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违约行为将会导致法律责任的承担。如何撰写一份合同以确保合作双方的权益?在准备合同草案时,可以参考以下范文,以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运输合同的内容篇一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促进危险品航空运输发展,保证航空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公共航空运输经营人(以下简称国内经营人)、在外国和中国地点间进行定期航线运营或不定期飞行的外国公共航空运输经营人(以下简称外国经营人)、以及其他从事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依据职责对全国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依据职责对所辖地区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除具体条款中另有规定外,含义如下:
(一)“危险品”是指能对健康、安全、财产或环境构成危险,并在技术细则的危险品品名表中列明或根据技术细则进行分类的物品或物质。
(二)“技术细则”是指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制定的程序而定期批准和发布的《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doc9284号文件)。
(三)“托运人”是指与经营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其名称出现在航空货运单上的人。
(四)“货物运送代理人”是指代表托运人安排货物航空运输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五)“经营人”是指从事或拟从事民用航空器经营的企业。
(六)“销售代理人”是指经经营人授权,代表经营人销售客货航空运输的企业。
(七)“地面服务代理人”是指经经营人授权,为其提供各项地面服务的企业。
(八)“托运物”是指经营人从托运人一次一个地址接收的,以一批和运往一个目的地地址的一个收货人而出具凭据的一个或多个危险品包装件。
(九)“机长”是指由经营人指派作为指挥和负责飞行安全操作的驾驶员。
(十)“机组成员”是指由经营人指派在飞行值勤期间在航空器上执勤的人员。
(十一)“飞行机组成员”是指在飞行值勤期间对航空器运行负有必要职责的持有执照的机组成员。
(十二)“危险品事故”是指与危险品航空运输有关联,造成致命或人员严重伤害或财产损失或环境危害的事故。
(十三)“危险品事故征候”是指除危险品事故外,与危险品航空运输有关联,不一定发生在航空器上,但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起火、破损、溢出、液体或放射性物质渗漏或包装物或容器未能保持完整的其他情况的事故征候。与危险品航空运输有关并严重危及航空器或航空器上人员的任何事件也被视为构成危险品事故征候。
(十四)“例外”是指本规定中从通常适用于危险品的一个具体项目的要求中免除该项目的规定。
(十五)“豁免”是指民航局给予的免于执行本规定的许可。
(十六)“不相容”是对危险品混合在一起将导致危险地释放热量或气体或产生腐蚀性物质的描述。
(十七)“包装件”是指包装作业的完整产品,包括准备运输的包装物或容器及其内装物;。
(十八)“集合包装件”是指为便于作业和装载,一个托运人用于装入一个或多个包装件的并组成一个操作单元的一个封闭物。此定义不包括集装器。
(十九)“集装器”是指任何类型的货物集装箱、航空器集装箱、带网的航空器集装板或带罩棚网的航空器集装板。此定义不包括集合包装件。
(二十)“包装物或容器”是指容器和为该容器起到容纳作用所必需的任何其他部件或材料。
(二十一)“始发国”是指托运物最初在该国领土内装上航空器的国家。
(二十二)“联合国编号”是指联合国危险品运输专家委员会为识别一种物质或一组特定的物质而指定的四位数字号码。
第五条经营人和其他从事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技术细则及其补充材料和任何附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在极端紧急或不适宜使用其他运输方式或完全遵照规定的要求与公共利益相违背的情况下,民航局对这些规定可予以豁免,但在此情况下必须尽全力使运输的总体安全水平达到与这些规定要求的同等的安全水平。
第二章危险品航空运输的限制和例外。
第六条技术细则中规定的在任何情况下禁止航空运输的物品和物质,任何航空器均不得载运。
第七条除符合本规定和技术细则规定的规格和程序外,禁止危险品航空运输。
第八条除本规定第四条予以豁免或者按照技术细则规定经有关国家批准可以运输的情况外,禁止下列危险品装上航空器:
(一)技术细则中规定禁止在正常情况下运输的危险品;。
(二)受感染的活动物。
第九条除技术细则中另有规定外,不得通过航空邮件邮寄危险品或者在航空邮件内夹带危险品。
不得将危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作为航空邮件邮寄。
航空邮寄危险品的,应遵守国家邮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危险品航空运输的例外。
第十条本可被分类为危险品的物品和物质,根据有关适航要求和运行规定,或因技术细则确定的那些专用目的需要装上航空器时,应作为本规定的例外。
第十一条航空器上载运的用于本规定第十条所述物品和物质的替换物,或因替换已被卸下的物品或物质,除技术细则允许外,应当按本规定进行运输。
第十二条旅客或机组成员携带的特定物品和物质在技术细则规定的范围内应当作为本规定的例外。
第三章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的申请和审批。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经营人从事危险品航空运输,应当取得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
第十四条经营人申请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应当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交申请书和本规定要求的其他申请文件。
第十五条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告知申请人有关危险品航空运输的政策和规定,为申请人申请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提供咨询和申请书的标准格式。
第二节国内经营人危险品航空运输的申请和许可。
第十六条国内经营人首次申请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应当在提交申请书的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拟从事危险品航空运输的经营范围和类别;。
(三)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
(四)危险品培训大纲;。
(五)符合本规定及技术细则培训要求的说明;。
(六)危险品事故应急响应方案;。
(七)符合性声明;。
(八)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国内经营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申请。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对后续的审查工作做出安排;不受理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不通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八条民航地区管理局在受理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的申请后,应当进行详细审查,审查合格的,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做出许可的决定。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将所需的评审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评审时间不计入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限。
审查后不合格的,民航地区管理局依法做出不许可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同时说明理由,并告知其进行复议和诉讼的权利。
第三节外国经营人危险品航空运输的申请和许可。
第十九条申请在外国地点和中国地点间规定的航线上运输危险品的外国经营人,应当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交申请书,并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一)外国经营人所在国民航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文件;。
(二)拟从事危险品航空运输的经营范围和类别;。
(三)外国经营人所在国民航主管部门认可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或等效文件;。
(四)外国经营人所在国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的危险品培训大纲或等效文件;。
(五)民航局颁发给该外国经营人的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六)符合本规定培训要求的说明;。
(七)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条要求提交的文件,如使用的是中文或英文以外的其他文字,应附带准确的中文或英文译本。
第二十条申请在外国地点和中国地点间规定的定期航线上运输危险品的外国经营人应当在预计运输危险品之日六十日前,按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要求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正式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受理外国经营人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该外国经营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不通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二十一条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自受理外国经营人在外国地点和中国地点间规定的航线上运输危险品的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民航地区管理局依法做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向外国经营人出具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申请在外国地点和中国地点间的不定期飞行中运输危险品的外国经营人,应当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交申请书,并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一)危险品始发国民航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文件;。
(二)外国经营人所在国民航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文件;。
(三)拟运输危险品的经营范围和类别;。
(四)同中国境内有资质的地面服务代理人签订的涉及危险品的机场地面服务代理合同;。
(五)执行不定期飞行相关人员符合本规定培训要求的说明;。
(六)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三条申请在外国地点和中国地点间的不定期飞行中运输危险品的外国经营人应在预计飞行日七天前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申请。不符合此时限要求的,民航地区管理局不予受理,遇灾害运送救援人员或物资等紧急和特殊的情况除外。
第二十四条申请在外国地点和中国地点间的不定期飞行中运输危险品的外国经营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受理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当场或三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申请人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四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许可或不许可的书面决定。民航地区管理局做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向外国经营人出具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遇灾害运送救援人员或物资等紧急和特殊的情况,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按照民航局的相关要求办理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
第四节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的期限、变更和延续。
第二十五条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两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失效:
(一)经营人书面声明放弃;。
(二)许可被撤销或其有效性被中止;。
(三)许可有效期届满;。
(四)其他原因。
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的具体有效期及其他限制条件应当在许可中载明。
第二十六条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的持有人要求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申请;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应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七条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的持有人要求延续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许可有效期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申请;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在许可有效期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外国经营人使用航空器进行不定期飞行中运输危险品的许可一般不得延期。
第四章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
第二十八条国内经营人应当制定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并获得民航地区管理局的批准。
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的内容可以按照专业类别及其承担的责任编入经营人运行、地面服务和客货运输业务等其他手册中。
第二十九条国内经营人应当在工作场所的方便查阅处,为危险品航空运输有关人员提供其所熟悉的文字写成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以便飞行机组和其他工作人员履行危险品航空运输职责。
第三十条国内经营人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进行危险品航空运输的总政策;。
(二)有关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和监督的机构和职责;。
(三)危险品航空运输的技术要求及其操作程序;。
(四)旅客和机组人员携带危险品的限制;。
(五)危险品事故征候的报告程序;。
(六)托运货物和旅客行李中隐含危险品的预防;。
(七)国内经营人使用自身航空器运输本经营人物质和物品的'管理程序;。
(八)人员的培训;。
(九)通知机长的信息;。
(十)危险品航空运输应急程序和措施;。
(十一)紧急情况下危险品救灾物资运输预案;。
(十二)其他有关安全的资料或说明。
国内经营人应采取措施保持危险品手册所有内容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第三十一条国内经营人应当采取所有必要措施,确保其雇员及其销售代理人和地面服务代理人的雇员在履行相关职责时,充分了解危险品运输手册中与其职责相关的内容,并确保危险品的操作和运输按照其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
第三十二条民航地区管理局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要求国内经营人对危险品运输手册的相关内容、分发或修订做出调整。
第五章危险品航空运输的准备。
第三十三条航空运输的危险品应当根据技术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包装,提交正确填制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
第三十四条航空运输的危险品所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三)包装物或容器应当符合技术细则中有关材料和构造规格的要求;。
(四)包装物或容器应当按照技术细则的规定进行测试;。
(五)对用于盛装液体的包装物或容器,应当能承受技术细则中所列明的压力而不渗漏;。
(九)包装件外部不得粘附构成危害数量的危险物质。
第三十五条除技术细则另有规定外,危险品包装件应当贴上适当的标签,并且符合技术细则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除技术细则另有规定外,每一危险品包装件应当标明货物的运输专用名称。如有指定的联合国编号,则需标明此联合国编号以及技术细则中规定的其他相应标记。
除技术细则另有规定外,每一按照技术细则的规格制作的包装物或容器,应当按照技术细则中有关的规定予以标明;不符合技术细则中有关包装规格的包装物或容器,不得在其上标明包装物或容器规格的标记。
第三十七条国际航空运输时,除始发国要求的文字外,包装上的标记应当加用英文。
第六章托运人及货物运送代理人的责任。
第一节托运人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托运人应当确保所有办理托运手续和签署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的人员已按本规定和技术细则要求接受相关危险品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托运人将危险品的包装件或集合包装件提交航空运输前,应当按照本规定和技术细则的规定,保证该危险品不是航空运输禁运的危险品,并正确地进行分类、包装、加标记、贴标签、提交正确填制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
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品或将危险品匿报、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托运国家法律、法规限制运输的危险品,应当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
第四十条除技术细则另有规定外,凡将危险品提交航空运输的人应当向经营人提供正确填写并签字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文件中应当包括技术细则所要求的内容。
运输文件中应当有经危险品托运人签字的声明,表明按运输专用名称对危险品进行完整、准确地描述和该危险品是按照技术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包装、加标记和贴标签,并符合航空运输的条件。
危险品运输文件中托运人的签字应与货运单上的托运人保持一致。
第四十一条国际航空运输时,除始发国要求的文字外,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应当加用英文。
第二节货物运送代理人的责任。
第四十二条货物运送代理人提供的航空运输服务包括为托运人提供货物运送、仓储、收运、搬运、装载等服务。
第四十三条货物运送代理人应当确保其人员已按本规定和技术细则的要求接受相关危险品知识的培训。
第四十四条货物运送代理人从事危险品服务时,应遵守第三十九条、四十条的规定。
第七章经营人及其代理人的责任。
第一节经营人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经营人应当制定检查措施防止行李、普通货物、邮件中隐含危险品,并在接收货物时,严格按检查措施进行检查。
第四十六条经营人接收危险品进行航空运输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除技术细则另有要求外,附有完整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
(二)按照技术细则的接收程序对包装件、集合包装件或装有危险品的专用货箱进行检查;。
(三)确认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由托运人签字,并且签字人已按本规定的要求培训合格。
第四十七条经营人应当制定和使用收运检查单以协助遵守本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装有危险品的包装件和集合包装件以及装有放射性物质的专用货箱应当按照技术细则的规定装载。
第四十九条装有危险品的包装件、集合包装件和装有放射性物质的专用货箱在装上航空器或装入集装器之前,应当检查是否有泄漏和破损的迹象。泄漏或破损的包装件、集合包装件或专用货箱不得装上航空器。
第五十条集装器未经检查并证实其内装的危险品无泄漏或无破损迹象之前不得装上航空器。
第五十一条装上航空器的任何危险品包装件若出现破损或泄漏,经营人应当将此包装件从航空器上卸下,或安排由有关当局或机构从航空器卸下。在此之后应当保证该托运货物的其余部分符合航空运输的条件,并保证其他包装件未受污染。
第五十二条装有危险品的包装件、集合包装件和装有放射性物质的专用货箱从航空器或集装器卸下时,应当检查是否有破损或泄漏的迹象。如发现有破损或泄漏的迹象,则应当对航空器上装载危险品或集装器的部位进行破损或污染的检查。
第五十三条除技术细则规定允许的情况之外,危险品不得装在航空器驾驶舱或有旅客乘坐的航空器客舱内。
第五十四条在航空器上发现由于危险品泄漏或破损造成任何有害污染的,应当立即进行清除。
受到放射性物质污染的航空器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在任何可接触表面上的辐射程度和非固着污染超过技术细则规定数值的,不得重新使用。
第五十五条装有可能产生相互危险反应的危险品包装件,不得在航空器上相邻放置或装在发生泄漏时包装件可产生相互作用的位置上。
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的包装件应当根据技术细则的规定装在航空器上。
装在航空器上的放射性物质的包装件,应当按照技术细则的规定将其与人员、活动物和未冲洗的胶卷分隔开。
第五十六条符合本规定的危险品装上航空器时,经营人应当保护危险品不受损坏,应当将这些物品在航空器内加以固定以免在飞行中出现任何移动而改变包装件的指定方向。对装有放射性物质的包装件,应当充分固定以确保在任何时候都符合本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间隔要求。
第五十七条除技术细则另有规定外,装载贴有“仅限货机”标签的危险品包装件,应当使机组人员或其他经授权的人员在飞行中能够看到和对其进行处理,并且在体积和重量允许的条件下将其与其他货物分开。
运输合同的内容篇二
甲方(收货方):
乙方(供货方):
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供需双方5500大卡电煤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煤炭质量。
质量以甲方到站检验为依据,发热量以5500大卡为基准,每增减1大卡各相应奖罚0.14元。合同执行期为年月至年月。
二、交货地址及方式、相关费用风险的.承担。
1、交货地址:秦皇岛东站。
2、交货方式:到站方式交货。
3、列车到接货站前的相关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煤炭到站后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办理物权转移给甲方,此后一切相关费用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煤炭价格期限及合同成交总额:
四、货款、税、运杂费结算方式:
1、签订合同后甲方两天之内向乙方提前支付合同金额总数的90%,剩余10%到站后由甲方确认无误后支付。
2、乙方往发运站台上煤时及时通知甲方共同过磅、取样化验、监装以保质量。
3、乙方在甲方支付完所有货款后按到货站结算价格两个个工作日之内开具全额税控机版百万位以上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五、其他违约事宜。
1、乙方报计划,计划批下来及货物上站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损失费由甲方负责(预付金额为保证)。如由于行情变化双方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如数退还甲方预付款并且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若乙方未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数量和质量向甲方发运货物,乙方则应如数赔偿甲方前期所投入的全部成本费用。
3、其他未尽违约条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六、双方权益:
若货物运至甲方指定之到货站后,双方对货物质量有较大分歧,则双方均有权申请第三方国家法定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最终检测,该第三方检验机构需经双方接受并书面确认。按最新审验结果,双方商议解决方案,并将该解决方案以文字形式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
七、不可抗拒:
1、由于发生战争、封锁、骚乱、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能遇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约定的条件履行,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必须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交当地公正机关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有效证明。
2、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范围内,当事人可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传真件和电子扫描版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运输合同的内容篇三
内容摘要:1-7月,软件业实现利润1798亿元,同比增长25.1%,分别高出上半年和去年同期3.6和12.6个百分点。从业人员数量和工资总额分别增长14.9%和16.8%,保持稳定分别增长态势。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今年1-7月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情况报告。报告显示,1-7月,我国软件产业实现业务收入1.66万亿元,同比增长23.8%;实现出口221亿美元,同比增长19.7%。
报告显示,我国软件产业收入增长低于去年同期,并呈波动下行态势。1-7月,我国软件产业实现软件业务收入1.66万亿元,同比增长23.8%,增速低于去年同期1.6个百分点,并低于上半年和一季度0.7和0.9个百分点。其中7月份同比增长20.5%,环比下降6.4%。
ic设计和嵌入式系统软件自上半年以来增长缓慢的局面有所转变,前7个月两领域分别实现收入492亿元和262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7%和24.8%,增速分别比上半年提高6.6和5.6个百分点,但ic设计仍低于去年同期18.4个百分点。软件产品、系统集成和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分别实现收入5250亿元、3601亿元和174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5%、25.5%和23.7%,增速比上半年分别下降5.5、1.5和1.1个百分点。在部分地区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建设加快的带动下,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增速重新上扬,1-7月完成收入2899亿元,同比增长26.5%,增速比上半年提高2.1个百分点。
嵌入式软件出口短期回升,外包服务继续放缓。7月份,嵌入式软件出口出现较大回升,当月增速超过50%,从而使1-7月增速高出上半年9.7个百分点,高出去年同期14.7个百分点,带动整体软件出口增长了7.5个百分点。1-7月软件业实现出口221亿美元,同比增长19.7%,增速高出上半年9.4个百分点,高出去年同期7.2个百分点。但外包服务出口仍持续低迷,完成出口额47.7亿美元,同比增长17.4%,增速低于去年同期6.7个百分点。
从区域分布看,西部地区保持较快发展,东部地区稳中有落。1-7月,西部地区完成软件业务收入1872亿元,同比增长29%,高出全国平均增速5.2个百分点,其中重庆、陕西保持30%以上增长。中部地区完成软件业务收入591亿元,同比增长24%,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10.5个百分点。东部和东北地区分别完成软件业务收入12493亿元和1651亿元,同比增长22.9%和24.6%,增速分别低于去年同期2.4和2.1个百分点。
从城市分布上,中心城市软件业稳定发展,系统集成和数据处理服务增长突出。1-7月,全国15个副省级中心城市实现软件业务收入9270亿元,同比增长26.3%,增速低于上半年0.9个百分点,但仍高于全国2.5个百分点。其中中心城市的信息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增速分别达到30.4%和29.4%,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9和2.9个百分点。
全行业效益持续好转,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保持稳定。1-7月,软件业实现利润1798亿元,同比增长25.1%,分别高出上半年和去年同期3.6和12.6个百分点。从业人员数量和工资总额分别增长14.9%和16.8%,保持稳定分别增长态势。
文档为doc格式。
运输合同的内容篇四
1.在后勤服务总公司的领导下,主持接待运输部的全面工作,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并按公司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各类制度,总结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制订每月的工作计划,布置本公司的各项任务。
3.组织部门职工进行政策理论、业务技术和文化知识的学习,提高全体员工的素质。
4.带领部门职工努力工作,搞好接待工作,合理调度。安排职工工作,发挥每一个职工的特长和工作积极性,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5.严格财务制度,掌握财务收支情况,广开财源增收节支,力争本公司的经济创收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6.组织领导全公司的考评工作,表扬先进,倡导学习先进人物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运输合同的内容篇五
1.负责按照签订的订购合同及分货计划,跟进每一单采购货源的供货进度,及时协调并最快地解决供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厂商在合同期限内按时供货。
2.负责按照分货计划准确无误地在物流系统内填制“调拨通知单”。
3.负责提前通知各分公司的仓库做好接货入仓的各项准备工作。
4.负责跟进所有的物流运单,包括供货商出发及各分公司之间调拨的运单,并第一时间发送商品货运通告,通知收货方。
5.负责在物流系统中完成直运到货信息的登录工作。
6.负责跟进货运过程中的每一个交接环节,必须确保货畅其流。
7.负责根据调度指令,调动各分公司的物流系统各项工作职能全面投入,确保商品按时供货、准点到位。
8.负责确认发运商品是否安全、快捷、准点到达收货方目的地。
9.负责处理货运中出现的各种不良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运输主管处理。
10.负责货运出险后的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1.负责跟进、协调、应急处理商品发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随机性突发问题。
12.负责与各物流公司核对运输费用。
13.负责物流相关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14.完成董事长、总经理及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运输部。
运输合同的内容篇六
1.协助商运务副总经理管理部门的各项业务工作。
2.负责总公司货运相关操作规范的制定,并负责在实施中的指导与监督。
3.负责协助总经理一同完成整个公司的物流规划工作,并负责实施中的指导与监督。
4.负责与物流公司沟通,达到良好合作的目标。
5.负责物流费用的核定工作。
6.负责处理货运过程中的各项突发性事件,并在最短时间内作出正确的处理方案。
7.负责跟进货运过程中的每一个交接环节,必须确保货畅其流。
8.负责调动各分公司的物流系统各项工作职能的全面投入,确保货物按时供货、准点到位。
9.负责跟进、协调、应急处理货物发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随机性突发问题,并处理货运中出现的各种漏装、缺损、进水等不良情况,记录在案,并负责与厂商及时协商处理。
10.负责运输保险的相关事宜,并完成出险后向保险公司的索赔工作。
11.对各分公司配送工作均有指导责任。
12.完成董事长、总经理及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运输合同的内容篇七
1.负责对全国铁路运输检察工作的指导。
2.直接参与或组织协调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在全国有影响的铁路运输重大案件的侦査。
3.负责对全国有影响的铁路运输重大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的指导。
4.研究、分析发生在铁路运输中的刑事犯罪情况、趋势,并提出对策。
5.研究、制定铁路运输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运输合同的内容篇八
转眼已经是的元月了,对于我在20的工作,我作一下总结。
总务方面:年瑞安运输部离职了2名司机,新招了一名驾驶员,离职的2名驾驶员在离职之前都没有任何离职的表现,所以都没有跟公司结算清楚,但是自上海开始实行新的工资结算标准后,如果驾驶员突然离职,公司应该不会吃亏。其次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更加注意察言观色,把握好司机的各种动态,这点应该是今年需要加强的。
财务方面:司机的报账字迹潦草一直是我强调的,今年将以更加严格的要求他们,同时桥路费的报销单今年已经要求他们按日期的顺序进行粘贴。还有关于节约成本方面,原来佐藤先生跟日邦在交涉的`关于提供我们洗车场的事情,如果落实下来的话,节约的钱也是相当多的,因为现在平均一周洗车7台,一台是80元,一个月洗车的支出是两千多,所以希望这个事情今年可以落实下来,应该是个很好的节流点。
报表数据的总结方面:每天完成作业日报、配车表、维修申请单等报表的数据校对与表格的制成,吕登峰不在瑞安期间开始学习车辆的调度与司机的调配,这点也是今年需要继续学习的。
2011年对瑞安运输部来说应该是很关键的一年,大家都知道合约是今年10月份到期的,所以今年我们一定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要求司机,尽量做到让客户无可挑剔。
要做到无可挑剔首要的还是得从我们自身的服务质量出发,从司机的素质(个人修养、行车技术)、管理者的素质、以及车辆的安全行驶、外观保洁等各方面着手,尽量改进做到更上一层楼。
还有一方面了解好日邦的各种需求,包括各个部门各个领导,他们需要怎么样地服务,我们就得提供怎么样的服务,毕竟顾客是上帝。
最后还得加强同上海方面的联系,共享好各种信息资源,我坚信只要我们能里里外外紧密联系好团结好同时,做好上述两方面,和日邦续约应该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运输合同的内容篇九
1.负责按照签订的订购合同及分货计划,跟进每一单采购货源的供货进度,及时协调并最快地解决供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厂商在合同期限内按时供货。
2.负责按照分货计划准确无误地在物流系统内填制“调拨通知单”。
3.负责提前通知各分公司的仓库做好接货入仓的各项准备工作。
4.负责跟进所有的物流运单,包括供货商出发及各分公司之间调拨的运单,并第一时间发送商品货运通告,通知收货方。
5.负责在物流系统中完成直运到货信息的登录工作。
6.负责跟进货运过程中的每一个交接环节,必须确保货畅其流。
7.负责根据调度指令,调动各分公司的物流系统各项工作职能全面投入,确保商品按时供货、准点到位。
8.负责确认发运商品是否安全、快捷、准点到达收货方目的地。
9.负责处理货运中出现的各种不良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运输主管处理。
10.负责货运出险后的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1.负责跟进、协调、应急处理商品发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随机性突发问题。
12.负责与各物流公司核对运输费用。
13.负责物流相关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14.完成董事长、总经理及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运输合同的内容篇十
甲方(收货方):
乙方(供货方):
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供需双方5500大卡电煤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煤炭质量。
质量以甲方到站检验为依据,发热量以5500大卡为基准,每增减1大卡各相应奖罚0.14元。合同执行期为年月至年月。
二、交货地址及方式、相关费用风险的承担。
1、交货地址:秦皇岛东站。
2、交货方式:到站方式交货。
3、列车到接货站前的相关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煤炭到站后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办理物权转移给甲方,此后一切相关费用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煤炭价格期限及合同成交总额:
四、货款、税、运杂费结算方式:
1、签订合同后甲方两天之内向乙方提前支付合同金额总数的90%,剩余10%到站后由甲方确认无误后支付。
2、乙方往发运站台上煤时及时通知甲方共同过磅、取样化验、监装以保质量。
3、乙方在甲方支付完所有货款后按到货站结算价格两个个工作日之内开具全额税控机版百万位以上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五、其他违约事宜。
1、乙方报计划,计划批下来及货物上站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损失费由甲方负责(预付金额为保证)。如由于行情变化双方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如数退还甲方预付款并且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若乙方未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数量和质量向甲方发运货物,乙方则应如数赔偿甲方前期所投入的全部成本费用。
3、其他未尽违约条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六、双方权益:
若货物运至甲方指定之到货站后,双方对货物质量有较大分歧,则双方均有权申请第三方国家法定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最终检测,该第三方检验机构需经双方接受并书面确认。按最新审验结果,双方商议解决方案,并将该解决方案以文字形式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
七、不可抗拒:
1、由于发生战争、封锁、骚乱、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能遇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约定的条件履行,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必须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交当地公正机关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有效证明。
2、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范围内,当事人可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传真件和电子扫描版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矿方)。
乙方(承运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按照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二条线路运输任务交给乙方车辆承运。
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24小时为乙方装车、检斤,绝对保证乙方每天正常运输,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辆停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车辆所经路段、路政、交警、运管以及沿途收费站所产生的费用,有乙方承担。
3、甲方必须为乙方协调提供(费用自理)生活、食宿、水电等驻地三通一场。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车辆在运输作业中必须服从矿上的统一配合和安排,不得无故停工,不得随意乱倒所运输的煤炭,不得随意将运输车辆调离,如运输路线和距离变动,必须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方可。如有以上情况发生,甲方有权处罚。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乙方车辆车主在运行中提出不干或中途卖掉所运的煤炭,或装煤行走不知去向,如出现以上现象,乙方必须负责追回车辆所装卸的煤炭。并索赔经济损失。
3、乙方司机与结算人员在未结算之前,必须保管好派车单、结算单,不得遗失或损坏。
4、乙方车辆进矿后,履行运输期间如有车辆跳槽、走穴、私自拉活、弄虚作假、脱离现场,乙方必须在七天内调车补上。如因乙方给的车辆运输价格低于正常运输价格所造成的车辆走失,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乙方必须在开工十天内将车辆到位,如车辆不按时到位,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合同期间内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各自承担,互不连带责任。
五、单价、付款方式:
1、火车站货场每一吨到达火车站货场单价元人民币。
2、乙方在当天的派车单、结算单由乙方的主管财务会计,集中结算单,到甲方财务结账(不含税)。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都应给对方赔偿未履行完期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合同履行中,如发生单方违约,按《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所约定的责任,保证乙方车辆运输,如果停运、停工,必须给停工司机每天、每台600元人民币的停工补偿费。
4、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政府宏观调控、煤矿停开、火山、地震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负责任,不必付出罚款。
5、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原告方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6、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以上未尽事宜可另行补签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的内容篇十一
职责一:
一、负责办理现金、银行收、付款业务,妥善保管现金,及收据,发票等资金来往票证。
二、认证贯彻国家现金管理条例、银行结算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流向和流量。
三、办理收、付款业务时,坚持见票付款,收款开票的原则。
四、负责员工报销及备用金管理。
五、根据会计凭证逐笔登记现金(分收入和支出)及银行存款日记账,日清日结。每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账实相符,出现差异及时汇报,作出处理。
六、及时准确传递收付款单据,有会计进行账务处理,签章确认收付款凭证。
七、月末与总账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按规定进行现金盘点和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交财务经理审核。
八、保守本单位商业秘密。
职责二: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按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办理收付、报销、暂领,暂借、发放工作。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3.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4.对发出的原始凭证及时催收,整理归档。
5.妥善保管财务印章,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
6.妥善保管转账支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委托书、信汇单,电汇单等,确保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遗失造成损失,要负赔偿责任。
7.妥善保管在用收据,用完的'收据要及时缴销。
8.保守保险柜号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9.要及时掌握银行存款金额,不准出租、出借银行帐户。
10.每天业务终了,要及时结帐对库,如出现库存现金溢缺,要及时查找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负赔偿责任。
11.每天及时收缴各线路收银员应收账款,下午及时汇款至合作伙伴的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12、货到付款的应收款项不得超出两日,必须及时催收。次月5日前结清上月款项,特殊情况需列清单向经理和董事长说明。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三:
1、负责办理现金、银行存款、付款业务,妥善保管现金及收据、支票等资金往来票证。
2、认真贯彻国家现金管理条例、银行结算管理制度和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流向和流量,不得坐支现金。
3、办理收、付款业务时,坚持见票付款,收款开票的原则。
4、认真审核各种收付款相关票据,及时结算运费。
5、严格保存、管理各种支付款项的凭证。
6、根据现金支出预算监督现金支出,定期进行现金支出预算分析。
7、负责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汇票的收付、核对、登记保管工作。
8、认真、及时的处理有关现金业务的帐务,做到日清日结,按日核对帐面存款余额和实际存款余额。
9、制定和完善本岗位涉及的各项管理制度。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作职责:
1、现金收入保管;
2、欠单单据保管;
3、回数追索。
工作内容:
1、核对司机回数单、销售单、退货单、回瓶单并收取现金;
2、审核与保管欠单,并列出流水账第二天9点之前上交财务部;
3、备用金管理;
4、所有单据和仓库进销存报表上交应收会计,并作交单记录;
5、应收款管理,发货登记,回数追索,异常情况汇报。
6、监督执行车辆放行条。认真审核跟单员填写的外来“车辆放行条”,核实确认后,在“车辆放行条”上盖章并签字。
新入职员:
日 期:
运输合同的内容篇十二
供方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
需方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为明确责任、履行约定,经甲乙双方商订如下煤炭买卖合同。
一、合同标的和数量:1.合同标的:煤2.合同数量:全年吨、每月供货至少10万吨(以交货日期为准)
二、供煤时间及交货地点和合同价格。
1.供煤时间: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合同价格:________________。
三、验收方法。
1.数量、质量的验收以发运港共同认可的商检为准。
2.到达港的数量与发运港的数量以交通部规定的`0.5%正常盈亏,到达港后如高于0.5%或接收方对到达港的数量有异议时可申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商检验量检测。
3.质量应以发运港为准,到达港后如大于150大卡公斤,双方可寻求第三方共同认可的商检,所发生的费用由差错方承担,如在150大卡公斤内,应以发运港的煤质报告为准。
4.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验收,甲、乙双方均应参加共同验收。若有一方未到验收现场,即视为认同验收结果,并不得提出异议;采样后,共同制样,对样品进行封存、备验。
四、质量标准及结算方法。
2.结算方法:。
a.合同期内加权热值大于5000大卡公斤部分,每高100大卡公斤,煤价上浮14元吨.热值小于5000大卡公斤部分,每低100大卡公斤下浮14元吨。热值小于4800大卡公斤拒收。
b.合同期内加权干基挥发小于23%部分,每低1%煤价下浮2元吨,小于20%拒收。
c.合同期内加权含硫大于1%部分,每高0.1%煤价下浮1元每吨,大于1.2%部分,每高0.1%煤价下浮2元吨,大于1.5%拒收。
d.合同期内加权全水分超过8%部分,每超1%下浮6元吨。
e.若出现媒质在拒收范围或上下不一致的情况,乙方有权随时拒收。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先款后货,货到码头后,先付所报煤款的60%,待供方票据出具后,付清余款。提报计划,开具全额增值税票。
六、委托限制:除了买方委派的执行单位,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与职责,委托于他人,除非事先获得双方的书面许可。
七、其它约定。
1.结算单位为中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执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由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应出具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