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借书人借阅之后,被书籍所触动,对书中思想进行的沉思和反思。写读后感时,我们应该注重自己个人观点与作品内涵相结合,保持独立思考的态度。在这里分享一些读者们的读后感,他们对这本书的评价和观点都很有启发性。
余华兄弟读后感300字篇一
《兄弟》是余华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主要讲的是重组家庭的两兄弟的故事。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到作者的才华和时代的悲剧。
人一旦没有了约束,恶到无法想象;人一旦没了信念,便不知方向。余华的小说实在是残酷到近乎残忍的。鲁迅曾说“悲剧就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在余华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你永远想不到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宋凡平和李兰前一秒高高兴兴结婚,下一秒就和人打架,还被迫敬烟几乎尊严扫地;将李兰送去上海看病美好生活刚刚预见,不曾想这就是两人最后一面。前一秒宋凡平还挥舞红旗光鲜夺目,下一秒就被打倒关禁闭;逃出来后打扫屋子仿佛重归只需,下一秒就被活活打死无人收尸。宋凡平真的是所有美好的集合,好丈夫,好父亲,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就这么生生折磨,最后被打死在接妻的路上。作者将这个美好撕毁在我们面前。
那个年代折磨人的方法真的是只有你想不到。这本书的后半部分经历了这么多,我以为两兄弟感情会很好的作者有再次将美好活活撕开,而这种撕裂并不是什么兄弟闫墙,甚至淡淡的平静的甚至说合理的,可是就是说不上哪里悲哀。
宋钢最后卑微到泥土里,你以为已经够惨了,但实际永远比你想象的更惨。死去的宋钢已经回家了,可是他进不了自己的家门,他仰脸躺在门外的板车上。坐在板车上的工友茫然地看着秋风吹起的树叶不断飘落在宋钢的身上。而这个时候他的妻子却在和他的兄弟在一起。
读完这本书我希望悲剧不要再重演了,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好好过好自己的生活。
余华兄弟读后感300字篇二
现代的先锋作家里,余华是自己了解得最多也最为喜欢的一个。
《兄弟》可以说是当下谈及余华无可回避的一个话题,尽管这很难于掌控,也常常陷入尴尬。
张悦然曾经提到,一个真正的诗人内心要"既有耶路撒冷又有奥斯威辛",这是从文学本质生发出来的永恒命题。我极为欣赏这句精妙的譬喻。
地狱致人沉沦,天堂也诱人沉溺。一个真正优秀的作家是活在人间,活在土地之上的。它既要敏锐的嗅到地狱横溢的戾气,又能虔诚的瞻仰到天国投出的光亮。因而他在矛盾中成就自己的情怀,在悲喜间体会世事。
对罪恶存在的承认,也是对美的前提性肯定。
也正如我在一篇日记里提到的,有一个忽然闪过脑海的极恐怖的念头让自己十分警觉。而深究下去才发现这个念头源自米兰?昆德拉的一处情节和杜琪锋的一组镜头。对罪恶的掌控能力证明了他们不愧为两个不同领域的大师。
那么《兄弟》在原则上已可以接受。而且我们不能否认,在上部中,对这一家四人种种遭遇的同情与感慨几乎是不可遏止的。这也很大程度地反应出了余华的成功。
然而,在下部之中,一副恢弘的局面下展示出的却是一出出人性的闹剧和悲剧,余华本是寓之以极大的讽刺的,然而这至关重要的一点却沦丧在了茫茫无措的叙述中了。余华也提到"叙述统治了写作","自己只能作为一个忠实的叙述者存在",这恰恰反映出余华对罪恶的不断繁衍已失去了掌控,那么整个后半部也失去了控制。
余华成功地描绘了一个重新存活的奥斯维辛,但他却深陷其中,反而受控于此,他也没能引出那条指向耶路撒冷的路。
这是一处致命伤。
余华兄弟读后感300字篇三
以前读过余华的《活着》,看了心伤至极。人在不幸的时候看一看,也就觉得幸运了。《活着》文风朴实,语言紧凑,娓娓道来如吮苦胆,汁液入口流入身体,沁进心田,久久地浸润泡脬了人类的良知,心酸和同情伴着眼泪一汩汩涌出,好一个“惨”字了得。
《兄弟》一样的惨,但不那么严肃,让人联想到“三毛流浪记”。“三毛”是一个人苦,《兄弟》是哥俩一块儿苦,共同的是一种漫画版的讽刺风格。“三毛”儿童元素多一些,《兄弟》成人色彩重一些,而且是“重口味”。
《兄弟》是余华沉寂10年之久的著作,一出生就倍受关注,可也是“两重天”境界。一方面是普通读者的万般宠爱,一石激起了千层浪,浪里个浪,各有各的浪味;一方面是专业读者的失声,以及评论界的哑然,偶有发声也着实没什么高度评价,为此还在网上干仗。
故事的梗概,讲的是江南小镇小青年李光头厕所偷看女人被抓,而十几年前他亲爹正是因此淹死在粪坑,被一男子宋凡平捞了尸体送回。李光头妈李兰后来和丧妻的宋凡平结合,李光头和宋凡平之子宋钢成为兄弟。__宋凡平被迫害惨死,塑造了一条硬汉好汉形象,催人泪下,令人憧憬。李兰时隔几年去世,两个孩子相依为命,在两个时代动荡下,因一个女人李红激起一片涟漪,李光头奋而直追,却让宋钢接到了绣球。20年后天地一变,李光头风起云涌、富可敌国,宋钢疾病缠身、穷困潦倒,又发生了一些伦乱之事,一曲兄弟情贯穿始终、贯穿生命、贯穿人性。
余华兄弟读后感300字篇四
在上个月,我因为无书可读,在脑海中回忆自己看的最意犹未尽的一本书,想来想去,只有《兄弟》这本书了。
《兄弟》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李光头,一个是宋刚,李光头非常的卑鄙,对钱的欲望远超一切,他喜欢的人喜欢他继父的儿子,于是他就强迫他放弃;宋刚是一个浑身正气的人,他一辈子正直,为了自己的家人,不惜糟蹋自己的身体去远方打工,在李光头最困难的时候宁愿自己不吃饭、受苦,也要帮助他。
可最后,李光头成了世界驰名的企业界,拥有上亿的资产,可宋刚却落得一身疾病,妻子爱上了李光头而卧轨自杀。
为什么呢,为什么一个正直,坚强的男儿最终失去了人生中的一切;而为什么一个无赖竟然能获得一切的财富、荣誉?是运气,还是他有特殊的能力?是时代。
李光头是在1980年代开始发家致富的,那是改革开放刚刚开始,每个人都很谨慎,而李光头运用了他无耻的技巧,成功的获得了投资,赚来了钱,而他的继父的儿子宋刚则一直保守的做着自己的工作,直到1990年左右中国下岗潮开始,宋刚失业,只好去干苦力,最后失去一切。
这个时代是疯狂的,之前人们对于财富的欲望在一刻暴发,有些人一身正气,努力工作,可在最后却被时代淘汰;有些人无耻,投机取巧,在最后获得财富,成为时代的弄潮儿。这个时代是疯狂的,有道德的人反而会因为没有投机取巧而屈服于这个时代的疯狂。
的确,中国很强大,可中国人的不文明、财大气粗已经被全世界有所耳闻,这不是什么好事,大部分的中国人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现在的中国在逐渐地向文明发展,人们的文化内涵正在提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现在中国大部分人的价值观。
刚刚提到的疯狂是中国发展史上的一个小阶段,是为了让中国赶上世界发展的潮流的一个阶梯,这阶梯很高,跨过这个阶梯牺牲了很多的东西,可是中国跨上了这个阶梯;现在,中国在重整衣冠,继续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跨进!
余华兄弟读后感300字篇五
从开始读余华的活着我就知道这个世界上能把一个词汇写到极致的也就是余华了,读完余华的活着,我就没再质疑过还有比活着更糟糕的事情。同样,读完余华的兄弟,能把亲情做到那个份上的也就是兄弟了。
读余华的文章,总是让人觉得用词过于随意,甚至会有一些污秽不堪的词句映入眼帘,然而,慢慢回味,才发现这才是那个时代应该有的韵味,只有把自己完全置身于故事发生的时间和空间里,时代感才能真正的被写活了,人物形象的塑造才能够更鲜明。这就是余华,这就是余华的文章,不需要多么华丽的辞藻,只要能够写到你心里去,目的就已经达到了。
兄弟这部长篇小说,主人公宋刚和李光头原本只是村里两个不相干的小屁孩,连玩伴都不是,然而命运却将他们联系在了一起,李光头的妈妈李兰在丈夫死去后,嫁给了宋刚的爸爸宋凡平,就是这个男人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中,捞起掉进粪坑的李兰丈夫,背着这个满身污秽的男人走过了刘镇的长街,一直背到李兰家里。他的善良给了李兰生的希望,也就注定了宋刚和李光头从此解不开的命运。
余华的小说总是给你一刹那的幸福,一闪即逝的希望,原本老天爷给了李兰一个馈赠,却又一种更残忍的方式收了回去,当宋凡平惨死在苏妈的点心店前,当好心人陶青拉着板车将惨死的宋凡平拖回家中,刘镇的长街又一次出现在读者面前,仍旧是群众异样的眼光,两个孩子跌跌撞撞的跟在板车后面,想哭二不敢哭的可怜样子让读者的心无数次跟着他们走着的脚步揪起来,而此时在上海看病的李兰,还在焦急的等着她的丈夫接她回家。她永远也不会想到,长途站一别却成了夫妻俩的最后一别。
宋凡平死后,宋刚回到了爷爷那里,开始了和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似乎命运在悄悄的分开两个孩子,然而,李兰的病逝,爷爷的离开,又将他们两个绑在了一起,当李光头拖着板车载着离去的李兰走在刘镇长街上,后面跟着低着头的宋刚。两个人像两个幽灵一样,在人们异样的眼光中,怀着悲痛的心情,但是一滴泪却没有流。从此兄弟两个惺惺相惜,相依为命。
到后来林红的出现,李光头的发迹,兄弟俩的反目,宋刚的自杀,短短四十年,兄弟两个却经历了父亲的惨死,母亲的病逝,兄弟两个悲戚的童年,再到改革开放两个人不一样的人生轨迹,原本一切都该是幸福的结局,头脑灵活的'李光头通过自己的努力,终于成为一大富豪,忠厚老实的宋刚,在一家国有企业也有着一份稳定的工作,然而林红地出现却注定了两个人的悲剧。
当宋刚的尸体被两个曾经的工友用板车拖着走在刘镇的长街上,刘镇已经不是当年的刘镇了,然而刘镇的人民还是一脸异样的眼光,不禁让人心里发毛。
“板车”,“刘镇的长街”,“异样的眼光”,三个词句反反复复出现了多次,每次的组合塑造了一个又一个凄惨的场景,时代在变,人情冷暖依旧如故,我并不清楚作者余华心里的情怀到底是怎样的,只是深刻的感觉到,每次执笔写到三个词句的时候,那种颤栗不是一句悲伤可以体会到的。
读余华的书,背景感和时代感很强,置身于无数的镜头场景中,很容易就被代入,这就是一部著作带给人的震撼。如果一个故事,即使用凄惨两个字也不足以表达它的悲壮,那还有什么可以呢?这是这本书留给我们的思索。
余华兄弟读后感300字篇六
余华在他的小说《兄弟》后记里引用了一段耶稣的告诫:“你们要走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大的,路是宽的,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的人也少。”他说《兄弟》这部作品就是一部从“羊肠小道”出发最后到达“遥远的天边”的作品。
这部50余万字的小说讲的是中国“新时代”的故事,讲物质上开始得到满足的人们开始放纵欲望,讲各式各样的人在时代的洪流中不同的际遇。
小说的主人公李光头,一个“反英雄”式的人,说起来有点像《鹿鼎记》里的韦小宝,他喜欢女人,喜欢金钱,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
李光头是个怎样的人?
小说就是从一场可笑的闹剧开始的,主人公李光头的父亲是在厕所偷看光屁股时淹死的,本着“有其父必有其子”的说法李光头十四岁时因为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被送到了派出所。从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他的身上就有一种猥琐的气质,余华不仅给他了这种气质,他还给了镇上几乎所有男人这种气质。几乎所有的男人都来向他打听他那天在厕所里看到镇上出名的美女的屁股,而他开始用自己的“描述”来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比如一碗面。
现实也许并没有那么荒诞夸张,但却说明了一个道理:很多人不去做的事情并不是不想做,而是怕被别人说。到底不受道德约束的服从欲望的人更恶劣还是背着人偷偷打听的.人更为恶劣?大概两种行为都很恶劣,然而后一种大概是做的人多了,别人又常常不知道,所以为了掩饰自己的罪行更需要批判第一种。
然而当李光头开始发迹的时候,所有这个人物身上的“猥琐”都变成了“高尚”,金钱得到崇拜的时代谁有钱谁的行为便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有句话说“自古笑贫不笑娼”,很多人也许不是这样想,更多的人就是这样想,还有人偷偷这样想。
当李光头成了有钱人时他对女人的追求成了正当的事情,因为他已经有能力去追求,因为金钱傍身的他看上去比自己那个老实巴交的兄弟宋钢更吸引人。他像是现在社会里的所谓土豪,钱有很多,追求的东西很多,懂得不见得多。然而尽管懂得很少却是很多人连想象都没有办法做到的事,比如兄弟的妻子,比如他要登上月球。
宋钢最后死去,李光头最后活的很好,尽管他再也找不到“宋钢味道”但是他终究活的很好。他于是费劲心机的怀念一块长大的兄弟,人们因为他的怀念而得到另一个商机——搜寻宋钢遗物,他们支持他的怀念,无论他怀念的是谁。
宋钢诚实善良,每一个像林红那样的女人都会爱上他,宋钢腼腆克制,每一个像林红那样的女人都可能背叛他。背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到最后你发现你背叛的并不值得,悲哀的是因为你没有觉得自己因为那些不值得的东西而去背叛真正值得的东西的行为并不值得。事实上大概也并没有什么值不值得,无论是怎样的人生,无论是在人生的哪个阶段,人们都应该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人们也都在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
《兄弟》讲的不仅是宋钢和李光头两个人,他们是两类人或者那个时期中国人身上的某种共性。而余华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这种思想完全交给了自己作品中的人,你可以从每一个人物身上体会到那种可喜可悲的心情,感慨时代境况,命运捉弄,然而他到底是没有多说一句,他把自己摘出去了,只剩下里那样的一个世界。于是《兄弟》里剩下李光头的时代。
余华兄弟读后感300字篇七
对待两个儿子,不让他们感到害怕和伤心。如果不是的话,他们一家4口会是很美满的家庭,和和睦睦的。无知的人对毛主席的盲目崇拜,让很多无辜的人死于很多空心人的乱棍之下。宋凡平就是无辜的人,只因为他是地主的儿子,所以就遭受着毒打和众人的摒弃。打他的其中之一,那个孙伟的父亲,最后被查出是资本家的后代,也落得跟宋凡平一样,也是被申讨的人,儿子孙伟一次意外中被刺死,老婆疯了,自己最终被孽打得受不了,用钉子钉入自己的头自杀了,结局比宋凡平更惨。
到我们这代是感受不怎么到的,但是,如果看那个时代的人写的作品,我们就可以看到,真的是害人不浅,它让多少人无辜送命,也让我们的文学落后他国很多很多。我们泱泱大国,人口如此众多,好作品是有,但是总感觉少了,本可以更多的,该有更多的作家和作品的,别忘了,我们可是5000年的文化历史,没有几个国家流传这么久的。就算到这个时代,对于写作者的待遇,相对来说也是不好的。我记得张恨水是一支笔就养活全家了,在那个时代的写作的稿酬还算不错,那都严重缩水了,甚至有人因为自己的作品送上性命的。《三体》中的叶文洁之父,高校里的教授,因为自己的一篇论文,弄得个老婆、学生都背叛他,死于几个女学生之手。所以文人不舍得让自己的下一代也成为文人。想成为文人的欲望都被吓回去,更不用说有好的作品出现了。如今有很多想靠写作为生的,每天码字几千上万的,可是生活也并不一定有保障。所以作家一旦有名气很多都搞副业去了。
《兄弟》,宋凡平的儿子宋刚、李兰的儿子李光头,宋刚生性老实内向,李光头则滑头流氓得很,但两人感情是好的。如果没有林红,这一刘镇第一大美女夹在中间的话,宋刚和李光头会是形影不离的兄弟的。李光头看上了林红,并不依不挠的追求着。林红却看不起李光头的流氓样,看上了宋刚。李光头得知后,并不有意成全,反而逼着宋刚让林红死心,宋刚懦弱的性格,竟然想到上吊自杀,李光头救下了他,一语让宋刚顿开茅舍。宋刚和林红结婚了,宋刚和李光头的兄弟情缘便隔开了,心没有隔开,身体也必须隔开了。林红不愿意宋刚接触李光头。宋刚懦弱的性格,老实本分的生活着,别人在进步,他原地不动,最终厂子倒闭了,他也下岗了,再找的工作也是损害身体的。而李光头却成为刘镇首富,成为人人追捧的人物。宋刚碍于当初在林红面前逼着与李光头的决裂,生活再怎么落魄,也不愿意找李光头帮忙。最终,跟着骗子周游出外招摇撞骗,离开刘镇一年多。而他出外,碰到的荒.唐事,他竟由着周游,让自己隆胸,弄得身体更坏了。他外出的.这段时间,他的兄弟李光头却打起林红的主意,林红也经不住诱惑,两人在一起云雨了3个月。李光头20年后再见到林红,他说他不会再恋爱了,但是他会做恋爱的事。说明他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不再爱林红了,他爱的是他自己,他要得到他以前没有得到的。李光头是自私的,他没有顾念兄弟妻不可欺。当宋刚回到刘镇后,知道李光头和林红好了后,他的心不能用简单的撕裂来形容。20年前,他就自杀过一次,没有自杀成,这次他再也无法面对生时的痛苦,他给林红和李光头各写了一封信。然后卧轨自杀,他自杀之时,林红和李光头正在兴头上呢。多么强烈的讽刺和对比。
宋刚的自杀,也让林红和李光头彻底醒悟过来。两人从此不再有纠葛。林红后面成了个厚颜无耻的冷漠的老鸨,做起了买卖肉体的生意。而李光头也不再醉心于赚钱的事业上了,他更不能再碰女人了,他被宋刚的死吓得真的阳痿了。他也终于会心心念念的念着宋刚了。如果当初他把一些心思放在宋刚身上,想着他落难时,同宋刚通吃着本属于宋刚的午饭,宋刚也不至于因为生活所迫,弄得身体都坏了。如果李光头不对林红有邪心,宋刚也不至于自杀。余华不给我们这些如果。结尾,林红为什么会做上那样的生意呢?这太让人出乎意料了,这样的设定,我实在不喜欢。余华可以让李光头为走向宇宙做准备了,怎么不可以让林红也走出刘镇呢?就算把她设定为足不出户的孤僻冷漠的人也好啊。总之,看完后,心情真的沉重。
在百度里看到,他人对余华的作品的评价是太血腥暴力了。以前不觉得,看了《兄弟》,觉得是了,这种人性上的血腥残酷,更具备冲击力。人与人之间,充满着各种变数,或因利益、或因误会、或因他人、或因生活......
余华兄弟读后感300字篇八
这本书讲的是李光头和宋钢两兄弟之间的故事。李光头的父亲因为偷看女人掉进了粪坑,耻辱的死去,同一天李光头出生。这时候宋钢的父亲宋凡平帮助了李兰(李光头的母亲),被后者视为恩人,机缘巧合,宋钢的母亲去世了。后来李兰和宋凡平结婚了,李光头和宋钢自然成为了兄弟。
后面发生了一些事情,李兰因生病快要去世的时候嘱咐李光头,只要他有的吃,就不能让宋钢饿着。当时看的时候感觉特别的辛酸,李兰和宋凡平都是遭到迫害才死去的。
李光头和宋钢只能相依为命,宋钢读书不错,后来分配到单位上班,碰到了他们两个都喜欢的女孩林红。而林红选择了宋钢,李光头气不过,就选择了绝交。宋钢和林红结婚后的一段时间,特别的美满,但慢慢的发现宋钢特别的没有,老实巴交的。和他的兄弟李光头一比就差远了,李光头靠着卖破烂发家致富,慢慢的在当地做出了名气。李光头性格中有点小心眼,觉得是宋钢把他的林红抢去了,一直耿耿于怀,想要把林红抢回来。因为一些事情,宋钢沦落到出去推销丰胸药,还把那个药抹在自己的胸上,变得和女人一样,当时我脑补画面,一个一米八的壮汉的胸还挺大的,顿时反感。李光头腰缠万贯的时候组织了一个选美比赛,一些特别荒诞的东西也就出现了。参加选美的女人都说自己是处女,每次用身体去贿赂评委过后就跑到医院去做处女膜修补手术,有十多个评委,那就要做十多次那样的手术。我对文学作品中的性描写持中立态度,适当就好,而余华写的就是够直接。最后,李光头终于有机会能睡林红了,李光头当时的想法是睡过林红之后就让她去做处女膜修补手术,再还给宋钢,算是原物返还。可宋钢这时候去世了,李光头知道消息的时候特别的失落,一种愧疚感油然而生。林红也觉得对不起宋钢,没办法,人都已经死了。书的结尾是李光头把宋钢的骨灰送出了地球,让他感受外太空的风景。
以两兄弟的恩怨纠葛为主线,讲了很多的当时的社会环境。这书是我高二时候看的,大部分情节都给忘了。只记住了几个关键的事情。
余华兄弟读后感300字篇九
感觉《兄弟》就文字的表述上来说,和易中天还是有很大差距。
从表现人物来说,很多时候还是给人很突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他突然交待的人物的特性让人觉得和之前的阅读很不符合。
不过余华要通过这本书灌输了他的什么样的人生感悟,这个肯定是很有深度的。
我非常欣赏宋凡平这个人,心里也为他竖起了拇指。他最让我钦佩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爱人的态度,真的近乎完美!(还说去看海,说要不然这么好的天气,不去看海岂不是浪费了;朋友,你能在遭遇不幸之后仍然对着湛蓝的天空感叹:哇,真美么?),虽然这个是小说中的形象,是任你去相像的真空中的完美形象,但是那灵魂,越出纸面,深深感染着我。
我看完下部了,感觉有些上边说过的话我是要收回:
显然,纵然李光头暴富,余华还是对之不屑——等一切浮华褪去的时候,剩下的还是真情。
纵然宋刚一生胆小拘谨,但她们小两口恩恩爱爱十余年可歌可泣!下部整个为我们呈现了现在整个社会的缩影,个人感觉,就其写法,也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非常毛躁,不如上部好。
上部和下部,宋凡平和李兰,宋刚和林红,这两对恋人,都被拆散了。不同的'是,宋凡平和李兰在誓死不渝的爱情中挥别;后者在背叛中一刀两断。
追求正义的人先走了,但是铮铮铁骨;向世俗屈身的人富起来了,这人要是有钱了,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