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空调安装合同印花税篇一
住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购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合同价款(不含税价):¥: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合同工期: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总_______天。
第五条、承包方式:
第六条、承包范围:
第七条、质量标准:
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第八条、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组织图纸会审工作。
2、监督乙方的整体生产和安全文明工地的管理工作。
3、负责提供乙方的现场办公场所和放置材料、设备所用库房或场地。
4、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中的用水、用电协调工作。
5、负责组织竣工后的质量检验验收工作。
6、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付款,否则乙方有权停工且不承担拖延工期的责任。在甲方没有付清全部款项时,乙方托管自己安装的全部设备直至付清全部款项为止。
乙方职责:
1、必须服从甲方规定的现场管理办法。
2、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3、严格科学合理组织施工,甲方同意对图纸进行调整或修改,但必须满足甲方的正常使用,保证使用效果,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准确及时。
4、分段施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报验收工作,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组织计划书。
5、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工人进场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
6、负责组织甲方对各项材料进场的检查验收产品认证合格证工作,不合格材料严禁进场使用,由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7、施工中,如发生意外事故、财产损失、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价款支付:
1、本合同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自行选择转帐或现金结算方式。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即付工程款的______%,设备材料进场、提主机前付的工程款的______%,安装调试结束即付的工程款的______%,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__年。(主机保修为_____个月)
第十条、保修期:
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从竣工验收调试之日起,保修_____个月。保修期间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建设方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的供应
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1、一切材料按合同约定进行采购,由双方人员派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但是现场保管工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备用件、专用工具设备和说明书未竣工前由承包人保管、使用,工程竣工后如数交还甲方保存。
2、本工程所有的设备和工程材料,都必须持有出厂合格证,其数量、规格、型号等必须符合技术要求。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两种方式择一选择:1、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或要求,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涂改无效,合同的所有变更均需双方达成书面意见,并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甲方:
代表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责任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空调安装合同印花税篇二
合同编号:签约时间: 工程地点: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1、 安装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及面积: ;
(2)工程造价:¥ 元;大写()
(3) 工程有效期限天
(4)开工日期: 年 月日;
(5)竣工日期: 年月日;
(6)其中隐蔽工期约 天、空调主机系统工程及系统调试约天。
2、设备情况: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2)
3、工程承包方式及施工范围;
(1)
(2)
(3)
1、 乙方负责中央空调设备的安装、调试。
甲乙双方商定:
(2)、 年月 日之前,完成前期隐蔽工程施工并验收;
(3)、 年 月 日之前,完成设备安装及系统的调试运转;全部中央
空调工程完工及验收,与装修竣工时一同进行。所需材料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材料合格证、产品保修单、日常运行操作程序说明及故障咨询。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应签定合同的补充文本加以确认。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约定方式支付安装工程款(固定价款);
2、本合同工程安装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2)隐蔽工程完工后,甲方验收签字,甲方三日内支付乙方(第二期工程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的___%) 元(大写 元)
(3)工程主机到场三日甲方支付乙方(第三期工程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的_ (大写: )
(4)工程尾款(占合同总金额的___%)元(大写: 元),设备调试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三天内付清。(系统调试验收之后交付业主使用30日之内无异议视为验收合格)
(5)工程质保金___ _ 元(大写元),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周内支付。
3、以上价款含小区物管费、含专用钻孔机器钻孔费、含设备吊装费、不含主电源电缆费用,不含空调主机基础。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
4、甲方中途终止工程,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5‰的违约金。
5、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央空调设备,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5、 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6、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一、乙方责任及义务: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 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交工,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3、 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5‰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4、 由于安装不合质量要求,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违约责任
1、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及违约金 元。
2、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四期工程款的,每延期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乙方负责反工,工程费用由乙方支付,工期不予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须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熟门熟路变更协议,同时明确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2、所产生的工程费用经甲方签证后,(支付乙方不低于所增费用的50%)在同期支付工程款时一并支付。
1. 自验收之日起,工程保修期为壹年。
第八条 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 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地址: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承包方(乙方): 地址: 代表人: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空调安装合同印花税篇三
甲方: 开鲁县三棵树小学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通辽格瑞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工程内容:
工程名称: 新建餐厅空调安装
工程地点: 开鲁县三棵树小学
承包范围和内容:中央空调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验收及维保。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 年11 月1日
竣工日期:20xx 年11月1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0 天
第二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
2、向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3、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与有关单位的配合问题。
4、负责现场水电供应,以满足乙方正常施工、调试。
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和竣工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服务。
3、乙方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注意施工安全并委托专职安全检查员,若发生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任。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大写: 贰万 元整。
3、付款账号:
银行账号:
持卡人:
开户行:
第四条 质量标准、验收及工程质量保证:
1、工期:同合同工期。
2、质量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竣工验收:
3.1、乙方应委派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调试、验收。
3.2、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报告后,甲方应在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三日内不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4、工程质量保证:
4.1、产品自交付调试完成后保质24个月。在质保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乙方负责排除,费用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乙方负责排除,费用由甲方负责。
4.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后,将立即委派工程技术人员10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空调安装合同印花税篇四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1、安装工程概况:
(2)工程造价:¥元;大写()
(3)工程有效期限天
(4)开工日期:年月日;
(5)竣工日期:年月日;
(6)其中隐蔽工期约天、空调主机系统工程及系统调试约天。
2、设备情况: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见清单)
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乙方与装饰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装饰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乙方共同负责。乙方安装调试中央空调完毕,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并签字验收认可;未有甲乙双方验收签字,材料、设备不得使用、安装。
1、乙方负责中央空调设备的安装、调试。
甲乙双方商定:
(2)、年月日之前,完成前期隐蔽工程施工并验收;
(3)、年月日之前,完成设备安装及系统的调试运转;全部中央空调工程完工及验收,与装修竣工时一同进行。所需材料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材料合格证、产品保修单、日常运行操作程序说明及故障咨询。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应签定合同的补充文本加以确认。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约定方式支付安装工程款(固定价款);
2、本合同工程安装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2)隐蔽工程完工后,甲方验收签字,甲方三日内支付乙方(第二期工程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的___%)元(大写元)
(3)工程主机到场三日甲方支付乙方(第三期工程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的_(大写:)
(4)工程尾款(占合同总金额的___%)元(大写:元),设备调试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三天内付清。(系统调试验收之后交付业主使用30日之内无异议视为验收合格)
(5)工程质保金____元(大写元),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周内支付。
3、以上价款含小区物管费、含专用钻孔机器钻孔费、含设备吊装费、不含主电源电缆费用,不含空调主机基础。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
4、甲方中途终止工程,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5‰的违约金。
5、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央空调设备,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5、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6、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一、乙方责任及义务: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交工,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3、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5‰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4、由于安装不合质量要求,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及违约金元。
2、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四期工程款的,每延期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乙方负责反工,工程费用由乙方支付,工期不予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须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熟门熟路变更协议,同时明确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2、所产生的工程费用经甲方签证后,(支付乙方不低于所增费用的50%)在同期支付工程款时一并支付。
第七条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自验收之日起,工程保修期为壹年。
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甲方):
地址:
代表人:
电话:
承包方(乙方):
代表人:
电话:
日期:年月日
空调安装合同印花税篇五
乙方: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承包区域:甲方委托乙方承包 区域的空调安装和维修任务。
质保金:在每次结算单据时扣除20%作为维修质量保证金。如无返修等情况发生时,满一年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保内维修:按厂家结算标准的60%结算。 保外维修:由乙方按甲方及厂家标准向用户收费。
结算周期:因实际结算流程需要。结算周期为2个月。如:1月25号之前提交的单据,结算(付费)时间为4月5号之前一次性 支付给乙方(扣除维修质保金后的所有费用)。
注:如乙方已经结算的`单据里的空调出现:
1,加氟维修一年内再次加氟(包括补焊加氟)的,不再结算费用。
2,三个月内的返修,不再结算费用。
1,甲方每天21点左右将次日的用户报修信息通过qq形式发送至乙方。并需双方确认。
2,甲方每月需按合同内规定的结算时间里将费用 结算给乙方。
3,甲方需按工作性质指定管理人员,并提供对应的联系电话,便于双方工作的衔接。
4,甲方负责乙方维修配件申请的实际情况给予发放。
5,甲方需制定作业规范及标准,以书面形式传达给乙方。
6,甲方提供各单据填写东西,并指导乙方填写。
7,甲方提供相关收费标准。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以及空调器安装工、维修工相关职业证件。
2,乙方需要向甲方承诺旺季时期每天维修台,乙方在旺季期间无实际维修能力的,甲方改派其它人员或网点,并对乙方 200元/台的罚款。
3,乙方需对所有服务人员统一管理,按行业要求准时完成每张派单,否则愿意接受甲方及厂家制订的考核标准。
4,乙方需为每个安装、服务人员缴纳相关保险金,产生安全事故,人事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5,乙方按甲方要求在每天21点左右接收甲方派工,并安排到次日的维修任务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派或漏派情况发生。
6,乙方必须安排专人与甲方进行派工对接并互留联络方式,以便沟通。
7,乙方在一年内出现故障均由乙方负责上门维修,否则按拒单处理。
8,乙方误判两次及以上时,按100元/台支付甲方,此单将由甲方另派人员上门处理。
9,乙方必须按时提交单据给甲方,提交周期为3天一次(且维修时间也是必须是该周期以内的),过期单据不再接收,按乙方放 弃结算费用处理。
10,乙方每天及时将维修情况反馈给甲方。不得超过当天21点。
11,乙方应遵纪守法,对自己的经营负有全部法律责任。
1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承包给乙方的派工业务转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视乙方违约,按违约责任第一条处理。
13,由于乙方维修不当导致的退换机,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达到用户满意为止。
1,如其中一方发生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20000元违约金。
2,因甲方业务原因,乙方不得在4-9期间提出解除协议,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需支付相关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应承担其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的所有纠纷、损失、债务等费用,并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蒙受的经济损失。
4,甲乙双方发生纠纷时,首先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任何一方有权提起法律诉讼。不得以任何理由唆使他人等前来与甲方纠缠, 否则唆使一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支付相关违约金给甲方。
1,合同期满自行终止。至此,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借甲方名义开展任何业务。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2,除合同内约定的4至9月以外的双方协商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在协商达成一致时,方可解除本合同。
3,因其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条款时导致的合同终止,同样有效。后续责任将依据本合同约定内容处理,待纠纷处理完毕并经双方 签字确定后,本合同方才全面终止。
七,配件管理方式见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代表:
手机:
电话:
传真:
签定日期:
签定地点:
乙方:
代表:
手机:
电话:
传真:
签定日期:
签定地点:
空调安装合同印花税篇六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范围:竹溪县供电局中央空调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
二、工程要求:按照甲方与业主签定的中央空调合同的安装要求,按照确定的设计方案将中央空调以及末端等系统配置安装到位。
三、工程造价及费用支付:
1、本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以上价格不包含主机基础,主机电源,主管道的钢架的使用费。
2、本协议签定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全款,乙方进场施工。
3、乙方银行账户:
四、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工期进度施工,若因工期逾期交工造成甲方损失,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2、乙方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对每批安装材料均由甲方技术人员抽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且由此带来的工程延误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必须按照安装规范以及工艺要求施工,对安装过程中的安装质量和工艺,甲方技术人员有权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并自行承担一切误工等损失。
五、设备及工程报价一览表
六、售后承诺
1、系统保修:安装工程保修期为2年,保修起始时间为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内因安装质量导致故障,由乙方免费维修。若因甲方操作不当或设备运行环境导致的故障,乙方不承担免费维修。保修期过后。甲、乙方可另行协商,维护事宜。
2、设备自出厂之日起保修2年,若因甲方操作不当或设备运行环境导致的故障,乙方不承担免费维修。保修期过后。甲、乙方可另行协商,维护事宜。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空调安装合同印花税篇七
乙方:
二.甲方在提运,安装空调之时必须核对清型号,并负有保全责任。在安装分体机之时,安装前必须对室内机通电运行检查。
三.甲方对乙方所售出之空调给用户保修或维修服务,并实行城内12小时,城外24小时服务到位,否则乙方可对甲方作出处罚决定。
四.如属甲方安装原因引起的故障,甲方必须负全部责任。
五.甲方在安装或维修完毕之后,必须填写安装,维修单据,收回废旧零件及时交给乙方,以便乙方上网结算,否则乙方有权将迟交单据不予结算。
六.乙方按甲方每天所交回乙方的安装卡经审核无误后,按如下安装费标准结算给甲方;维修费按工厂标准每单乙方扣除5元支付。
七.甲方必须有足够的服务能力来为乙方服务,否则乙方有权作出其他改变。
八.甲方必须切实保证安装,维修安全,安装维修之时必须穿上达乐工服并配戴安全带,发生工伤事故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九.甲方在给用户安装空调之时,如果没有用铁架必须拿回给乙方,否则一经乙方证实进行2倍罚款。
十.甲方交给乙方500元(从安装费中扣出)作为例约保证金。
十一. 甲方必须确实配合乙方工程勘查并出具准确方案,同时对工程信息负有严格保密的责任。
十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当即生效,有效期一年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
年月 日
注:附件乙方安装、维修人员名单一份。
空调安装合同印花税篇八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中央空调安装工程(前述空调安装工程,本合同未作特殊说明的,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地址: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工期:
1、本工程工期为__ _天,即自20xx年__ _月__ _日至20xx年_ __月__ _日;其中室内工程主体部分工期为 _ __ 天,即自20xx年_ __月 __ _日至20xx年__ _月 ___日。( 前述“本工程工期”在本合同中未作特殊说明的,仅指进场施工之日起至交付甲方验收之日止。)
(3)重大设计变更、实际操作与设计规定不符等原因而增加工程量;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市政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
四、承包范围及内容:设计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附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五、工程价款及给付方式
1、工程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为固定包干总价人民币万元(大写 : 元整)。
以上包干总价含:人工费、机具费、场地租用费、临时设施费,文明施工费,安装费,措施费,吊装费、规费,实验费、水电费,配合费,综合管理费,利润,税费,以及施工期间的一切风险费用等全部费用,为固定包干总价,不论市场如何变化,结算时均不作任何调整;在设计图纸不发生更改的前提下,不论乙方施工的工程量是否超出《工程量清单》,结算时都不作任何调整;若设计图纸发生更改而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则增加或减少内容按照附件《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相应的增加和减少。
2、给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总价 %的定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 )
(2)甲方施工人员、设备及前期材料进场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工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 )。
(3)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运至施工现场,经甲方确认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 )。
(4)管道隐蔽工程完工后,甲方组织隐蔽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5)工程完工后,主机安装调试能正常使用,整个系统运行良好,经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取得检收合格证,并“ ”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工程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
(6)剩余 %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给付,若有应付款项的,应扣除相应款项后给付。
3、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需出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相关专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发票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合格
2、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实验、试压、测试报告。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果出现因施工质量引起的漏水现象,一切由乙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指派 为甲方现场代表,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相关事宜。
2、甲方提出任务需求,乙方作出施工组织方案,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认可后,形成最终执行方案,并制定验收标准,作为工程项目验收的依据。
3、甲方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电源、水源及临时施工场地、现场办公室、机具材料库房等。
4、在本工程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和帮助(如: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与装修、消防等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等)。
5、甲方依据此合同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6、如乙方有履行合同不利或不符合合同的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工程建设的施工进度或其他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包括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等在内的相应改进措施。
7、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较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可否变更和如何变更,并按国家有关程序办理。
8、严格按本合同书中第五条款的规定支付项目所需款项。
9、甲方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工作,按相关规定办理工程移交、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按时向乙方提供资金及必要的工作条件。
10、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增加,经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情况下,甲方须在5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由工程量增加而引起的费用(该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而定)。
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12、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甲方检查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检验,甲方认可并在《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现场进行检验,乙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甲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且承担质量检查部门的检验费用。如甲方提出异议,可再次进行复检,合格者,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由乙方负责,因此而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13、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发出《工程竣工通知书》,甲方在接到此通知书后10日内进行竣工验收,如超过10日而甲方仍未组织验收工作,则视为己验收合格。未经验收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质量责任,并视为己验收合格。
1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日期(见本合同第四条2款)配合乙方办好本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决算等工作,并及时办理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15、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申明的秘密。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要求完成其全部职责。
2、向甲方提供了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3、指派为现场代表,负现调处理施工现场相关事宜。
4、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并及时送甲方,经甲方、设计和监理批准后实施。
5、按照施工图纸、说明和国家颁发的《通风与空调工程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达到国家环保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并保证能通过综合竣工验收。
甲方:
乙方:
时间:
空调安装合同印花税篇九
第一条:工程名称: (下称“本工程”或“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 (详如本合同图说附件一)
第四条:工程期限: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下称“开工日”),并自开工日起计 6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
第五条:工程总价:人民币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 乙方银行账户:户 名:
银行名称: 账号:
6.2 本合同总货款按下列约定支付:
工程全部完工在验收之前,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5%,即人民币
6.3 保修金条款
本工程不需要缴纳保修金。
乙方同意工程总价之 3 %作为保修金。该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且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时,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无息领回。
本工程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承包方或施工方应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履行保修义务的,乙方在未缴纳保修金或领回全部保修金后仍需履行保修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4 经乙方申请,甲方应当于收到申请3日内核对本工程进度款,七日内核对保修金,并于核对完毕后20日内拨付到乙方银行账户,逾期仍未付款,由此影响之工期予以顺延。
6.5 乙方请领各项工程款应付全额合法发票,并经甲方指定的监理工程师(下称“监理工程师”)会签证明。
第七条:工程价款
7.1 本合同第五条工程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成本、机具、运费、各种应付税款、搬运费、工资、安装费、一般支出费、利润、保险费、管理费、保修费、工程查验费,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试验所需各项费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成本与费用,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缴纳的一切相关费用除外。
7.2 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工程总价系属确定价格,乙方不得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跌,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工资率及其它成本费用的增加为理由而要求调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调整工程价款或请求额外补偿。
第八条:图说附件
8.1 本合同附件、议价纪录表、图样、估价单、施工说明书、工程项目书、工程进度表和乙方的执行计划,暨甲方提供的各项工程图说及规格(下统称“图说附件”),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的内容,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约束力。
8.2 乙方已详细审阅、了解本合同及其图说附件,并经检视工程地点,已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现状及地质等,并已研判可能影响本工程的各项情况后,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按甲方核准的图说附件,提送执行计划,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和品质保证计划等,并提供各项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监督、物料、供应品与设备,以完成本工程并提供其它各项服务。
8.3 如遇图说附件均未载明,而按相关政策、同行业技术标准及国家强制性规定为应做的工作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或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不得借故推诿或要求加价。
8.4 乙方应依本合同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工程,并负责取得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证照交付予甲方。
8.5 图说附件和执行计划的提供日期:甲方将于合同订立时或约定日期,交付其图说附件予乙方。乙方应于合同订立日后三日内交付本工程执行计划予甲方。
8.6 图说附件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图说附件及本合同其它条款规定之文件或信息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的有关甲方的商业信息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维持其秘密性,并采取保密措施,而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给任何第三人。
8.7 第8.1款所述的所有相关数据,乙方应妥善保存,工程执行阶段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若有需要,乙方均应随时提供。
(本条中关于图书附件的约定要注意:1、认真核实工程范围,核算工程量,特别注意工程范围是否在图纸上有明确的标注和说明;2、甲方提供的图书附件(尤其是标注工程范围的图纸)应为甲方签章的原件(必须有甲方签章并注明附件一字样,请注意8。1中“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内容”),该原件应在签约同时作为合同附件由我方收管。)
第九条:工程及材料监理
9.1 乙方依本合同执行的一切工程,应随时与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协调,并接受其指导监督与管理,同时应避免本合同与乙方其它进行中的工程相互抵触而影响本工程的执行。甲方可决定与本工程施工及进度有关的事宜,包括图书附件、规格及相关文件的解释。监理工程师所做成的裁定与解释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9.2 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材料,应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如甲方认为不合格,乙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取样送交双方共同认可之检验机构或实体检验,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乙方应立刻调换,因此而发生之搬运、损耗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如材料品质或等级不甚明了时,悉依甲方解释为准。
9.3 甲方可指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本工程执行并具有指示乙方的权利。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甲方得随时对本工程作业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
9.4 乙方与甲方间的一切函件的正本应送交甲方,副本抄送监理工程师。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 本工程所需材料如有未尽载于图说附件内,但为工程技术或施工惯例所不可或缺者,乙方均应照做,此并非工程变更,乙方绝对不得要求变更本合同工程总价。
10.2 甲方认为工程有变更的必要时,一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办理工程变更。该工程变更致工程数量之增减者,其变更工程之价款的计算,仍以原定单价为准;但如系新增项目,则由双方协议新单价。倘因甲方变更计划,乙方需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或已订制并制作完成之加工部件且为甲方变更计划所及的合格材料时,由甲方核定验收后,参照本合同所定单价或比照合同签定时市场料价计算之。
10.3 乙方于工程开始执行后,应定期自我检讨其执行成效。若有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十一条:履行进度
11.1 乙方应于第四条开工日前,以大图样与样品提交甲方核定。
11.2 乙方应在第四条开工日前三日内,提交甲方核定与本工程各项工作与目标有关的详细工程进度时间表,显示每一细部工程项目的预计开工日与竣工期,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履约,定期由甲方验收,且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工程期限,完成符合图说附件所述的每项工作以及全部工程。
11.3 乙方应于每周的次日送交甲方一份工作周报表,包括本工程各分项工作的最新进度时间表,叙明每项工作的现状、完工率、预计完工日期,以及如有迟延者,其迟延原因与乙方赶工计划。
11.4 凡因天候或其它因素致无法如期施工,乙方应无条件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弥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延长或逾期,且甲方得视需要,随时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数及设备赶工,乙方不得拒绝。
(此条约定过于苛刻,如确实因气候、停水停电,甲方或第三方原因等非我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我方应有权要求工期顺延,如系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我方甚至享有追究甲方造成窝工、停工损失的权利。再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其提出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时,应考虑劳动法对于加工工资方面的约定。建议与对方就此条提出协商,尽量减轻我方责任和成本)
第十二条:施工管理
12.1 乙方应于工程地点明显位置,日间设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装置,夜间设置照明装置,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预为防范,工程进行期间如有损及公私建筑、路面、沟渠、街道上下的水电及通讯管线、或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财产者,统归乙方负责赔偿。
12.2 乙方应派富有工程经验的监工人员常驻于工地,依照工程施工进度时间表,切实执行并遵照甲方的指示照图施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认为乙所派监工人员不能胜任时,得要求乙方更换之,乙方应立即撤换,并不得借故向甲方要求赔偿。
12.3 乙方所雇的工人必需具有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听指挥或不守秩序,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后,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之内,予以撤换,且不得再用,并不得以撤换工人为理由,向甲方要求赔偿。
12.4 乙方负责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劳动保护、保险及给养,如有违规行为或侵害他人权益者,概由乙方负责;如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情事,也由乙方自行料理,与甲方无涉。
12.5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机具设备,甲方得于进场时检查之,且经认可的一切在场机具设备和新旧材料,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移出工程地点。
12.6 本工程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查有与图说附件不符之处,或所做工程草率或材料低劣而不合规定者,乙方应立即拆除,并依照规定图说附件及材料,重予施工至符合规定为止。所有时间及金钱之损失概归乙方负担。
12.7 凡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其它工程及临时设施,经由甲方交由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与该承包商,有互相协调合作的义务;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而致发生错误、延期、或意外等事情,其一切损失乙方愿接受甲方裁决,并负责赔偿。
12.8 本工程在未经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在于工地的机具、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防护。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预防,或意外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的,甲方应在7日内作出回应并安排验收,超过15日甲方未作出回应或安排验收的,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已完工工程同时视为已移交甲方接管,乙方不再承担保管及防护责任)
12.9 乙方或其人员因施工之过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员身体或财产上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12.10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则之规定。
12.11 乙方应保证其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厂区的规定。如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厂区的规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换该人员。
12.12 乙方保证施工队使用的区域,应维持环境清洁,并负保安责任。
12.13 乙方各项施工应符合本合同约定,如有未约定者,则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如地方部门有更为具体且有利甲方的规定者,则照地方规定施工。
12.14 如涉及隐蔽工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未于法规规定时间内验收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如工程有任何不符合甲方规定者,打开隐蔽工程及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无问题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验收,自行隐蔽工程者,甲方得随时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含打开隐蔽工程、验收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继续进行其余工程的施工。
12.15 乙方不得基于任何原因就本工程之一部或全部,包括已进场的或使用中的材料、设备主张任何抵押权、质权及留置权。
12.16 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应将所有设备,一律迁移工地外,并清扫工地始得申请甲方验收。工程验收时,如甲方认为有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作,以作检验者,乙方不得推诿,并负责修复,涉及之费用比照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执行。乙方应保证工程完工质量符合施工图说附件、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其与工程质量相关的文件标准。如工程或工作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的,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工程验收时如有与图说附件及其它文件不符或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者,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偿完成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本条“整改”),该工程经过整改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依第十五条规定给付甲方违约金外,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对该工程的无偿整改,乙方如有任何迟延,甲方可将该工程的整改另行委托其它施工方承担,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除承担该其它施工方整改工程费用外,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该整改工程费用和违约金及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可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第十四条:品质条款
14.1 乙方应当保证有承包本工程之资质,并取得所有相关许可证照。
14.2 乙方必须实施工程品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工程品质管理标准及各地区相关部门相应的建筑施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4.3 乙方应设专门负责的工程品质管理组织,其负责人须具有品质工程师训练合格及相关权利范围。
14.4 乙方于每一细部工程完成后应由其品质管理组织自主检查后,方得根据工程进度表及图说附件等相关数据,提请甲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在限期内未完成,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解除或终止合同。
14.5 乙方应保证工程品质符合健康、安全、可靠度等标准。
14.6 乙方应每年办理一次全面性稽查,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自然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第十五条:违约罚款
乙方如违反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或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期限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工程总价仟分之壹计算,给付甲方违约金,此项违约金,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3、 如甲方变更或增加工程范围、工程量的,甲乙双方除另行协商变更或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计价方式外,对于该部分工程款的支付期限也应另行协商确定,甲方如延迟支付的,按照上述第1条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保修期限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签订保修协议,乙方应按照保修协议提供保修服务。如未另行签订保修协议,本工程的保修期限自甲方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 贰 年,另关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贰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工程屋面漏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渗漏的保修期为伍年。于保修期限如本工程一部分或全部漏水、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按照图说附件,负责无偿修复,如有迟延,依第十五条的规定给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工程保险
本工程未约定保险条款。
本工程由甲方向国内保险公司办理工程一切险及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出险时,乙方需保护现场、拍照留存、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协助甲方申请保险、查勘取证、提供相关证明和单证,全力配合甲方处理理赔事宜。
第十八条:税捐条款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税款,由甲乙双方依法律规定自行负担。
第十九条:解约条款
19.1.1 乙方有破产之虞、进行破产或破产和解的程序。
19.1.2 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工人及设备数据不足及其它丧失履约能力之情形者。
19.1.3 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规定,经甲方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19.1.4工作草率、偷工减料或不听从甲方的指示者。
19.1.5 乙方违反其它任何条款或图说附件说明,甲方认为其不能履约者。
19.2 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清理现场,并于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撤离工地。且任凭甲方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划出一部分工程,改交他人承揽或施工,对此乙方不得异议,且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工程报建等相关项目的变更登记手续。
19.3 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负责赔偿。
(如因甲方延迟支付任何应支付款项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乙方并可以撤回已运至工地之材料和设备及人员,由此造成本工程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不得转让条款
20.1 乙方在本工程正式完成交接予甲方前,无论已完或未完工程,或已运入工地的工程材料均不得转卖、转让或贷与第三者,或以供抵押及其它担保,但经甲方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20.2.1 由甲方指定之一部份专门工作,或必须持有某种机具使能完成施工的工程。
20.2.2 一部份专门工程转包后显然对工程有利者。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依第十六条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止。在本合同期限内所生的权益,于合同届满日或解除或终止后,仍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管辖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由本合同所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以甲方营业所在地的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如甲方营业所在地不在本地的,此条款不能接受)
第二十三条:通知条款
23.1 双方通知可以电话、电报、传真、电子邮件、edi、信差、挂号或快递等形式进行。各方书面委派的工地代表可为签收通知之受送达人。
23.2 接收通知地址以合同前述所列地址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地址为准。以邮寄方式通知的,自通知交邮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并发生送达之效力。
23.3 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第二十四条:附则
投标文件或图说附件若与本合同有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立合同人:
空调安装合同印花税篇十
供方(乙方):
一、乙方供应、安装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款详见合同附件一。本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 元),乙方按双方确认的方案图(详见附件二)完成空调系统安装,本合同约定的包干总价即为甲方实际应支付的结算总造价;如因甲方变更方案导致安装工程量发生变更的,则在包干总造价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去变更的安装工程量造价后即为结算总造价,增加或减少的安装工程量造价=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附件一中约定的安装费用包干单价。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方案,导致工程量增加的,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导致工程量减少的,减少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包干总价中扣减。
根据本合同约定方式计算的结算总造价已包含人工、设备、材料、货物运输及装卸费、机械、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乙方为完成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所需要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质量标准:
1、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空调为 原厂生产的合格、全新产品。乙方应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否则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格力空调设备整机(含管线)保修x年,其中压缩机保修x年。保修期均从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保修事项(不可抗力及人为损坏因素除外)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维修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保修期满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提供维修服务,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三、产品的送货及安装:
1、交货及安装时间:
(1)甲方支付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约定的预付款至乙方账户后 日内,乙方将设备材料全部运送到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2)待接到甲方安装通知后 日内乙方完成合同项下全部空调系统的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3)如设备材料安装过程中出现以下合同约定工期延误的情形:
①、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工作面及施工条件的;
②、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达到8小时以上的;
④、不可抗力;
⑤、因与其他施工队交叉作业造成的停工。
出现以上工期顺延情况的,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甲方办理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延期。因上述情况延误工期,甲方给予工期顺延签证后,则不再承担乙方窝工、停工费等费用。
2、交货及安装地点: 。
四、 交货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运送产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至甲方指定位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产品验收:
1、产品安装完工后,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组织工程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七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进行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验收资料;如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三日内更换合格产品、整改完成,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增加的费用。如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产品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在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2、全部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余款人民币 元整(¥ 元)。
3、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甲方的付款期限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且乙方按约定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之日起计算,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货款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以下账号:
账号全称:
开户行:
账 号:
七、双方责任:
1、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2、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负责将设备送达甲方工地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
3、乙方应负责免费对设备管理人员进行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维护的培训。
4、乙方委派驻现场人员: ,联系方式: ,与甲方对接工作。
5、甲方负责提供空调室内机的动力电源,室内机到室外机的控制电源及连接电源线由乙方负责施工完成。
6、甲方如更改安装方案应事前书面通知乙方,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7、如需要预埋铜管的,乙方负责凿好预埋铜管的沟槽并完成铜管安放。
8、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进行整机运行调试。
9、乙方提供风口尺寸给甲方,由甲方与装修工程队协调开相应的风口,以便于乙方安装相应的风口设备。乙方不再支付开风口的费用。
10、乙方在施工中注意安全生产,应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乙方需按国家规定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同时应作到文明施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服从政府部门有关管理和规定。
八、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或完成安装工程的,逾期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迟延交货或迟延完成安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迟延供货或迟延完成安装超过五日,或乙方安装完成的空调系统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自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10内仍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后仍未能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三日内付清上述款项,否则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乙方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中双方确定的地址为邮寄地址,传真和邮寄均是送达方式。
2、按照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和传真方式送达的文件均视为对方已收悉。
3、如一方需要变更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十、 解决争议的方式: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二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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