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适时的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其顺利进行。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充分了解问题的本质和背景,才能做出明智的决策。方案的不断优化和改进是实现目标的重要保证。
中考奖励实施方案篇一
12。
月
1
日
—2。
02。
2
1
月
6
日
(202。
1
12。
月
1
日
—
202。
1
12。
月
27。
日为政策咨询。
)。
(二)。
(
3)实地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
(
4)组织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征集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预定兵,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政治审查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_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
5)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7月30日前将户籍迁回入学前户籍地,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9月初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六)士官报名事宜另行通知。
中考奖励实施方案篇二
优秀作文推荐!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根据河北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新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激励教师爱岗敬业。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有效推动学校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考核对象:在编在岗已聘的正式教职工。
实施时间:从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考核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1、校级领导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履行《保定市中小学校长职业行为规范》、师德建设、学校发展、教育教学管理、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全面发展、落实“一比两率”等方面的实绩。
2、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3、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德育工作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责任,考核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
4、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5、其他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等方面的实绩。
(一)班主任岗位津贴。
按文体教育局规定,采取固定数额加量化设立班主任津贴,具体标准:各校根据班容量大小自行确定,最高不超过160元(局方案)。
班主任津贴月末统计,下月月初发放上月津贴。
1、具体标准。
人数津贴。
固定部分量化部分。
45人以下5050。
70人以上11050。
2、发放办法。
(1)固定部分。
班主任津贴固定部分参照班主任的出勤情况,班主任缺勤天数的津贴部分需扣除,补发给代理班主任。具体的计算方法为:
中考奖励实施方案篇三
为坚决贯彻xxx、xxx、xxx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xx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xx武装部今年春季征兵工作任务,现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导向,以《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为依据,坚决执行xxx、xxx征兵令,着眼于能战、能胜的要求,坚持依法征兵、规范征兵、廉洁征兵、艰苦征兵、文明征兵,科学规划、严密组织,确保征兵工作过程廉洁有序,确保征兵质量,成功完成县武装部下达我镇今年春季征兵任务。
(一)征兵任务的分配。
今年县武装部下达我镇春季征兵任务x,按照1:3的比例,在全镇适龄青年调查中有士兵意愿的优秀青年中选择优秀推荐报告,今年全镇大学生比例在2人以上。
(二)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1月2日前完成)。主要工作:一是城镇建立征兵领导小组和征兵办公室,制定征兵计划,实行征兵工作所需的经费、物资和各种器材,二是召开城镇征兵工作会议。传递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今年征兵工作任务。镇上征兵工作会议结束后,各村尽快召开征兵工作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学习三。
做好宣传开始的准备,联系外出劳动者青年,做好兵员调查,及时调整补充预征对象。
第二阶段:宣传和申请阶段(从1月至1月至1月)。主要工作:一是开展征兵宣传,利用最美丽的topxx微信号公众信号、各村组微信号群、镇村组各种会议、墙壁悬挂。
第三阶段:初检初审阶段(1月x日至x日)。主要工作:一是搞好预征对象的推荐和目测,确保预征对象的上检率;二是制订好体检计划,落实体检医务人员;三是搞好初审工作,确定送县总检名单,初步整理好初检合格预征对象的档案。
第四阶段:总检阶段(1月x日至2月x日)。主要工作:一是送初检、初审合格的预征对象到县参加总检(我镇送县总检时间以县征兵办通知为准);二是组织力量搞好政审工作。
第五阶段:家访阶段(2月x日至x日)。主要工作:组织力量,对双合格对象进行家访。
第六阶段:复查定兵阶段(2月x日至x日)。主要工作:一是搞好双合格对象的复审、复查工作;二是组织双合格预征青年进行为期7天役前训练;三是发送入伍通知书,整理入伍新兵档案。
第七阶段:新兵起运阶段(3月x日至x日)。主要工作:一是做好运送新兵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召开欢送新兵入伍座谈会;三是送新兵到县进行交接;四是搞好征兵工作总结和各种材料上报整理等收尾工作。
(三)有关政策。
1.征集对象。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
2.征集年龄。男青年: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为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4周岁(1997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
3.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xxx、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xxx征兵办公室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4.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现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责任感和使命感。征兵工作期间,相关征兵单位主管、工作人员要服从镇征兵办工作调度安排,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征兵工作任务。
(二)严格标准,确保兵员质量。各村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认真执行上级指示精神,理解把握好征兵工作的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切实把好政治,身体、文化和年龄关,确保兵员质量。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多措并举,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切实使广大干部、群众、适龄青年认识到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激发广大适龄青年的报国之情和参军之志。
(四)廉洁征兵,杜绝不正之风。征兵工作期间,必须遵守以下纪律:不准放宽征兵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不准将青年从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或通过办理临时户口的办法征入部队;不准为不合格青年说情或向征兵人员施加压力;不准巧立名目向应征青年及其家长收取费用;不准利用征兵工作以权谋私,收受钱物,索贿受贿;不准让应征公民及家长提供交通工具、安排食宿、购买物品或应邀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要及时公布“双合格”青年名单、批准入伍青年名单,发动群众搞好监督。发现有违反征兵纪律的人和事,及时向镇征兵办公室反映。
(五)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各村要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搞好保障,确保征兵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中考奖励实施方案篇四
为全方位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江宁区20xx年度中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特制定《东山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
按照区教育局教研室要求,由区教研室统一命题,阅卷,考核成绩按检测中的合格率、优分率、均分三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
综合得分=合格率×40+优分率×30+均分×30%。
(一)毕业班最终考核奖(区级考核)。
1、以学校为单位,根据综合总得分奖励任课教师。
(1)1~3名,奖励1200元。
(2)4~5名,奖励800元。
(3)6~7名,奖励600元。
(4)8~10名,奖励400元。
2、相关教师奖励:
(1)对相应学科的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进行奖励,奖金分别为教师奖金的25%。
(2)对未考核的学科教师进行奖励,奖金为考核学科教师的二分之一。
3、进步奖。
以五年级最后一次考试为依据,名次每上升一名,奖励一百元,依次类推,保持第一名的,奖励二百元。
(二)调研抽测奖。
1、区级抽测(此项奖励完全按照区考核奖励办法制定,执行时以区下发的文件为准)。
以学校为单位,根据抽测学科综合得分:
(1)1~3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20xx元。
(2)4~8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1500元。
(3)9~12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800元。
2、校级抽测。
达校平均综合得分奖励100元,每超均综合得分一分奖励20元,依次类推,如有任教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的,以任教班级平均综合得分奖励,奖励金额×班级数。
1、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2、本考核方案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中考奖励实施方案篇五
为完善学校内部分配制度,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更快更好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连云区中小学(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规范有序,合法合理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简便易行原则;坚持注重稳定,促进发展原则;
坚持倾斜一线,不断优化原则。
按照上级规定,绩效工资发放对象为在编且工资由区财政统发的教职工(不含离退休教师)。
a1工作量津贴,a2出勤奖,a3班主任及管理岗位津贴,a4教育教学成果奖,a5临时性工作津贴,a6基础部分。
a2出勤奖。按照每月200元奖励出满勤教工,未出满勤按照学校出勤管理规定执行。
a3班主任及管理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按教育局规定执行,管理岗位津贴按区教育局规定:中层副职津贴系数1.0,中层正职津贴系数1.1,副校长津贴系数1.2,校长津贴系数1.4。年级组长每月100元,教研组长每月60元,备课组长每月40元。
a4教育教学质量成果奖。教科研奖励根据学校制度,由教科室按每人每学年500元封顶计;高考奖励根据教育局审核的学校奖励办法,由分管领导计算,按总额度20%计入绩效工资中(封顶,不超过3万元。)。
a5临时性工作津贴。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审批的加班按20元/天计;临时代课按15元/节计;晨读课按5元/节计。
a6基础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b,学校a1、a2、a3、a4、a5的总和分别为b1、b2、b3、b4、b5,m是根据绩效工资总额度核算出的个人部分。
a6=(b-b1-b2-b3-b4-b5)/b×100%×m。
个人年度绩效=a1+a2+a3+a4+a5+a6。
2.教育局文件批准的退养教师绩效工资按区教育局文件执行;
3.支教教师由支教学校按本校项目考核,绩效工资列支于本校;
4.借出或新调入教师在原学校担任教干或班主任等工作部分津贴在原学校列支,滨海、西苑相互借用人员绩效工资在工作学校考核发放。
1.不能履行本岗位职责,未完成工作目标,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3.因渎职、失职等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方案的解释权归校长室,修订权归教代会。未尽事宜,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中考奖励实施方案篇六
男青年为2018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年龄为17至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17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199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年满20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年满22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女青年征集程序。
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xxx、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xxx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自愿报名、体格检查、学院推荐、政治审查、择优征集。
时间和步骤。
从2018年5月15日开始征集,9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20日前结束。具体划分为四个阶段:
5月15日至6月10日为宣传报名阶段;
6月1日至6月20日为政审、体检阶段;
9月1日至10日为复查定兵阶段;
9月11日至20日为新兵起运阶段。
教育部出台六项新举措激励高校学生参军报国。
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二是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有关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是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五是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六是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六项新政策加上已有优惠政策,教育部门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大学新生从收到录取通知书时,就能了解入伍政策和程序。高校学生入伍,不仅享受国家资助学费,而且复学有保障,可以转专业、优先转本校国防生,考研加10分、单列计划录取,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超过30%。退役后就业的,除按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享受专门就业服务外,各地还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的20%,专门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妥善安排学业。
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认真安排退役后的复学。
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做好退出现役后的复学工作,保证退役大学生能够及时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它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学校应准其复学。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部队保卫部门负责通报其就读学校,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民政部、xxx、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义务兵提前退出现役的暂行规定》(民[1988]安字18号)执行。
落实好优待安置政策。
各地要根据《兵役法》有关现役军人的优待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疆外的统一在入伍所在地发放优抚金,每年8300元。入学前户口在疆内还是有原籍发放,参战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出现役后,丧失自理能力不能复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重视入伍后的培养使用。
中考奖励实施方案篇七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xx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xx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10%=14151.6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1:东街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花名册(截至20xx年1月1日)。
中考奖励实施方案篇八
根据我县征兵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年度征兵任务和形势,为保质保量圆满完成我镇年度兵员征集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扎实开展年度征兵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紫蓬镇2020年征兵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庚。
第一副组长:丁峰。
常务副组长:霍宇东。
成员:鹿建民周俊生潘学军胡昌高吴熙。
周凯聂兴斌。
领导组下设11个以分工村班子成员为组长、分工村第一责任人和村书记为副组长、民兵营长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统筹各村(社区)年度征兵工作,切实把征兵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谋划、统筹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督查组,对适龄青年登记摸排、宣传发动、组织报名、体检、政审等征兵全过程进行督查检查。
根据全县年度征兵工作要求,重点任务是“四个确保”,即:一是确保完成进站体检任务数;二是确保完成征集新兵任务;三是确保兵员质量。四是确保大学生新兵比例达到100%,大学毕业生比例达到30%。为完成目标任务,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摸清适龄青年底数。各村(社区)要深入到村组、农户、学校对符合征集条件的适龄青年进行一次普查,摸清个人信息、现实表现、参军意向,为动员他们参军热情奠定基础。特别要掌握有意参军入伍的适龄青年数量,动员他们积极参军入伍。
(二)强化征兵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在主要街道、村庄等人口聚集区悬挂不少于5条横幅,形成征兵宣传热潮。要深入村庄,耐心细致做好适龄青年和家长的思想工作,算好“经济账、政治账、前途账”等。特别是要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高校在校生和大学生新生的思想工作,宣讲大学生入伍的优惠政策,动员其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
(三)熟悉应征报名条件。参加当年高考并填报志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应届大学毕业生、大学在校生。高中毕业生年龄段18—21岁,大学在校生不超过22岁,专科毕业生不超过23岁,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岁。
(四)确认应征报名任务数。进站体检任务数如下,农兴社区5人,新农村3人,兴庄村5人,永久社区5人,白衣社区5人,罗坝村5人,燎原社区5人,烧脉村5人,泗州村3人,长刘社区5人,农兴街道社区3人。合计49人。
各村(社区)于7月10日前,将进站体检人员本人及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2张)送至镇武装部。
(一)奖励。
1、对联系村(社区)班子成员、分工村责任人、村(社区)干部奖励。
完成当年进站任务并有新兵入伍的给予联系村班子成员和分工村责任人每人2000元奖励;村干部每宣传发动1名参军入伍适龄青年进站体检,给与2000元奖励;体检政审合格并入伍再给予1000元奖励;对有大学毕业生入伍的在此基础上再给予2000元奖励。
2、对入伍青年家庭奖励。按照新兵入伍学历,对在读大专学历入伍新兵奖励6000元,对在读本科学历入伍新兵奖励8000元,对大学毕业生入伍新兵奖励10000元。
3、对相关工作人员补助。对完成进站体检任务数的村(社区)民兵营长及工作人员每人补助500元。对征兵工作人员(含体检、政治考核、定兵、送兵)每人每天补助100元。全镇完成当年度上级下达的新兵征集任务,给予征兵工作领导组成员每人2000元奖励。
(二)处罚。
各村(社区)要切实做适龄青年报名参军思想动员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征兵任务,并将征兵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年度千分制考核。
2、连续2年(从2019年开始计算)没有新兵入伍的村(社区)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紫蓬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
中考奖励实施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分配制度,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规范学校各类奖金的发放,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意识与质量意识,形成激励机制,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根据《兴长县高中段学校(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指导意见(试行)》长教发[20xx]9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考核部分的分配方案。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
2.坚持过程管理、结果考核的原则。
3.坚持有效激励、正确导向的原则。
4.坚持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
5.坚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
6.坚持优绩优酬、积极稳妥的原则。
考核内容分为出勤考核、基本工作量考核、安全工作考核、师德考核、学期综合考核五部分。
受校长聘任的全体在编公办教职工,待聘、拒聘、不聘教职工及编外人员不在此列。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对教职工的工作绩效和实际贡献的考核,由月考核奖和学期考核奖二部分组成。
(一)月考核奖。
月考核奖由月勤奖、基本工作量奖和安全工作奖三个项目组成。各项目每月标准为200元,一年按10个月计算。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月勤奖考核办法:
(1)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者视为旷工,扣发当月全部月勤奖。
(2)当月事假4天以内或病假7天以内,事假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10元。
(3)当月事假4天(含)以上或病假7天(含)以上,扣发当月全部月勤奖。
2.基本工作量奖考核办法:
(1)教师基本工作量。
(2)教职工服从学校安排,而未能达到上述标准的,视同满工作量。
(3)在学校师资允许的条件下,教师离法定退休年龄在2年(含)以内,授课班级数少于基本工作量的视同满工作量。
(4)教职工请假,每天扣基本工作量奖9元。
(5)教职工因自身原因而工作量不足,按基本工作量比例扣发基本工作量奖。
(6)教辅人员以服从并承担学校各岗位工作为满工作量。因自身原因未承担学校安排的工作,每次扣9元。
3.安全工作奖考核办法:
(1)教职工请假,每天扣安全工作奖9元。
(2)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或管理班级中,因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扣发当月安全奖。
(3)教职工在教室、门房、餐厅等各类值班过程中,因工作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扣发当月安全奖。
(二)学期考核奖。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少发直至扣发全部学期考核奖:
(1)违xxx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如涉及黄赌毒、酒驾等),受政纪、党纪处分的,扣发全部学期考核奖。
(2)发生师德违纪事件(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的当事人,被县教育局通报批评的,扣发全部学期考核奖。
(3)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师德规范的情况,经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酌情处理。
中考奖励实施方案篇十
为贯彻落实市、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圆满完成上级赋予我乡2021年春季征兵任务。经乡征兵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制定龙涓乡2021年春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xxx、xxx征兵命令,以《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新兵质量这个核心,坚持依法征兵,推进征兵改革,突出抓好高学历青年征集工作,努力向部队输送优质兵员,圆满完成县政府、县人武部赋予我乡新兵征集任务。
龙涓乡征兵领导机构详见《成立龙涓乡2021年春季征兵领导小组的通知》。
(1)组织准备阶段:(1月5日—1月20日)。
主要工作:一是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方案,制定计划,解决各种问题,成立征兵领导机构。二是召开部门协调会,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三是召开乡征兵工作会,把上级征兵工作的精神,传达贯彻到各单位。四是利用广播、进村入户发放宣传材料等进行宣传发动工作。五是通知外出适龄青年按时回家参加初检、初审。征集年龄具体要求为:男青年大学在校生的征集年龄为18至22周岁,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
(2)体格检查阶段:(1月21日—1月31日)。
主要工作:一是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初检;二是对确定为送县体检站体检适龄青年进行病史调查和政治审查。三是与应征青年及家长签订责任书,增强青年法规意识,严格逃避兵役的惩戒力度。
(3)县级征兵体检、政审、学历审查、走访阶段(2月1日—2月28日)。
主要工作:一是组织好送检人员携带身份证到县体检站体检。二是做好体检合格青年的政治审查、学历审查。三是做好“双合格”青年的走访工作。
(4)定兵阶段(3月1日—3月10日)。
主要工作是组织新兵定兵会议,对定兵及预备兵员进行公示。
(5)新兵交接、运输和征兵总结阶段(3月11日—3月31日)。
主要工作:一是发放新兵服装,组织新兵集中和尿检复检。二是做好已定兵员的管理,开好各种座谈会,进行安全乘车教育,继续做好确定入伍新兵的思想巩固和跟踪管理。三是组织各方向兵员的交接、输送等工作。四是做好征兵工作总结。
1、加强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严密组织实施各阶段工作,同时加强联系,及时准确地反馈征兵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
2、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要注重实效。要把征兵政策法规宣传到每一个适龄青年本人和家庭,确保每个适龄青年及家长了解有哪些优抚优惠政策、体检的安排要求。二要讲清政策。让适龄青年及家长明白当兵在政治上受优待、发展上有前途、经济上不吃亏、学业上有保证。三要落实政策。我们要认真执行各项优惠政策,把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消除广大适龄青年和家长的后顾之忧。
3、提高认识,明确奖惩措施。(1)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征兵体格检查的,处以2000—10000元罚款,并组织其学习有关兵役法规,限期改正,强制其进行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2)对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处以10000—50000元罚款,并组织其学习有关兵役法规,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3)应征公民入伍后拒绝、逃避服兵役被部队退兵的,处以10000-50000元罚款。(4)各村应按照大学生送乡初检任务数组织参检,届时将对各村到位率进行统计评比。大学毕业生参检率低于95%的村,扣村级工作经费1000元;大学毕业生参检率低于90%的村,扣村级工作经费2000元;大学毕业生参检率低于90%并且参检率最后六名的村,村主干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5)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军,按每名下拨10000元作为村工作经费;大专以上学历在校学生参军,按每名下拨3000元作为村工作经费。奖惩情况将送乡财政所,在年终兑现。
4、廉洁征兵,杜绝不正之风。一是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征兵的法律法规,开展依法征兵、廉洁征兵。二是强化监督,增强征兵工作透明度。三是要完善制度,坚决杜绝违纪违规问题,龙涓乡征兵办设立廉洁征兵举报箱和举报电话:23495803或23495801。
5、严格流程,落实疫情防控。(1)中高风险地区返回青年需第一时间向乡政府进行报备,低风险地区返回青年需出示八闽健康码。(2)准确掌握参检青年健康状况,逐人测量体温,发现有发热症状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观察处置。(3)体检期间,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全程佩戴口罩。
中考奖励实施方案篇十一
2016。
〕
3
号)精神,从。
2016。
年起,每年由县本级财政安排特色效益农业专项资金。
2000。
特色效益种植业(在奉节境内新实施和新投资的种植产业)。
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含县级)。
扶持种植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产业提挡升级、规模化经营和产业链延伸。实行公开申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填报《奉节县特色效益农业龙头企业奖励扶持申报书》(申报书格式附后)。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一法人,同一项目只能享受一次补助;已经享受到财政资金投入的企业,按照奖励扶持标准予以抵减。
发展特色种植业。
500。
亩以上,且当年投资达。
500。
万元以上的种植企业,按企业总投资的。
20%。
予以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
200。
万元;种植规模在。
1000。
亩以上,且当年投资达。
1000。
万元以上的种植企业,按企业总投资的。
25%。
予以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
500。
万元。
(一)县农委、县财政局通过有关公众信息网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县农委会同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脐橙中心、县扶贫办等主管部门实地查看,严格评审和筛选。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企业自行填报《奉节县特色效益农业龙头企业奖励扶持申报书》纸质件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申报书电子件)。申报书纸质件须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龙头企业任命文件、土地流转备案证、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等复印件。
县农委负责受理企业申报材料,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中介机构核实,公示无异议,县政府审定的企业,经县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县财政按规定一次性拨付奖励扶持资金。
中考奖励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建立可持续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和财政投入体制,逐步提高我市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为适龄儿童提供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11〕405号)、《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教〔2015〕734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从2016年9月1日起,对提供普惠性服务、办园规范的幼儿园给予奖励补助。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按照“稳妥起步、逐步实施”的思路,坚持“公平性、保障性、惠民性、发展性”的原则。
公办、民办幼儿园机会均等,均可参加奖补;城乡幼儿园奖补标准统一,给予同等待遇。通过奖励补助,引领幼儿园依法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杜绝违法用工现象,吸引更多的优秀教师从事学前教育。列入奖补对象的幼儿园实行政府定价或执行协议约定收费标准,逐步起到平抑学前教育价格的作用。通过奖励补助,逐步建立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推动幼儿园走出低水平运转的困境,逐步走上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普惠性幼儿园,即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注册,并按照《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辽教发﹝2016﹞234号)达到星级标准,在自愿申请的原则下,面向大众、实行政府定价或执行协议约定收费标准的幼儿园。具体认定办法如下:
1.2016年9月30日前,幼儿园要向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提交《普惠性幼儿园申报书》,并提供幼儿园等级证明、收费许可证、劳动合同、教职工名单、工资发放证明、申报奖补学期内实际接收的在园儿童名册、主办单位未收取费用的证明等材料。
2.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对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并对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的园所级别、收费情况、在园儿童等信息,通过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5天。被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的园所要悬挂“普惠性幼儿园”标牌,并将本园级别、收费情况、政府奖补资金、在园儿童等信息在幼儿园明显位置挂牌公示。
申请奖补的幼儿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办园思想端正、管理规范、面向大众、社会认可度较高,无“小学化”倾向,无乱收费行为,上一年度无责任事故,近三年年检合格。
2.必须具备大、中、小3个班。
3.非农村幼儿园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师〔2013〕1号)规定配备幼儿园教职工;2017年前,不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星级幼儿园,每个班级至少配备1名教师、1名保育员,以后逐步配足配齐。
4.依法用工,依法与聘用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落实教职工社会保险待遇,且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公办幼儿园保育费收费不应超过市物价部门规定的相对应级别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费收费上限,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和民办幼儿园实际收费情况,参照公办幼儿园保育费收费标准适当上浮确定。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费收费限额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奖补资金按在园儿童月生均30元标准安排,全年按12个月计算。
在园儿童超过应容纳儿童数量,则按照标准班型规定数量计算,即:小班25名、中班30名、大班35名;在园儿童低于应容纳儿童数量,则按照实际在园儿童数量计算。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幼儿园弥补公用经费性质的运行支出、改善办园条件、教师培训等方面。
1.承担原则。
普惠性幼儿园奖补资金按照“分级投入、共同分担、协调发展”的原则,以县(市)区财政负担为主,国家、省、市综合奖补资金资助为辅。
2.承担办法。
奖补资金按照属地原则,由市和幼儿园所在县(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对成绩突出县(市)区,市政府拿出部分国家及省综合奖补资金进行奖励。
此项奖励补助采取“先做后补”的方式,按以下程序办理:
被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的园所每年3月30日、9月30日前向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进行两次奖补资金申报。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对奖补对象申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学前教育奖补资金相关统计表,连同证明材料及县(市)区配套资金到位证明等,与同级财政部门会签后,于每年的6月30日前,分别上报市教育和财政部门。市教育、财政部门根据春季学期和秋季实际在园幼儿人数情况等核定奖补资金,于县(市)区上报相关材料1个月内完成奖补资金情况抽查、验证及资金拨付工作。各县(市)区要于每年9月1日前,将上一年度奖补资金发放给普惠性幼儿园。
市教育部门负责汇总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的申报材料;会同市财政部门抽查和审验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各县(市)区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幼儿园奖补资格、在园儿童、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审核;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定相关证明材料;向市教育部门上报奖补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将列入奖补对象幼儿园的信息及时录入《全国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列入奖补对象幼儿园的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
市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筹集及拨付工作;对县(市)区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筹集落实县(市)区配套资金,统筹使用市、县(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市物价部门对列入奖补对象幼儿园的收费情况进行抽查。县(市)区物价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列入奖补对象幼儿园的收费情况和收费备案情况。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对学前教育实施奖励补助是贯彻国家办好学前教育的要求,落实政府责任,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指定专人负责,把责任落实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政府是奖补资金的审核和拨付主体,要按要求做好申报、审核和发放工作,将奖补资金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不留硬缺口,并按要求及时拨付,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滞留、挤占、挪用或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不拖欠。幼儿园的法人代表对奖补资金申报和使用负直接责任。各县(市)区要定期对幼儿园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教育、财政部门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延迟拨付或不予以匹配资金的县(市)区,暂停下一年度市级奖补资金的发放;对编报虚假信息和违规使用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奖补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享受奖补资金的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各县(市)区及幼儿园要将申报奖补资金相关材料、证件、资金使用账目等认真整理、登记造册和存档,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查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年度综合评估结果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普惠性幼儿园资格,并取消或收回当年发放的财政资助资金。幼儿园举办者自愿退出普惠性幼儿园的,须提前一年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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