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招生奖励方案考试奖励方案篇一
1、为了更好的引导实习实习生行为,加强实习生的自我管理,提高工作绩效,发掘实习生潜能,同时实现实习生与上级更好的沟通,创建一个具有发展潜力和创造力的实习生团队,推动校企共同目标的实现,实习生考核指标。
2、为了更确切的了解实习生队伍的工作态度、个性、能力状况、工作绩效等状况,为评价校企联合教育培养计划、制定实习指导书、就业推荐等提供信息依据。
本方案主要是对全体实习生进行的定期考评,适合公司所有在岗实习生。
(一)明确化、公开化原则
公开考评标准、考评程序,明确各考评层面的责任。
(二)客观考评的原则
考评人对被考评人要客观评价,避免掺入主观性和感情色彩。做到“用事实说话”。
(三)差别性原则
考核的等级之间应当有鲜明的差别界限,以激励实习生的上进心。
(四)反馈原则
考评结果应反馈给被考评者本人。
(一)绩效考核指标
2.每个指标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分为五个评价等级:a+优秀、a良好、b合格、c需改进、d不合格。
1.实习生绩效考核计算方式如下:
绩效考核分数=权重/a级(良好)评级
(三)绩效考核的程序
1、每月5日前由各部门主管考核所属实习生;
2、主管对部门实习生进行考核面谈,填写考核评语,实习生签字;
3、各部门主管将面谈后的《实习生绩效考核表》于每月10日前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进行汇总。
(四)考核结果应用
1.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其结果将作为评价实习生工作及发放绩效工资的依据。
2.被考核实习生综合工资已含30%的绩效工资。
3.绩效考核结果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实习生绩效考核的结果,可以发现实习生与标准要求的差距,从而制订有针对性的实习生发展计划和培训计划,提高联合教育培养的有效性,使实习生的能力得到提高。
招生奖励方案考试奖励方案篇二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奖惩的原则是:
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务必及时。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到达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务必公开。
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到达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职责,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员工的表现应到达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职责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务必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逶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来源罚推荐,下达职责过失单。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到达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个性贡献奖三种。
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公司个性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状况确定奖励资料。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xx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经“公司总经理”评审后为c级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xx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全年能超额(xx%—xx%)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透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经“公司总经理”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推荐,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xx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全年能超额(xx%)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透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经“公司总经理”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推荐,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个性贡献奖“。奖励资料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必须的比例分配。
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务必和就应到达并持续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状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状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职责或领导职责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职责过失,填职责过失单。
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xx元。
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说脏话、粗话者;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参会人员迟到者;
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xx元。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一周内本部室员工有5人次(含)违纪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同时给予xx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职责。警告通报全公司。
招生奖励方案考试奖励方案篇三
为了建立合理而公正的薪资制度,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员工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列入计算提成的产品,不属于提成范围的产品公司另外制定奖励制度。
三、 业务员薪资构成:
1、业务员的薪资由底薪、补贴及提成构成;
2、发放月薪=底薪+补贴+提成
四、 业务员底薪及补贴设定:
2、补贴:
1) 交通补贴:按乘坐地铁、公共汽车为标准实报实销;
2) 通讯补贴:150元/月,试用期内业务员不能享受通讯补贴。
五、 销售任务
业务员的销售任务额为每月月初由销售管理人员公布,试用期业务员第一个月不设定销售任务,第二个月按正式员工的60%计算任务额。
六、 提成制度:
提成结算方式:隔月结算,业务员需提供的材料: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收款证明。货款未收回部分暂不结算,直至货款全部回收;为了保持销售队伍的稳定性,发放提成时公司扣留提成的20%作为风险金,当业务员完成全年任务时,年终统一结算。如果业务人员未能完成当年的销售任务,公司扣留的风险金原则上将不发放,公司根据业务员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市场行情酌情按比例发放。
2、提成计算办法:
5、高价销售提成:为规范价格体系,维持销售秩序,避免业务员之间出现恶性竞争,如果业务员高于公司规定最低价范围销售产品的,高出部分的20%将做为高价销售提成。
6、业务员有损害公司利益、欺诈公司及客户的行为,未发放的提成不予发放。给公司产生损失时,待公司研究实际情况给出处理意见,赔偿相应损失,严重违法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 激励制度
销售冠军必须超额完成月销售任务的四分之一);
5、各种销售激励奖奖金统一在年底随最后一个月工资发放;
6、未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业务员不参与评奖;
7、各种奖励中,若发现虚假情况,则给予相关人员被奖励金额五倍的惩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八、 特批费用
1、招待费
招待费指的是招待客户产生的费用,该项开支由公司进行总量控制,业务员需要招待客户的,需事先申请,未经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经过审批的招待费,公司予以报销,记入业务员个人帐号。
2、差旅费
差旅费指的是业务员为了业务需要,前往外地开展业务而产生的费用,该项开支也由公司进行总量控制,需事先申请,未经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经过审批的差旅费,公司予以报销,记入业务员个人帐号。
九、 离职处理
工作未满一年就离职的,风险金不予发放,离职日前应提取的提成仍发放给个人,但是离职日前仍未收到货款的,不发放提成。
业务员工作满一年,但未到年底就离职的,风险金在离职后三个月后发放,业务员在此期间,必须没有从事损害公司利益活动。业务员在离职之日仍可获得的提成,若在15天内收到货款,提成仍然有效,超过15天的,不予发放提成。
十、 公司销售管理人员享受的总业绩提成。
人渠道取得信息并最终签定合同回款即给予3%的提成作为奖励,业绩达到当月专职销售人员标准,可以享受销售人员同样的奖励。
招生奖励方案考试奖励方案篇四
一、每月额定产量600吨,如果超出,车间一线工人,每班每人奖金100元。
1、蒸煮工段
所有,质量问题考核下班。
由当班主任下发给班长,班长视具体请情况,自由支配发放给班组成员。
2、漂白工段
产量计算方法:以加漂液为界限。上班交班前已升好温并加完
漂液,产量两班各半池。不然产量全部归下班所有。漂白水洗结束后,应及时与抄浆联系提浆事宜;不得无故拖延时间。
3、磨浆工段
产量计算方法:以漂白待升温为界限上班交班前,漂池进浆已满并升温或待升温,记上班产量一池。否则无产量。
4、抄浆工段
产量计算方法:计件,每包为一件。
二、本制度制定原则,是为提高工人积极性。如发生只追求本班产量,
交班前消极怠工,给下班造成困难。如蒸煮有球不升温;磨浆有浆不磨;漂白有浆不进;抄浆有浆不抄等。发现一次罚班上50元,两次取消班上当月奖金。三次劝退当班责任人。
三、本制度自零九年十二月起执行。
招生奖励方案考试奖励方案篇五
第一条 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集中精力顺利完成学业,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院在册高职学生。
第二条 建立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确保每一位新生不会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第三条 学费缓缴:学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一次缴齐学费,经学院研究同意后,由家长或本人做出书面承诺,允许缓缴部分学费(原则上缓交额度不超过应交学费的三分之一),但必须在承诺和规定期限内补齐。缓交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第四条 学费减免:对确属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将根据其在校表现,区别不同情况适当减免部分学费。
(一) 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遵纪守法,学习刻苦,各科成绩平均80分以上,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家庭所在村委会(城镇社区)、县、市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经所在系调查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学生处审定后,可减免其当年学费的30%。
(二)经济比较困难学生能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努力,各科平均成绩70分以上,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家庭所在村委会(城镇社区)、县、市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经所在系调查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学生处审定后,可减免当年学费的15%。
(三)因突遇家庭重大变故和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而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表现良好,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经申请,班级评审,所在系严格调查审核并经学生处研究报请院长审批后,可酌情减免当年部分学费。
(四)减免比例限定在各系学生总数的5%以内。其中,减免学费30%的限定在各系学生总数的2%以内,减免学费15%的限定在各系学生总数的3%以内。
(五)减免学费一般在第一学年结束后办理。
第五条 经济困难补助: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参照同类院校的通常做法,学院将从实际出发,定期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适当补助。
(一)学院按每生每年10元划拨建立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基金。
(二)学院每年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300—500元。
(三)经济困难补助的受助人数一般控制在各系学生总数的2-3%。
(四)因突遇家庭重大变故和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而导致严重经济困难的学生,其所在系应在本人申请的基础上,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具体意见报学生处研究,经院长审批后,对其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助。
(五)学院将积极争取动员、吸纳、募集社会资金,不断增加经济困难补助基金,逐步扩大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范围,提高补助金额。
第六条 享受经济困难补助的学生,应勤俭节约,用好补助金。严禁用经济困难补助金请客吃喝、挥霍。否则,一经发现将追回补助金,并取消其以后一年内享受补助的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享受经济困难补助:
(一)学年内受处分者。
(二)生活中浪费现象较严重者。
(三)学习成绩差,学年内不及格科目达2门以上者。
第八条 经济困难补助评定发放办法:
(一)评定时间:经济困难补助每学年发放一次,每年九月进行评定、发放。
1、学生本人的经济困难补助申请。
2、村委会(城镇社区)、县、市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班级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情况说明。
4、《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评审表》一式三份。
(三)学生本人的经济困难补助申请需经所在班级评议、班主任签署意见,报系党支部进行审查后予以公示。公示异议期为五天。
(四)各系将审查结果报院学生处,由院学生处调查、核实并审批。
(五)经济困难补助金发放。学生处将审批结果通知学院计财处,由各系领取后,发给学生个人。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一、 全员参与招生工作
1、全校各部门参与招生工作
2、全体教职工参与招生工作
3、各年级在校学生参与招生工作
二、考核指标
(一)发展委托人
(二)招生任务
1、个人任务
(3)辅导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见附件2)。
2、部门任务(各职能部门、学部)
有特殊工作的部门,由学校根据每年具体工作情况另行确定。
(2)各学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2)
(三)、未参加外派区域招生教职工个人奖惩规定:
2、教职工直接招一名新生,奖励xx-x元人民币。
1、完成部门招生任务,奖励部门负责人xx-x元人民币。
(八)本办法由学校行政人事部、招生办公室实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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