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和体会500字左右篇一
这本书的大致内容是:汤姆讨厌死板严格的家庭生活,以及学校里枯燥乏味的功课,于是离家出走,和他的小伙伴哈克贝利.芬一起去冒险的过程。读完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在冒险前一定要把事情告诉父母,好让父母放心,否则的话,父母一定会很着急的。有一次,我和堂哥在奶奶家的房间看动画片,电视上正插放《熊出没》这个动画片。这时,我想出来个鬼点子,对我的堂哥说:“哎!成成哥哥(我经常叫他的小名)!”你说今天的电视也太无趣了吧!”我边说边用手指着那台电视机。堂哥装着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点了点头说:“是有一点点!”
“我们要不去后山探险!”(奶奶家离后山500米远左右)。我的心中充满了探险的热切期望。
“ok!那我们现在就走吧!”
“嗯!let’sgo!”
我们俩偷偷来到大门前,故意哄奶奶说我们去外面走走,而奶奶在我们出发前说了一大堆唠叨的话,比如:路上小心啊!千万别被坏人抓走啊!........两分钟后,奶奶终于说完了,我们终于踏上了冒险之路。
我们先跑到祖先的坟墓,并拜了拜祖先。之后,我们爬上了山,一小时后,终于爬到了山峰了!可是这一去就是两个小时。后来听父亲说,奶奶当时疑惑不解道:这两个小兔崽子去哪了!都快吃饭了,奶奶这时恍然大悟,怕我们被坏人拐走心急如焚着急地对我老爸说:“正泉,你去找找成成他们吧!万一失踪了怎么办?”父亲赶紧跑出几百米远。幸好,刚没走几步远,就遇上了我们俩。
所以,我不能向汤姆学习不把自己的位置告诉亲人,但他冒险时的勇敢精神却值得我们学习。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和体会500字左右篇二
今天,天气晴朗,风和日丽。坐在书桌前的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名叫《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书。这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写的,是一本经典的世界有名小说,里面主要讲述了该书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调皮的孩子,他天真活泼,富于幻想和冒险,不堪忍受束缚的个性。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和呆板的生活环境,而干出一番英雄事业,汤姆·索亚和他的小伙伴做“海盗”、挖宝藏、捉弄刻板老师、揭发真正的罪犯……一个个妙趣横生的儿童冒险故事就此展开。
而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则是“汤姆的甲虫大战狮子狗”:
一天上午十点多时,小教堂的钟响了起来,汤姆和他的同学跟着爸爸妈妈便聚在一起听上午的朗诵和祷告。可是,牧师普拉格先生一直讲个没完,似乎要到世界末日的霹雳声响时才停止。这时,汤姆把他放在雷管里的“大黑甲虫”拿了出来,放在了地上。众人一看,纷纷拿此解闷。过了一会儿,一条狮子狗懒洋洋地走了过来,发现了甲虫,开始捉弄它,想把它一口咬住。又过了许久,甲虫已经厌烦了这个游戏,于是用力地夹了一下狗,而狗猛地一甩头,它便飞出一米多远。狮子狗立马向前跑去,却一无所获,便一下子坐了下来,不料正好坐在那只钳子巨大的甲虫上,疼得它哇哇直叫。大家见了,都哈哈大笑。
这本书不仅仅幽默有趣,也告诉了我们要乐观,大胆的面对生活。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和体会500字左右篇三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叫汤姆索亚的孩子,经常搞恶作剧,让他的监护人波莉姨妈无可奈何,而他总能躲避惩罚,镇上的“坏孩子”哈利贝利费恩和汤姆是好朋友,一天晚上,他们在墓地无意中撞上了一幕凶杀案,他们立血誓决不泄密……因为厌倦枯燥的课堂很单调的生活,汤姆,哈克和村里另一个孩子乔哈怕乘小船离家出走,他们在悄悄偷看村民为他们举行“葬礼”时才感动而回归……
一次集体活动中,汤姆和贝琪被困山洞,再次遇见杀人凶手。汤姆鼓励贝琪,直到村民赶来救援,凶手被封死在山洞,找到了宝藏。
回味《汤姆索亚历险记》我发现汤姆顽皮不正体现了我们的天真浪漫吗?汤姆的顽皮不失可爱,汤姆的顽皮不失童真,这种童真过了儿童时代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哪怕只有一点点也会勾起甜蜜的回忆。汤姆索亚是个淘气机灵。有正义感,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男孩子。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傻事往往回忆起来,觉得童年甜腻如酒。每个人都会长大,不仅仅是年龄大了,身高高了,体重重了,思想也会变着改变。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会再幼稚了。我们应该勇敢的面对每一件事,不当缩头乌龟。这样,我们就会走向成功。
此书让我更加珍惜童年,因为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越纯,越让人回味。
《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让我更加珍惜童年,更加珍惜美好的时光……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和体会500字左右篇四
这个暑假,我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这里面有一个章节,充分体现了汤姆最大的特点——聪明。
里面主要讲了:周五时,汤姆因把衣服弄得一塌糊涂,所以被波利姨妈罚周六时做一天的苦工——刷院墙。第二天,汤姆在刷墙,本·罗杰斯看得着了迷,要求让自己试试。于是,他用一个苹果和汤姆做了交易。等本·罗杰斯干累了后,汤姆又把下一个机会卖给了比利……整个一上午,汤姆一共得到了七八个和镇上的孩子们交易来的玩具。并且,院墙足足粉刷了三遍!
当我读完这一章节后,知道了汤姆原来是那么的聪明。他充分利用了孩子的好奇心,假装刷墙是一件很高兴、很有意思的事,致使那些孩子们都被汤姆所“利用”,而且,还让汤姆得到了他以前做梦都想得到的那些玩具。
如果我是汤姆,我就会自己埋头干,也不让其它孩子帮忙,谁让我做错事儿了呢。做错事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不能逃避!而汤姆却是那种“淘”孩子,他喜欢干坏事,但不喜欢受罚。正如他做的那样:真正替他受罚的,是他们镇上的那几个孩子,而不是他自己。
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为了让一个人或者一个孩子喜欢一样东西的最佳方法就是让他们难以得到这些东西。如果书中的汤姆像这本书的作者一样,是个伟大的哲学家,那么它就能明白:工作是身体不愿意做的事情,而娱乐则是身体喜欢开展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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