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养老院老人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篇一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一)坚持“生命高于一切、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一把手责任制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四)坚持“及时、合法、公正”的原则。
(一)对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自我防护能力。
(二)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规范风险防范制度、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监测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养老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成立“怀宁县养老机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称“应急处置小组”),负责指导、预防和处置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工作。
(一)养老机构内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养老机构要及时向政府、县民政局报告情况,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积极做好维稳工作。
(三)应急处置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者到医院诊治,并通知其家属。
(五)养老机构要确定专人配合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
(六)养老机构要稳定服务对象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
(七)养老机构应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上呈事故报告,进行整改。
(八)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养老机构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燃,警钟长鸣。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2.迅速疏散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3.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报政府和应急处置小组。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政府、食药监局、应急处置小组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食药监部门检验。
4.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的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查明、记录事故原因并进行整改。
(四)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1.发现服务对象之间或服务对象与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如有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介入,应先将外来人员劝离养老机构。如事态严重及时报110处理。
2.制止原则:劝阻双方住手、住口;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3.视情迅速报告政府和应急处置小组。
4.工作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5.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五)外来暴力侵害应急预案
1.养老机构要加强门卫值班制度,严禁陌生人员入内,人员进出必须进行登记,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辖区派出所将闯入者驱逐出住处。
3.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110、120报警请求援助,并积极服务对象、工作人员到相对安全的地方躲避。
4.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六)老人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1.第一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判断老年人的实时状态,做必要的救护、保护,避免老人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视情况紧急处理。
3.尽快通知老人家属。
4.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5.及时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如有养老机构自身原因,应及时进行整改,避免造成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七)防洪应急预案
发生洪涝灾害时应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接到强台风警报通知后,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对全院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暴雨导致楼内进水时,工作人员要立即切断本楼的电源,防止发生触电意外事故。
3.因暴雨导致单位积水内涝时,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排水抗涝,并做好服务对象转移和单位用电、用水等各项保障工作。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八)其它突发事件可参照以上预案妥善处理。
养老院老人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篇二
为了认真做好我区养老机构应对突发事件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拱墅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养老机构内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所有应急救援工作。
围绕“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各项权益。
(一)坚持以人为本,老年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属地管理,协同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一)通过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老人的安全防护意识与能力。
(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定时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养老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养老机构内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迅速报告属地街道及区民政局。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隔离或搬运易燃易爆物品。
3、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和疏散危险区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视情送医救助及通知家属。
4、迅速组织人员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6、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属地街道及区民政局。
(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老人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必要时及时通知家属。
2、迅速向属地街道及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市场监管部门检验。如是食用养老机构外食物所致,也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名单,并检查在院人员的身体状况。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6、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的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及时通知家属。
5、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
(四)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1、发现老年人之间或者老年人与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如有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介入,应先将外来人员劝离养老机构。如事态严重及时报110处理。
2、制止原则:保护老年人的生命和身体安全;劝阻双方住手、住口;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3、迅速报告属地街道和区民政局,由街道指派相关人员协助调解。必要时及时告知家属。
4、工作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5、养老机构负责保存监控记录,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6、治安事件处理结论及时保留存档,并报送属地街道和区民政局。
(五)老人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1、第一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判断老年人的实时状态,立即采取有效的救护和保护措施,避免老年人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
3、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4、尽快通知老年人的家属,同时做好其他老人的思想稳定工作。
5、查明事故原因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属地街道和区民政局。
(六)其他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保护好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及时属地街道报告。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妥善处理事故。
5、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记录和汇报材料上报区民政局。
(一)养老机构内发生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事故发生30分钟以内及时向属地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并做好稳定工作。
(三)及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照片、监控图像等),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街道、区民政局及相关部门。
(四)召开老年人以及相关人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稳定老年人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五)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要加倍安排夜间的值班人员,进行夜间巡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六)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制度及措施漏洞,进行必要的整改和完善,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区民政局成立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工作。由区民政局局长任组长,业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社会福利和养老科、办公室负责。各街道和养老机构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养老院老人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篇三
1.1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老人和职工健康和维护服务秩序。
1.2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防控指引》、《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二版)、《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等为依据编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养老机构服务区域内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病例、密接、次密接等情况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养老机构应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养老机构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1地方政府已经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立即启动本预案;
2.2新冠肺炎疫情:
2.2.1机构内有在院老年人或在岗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送指定医疗机构诊断或请指定医疗机构上门诊断后显示异常,医生建议转诊治疗;
2.2.2转诊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或者疑似病例;
2.3其它相关突发事件:养老机构封闭后,入住老人或工作人员与当地阳性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接或次密接情况;任何不服从机构封闭管理制度的外来人员强行进入;在院老年人或在职员工群聚式恐慌情绪;集体食品安全事件。
本预案启动后,养老机构按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机制,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出现突发事件,边处理,边上报,留存处理记录,一同报上级主管部门。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由专业机构开展全面消毒。在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指导下对全体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排查和14天隔离观察。对密切接触者按规定隔离观察;老年人治愈后需返院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老年人被确定为密接或次密接的,应立即对其进行封闭隔离,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做好后续工作;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属于疑似病例或感染确诊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集中医学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治愈后需返岗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中出现密接或次密接的,也应立即对其进行封闭隔离,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并做好后续工作。
3.1员工管理
3.1.1组织开展员工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3.1.2要求做好自身防护,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相关症状,每日通报监测报表,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情况,员工及时前往定点医院就诊或按医嘱自行隔离。
3.1.3工作人员应在养老机构内居住或安排在集中独立场所居住,且尽量安排分散居住在不同房间,出现疑似症状者立即送指定机构就诊。安排在集中独立场所居住的,上下班应保障专门用车,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对于养老机构内从事物业、保洁、陪护、餐饮、运营维护等工作的第三方外包服务人员,落实与养老机构其他工作人员同样的封闭管理措施,同要求同封闭同管理。
3.1.4工作人员暂不实行轮班换岗。如机构封闭管理已满三周时间且本地区新增本土病例连续5天每天少于5例的,养老机构根据实际需求可按规范实行工作人员轮班。轮班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绿码、必须提供近15日内未在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的行程轨迹、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在养老机构隔离区域健康观察3天且3天内再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上岗。养老机构不具备隔离条件的,可到当地政府联防联控指定集中隔离点观察3天,之后养老机构保障专用车辆接入院内。
3.1.5养老机构出现突发疫情后准备不足、应对乏力等情况,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报告,由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协调组建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备队伍帮助维护正常运营管理。
3.1.6不信谣、不传谣、相信政府、相信科学。
3.2入住老年人管理
3.2.1每日居室巡查,早晚测量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体温(接触式体温计要做到个人专用。非接触式体温枪应当按照使用要求定期消毒),并做好健康记录,对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立即送指定医疗机构诊断或请指定医疗机构上门诊断。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观察。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血压、血糖等指标监测,规律用药,做好慢性病防控。
3.2.2谢绝家属来访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协助老年人进行网上视频探视。
3.2.3送餐、快递、送药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机构内部,与门房交接并由护理员领取。
3.2.4停止组织一切集体活动,并要求在院老年人之间不搞串访。
3.2.5在院老年人原则不许接回家,监护人强烈要求接回家者,原则上等政府权威部门发布解除疫情后方可回院,回院后应继续做好监测工作。
3.3消毒隔离
3.3.1办公区域、服务场所(包括不限于)的地面、桌椅、物体表面、门把手、水龙头、各种开关按钮、扶手等每日擦拭消毒2-3次;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所(存放点)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每天擦拭消毒不少于2次。每周晾晒老年人被褥衣服;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消毒清洗工作;老年人打喷嚏、咳嗽、吐痰后,应第一时间对相关区域喷消毒剂杀菌。
3.3.2如有发热病人送医,立刻做好房间消毒隔离工作。
3.3.3做好餐具、用具的消毒工作,严格操作规程,防止病从口入。
3.3.4养老机构要设置医疗隔离观察(室)区、预备用于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医疗隔离观察(室)区,隔离(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机构下风向;医疗隔离观察(室)区的防疫物资按二级、三级防护配置。
3.4技术培训:对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和入住老年人开展防范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管理服务人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增强老年人健康防范意识。
3.5资料整理归档
3.5.1报告记录;
3.5.2应急处理机构组织形式及成员名单;
3.5.3工作方案;
3.5.4调查及检验、诊断记录和结果材料;
4.1事件的确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医学观察病例、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规定程序依法依规确认。
4.2事件的终止: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规定程序,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
4.3事件的改进: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
5.1技术保障:依托当地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者协议医疗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小组,负责对防控培训、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案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养老护理员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5.2后勤保障
5.2.1物资设备供应:建立处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医药器械、消杀用品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补充更新。应急储备物资应包括:预防性药物、消杀药械、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5.2.2通讯信息保障: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突发疫情报告要求,实行零报告制度。
养老院老人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篇四
为确保我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条例》精神,大力弘扬“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老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思想,预防为主,积极处置,无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院安全隐患、消防、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安全。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组织
指挥长:张程
副指挥长:徐坤赵善忠
成员:闫兴山闫兴利王宗荣
(一)火灾应急处理
一旦发生火灾,第一发现人员要及时向院长报告,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并向应急指挥长报告。及时转移疏散住院老人,抢救物品并参与灭火,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尽量控制火势,减少人员伤亡。情况紧急要请示镇分管领导请求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到场支援,抢救伤员。火灾发生后,院长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并做好接、领消防车计划,提前制定出消防车行走路线。后勤保障人员要做好灾后院民的生活安置工作和消防车补水、参加抢救人员物资筹备工作。
(二)传染病和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住院老人发生传染病或实物中毒事件,第一发现人要立即向院长报告,并向镇医院120求救,送相关人员到医院救治,危重人员转送上级医院治疗,尽最大努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
(三)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处置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或本院人员之间发生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救援。
3、对受伤者应及时救治。
(四)突发事件的预防
应急组织要经常深入到敬老院检查火灾隐患,禁止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器,老人居室禁止堆放杂物,敬老院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定期巡查,尽量防止火灾发生。搞好院内卫生,保证食堂内无苍蝇、炊具洁净、肉类、蔬菜新鲜,不让老人使用变质食品。
养老院老人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篇五
为保障老人的身体健康及人身安全,有效处理敬老院的各种突发事件,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组长:高满党
成员:李尹雷先锋李子艳李小芳雷亚伟
王守才华建中
本预案适用于养老院内可能发生的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对自伤、伤人、跌倒、噎食、走失等事件。
(一)对于突发性事件,实行应急小组负责制。
(二)应急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及交通工具。
(三)敬老院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小组报告。
(四)应急小组接到突发性事件报告后,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件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五)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件大小,及时向区民政部门汇报。
(六)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体表接触污染的血及体液
1.迅速、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
2.流动水冲洗被污染部位,使用肥皂或消毒液冲洗消毒。
3.更换清洁衣物。
(二)锐器刺伤
1.保持镇静。
2.迅速、敏捷的挤压受伤部位,使部分血液排除,相对减少受污染的程度。
3.同时用流动水冲洗。
4.冲洗后立即用消毒水消毒受伤部位
5.对伤处进行适当的覆盖、包扎,必要时出外科急诊进行伤口处理 。
(一)入住人员发生摔倒、坠床,应立即赶赴现场。
(二)通知医生对患者的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并检测血压、心率、呼吸、意识,必要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三)如病情允许,将患者移至床上。
(四)及时上报领导,并通知家属。
(五)做好照护记录。
(一)发现入住老人走失立即寻找并通知值班人员。
(二)及时上报领导,并通知家属。
(三)查找老人家属联系电话,通知家属协助查找。
(一)发生误吸或噎食时,立即使病人采取俯卧位,头低脚高,扣拍背部。尽可能使吸入物、噎食物排除,同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二)及时清理口腔内痰液、呕吐物。
(三)通知医生测量生命体征。
(四)及时上报院领导,并通知家属。
(五)做好照护记录。
(一)老人使用热水袋等取暖发生烫伤后,立即取走引起烫伤的物品(热水袋、电暖炉等),尽快脱去热水浸渍的衣服,立即用自来水冲洗或浸泡的清水中或使用浸湿的毛巾湿敷。
(二)立即报告领导,安慰老人以减轻他们的恐惧和焦虑心理。
(三)烫伤处皮肤发生水泡时,尽量不要弄破水泡,局部涂烫伤膏或保持干燥。
(四)必要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五)做好照护记录。
(一)立即报告领导,联系医院组织救治。
(二)追回已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
(三)向中毒或患病人员家属通报情况。
(四)配合卫生防疫部门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
(五)养老院不能解决的问题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支持和帮助。
养老院老人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篇六
为保障我镇敬老院在院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处理敬老院各种突发安全事故,提高对敬老院突发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精神,大力弘扬“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始终坚持“老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思想,预防为主,积极处置,求真务实,明确责任。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敬老院安全隐患、消防、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组长:何沛东(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詹会勇(副镇长)
成员:胡裕(武装部副部长、主持党政办工作)
肖梦(财政所所长)
高学敏(合医办负责人)
杨登榜(安监站负责人)
许彪(卫生院院长)
王一衡(社事办工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事办,由詹会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应急联系电话:0857-8703001。
1、坚持以人为本,五保老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坚持“先控制、后处理、减少损失”的原则。
1、通过对敬老院工作人员和五保老人安全、自救和自护知识培训和演练,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和五保老人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工作人员和五保老人健康、快乐地生活。
2、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敬老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安全事故实行敬老院院长负责制。
2、镇敬老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为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主体。
3、镇敬老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人员进行及时处理。调集所需物资及交通工具等,同时向县领导组汇报,必要时请求上级给予支援。
4、敬老院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后,院长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镇领导报告,并根据需要向公安、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敬老院本着“先控制、后处理、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在院老人及工作人员离开危险地区,迅速转移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镇敬老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6、对敬老院工作人员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火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敬老院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敬老院工作人员和五保老人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2、工作人员和五保老人发现火警苗头时,应立即呼救,同时向院长报告,院长和工作人员应组织指挥现场救灾,并及时报告镇敬老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3、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拨打或托人拨打119报警电话。
4、迅速疏散在院老人及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6、镇敬老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二)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应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自查整改。
3、发现在院老人及工作人员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并及时向镇敬老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4、有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防疫部门检验。
5、镇敬老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三)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院长应及时报告镇敬老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并拨打110报警和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4、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四)触电事故应急预案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切断电源;
2、救出触电者,并立即实施抢救,同时拨打“120”;
3、工作人员和五保老人应迅速向院长报告,院长应及时向镇敬老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4、如引起火灾,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五)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发现或接到有疫情事件发生的警报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如实报告,领导小组组长根据疫情严重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卫生防疫相关部门报警,并说明事态的严重性以及详细情况以便有关部门组织救援,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六)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敬老院工作人员及五保老人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工作人员和五保老人应迅速向院长报告,院长应及时向镇敬老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院长和工作人员应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通知受伤害者的.亲属。
5、妥善处理事故。
1、值班工作人员在晚上休息前必须核查人数,若出现不符合,可联系亲属说明情况,同时报告院长。院长向镇分管领导报告。
2、工作人员要做好安全工作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院长汇报,同时积极采取各种应急处理办法,不得擅离职守,院长向镇分管领导报告。
3、落实进出院管理制度,制定出入登记,外出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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