对自身物质利益的追求的激励下,充分调动积极性,有效提高生产。
(二)稳定性与连续性相结合原则。
制度是死的,但企业是活的,任何制度不可能一直不变,而是需要不断的发展和完善的,但对于管理来说,任何发文都不能变化频率太高,否则会出现“朝令夕改”的不良影响。因此,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也是一样,我们要随着企业经营情况对财务制度进行调整,但根本还是要做到求稳和连续,对于正确的要始终坚持下去,对于已经跟不上企业发展脚步的,则要及时调整。
(三)坚持与企业实际和管理需求结合的原则。
制度的制定是与企业实际生产需求相关的',是来源于企业本身的管理需求的,企业之间的生产方式、管理方式、规模情况、产品情况都是不同的,其财务活动也会存在差异,因此,我们在制定财务制度时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企业自身的管理需求和生产经营的特点进行充分考虑,真正找到能符合自身企业财务管理需求的管理制度。
(四)效益最大化原则。
企业要生存管理,要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就必须要考虑到利益最大化的问题,对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计也是一样的,要确保其能实施,并且能取得最好的效果。因此,我们在进行制度设计时,首先要简单清晰,有可操作性,要先寻求到设计、运行成本、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要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且符合管理要求的基础上科学的制定财务制度,以最低的设计成本来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以实现利益最大化。
(五)要与财务规定、规律相结合。
一方面,任何制度都必须是站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来的,财务制度也是一样,其内容原则必须与国家的财经法规政策、法律一致的,财务制度也一样,首先是必须不能与国家法律相悖,必须要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建立起来。另一方面,任何事物存在都是有自己的客观规律的,因此,财务制度设计时我们也必须尊重财务管理的系统性和规律性。
(一)设计流程。
进行财务制度设计,一般需要几个阶段:
(3)修订发文,这一阶段主要在于征集各部门意见,在探讨后修改定稿;
(5)定稿发文,在试运行结束后,若无运行成本、经济效益的问题,则发文进行贯彻归档。
(二)设计方法。
不同的制度设计方法也是不同的,总之应考虑到企业实际的人、财、物、信息等各个方面,采取不同的方法来进行制度设计。一般而言,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计常用的方法有三种:
(1)比较分析法(又称文献法),即把其他公司、地区、阶段的不同的财务制度收集进行比较,这样能吸取别人的成功经验,从中取长补短的寻找对自己有利的地方,这种方法的实用性非常强。
(2)系统分析法,即以财务管理为中心,以提高企业效益为目标,将其他的围绕着这一中心和目标的所有财务、资产相关的工作活动归纳到一起进行综合考虑分析,在保证企业利益的同时,平衡国家、财务部员工、企业内各部门几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实现“共赢”为目标来进行制度设计,以保证制度的协调性、稳定性和正确性。
(3)实地调查法,则是制度设计人员通过访谈、提问、找专家、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实地调查、取样,实地调查法用得比较多的是在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和第四阶段(试运行阶段),需要注意的是,实地调查的方法很多,不同方法适用不同的人员,但在这过程中的批评性意见和建设性意见是要引起重视度关键。
五、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其不仅规范着财务人员的行为,还激励着内部员工的工作激情,并且还为企业的投资、发展活动提供可参考的指导性建议。这就需要我们在进行相关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计时从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自身情况、员工的心理状态等三方面进行考虑,最后运用科学的方法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需求的制度,以帮助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使得企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获得可持续发展。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篇十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三章现金管理。
第十条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银行收支结算管理。
第十三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4.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5.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五章报帐销帐。
第十五条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十六条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
第十七条应付现金的金额在20xx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
第六章附败。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篇十八
企业集团化是一种成熟和稳定的象征,而在企业规模扩大以及子公司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企业集团必须制定好高质量的战略目标和决策,这直接影响着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由于各个子公司的经营重点和发展方向不尽相同,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们之间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利益矛盾,使得集团健康稳定的运营受到阻碍。因此,集团母公司必须要对子公司实施财务管理和控制,使母子公司在产权关系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这样才能保障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并使母子公司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
如今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多,企业要想逆境求生存,必须提高管理质量。企业集团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弱市场风险带来的冲击,但前提是集团内部需要形成团结的有机整体。鉴于此,集团母公司强化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与控制,可以建立规模优势,从而有效规避财务风险。另外,因为集团中各个子公司的经营方式和情况有所差异,对财务风险的判断和防范也会不同,有些子公司可能会做出有损集团利益的行为,所以,母公司合理的财务管控可以实时监督子公司的财务情况,从而规避财务风险。
财务信息的质量关系到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如果获取的财务信息不真实可靠,会严重影响企业各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利益。作为被控制方的子公司是单独开展财务活动的,其掌握最真实的原始财务信息,如果子公司为谋取私利而谎报财务信息,则会使母公司对子公司产生错误判断和评价。因此,母公司必须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与控制,保障财务信息的准确性,获取高质量的财务信息,从而强化内部控制,改善集团的经营管理质量。
如今市场竞争环境愈发激烈,要求集团公司在各方面都要顺应市场、及时更新,虽然集团公司的内部治理体制有了很大改观,然而在中国传统的状况下,还有很多公司的治理体制仍不完善。首先,许多集团还没有完成从传统企业制度到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变,因此,其产权制度尚不健全,达不到现代产权制度中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要求,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存在一些不明晰的产权归属问题。其次,有些集团母公司未按规定设置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在监管和财务管理方面,也没有合理的制度约束,使得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控受到制约。
现在有些集团在母子公司之间并未设置一致的财务监控体系,财务监控工作没有覆盖业务全过程,致使监管体系缺失,监督力度较弱。而且集团母公司没有从整体角度制定投资和融资计划,各子公司以创造自身最大利润为目标来进行业务安排,这很容易导致集团的整体利益受影响,出现负债过多、投资收益降低等后果,从而使集团的规模效应严重递减。另外,集团在实施内部财务监控的过程中,一般处于事后监控状态,还没有完全进入事前和事中的控制阶段,各子公司的财务监控也很混沌,存在一些监管的真空地带。企业集团内部监督力度不足,内部审计如同摆设,外部审计不能严格发挥作用,使得集团财务监控问题重重。
目前,大多数企业已经意识到了预算的重要性,在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与控制中,财务预算不能忽略。然而,现在很多集团子公司由于经营业务的不同而单独制定财务预算计划,使得子公司与母公司的总体财务预算规划脱节,这也影响了集团总体目标的实现。一些在改制或重组的环境下成长的子公司,由于其自身性质通常仅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财务预算,而忽略了集团总体发展的要求。母子公司财务预算的分离,导致集团内部预算的混乱,资金调度出现偏差,不仅是财务管控的缺失,更是对集团日常经营的顺利进行形成了威胁。
集团拥有众多子公司,各子公司的管理部门为了自身局部利益,一般不愿意及时将财务信息完整的提供给母公司,造成母子公司信息不对称。此外,子公司向母公司传递的信息流,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致使传到母公司的信息是不真实的,进而造成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有误。不论是子公司的主观因素还是传递途中的意外因素,都会使集团母公司的汇总数据出现偏差,这将影响集团的整体决策。
完善的集团内部治理结构是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财务管控的良好基础。首先,企业集团必须明确自身的经营特点,要及时更新市场观念,加强自身产权管理意识,将各子公司的产权归属以明文形式向内部公告。其次,集团母公司必须构建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吸纳优质的外部投资,为集团注入更多新活力,从而完善公司股权结构。最后,集团母公司要充分体现独立董事在内部治理中的地位,独立董事要掌握更多的决策权力,保证对集团的监管力度,提高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治理的参与度。
集团母公司向子公司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是对子公司监控的重要手段,财务总监一方面是子公司财务工作的最高负责人,另一方面受母公司的领导,其可以直接参与子公司的重要事项,并协助子公司总经理完成决策。因此,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是对子公司监督不足的弥补,能很好的推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协调开展经营活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监管中,还应该提高审计质量,一方面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另一方面要引入独立于公司的外部审计,通过内外部联合审计强化监督力度。另外,目前,全过程的监督控制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母公司对子公司不应只局限在事后实施财务管控,更要在事前和事中制定管控措施。
集团母公司与子公司在编制财务预算方面,应以实现集团整体经营战略目标为宗旨,实施预算管理和控制。首先,要将集团的总体目标分解到各子公司,使子公司明确各自的目标,同时作为考核子公司业务水平的依据。其次,集团编制预算可自下而上编制,各子公司在自身经营目标下制定符合的财务预算,并提交给母公司,经过母公司审核通过后才可开始执行,另外,母公司与子公司在执行预算时要注意协调配合,控制执行偏差。再次,母公司可利用计算机技术,结合集团规模特点,建立信息网络体系,使各子公司的预算管理流程置于母公司的监控之中,从而方便母公司及时掌握财务信息、采取管理措施。
会计集中核算可以有效管理财务信息失真问题,这对于集团母公司要实现对子公司的财务管控是一种强有力的管理方式。会计集中核算是由母公司建立会计核算中心机构,该机构全权负责各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隔离开来,能够使母公司清楚地掌握各子公司最原始的财务资料和信息,从而实现对子公司的财务监控,保障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通过会计集中核算,母公司可以通过真实的财务信息判断子公司的经营状况,从而做好下一步的战略部署。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篇十九
本制度规定了资金的归口、分级管理、资金的日常管理、借款与支付、月度资金计划的管理、现金管理。
归口管理、分部负责、限额使用。
a.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编制本部门下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填写《月份资金计划申请表》并于当月25日前提交财务部。
b.财务部汇总各部门资金计划后呈交总经理审批,并以审批后的资金使用计划为依据进行项目审定和资金使用监督。
c.资金计划编制要求:具体、细致按部门分项目进行;分清事情轻重缓急,按生产优先的原则将有限资金进行合理配置。
4.2.资金计划的实施。
a.财务总监应对各部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量入为出、按计划使用;对于各部门的超支项目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付款。
b.对于资金计划内没有安排又必须要办的项目,项目经办部门应提出资金追补计划报财务部备案并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支出。对未按以上程序确定的计划外项目财务部拒绝付款。
5.1借款程序:申请人根据任务所需资金填写借支单,交部门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复核、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相关手续。
5.2因工作原因需要借支备用金的,每年12月31日前归还;出差及临时性借支人员应在帐目冲销当日还清相应借支款项,经核查未及时归还的的个人借支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6.1供应部按月度资金计划管理规定,根据下月的销售计划编制和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呈总经理审批。
6.2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销售周计划报表合理地安排资金。供应部应及时追缴发票,月度内付款应在一个月内追缴发票。
6.3单次付款由供应部填写资金支付申请后,呈交部门负责人审核(根据已掌握的价格标准)、财务总监复核(根据是否符合财务纪律和制度)、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支付手续。
6.4采购人员报帐时经济业务在1000元以上的应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开具现金支票或直接支付现金。
6.5财务部根据物管部提交的原料入库数与回发票情况进行核对,主要审核发票的金额、票面金额与数量、价格是否相符,发票的`真伪等等。
7.2报告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根据月度资金计划管理规定或根据临时下达的任务)、财务总监复核(根据是否符合财务纪律和制度)、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支付手续。
7.3财务部办理支付手续时应遵循生产优先的原则,合理配置资金。
8.1允许使用现金的范围如下:
a.各种工资性津贴、中晚班费、加班费等;
b.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d.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用;
e.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f.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现金支出。
8.2转帐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会计人员在公司购销业务结算中不应区分结算形式的优劣,更不能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承兑汇票和本票等结算票据。
8.3根据业务需要,财务部另设备用金领用制度:
a.出纳人员按实际业务发生在备用金限额内支付现金,同时建立备用金支付的台帐,逐笔登记备用金支付情况,包括经济业务类型、金额、经办人签字等,并及时结算备用金往来,补充足额备用金。
b.原则上不允许以本单位名义开具现金支票时,不允许开具空头支票。
8.4出纳人员收到货款现金、废品收入现金、押金等应及时开具收据,将现金按业务内容填制解款单存入就近开户行,不能擅自存入保险柜,以免造成被盗的损失,更不能与备用金混在一起。
8.5营销分公司严禁坐支货款。如发生费用支出时,应从营销公司核发的费用包干定额中支付,收到的货款现金应及时存入专款户,在一个工作日内及时汇回总公司指定的存款帐户,否则按挪用公款论处。
8.6为保证现金和存取款人员的安全,凡公司一万元以上的现金存取款业务必须有陪同人员在场,同时,应安排使用本公司的交通工具进行现金存取款业务。
8.7发放工资由综合管理部上报工资总额、人力资源办公室上报当月考勤异动,报财务总监审核、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通过银行转帐发放至个人工资存折中,原则上不允许以现金方式发放。
9.1为了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性,便于平衡收支计划,对各类资金的支付应分别对待;
9.2各部门用款后月末应及时报销,不按规定时限报销的按挪用公款论处;
9.3市内采购及零星采购应在本月度以内报销发票,原则上不做暂估入帐,特殊情况书面说明,否则每日按付款金额的1‰处罚经办人。
9.4各部门或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支持和配合财务部的工作,以便最大限度地管理好、使用好资金,加大资金使用的计划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9.5费用超支部分由部门、个人自行承担。
9.6挪用公款除返还欠款外,还将给予除名处理,且公司保留诉讼的权利。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篇二十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盱眙县水务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为提高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统一报销程序及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申报制度
(一)水利专项资金由水务局业务部门负责申报。
(二)水利专项资金申报文件必须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局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报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
第二条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物质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
(三)水务局防汛专项资金一律由局长一支笔审批,要求实行县级报帐制度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资金申请表,经水务局业务部门审核后,报送财政审批由财政下拔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公示制度。对于水利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工程实施前项目单位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竣工后需由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四条水利专项资金财务支出制度
(一)项目承担部门或个人和财务人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保证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项目资金需要执行县级报账制的,必须及时进行报账。
(二)工程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将适当调整取消补助款。
(三)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四)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财务章。否则财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五)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发票必须按局财务规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证明,财务审核后报局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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