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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易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篇一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行对商业汇票贴现业务(以下简称贴现业务)的管理,规范贴现业务的操作程序,控制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银行国内行办理人民币商业汇票的贴现业务。
第三条 贴现业务必须按照“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权分明”的原则办理。
第四条 中国银行原则上只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业务,如确需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应要求持票人提供足额、可靠的担保。
第二章 申请人的条件
第五条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贴现申请人)向我行申请办理贴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票人必须是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持票人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三)持票人必须提供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四)持票人持有的商业汇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有关规定签发的要素齐全的有效汇票。
(五)持票人必须填制贴现凭证(代贴现申请书),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我行,并按照我行的要求提供文件和材料。
第三章 期限、金额和贴现利率
第六条 贴现的期限从汇票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1日的贴现利息计算。承兑行在异地的,贴现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第七条 贴现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审批权限
第八条 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贴现业务的审批权限,参照总行下达的短期人民币质押贷款审批权限。
第九条 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可根据总行有关贷款授权管理的规定对二级分行转授权,但转授权的最高额不得超过总行对其的授权。
第十条 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可根据转授权的有关规定对县级支行进行贴现业务的转授权;无转受权的县级支行,没有贴现业务的审批权,如需办理一律按程序报上级行审批。
第十一条 对实行授信额度管理的客户,贴现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对该申请人授信额度中承兑汇票贴现的分项额度,如需超过,可依照授信额度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凡超过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审批权限的贴现业务,一律上报总行风险管理部审批(除文字报告外,还须上报本办法中的附件一复印件、附件二复印件)。
第五章 部门分工与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业务部门是各级行接受贴现业务申请的部门;营业部门(柜台)是各行贴现业务的操作部门;风险管理部门是各行对贴现业务进行审批和风险监控的部门。
第十四条 公司业务部门在收到贴现申请人的承兑汇票及有关资料后,必须先将承兑汇票、贴现凭证等有关材料交由营业部门(柜台)向承兑行查询承兑汇票是否真实、有效,并取得承兑行的书面确认。同时,营业部门(柜台)还应审核:
(一)承兑汇票上的记载是否齐全、真实、合法,印章是否真实、有效、规范;
(二)承兑汇票背书是否连续,背书手续是否完备。
第十五条 营业部门(柜台)审核的承兑汇票后,应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审批表》(参见附件一)上签署意见,连同其他有关材料移交公司业务部门,公司业务部门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一)贴现申请人与直接前手(或出票人)之间是否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二)商品交易合同、贴现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容、金额等条款是否与承兑汇票上所记载的要素相符;
(三)贴现款的用途是否合理合法,是否符合我行的信贷政策;
(四)贴现申请人的法人资格和有关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五)贴现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
第十六条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公司业务部门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其他文件资料报送同级风险管理部门审批(对实行授信额度管理客户的贴现业务,公司业务部门可按授信额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风险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将材料退回公司业务部门。公司业务部门在贴现凭证“银行审批”栏签注“同意”字样,并由有关人员签章。同时,与贴现申请人签署《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参见附件二)一式三份,一份留公司业务部门,一份交客户,另一份协议连同承兑汇票、贴现凭证交营业部门(柜台)。营业部门(柜台)根据审批文件等材料办理贴现手续并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八条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按权限规定审批或报批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审批或报批业务部门及分行报送的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第十九条 由于票据本身的操作性和技术性引起的问题和纠纷可向上级结算业务部门请示。
第二十条 贴现业务的审批过程中必备的文件资料:
(一)贴现凭证(第一联代贴现申请书);
(二)未到期的承兑汇票;
(三)贴现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法律文件:
1.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四)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若汇票已经背书转让,则须提供贴现申请人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及合同项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提交原件以核对);
(五)贴现申请人的近期财务报表;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六章 贴现业务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业务部门在办理贴现业务时必须建立台账。营业部门(柜台)应按照重要单证来保管承兑汇票。
第二十二条 承兑汇票到期,营业部门(柜台)采取委托收款方式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在异地的,应匡算邮程,提前办理委托收款。
第二十三条 承兑汇票如果遭到拒付,营业部门(柜台)应在收到拒绝付款证明或退票理由书的当天从贴现申请人账户内扣收票款,对尚未收回部分,按逾期贷款的规定处理。同时立即将拒绝付款证明或退票理由书移交公司业务部门,公司业务部门应立即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贴现申请人,对尚未收回的部分行使追索权。
第二十四条 档案管理
(一)公司业务部门应按户建立承兑汇票档案;
(二)档案存放管理应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应按期向总行填报有关统计报表。
第七章 罚则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暂行办法办理贴现业务并且给中国银行造成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暂行办法的机构和部门,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如下措施:
(一)限期纠正;
(二)通报批评;
(三)降低或取消其办理贴现业务的权限;
(四)其他措施。
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我行在本暂行办法之前制定的贴现业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与本暂行办法有抵触的,以本暂行办法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暂行办法由中国银行总行制定,中国银行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条 本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在国内行范围内实施。
附件一: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审批表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审批表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金易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篇二
ⅹⅹ银行金易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金易达”业务的健康稳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金易达”业务是指ⅹⅹ银行经营所在地辖区内的中小企业业主、个体工商户,通过向我行申请,用于其个人消费或经营的小额短期融资业务。“金易达”业务授信客户在授信有效期限和可用额度内,可向我行多次申请具有明确资金用途的小额短期融资款项,并可随借随还、循环使用。
第三条 可用额度是指银行为客户提供的“金易达”业务可循环使用的授信最高额。
第四条 “金易达”资金不得用于归还贷款本金、支付贷款利息和项目投资,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第五条
“金易达”业务必须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授权经营、注重效益、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
授信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
“金易达”的发放对象为:
(一)经营情况、信用情况良好的中小企业主、个体工商户; 第七条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25—55岁;
(二)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在借款所在地有固定住所;
(三)申请人信用良好,近两年基本无不良记录,信用较差的客户,即个人信用报告中,近两年内累计逾期超过6次,最高逾期超过2次原则上不能办理此业务,如确需办理,需向相关单位提出异议或由其本人直接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申请,更改信用报告后方可;
(四)具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本息的能力;
(五)申请人须在我行开立三清山借记卡和网银账户;
(六)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申请审批
第八条 客户向我行申请“金易达”产品,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向我行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为中小企业主以及个体工商户的:
(一)借款申请报告;
(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借款人为中小企业业主的,需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章程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四)借款人个人财产证明: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的房产证、汽车行驶证以及征信情况;
(五)我行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九条 经办行对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调查,主要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信用状况、偿还能力、具体用途等,并出具调查意见。
第十条
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
第十一条 在不超过授信期限及额度的情况下,客户根据资金需求随时向我行申请放款,随借随还、循环使用。
第四章 抵押
第十二条 抵押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不得抵押的财产,不得用于抵押。
第十三条 借款人以个人营业用房或住房、自建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营业用房或住房、自建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第十四条 以个人营业店面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其抵押率不得超过营业店面价值的70%,以个人住房、自建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其抵押率不得超过房屋总价值的50%,以个人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申请人须有二套住房以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以个人营业用房或住房、自建房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并于放款前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自建房还需提供相应的土地证,并办理土地抵押,如房管部门需收押土地证,则无须办理土地抵押。
第十六条 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
第十七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第十八条 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账户销户、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
第十九条 以个人营业店面或住房、自建房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贷款发放前办理个人营业店面或住房、自建房房屋保险手续。投保时,借款人按贷款期限一次性地购买保险,付清保险费,保单上注明我行为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
第二十条 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抵押物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因借款人过错的毁损,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 抵押担保需提供抵押物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如抵押房产所有权为共有的,其它房屋共有人需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承诺;如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则需提供出租合同,并要求承租人签订确认抵押声明书。
第五章 保证
第二十二条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偿还债务能力的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可以作为保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不能作为保证人的单位或个人不能作为金易达产品的保证人。
第二十三条 保证人应当与我行订立书面的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保证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本市正式户口和固定居所;
(二)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保证期限不能超过保证人60周岁;
(三)保证人必须拥有相应的资产;
(四)工作单位在产品发行机构所在地,职业稳定,有合法收入且收入在当地平均水平以上;
(五)同一人只能给一人提供担保,若要为两个以上申请人提供担保,则必须经过我行资信评估,且要达到我行要求;
(六)保证人与申请人不得为直系亲属;
(七)法人保证人不得为申请人控股的企业。第二十五条 保证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个人保证资料
1.保证人的身份证件或户籍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保证人的工资收入以及职务证明或资产证明等能够说明保证人具有保证资质的材料;
3、需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4、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法人保证资料
1.担保单位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人民银行核发经年检有效的贷款卡、法人代表证书及法人有效身份证明、公司章程(须到工商局核对)、近三年年度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成立以来的年度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2、股东会(或已获授权的董事会)决议,同意提供担保; 3.签字、盖章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六条 保证人担保的必须审核保证人的保证资质,企业作为保证人的应该严格调查企业的经营及资产负债状况。
第二十七条 下列人士不得为他人申请“金易达”作保证人:
(一)无具体供职单位的自由职业者;
(二)人户分离且流动不稳定者;
(三)下岗、失业人员且无足额财产者;
(四)征信记录显示申请人信誉欠佳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五)所提供的电话账单或水、电、煤缴费单据金额过小,不足以证明其长期在其住所居住的;
(六)长期在异地工作的;
(七)经核实后任难以确认信用状况的。
第六章
授信额度、期限、还款方式与利率
第二十八条 经办行可根据借款人的信誉状况、还款能力及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其贷款额度,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额度超过30万元的需要总行进行审批。
第二十九条 “金易达”产品的有效期为3年,一次性还本付息,每日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1号,贷款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
第三十条 贷款还款方式采取随借随还的方式。
第三十一条 客户以关联三清山借记卡进行还款交易,还款渠道包括柜面、网上银行以及电话银行。第三十二条 客户每笔借款的期限为三个月,三个月内未还清的客户属于逾期,营销的客户经理进行催收。
第三十三条“金易达”产品的五级分类标准,逾期31天-90天为关注,逾期91天-120天为次级,逾期121天-180天为可疑,逾期181天以上为损失,风险计提标准具体计提比例为:关注为2.4%,次级为30%,可疑为60%,损失为120%。
第三十四条“金易达”产品发放以后,借款人累计三次账户被止付的,则其授信额度失效,经办行不再向借款人发放“金易达”产品,并按要求收回借款。
第七章
客户回访
第三十五条 客户经理每月应对客户进行回访,了解借款人的工作情况、信誉状况、每月还款情况、贷款余额、资金使用情况等,填写客户回访清单,形成检查报告。
第八章
违约处理
第三十六条 借款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一)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三)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
(四)拒绝阻挠贷款行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五)未能及时有效向贷款行反映其职务升降、任免、调动以及辞退情况的;
(六)与其他个人、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
(七)在保证人丧失保证能力或抵押物可能面临损失时,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的。
第三十七条下列情况下,本行有权依法要求保证人、抵押人履行保证、抵押责任:
(一)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遗赠;
(二)借款人的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
(三)借款合同期限内,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息的;
(四)借款合同期限内,借款人被所在单位辞退失去稳定收入来源。
第九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八条 发生风险的,问责承担比例依照《ⅹⅹ银行“金易达”业务考核办法》效益奖励发放比例。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通报、警告至撤职处分;
(一)未按规定执行金易达业务申报、报批、备案的;
(二)未按规定对金易达业务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或调查严重失实的;
(三)未按规定核实抵押物、质押物、质押权利及保证人情况,造成担保合同无效或保证人、抵(质)押物、质押权利不具备担保条件的。
(四)在金易达业务发放后未按规定进行信贷跟踪检查,或无书面检查报告的。
(五)对金易达业务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未予以指出并采取相应措施的;
(六)未按规定指定专人进行金易达档案管理的;
(七)发现金易达资料损毁、遗失未及时报告或未及时追查、修补的;私自销毁、隐匿、篡改金易达资料、数据或凭证的。未按规定办理担保手续,导致贷款担保无效的;
(八)对已发现的风险预警信号(如产权变动、抵押物、质押物价值减损、法定代表人变更、逃废债务、诉讼时效已接近到期等)未及时报告或未按照总行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处理,造成贷款损失的;
第四十条 因客户经理离职、退休的,分支行需核实后落实相关责任人,未落实责任人的由分支行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起管理和催收责任。
第四十一条 产生不良透支的客户经理离职、退休前由电子银行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不良透支金额、性质进行责任认定,确定一次性处罚金额后方予办理相关离职、退休手续。
第四十二条 “金易达”业务客户经理分支行间工作调动的,其营销的业务由调出行与调入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原则上由调出行管理,调出行负责人应落实相关责任人管理,未落实责任人的,分支行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ⅹⅹ银行负责解释和修改。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我行网上银行的优势:
1、安全性能高(采取严密的x.509标准数字证书体系,三重密码验证方式,多重措施为您保驾护航!)
2、收费低(实行了ⅹⅹ市最低跨行转账手续费标准。数字证书服务年费全免;企业u-key载体50元每支,个人u-key载体30元每支;行内转账费用全免;跨行转账费用:普通<小额>2元每笔,加急<大额>6元每笔。)
3、操作方便,不用到柜面办理(满足您在如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方式的服务需要。)
4、资金到账快,普通的当天能发出,加急的实时发送
二、开户资料
(1)个人开户所需的资料:
《ⅹⅹ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ⅹⅹ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服务申请表》 三清卡账户原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个人客户开通网银不可代理(2)企业网银开户所需的资料:
1)、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ⅹⅹ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ⅹⅹ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服务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行政单位政府批文)3)、组织结构代码证 4)、税务证件
5)、法人代表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经办人身份证 7)、申请单位授权书
三、网上银行的功能(1)个人网银:
账户管理(账户总览、余额查询、明细查询、口头挂失)、转账汇款(行内和行外)、贷款类业务(贷款信息查询、还款明细查询和欠息明细查询)、签约类业务(月得利产品签约和短信平台签约)、信用卡(信用卡激活、信用卡转账、自扣还款、信用卡管理、账单管理)等功能。
(2)企业网银:
账户管理(账户总览、余额查询、明细查询)、企业付款(行内和行外)、集团资金划拨、代理业务(代发和代扣)、贷款业务(贷款信息查询、还款明细查询和欠息明细查询)(预约服务(行内和行外)、客户服务、电子票据(出票、保证、背书、质押、贴现、付款、追索及授权)、企业管理台等操作
四、温馨提示:
个人银行开通需安装签名控件和cfca证书链 企业银行开通:
1)安装签名控件和cfca证书链
2)修改专业版密码(第一次操作需修改交易密码)3)企业管理台设置授权模式
个人、企业网上银行转账的当日最高限额
1)个人:单笔50万,累计100万,超过此限额交易失败。2)企业:单笔50万,累计200万,超过此限额落地授权。 普通和加急的区别
1)普通:走小额的(5万元以内),7*24小时都可以进行交易,一般当日可以到账。
2)加急:走大额的,只有在工作日的9:00-17:00可以进行交易,一般实时到账,6元/笔。
金易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篇三
ⅹⅹ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国ⅹⅹ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ⅹⅹ银行办理的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并承担全部贷款风险,ⅹⅹ银行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回收的贷款。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委托人包括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 ⅹⅹ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金融服务,应收取手续费,不得垫付委托贷款资金,不得垫付委托人应纳的营业税,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第五条 ⅹⅹ银行分支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由总行或经授权的一级分行审批。
第六条 ⅹⅹ银行分支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应向当地人民银行备案。
第二章 受理和审批
第七条 ⅹⅹ银行各级行均可受理委托贷款业务。
第八条 受理委托贷款业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委托人资金来源正当;
2.委托贷款用途合法;
3.委托贷款利率和其他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 各级行在受理委托贷款业务时,应根据国家及总行有关规定,参考《委托贷款协议书》和《中国ⅹⅹ银行人民币资金委托贷款合同》标准文本的有关内容,与委托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报一级分行审批。委托人为中央政府部门,或者委托业务涉及两个以上一级分行的,由总行审批。
第十条 总行或一级分行在批准委托贷款业务申请时,对涉及两个以上经办行的,应确定主办行。
第十一条 经办行(涉及两个以上经办行的由主办行)负责根据上级行批准文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书》,办理有关的各项事宜。
第三章 发放和回收
第十二条 经办行(主办行)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与(或通知经办行与)委托人、借款人三方或与借款人双方签订《中国ⅹⅹ银行人民币资金委托贷款合同》。
第十三条 委托贷款发放前,应建立委托贷款基金户,基金到位后方能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第十四条 根据到位的委托贷款基金和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由业务部门填制《贷款指标通知书》,加盖业务专用章后送会计部门,同时通知借款人办理贷款转存款手续。会计部门在核定的贷款指标额度内按规定发放、转存,并开始计算贷款利息。
第十五条 在委托贷款执行期间,如委托人书面通知调整利率,经办行应(或主办行通知经办行)及时做好调整工作。
第十六条 涉及委托贷款的保证事项,由委托人与借款人另行约定。
第十七条 经办行根据委托贷款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于贷款到期前填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送交借款人,并抄送委托人,协助委托人做好贷款回收工作,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归还贷款。
第十八条 经办行应根据协议书约定和核算要求,及时准确做好回收资金的划转及账务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税务部门对回收利息做好代扣缴营业税等工作。
第十九条 凡到期未还的贷款,按合同约定或按委托人的通知处理。
第二十条 对委托人同意展期的贷款,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贷款展期通知书》,与借款人签订三方或双方《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
第二十一条 委托贷款的转销、核销,按委托人通知要求处理。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 委托贷款实行基金管理制度,原则上基金户与贷款户应同时设在经办行。委托贷款基金不计利息。贷款不得超基金。
第二十三条 建立统计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各级行应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业务执行情况和信息。
第二十四条 建立业务台账制度,经办行对于每项每笔业务,均应及时准确地进行业务台账登记。
第二十五条 建立项目档案制度,经办行应及时收集、妥善保管项目资料,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并按规定及时归档。
第二十六条 认真履行协议,提高服务质量,对委托贷款资金应及时足额发放,不得挤占挪用,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委托贷款的核算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并确保核算的及时、真实、准确。
第二十八条 《委托贷款协议书》签订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副本报审批行备案;《中国ⅹⅹ银行委托贷款合同》签订后,应在4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正副本报送委托人和审批行,有主办行的应同时报送主办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附《委托贷款协议书》、《中国ⅹⅹ银行人民币资金委托贷款合同》等均为标准文本格式,各行在执行中如有变更和修改须报总行审批。
第三十条 本办法不包括政策性住房委托贷款业务,该项业务执行《中国ⅹⅹ银行政策性住房信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一条 从事委托贷款业务的有关人员,如有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行为的,按照《中国ⅹⅹ银行关于对工作人员违反金融规章制度行为处理的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国ⅹⅹ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10月20日起施行。
金易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篇四
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行个人金融业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行工作要求,注重储蓄业务的基础地位,积极拓展理财业务市场,不断创新销售方式,加快推进营销渠道和队伍建设,个人金融业务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20××年个金工作成绩显著。
回顾20××年,在外部经营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全行上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全行各项业务经营保持快速健康发展,特别个人金融业务为全行的业务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个人金融业务各项指标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一是个人金融资产增势迅猛。今年以来,全行始终将储蓄存款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把存款增量同业争先进位作为考核存款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在全行扎实开展旺季储蓄存款竞赛、批量营销竞赛、代发工资专项竞赛等系列营销活动,加强个金与公司部门的捆绑营销,抓住市场信息,制定项目攻关计划,实现批量业务拓展日常化。同时,深化储蓄存款和理财业务的互动发展,大力营销灵通快线、第三方存管、存贷通等优势产品,实现客户资金在我行的封闭运作。全年,销售全口径个人金融资产额44935万元,同比增加20482万元,同比增幅为83.8%。其中:储蓄存款增加17380万元,在08年较快发展基础上保持一定幅度增长,同比多增964万元;销售基金14079万元,同比增幅为289%;销售人民币理财产品10355万元,同比增幅为588%;销售保险3121万元,同比增幅为7.1%。
二是个人信贷业务跨越发展。坚持抓住住房开发贷款龙头,关注 全县土地拍卖信息,加强与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联系,在对全县20多个项目筛选基础上,重点营销××、××项目,通过省行审批额度1.74亿元,开发贷款较年初净增13900万元。在个人贷款的发展上,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宗旨,调整充实营销力量,优化劳动组合,提高工作效率,实施限时服务。对重点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重点市场,行领导带队营销,实现营销储备一批、评估报批一批、发放见效一批的梯次发展。同时,抓住房地产市场回暖的机遇,组成营销小分队,深入到各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楼盘、专业市场,营销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和个人经营等贷款业务,主动出击,营销优质客户。全行各项个人贷款比年初增加12839万元,比××年多增12480万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增加12093万元、个人消费(含经营贷款)增加2746万元,个人信贷业务增长额占全行增量82%,余额占比较年初上升4.5个百分点。增量四行占比第二、前三季度一直保持增量市场第一。
三是个人中间业务收入快速增长。为确保个人中间业务收入的快速提升,全行一方面继续加大个人结算业务收入的营销,在全行开展“开卡送好礼,牛年新惊喜”牡丹卡营销活动,并以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带动客户持卡需求,有效激励持卡人刷卡消费,促进银行卡消费额、发卡量双提升,全年发放牡丹灵通卡17828张,年费收入达到79.5万元、个人结算业务收入达到370万元,同比分别增加28.5和107万元,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在启动慢的情况下,全年实现收入30万元,其中四季度实现收入23万元。另一方面加强对优质客户的维护,积极运用灵通快线、货币基金、第三方存管、存贷通等优势产品 竞争和维护客户,做大客户“资金池”。为激发网点柜员和客户经理营销保险、基金等产品的积极性,将“直通式考核”和“销售产品兑换奖品”全部兑现到员工,激发了员工的销售热情。全年实现个人中间业务收入645万元,同比净增316万元,特别是四季度实现收入200万元,为全行利润目标顺利达成贡献作出重要支撑。
四是客户维护能力明显提升。为做好优质客户维护工作,根据市分行贵宾理财中心考核办法,落实行长、分管行长、网点主任和客户经理的日常对中高端客户的维护责任,并将中高端客户的拓展、建档等指标纳入网点主任和客户经理积分考核。通过赠送礼品、举办理财沙龙、健康增值服务等活动开展高端客户的维护工作。11月末,全行个人中高端户数量达到5191户,比年初增加916户,中高端客户资产达到68625万元,占全行资产总额的64.6%。当年新增私人银行客户4户、新增存款4506万元。成绩取得来之不易,存款问题也不容忽视。
1、市场竞争力不强问题依然未能得到根本改观,一是较多的指标在同业竞争中处于弱势。二是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如储蓄存款在一季度排名第二的情况下,二、三季度出现下滑现象。三是基础工作和基础性产品不够扎实,如客户维护工作不够系统和持续,维护的质量不高;灵通卡的发卡量,我行不仅排名第四,且占比很低,也影响了其它关联业务的发展。
2、网点的功能作用发挥不理想。表现在:一是较多指标的网均数在系统内排名靠后;二是大多数网点习惯于传统的被动营销方式,发展新业务、拓展新客户的意识和能力较弱,在一项新产品推出时,不少网点会出现零销售或较低的销售水平,三是产品交叉销售意识不强柜员或客户经理在向客户营销产品时,往往是就产品卖产品,交叉营销意识不强。
3、大型商贸市场拓展不力。虽然我行对大型商贸市场的部分客户提供了部分金融服务,但工作远远没有到位,表现在:对各类商贸缺乏针对性的产品包装和组合营销方案,对市场的营销缺乏整体的规划和措施,同时,对个体经营者的融资需求,一直缺少对应和有效的信贷政策支撑,因此,没有真正将我行的业务产品渗透到大市场、个体经营者之中。
4、中高端客户维护工作还不到位。少数网点对中高端客户维护工作仍然不重视,思想上仍存在偏差,极少数网点主任对支行决策布置落实不到位,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20××年旺季目标任务
当季新增储蓄存款33920万元、日均16960万元,季末增量四行占比确保第二;信用卡新增发卡2000张、代理保险销售1800万元;个人贷款净增7000万元,季末增量四行占比确保第一。市行专业考核确保前三。杜绝案件和重大经营事故的发生。
三、20××年工作安排
(一)抢抓机遇,促进个金业务再上新台阶
今年,我国经济已经企稳回升,预计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经济仍将保持平稳较快发展,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投资理财需求也将进一步扩大,这为个金业务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和机遇,全行一定要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和定位个金业务。增
强机遇意识和紧迫感,要主动出击、大力竞争,花大力气提高我行的市场份额。支行将加大个金指标问责力度,确保提升市场位次和份额。(二)开拓市场,夯实个金业务发展基础
结合本地区实际,要重点抓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优质代发工资市场的营销。确保20××年把代发工资渗透率提高至10%。二是批量储蓄的营销。主要包括拆迁补偿款、企业改制安置费、社保资金、企业年金、公务用卡等。三是大型专业市场的营销。明年要成功竞争专业市场3个,投放个人经营贷款1亿元。四是个人住房市场营销。明年要营销两个以上的开发项目,确保每个项目实现按揭贷款目标。五是个人理财市场营销。20××年,个人理财产品销售额要达到1亿元。在重点做好以上五类市场拓展的同时,还要加强第三方存管市场、个人外汇业务市场、私人银行业务市场的拓展,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
三、转变服务方式,丰富优质客户服务内涵 20××年是总行确定的“服务××年”,我们要充分发挥贵宾理财中心在人员、环境、流程等方面的优势,以专业的客户经理团队、温馨私密的服务环境、高效流畅的服务流程来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打造服务品牌。继续实施“客户服务精细化项目”,建立营业网点、客户经理服务检查工作机制,促进服务管理的常态化。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营业网点的竞争能力
要配足配强网点的营销人员,充实客户经理队伍。成立由对公、对私、个贷客户经理组成的专业团队,负责集群类市场的调研分析、上门营销、维护管理,保证我行集群式营销模式的有效实施。对网点管理人员强化经营管理、市场营销、队伍建设、风控管理等方面理论篇二:银行个人存款金工作总结
在充分发挥房贷优势,带动个金业务发展的同事。利用有限房贷资源,充分挖掘客户贡献。*****支行于 年 月 日开业,在个金业务发展上面临着机遇和困难并存的局面。
在个贷业务无法有效提高支行存款总体数量的困境下,我支行经多方思考,确立了如何提高个贷业务对我支行业绩考核的贡献度的发展策略。
一:利用个贷业务拓展客户群。我们在跟客户面签时,会要求参贷人在我支行开立个人账户,并通过营销及相关政策引导将客户的日常储蓄移至我行,为提高支行存款数量打下坚实基础。
二:通过与个贷客户沟通且帮助完成个金考核指标。支行个贷客户经理每接待一笔个贷业务,都会和客户进行细致而且详细的面谈和面签,同时在客户身上挖掘客户对我行业绩考核的贡献。在跟客户及其家人谈话时,留意客户的经济情况及持有资产,并通过介绍我行相对应的产品来吸引客户,例如,有的客户从事个体经营,客户经理会介绍我行的pos机优势;有的客户在购房时考虑自己的经营周转,不愿提高首付比例,我行会要求客户将经营周转结算移至我支行。特别是进入三季度以来,借记卡考核按有效客户数计算,支行个金客户经理在受理个贷业务时会着重从有效户拓展方面入手,要求客户将购房办证的资金在我行存三或六个月定期,如果该客户个贷业务提供第三人担保的话,会要求担保人在我支行存
入一定金额存款(因人而异,在沟通过程中根据了解的客户资产情况而做客户可以承受的要求)。在个贷客户的充分带动下,我支行有效客户数拓展取得较好成绩(10月新增40户,11月新增62户)。
在发展机遇的同时,我行业面临着困难。****多家房地产开发产商均与交行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同时签有《住房抵押货款业务合作协议》,我支行受理的大多住房贷款放款账户均在其它网点,对增加本支行存款无丝毫帮助。篇三:银行(金融机构)员工年终述职报告(工作总结)2010年的工作转眼已经接近尾声,回想一年以来的工作,在基层信用社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营业室全体同志的帮助下,我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规章制度,积极主动的履行工作职责,较好的完成了的工作任务,在思想觉悟、业务素质、操作技能、优质服务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现将一年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0年基本工作情况
1、重视理论学习,自觉加强相关金融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构筑牢固理论知识结构,不断提升自身的整体综合素质。2010年是特殊的一年,贷款新规的出台和相关制度的修订完善给当前各项业务的开展带来了巨大的变化,虽然作为一名普通的前台综合柜员,但我深知作为一名综合柜员,没有过硬的业务理论支撑,就无法为客户提供完善快捷的服务,为了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跟上政策规章制度的变化,我自觉利用休息时间,系统的学习了相关规章制度和新下发的各项文件,使自己对现行的政策、规章制度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对于日常柜台上的客户业务咨询也能给予正确的反馈、答复。
此外,为了迅速适应新时期金融工作开展的需要,增强整体业务学习的系统性和连续性,一年多来,本着谦虚谨慎的学习态度,我多渠道的认真学习各项金融知识,密切关注时事政治和宏观经济动向,对于联社下发的各类文件、资料,不仅仅简单的停留在了解的层面上,更注重对各种资料的融会贯通、学以致用,通过日常工作的开展,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在综合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为了保证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抓紧学习的机会,积极参加联社、基层社各种培训和技能考试,并注意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回顾,及时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
2、工作方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踏踏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2010年是我社服务创优工程和精细化工程深入开展的一年,作为一名前台综合柜员,我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并始终要求自己认真细致的去对待每一项工作,在具体的业务办理过程中,努力做到用心、诚心、信心、耐心、细心的处理每一笔业务,接待每一位客户。以“客户满意、业务发展” 为目标,潜心钻研业务
技能,把各项金融政策及精神灵活的体现在工作中,树立热忱服务的良好窗口形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要让每个顾客都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当前的柜台工作使我每天要面对众多的客户,为了给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我常常提醒自己“客户就是上帝,理解就是沟通的开始”,在繁忙的工作中,我坚持做好“微笑服务”,耐心细致的解答客户的问题,一年来从未出现因个人原因而出现的客户投诉或不满意。
在其他工作的开展方面,能够时刻保持积极主动,认真遵守规章制度,能够及时完成领导交给各项的工作任务,严格按照联社各项工作开展的要求,切实做好日常的岗位工作:(1)严格规章制度,把好储蓄柜台直接面对客户的第一道关口。作为一名综合柜员,我深感自己肩上的担子的分量,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出现差错和失误。因此,我不断的提醒自己增强责任心。本着对自己和客户负责的态度,确实做到“规范操作、风险提示、换位思考”,严格要求自己,较好的完成了柜面各项业务。(2)坚持原则,做好每一笔看似简单的业务。一线员工的一举一动都时刻体现着信用社的形象,自己的工作质量事关信用社经营发展大计,责任重于泰山,丝毫马虎不得。一年来,我坚持基层社和联社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对每一笔业务都一丝不苟地认真按照规定操作,从客户办理业务的相关要求;从重空的检查、往来账目的核对到下班后的大额核对登记、身份证信息核对、账户信息维护,每一个环节我都是仔细审查,没有一丝一毫的懈怠。在具体办理业务时,我做到了“三个必须”,即业务办理条件必须符合政策、相关证件必须是合法原件、客户签字正确无误,并且做到生人熟人一样对待,保证了业务办理的合规、合法。(3)提高工作质量,及时准确的做好储蓄基础资料的管理。搞好基础资料的记载、收集、管理,是做好日常工作的重要前提之一,这项工作即繁琐又重要,需要经常加班加点来完成。我坚持做到了当天账务当天处理完毕,全部核对从不过夜。自从我社开始实现柜员制之后,从未出现过因个人疏忽而造成的业务差错。
3、立足实际,精诚团结,团结全社员工为提高我社经营效益尽心尽力 一年来,在具体的工作开展过程中,我积极主动的做好日常各项工作,结合我社实际,服从领导的安排,团结全体职工为我社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而同心同德,尽心尽力。(1)存款任务是关键,为完成我社的存款任务,我充分利用日常工作机会,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做好存款营销工作。业余时间,利用自身的区域优势,走亲串朋、动员社区的储蓄存款,积极宣传相关的优惠政策、理财技巧等,为壮大信用社实力不遗余力,较好的完成了联社下达的存款任务。(2)积极主动的营销信用社的相关新业务和新功能。我立足我社实际,不断强化储蓄营销意识,破除“惧学、惧烦”的思想,认真学习我社新兴业务和新制度规章,如公务员贷款、失地农民专项贷款等特色业务,耐心的给客户讲解相关类似业务的相同点和不同点,讲清利弊之所在,提供有利建议,深受客户的好评。(3)勤勤恳恳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我还按照领导的安排做好其他工作,如每天的卫生打扫,帐表的装订等,都能够与大家一起协调好,共同完成任务。
4、生活上,与人为善,注重培养自己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不断提升自身价值。我深知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促进我社的业务发展,需要的是全体同事的共同努力,在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我尤其注重团队精神的发挥,团结好各位同事,确实做到“想别人之所想,急别人之所急”,积极营造团结进取的工作氛围,有效开展好我社的各项工作。
5、安全经营方面,增强防范意识,牢记“安全重于泰山”,确实落实“三防一保”。一年来,我能严格遵照联社安全保卫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行事。当班期间能够时刻保持警惕,严格按 “三防一保 ”的要求,熟记防盗防抢防暴预案和报警电话,熟练掌握、使用好各种防范器械。经常检查电路、电话是否正常,防范器械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当出现异常情况,能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能主动上上级汇报等等。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凭证、印章管理,从源头上防范案件。不断地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实做到“安全保卫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防微杜渐,把安全工作确实落到了实处。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有成绩就一定有不足之处,在正确进行自我分析和定位的基础上,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仍存在很多的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学习的积极主动性还不够,因家庭因素、工作开展因素的客观因素的影
响,导致存在学习的连续性不足,存在业务素质提高不快,对旧有知识回顾不足的问题,学习效率低的情况。
(2)创新意识和进取意识不足,在自觉主动学习方面,与年轻大学生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不能有效的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和岗位实际进行业务创新或针对岗位需求自觉进行相关考试认证。
(3)工作方式简单,尚停留在较低层次的任务完成要求上,工作开展的实际效率和效果还有待提高。
三、2011年工作规划
新年新气象,在新的一年即将开始之际,我将立足自身实际,客观分析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县联社和我社发展的实际情况,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解决自身存在的实际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和业务技能,在2011年里,我将结合自身工作开展的实际,有计划的报考银行从业资格证的相关科目考试,职称资格考试,针对自身进取不足的实际,自觉提高整体综合素质。
2、结合我社的服务创优工程开展实际情况,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技能,继续狠抓勤练基本功不放松,不断提高自身综合技能、服务能力和营销能力,有效提升自己的整体综合素质。
3、结合岗位实际,不断探索岗位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立足实际,着力窗口接触点的“同位”思维,充分理解客户的心态,善于换位思考,积极探索客户维护和服务的方式、方法,并结合当前实际给予有效的开展落实,通过优质服务的开展,不断提升现有客户的忠诚度和诚信度。
4、熟练的掌握各种业务技能特别是计算机操作、财会业务等技能,努力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培养多方面技能,更好的实践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我将通过多看、多学、多练来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各项业务技能。
我将努力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基社信用社领导的的带领下,我将立足自身实际,严格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开拓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当好参谋助手,与全体信用社职工一起,团结一致,为我社经营效益的提高,为完成2011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作出自己的努力。篇四:银行业个人金融部年终总结 2010年我行认真贯彻执行分行个金经营方针,全行个金员工的商业银行经营理念有所提高,面对县城经济不发达的情况,在分行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行个金员工的艰苦努力,个人经营业务成绩显著。s0100
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一)、人民币储蓄存款超常增长,净增9513万元,完成分行下达任务的317%。采取的措施有以下5条。
1、由于去年遭受特大洪灾,今年灾民重建家园,给储蓄存款工作带来了难度。因此支行领导年初就高度重视储蓄存款工作。对辖区营业风点储源逐一调查摸底算账,并关注同业动态,和网点负责人一同准确预测,尽可能合理下达任务。行领导经常深入一线研究增存措施,深入企业单位帮助网点克服营销中的困难。
2、以代发工资和教育储蓄为重点,行级领导、网点负责人、一线员工,上下联动,深入企业单位积极营销,在去年营销4025户的基础上,今年注重“挖户工程”,新增代发工资3235户。教育储蓄新增户万元。
3、年初充分酝酿讨论制订出包括七个指标的一线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合同工和代办员同工同酬,具体从工作量、业务营销、服务质量、劳动纪律、安全卫生等方面考核兑现,充分发挥其杠杆作用。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办法不断完善,对代发工资营销每户奖励1.5元,对大额存款、挂失等业务每笔不低于15笔折算柜员业务量,面对网点撤并客户增多,客观上对银行员工办理业务的速度要求高了,我们极时加大了对员工办理业务的笔数和收款量的考核占比,并每月对绩效工资认真核算,以正式文件通报,透明度高,调动了员工争办业务抢办优质客户业务的积极性,增强了同业竞争力,调动了网点增存稳存的积极性。
4、支行领导和网点负责人经常深入大户走访,注重大户营销,克服困难,力排他行竞争,将钼业公司元月份股金分红800万元,6月份奖金120万元,11月份职工奖金550万元,12月份职工增奖补发1700万元全由我行代发。
5、不定期用电视广告、悬挂横幅、更换宣传牌等形式进行宣传。发挥舆论先导作用,同时对服务工作检查监督,强化了柜面服务,提高了工行在区域经济的知名度。
(二)、消费信贷累计发放笔,金额万元,收回笔,金额万元,实现利息收入元。华县地域经济落后,缺乏经济活力,给个贷工作造成一定困难。对此除绩效工资考核外,对个人营销半年以上每万元贷款奖励50元,调动了积极性,完成了个贷营销任务。
(三)、中间业务收入39万元,较去年多收入16万元,完成了全年任务的95%。我们把中间收入在绩效工资的考核中的占比提高到180分,调动了网点个金中间业务收入的积极性,杜绝了跑、冒、滴、漏现象。其次把灵通卡发卡量分数占比提高到120分,并通过宣传牌、横幅宣传营销代发工资挂卡,个人营销一张e时代卡奖励5元的激励政策,全年新增发灵通卡5238张,其中e时代卡380张。加上去年的5720张,两年发灵通卡1.1万张,灵通卡年费收入达8万余元。发卡量增加了,个人用卡汇款也多了起来,柜面在个人结算上宣传快捷方便的特点,提供优质服务,个金结算收入16.4万元,较上年多增7.3万元。再次是大力发展寿险营销业务,主管行长亲自带领有关人员到各网点推动业务,并请保险公司经理、讲师先后五次去网点培训,对如何接触客户、如何赞美客户、如何推介产品等方面进行讲解和演练,举行银保联欢会等,大大推动了保险业务营销的发展,全年代理营销保险400多万元,实现中间业务收入近9万元,较去年多收入6万元。
(四)、做好管理工作,有效的管理能促进经营快速健康发展。我行先后制订了《华县支行一线员工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华县支行一线员工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各种单项业务奖励办法,开展代收大中专学费业务。代理营销保险业务竞赛活动,实施目标管理,按月考核通报,下大气力落实,促进了各项业务快捷健康发展。
二、几点体会
一年来我们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主要得益于分行的正确领导,支行班子的团结协作,网点负责人的积极努力,一线员工的艰苦拼搏。总结一年来的个金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体会。
(一)、用政策调动积极性是前题。运用好考核奖励这个杠杆就有可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2010年以前全行代发工资有4000户,而且由于吃大锅饭,代 发的工资时常发现金,实行一线员工绩效考核,每 31 营销代发工资1户奖励1.5元的激励政策后,原有的代发工资全部代发,2010年、2010年还新增代发工资7260户。大家深入细致的做企业单位工作,动员工资由银行代发,员工加班加点到深夜无怨言。代理营销保险每增加180元中间业务收入奖励个人100元,员工就走出柜台,深入企业单位营销。同时我行每月考核用正式文件通报,透明度高,工资虽拉开了差距,积极性却有增无减。
(二)、领导带头是关键。行领导、中层干部带头营销,行长、主管行长多次到金堆、城南、瓜坡分理处和网点负责人克难攻坚营销,力挫他行竞争,争取了钼业公司离退处、露天矿、铁路医院、铁路中学、铁一局给水队、引进厂、陕化运销公司、修造车间、物业公司等13个单位的代发工资,抢占了市场份额,密切了银企关系。特别是当得到建行杏林网点要撤并的信息后,主管行长从多方打听了解到该网点代发工资的单位和户数,和城南分理处主任采取先下手为强的办法,提前做这些单位的代发工资工作,经过艰难曲折的竞争,使6个单位的1156户代发工资全由我行代发,建行杏林网点撤并后归邮政,但邮政只能是望洋兴叹。金堆钼业公司露天矿、离退处、后勤部代发工资原在建行寺坪网点,行长、主管行长、金堆分理处主任经过艰苦营销,力挫建行石可网点竞争,1689户代发工资落户我行。由于领导带头,激发了一线员工完成各项任务的积极性。
(三)、服务是根本。营销上来了,柜面服务跟不上。存款就有流失的可能。我们始终把服务做为根本对员工进行教育,在大会小会上从国内外文化背景、形势发展、周边实际等各种因素对员工进行观念引导,先从思想上解决员工对优质服务的认识问题。大多数员工也逐渐认识到领导克难攻坚把业务营销回来就应该提供优质服务把存款保祝在此基础上按照优质文明服务工作规范督促检查,强化了柜面服务质量,赢得了更多的客户。
三、存在问题及2011年的工作设想
(一)、存在问题:
1、今年加大营销力度,建行撤并的两个网点代发工资被我行挖了过来,由于柜面服务质量的提高其大量优质客户也陆续把钱存到工行,加之钼业公司职工增资一次性补发全年1700万元全由我行代发,这些都是不可持续的资源,莲办还有600万余额要流失,面对同业不计成本的无序竞争,2010年的储蓄存款将增加不小的难度。
2、由于代理保险营销的老客户普遍反映分红保险低于教育储蓄收入,致使2010年后几个月代理营销保险业务缓慢,个别月份几乎为零,新产品的收入又不理想,2010年代理保险营销不会有大的发展,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间业务收入。
3、收入激励机制有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大家普遍反映,今年绩效工资过低,和一线的艰辛劳动有一定差距。
4、无专职营销人员,加之华县地域经济比较落后,新业务营销缓慢,理财金账户完成了3户,银证通还无一户。由于美元贬值,外币储蓄较上年下降1万元,未完成任务,估计2010 年也不容乐观。
(二)、工作设想
1、工作目标
(1)、储蓄存款确保完成2500万元,力争完成3000万元,外币储蓄存款力争1万元。
(2)、个贷营销50万元,力争完成70万元。(3)、中间业务目标35万元,力争完成40万元。
(4)、灵通卡2000张,贷记卡30张,信用卡80张,理财金账户20户。
2、工作措施
(1)、加强个金业务的组织领导。支行行级领导包网点,同时成立主管行长为组长、各网点负责人为成员的个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营业部主管个金经理任主任。
(2)、在分行的指导下,科学合理的制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和单项业务奖励办法,充分发挥激励杠杆作用是2010年的重点工作。(3)、抓好大户营销,在费用上要向金堆分理处倾斜,千方百计做好钼业公司大户营销工作。
(4)、在代发工资上重点是做好已有的1.1万户代发工资的巩固工作。由于同业竞争愈演愈烈,我们原有的个别代发工资客户已产生动遥2010年我们要重点做好代发工资的定期回访工作,分行兑现的储蓄存款单项奖励一定要兑现到网点,大部分要用在业务巩固和发展上,以密切银行和客户的关系。同时要动员员工多和个人优质客户联系,通过营销理财金账户密切和优质客户的关系,争取更多的优质客户。(5)、在中间业务上要拓宽中间业务收入渠道,做好银行卡的营销工作,提高个人结算工作的服务质量,做好各项代理业务工作,3212 特别要做好代理保险营销工作,做好电子银行业务的宣传营销工作,以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6)、做好宣传和柜面服务工作,管理好atm机,提高其使用率,减轻柜面压力篇五:xx银行2007年个金业务发展报告
在总、省行“大个金”和“打造第一零售银行”的指引下,在分行加快推进个人金融业务战略转型和业务发展步伐的要求下,面对各家银行对个金中、高端客户的竞争。近两年来,红旗支行坚持以个金营销人才队伍建设为根本,坚持渠道、机制、产品与服务并进等多种措施全面加强个金业务的发展,促进我行个金业务的经营转型,提高我行在当地的竞争优势。通过全行员工的共同努力,目前我行的客户结构不断优化,优质客户对我行的综合贡献较快增加,个金业务的发展取得初步成果,基本情况如下:
优质客户拓展方面:
截至2008年3月31日,我行100万元以上优质客户拓展迅速,已达20000户,比年初增长了1000户,增长率为2%;优质客户总资产达400.08亿,比年初增长了8亿,增长率为10%;信用卡新增发卡量5515张,比去年同期增长 张,增长率为 ;其他如个人网上银行、个人电话银行、基金定投开户数等都有大幅度的增长。
理财产品销售方面:
截至2008年5月31日,我行本外币理财产品销售额达 亿,其中:投资性基金销售额为 亿,比去年同期增长了 亿,增长率为 ;保险销售额为 万,比去年同期增长 万,增长率为 ;实现中间业务收入 万,比去年同期增长了 万,增长率为。目前我行个人金融业务拓展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本文作者:林清泉,《xx银行2008年个金业务发展报告》找范文网版权所有,文中数据涉及银行机密已作修改,严禁转载此文用作商业用途.。
高度重视个人客户经理队伍建设和管理
一、完善客户经理的选拔,建立强大的个人客户经理队伍
去年8月份以来,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通过竞聘上岗等多种方式分次选拔了13名思想素质好、知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以及具有较强社会关系的员工不断充实到客户经理岗位上,我行的理财经理由原来的4个增加到17个,实现了所有网点都配置了客户经理,对财富管理中心和贵宾理财中心进行了重点配置。通过选拔,选派两名较有发展潜力的员工先后参加了总省行组织的afp—cfp培训,为我行打造专业化、高素质的理财经理队伍打下基石。
二、尽最大努力支持理财经理工作。队伍建立初期,电脑等硬件设备较为不足,为了能给理财经理提供更多的产品营销和客户维护的便利,支行领导做好了网点主任和营业经理的工作,把原本在现金办公区的电脑暂时搬到大堂供理财经理使用,平时注重把更多资源向他们倾斜。
三、加强理财经理的日常管理。日常管理采取结果和过程并重原则,营销过程管理,主要通过每周二的营销例会进行,由行长、主管副行长及全体理财经理参加,共同探讨优质客户的拓展策略,解决在日常工作和营销过程中面临的问题。结果管理主要是通过设立红旗个人客户经理业绩周报表制度,根据定量计价原则每周统计理财经理的总得分后进行排名,在年底进行总排名,排名靠前的可享受支行的旅游奖励。
建立健全优质客户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我行在去年8月份接到分行下发的5万元资产以上优质客户名单后,支行制作了统一的优质客户信息表,行领导亲自抓信息表完成情况,要求各网点主任带领理财经理和全体柜员加班加点尽快完成对优质客户的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及在我行办理业务的情况等信息进行梳理,制作成电子表格打印并装订成册,以便在市场营销活动和调查摸底过程中进行综合分析,筛选不同的目标客户群,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为他们提供差异化的产品服务。建立令客户满意的分层服务体系
我行对理财经理维护优质客户的行为做出详细规定,对电话营销、定期拜访、答谢活动等多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数量要求和操作要求,努力作好客户的贴身服务工作;客户经理要根据优质客户的实际情况将其纳入个人营销系统跟踪管理,充分利用系统进行分析和评价,了解目标客户对我行的综合贡献度和具备的提升潜力进而实施优质分层服务。我们要求理财经理建立核心客户群,做好建立起“一对一”的客户维护关系,根据平常收集到的客户档案,了解其习惯、喜好、每逢生日和重要节日,送出一份祝福,体现工行近距离亲情。
抓住客户投资理财观念的转变,加强对金融产品的整合营销 2008年以来,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升温,客户投资理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行针对这一变化,本着“抓住新增客户、不放存量客户,抓住本行客户、不放他行客户”的原则,合理引导客户流向基金市场,针对不同的客户及需求,提供合理的投资建议,培养广大客户的理财意识,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平时工作中我行要求理财经理充分利用总行的理财金园地提供的信息平台为客户提供理财资讯,借助分行组织的投资理财论坛邀请目标优质客户参加。在3月 日,我行在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的支持下在红旗地区举办“点金2008—财富伴你行,投资专家谈”大型证券投资理财会南方基金专场,及时解决了客户在投资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受到优质客户的欢迎和好评,进一步加深了银行与客户的感情,提高了客户的忠诚度和对我行的满意度。
在股市连创新高的情况下,大量原本对股票和基金不熟悉的、风险意识和承受能力较低的客户逐步加大对基金和股票的投资,该部分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隐含一定的风险。本着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的理念,行领导多次重申要求客户经理以“客户为中心”,引导客户合理投资,科学理财,要根据客户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合理配置资产,并引入保险保障观念。我行陆续与中国人寿联合举办了“金猪贺岁vip客户答谢会”,与安联保险有限公司联合举办了“投金行动”等联谊会,邀请目标客户参加,为客户更深层次了解保险理财产品提供了平台,两场答谢会共实现上1000万的保险签单。
在做好基金、保险客户拓展的同时,持续做好了个人贷款信用卡、稳得利、汇财通、等本外币理财产品的营销,实现个人资产、负债、理财中间业务并举,根据客户的层次和差异化灵活设计产品的组合,整合我行金融产品进行销售,各项业务发展均取得迅速发展。推行全行营销策略,建立交叉营销激励机制 我行明确要求不论是经营网点还是管理部,不论是领导还是普通员工,一定要树立大营销观念,提升营销的层次和效果。对于部分个人金融资产100万以上的客户,行领导或各网点主任带领理财经理上门为客户理财,延伸服务的触角;对柜员下达了营销推荐任务,要求柜员在熟练掌握柜面操作的同时,充分利用与客户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将办理业务过程中接触到的个人优质客户的通讯方式、从事职业、家庭资产、个人喜好等信息尽可能的记录在案,及时向客户经理推荐,在其亲戚朋友和比较熟悉的客户中寻找目标主动营销、每季度统计所有柜员的完成情况,以此作为奖励和今后人才选拔的重要参考依据。本文作者:林清泉,《xx银行2008年个金业务发展报告》找范文网版权所有,文中数据涉及银行机密已作修改,严禁转载此文用作商业用途.。按照分行的要求积极开展“大个金”定向组合营销活动,拓展重点企业客户的个人优质客户群。我行为保证定向组合营销的顺利开展,制定了《红旗支行定向组合营销方案》,明确了各相关营销人的责任和奖励分配方案,实现了对公客户经理和个人客户经理的交叉营销。
金易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篇五
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签发并向开户农村信用社申请,经信用社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
第三条 各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发展遵循“审贷分离、分级管理、集中签发、责权分明、稳健经营”的管理原则。所有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由基层信用社受理,联社审查审批,联社指定信用社统一出票。
第四条 办理承兑汇票业务必须以合法、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为基础。
第五条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银行承兑汇票签发的主要对象是指在我联社指定下辖信用社开立了存款帐户,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登记的法人客户、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对银行承兑汇票应视同贷款进行管理,按照“先评信、再授信、后用信”的原则,在贷款授信总额中合理确定客户的承兑汇票总额。在省联社新的客户评级授信管理办法出台前,各地可沿用以前的规定或采取单笔授信和用信同步进行的方式办理承兑汇票业务。
第七条 本联社应当在各自贷款管理权限范围内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超过审批权限的,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第八条
银行承兑汇票审批权限可按差额风险金额计算(即汇票金额剔除保证金后的余额,下同)。对差额风险金额没有超过审批权限,但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超出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贷款权限金额的,签发后仍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对以全额保证金或其他低风险方式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联社自行审批,超过贷款权限额度的,签发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低风险方式是指全额的存单、凭证式(或可转让的记帐式)国债、银行承兑汇票或省联社认可的其他全额有价单证。
第十条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基本流程:客户申请→调查→审查→贷审会审批→填票→签发信用社复审→出票。
第二章 承兑申请
第十一条 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客户必须具备的条件: 1.在受托信用社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对以全额保证金或其他低风险方式出票的,可开立临时账户;并且与受托信用社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2.在人民银行办理贷款卡,并年检合格。 3.申请人资信状况良好,并具有支付汇票金额可靠的资金来源。
4.有合法、真实的商品或劳务交易背景,能够提供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商品发运单据等。
5.承兑申请人原则上必须在受托信用社存有不低于汇票票面金额30%的保证金,并实行专户管理。同时,就差额风险金额提供信用社同意接受的担保。
第十二条 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承兑申请人应向开户社提交下列资料:
1.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主要包括汇票金额、期限和用途以及承兑申请人承诺汇票到期无条件兑付票款等内容。
2.董事会同意办理信贷业务的证明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3.营业执照或法人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上和当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5.商品交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特定商品需授权经营的要提供授权证明;购销双方长期合作、有商务协议的要提供商务协议。
6.以保证方式担保的,需要提交保证人有关资料(包括保证人同意作连带保证的董事会决议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和保证人基本资料)。
7.以抵(质)押担保方式的,需要提交有关资料:抵(质)押物清单、抵(质)押物权利证书、抵(质)押物评估报告、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文件;抵押人或出质人为第三人的,必须出具第三人同意抵(质)押的决议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以及第三人基本资料。
8.承兑申请人、保证人的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 9.信用社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三章 调查、审查和审批
第十三条 承兑的调查。信用社受理承兑申请人的申请后,信贷人员应对承兑申请人信用状况和基本条件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的主要内容:
1.出票人主体资格是否在本社开立基本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或临时账户。
2.出票人的信用等级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本次承兑是否控制在客户综合授信额度内。
3.申请办理的汇票是否在交易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内容是否超越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约定以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4.商品、劳务交易是否真实、合理,承兑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是否适宜。
5.出票人到期交付汇票资金的来源是否可靠,近期生产经营是否正常,销售货款回笼是否顺畅。
6.保证金和其它担保方式是否落实。
7.承兑申请书基本要素的填写是否清晰、准确和齐全。商品或劳务交易合同的期限、金额是否与申请承兑的期限、金额相衔接;出票人、收款人的名称是否与交易双方的名称一致。
提供100%的保证金、全额存单、国债、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申请办理承兑业务,可不对上述5、6项情况进行调查。
调查人应根据承兑申请人的信用等级和抵(质)押物、保证人等情况测定承兑的风险度,写出调查报告,提出能否办理承兑的明确意见及签定责任书,移交审查人员进行审查确认。
第十四条 承兑的审查。审查人员要对调查人员提供的全部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审查的内容包括:信贷员提供的调查报告是否真实;担保方式是否合法、有效、足值;承兑申请人的基本条件是否具备,是否有不良记录,生产经营是否合法,资金来源能否落实;是否能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等。然后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和承兑所要采取的方式复测承兑风险度,形成书面审查报告,并提出明确意见。
第十五条 承兑的审批。承兑信用社经调查、初审同意,签注意见后,将《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审批书》连同有关资料、审查报告等,按审批权限报联社贷款审批委员会审批。联社审贷会根据信贷部门审查意见及时召开会议,形成同意与否的结论和限制性条件,并下达书面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包括:同意与否的结论意见,同意办理的限制性条件,批复的有效期限等。
第四章 承兑和付款
第十六条 签定承兑合同。承兑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承兑信用社方可与承兑申请人签定《银行承兑协议》,同时与担保人签定《担保合同》,办理抵质押担保手续,登记《银行承兑汇票台帐》。
第十七条 出票。承办信用社与客户签定承兑合同后,持相关材料到指定网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相关材料包括:
1.委托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主协议、代签银行承兑汇票委托书、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审批表和有权审批部门的批复;
2.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保证金到位及冻结止付证明; 4.抵质押手续证明或担保协议; 5.银行承兑合同;
6.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第一责任人确认书; 7.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
承兑申请人必须据实向承兑信用社购买并填写“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必须记载以下事项:“银行承兑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签章应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并加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章。汇票签发信用社按规定对汇票要素进行审查,无误后在承兑栏中加盖印章,并按规定办理核算手续。
第十八条 收取手续费。受理信用社应按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承兑客户计收承兑手续费;对查询业务由查询受理信用社按每笔收取查询费(含邮费)。
第十九条 检查及到逾期处理。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后,应按贷款管理的有关办法进行贷后管理,实行管户信贷员责任制,及时加强跟踪检查。检查主要内容有:是否按申请用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是否正常;资金流向和销货款归社情况是否正常;保证人资格和保证能力、抵质押物权属和价值有无重大变化;其他可能影响到期兑付能力的事项。
第二十条 银行承兑汇票在承兑期内,信用社应督促客户按约定期限缴存票款,承兑到期前3日,票款应足额存入其帐户用以付款。
第二十一条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客户未足额缴存票款的,承兑社收到持票人开户行(社)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和汇票,经审核无误后,应无条件向持票人付款,并根据承兑协议,从承兑申请人保证金专户和其他存款帐户扣款,不足部分由承兑信用社垫付。同时采取以下措施;将垫付款转入“1269银行承兑汇票垫款”科目,并按有关规定计收利息;向承兑申请人进行催收,及时处理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担保义务,尽量减少损失;根据有关规定认定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 贴现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贴现是指持票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向开户行(社)背书转让,开户行(社)从票面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申请贴现人的票据行为。
贴现业务统一由联社审批。
第二十三条 贴现申请的条件。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向信用社申请办理贴现,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合法、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在申请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
第二十四条 持票人申请办理贴现时,应向开户信用社提供以下资料:贴现申请书;经持票人背书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票人或其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五条 贴现的审查。信贷部门要按有关票据管理规定,对客户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主要内容有:贴现申请人的合法性;承兑人是否与信用社建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合作关系;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是否具有商品交易关系;汇票、交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的日期、金额等要素是否相互对应;申请贴现金额与贴现申请人现有贷款余额之和是否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对记载“不得转让”或“质押”及其他影响票据权利转让事项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得办理贴现。
会计部门要审查汇票是否为规定的有效版本;纸张质量是否完好;票面要素是否齐全、有效;背书是否连续;花型、行徽暗记、汇票号码、签章是否规范;并按规定向承兑人开户行(社)办理查询。查询内容主要有:汇票票面是否相符、他行是否已办理查询或贴现、是否已办理挂失止付、承兑人尚可使用的贴现额度等。与承兑人在同一城市的贴现信用社,会计部门应到承兑企业及其开户行(社)进行实地查询和核对。不在同一城市的,应将银行承兑汇票的复印件传真至承兑人开户行(社)作为核对依据。同时,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贴现,应登录银监局大额票据登记系统进行勾对查实。查询人员要对所有查询情况进行逐笔登记,建立《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查询登记簿》。
第二十六条 贴现的审批。对审查和查询无误的银行承兑汇票,由联社信贷部门审查,签署明确意见,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 贴现的办理。贴现业务有联社制定网点办理。第二十八条 经审查同意办理贴现的,贴现信用社应与申请人签订《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并通知会计部门办理有关贴现手续。
贴现期限从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前一日的贴现利息计算。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贴现利率由联社信贷审批委员会制订,由联社信贷部门每个星期一对外发布,贴现业务办理信用社在利率发布后的一个星期内按星期一公布利率执行。贴现利率的制订按下列原则进行:
1、参考全国银行间市场各商行银行贴现挂牌利率制订;
2、参考咸宁市区各大银行贴现利率制订;
3、按贴现期限分“一个月以内”、“一个月至三个月”、“三个月以上”三档确定贴现利率。第二十九条 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贴现信用社应按《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承兑人开户行(社)办理委托收款手续。
第六章 保证金管理
第三十条 经办信用社应按照不同风险类型,收取保证金。1.办理承兑业务应当收取不低于承兑金额30%的保证金; 2.公开统一授信的客户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上,且其抵质押担保财产或债权足以保障农信社信贷资金安全的,在办理有效担保手续后,经市级以上联社批准,可视情况适当减免保证金;
3.未评级授信的客户、个体工商户,应缴存票面金额100%保证金,或提供全额存单、国债、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如果缴存了部分保证金,则还应当对承兑金额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提供等额的存单、国债、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第三十一条 会计经办人员在收到客户缴存保证金后,应立即办理保证金冻结手续,并在“冻结通知书”中签章确认。承兑会计部门必须按规定在保证金科目下分客户设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专户,并在该专户下按单笔承兑业务逐笔设立账户(不需要交保证金的除外),建立一一对应关系。
第三十二条 对保证金专户加强监管。保证金必须存入专户,用于支付相应的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不得挪作他用。严禁发生保证专户与出票人结算户串用,各子账户之间相互挪用,同一出票人的保证金子账户之间相互挪用、混用等行为。
第七章 会计核算管理
第三十三条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必须规范会计核算管理。具体手续为:
(一)收取保证金。承兑业务经有权审批部门批准后,客户按规定缴存承兑保证金;承办社与承兑客户签订保证金存款协议和权利质押合同,同时进行账务处理:
借:活期存款--出票人户 贷:保证金--出票人保证金户
(二)办理抵(质)押手续。客户以抵(质)押方式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在抵(质)押手续办妥后,客户经理应将抵(质)押权利凭证和有价单证一并交营业室专管人员,专管人员确认无误后填制表外科目收方传票,由会计人员审核入账,会计分录为:
收:表外106 “抵押及质押有价物品”
(三)出票
1.受理信用社营业室在承兑汇票签发后,根据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登记《银行承兑汇票登记簿》,并将第一联银行承兑汇票卡片专夹保管,保管人每天应查看汇票的到期情况,督促出票人到期的汇票票款及时到位;信贷部门登记《银行承兑汇票登记台账明细账》,并经常与营业室进行核对,以保证余额相符。
2.签发部门根据第一联汇票卡片填制转帐传票,同时登记《银行承兑汇票台帐》。其帐务处理为: 借:应收承兑汇票 贷:承兑汇票
(四)手续费核算
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由信用社按标准收取,其核算方法为:
借:活期存款--出票人户
贷:手续费收入--结算手续费收入
(五)到期兑付 1.受理信用社
(1)客户划付兑付资金。受理信用社应于汇票到期前10日督促出票人准备兑付资金,出票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承兑资金于汇票到期前3日划入其开立在信用社的保证金账户,同时与信用社再就剩余兑付票款签订保证金冻结协议。承兑到期日,承办社填制两联特种转帐借方凭证、一联转帐贷方凭证,并在“转帐原因”栏注明“根据xx号汇票划转票款”,并于当日将票款划付签发信用社,其帐务处理为:
①付款人账户有足够款项支付时: 借:利息支出--保证金利息支出 贷:保证金--出票人保证金户 借:保证金--出票人保证金户
借:活期存款--出票人保证金户(汇票金额与保证金差额)贷:应解汇款--出票人户 同时: 借:承兑汇票 贷:应解承兑汇票
②付款人账户无款或不足支付款项时: 借:利息支出--保证金利息支出 贷:保证金--出票人保证金户 借:保证金--出票人保证金户 借:活期存款--出票人保证金户
借:银行承兑汇票垫款--出票人户(汇票金额与保证金和出票人存款账户金额的差额)
贷:应解汇款--出票人户 同时: 借:承兑汇票 贷:应解承兑汇票
(2)农村信用社接到持票人开户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经审查无误后,按委托收款付款的手续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应解汇款
贷:省辖往帐(或其他往来账科目) 2.汇票承办信用社
收到各受理信用社票款会计处理: 借:社内往来 贷:应解汇款
支付汇票款项会计处理: 借:应解汇款 贷:社内往来 同时: 借:承兑汇款 贷:应收承兑汇票
3.到期出票人账户无款或不足支付时,受理信用社将无款或不足汇票额比照逾期贷款管理,转入1269银行承兑汇票垫款科目,并按规定计收利息。
第三十四条 贴现业务具体会计核算手续为: 1.受理贴现时会计分录: 借:贴现
贷:活期存款--持票人户 贷: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
2.贴现到期,收到贴现汇票款项时,会计分录: 借:省辖往帐(或其他往来账科目) 贷:贴现
3.贴现到期未收回款项时,对申请贴现的持票人在本社开户的,农村信用社可从其账户收取票款;贴现申请人账户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应按逾期贷款的规定处理;贴现申请人未在本社开户的,应按《票据法》的规定向贴现申请人或其前手进行追索。
①贴现申请人在本社开户,账户有款支付时,会计分录: 借:活期存款--持票人户 贷:贴现
②贴现申请人在本社开户,账户余额不足时,会计分录: 借:活期存款--持票人户
借:逾期贷款--持票人户(账户余额不足部分) 贷:贴现 ③贴现申请人未在本社开户,信用社应按规定进行追索,索回票款时会计分录:
借:准备金存款(或存放其他同业款项) 贷:贴现
第三十五条 转贴现业务会计核算手续为:
1.农村信用社向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转贴现时,会计分录: 借:准备金存款(或存放其他同业款项)
借:金融机构往来支出--转贴现利息支出(实际收到金额与转贴现票据金额之间的差额)
贷:转贴现款项(转贴现票据金额) 2.转贴现到期未退票时,会计分录: 借:转贴现款项 贷:贴现
3.转贴现到期如遇退票时,会计分录: 借:转贴现款项 贷:贴现
借:应收转贴现款项
贷:准备金存款(或存放其他同业款项)
4.转贴现票据退票后,农村信用社应按规定向其前手进行追索,索回票款时计分录:
借:准备金存款(或存放其他同业款项) 贷:应收转贴现款项
第三十六条 再贴现会计核算手续为:
1.农村信用社向中央银行办理再贴现时,会计分录: 借:准备金存款
借:金融机构往来支出--再贴现利息支出(实际收到金额与再贴现票据金额之间的差额)
贷:再贴现款项(再贴现票据金额) 2.再贴现到期未退票时,会计分录: 借:再贴现款项 贷:贴现
3.再贴现到期如遇退票时,会计分录: 借:再贴现款项 贷:贴现
借:应收再贴现款项 贷:准备金存款
4.再贴现票据退票后,农村信用社应按规定向其前手进行追索,索回票款时计分录:
借:准备金存款(或存放其他同业款项) 贷:应收再贴现款项
第八章 印、证管理
第三十七条 银行承兑汇票印章由联社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由人民银行统一刻制,联社及下辖各信用社不得自行刻制。
第三十八条 印章的启用、移交、使用。印章在使用前,应在“会计专用印章使用保管登记薄”上预留印模,注明启用日期,使用时由领用人签字;因工作原因,需换人保管使用的印章,要办理交接手续,以明确责任;对更换停用的印章,经审查后上缴人行统一销毁,并在登记薄上注明停用及注销日期,印章在未启用或停用上缴期间,必须加封,由主任指定专人保管。
第三十九条 银行承兑印章应放入保管箱由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加锁保管,营业终了,必须与现金一起入库保管。
第四十条 银行承兑汇票空白凭证管理。银行承兑汇票空白凭证作为重要空白凭证由联社会计部门管理,要贯彻“证印分管”原则,实行专人负责,入库保管,并经常进行帐、证核对,保证帐实相符。各签发信用社领用时,需持有效证件,填制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经联社会计部审核批准后领用空白银行承兑汇票,每次限领一本。下次领用时,必须上报上次领用销号情况。受理信用社凭联社同意办理承兑汇票的批复按份领取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各信用社必须按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要求建立银行承兑汇票凭证的领用、登记、销号、交接制度。
第四十一条 银行承兑汇票的凭证被取消使用或需要更新,其旧凭证需要销毁时,必须填列清单上报上级人民银行,经批准后,由联社主要负责人、会计部门共同审核其数量、种类、起止号码等,经审核无误后,将待销毁的凭证切去右角,并加盖“作废”印章,销毁时须由县联社会计、审计、保卫人员等现场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盖章。销毁清单列为永久性保管的档案,以备查考。
第九章 风险管理
第四十二条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风险管理由联社和经办信用社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汇票签发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监审部门共同实施。具体职责分工为:
(一)业务部门:(1)制订并严格执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制度和办法;(2)对客户提出的银行承兑汇票申请进行调查和审查;(3)督促申请人落实担保手续;(4)与申请人签订承兑协议;(5)建立和完善银行承兑汇票客户档案;(6)监督申请人承兑保证金和兑付款项按时足额到位;(7)出票后的跟踪检查;(8)清收汇票逾期款项;(9)逐户建立台帐监测;(10)及时、准确统计和报送银行承兑汇票有关数据;(11)对辖内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存在的问题督办整改。
(二)会计岗位:(1)统一保管领回的空白银行承兑汇票;(2)督促承兑客户将承兑保证金划至指定账户办理冻结手续,并确保承兑保证金在汇票到期前不被挪用;(3)根据有权人的审批书和承兑协议,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会计核算手续;(4)及时向业务部门通报客户账户资金到位情况,督促客户经理落实承兑资金;(5)及时扣划到期汇票兑付款项;(6)将不能支付票款的客户银行承兑汇票转逾期贷款情况和根据协议扣收情况及时通知业务部门;(7)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会计处理做出具体规定;(8)对辖内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的会计操作行为进行辅导。
(三)出纳岗位:(1)确认接手的抵(质)物权利凭证合法、足值、有效,并妥善保管;(2)确认“抵(质)押物解押通知单”各要素齐全、无误后,对抵(质)押物予以解押;(3)建立抵(质)押物登记簿,详细登记抵(质)押物对应的银行承兑汇票号码和差额部分金额、抵(质)押物名称、抵(质)押物所有权人、解押事由、各级有权签批人名称等要素。
(四)联社信贷部门及其他汇票承办部门承担相关资料的再审核和保管责任,其审核的内容包括:(1)有权部门审批意见及签章;(2)承兑金额与购销合同金额相符情况;(3)承兑汇票金额与审批金额相符情况;(4)承兑收款人与购销合同供货人相符情况;(5)每笔承兑管理责任人的落实情况;(6)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及收款人全称、帐号、金额、日期等要素填制的准确性;(7)到期票据的前后手是否连续,申请兑付人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
(五)风险部门:(1)负责核定信用社审批或备案的银行承兑汇票权限;(2)督促银行承兑汇票垫付款的收回;(3)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组织检查;(4)组织认定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的违规违纪情况。
(六)监审部门:(1)配合业务、财务部门对辖内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组织检查;(2)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的违规违纪责任人进行处理;(3)对辖内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存在问题的信用社进行整改督办。
第四十三条 建立银行承兑汇票抵质押出入库保管制度。集中保管承兑汇票抵质押的农信社必须建立抵质押物登记簿,详细记载抵质押物的入库和解押手续,并按月核对。对抵质押物的解押必须由客户经理、信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共同签署解押通知单后方可办理解押手续。
各地在办理票据业务时,作为质押物的存单、国债、银行承兑汇票、提货单等权利凭证一律上收至联社财务部门管理。第四十四条 落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贷后检查制度。农信社应严格按照《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开展贷后检查,按月收集客户的销货回款凭证、增值税票等证明其销售业绩的凭证,并纳入信贷档案一并保管。客户经理要严密监控出票人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以及客户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情况,防止客户将短期信用挪用于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长期投资,从而影响客户到期偿还能力,形成信贷风险。对单一客户在短期内连续办理大额贴现业务,并大大超过其经营规模的,信用社要及时终止与其发生业务往来,防范业务风险。
第四十五条 建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按月监测制度。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信用社要按月与联社会计部门核对银行承兑汇票当月签发数、兑付数及余额,并按月上报《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业务统计表》。一旦出现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转垫款情况,务必及时填报《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明细表》。联社业务部门要对银行承兑汇票对账及报表管理工作加大考核力度,按月考核,按季通报。
第四十六条 联社会计部门要按月向联社业务部门报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业务统计表》,并对银行承兑汇票受理信用社的汇票对账及报表管理工作加大考核力度,按月考核,按季通报。
第四十七条 联社业务部门、融资结算部门、会计部门、风险部门和监审部门有权对下属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开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严重经营风险或违规经营行为的一律停办其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重经营风险或违规经营行为包括:
1.为客户签发无真实性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2.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逾期五天仍未收回兑付资金; 3.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后存在擅自退还、更换承兑抵(质)押物行为;
4.对上级联社(办事处)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内未能整改到位;
5.其他严重风险经营行为。
第十章 罚 则
第四十八条 未按照规定建立保证金及时冻结和专户管理制度、银行承兑汇票台账、承兑抵(质)押物监测台账,或者虽已建立但是没有及时登记监测导致帐实不符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至记过处理。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开除或辞退处理。
(一)在质押合同期间退还或借出质押物的;
(二)在承兑业务没有结清前挪用、动用或退还保证金的;
(三)在质押合同生效前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 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撤职至开除或辞退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审批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二)越权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或办理融资性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
(三)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隐瞒不报,造成资金风险和损失的;
(四)信用社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票据权利,导致票据权利丧失,造成资金损失的;
(五)签发空头银行汇票的;
(六)未按规定办理票据出票、付款的;
(七)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上级联社(办事处)批复或违背上级联社(办事处)的批复意见,擅自放宽条件为客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和解除抵(质)押物的。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大过处理:
(一)银行汇票未用退回,未转入汇票申请账户的;
(二)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未对背书折角验印的;
(三)解付超过有效期限、背书不连续、未填写被背书人名称或第一背书人与收款票据不符的汇票的;
(四)未按规定规范管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的;
(五)未按规定逐笔开立保证金分户,未建立逐笔对应关系,同一出票人的多笔银行承兑业务用一个保证金账户的;
(六)未及时办理保证金冻结手续,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对背书不连续、未填写被背书人名称、贴现银行名称、贴现日期的汇票,没有审查或审查不严的;
(八)贴现票据拒付后,未及时从申请人账户扣款的;
(九)未按规定处理超过挂失止付时效的票据的。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由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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