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是我们最重要的财富,但如何保持健康在现代社会中却是一个挑战。如何撰写一封成功的邀请函?如果你常常感到时间不够用,不妨试试下面这些时间管理技巧。
个人代理协议书篇一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以下项目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公司的汽车车辆定点保险服务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公。
司的汽车车辆定点保险服务的采购招标代理工作。
三、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并依法选择中标人;
3.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8.委托人根据需要,做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9.委托人监督中标人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中标人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由委托人先行代为支付,再找中标人追偿。
10.委托人在开标前,不得自行开标,否则责任自负。
四、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6.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6.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6.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8.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11.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2.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的招标代理咨询费壹万元,由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的7日内支付。
六、若发生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以书面文字签署补充协议解决。
七、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二份,受托人一份。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个人代理协议书篇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____银行(下称甲方)和____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____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
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____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____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1.5‰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____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银行(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____银行(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
个人代理协议书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甲乙双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署本经销协议。
1、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_________软件》,并从事产品的售后服务和宣传促销等合法商业活动。
2、乙方为甲方代理产品的期限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乙方为甲方的代理商,甲方提供代理商软件自助工具给予乙方,乙方可以利用这个自助工具,改写由甲方开发的系列软件,包括软件名称、公司名称、客户联系方式等,但乙方不能对甲方的软件进行反编译或进行软件破解,任何违反国家知识产权法的行为甲方将追究法律责任。若乙方改写的软件名称、公司名称和联系方式与其他公司发生版权纠纷,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主页中必须有乙方所制作的甲方oem软件的专门栏目。如没有该专门栏目,乙方的代理资格自动取消。
3、在乙方提供预付款的情况下,甲方将软件注册的.权限提供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对客户进行注册。
4、乙方可直接向客户收取注册费,但必须对客户负责。
1、甲方按甲方网站的公开报价以每套______%的价格给与乙方。
2、乙方根据自己的销售情况支付甲方预付款。如预付款不足,则甲方有权中断软件注册权限的使用,并要求乙方付清软件注册费。甲方在一个星期内内没有收到乙方应付的注册费,甲方有权终止继续提供注册码,造成的用户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甲方为《_________软件》提供终身免费升级和网上支持,甲方将开通技术热线和专用邮址为乙方客户提供方便。
2、乙方应对自己的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部分由甲方负责。
3、若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产品受损但必须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甲方将收取维护费和服务费。
1、对于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升级,无偿进行更改并提供升级产品给乙方及其客户。
2、甲方保留对《_________软件》的改进和升级权力,如有变动甲方须在新规格、价格生效前15日通知乙方。
3、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所授权的产品发生版权转移或变更状况,甲方应通知乙方,若因此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1、乙方在协议签订时应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2、乙方有权使用《_________软件》代理商的名义,从事有关销售甲方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投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更好的改进软件。
4、乙方应执行甲方制定的价格表,并负有保密义务。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产品市场推广活动。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代理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甲方:拥有(省)区域内广泛的社会资源、优秀的项目管理运作团队和可供本项目运作的资金优势。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省)以乙方系列产品总代理名义销售乙方产品事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关系的建立和相关约定:
1、甲乙双方的关系是销售代理关系而不是隶属关系,双方均属于独立的法律经济体,独立承担自身的法律责任,该责任不因本协议而过度到对方。
2、甲方在本协议授权区域,可以以乙方总代理名义或办事处名义开展市场工作,但不得以办事处名义与客户签约;严禁使用乙方名誉私刻办事处公章进行商业活动。
3、如因市场需要以乙方名义开展专案性工作(如投标、签约等),甲方需以书面方式向乙方申请,乙方批准后提供相关专案授权书面证明,甲方在授权范围内可以乙方名义开展工作。
4、未遵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字样注册任何形式的经营机构,否则,乙方均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直至以侵权行为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5、甲方作为乙方区域独家总代理,乙方将相应区域内的所有既有客户均交付甲方维护,该客户()(含产品经销商、最终用户)和未来开发的各类客户。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壹年(自二0xx年五月六日至二0xx年五月五日止)。此协议期满后,甲方可于期满前十五天申请再行续订协议,否则协议自行终止。
三、代理条件及规定:
1、甲乙双方就系列产品项目的代理协议期限为一年。
2、甲方按照乙方要求金额支付代理年费伍拾万圆。该笔资金作为甲方的预付货款,当货款使用完毕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代理年费补齐,否则本协议无效。
3、甲方签订本协议的5个工作日内交纳代理年费伍拾万到乙方指定帐号,做为本协议的履约和区域市场的独代保证,否则本协议无效。
4、代理年费退回:本协议终止后,甲方结清所有货款后乙方3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退回甲方。
5、甲方在代理乙方产品时,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经销、分销、或促俏与代理商品相似或有竞争性的商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来自于区域外其他顾客有关代理商品的订单、询价,甲方都应将其转交给其它区域代理商,否则乙方有权利终止其代理商的权利,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6、除另有约定外,所有的费用和支出,如电讯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有关商品销售的费用,都应由代理商承担。除此以外,代理商还应承担维持其办公处所、销售人员以及用于执行卖方中有关代理商的义务而发生的费用。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系列产品的技术信息及最新报价。
2、甲方对乙方的价格及销售政策有保密及维护的义务。
3、甲方应主动向用户提供完善及有效的售后服务,并定期向用户进行售后的电话查询。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产品经销计划,反馈产品的市场状况,以便乙方能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并调整市场策略。
5、甲方在经营活动中有责任维护乙方公司的渠道体系、价格体系以及市场形象,不得从事有损于乙方或乙方其他合作伙伴的利益,以及所代理产品形象的行为。若发生此类事件乙方将向其他合作伙伴公开公布甲方违约行为,并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6、甲方有义务对代理区域内的分销商和最终用户进行产品技术培训。
7、除乙方明确要求,甲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产品包装、序列号、产品标识、附件。
8、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商号。若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不再续约,甲方不能再对外宣称自己为乙方的代理商。任何未经乙方许可的宣传和署名,将被视为恶意的商业行为。
9、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代理身份转让于他人。
10、甲方保证不将所代理产品销售至代理区域以外,如有上述事实发生,甲方需对其他区域代理商进行经济补偿,否则乙方有权利终止其代理商的权利,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11、甲方需在授权区域内完成不低于51%的市场占有率;如在签约后较长时间内甲方代理业绩无法达标,乙方有权收回本协议的总代资格终止本协议;甲方不再享受总代理政策,乙方收回原交给甲方代维客户,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干涉。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所代理产品的供货。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和更新所代理产品的价格体系清单。
3、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及服务培训,并尽力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解答有关产品功能。性能相关的问题。
4、乙方提供代理产品的维修服务。
5、乙方对甲方的销售情况及时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其业务销售情况来评估代理商授权资格。
6、乙方保证甲方为本协议确定的授权区域内的唯一代理商。
7、若在代理期内发生其他省份授权代理商跨区销售的事实行为,经查证属实后,乙方会要求其他区域代理商对甲方进行经济补偿,否则乙方会终止其代理商的权利。
六、货款结算:
甲方订购产品货款从代理年费中冲减,代理年费用完时,须按约定进行补充。
七、价格管理和约定: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为总经销价,该价格为交货价,从运送到甲方指定位置的运费由甲方支付(具体细则以订货合同为准)。
2、乙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变化随时调整部分产品总经销价,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市场秩序的管理:
1、乙方保护甲方正式代理商情况下签约其他省份的总代理权。
2、本独家经营权仅限所签约指定产品的独家经营权,非签约产品的市场销售和开发不受本协议约束。
九、订单、发货、质检、换货的规定:
1、乙方受理甲方订单的依据为甲方指定有效业务接口人的签名传真经确认后乙方予以下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下单。
2、在要求现款提货情况下,乙方严格执行现款发货原则,否则乙方拒绝发货,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确因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可在收到货物的三天时间内,书面要求乙方换货,乙方查实后应予以换货,并承担相应的运费;过期乙方概不受理甲方的换货申请。
十、售后服务规定:
1、甲方支付的代理年费中,预留1/10作为售后周转配件保证金。该保证金不作为预付货款,不可以进行货款充抵。
2、甲方向乙方借用的周转部件、设备应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借货协议的条款进行约束。并且及时将问题部件及设备如数返回乙方。
3、本协议终止时,甲方应退回乙方所有配件,经乙方确认无误,无损该保证金退回甲方。否则,乙方按照相关部件成本价格予以扣除。
4、乙方为售出的产品进行一个自然年内的免费保修(产品保修期以乙方出厂日期为准),过保产品按国家三包法相关约定进行维修。
十一、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具体事项和对方的商业秘密,否则对方均有权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解决,仲裁地定于乙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
4、乙方为了业务发展所出台的涉及本协议中的合理的管理规定、政策等一经宣布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职务:职务: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代理协议书篇五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甲方产品及对其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1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代理商,销售(品牌)商务通信产品如下;。
i)授权代理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ii)授权区域包括:(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1.2以上指定区域非乙方专享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
1.3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代理商。
2.1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的首批定货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正(rmb50,000),需全款付给甲方)。其后在每季度的定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五万元正(rmb50,000)。
2.2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至200年月日终止,经考核可转为一级代理商。
3.1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在销售代理产品的范围内,应以甲方的产品为主。
3.2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4.1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4.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和工程技术培训和支持,并与代理商一起组建全国性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甲方作为华北,西北区总代,在所管区域内不对最终用户销售。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代理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同时甲方向乙方销售情况和库存。
4.4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4.5甲乙双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季度考核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销个别或全部指定区域的代理权直至终止本协议。
5.1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可以跨区窜货和/或低价倾销,如有跨区销售,须与所管区域总代协商联系进货。
5.2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与其他代理商竞争客户。对于(品牌)内部客户和其关联企业和甲方的主要客户,乙方不可以使用本协议的产品与甲方或(品牌)的系列交换机竞争业务。
5.3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参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和召开演示会。
5.4为了保障用户的利益和(品牌)的品牌形象,乙方应从甲方直接采购所有产品和相关配套设备/软件,以保证产品的技术质量和正常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不可从第三方进行采购。
5.5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全国市场信息网,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信息给甲方,在商务活动中积极配合甲方推广和销售飞利浦通信产品及服务。
6.1产品价格。
6.1.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详细价格请参见附件一。
6.1.2(品牌)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品牌)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于调整。
6.2定货流程。
6.2.1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采购单可能还会附有关于采购、运输的其他条款以及其他事先书面约定的条件。
6.3付款条件。
6.3.1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三(3)天内把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百分之七十(70%)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请,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6.4交货期。
6.4.1甲方应在收到合同定金后的三十(30)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6.5保质和售后服务。
6.5.1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十五个月(15)的保质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如由于人为或者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6.5.2如由于产品的设计和/或制造缺陷和/或软件瑕疵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
6.5.3在保质外,甲方将收取不高于产品代理价格百分之二十(20%)的维修费用和相关的运输费用等,维修后的硬件将享有六(6)个月的保质期。
6.5.4乙方须把需要维修的板子集中并按保质期分类,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甲方将在收到板子后检查损坏情况,在三十天(30)天内完成维修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的七(7)天内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在维修费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权不于退还有关板子。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尚不能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对送修的板子作出处理,以补偿甲方的维修费用和相关支出等。
6.5.5对于不能修复的板子,甲方将通知乙方征求处理意见,如乙方未能在通知发出后的三十天(30)内作出回复,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不能修复的板子,乙方无权追究。
6.5.6乙方需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培训足够的合格工程人员提供现场的产品安装和维修服务,并贮备足量的备品备件以满足客户的维修和更换需要。
6.6反窜货、反低价管理。
6.6.1乙方将甲方的产品发往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和接受外地定单的行为称之为窜货。
6.6.2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代理商,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窜货行为。
6.6.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窜货行为,甲方可以处罚乙方以补偿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6.6.4窜货赔偿金将以窜货价款的100%作为罚金,以代理价计算,其中罚金的50%将直接支付给被窜货方,作为对被窜货方的补偿。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货源冲击时,有权根据甲方的规定从窜货方获得同等的赔偿。
6.6.5乙方在举证他人窜货行为时,应提供产品购物发票、序列号和其他有效证明,并以客观诚实的态度进行举证。
6.6.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防范和制止任何低价倾销行为。
6.6.7如遇严重的窜货行为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未经飞利浦的书面批准,乙方无权使用飞利浦的商标和/或文字标志。
8.1出于本协议的目的,乙方仅拥有为实施合作而参阅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的权利。
8.2乙方承诺不会将该等保密资料用于非本协议之目的,不会使用、披露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并且不会向其乙方员工泄露任何属于甲方的保密资料,除非该等员工有必要为工作的缘故而掌握该等保密资料。
8.3乙方将对由于前述原因而掌握及了解甲方的保密资料的员工签署与此相同或相似的保密协议书,并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资料,以免使之为非双方确定的合作内容下允许了解及掌握保密资料的员工所使用或为公众掌握及了解。
8.4本协议下甲方将保密资料交由乙方,并非意味着甲方授予乙方任何专利或材料。乙方并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义进行商务活动。
8.7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9.2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停止该行为。如违约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后十五(15)天内仍未改正,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9.3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前三(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9.4乙方破产或已收到破产令,或进行整顿;。
9.5乙方的股东方或控制方发生变更或乙方的业务被转让给其他方。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十(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在事件发生后九十(90)天内事件仍未消除的,双方可书面协商解除本合同。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政府行动、战争等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发事件。
如双方对本协议有争议或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首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合同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下述附件乃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个人代理协议书篇六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甲方产品及对其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范围。
i)授权代理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ii)授权区域包括:(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1.2以上指定区域非乙方专享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
1.3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代理商。
2.销售指标及合作期限。
2.1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的首批定货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正(rmb50,000),需全款付给甲方)。其后在每季度的定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五万元正(rmb50,000)。
2.2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至200年月日终止,经考核可转为一级代理商。
3.合作原则及规定。
3.1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在销售代理产品的范围内,应以甲方的产品为主。
3.2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4.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和工程技术培训和支持,并与代理商一起组建全国性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甲方作为华北,西北区总代,在所管区域内不对最终用户销售。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代理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同时甲方向乙方销售情况和库存。
4.4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4.5甲乙双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季度考核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销个别或全部指定区域的代理权直至终止本协议。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可以跨区窜货和/或低价倾销,如有跨区销售,须与所管区域总代协商联系进货。
5.2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与其他代理商竞争客户。对于(品牌)内部客户和其关联企业和甲方的主要客户,乙方不可以使用本协议的产品与甲方或(品牌)的系列交换机竞争业务。
5.3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参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和召开演示会。
5.4为了保障用户的利益和(品牌)的品牌形象,乙方应从甲方直接采购所有产品和相关配套设备/软件,以保证产品的技术质量和正常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不可从第三方进行采购。
5.5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全国市场信息网,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信息给甲方,在商务活动中积极配合甲方推广和销售飞利浦通信产品及服务。
6.销售行为规定。
6.1产品价格。
6.1.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详细价格请参见附件一。
6.1.2(品牌)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品牌)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于调整。
6.2定货流程。
6.2.1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采购单可能还会附有关于采购、运输的其他条款以及其他事先书面约定的条件。
6.3付款条件。
6.3.1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三(3)天内把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百分之七十(70%)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请,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6.4交货期。
6.4.1甲方应在收到合同定金后的三十(30)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6.5保质和售后服务。
6.5.1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十五个月(15)的保质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如由于人为或者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6.5.2如由于产品的设计和/或制造缺陷和/或软件瑕疵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
6.5.3在保质外,甲方将收取不高于产品代理价格百分之二十(20%)的维修费用和相关的运输费用等,维修后的硬件将享有六(6)个月的保质期。
6.5.4乙方须把需要维修的板子集中并按保质期分类,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甲方将在收到板子后检查损坏情况,在三十天(30)天内完成维修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的七(7)天内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在维修费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权不于退还有关板子。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尚不能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对送修的板子作出处理,以补偿甲方的维修费用和相关支出等。
6.5.5对于不能修复的板子,甲方将通知乙方征求处理意见,如乙方未能在通知发出后的三十天(30)内作出回复,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不能修复的板子,乙方无权追究。
6.5.6乙方需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培训足够的合格工程人员提供现场的产品安装和维修服务,并贮备足量的备品备件以满足客户的维修和更换需要。
6.6反窜货、反低价管理。
6.6.1乙方将甲方的产品发往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和接受外地定单的行为称之为窜货。
6.6.2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代理商,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窜货行为。
6.6.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窜货行为,甲方可以处罚乙方以补偿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6.6.4窜货赔偿金将以窜货价款的100%作为罚金,以代理价计算,其中罚金的50%将直接支付给被窜货方,作为对被窜货方的补偿。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货源冲击时,有权根据甲方的规定从窜货方获得同等的赔偿。
6.6.5乙方在举证他人窜货行为时,应提供产品购物发票、序列号和其他有效证明,并以客观诚实的态度进行举证。
6.6.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防范和制止任何低价倾销行为。
6.6.7如遇严重的窜货行为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7.商标使用。
未经飞利浦的书面批准,乙方无权使用飞利浦的商标和/或文字标志。
8.保密责任。
8.1出于本协议的目的,乙方仅拥有为实施合作而参阅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的权利。
8.2乙方承诺不会将该等保密资料用于非本协议之目的,不会使用、披露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并且不会向其乙方员工泄露任何属于甲方的保密资料,除非该等员工有必要为工作的缘故而掌握该等保密资料。
8.3乙方将对由于前述原因而掌握及了解甲方的保密资料的员工签署与此相同或相似的保密协议书,并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资料,以免使之为非双方确定的合作内容下允许了解及掌握保密资料的员工所使用或为公众掌握及了解。
8.4本协议下甲方将保密资料交由乙方,并非意味着甲方授予乙方任何专利或版权的权利,或意味着乙方对该等保密资料拥有任何其它权利。
8.5上述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代理关系结束之日起三(3)年内持续有效。
8.6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十(10)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乙方并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义进行商务活动。
8.7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9.生效及协议的解除。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9.2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停止该行为。如违约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后十五(15)天内仍未改正,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9.3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前三(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9.4乙方破产或已收到破产令,或进行整顿;。
9.5乙方的股东方或控制方发生变更或乙方的业务被转让给其他方。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十(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在事件发生后九十(90)天内事件仍未消除的,双方可书面协商解除本合同。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政府行动、战争等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发事件。
10.争议解决。
如双方对本协议有争议或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通知地址。
本协议首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2.部分失效。
本合同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合同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3.协议的标题。
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4.协议复本和附件。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凭。下述附件乃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价格规定。
附件二、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企业名片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甲方:乙方:
个人代理协议书篇七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委托与代理甲方办理房屋该(物业)个人住房贷款之法律事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事务所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作为甲方办理上述有关手续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之事项为:
1、就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事宜解答申请人之法律咨询;
3、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4、为申请人之借款资格出具法律意见书;
8、在办理上述手续时,代收并代为缴付政府部门收取的登记规费。
三、乙方应保证其指定之律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认真、负责、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托之事项。
四、甲方在此保证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种证件、文件(包括复印件)均为合法、有效,并保证其支付该物业之房款来源合法。
五、甲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之同时按甲方申请借款额的‰向乙方支付代理费,计元人民币。
六、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第四、五条规定之义务,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手续之事项,且所收代理费概不退还。
七、乙方指定之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之义务或无故终止代理甲方委托之事项,甲方有权要求返还全部或部分代理费。
八、如甲方在借款申请仍未获银行批准之前终止与发展商签订的购房契约,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五条所收之代理费不予退还。
九、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与银行之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被终止或被解除,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五条所收之代理费不予退还。
十、本协议自甲方有权代表及乙方指定律师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律师:
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代理协议书篇八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
e.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20箱人民币_________元40箱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票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
b.甲方于船开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c.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a.现金的付款方式;
b.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____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____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十七、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________年,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盖章)_____乙方名称(盖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____外币账号:____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__人民币账号: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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