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吃街亮化方案小吃街亮化效果图篇一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城市夜景形象为目标,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性和艺术性相统一,通过利用滨江地理优势和各类特色建筑物等,打造两岸独特的夜间景观,大力提升城市亮化工作,为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通过对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改造提升的实施,到“中博会”召开前,老城区面貌有一定的改善,东岸亮化进一步得到提升。
(一)区域范围
年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改造项目,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2009年562号抄告单而实施的续建工程,建设范围南起南昌大桥北至八一大桥,全长约3700米。主要是对东岸的沿线高层楼宇、建筑物、公共绿地、树木等景观照明实施亮化,并对沿线整体环境进行创意灯光表演。
(二)任务分工
1、考虑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的紧迫性和特殊性,建议该工程列为城市维护工程项目计划。
2、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项目总概算6500万元,由市、区两级政府投资建设,由市、区两级财政解决工程所需资金,作为维护工程在城维费中列支。公共部分亮化资金和创意灯光表演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解决;建筑外立面亮化施工及经费由所辖区政府负责,市财政决算给予40%的以奖代补资金支持。亮化完成后运行纳入全市公共照明中控系统,统一启闭。电费由市路灯管理部门从城市电力附加费中支付。
(4)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提升改造,公共部分的景观亮化由市路灯管理处负责实施;楼宇亮化由所辖区政府负责实施。
改造工程从年7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完成。具体分三个步骤实施:
第一步:前期准备工作(7月1日至7月10日)。
进行亮化工程动员部署及单体方案设计,由市路灯管理处、各城区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对需要亮化的建筑调查摸底,确定夜景照明亮化改造的具体单位(楼体)、公共绿地、场所等的现有亮化设施的管线、配电等情况。
第二步: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日至8月28日)。
由各责任单位组织施工队伍及技术人员实施工程施工。
第三步:工程验收阶段(8月29日至8月31日)。
各单位景观亮化工程进行综合验收调试。
(二)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路灯管理处处长边江担任。主要负责该项目的整体推进及计划安排;工程有关文字材料的组织拟定;督促检查施工质量和项目进度;汇总工程信息、报告工作进展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抓,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确保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改造到位。各责任单位要相互配合,每天进行工作小结,工程领导小组每周一调度。对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项目要高标准、高质量进行改造,确保工程质量。
(三)规范操作、注重安全。各责任单位要攻坚克难、打造精品。实施方法上做到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材料采购、统一资金调度、统一验收标准、分项目责任人实施,工程施工要保质保量,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保障工作,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规程文明施工,做到安全警示设施齐全到位。
(四)鉴于迎接中博会在即,全市节点改造及西岸也正在实施景观亮化,其操作程序参照本方案实施。
小吃街亮化方案小吃街亮化效果图篇二
为亮化美化城市环境,活跃节日文化生活,营造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西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市政府“追赶超越”要求,紧紧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中心工作,紧贴市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弘扬节日文化,营造开放、包容、现代的城市节日亮化氛围,充分展示大西安城市的亮化新特色。
在20xx年元旦春节夜间亮化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的基础上,依据《西安城市照明总体规划》和《西安市夜景照明设计导则》等我市照明类建设标准,按照我市节日氛围工作提出的“创新理念、突出特色、塑造精品、打造亮点,全区联动、点线面串联”要求,运用舒适、经济、美观的氛围营造设施,在20xx年劳动节、七一、国庆节和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营造热烈祥和地节日氛围。
(一)营造时间:“五一”“七一”“十一”期间。
(二)责任分工:由区建住局负责,实施未央路纬二十六街至北二环区域营造工作。由北客站管委会负责,实施北客站广场及周边区域营造工作。
(三)营造方式:在营造范围内重点位置上,安置与节日文化主题相对应的灯塑、绿雕等城市景观小品。在“五一”期间,以弘扬人民劳动精神为主。在“七一”期间,以体现我党光辉发展历程为主。在“十一”期间,以庆祝新中国建立为主,兼顾国家同期重大会议及决策的宣传工作。
(四)营造时限:
“五一”:20xx年4月30日-20xx年5月7日。
“七一”:20xx年6月30日-20xx年7月7日。
“十一”:20xx年9月30日-20xx年10月7日。
(一)责任分工
1.道路氛围营造:由区建住局负责,实施未央路营造工作。由张家堡街道、未央宫街道负责,实施文景路营造工作;由谭家街道负责,实施凤城八路营造工作;由北客站管委会负责,实施元朔路营造工作;由大兴新区未央管委会负责,实施大兴未央区域重点道路营造工作;若市级部门要求新增道路氛围营造任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街道或管委会负责实施。
2.节点氛围营造:各街道办事处及区级部门,结合办公地址实际情况,开展区域重要节点氛围营造工作。
(二)营造方式:总体以20xx年己亥年(猪年)生肖特色和我国传统年文化为主题,兼顾体现我市“追赶超越”“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等发展战略元素。在道路氛围营造方面,选用红灯笼、中国结等传统喜庆饰件,装扮道路两侧,选用贴合主题、美观大方的灯塑、绿雕等城市景观小品,妆点道路节点及广场;在节点氛围营造方面,选用安全、节能、经济的景观小品,妆点区域重要位置。
(三)营造方案:各责任单位在完成氛围营造方案初步设计后,交由区建住局进行方案初审,经区政府统一审定后方可实施。
(四)营造时限:20xx年12月31日-20xx年2月28日。
20xx年节日氛围营造工作资金,由区财政负责保障。20xx年元旦及春节节日氛围营造中的道路氛围营造工作,由区财政负责保障;节点氛围营造工作,区财政承担营造费用50%,剩余部分由实施单位自行承担。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亮化的重大意义。今年各项亮化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把节日亮化和打造一批亮化示范街结合起来,精心谋划、及早安排、认真组织,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二)认真规划,精心设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西安市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导则》要求,本着节能、环保、美观的原则,科学制定节日亮化方案,结合各自特点,设计建造一批重点突出、主次分明、各具特色的灯光雕塑、小品等亮化设施,为全市打造一批节日亮点,全面展现大西安的新亮化形象。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节日亮化设施内设电源,布置在人员密集的核心地段,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亮化管控,强化安全检查,监理亮化设施巡查维护和值班制度,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设施安全运行,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小吃街亮化方案小吃街亮化效果图篇三
为推进我市美化建设,改善夜景观瞻效果,提升城市品位,进一步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市委、市政府对中心街道两侧建筑立面进行改造的同时也进行亮化改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围绕我市是西部现代化热带滨海城市的区位优势,打造“魅力东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上下联动”的原则,以增加亮化设施设置密度和提升亮化设施设置档次为重点,以“扮靓城市,美化环境”为目标,统一组织、科学规划、社会参与、分级负责,全面做好城市亮化工作。通过城市亮化,努力营造璀璨夺目、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不断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彰显现代城市魅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亮化范围主要包括城市主次干道、广场、公共绿地、重点桥梁和其他场所。具体有:九龙大道北路、九龙大道南路、东方大道、东海路、解放西路、东港路天桥、三角公园、府前广场。
1.设计制作要简洁、靓丽、新颖、色彩协调。兼顾长远、力求精品、布局合理的原则。
2.利用路灯、灯箱广告、街路两侧建筑立面楼型灯、地面射灯、高杆灯等多种亮化方式,立体化、全方位对城区进行美化亮化。
3.亮化灯饰与立面改造后建筑使用功能相一致,九龙大道、东方大道的亮化灯饰要融入东南亚的文化及元素符号;东海路要有欧洲的韵味和风格,突出楼宇特色。
4.省、市、区直单位办公楼的亮化风格要沉稳、简约、庄重,建筑物要安装楼型灯和地面射灯;住宅楼的亮化要柔和,可安装渐变的楼型灯。
商服企业通过安装led显示屏、增加企业标识亮化等多种手法,营造璀璨动感、商机蓬勃的城市夜景,充分展示宽松和谐、充满活力的发展氛围。
公园、广场、天桥、绿化带等城区大型公共场所通过组合设置轮廓灯、泛光灯、彩色照明灯、景观灯、草坪灯等各种光源,采取动态照明等多种手法,形成风格各异、层次分明、动静结合、错落有致、充满活力的夜间景观亮点。
主次干道两侧三层以上(含三层)、七层以下楼房安装简易楼型灯,七层以上(含七层)建筑物的整体亮化要高标准,安装楼型灯及泛光灯,方案要经市住建局审核。
5.新、改、扩建项目夜景亮化设施与建筑工程要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时交付使用,其费用纳入项目建设总投资;规划和_门要把亮化列入新建(构)筑物办理规划许可和竣工验收、工程结算手续的审查内容。
6.要求采用节能环保灯具和led等新型现代光源。
组织专项设计资金,邀请专业的照明公司进行系统规范的城市亮化规划设计,做到统一规划,分点实行。重点突出东方市地域特色,提高城市形象。
城市亮化设施启、闭灯时间根据昼夜长短不同分两个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重大活动期间启、闭灯时间另行通知。
1.重点桥梁、广场、公共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根据管辖范围由市财政投资建设。
3.沿街两侧门店亮化由各沿街门店经营户投资建设;
5.亮化设施日常开启、维护保养等费用由各投资主体负责。
1.提高认识,快速启动。做好城市亮化工作,有利于展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成就,优化城区人居和投资环境,丰富广大市民精神文化生活,对进一步提高城市形象品位具有重要意义。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亮化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按照责任分工,立即行动起来,迅速开展工作,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2.精心组织,科学施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我市城市亮化工作。要从“美化环境、共建家园”的大局出发,加大资金投入,拓宽工作思路,坚持高标准、高档次,按照亮化与节能相兼顾的原则,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光源、新工艺,精心设计,注重体现出亮化建设的科技含量和艺术品位,达到简洁、明快、经济、环保的效果。
3.突出特色,营造亮点。本着“节能环保、亮美和谐、凸现特色”的思路,对既有建筑物进行综合设计,增设亮化设施;对新建建筑实行建筑主体和亮化设施同步施工,确保一次到位。要注重突出艺术性和观赏性,体现建筑风貌特色,力求大气、新颖、高雅,努力体现地方特色、提高品位档次,着力营造城市景观新亮点。
4.加强管理,做好维护。各亮化设施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城市亮化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明确专人定时开启、定期检修,对损坏的设施要及时修复,确保投入使用的亮化设施发光正常,显示完整,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为加强对城市亮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东方市城市亮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实施,确保我市城市亮化工作健康稳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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