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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篇一
为全面做好我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流行,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以快速、准确、科学应对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工合作,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科学有序实施管控应对,最大限度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财政所、公共服务办、城市管理办、公共安全办、西湖派出所、各村(管区)、社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防疫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公共服务办,由骆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项工作,研究解决防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分设综合协调组、防控指导组、医疗救治组、综合维稳组、宣传教育组、资金管理组等6个小组,必要时根据疫情处置需要增加相应工作专班。各小组按照职责规定切实履职,积极参与会商,密切配合,确保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效运转。
1.综合协调组。
组长:
组员:
负责统筹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安排及其他相关疫情日常事务。
2.防控指导组。
组长:
组员:
指导各村(管区)、社区进行疫情防控业务,负责信息的收集、数据统计,及时上报防控工作的动态、全街疫苗接种及核酸检测工作等相关事务。做好街道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消毒、防护物资的相关准备工作。
3.医疗救治组。
组长:
组员:
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出现发热病人的转移就诊准备工作,做好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核酸采样等相关工作。
4.宣传教育组。
组长:
组员:
负责疫情舆论的引导,传达有关政策宣传工作。
5.综合维稳组。
组长:
组员:
负责排查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情况,应急处理各类因疫情产生的突发状况、矛盾纠纷;协助做好重点人群的转诊工作,保障全街社会稳定。
6.资金管理组。
组长:
组员:
负责做好疫情专项经费保障工作;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1.预检分诊准备。加强门诊医务人员培训,做好发热患者排查工作;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建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对独立区域设立临时隔离病房,以备发热患者临时隔离需要。
2.核酸检测及采样场所准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村(管区)、社区负责做好准备工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大对医疗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从采样、送样到检测全过程操作的规范性,至少要培训掌握鼻拭子、咽拭子的规范采集能力及采集标本的规范保存和运输的人员不少于110名。各社区(村)按照每个居民小区设置不少于3个核酸采样场所做好场地预留和准备工作。
3.医疗防护物资准备。街道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配合,做好物资准备工作,根据疫情走势合理动态做好医疗资源储备。根据辖区既往高峰期疫情规模储备不少于30天用量的物资。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储备不少于30天用量的物资,确保疫情再次发生时物资储备充足、供应渠道顺畅。
4.隔离场所准备。街道疫情防控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准备具备隔离条件场所,分别作为密切接触者人员、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隔离点,街道本级按不少于50间提前做好准备,并做好安保、服务、技术人员培训和准备到位。
5.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杀队伍准备。街道疫情防控组、数据分析组、各村(管区)、社区共同负责,街道组建由疾控人员(或经培训合格的医疗卫生有关单位人员)、公安人员、大数据分析人员等方面人员组成的流行病学联合调查组,不少于2支队伍,建立到位、培训到位。按照每个社区(村)3-5人标准储备流调协查员,由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人员组成,建立人员名册,一旦需要流调协查员参与,保证随时可以加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不少于4人规模,准备专业消杀队伍,负责疫点消毒处置指导。每社区(村)按3-5人标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社会面外环境消毒工作。
6.心理疏导服务准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心理疏导部署工作,在区心理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指导培训下开展心理疏导工作,搭建由街道和村(管区)、社区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社工、家庭医生、网格员等组成的基层服务团队。
7.疫情防控准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与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联系,做好疫情防控、防护物资准备、留观室设置、宣传教育等工作,严格做到“五有”:即有防护指南、防控管理有制度和责任人、防护物资设备有储备、医护力量有支持、留观室和转运有安排。
8.生产、生活运行保障准备。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村(管区)、社区配合,结合实际做好医疗及防护、居民生活、国计民生、城市运转等各类“停不得”企业生产运行保障工作,储备必要的实物物资,按照保重点区域、保重要用户、保基本民生的原则,全力做好能源安全供应保障。
1.快速开展疫情处置。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指挥调度,各村(管区)、社区根据各自职责立即启动紧急部署,联合相关部门立即组成工作专班赶赴出现情况的区域开展情况调查,启动场所管控、楼栋管控、单位管控、小区管控,必要时启动社区管控。
2.开展部门协同处置。西湖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办等部门根据需要协助开展信息采集、传染源追踪等工作,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及时规范开展疫点处置,最大限度控制新增输入病例。
3.强化“防输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楼栋长等作用,强化对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省内涉疫地区来岳人员的摸排,加强信息双向排查和健康申报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工作台账。
4.加强境外人员管控机制。严格落实闭环转运、五包一,定期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摸清来岳时间、航班号,对境外人员统一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两次核酸检测。
5.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向全街辖区内居民提倡讲卫生、戴口罩,减少非必要聚集性活动,保持一米线人际物理距离,引导居民养成主动就医意识和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各部门、各村(管区)、社区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直接指挥疫情防控的工作机制,主动谋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中遇到的重点问题,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2.加大资金投入。街道各部门、各村(管区)、社区要统筹做好资金调度,优先保障和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支出需求,保障医疗物资动态储备。要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严格规范资金用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组织培训演练。街道各部门、各村(管区)、社区要结合辖区卫生应急工作需要,对新冠肺炎疫情报告、院感防控、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消杀、心理援助等知识开展重点培训,加强对企事业、特殊场所、社区等相关人员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要积极组织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开展应急演练,查漏补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4.强化责任落实。街道各部门、各村(管区)、社区要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人员培训、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等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街道防控指挥部将适时对各社区(村)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开展暗访督查,对管控不严、作风不实、失职失责,导致疫情反弹、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问责。
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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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外延续蔓延,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不断增加,北京连续新增多例本地确诊病例,再次敲响了疫情防控警钟。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抓紧抓实抓细我市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以下:
1、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疫情防控延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但受国际和北京等重点地区影响,我市疫情外防输入压力较大,防控情势仍然严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时刻紧绷常态化防控这根弦,坚决做到思想不松、责任不松、措施不松,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保持对疫情情势的高度警惕性,增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精准性,延续巩固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2、压紧压实防控责任。
县、区政府要继续压紧压实属地责任,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进1步细化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确保本辖区防控工作不留死角、防控措施不留空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仔细排查本领域、本行业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准施策,动态管理,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控工作责任制,依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坚决堵住疫情防控漏洞。各村(社区)要进1步加强防控知识宣扬,教育引导广大大众强化本身防护意识,催促落实个人和家庭防控责任。广大大众要强化“每一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1责任人”的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养成“1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少聚餐等卫生习惯和健康行动方式。近期,如非必须,各公职人员,中央、省属在金企业员工,市民不要前往北京等疫情中高风险区,尽可能减少与北京人员的来往。如必须前往北京等地区的,需提早向所在单位和村(社区)报备,出行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3、细化实化防控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登记、销售台账备查等制度,催促食品生产销售等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商场、餐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3文鱼等进口、外来水产品、生鲜的检验检测、索证索票、产地追溯等监管工作,严格规范农贸市场活禽销售行动,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食品及时下架封存,并做好无害化处置,切实保障大众“舌尖上”的安全。商务、住建、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催促夜市、市场等人员聚集性场所经营主体强化疫情防控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生猪、牛羊、鸡鸭等动物定点宰杀、检验检疫,动态展开动物疫病监测,落细落实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大农产品质量抽检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林草、公安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经营、贩卖、加工、制作、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背法行动。教育部门要催促各类学校严格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师生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病因清查登记、发热症状监测及处置跟踪报告,进1步细化校园防控措施,坚决避免疫情在校园产生。火车站、汽车站、机场要在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健康码查验唆使牌及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专用通道和唆使牌,进行人工或广播提示,引导乘客出示健康码、身份证,出入站(场)时严格查验健康码、检测体温;继续落实分辨别级管控措施,对查验发现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来金返金人员,要立即登记备案,引导其通过专用通道进入留观区,及时转交相干县区规范处置;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交由卫生健康部门规范处置。
4、强化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
加强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刻报告,离岗并及时就诊。严格落实登记、测温、透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强化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对操作台面、下水道、运输车辆等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消杀措施。加强对物流从业人员疫情相干知识培训,严格落实实名登记、验视、可疑物品报告等制度,增加消鸩杀菌频次,消除疫情传播隐患。
从即日起,对来自北京西城区、房山区、大兴区、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省外中风险地区来金返金人员,“两站1场”要严格核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阴性的,由“两站1场”将人员信息及时推送给其目的地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由目的地社区、单位做好健康监测;不能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的,依照属地化管理,由县区联防联控指挥部负责及时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
对来自北京丰台区等省外高风险地区的来金返金人员,依照属地化原则由县区联防联控指挥部负责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视察,并进行最少2次的核酸检测。
永昌县、金川区要对5月30日(含)以来,曾到过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的人员进行全面摸排,责成其主动向所属社区(村组)报告,从即日起居家隔离,不得外出,并联系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立即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迫究属地、部门、单位、个人4方的法律责任。
5、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
(1)医疗救治准备要到位。各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确保医疗服务和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等储备充足。依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做到隔离病区不紧缩、留观床位不减少、专家团队不解散,特别要强化人员培训、演练和人材梯队建设,提升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务人员病例初期鉴别诊断能力。
(2)发热门诊管理要到位。在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的基础上,进1步完善发热门诊功能,尽可能减少发热门诊内外人员活动。细化流行病学史询问,详细了解是不是有北京等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3)院内感染防控要到位。各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健全院感防控质控制度、全员培训制度,加强对救治人员和陪护人员的管理,落实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全员核酸检测,切实下降产生院内感染的风险,坚决杜绝院内感染酿成的聚焦性疫情产生。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确保“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宜昌市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准确握疫情防控形势,按照4月20日市委常委会“两防三常态七加强”的要求,因时因势调整疫情情防控工作,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疫情防控工作要精准到点,毫不放松;抗击疫情要抓好村组安全、社区防控和防医院交叉感染两个重点;保持在三个常态下开展工作。一是保持公众对疫情防备心理的常态化,二是在引导防范病毒和恢复正常生活秩序中寻找平衡点保持常态化,三是医疗机构、疾控体系时刻保持警惕状态和正常运转的常态化。
(一)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扫码+测温”管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厅、交通站场等人员聚集重点公共场所落实进入人员“扫码+测温”管理,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严格落实进入人员“扫码”管理,禁止红黄灰码人员进入。采取措施限制客流量,推荐群众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科学调整候车、排队时间,增加服务通道,减少人员聚集。其中,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二级单位由本单位负责督促落实;各企业由联系服务单位负责督促落实;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厅管理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落实,相关镇(办事处)配合;各交通站场和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落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发现问题点对点交办整改,适时进行回头看。(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二)进一步加强返当人员管控。进一步落实好全民健康排查,深挖细查各类无症状隐形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人员闭环管理的通知》(当肺炎防指办文〔2020〕19号)、《当阳市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镇(办事处)要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构建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宣传培训——指导反馈——常态化管控”的管理工作闭环。要广泛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楼栋长、志愿者团体等,进一步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境外返当人员、重点地区返当人员、无健康码“绿码”或健康证明来当返当人员等重点人员的摸排、跟踪以及集中隔离期满后的居家隔离督导,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来当前14天内有境外旅游史的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四类人员”一律按防控规定就地分类处置,其他人员一律送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14天,返当人员一律纳入当地社区、村组防控体系),建立“推送——比对——排查——反馈”的管理闭环。所有外地返当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备,市民发现未经过排查备案的境外人员和省外人员应及时向属地社区、村(居)委会反映。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要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等手段,拓展“当阳战疫”平台功能,实现精准排查“隐性传染源”,实时甄别网络舆情,提升疫情防控工作的精准性、高效性。(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三)进一步加强工矿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劳动密集型、规模以上企业、各工矿企业要建立、完善疫情防控组织体系、制度。严格落实人员岗前体检,班前扫码、测温,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第一时间向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报告,按程序甄别、隔离、救治,严禁脱离管控、擅自出入境。企业要落实好食堂、宿舍、工作间等重点场所的通风、消杀工作,制定防控预案,加强培训、演练。各镇(办事处)、市经信局、市卫健局按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对工矿企业进行梳理,落实企业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日报告制度,加强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培训和督导工作。镇(办事处)疫情指挥部制定、实施限下或个体门店的“一店一策”工作方案。对于拒不履行复工复产手续或准备不充分的企业,责令整改或立案查处。(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市经信局,市卫健局)。
(四)进一步加强限制清单类企业的管控措施。疫情未解除前,暂不开放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酒(茶)吧、ktv、培训机构、室内游泳馆、通风条件差空间密闭的体育场馆。有序开放小餐饮、夜市。拟恢复堂食的餐饮经营单位需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经现场核查,按照“成熟一家、开放一家”的原则有序开放。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员工健康台帐,严格落实日晨检制度,未经报备批准不得堂食、不得举办大型聚餐。各镇(办事处)、市市场监管局等主管单位要督促各市场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复工复产企业市场主体监管措施,严查各经营单位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查投诉举报反映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市市场监管局)。
(五)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工作。认真落实“停课不停学”要求,做好网络教学工作。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全力抓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开展安全大排查。制定落实学校“两案”、“十二制”。按要求配齐学校专职或兼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以任何形式开展线下培训,所有集体活动一律取消,线上培训严格按规定规范开展。市教育局加强巡查督查,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对顶风违规经营者顶格惩处。(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局)。
(六)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分诊制度和疫情防控指导工作的落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有序全面恢复提供正常诊疗服务,严格实行预检分诊、信息登记、个人防护,规范发热门诊就诊流程和路线,引导群众网上预约、错峰就诊。严格落实“八个一”、“四早”措施,按照规范做好医护人员防护,加强重点岗位医护人员健康监测,降低医院内交叉感染风险。进一步做好无症状感染者的诊断鉴别、监测追踪、隔离和治疗工作。密切关注患者症状转化,落实相应处置措施。进一步提升市医院核酸检测能力,落实教职工、医务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检尽检,动员其他员工“愿检尽检、能检尽检”。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加强复工复产复市复学疫情防控指导服务,指导各企事业单位发挥科技支撑,广泛利用电子消毒仪器等对集聚场所(教室、会议室、大型卖场)进行定期消毒。(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七)进一步加强小区管控。各镇(办事处)持续做好“健康码”推广,引导居民用微信、支付宝申领健康码,申领率必须达到总人口数的80%以上;市直各单位落实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100%申领“健康码”。各镇(办事处)落实组建社区(村)防控工作专班,组建小区(村组)防控工作队,推进社区(村)防控和“1+1+n”服务模式,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民警、医务人员为主体,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村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村)防控工作队伍。进一步落实小区出入口管理岗位责任制,有物业管理的小区要持续加强进出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扫码、测温,对进出人员做到身份必问、信息必录、口罩必带,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对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各镇(办事处)要积极采取发动党员干部、志愿者、小区居民等多方力量,形成常态化防控力量,落实好扫码、测温等管控措施。发现发热、咳嗽等身体健康异常人员,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严禁红黄灰码、无健康证明人员出入。通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群众树立健康卫生理念,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做好各小区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按照“管行业、管防控”原则,负责分管领域的防控工作。各镇(办事处)、市直单位、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组建本辖区和单位防控常态化工作专班。各社区要建立健全高效的社区防控网格化队伍,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防控工作触角延伸到每一户家庭、每一个人。
(二)畅通联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我市当前正在纵深推进的爱国卫生工作,根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社区要紧盯防控重点环节、重点人群,及时收集疫情和防控信息,坚持日报告制度,对突发应急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
(三)强化工作督导。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加强防控工作指导和督导,纪委监委要加强防控纪律督查,对责任人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应对不及时、上报不及时、处置不妥当,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当前,境外疫情暴发增长态势仍在持续,我国外防输入压力较大,国内防止疫情反弹的复杂性也在增加。为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的各项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院内感染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
由于新冠病毒传染性强,医疗机构面临的院内感染风险较高,稍有不慎易出现聚集性疫情。近期,山东省、黑龙江省个别医疗机构发生了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充分说明当前医疗机构面临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依然严峻。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站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杜绝麻痹和松懈思想,排查漏洞,补齐短板,持续强化医院感染管理,落实落细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的各项工作措施。
二、严格落实发热门诊管理要求。
医疗机构要压实发热门诊的“前哨”责任,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的所有医务人员均应当熟练掌握并落实新冠肺炎防控和诊疗方案,加强个人防护,规范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采集、运送、保存和检测。对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迅速报告和隔离,及时转入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断治疗,不得擅自允许患者自行转院或离院。
三、加强患者收入院管理。
医疗机构要根据本区域的疫情形势和风险等级,严格执行本地人民政府关于“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症状患者、密切接触者)相关管理要求,制定疫情期间患者入院筛查流程。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设置过渡(缓冲)病房,对新收入院的患者进行单间收治,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再转至常规病房进一步住院治疗,降低潜在院内交叉感染风险。
四、加强陪护、探视的管理。
医疗机构要加强病房管理,制定严格的陪护、探视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实施视频探视。要加强优质护理服务,实施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必须陪护或探视的,应当严格限制陪护、探视人员数量和时间,并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近距离接触。对陪护和探视人员,应当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状况和信息登记等工作,严格限制其行进路线、活动范围。加强病区病房门禁、安保管理,减少未经允许的探视和陪护,以及无关人员的随意出入。
五、强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各地应当加强医疗机构实验室建设,对所有三级医院以及县医院开展建设,使其迅速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对其他二级以上医院也应当同时加强建设,使其逐步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随时能够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医疗机构要对发热门诊患者、门急诊中高度怀疑感染新冠病毒患者、入院患者、陪护人员以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按照“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原则,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时发现院内感染的风险。
六、严格落实标准预防。
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标准预防,进入医疗机构的各类人员均应当正确选择和佩戴口罩、正确进行手卫生。要加强诊疗环境的清洁消毒处置,做好环境通风管理,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合理划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区别医务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要求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坚持标准预防,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务人员防护技术指南(试行)》(国卫办医函〔2020〕155号)做好个人防护,正确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诊疗操作的风险高低进行额外防护。
七、开展院内感染风险排查整顿。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前期院内防控工作开展回头看,抓紧排查漏洞,开展整顿,补齐短板。要对感染防控重点部门,特别是易发生输入性疫情和聚集性疫情的重点环节,以及防控基础设施、基本流程逐一进行梳理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进行逐一销号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医疗机构院内感染排查整顿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开展抽查,抽查对象不仅要包括新冠肺炎诊疗定点医院,还要包括非定点医疗机构,将辖区内院内感染发生风险降到最低,有效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
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篇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当前,境外疫情暴发增长态势仍在持续,我国外防输入压力较大,国内防止疫情反弹的复杂性也在增加。为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的各项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院内感染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
由于新冠病毒传染性强,医疗机构面临的院内感染风险较高,稍有不慎易出现聚集性疫情。近期,山东省、黑龙江省个别医疗机构发生了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充分说明当前医疗机构面临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依然严峻。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站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杜绝麻痹和松懈思想,排查漏洞,补齐短板,持续强化医院感染管理,落实落细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的各项工作措施。
二、严格落实发热门诊管理要求。
医疗机构要压实发热门诊的“前哨”责任,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的所有医务人员均应当熟练掌握并落实新冠肺炎防控和诊疗方案,加强个人防护,规范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采集、运送、保存和检测。对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迅速报告和隔离,及时转入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断治疗,不得擅自允许患者自行转院或离院。
三、加强患者收入院管理。
医疗机构要根据本区域的疫情形势和风险等级,严格执行本地人民政府关于“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症状患者、密切接触者)相关管理要求,制定疫情期间患者入院筛查流程。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设置过渡(缓冲)病房,对新收入院的患者进行单间收治,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再转至常规病房进一步住院治疗,降低潜在院内交叉感染风险。
四、加强陪护、探视的管理。
医疗机构要加强病房管理,制定严格的陪护、探视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实施视频探视。要加强优质护理服务,实施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必须陪护或探视的,应当严格限制陪护、探视人员数量和时间,并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近距离接触。对陪护和探视人员,应当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状况和信息登记等工作,严格限制其行进路线、活动范围。加强病区病房门禁、安保管理,减少未经允许的探视和陪护,以及无关人员的随意出入。
五、强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各地应当加强医疗机构实验室建设,对所有三级医院以及县医院开展建设,使其迅速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对其他二级以上医院也应当同时加强建设,使其逐步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随时能够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医疗机构要对发热门诊患者、门急诊中高度怀疑感染新冠病毒患者、入院患者、陪护人员以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按照“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原则,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时发现院内感染的风险。
六、严格落实标准预防。
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标准预防,进入医疗机构的各类人员均应当正确选择和佩戴口罩、正确进行手卫生。要加强诊疗环境的清洁消毒处置,做好环境通风管理,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合理划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区别医务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要求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坚持标准预防,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务人员防护技术指南(试行)》(国卫办医函〔2020〕155号)做好个人防护,正确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诊疗操作的风险高低进行额外防护。
七、开展院内感染风险排查整顿。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前期院内防控工作开展回头看,抓紧排查漏洞,开展整顿,补齐短板。要对感染防控重点部门,特别是易发生输入性疫情和聚集性疫情的重点环节,以及防控基础设施、基本流程逐一进行梳理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进行逐一销号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医疗机构院内感染排查整顿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开展抽查,抽查对象不仅要包括新冠肺炎诊疗定点医院,还要包括非定点医疗机构,将辖区内院内感染发生风险降到最低,有效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
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篇四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外延续蔓延,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不断增加,北京连续新增多例本地确诊病例,再次敲响了疫情防控警钟。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抓紧抓实抓细我市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以下:
1、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疫情防控延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但受国际和北京等重点地区影响,我市疫情外防输入压力较大,防控情势仍然严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时刻紧绷常态化防控这根弦,坚决做到思想不松、责任不松、措施不松,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保持对疫情情势的高度警惕性,增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精准性,延续巩固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2、压紧压实防控责任。
县、区政府要继续压紧压实属地责任,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进1步细化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确保本辖区防控工作不留死角、防控措施不留空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仔细排查本领域、本行业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准施策,动态管理,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控工作责任制,依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坚决堵住疫情防控漏洞。各村(社区)要进1步加强防控知识宣扬,教育引导广大大众强化本身防护意识,催促落实个人和家庭防控责任。广大大众要强化“每一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1责任人”的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养成“1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少聚餐等卫生习惯和健康行动方式。近期,如非必须,各公职人员,中央、省属在金企业员工,市民不要前往北京等疫情中高风险区,尽可能减少与北京人员的来往。如必须前往北京等地区的,需提早向所在单位和村(社区)报备,出行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3、细化实化防控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登记、销售台账备查等制度,催促食品生产销售等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商场、餐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3文鱼等进口、外来水产品、生鲜的检验检测、索证索票、产地追溯等监管工作,严格规范农贸市场活禽销售行动,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食品及时下架封存,并做好无害化处置,切实保障大众“舌尖上”的安全。商务、住建、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催促夜市、市场等人员聚集性场所经营主体强化疫情防控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生猪、牛羊、鸡鸭等动物定点宰杀、检验检疫,动态展开动物疫病监测,落细落实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大农产品质量抽检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林草、公安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经营、贩卖、加工、制作、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背法行动。教育部门要催促各类学校严格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师生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病因清查登记、发热症状监测及处置跟踪报告,进1步细化校园防控措施,坚决避免疫情在校园产生。火车站、汽车站、机场要在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健康码查验唆使牌及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专用通道和唆使牌,进行人工或广播提示,引导乘客出示健康码、身份证,出入站(场)时严格查验健康码、检测体温;继续落实分辨别级管控措施,对查验发现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来金返金人员,要立即登记备案,引导其通过专用通道进入留观区,及时转交相干县区规范处置;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交由卫生健康部门规范处置。
4、强化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
加强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刻报告,离岗并及时就诊。严格落实登记、测温、透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强化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对操作台面、下水道、运输车辆等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消杀措施。加强对物流从业人员疫情相干知识培训,严格落实实名登记、验视、可疑物品报告等制度,增加消鸩杀菌频次,消除疫情传播隐患。
从即日起,对来自北京西城区、房山区、大兴区、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省外中风险地区来金返金人员,“两站1场”要严格核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阴性的,由“两站1场”将人员信息及时推送给其目的地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由目的地社区、单位做好健康监测;不能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的,依照属地化管理,由县区联防联控指挥部负责及时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
对来自北京丰台区等省外高风险地区的来金返金人员,依照属地化原则由县区联防联控指挥部负责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视察,并进行最少2次的核酸检测。
永昌县、金川区要对5月30日(含)以来,曾到过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的人员进行全面摸排,责成其主动向所属社区(村组)报告,从即日起居家隔离,不得外出,并联系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立即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迫究属地、部门、单位、个人4方的法律责任。
5、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
(1)医疗救治准备要到位。各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确保医疗服务和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等储备充足。依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做到隔离病区不紧缩、留观床位不减少、专家团队不解散,特别要强化人员培训、演练和人材梯队建设,提升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务人员病例初期鉴别诊断能力。
(2)发热门诊管理要到位。在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的基础上,进1步完善发热门诊功能,尽可能减少发热门诊内外人员活动。细化流行病学史询问,详细了解是不是有北京等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3)院内感染防控要到位。各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健全院感防控质控制度、全员培训制度,加强对救治人员和陪护人员的管理,落实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全员核酸检测,切实下降产生院内感染的风险,坚决杜绝院内感染酿成的聚焦性疫情产生。
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篇五
殡葬服务是基本民生刚性需求,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出现服务断档情况。鉴于我市主城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市直各殡葬服务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担当,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好抓实。
市殡仪馆:
一要确保机构平稳运营。目前市区防疫形势严峻,殡仪馆已有部分人员因为所在小区封控管理等原因被居家隔离,要采取切实措施,统筹在馆工作力量,保障业务正常运营,服务不断档。馆部领导要带头驻馆值守,火化、防腐、接运三个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原则上24小时留馆驻守,可实行14天轮值制度。
二要强化疫情管控措施。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静感的肺炎虑者遗体处置工作指引(试行)》(国卫办医函〔20xx〕89号)、《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透体处置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民办发〔20xx〕2号)和《江苏省殡葬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等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殡葬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和人员防护工作,要切实加强馆部办公区域、为民服务区域和室内公共活动区域通风换气和日常消毒,保持服务机构环境清洁卫生。
三要制订疫情处理预案。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机构内各业务模块职责、分工和人员配备,要充分保证一线工作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力量。从即日起,暂停遗体告别服务,严格限定入馆办丧亲属不超过2人、每户治丧不超过5人的人员限流控制措施。
四要增加防疫物资储备。要定期检查个人防疫和消毒物资的存储情况,做好补充和添置防疫物资和设备,做到监测健康状况、发放防疫物资、设置防护区域、细化工作要求同步落实、同步实施、统一部署。原则上殡仪馆储备防控物资要保障3个月正常运营。
五要遵循惠民原则。在疫情期间,对市区内有遗体接运需求的家庭,除惠民殡葬政策外,对中心城区丧户遗体接运一律提供免费服务;对市区内正常死亡的遗体有存放需求的家庭,给予1个月存放费用减免;对市区内有骨灰寄存需求的家庭,给予3个月寄存费用减免。对于因疫情而导致困难的家庭,除惠民殡葬政策外,视情再给予其它适当的费用减免。
骨灰安葬:扬州墓园、茅山公墓、西岭古园暂停公墓祭扫业务,骨灰安葬、并穴等业务实行预约服务制度,每户参与人数不超过8人。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防控措施。
殡仪服务:从即日起暂停集中守灵业务,安排专班人员值守,确保96444、87610199业务咨询电话24小时开通,做到暂停场所不停服务,为群众继续提供遗体接运、火化预约、墓葬意向、上门服务等业务咨询,同时要劝导丧属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做好卫生防护工作,从简从快、安全高效完成各项殡葬流程。
其他各县(市、区)殡葬服务机构由辖区民政局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设定具体防控措施,可参照市直殡葬单位要求执行。
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篇六
为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指挥部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果断处置疫情,确保防控工作常态化。
镇防控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镇疫情防控工作。
(一)各村。
1、各村联系村班子成员、村书记具体负责所在村的疫情防控指挥安排,进一步落实镇干包村、村干包队、对长包户的网络化防控举措,发挥党员包重点户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
2、各村及时做好信息摸排报送工作。各村要按照镇计生办的要求,及时摸排重点地区返乡人员的各类信息,并及时上报。
3、根据镇指挥部要求,及时落实重点地区返乡人员居家隔离管理,镇计生办、卫生院配合市疫控中心及时做好重点地区返乡人员核酸检测工作。
(二)企业。
镇经发办加强企业巡查工作,落实企业主体防控责任,重点地区来企业的立即上报并及时落实管理,同时做好核酸检测工作。
(三)学校。
落实学校主体防控责任,按照市教委的要求抓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宗教场所。
落实宗教场所主体防控责任、镇村监管的责任,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压实“三级网络、两级责任”,按照市委统战部的要求抓好宗教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
(五)餐饮、超市、商场及农贸市场。
市市场监管所、镇抽调部分人员参与全天候管控、巡查。具体要督促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所有进入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人员,必须进行安康码扫码或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从业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上岗期间佩戴口罩。二是全面落实农贸市场消毒措施,每日做好市场的清洁、通风、消毒工作。三是一旦出现发热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市疫防办,在做好个人防护或专人专车护送下,前往市级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及时采集核酸进行检测。四是所在农贸市场的村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抽调人员全天候参与巡查,要在第一时间内落实上级部署的防控新举措。
同时,要严格落实餐饮、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经营户的主体责任,严格海产品、水产品和动物类产品的交易行为,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均要在入口处警示提示进入人员戴口罩和扫安康码。要安排专人负责市场消毒,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从业人员上班期间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
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统筹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常态化抓实抓细村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底线,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做好全县村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成立由镇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主要包村干部,党政办、组织办、综治中心、派出所、民政办、建设办、农业中心、计生办、执法大队、卫生院、市场所等负责人为成员。各村要参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确保村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四清”(人数清、人头清、位置清、情况清)、“3+2”(3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和“7+7”(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检测)等工作要求,针对市外来(回)岳人员出入的各个环节、各种情形,制定严密的应对处置措施,坚决做到“应排尽排、应检尽检、应管尽管”。
(一)对市外来(回)岳人员精准摸排,确保“四清”。
1.各部门加强联动,汇总分析电信、网络运营商、高速公路、医院等各类大数据资源,运用数据定位技术,及时精准甄别外市来(回)岳人员,第一时间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部署落实到村。
2.村按照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个人主动报备以及其他途径反馈的市外来(回)岳人员信息,迅速安排组织专人,完成上门入户核查,进一步核实人员行程、身体健康状况等有关信息,做好记录并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处置。
3.村统筹组织工作力量,对辖区内房屋每日进行一次逐户摸排,及时摸清未掌握的市外来(回)镇人员信息,聚焦可能出入出租房屋、非正规营业场所、家庭式宾馆、驴友聚会点等群体提升摸排频次,汇总层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4.村结合入户摸排等工作,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注意事项,明确告知市外来(回)镇人员须主动向村委会报告情况,对暂时无法联系的住户张贴一封信。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黄码人员信息,要即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处置。
(二)对市外来(回)岳人员落实管控措施。
1.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村加大对近期市外来(回)镇人员摸排,组织工作专班,第一时间对市外疫情发生地区来(回)镇人员落实“3+2”(3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对来自疫情发生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所辖街道人员,严格落实“7+7”(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检测)管控措施,居家隔离第1、3、7天必须严格进行核酸检测。
2.村统筹参与本辖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下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对核酸检测出现异常情况的,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规定即时处置。
3.村对排查中发现的市外来(回)镇人员,即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分情况按要求落实“3+2”或“7+7”隔离监测管控措施;隔离期间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或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公安民警、社区志愿者等“五包一”制度,居家隔离和健康检测期满后,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4.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镇疫防办要及时督促指导职能部门、乡镇、村依法规范落实佩戴手环、安装电子门禁等措施,做到全程管控、不留死角。
5.村对完成“3+2”或“7+7”防控措施且未发现异常情形的市外来(回)岳人员,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后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时解除居家健康观察。
6.做好被隔离监测人员居家健康观察期间的生活保障。对突发疾病等意外情况,要制定应急预案,杜绝因工作方式粗暴、玩忽职守等造成严重后果,或引发网络舆情。对在村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刻意欺瞒或拒不支持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一)整合资源力量。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科学统筹协调、加强人财物保障,高效联动开展工作,迅速整合村工作人员、派驻辖区或结对干部、政法干警、辖区工作人员、网格长、单元长(联防长)、楼栋长、物业管理人员等资源力量,坚决筑牢村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第一道防线。
(二)加强督促指导。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加强对村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明确防控工作专班中的责任人。对人员摸排、专人包保、居家健康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坚决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三)做好信息报送。村每日将“四清”、“3+2”等工作落实情况报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每天汇总、分析、核实统计后,将本地区市外来(回)岳人员有关信息〔当日掌握的市外来(回)岳人员总数、当日新增人员数、完成3日居家健康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人员数等〕报送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确保“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宜昌市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准确握疫情防控形势,按照4月20日市委常委会“两防三常态七加强”的要求,因时因势调整疫情情防控工作,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疫情防控工作要精准到点,毫不放松;抗击疫情要抓好村组安全、社区防控和防医院交叉感染两个重点;保持在三个常态下开展工作。一是保持公众对疫情防备心理的常态化,二是在引导防范病毒和恢复正常生活秩序中寻找平衡点保持常态化,三是医疗机构、疾控体系时刻保持警惕状态和正常运转的常态化。
(一)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扫码+测温”管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厅、交通站场等人员聚集重点公共场所落实进入人员“扫码+测温”管理,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严格落实进入人员“扫码”管理,禁止红黄灰码人员进入。采取措施限制客流量,推荐群众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科学调整候车、排队时间,增加服务通道,减少人员聚集。其中,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二级单位由本单位负责督促落实;各企业由联系服务单位负责督促落实;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厅管理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落实,相关镇(办事处)配合;各交通站场和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落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发现问题点对点交办整改,适时进行回头看。(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二)进一步加强返当人员管控。进一步落实好全民健康排查,深挖细查各类无症状隐形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人员闭环管理的通知》(当肺炎防指办文〔2020〕19号)、《当阳市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镇(办事处)要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构建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宣传培训——指导反馈——常态化管控”的管理工作闭环。要广泛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楼栋长、志愿者团体等,进一步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境外返当人员、重点地区返当人员、无健康码“绿码”或健康证明来当返当人员等重点人员的摸排、跟踪以及集中隔离期满后的居家隔离督导,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来当前14天内有境外旅游史的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四类人员”一律按防控规定就地分类处置,其他人员一律送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14天,返当人员一律纳入当地社区、村组防控体系),建立“推送——比对——排查——反馈”的管理闭环。所有外地返当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备,市民发现未经过排查备案的境外人员和省外人员应及时向属地社区、村(居)委会反映。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要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等手段,拓展“当阳战疫”平台功能,实现精准排查“隐性传染源”,实时甄别网络舆情,提升疫情防控工作的精准性、高效性。(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三)进一步加强工矿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劳动密集型、规模以上企业、各工矿企业要建立、完善疫情防控组织体系、制度。严格落实人员岗前体检,班前扫码、测温,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第一时间向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报告,按程序甄别、隔离、救治,严禁脱离管控、擅自出入境。企业要落实好食堂、宿舍、工作间等重点场所的通风、消杀工作,制定防控预案,加强培训、演练。各镇(办事处)、市经信局、市卫健局按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对工矿企业进行梳理,落实企业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日报告制度,加强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培训和督导工作。镇(办事处)疫情指挥部制定、实施限下或个体门店的“一店一策”工作方案。对于拒不履行复工复产手续或准备不充分的企业,责令整改或立案查处。(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市经信局,市卫健局)。
(四)进一步加强限制清单类企业的管控措施。疫情未解除前,暂不开放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酒(茶)吧、ktv、培训机构、室内游泳馆、通风条件差空间密闭的体育场馆。有序开放小餐饮、夜市。拟恢复堂食的餐饮经营单位需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经现场核查,按照“成熟一家、开放一家”的原则有序开放。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员工健康台帐,严格落实日晨检制度,未经报备批准不得堂食、不得举办大型聚餐。各镇(办事处)、市市场监管局等主管单位要督促各市场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复工复产企业市场主体监管措施,严查各经营单位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查投诉举报反映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市市场监管局)。
(五)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工作。认真落实“停课不停学”要求,做好网络教学工作。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全力抓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开展安全大排查。制定落实学校“两案”、“十二制”。按要求配齐学校专职或兼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以任何形式开展线下培训,所有集体活动一律取消,线上培训严格按规定规范开展。市教育局加强巡查督查,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对顶风违规经营者顶格惩处。(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局)。
(六)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分诊制度和疫情防控指导工作的落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有序全面恢复提供正常诊疗服务,严格实行预检分诊、信息登记、个人防护,规范发热门诊就诊流程和路线,引导群众网上预约、错峰就诊。严格落实“八个一”、“四早”措施,按照规范做好医护人员防护,加强重点岗位医护人员健康监测,降低医院内交叉感染风险。进一步做好无症状感染者的诊断鉴别、监测追踪、隔离和治疗工作。密切关注患者症状转化,落实相应处置措施。进一步提升市医院核酸检测能力,落实教职工、医务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检尽检,动员其他员工“愿检尽检、能检尽检”。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加强复工复产复市复学疫情防控指导服务,指导各企事业单位发挥科技支撑,广泛利用电子消毒仪器等对集聚场所(教室、会议室、大型卖场)进行定期消毒。(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七)进一步加强小区管控。各镇(办事处)持续做好“健康码”推广,引导居民用微信、支付宝申领健康码,申领率必须达到总人口数的80%以上;市直各单位落实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100%申领“健康码”。各镇(办事处)落实组建社区(村)防控工作专班,组建小区(村组)防控工作队,推进社区(村)防控和“1+1+n”服务模式,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民警、医务人员为主体,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村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村)防控工作队伍。进一步落实小区出入口管理岗位责任制,有物业管理的小区要持续加强进出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扫码、测温,对进出人员做到身份必问、信息必录、口罩必带,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对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各镇(办事处)要积极采取发动党员干部、志愿者、小区居民等多方力量,形成常态化防控力量,落实好扫码、测温等管控措施。发现发热、咳嗽等身体健康异常人员,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严禁红黄灰码、无健康证明人员出入。通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群众树立健康卫生理念,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做好各小区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按照“管行业、管防控”原则,负责分管领域的防控工作。各镇(办事处)、市直单位、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组建本辖区和单位防控常态化工作专班。各社区要建立健全高效的社区防控网格化队伍,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防控工作触角延伸到每一户家庭、每一个人。
(二)畅通联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我市当前正在纵深推进的爱国卫生工作,根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社区要紧盯防控重点环节、重点人群,及时收集疫情和防控信息,坚持日报告制度,对突发应急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
(三)强化工作督导。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加强防控工作指导和督导,纪委监委要加强防控纪律督查,对责任人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应对不及时、上报不及时、处置不妥当,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篇九
为认真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统筹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常态化抓实抓细村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底线,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做好全县村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镇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主要包村干部,党政办、组织办、综治中心、派出所、民政办、建设办、农业中心、计生办、执法大队、卫生院、市场所等负责人为成员。各村要参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确保村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二、工作措施。
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四清”(人数清、人头清、位置清、情况清)、“3+2”(3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和“7+7”(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检测)等工作要求,针对市外来(回)岳人员出入的各个环节、各种情形,制定严密的应对处置措施,坚决做到“应排尽排、应检尽检、应管尽管”。
(一)对市外来(回)岳人员精准摸排,确保“四清”。
1.各部门加强联动,汇总分析电信、网络运营商、高速公路、医院等各类大数据资源,运用数据定位技术,及时精准甄别外市来(回)岳人员,第一时间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部署落实到村。
2.村按照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个人主动报备以及其他途径反馈的市外来(回)岳人员信息,迅速安排组织专人,完成上门入户核查,进一步核实人员行程、身体健康状况等有关信息,做好记录并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处置。
3.村统筹组织工作力量,对辖区内房屋每日进行一次逐户摸排,及时摸清未掌握的市外来(回)镇人员信息,聚焦可能出入出租房屋、非正规营业场所、家庭式宾馆、驴友聚会点等群体提升摸排频次,汇总层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4.村结合入户摸排等工作,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注意事项,明确告知市外来(回)镇人员须主动向村委会报告情况,对暂时无法联系的住户张贴一封信。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黄码人员信息,要即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处置。
(二)对市外来(回)岳人员落实管控措施。
1.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村加大对近期市外来(回)镇人员摸排,组织工作专班,第一时间对市外疫情发生地区来(回)镇人员落实“3+2”(3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对来自疫情发生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所辖街道人员,严格落实“7+7”(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检测)管控措施,居家隔离第1、3、7天必须严格进行核酸检测。
2.村统筹参与本辖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下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对核酸检测出现异常情况的,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规定即时处置。
3.村对排查中发现的市外来(回)镇人员,即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分情况按要求落实“3+2”或“7+7”隔离监测管控措施;隔离期间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或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公安民警、社区志愿者等“五包一”制度,居家隔离和健康检测期满后,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4.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镇疫防办要及时督促指导职能部门、乡镇、村依法规范落实佩戴手环、安装电子门禁等措施,做到全程管控、不留死角。
5.村对完成“3+2”或“7+7”防控措施且未发现异常情形的市外来(回)岳人员,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后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时解除居家健康观察。
6.做好被隔离监测人员居家健康观察期间的生活保障。对突发疾病等意外情况,要制定应急预案,杜绝因工作方式粗暴、玩忽职守等造成严重后果,或引发网络舆情。对在村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刻意欺瞒或拒不支持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三、工作要求。
(一)整合资源力量。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科学统筹协调、加强人财物保障,高效联动开展工作,迅速整合村工作人员、派驻辖区或结对干部、政法干警、辖区工作人员、网格长、单元长(联防长)、楼栋长、物业管理人员等资源力量,坚决筑牢村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第一道防线。
(二)加强督促指导。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加强对村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明确防控工作专班中的责任人。对人员摸排、专人包保、居家健康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坚决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三)做好信息报送。村每日将“四清”、“3+2”等工作落实情况报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每天汇总、分析、核实统计后,将本地区市外来(回)岳人员有关信息〔当日掌握的市外来(回)岳人员总数、当日新增人员数、完成3日居家健康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人员数等〕报送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篇十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扩散态势,且境外来余人员大幅增加,疫情跨境流动传播的风险增大。为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巩固我市防控成效,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来余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全部进行排查。各县(区)要对近期境外来余人员进行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一个不漏。同时,要对在境外务工、留学人员进行全面调查,登记造册,加强沟通对接,引导境外人员入余后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和卫健部门报告;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本部门境外来余人员进行全面调查,并通报给其所居住的社区、村和卫健部门。
2.全部进行隔离。对境外来余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14天措施,有关费用由被隔离人员和所属县(区)各承担一半。
3.全部进行检测。境外人员入余后,要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核酸检测。
4.全部进行治疗。核酸检测阳性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就地及时转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1.成立机构。成立涉外疫情防控工作组,何慕良同志任组长,陈鹏辉同志任副组长,黄道阳同志负责工作组日常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外事办、市侨办、市台办、新余海关、新余电信分公司、新余移动分公司、新余联通分公司、新余火车站、新余北站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为成员单位。工作组实行集中办公,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2.制定方案。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境外来余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压实有关部门及社区、村的责任,加强人员排查、管控,坚决杜绝疫情跨境流动传播。
3.指定集中隔离点。今后新增的境外来余的我国公民,统一在市委党校进行隔离。指定山水商务酒店作为外国公民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4.指定救治医院。明确市人民医院为全市境外来余人员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
1.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我市境外来余人员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境外来余人员参与防疫的主动性。
2.加强通道管控。新余火车站、高铁站、分宜火车站要会同属地政府加强进出人员管理,督促境外来余人员如实填写入赣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及时向涉外疫情防控工作组报告。
3. 境外来余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和卫健部门报告,对刻意隐瞒国外旅居史的,入余后不及时报告的,有意规避我市隔离管控措施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4. 设立有奖举报。充分调动群众防疫积极性,开展境外入余人员线索有奖举报活动。举报情况经查属实的,每起给予500元奖励,举报电话12345。
新余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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