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只有一次,珍惜当下,追求卓越;如何写一篇充满艺术感的古诗词,需要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对美的敏感。接下来是一些优秀总结的要素和结构,供大家参考学习。
《我眼中的网络普法》征文篇一
德国著名哲学家康德说过,“世界上有两种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人们的心灵,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另一件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
道德可能很大,大到可以胸怀天下,博爱万物;道德可能很难,难到身陷逆境,甚至付出生命;道德可能很小,小到一个温暖的眼神、一个真诚的微笑、一个友好的举动都可以感受到它的存在。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国家丰厚的文化宝藏之一。数千年来,它一直是华夏儿女精神世界的支柱。我们的道德讲堂正是以此为主要内容,讲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通过身边看得见、学得到的“平民英雄”和“凡人善举”,宣传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亲敬老的道德品质。不断提升道德素养,构建崇德尚善的社会氛围,弘扬敬奉贤人的社会风气。
人人唱响道德歌曲,用道德的歌声滋润心田。
首先,让我们进入今天道德讲堂的第一个环节“唱道德歌曲”。大家一起来听唱《四德歌》。请老师播放音乐。
在学校生活中,同学们如饥如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培养自身能力,但学习和能力只是一种外在的智慧,还有一种内在的智慧那就是做人,做人对人的成长和成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成功者之所以成功,在于做人的成功;失败者之所以失败,在于做人的失败。人是“做”出来,做人是一种修养。人活一天就得做一天人,尽其所有天责,就得讲一天修养。只要一息尚存,修养就一刻也不能放松。做人不但是大难事,也是大艺术。从普通平凡的人提升到超凡脱俗,再从超凡脱俗提升到鹤立鸡群、独领风骚,这就达到了“做人”的最高标准。
《我眼中的网络普法》征文篇二
去年,学校给我们发了一本书,叫做《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由于时间匆忙,我一直没有看过它。一个双休日,我写完作业,看见了它,便拿起读读。读完之后,让我深有感触。
于是,我一有时间,就去看这本书。它让我知道了:法律是治国之本,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现代社会就是一个法制社会,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规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则去做。国家制定的相关的法律,目的是为了公民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同时也对破坏和妨碍他人权利与自由的人也起惩罚作用。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处处都离不开法律。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纪。更何况,我们还是祖国的未来,是21世纪国家建设的主力军。所以,我们就更要自觉遵守法律,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
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四化建设的生力军。学法、知法、守法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关系极大,青少年要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制教育逐步把自己培养成四有新人。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广大青少年都想成为有用之才,而要成才首先必须健康地成长。由于我们青少年年龄小,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易受不良风气的影响,特别是当自尊心受到伤害或自身利益与他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容易失去理智,导致违法犯罪。因此,为了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犯罪,就需要进行正面的法制教育,正确引导、让我们能懂法、守法、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养成守法习惯,培养守法意识,提高守法能力。而这本书就正好能让我们正确认识法律。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需要。只有学法懂法,才能认清和揭露违法犯罪行为。
一本书,一些故事,一份法律,一种明白,一种认识,一种了解。读完了这本书,就像走完了一段很长很长的路,就像人的一辈子,随着手指慢慢翻动,一直到结束。
《普法教育读本》让我终身受益,我读这本书百读不厌,每一次读,都能发现新的东西。我又想起了一句话:法律不能使人人都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都平等。
《我眼中的网络普法》征文篇三
走在生命恒古的两旁,听着那早已成为历史但依旧声声脆响的钟鸣,我擦亮心蜡,摸索着前方的路,伴着这不变的钟声,追寻心中不变的法则。
法制的社会,我们要以法律己,在生活这张白纸上,留下的不仅仅是亮丽的色彩,依然会有暗淡的墨色杂在其中,然而在多变的城市里,如果没有法的约束,没有原则的警示,一切都将成为漂浮不定的云,永远漫无目的的放纵。
每天你是否会想起,喝的是白啤滴白滴,歌迷们都不敢相信,醉酒后肇事的你……谁灌醉才华横溢的你,谁让你放纵自己,都明知饮酒后不能驾驶,道路却频频发生一幕幕救驾的悲惨结局。即使是明星又怎样。音乐人高晓松。由于醉酒驾驶造成连环追尾,酿成了多大的损失,难道就一句:“对不起,永不酒驾!”这样简短的保证就能挽回当初的无奈,难道罚金和拘役就能把藐视他人生命这种心灵创伤抚平,没有制度的约束,司机的言行永远都悲剧复苏。
擦亮心蜡把啤滴白滴换成清淡水,或许那么残阳将会成为夕日的晚霞,闪耀出它新生的光芒,少喝一滴酒,多的不仅仅是一份健康,更是一份安全的保障和家人心灵上最大的慰藉。
是谁让那个天真的小女孩小悦悦遭到无情的碾压?是谁让这个本可以拥有光辉人生的小女孩,小悦悦永远的失去了心灵上的感知,是谁让这个只是幼小心灵的小女孩小悦悦永远的离开了人世。那个面包车,那个无情碾压的人动荡的是人们心中善良的灵魂,激起的是愤怒与不满,本可以停下车,让纯洁的生命延续,但最终却卷起乱骨疗伤的疼痛,不得不用良知的尖刀剖开丑陋的面纱,小悦悦,一个童真的小女孩就这样离去。
擦亮心烛,把猛然的车速换成人性的良知,换成心灵的暖意和童真的梦,将会成为不变的永恒,跳跃在生命萌动片土地上,多守一份则,延续的不仅是生命的长度,还有未来的宽度与厚度。
有法可依,但总有那么一些人却不依法办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将会使那些无视法律的人受到最终的惩罚。
辽阔的大地上有一个名字在人们心中歌唱,她就是任长霞,她清洁廉正,惩善除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做一名人民警察的职责,对人民柔情似水,对敌人毫不低头,真可谓境界的女神警,她带领民警彻夜工作,不断破解重案,即使在重伤昏迷也同样心系百姓,她是人民的英雄社会的英雄。
擦亮心烛,她把生命化作不朽的传奇,谱写人民安定的生活,用心中不变的警钟,来捍卫法律的尊严。
《我眼中的网络普法》征文篇四
从20__年开始实施的全国“_”普法教育,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的新一轮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在过去20年里,全民普法教育在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正在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法治保障作用。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普法教育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还较明显。如何搞好第五个五年普法教育,我们认为:应当把工作重心放在突破重点、难点和盲点等薄弱环节上,通过攻克薄弱环节来提升“_”普法教育的质量。
一、薄弱环节制约着普法教育的质量。
我国的普法教育通过2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普法教育渗透到全社会的各个领域。但是,全民普法教育期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经济转型、企业转制、各种利益关系重新调整,人流、物流、信息流成为各种利益调整的主要特征,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开展的普法教育就很难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形势,因而在实施普法教育中就出现了对一些重点对象抓而不紧、对工作难点缺少办法和对盲点部位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其表现: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抓而不紧。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决策者。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学法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的学法热情,关系到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因此,我们在推进“_”普法中一直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基层普法轻自身学法的问题。会上要求多,会下落实少,对下要求多,对己要求少的现象较为普遍。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教育认识上的偏差和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一些地区的普法教育发展不平衡。
(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应该说,在“_”普法中,各级政府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较为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构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组织网络体系,确保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范运作。但是在工作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诸如法制副校长素质不高,讲课内容缺乏针对性,且讲课形式单一。简单枯燥,导致有的学校法制副校长没有切实发挥好应有的作用。由于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直接影响了一些学校和学生学法的积极性。
(三)是流动人员法制教育难落实。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已成为一大趋势。仅新都目前就有外来流动人口10万多,占本地人口六分之一。他们一方面为新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压力。
(四)是中小私营企业法制教育存在盲点。由于这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且分布面广,一些业主本身素质不高和急于发展经济的心理,因而对自身的法律学习和对员工的法制教育难以落实,劳动合同纠纷、劳资纠纷、非法用工等问题时有发生。实行政企分开后,政府又缺乏对中小私营企业有效的教育管理手段,工作难以渗透,以致普法教育在中小私营企业中存在盲点。
(五)是农村法制教育工作还不到位。多年来,在推进全民普法教育中,各级政府一直将农民的普法作为重点来全力推进。特别是各地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开展“综合示范村”以及“法律明白人”创建活动为契机,使普法教育在农村得到了有效推进。但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基础设施薄弱,地区发展不平衡,加上普法骨干紧缺和政府投入不够等因素,使普法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六)是对行政区划调整中的法制教育滞后。在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农村向城市聚集已成为必然趋势。特别是近年来,各地都在加大城市化建设力度,村委变社区,农民变市民。但是,城市扩建也对失地农民带来了诸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安置和生活保障等问题。而法制宣传教育不能适应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使城市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生活保障等一度成为热点问题。
二、用法制提升普法教育质量。
普法教育质量不高有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有相关部门责任不明的问题,也有主管部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等等,但是从根本上说还是缺乏应有的法制保障。因此,在推进“_”普法中,我们应当下大力气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以提升普法教育质量。在建立法律保障制度中,我们认为,应构建以下四个保障机制:
(一)要构建普法教育组织保障机制。首先要从法律制度上确立组织保障机制。不仅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普法组织机构,而且还要赋予其相应的职能和权限,不能让普法机构成为摆设。目前,绝大多数单位都有普法的组织机构,但一些单位的普法机构作用不大,工作推进不力,普法教育的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必须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确立普法组织机构的职能和权限,让它们真正在全民普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二)要构建普法教育责任机制。全民普法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这一方面需要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又需要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明确各自的责任,否则共同责任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必须要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构建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这样才能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提高。
《我眼中的网络普法》征文篇五
法律有很多,光是我知道的就不少,有宪法、刑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等等。为了让社会安定,不混乱,才有了这些法律。我们要遵守法律,必要时也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当做自己的武器。
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都要遵守的行为准则。小学生也是公民,在维护自己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上都有义务。18岁以下公民都是儿童,都应该受到成年人的保护。在这个年龄段以内,我们不用去工作,但要注意不闯红灯,不打架,不到偏僻的地方去,不赌博,不喝酒,不看“坏书”,不迷恋网络游戏。除了这几点,同时,我们也享有优先救护权。但是,我们不能对残疾儿童有任何的偏见和歧视,大家都是平等的。
我们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隐私权,未经允许,任何人不许偷看我们的日记、信件、电子邮件等。只有对于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电子邮件能由其父母查阅。除此之外,我们的意见也要听取,《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做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现在有些学生的作业很多,不说堆积如山也起码有一寸那么厚。而且,一到快考试,几乎所有的付课都会被占用,搞得他们筋疲力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规定:学校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应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其学习负担。一年级的学生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二、三年级作业量不得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一小时,保证他们的'休息、娱乐时间。
法律不仅可以使我们得到快乐,在危险时也可成为我们的盾牌。“开学第一课’’中郑渊洁爷爷也说过:“在遇到坏人无法逃脱时,应先提醒坏人你想坐牢吗?趁坏人一愣神时,赶快逃走。”千万不要和他多纠缠,以免被坏人所控制。
从《普法教育读本》中,我也掌握了很多知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法律规定的义务教育,不得以任何理由使适龄未成年人辍学。在就学期间,如果发现自己的照片、个人资料被学校擅自使用于任何以牟利为目的的商业目的,我们有权利向学校提出,责成学校收回对于我们个人隐私的侵犯,造成一定后果的,学校应公开道歉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并可以依法提出赔偿。
在阅读和学习了《普法教育读本》这本书之后,也彻底改变了我对法律的偏见,使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我以后一定要更多地去了解法律并严格地遵守法律。俗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我们一定不能把法律当作死板而枯燥的规条,要把它当做我们的好帮手才行。
同学们,你们知道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律吗?如果不知道,请赶快行动起来吧,了解一些简单的法律常识,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我眼中的网络普法》征文篇六
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法律是维持国家正常运行的工具,然而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法律是我们正常生活的有力保障,更是我们今后乃至人生道路上的行动指南。
曲目一:学法。
我们正是处于青少年时期,在党和国家的哺育下,我们茁壮成长。但是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的淡薄等原因,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并以成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我们是花季的孩子,花季是人生中最宝贵的时间,然而因为我们的法律意识不强而因此在花季中留下一个污点,这会对我们今后的生活造成多大的伤害呀!所以为了避免悲剧在自己身上发生,我们就一定要学会依法律己,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坚决做到法律允许去做的才能做,法律不允许的坚决不做,法律要求去做的必须去做。这样我们会在法律的指导下成为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曲目二:守法。
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
曲目三:用法。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此类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利。殊不知,这种态度是纵容他人犯错的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为社会尽一份自己的力。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中长驻!
《我眼中的网络普法》征文篇七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在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要法,处处需遵法。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我们作为一名小学生,国家的小公民,我们必须多学习法律知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对国家,对人民有所贡献。
我们都知道: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而不立。我们生活中的一切,都有法律来保护人民的利益。
我们平常喝的水,我们之所以可以放心大胆的去喝,是因为有法律在保证水的质量,水的安全。
我们能够安全的过马路,是因有信号灯将来往的车辆指挥的井然有序,每个公民都能遵守信号灯的指挥。法在维护我们的生命!
当我看到上下学的路上,有很多同学不走人行道,在快车道上嬉戏打闹;当我看到有人不遵守信号灯,不愿意多等几秒而闯红灯的人,我都替他们担心。由于不遵守交通规则,车祸夺取了多少鲜活的生命,因此,多少家庭变得支离破碎,多少人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由于不遵守刑法,多少人搭进了自己的一辈子,也因此,多少亲人,朋友痛心疾首。多少犯法的人是因为不知法,不懂法而毁了自己的明天。可以看出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有多么可怕。
我们会在渐渐长大中学习到法律知识,看一些有关法律的书籍,我们应该把这些知识牢记在心,为自己的明天多一份保障。
法律是社会和谐,平安的基石。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我们应该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成为一个理性的公民。
《我眼中的网络普法》征文篇八
和谐才有活力,平安才能发展,法治是社会和谐平安的基石,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则不立。法并不遥远,它无处不在就像邻居家的小弟弟,带给你安全,快乐。
法律像一张铺天盖地的大网,笼罩着我们心,笼罩着我们家庭,笼罩着我们家园,笼罩着我们祖国!正是有法,才使中国人有着一片法的蔚蓝天空!
我们的国家是一个依法治国,崇尚法治的国家,所以我们的国家必然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国家,我们的民族也必然是一个受人尊重的民族。那么,生长在这样一个国度里的小学生首先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只有多学习法律知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国家、对人民有贡献的人。
可能有人会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在我们身边——当你走在马路上看到那些横穿马路、跳跃铁栅栏的人,那些不靠右侧通行、抢红灯的人,你也许会认为这只是一种不文明行为,不用太过在意,那你就是一个不懂祖国法律法规的人!这些人是在违法!当你看到一些人在公园随意折毁花草,践踏草坪,随意污染环境,你是否意识到这些人法律观念淡薄;当有些人侮辱谩骂他人,大街上打架斗殴随意破坏社会安宁,你不觉得他们是在犯法吗?这些事虽小,可这些看似小的事情却都是违法的行为。三国时期的刘备曾告诫他儿子:“勿以小恶而为之,勿以小善而不为”,是啊!“小恶不治,必然发展”,我们千万不要因放纵小错而酿成终身大错,更不能成为人民的罪人!
法律在我心中!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很幸运,生在这个法制的社会,我无法想象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法律的存在会是怎样的混乱。就好比世界上没有了红绿灯,那会造成十字路口堵塞,更可怕的是,也许还会发生大型的交通事故,过马路的行人和来往的汽车全都混在马路中,整个交通面临瘫痪,这样的后果谁能承受?这样的损失谁能补偿?正如交通中必不可少的红绿灯一样,法律是一个社会所必不可少的。所以说,法律是一个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正是因为法律,我们的自由才能得到保障。所以说,法律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保障。
很多同学都认为未成年人就是犯罪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可是要知道,我国《刑法》第十七条中就指出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罪时,也应当付刑事责任。也许那些事,我们不会做,但是不代表我们不会做违法的事。就拿吸烟来说吧,《中小学生守则》规定中小学生不允许吸烟的,但有的同学还是会明知故犯。他们觉得吸烟只是个人的问题,又没违法犯罪,却不知道这正是一种不良行为。俗话说“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今天,你无法抵抗烟的诱惑;那明天,你就可能无法抵抗毒品的诱惑,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正是因为有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才不会误入歧途。
我曾听过这么一个故事: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学。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最公正的天平,不会因为任何因素而偏向一方。爱冲动是一种性格缺陷,青少年学生更是由于心理不稳定容易冲动,有时酿成大错。沉痛的教训告诉我们:青少年学生、学校、家庭都要重视加强道德、心理素质修养,遇事冷静,才能更健康成长。
每一类法律都在人们的生活中改善,每一类法律都有自己的作用,也因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实现。所以说,法律是每一个公民维护权益的武器。我们更应该学法,守法,用法律来捍卫我们自己的权益。
星期四,我又一次来到温州电视台。这次,不是去表演也不是去看表演,而是作为我们学校五位学生代表之一,去参加温州电视台“政情民意中间站”节目。
下午,1:10在学校传达室门口集中。为了上镜更好看,我们五个人还统一了服装要求。我们学校的老师代表是我们学校男老师中颜值no。1的帅哥,五(1)班的陈依理老师。六个人到齐后不久,校车就缓缓的开来了,这车不是大车,而是豪华商务车,最多只能坐进7个人,用一个字来形容:爽。在欢快的聊天声中,我们不知不觉已经到达了目的地——温州电视台。
拿上入场券就往演播厅走,演播厅里特别明亮,每一盏聚光灯都是亮着的。看着一台台巨型摄像机对准舞台中间,看这样子,一定还没有开录。主持人面带微笑地走到舞台上,进行了一番自我介绍。还没有等他讲到,我就知道待会儿肯定要特地拍一拍观众鼓掌的镜头,我们就这样随着主持人的手势,掌声一会儿热烈,一会儿平缓,我估计,今天把我一整年的掌声都给用完了。
一切准备就绪,马上就要开拍了。在开始之前,主持人还特地提醒我们,要找一个舒服的坐姿,一直这么精神饱满的坐着一定会体力不支。
令我惊喜地发现,在舞台下站着上次来到我们学校为我们演讲的杨律师。今天的主题是:法在身边——走好青春每一步。这和上次的演讲主题息息相关,我估计,杨律师应该是今天整个节目的焦点。果然不出我所料,正如我所说的那样,杨律师是整个节目的焦点。杨律师讲了上次在学校里讲过的课题《杨律师大话西游之猴子校园历险记》。故事还跟原来一样,可是我们的兴趣不减,百听不厌,对这故事的内容兴致勃勃。
这么坐着什么感觉都没有,可是到后来,情况发生了改变。
杨律师讲完这个普法公益讲座之后,台上便坐上了三位嘉宾,讲的都是一些关于普法公益讲座的。当主持人讲到我们学校时,我感觉我们学校的脸上充满了自豪。我还回答了主持人的问题:“你觉得你们学校接下来关于普法教育会越来越精彩吗?”我肯定地回答:“会的,像现在我们学校就已经开始了参观禁毒所、禁毒教育之类的讲座,校长和老师们都这么用心,我们学校接下来关于普法教育的一些活动一定会更精彩。”
以前的普法教育是枯燥乏味的,现在却变得这么精彩,我总结了一下,我们小学生应该喜欢这样的普法讲座:用故事的情节打动我们,用电影的名字来命名更让人耳目一新,非常有吸引力。还需要一些实践互动,让我们记忆更深刻。这些普法教育都让我们小学生有了一些法律知识,让我们不犯这种行为。
一句话,时代要求我们从被动接受的思想拘囿中挣脱,用积极主动的思维面对一切机遇与挑战,用朝气蓬勃的心态、一路哼着凯歌去创造发现、紧跟时代步伐!积极主动的思维方式和生活状态需要丰厚的知识积淀、需要丰富的经验积累,更需要雷厉风行的实践能力,不可忽视的是,法律这个武器是我们变得主动的一份坚强力量。我们的日常行为需要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更需要法律的支撑与保护。
作为教育界的我们大部分对法律是无知的:整天和孩子们打交道,视野和见识难免会受到局限;又整天忙忙碌碌、干了工作又得照顾家里,既要有专业水平的突显,又要有学生成绩的证实,还得陪伴老人孩子……试问又有多少时间能让我们停下为生存而奔波的脚步去思索我们真正的需求与需要,去悉心的研读离我们似乎很“遥远”的法律知识:没有传说故事的神秘有趣,没有现实生活的贴合实际;不像父母的爱可以无限的放大、不像伴侣的贴心无时不刻、不像孩子的顽皮可爱能给我们笑声与希望、给我们平淡而又平凡的生活增添些许安慰,我们几近循规蹈矩、在这狭小的天地,恪守道德与良心的底线,待人热情向善、还常常助人为乐……对普通人而言,法律因它的“遥远”而使我们对他几乎无知,在忙忙碌碌的工作与生活中我们挤时间学习了它,然而湍急的岁月的河流又冲刷了它,让我们学习了而后又忘却了。所有这些都使我们对法律至今仍是无知的或者知之甚少的。
没有一个人是甘愿落后的,我们对法律知识还是蛮渴望、蛮期待的。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困惑: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怎么赔?“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劝酒出事如何担责?网上购物受到损害如何维权?网购遇到诈骗怎么办?试衣间丢失财物,店主有无责任?借条、欠条、收条应注意哪些事项?必须开据发票的金额是多少?身份证丢失了该怎么办?……生活的点点滴滴都需要法律知识,让我们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保护家人,让我们学会用法律的武器迎击违法犯罪分子,让我们用法律的武器将违法犯罪分子拒于千里之外!
在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如何更好的利用网络这一现代化资源、如何更好的利用网络这一现代化技术便利我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这是我们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为了使我们更好更快的学到切实有用的法律知识,我忠实的提点我的建议:就像中央12台的法律讲坛、道德与观察、夜线等一些非常实用的法律栏目、频道一样,多给我们提供一些学习法律的网站、视频,多给我们通过qq、微信、微博等工具多发布一些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信息。让我们这些“忙碌族”成员,随时随地都能够学习到真正实用的法律知识,让我们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与普及因人而已、因时而异,使我们能够在乘车、吃饭、工作闲暇之余广泛而又轻松的获取对我们有用的法律知识,让我们也学会用法律的武器守护自己的尊严、捍卫自己的权利,让人人知法懂法,防止自己的行为越轨、不侵害他人利益才是。
愿法律真正的为民办事,愿法律为我们保驾护航,愿遥远的法律知识走近我们生活的角角落落,愿我们用一颗敬畏的心去体会法律的温暖,拿起法律的武器,使那些违法犯罪分子,对我们望而却步,不敢靠近!愿社会国家能够多一份安定团结,和谐的家园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最后,愿我们学法、懂法、守法,紧密团结、齐心协力、携手共进,创造美好未来!
《我眼中的网络普法》征文篇九
法律,对我来说,曾经是一个很空泛的词汇。何为“法律”?恐怕只是用来约束社会治安的工具吧,我不危害社会,因此法律又与我何干?可是,自从读了《普法教育》后,我明白了,法律与我们青少年息息相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执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普法教育读本》向我们介绍了,基础法律常识、家庭法律常识、学校法律常识、行为规范常识和安全自护常识这五方面的内容。每一张都会举一个生动的事例来说明一个道理,语言浅显易懂,加之又配有精美的插图,一下子就吸引了我,原本枯燥无味的法律知识在不知不觉中已灌入脑中。每一个事例后都有“佟老师说法”,对所举事例进行深入剖析,在举一反三,旁征博引地告诉我们这里所涉及的法律常识,引人深思。法律链接和普法警言令我们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最后的“谈一谈”则是对本章内容的总结,让我们能更好地巩固所学知识。总之,《普法教育》确实是一本值得一看的好书啊。
通过学习该读本,我懂得了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它为我们的生活保驾护航,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保障。因此,我们不必对它产生敬畏之心,要好好的认识它,让它更好地为我们服务。比如作为一个消费者,我们免不了和商家产生一些不愉快,多数时候我们忍气吞声地独自承受了,但这会让一些无良商家更加任意妄为。应该意识到,有些商家的行为其实是违法行为,如强制消费者购买某种产品,拒开发票等等,我们应该学会依法维权,做一个聪明的消费者。
国家为我们未成年人颁布了许多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等,可见祖国对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是多么重视,我们应该好好学习,不能辜负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更应该好好学法,不能做违法的事情。
《我眼中的网络普法》征文篇十
一句话,时代要求我们从被动接受的思想拘囿中挣脱,用积极主动的思维面对一切机遇与挑战,用朝气蓬勃的心态、一路哼着凯歌去创造发现、紧跟时代步伐!积极主动的思维方式和生活状态需要丰厚的知识积淀、需要丰富的经验积累,更需要雷厉风行的实践能力,不可忽视的是,法律这个武器是我们变得主动的一份坚强力量。我们的日常行为需要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更需要法律的支撑与保护。
作为教育界的我们大部分对法律是无知的:整天和孩子们打交道,视野和见识难免会受到局限;又整天忙忙碌碌、干了工作又得照顾家里,既要有专业水平的突显,又要有学生成绩的证实,还得陪伴老人孩子……试问又有多少时间能让我们停下为生存而奔波的脚步去思索我们真正的需求与需要,去悉心的研读离我们似乎很“遥远”的法律知识:没有传说故事的神秘有趣,没有现实生活的贴合实际;不像父母的爱可以无限的放大、不像伴侣的贴心无时不刻、不像孩子的顽皮可爱能给我们笑声与希望、给我们平淡而又平凡的生活增添些许安慰,我们几近循规蹈矩、在这狭小的天地,恪守道德与良心的底线,待人热情向善、还常常助人为乐……对普通人而言,法律因它的“遥远”而使我们对他几乎无知,在忙忙碌碌的工作与生活中我们挤时间学习了它,然而湍急的岁月的河流又冲刷了它,让我们学习了而后又忘却了。所有这些都使我们对法律至今仍是无知的或者知之甚少的。
没有一个人是甘愿落后的,我们对法律知识还是蛮渴望、蛮期待的。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困惑: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怎么赔?“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劝酒出事如何担责?网上购物受到损害如何维权?网购遇到诈骗怎么办?试衣间丢失财物,店主有无责任?借条、欠条、收条应注意哪些事项?必须开据发票的金额是多少?身份证丢失了该怎么办?……生活的点点滴滴都需要法律知识,让我们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保护家人,让我们学会用法律的武器迎击违法犯罪分子,让我们用法律的武器将违法犯罪分子拒于千里之外!
在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如何更好的利用网络这一现代化资源、如何更好的利用网络这一现代化技术便利我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这是我们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为了使我们更好更快的学到切实有用的法律知识,我忠实的提点我的建议:就像中央12台的法律讲坛、道德与观察、夜线等一些非常实用的法律栏目、频道一样,多给我们提供一些学习法律的网站、视频,多给我们通过qq、微信、微博等工具多发布一些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信息。让我们这些“忙碌族”成员,随时随地都能够学习到真正实用的法律知识,让我们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与普及因人而已、因时而异,使我们能够在乘车、吃饭、工作闲暇之余广泛而又轻松的获取对我们有用的法律知识,让我们也学会用法律的武器守护自己的尊严、捍卫自己的权利,让人人知法懂法,防止自己的行为越轨、不侵害他人利益才是。
愿法律真正的为民办事,愿法律为我们保驾护航,愿遥远的法律知识走近我们生活的角角落落,愿我们用一颗敬畏的心去体会法律的温暖,拿起法律的武器,使那些违法犯罪分子,对我们望而却步,不敢靠近!愿社会国家能够多一份安定团结,和谐的家园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最后,愿我们学法、懂法、守法,紧密团结、齐心协力、携手共进,创造美好未来!
《我眼中的网络普法》征文篇十一
每当听见雄壮国歌奏响时,在我的脑海中就会闪过奔腾的长江,咆哮的黄河,修理的群山,绵延的长城……以及那一个个平凡而伟大的爱国英雄。作为一名中学生,热爱祖国就要从遵纪守法做起。
法律,顾名思义,法就是法则,律就是纪律,纪律可以理解成为一种约束行为。古人云,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因此可见法律再社会上的地位还是相当高的。
因此我们要加强法制教育。可许多同学认为“法制教育算什么呢?又不是懂得了就能考上大学”,这种想法显然是错误的。首先,随着中国经济及各方面的发展,法制成为了健全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样的大趋势下我们一定要有较高的包括法律素质内在的个方面素质,才能面向现代化,面向国际化;才能更好的发挥我们的才能,展现个人的能力,在交流合作于竞争中得到较好的展示和参与。
青少年懂得了法制,接受了良好的法制教育,才会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再今后的道路中,这可是比考大学更为重要的。
青少年犯罪的数据令人惊骇,其犯罪的现状令人担忧!在这样的情况下,加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迫在眉睫。
所以,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做一个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以自己遵纪守法的言行影响身边的人,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学法守法的队伍来,提高大家对法律的意识,减少法盲对社会的犯罪危害,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
《我眼中的网络普法》征文篇十二
作为社会的传播领域,新闻总是浮在风口浪尖上,它是社会的窗口,每天都为人们提供鲜活的风景,因此总是备受社会关注。
我们国家非常早就开始了关于法律的宣传,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让我们更能接近并且了解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是未来国家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程度,将直接关系到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中华民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学习法律基础,提高法律素质,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健全,与新闻出版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的数量日益增多。事实上,我们非常难找到一种有效的机制来获得“社会感受”,非常难对其可信性举证。这就决定着当我们在使用“社会感受”这个概念时,似乎主要是在表达一种推测或者愿望,而非一种确定的判断。
我们当中的绝大多数,虽然未当过法官,没做过律师,不是执法人员,不从事法学研究,也未曾去法院打过官司,没有“亲密接触”法律的经历,但是,我们仍然能够清晰地感受到法制的存在。
我学习到了民法、诉讼法等与自身生活相贴近的法律知识,使我更加识法、懂法,相信在将来,这些认识也能够带给我实实在在的意义!我们一直提倡建设法治社会,贯彻国家宗旨,我们也应该提高法律常识,为祖国建设法治社会作贡献。做一个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我眼中的网络普法》征文篇十三
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
作为学生的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胸怀宽阔,不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如果有矛盾双方都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衅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甚至是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我眼中的网络普法》征文篇十四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21世纪国家建设的主力军,但是怎样才能保护我们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呢?我们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你有那些权利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优先救护未成年: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来玛依市教育局为欢迎上级“义务教育与扫盲评估团”的25位官员,组织全市中小学生796人在友谊馆中举行“专长文艺演出”。大家欢乐的跳舞,沉浸在美妙的乐曲,突然浓烟四起,火光冲天,一个官员大喊道:“大家都坐下别动,先让领导走。”796名来自全市15所中小学的师生的生命别烈火所吞噬,323人死亡,132人烧伤致残,其中288名中学生陷入火海中,修订后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的“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儿童犯”。对儿童优先特殊的保护原则是:对儿童的权利、包括生存、受保护参与和发展权利给予高度优先,无论任何机构、任何情况下都应把儿童放在最优先考虑的地位。
你也享有隐私权:虽然我们年纪小,但也有隐私权,你可以告诉父母:“不可以翻我书包,不可以看我日记,也不可以把我的事情告诉他人,还不可以拆开我的信,也不可以神神秘秘的跟着我。”我认为现在大多数家长都有这种现象,这样一做孩子的心灵受到了伤害、二孩子就会感到大人不信任自己,也没有给孩子一块能自由发挥的天地、三大人没有以平等的身份与孩子交流,营造一种朋友关系。
打骂虐待孩子是违法行为,大人们经常以孩子身上发生的芝麻大的事情非打即骂,甚至虐待孩子有的以感情不好孩子就成了“出气筒”,还有的人们无缘无故的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活动自由、凌辱人格、赶出家门。这样的行为侵犯了青少年的生命健康权。根据《中华人民国形法》第26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防止绑架和拐卖:为了防止遭到拐卖和绑架,小朋友们一定要慎重选择交往对象,与不了解的人不打交道,与陌生人打交道时要保持警惕,不轻信其甜言蜜语,不贪图便宜,不接受小恩小惠;不要向陌生人介绍自己的家、亲属和个人爱好、信息,拒绝接受陌生人的食品、饮料;外出期间,把自己要去的地方告诉家人,让家人知道你的去向。
只有大家都了解法律,懂得法律,遵守法律,社会才会安定和谐。祖国花朵才会开放!
《我眼中的网络普法》征文篇十五
法律,这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了。但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触犯了法律,那么你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轻到重,法律必须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就像鲁迅先生说过:“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在后而凡是举”。“立人”的意思完善人的思想和法制修养,人的法制修养并不是与生俱有,而是靠后天不断完善。当知识达到一定水平,就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有了分辨善恶的能力,就要端正自己,不违背自己的良知。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做任何违背法律的事情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遵守法律从你、我做起。
《我眼中的网络普法》征文篇十六
从前的记忆就像一串珍珠,有闪亮的,也有黯淡的,你可以随手摘取一颗来回忆。但,若你想要快乐的回忆,那么,请让自己的青春充满色彩,承载自己的梦想来正确的成长,让我们用自己的手来守护自己宝贵的青春。
青春是最美好的年华,若我们虚度它,便会匆匆流走,到最后流下两行清泪,这也就是说,我们的生活需要正确的对待。这本书上写到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少年不小心看到了一些黄色的图片,导致心神不宁,最后闯下大祸,自己的一生毁了,也让自己的父母伤心。我想,这位少年看到图片是偶然,但是没有自制力控制却是自身因素,他缺少的就是正确的是非观,才会造成这样一个令人心痛的后果,我们在无限惋惜的情况下,也想到自己,我们应当引以为戒,从现在开始,远离这个年龄应当避免的事物,我们的道路便不会偏离。
青春是需要磨难的时期,但也不代表着,我们就不能守护自己。在书上写到过,有一个女孩,被邻居家的男孩侵犯了3次,却懦弱的不说一句话,最后被她的母亲发现才得以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也让我们感到愤怒,这个女孩的一生就这样毁了,若是早一些告诉家长,事情就不会演变成这样的地步,或者可以用自己的方式来守卫自己不受到人身侵犯,她却选择了逃避。从这里,我们知道我们应该对于各种不法现象加以抵制,为自己的人生负责。
各种极端的现象证明了青少年这个时期个是多事之秋,我们应当如何做才可以让自己安全快乐的度过这个时期呢?这也正是书上要告诫我们的:我们要学会开放,学会控制,学会磨练,学会认识对与错,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可能这些大家都已经知道,但是通过一个有一个的事例,才让我们更加意识到学会这些的重要性。
今天,我们在生活着,我们作为青春的代言人活着,让我们一起善待青春,度过美好的青春,在最后,拾取最明亮的珍珠吧!
《我眼中的网络普法》征文篇十七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因为重要,所以学法。
我们国家从初中开始便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因为重要,所以守法,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利。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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