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税收减免申请报告篇一
(参考文本)
××鉴字[200 ] ××号
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提供的申请(××具体减免税项目)企业所得税减免(或加计扣除)事项进行鉴证。
贵公司的责任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以及纳税申报表并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和减免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适用企业所得税减免项目的规定;(4)计税、纳税符合税法要求。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后附申请(××具体减免税项目)《 企业所得税减免(或加计扣除)鉴证表》及相关内容、数据的所有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准确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的鉴证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有关企业所得税各种减免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以及大连市税务机关贯彻制定的企业所得税各项减免措施和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第14号令《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注册税务师执业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的。1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抽查原始凭证、实地察看、评价收入和成本内部控制制度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 企业所得税减免(或加计扣除)鉴证表》及相关内容、数据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企业所得税各种减免的措施和规定)和原则编制而来的,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贵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具体减免项目)减免政策适用依据、条件,经我们鉴证确认,贵公司××企业所得税××(具体减免项目)减免所得税额元,本期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请企业所得税减免或退税时使用,不得作其它用途。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鉴证报告的全部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附送资料:
1、报告附件1:《鉴证报告说明》;
2、报告附件2:《企业所得税减免(或加计扣除)鉴证表》;
3、税务机关要求附列的其它资料;
4、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中介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税务师:
地址:中国注册税务师:
报告日期:年月日
税收减免申请报告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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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200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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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注册会计师有没有资 格从事税务代理、税务咨询?版权所有? copyright
注册会计师是否法定的税务代理人?
1986年7月,国务院颁布的《注册会计师条例》(已废止)第11条规定,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 包括“代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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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是否法定的税务代理人?
1991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外商投资企业和 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95条规定:“企 业在纳税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应当依照税 法第16条规定的期限,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所得 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在报送会计报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附送中国注册会计师的 查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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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是否法定的税务代理人?
1992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税收征 收管理法》第57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 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税收征收管理法 实施细则》第83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 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办法,由国家 税务总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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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是否法定的税务代理人?
1993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法》: 第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承办下列审计业务:
(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具有证明 效力。第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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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是否法定的税务代理人?
《注册会计师法》在起草和审议的过程中,曾经将税务代理业务列入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的 会计咨询业务范畴。但是,在审议过程中,专家 们建议在以后制定的《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 中进一步明确这些具体内容,但由于种种原因,《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一直没能出台。但 1993年11月由国务院法制办组织《注册会计师法》 起草专家编写的《实施注册会计师法宣传手册》,在对“会计咨询”进行具体解释时,将“税务代 理”列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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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咨询机构的现状
一、税务咨询市场迅速发展;
二、提供纳税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 1.税务代理机构; 2.会计师事务所; 3.管理咨询公司; 4.律师事务所;
三、某律师事务所诉国家工商局案对税务代理市场准入 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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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之石,可以攻玉
在国外,对税务代理人的资格认可主要采取两种方式: 一是不单独设立税务代理人,将税务代理业务作为律师或 注册会计师日常业务的一部分,如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意大利、奥地利、香港等;二是建立专门的税务代 理人制度,如德国、韩国、日本、澳大利亚,但律师、注 册会计师还是当然地可以从事税务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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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之石,可以攻玉
美国。注册会计师、律师、登记代理人都可以从事税 务代理业务。注册会计师、律师执行税务代理业务则不需 要进行注册登记,但注册会计师、登记代理人不能从事诉 讼代理。登记代理人通过国家考试取得代理登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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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之石,可以攻玉
法国。1992年以前企业的有关税务事宜都是由法律顾 问处理的。1991年废止了法律顾问制度,原来的法律顾问 自动转为律师或注册会计师。目前法国的税务代理业务基 本上都是由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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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之石,可以攻玉
澳大利亚。1963年制定了税务代理人注册制度,并在 所得税法中予以规定。1988年修改的税法进一步规定税务 代理人制度。在澳大利亚,原则上任何人都可以从事税务 代理业务,但如果所从事的税务代理业务为有偿服务,那 么税务代理人就必须进行注册登记。税务代理人的注册登 记,由注册会计师、律师和国家税务局官员三部分人员组 成的独立于国家税务局的“税务代理人注册委员会(委员 长由律师或注册会计师担任)”负责管理。注册会计师均 可以登记从事税务代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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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会计师涉税代理、鉴证业务有什么法 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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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欧国家对待避税服务的态度
1991年,美会计行业调整执业规则,规定会计师在进 行税务咨询时,可以从为客户省下的税额中提成,而不只 是按小时收费。根据这一规定,一个避税方案开发成功后,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大 都 可 获 得 高 额 利 润,通 常 是避 税 额 的 10%~40%。这极大地促进了避税业务的兴起,各大会计师 事务所争先恐后开发避税业务,很多大型事务所都组建了 专门团队开发避税方案,成立专门的部门负责推销,并确 定了推销避税方案的收入目标。版权所有? copyright
美欧国家对待避税服务的态度
据美国财政部估计,非法避税每年使政府损失税收达 100多亿美元。从2002年起,美国国内收入局把开发、销售和使用避 税方案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对包括4大会计师事务所在内 的92家会计公司、法律公司和报税服务机构进行调查,要 求这些公司登记其向客户推荐的一切避税方案,并向国内 收入局提供使用这些方案的纳税人名单。同时,国内收入局有权监控会计公司的税务咨询运作程 序,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违法嫌疑的税务咨询,将进一 步调查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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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欧国家对待避税服务的态度
仅2002年一年,国内收入局就查处了8.21万件避税案,有数百名开发、销售和使用避税方案的个人被彻底调查。同时,国内收入局还起诉毕马威和bdoseidman,称他 们销售给
客户的避税方案是违法的。2002年6月,普华永 道会计公司在国内收入局的压力下,向其提供了有关避税 方案的资料,并交了100万美元的罚款。2003年7月,安永 公司也同意向国内收入局缴纳1500万美元的罚款,并保证 不再向客户推荐非法的避税方案,同意接受定期检查。今年年初,四大再一次因为税收问题遭到美国国内收 入局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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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欧国家对待避税服务的态度
2003年11月,美国国内收入局公布了一份对毕马威避 税方案的调查报告。毕马威开发的 “债券相关发行溢价 结构”简称“blips”的避税方案,通过编织一张错综复杂 的债务网,想办法增加纳税人的损失和其他列支费用,以 降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从而达到减少纳税的目的。1999年~2000年,毕马威至少把该避税方案卖给了186 位纳税人,使政府损失了约12.8亿美元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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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欧国家对待避税服务的态度
国内收入局的报告公布后,美国参议院犯罪调查委员会 就blips及其他避税方案举行了听证会。根据美参议院犯 罪调查委员会的调查,该事务所涉嫌兜售非法避税方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这些避税“秘籍”使毕马威几百个 客户少缴了10多亿美元的税收。鉴于毕马威推销避税方案问题的严重性,参议院犯罪调 查委员会除了将此事提交给参议院外,还把这一问题转交 给了美国司法部,请求其对毕马威进行调查。2004年年初,美国司法部对毕马威展开刑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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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欧国家对待避税服务的态度
在政府的压力下,毕马威高层不得不进行系列人事改组: 毕马威副董事长兼税务服务部门前副董事长jeff stein 于2004年1月31日退休,现年49岁; 1981年就加入该事务所的eischeid辞去了税务部门个人 财务计划业务的首席合伙人身份; 在2002-2003年一直担任该事务所税务服务部门副董事 长的richard smith的职位也将发生变动; 2004年7月8日,毕马威财务总监richard rosenthal辞 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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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欧国家对待避税服务的态度
美国限制在美国的出版物上刊登宣传“离岸金融服务” 中介公司的广告;美国政府在提出本国的政府采购计划时,下令政府所有部门禁止向以百慕大为注册地的公司提供竞 标机会。英国国家税务局在2003年年底任命了64名避税纠察员,准备将他们派往“作案猖獗”的海外避税天堂,搜查3万 余家英国公司,追讨16亿英镑的税款,并打击向海外转移 财产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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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欧国家对待避税服务的态度
3月11日,英国政府对普华永道、安永、毕马威、德勤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发出警告,要求他们停止兜售避税方案。3月17日,在新财年预算方案中,英国财政大臣戈登·布 朗针对滥用避税方案行为提出了严厉的打击措施。享誉百年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美国的麻烦还没完,又 在英国卷入了新的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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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欧国家对待避税服务的态度
2004年3月11日,英国财政大臣戈登·布朗以前所未有的 严厉态度,对会计师事务所不断扩大其避税方案销售的行 为进行了谴责。当晚,财政部高级官员盖斯.唐纳尔会见 了德勤、安永、普华永道和毕马威的税务高级合伙人,唐 纳尔提醒他们说:“根据目前避税方案
推销活动的规模和 速度来看,避税方案已成为一个急迫和突出的问题。”他 还表示,政府对避税方案营销活动“不断扩大的规模、日 益增加的严重性和攻击性”表示关注,并担心“会计职业 道德因卷入这类活动而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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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欧国家对待避税服务的态度
2004年3月17日发布的2004财年预算方案中,戈登·布朗 引入了类似于美国“报告制度”的新措施来管理会计师事 务所的税收咨询业务,规定新开发的避税方案必须先向财 政部报告,在未得到财政部的许可前,会计师事务所不得 向客户推销此方案。对于未履行报告义务的避税方案开发 者,将罚款5000英镑;如果此后还不报告,则从法律规定 应作出报告的日期算起,每天另外罚款600英镑。同时,对税法进行相应的修改,填补税法漏洞,防止滥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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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欧国家对待避税服务的态度
2004年3月17日发布的2004财年预算方案中,戈登·布朗 引入了类似于美国“报告制度”的新措施来管理会计师事 务所的税收咨询业务,规定新开发的避税方案必须先向财 政部报告,在未得到财政部的许可前,会计师事务所不得 向客户推销此方案。对于未履行报告义务的避税方案开发 者,将罚款5000英镑;如果此后还不报告,则从法律规定 应作出报告的日期算起,每天另外罚款600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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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欧国家对待避税服务的态度
12月1日,英国的《金融时报》报道了欧盟揭开打击海 外避税的序幕的消息。在这一天,英国对此前一直对其说 “不”的开曼群岛发出了最后通牒,要求其放弃反对执行 欧盟储蓄规定指令的立场,以配合明年1月1日生效的新的 储蓄税收法,而新法则明确要求开曼群岛改变立场,实现 银行信息交换,配合欧盟打击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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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会计师涉税代理、鉴证业务有什么法 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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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欧国家对待避税服务的态度
典型的避税方式是通过层层交易形成复合所有权关系 和蜘蛛网似的复杂所有权结构。这些交易仅仅是为了谋取 税收利益,对纳税人的经济状况不会带来任何有意义的变 化。这种交易被称为“滥用避税交易”。这些交易最终的结果一般是:1.将适用高税率的收入 形式转变为适用低税率或者能够推迟纳税的收入形式;2.将不可扣除的费用转化为可扣除的费用;
3.把收入隐藏到 海外账户或他人的账户上,以躲避申报义务;4.产生名义 上的费用和损失,以抵销真实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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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法对税务鉴证、代理法律责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九十三条 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 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 退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没收其违法所得外,可以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版权所有? copyright
中国税法对税务鉴证、代理法律责任的规定
第九十八条 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 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 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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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案例
桐乡市某会计师事务所万鸿提供虚假证 明文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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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税法学理论,规避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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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纳税可以筹划?
1.交易的创新与税法的安定性(确定性); 2.税法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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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与税收违法行为之间的界限
1.是否违背强制性法律规范; 2.事前还是事后; 3.形式合法目的不法:规避法律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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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税收法定主义看我国税法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1.195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 2.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3.199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 企业所得税法》;
4.199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5.1993年底颁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 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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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税收法定主义看我国税法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二、国务院根据人大授权发布的大量暂行条例。
三、税收规章。
四、地方性法规 全国人大授权经济特区制定包括税法在内的地 方性法规。税务机关在实践中执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的通知、函,不是税法渊源,充其量只能说是 税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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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案例:利用关联方交易税避的风险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营业税筹划方案:a集团公司
b开发公司
c装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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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大律师陈德惠虚惊一场
陈德惠案件:2001年1月2日,以创办中国法律 服务网知名全国的大连陈德惠律师事务所陈 德惠律师,被大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大连 市检察院10日批准逮捕。4月24日,大连市 中山区法院开庭审理,5月21日一审判决陈 德惠犯偷税罪,判决有期徒刑4年,处其本 人和律所各115万元罚金。陈德惠上诉,2003年1月24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 陈德惠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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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大律师陈德惠虚惊一场
基本案情:大连市陈德惠律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4年11月,在大连长海县地方税务局驻大 连办事处办理了税务登记,采用小型户定额 征收办法。1995年-1997年,税务机关对被 告单位核定征收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1998-1999年税务机关只核定征收其营业税,按大
连市税收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该所应 纳税额在核定税额30%的情况下,应如实申 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但该所未申报。19951999年,共偷逃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 税、教育费附加合计人民币114.74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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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案例: 综合案例: s与t公司之间的销售改租赁案
[交易] s公司拟向t公司销售大型成套精密设备,该 资产账面价值200万元,经济使用年限为20年,双 300 方协定的资产交易价款为300万元,价款以银行转 账方式一次结清。s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为30%。与之有关的交易费用等间接费用忽略不计,假定 交易双方所属税务征管部门核定该设备的最低折 旧年限为10年,s公司与t公司均按10年直线计提 折旧,则s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与转让资产有关的 纳税义务及获利状况的相关信息见表
1、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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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各位:
事业发达,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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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减免申请报告篇三
注税行业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报告规范
涉税服务
(一)涉税服务业务范围 1.代理税务登记;
2.代理纳税申报及减、免、退税申请; 3.代理建帐记账;
4.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5.代理增值税(抵扣联)发票网上认证;
6.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7.代开货物运输发票、普通发票; 8.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9.受聘税务顾问、开展税务咨询、税收筹划、代理税收行政复议、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涉税服务报告是指注册税务师遵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按照涉税服务业务流程,就涉税事项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
一、涉税服务业务报告的基本内容:文头、正文和报告日期三部分。
1.文头由出具单位名称和文号组成。
2.正文应当包括:
(1)标题,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涉税服务事项+报告”;
(2)收件人;
(3)引言段;
(4)服务过程及实施情况;
(5)专业意见;
(6)报告的其他要素。包括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和注册税务师的签名或盖章,税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3.报告日期是涉税服务业务报告经过草拟、复核和签发后,形成正式报告交由委托方或其他使用人的日期。
二、涉税服务业务报告的基本操作程序
(一)整理报告相关信息资料
(二)草拟涉税服务报告
(三)复核涉税服务报告:复核的主要内容为:报告所陈述的事实是否清楚、依据的税收政策是否适当、计算的税额是否正确、附送的资料和底稿是否齐全、报告与相关信息资料是否存在逻辑关系、注册税务师的执业主张是否适当等。
(四)签发、编制文号,形成正式的涉税服务报告
(五)交由委托人审核签收
涉税鉴证
第一部分:纳税人涉税鉴证
(二)涉税鉴证业务范围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鉴证; 2.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资产损失鉴证; 3.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鉴证; 4.企业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鉴证; 5.纳税异常税负偏低企业特定税种纳税情况鉴证;
6.房地产开发企业完工产品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差异调整鉴证; 7.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鉴证; 8.营业税纳税企业差额计税鉴证;
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增值税纳税情况鉴证;
10.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鉴证; 11.申请退、抵税款和享受减、免税(费)鉴证; 12.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鉴证; 13.社保费清算鉴证; 14.其他涉税鉴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3、《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4、《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5、《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税务机关职责
具有检查、审核和认定权
受罚事项----鉴证报告不符合规定要求、存在应调整未调整、明显错误或存在虚假、不真实的鉴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14号)
调整项目
• 汇算清缴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 企业纳税申报、纳税申报表概念 •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解读
(祥见资料3)。
1、什么是汇算清缴
在纳税终了后5个月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
2、汇算清缴的对象
1)实行查账征收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汇算清缴。2)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3、纳税人(包括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及成员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资料: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二)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三)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
(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企业纳税申报、纳税申报表概念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根据其生产经营核算的情况,依法申报其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过程,它是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和计算缴纳所得税情况的真实反映和有效载体,是税务机关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基础。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企业所得税征收与管理规程的要求,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为处理企业所得税征管事宜所使用的具有固定格式的报表。它既是纳税人或纳税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以规范格式申报纳税的书面报告,也是税务机关据以征收、分析、评估、检查企业所得税所使用的重要资料。因此,纳税人必须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按期如实申报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
1、申报表构成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类)》及其附表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2、结构 主表附表等
最核心的是
纳税调整表
3、申报表填报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 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
附表三
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 附表四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附表五
税收优惠明细表
附表六
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 附表七
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 附表八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纳税调整表 附表九
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
附表十
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 附表十一
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
4、填报步骤
第一步: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
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 第二步:附表五
税收优惠明细表
附表六
境外所得税抵补计算明细表
附表七
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
附表八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纳税调整表
附表九
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
附表十
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
附表十一
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 第三步:附表三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第四步:附表四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第五步:主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总结
以会计利润表为基触,间接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税法口径通过纳税调整,计算税法口径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解读(主表)
一、基本结构
四部分构成:利润总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和附列资料。
二、数据来源
利润表、附表、季度申报表及通过本表逻辑关系计算填列 1.“利润总额的计算”项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其数据直接取自《利润表》;实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的企业,其《利润表》中项目与本表不一致的部分,应当按照本表要求对《利润表》中的项目进行调整后填报。
采用间按法设计,先计算会计利润,在此基础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部分:按会计口径(利润表)填列,业务发生的真实性。 1—、营业收入(填附表一 —附表一(1)第2行) 2减:营业成本(填附表二— 附表二(1)第2行) 3减:营业税金及附加 4减:销售费用(填附表二) 5减:管理费用(填附表二) 6减:财务费用(填附表二) 7减:资产减值损失 8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9加:投资收益
10
二、营业利润(1-2-3-4-5-6-7+8+9)
11加:营业外收入(填附表一 —附表 一(1)第17行) 12减:营业外支出(填附表二 —附表 一(1)第16行) 1
3三、利润总额(10+11-12)
第二部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减免的是项目
14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填附表三 =附表三第52行第3列合计)
15减:纳税调整减少额(填附表三 =附表三第52行第4列合计)
16其中:不征税收入(=附表三第14行第4列) 17其中:免税收入(=附表五第1行) 18其中:减计收入(=附表五第6行)
19其中:减、免税项目所得(=附表五第14行) 20其中:加计扣除(=附表五第9行)
21其中:抵扣应纳税所得额(=附表五第39行) 22加:境外应纳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 23纳税调整后所得(13+14-15+22)
24减:弥补以前亏损(填附表四
=附表四第6行第10列)
25应纳税所得额(23-24 当本行<0时,则先调整21行的数据,其本行≥0时。当21行=0时,23-24≥0)
第三部分:应纳税额计算
26税率(25%)-----税率的优惠体现在税额的减免 27应纳税所得税额(25×26)
28减:减免所得税额(填附表五=附表五第33行)
(税率差)
29减:抵免所得税额(填附表五=附表五第40行)
30应纳税额(27-28-29)
31加: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附表六第10列合计)
32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附表六=第14列合计+第16列合计或第17列合计) 33实际应纳所得税额(30+31-32)
34减: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35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分摊预缴的税额
36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财政调库预缴的税额
37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额
38其中:合并纳税(母子体制)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
39其中:合并纳税企业就地预缴的所得税额
40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33-34)第四部分:附列资料
41以前以度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 42以前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税额 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到附表十一 讲解
第三部分:所得税申报表审核 中税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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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 课程名称: 《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辛连珠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申报审核实务调整》
第四部分:工作底稿
企业所得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及审核要点 所得税审核工作底稿的结构
(一)综合类(1-):包括审计工作计划、三级复核底稿等; •
(二)收入、成本、费用类(2-):包括会计报表中损益类表项目或与损益类科目有关的项目的审核;
(三)纳税调整项目类:纳税调增类(3a-)、纳税调减类(3b-);
(四)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类(4-):包括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审核;
(五)审核结果类(5-):包括审核汇总表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1主营业务收入审核要点 1 •
1、将各类收入与总账、明细账、有关的申报表核对,核实纳税人收入是否存在漏记、漏申报的行为。
2、对于存在兼营行为的企业,要审核验证是否准确划分不同税目之间收入金额、是否存在高税率的收入记入低税率的收入情况;如存在减免税收入项目的,还应验证应税收入与减免税项目之间划分是否准确。
3、结合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项目的检查审查收入确认的时间是否正确
(1)直接收款销售方式下,如货款已经收到,发票、账单和提货单已经交给对方,无论商品是否发出都应确认收入的实现;(2)采用预收货款销售方式,在商品发出时作为收入的实现;(3)委托代销的销售方式,是在收到代销清单后作为收入的实现;(4)采用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的销售方式,在商品已经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后确认收入;
(5)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商品,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收入的实现。
(对跨期长期工程合同,收入的确认按照完工百分比法;)
4、可通过截止性测试检查是否存在将当年收入转入下年入账的情况;
5、审查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是否按销售进行处理。•
6、初步评价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目的准确性。
2-2 销售退回审核表
1、审查销售退回的原因是否合理;
2、销售退回的产品是否已验收入库,并登记入账;
3、是否有税务机关开具的退货证明,有无借销售退回虚减收入的情况; 其他业务收入审核要点
1、索取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表,核对明细帐、总帐。•
2、抽查大额收入的真实性;
3、审查其他业务收入的计价合理性,查明有无明显转利于关联公司或截留收入;
4、审查其他业务收入涉及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是否及时申报足额纳税。补贴收入审核要点
• 审核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是否属于免税的补贴收入; 投资收益审核要点
1、结合“长期投资”、“短期投资”的审查,检查投资合同、协议及有关凭证,核查纳税人对外投资的方式和金额。
2、根据“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投资收益”等明细账及其他有关资料,核查纳税人已实现的收益是否计入投资收益账户,结合“其他应付款”、“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存货”等账户,核查纳税人是否存在将已实现的投资收益不计入投资收益账户,而计入往来、存货、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账户的现象。
营业外收入的审核要点
1、结合存货、其他应付款、盈余公积、资本公积等项目的审计、审查是否存在营业外收入不入账或不及时入账的情况。
2、审查营业外收入是否涉及需申报增值税或营业税的情况。
主营业务成本的审核要点
1、对主要产品的单位成本进行分析性复核,将其与上期数、同行业平均数比较,分析增减变动情况,若有异常变动,查明原因。
2、材料费用审计:抽查领料单、材料费用分配表等资料,审核材料成本的真实性、材料分配方法的恰当性。
• 通过实施截止性测试,审查是否将不属于本期负担的材料费用计入本期的生产成本,特别应注意期末大额领用材料。• 结合存货的审核,核实材料成本的计价是否正确,计算方法是否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获取得纳税人各项税种的纳税申报表,并复核加计;
• 结合收入的审计,查核是否有漏申报事项; 其他业务支出审核要点
1、抽查对大额业务,确认其真实性;
2、分析收支的配比性,检查有无少计或多计业务支出。
3、对固定资产出租业务,审核其是否涉及房地产税。
营业外支出的审核要点
• 审查营业外支出是否涉及下列不可在税前列支项目: •(1)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2)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3)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的有赔偿部分; •(4)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以外的捐赠; •(5)各项赞助支出;
•(6)与取得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7)为被担保人承担归还贷款担保本息;
•(8)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营业费用的审核要点
1、获取营业费用明细表,并与有关的明细账核对。
2、分析各月营业费用与销售收入比例及趋势是否合理,如有不正常的波动,应追踪查明原因,作出正确处理。
3、审核中涉及到进行纳税调整事项的费用项目时,反映在相关的纳税调整事项审核表中。管理费用的审核要点
1、获取管理费用明细表,并与有关的明细账核对。
2、审查是否把资本性支出项目作为收益性支出项目计入管理费。
3、管理费用涉及的审核敏感项目包括:工资、三项经费、折旧费、资产摊销费、业务招待费、上缴总机构管理费、坏账准备、坏账损失、研究开发费等;
4、对差旅费、会议费等的审核,要注意审核是否具有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5、审核中涉及到进行纳税调整事项的费用项目时,反映在相关的纳税调整事项审核表中,要注意该底稿与纳税调整项目工作底稿的勾稽关系。财务费用的审核要点
1、获取本财务费用明细表,并与有关明细账核对; •
2、涉及利息支出项目,可按利息支出审核要点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反映在利息支出审核表中。
3、抽查各银行账户或应收票据的利息通知单,审查利息收入真实性和准确性。
4、抽查日常外汇业务,确认会计处理的准确性,抽查并复核汇兑损益计算书,审查汇兑损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抽查重大的手续费事项,审查其真实性。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等三项经费审核表
1、将工资总额与各项成本费用的工资费用进行核对,审查工薪费用分配是否准确合理。•
2、审核工资薪金的内容是否正确。
3、审查企业本计提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计提标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标准即: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2.5%计提金额计算是否准确,多计提部分不得税前列支。•
4、审查提取工会经费的企业是否成立工会组织,是否取得《工会经费拨款专用收据》否则不得税前列支。利息支出的审核要点
1、结合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项目的审计,确认付息之债务项目的真实性,确认利息项目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应特别关注列支利息的债务是否与本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有关,通过查阅借款合同协议,确认是否属于股东个人借款。
2、对重大的利息支出项目,检查利息计算表,支付凭证及会计记录,确认利息支出的真实性、准确性。•
3、检查利息的税务处理是否正确。
4、将本企业计算利息支出的利率与一般商业贷款利率进行比较分析,确认利息支出是否可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的审核要点
1、抽查业务招待费明细账重大的项目,审核是否提供证明真实性的有效凭证或资料,审查其是否与企业的业务有关。
2、审查是否将业务招待费性质的项目,列入其他费用账以逃避列支限额限制。
4、结合收入项目审计,验证业务招待费列支限额计算的准确性 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审核要点
1、此表审核的是营业外支出项目中公益性捐赠支出,对非公益性捐赠支出,在不允许扣除底稿中反映,要注意该表与营业外支出的勾稽核对。
2、审查各捐赠项目的捐赠书或捐赠协议,核对支出凭证、确认支出已经发生。
3、审查捐赠支出是否能税前扣除,包括:(1)接受捐赠对象是否为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公益性组织或国家机关,而不是直接受益人。(2)捐赠支出是否用于税法规定的方面:教育、民政、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救济等。
4、必要情况下,可向捐赠对象函证或调查。
5、审查企业公益性捐赠是否在规定的限额扣除内扣除,对超过部分要予以税前调整。
6、是否将自产的货物捐赠,是否存在视同销售情况; 固定资产及折旧的审核要点
1、该审核表包括对所有固定资产的折旧项目的审核,要注意该表与各项成本费用的折旧明细的勾稽核对。
2、审核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
3、对具有房产及车辆的企业应关注审核房产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应税项目是否申报。无形资产及摊销的审核要点
1、审核各项资产的摊销年限是否符合合同、协议和税法有关规定的年限,复核摊销金额计算是否正确,是否与上年一致。
2、涉及到无形资产的转让时要审查转让所有权还是使用权,对于转让了所有权的无形资产,不应当再计摊销; 广告费支出的审核要点
1、审查当年发生的广告费支出是否在销售(营业)收入的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超过比例部分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结转。
2、审查是否粮食类白酒广告支出在税前扣除,若扣除需作纳税调整。
3、审查企业广告费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1)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2)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 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不可作为广告费用在税前扣除。坏账损失、坏账准备金的审核要点
1、首先要明确坏账损失作为一种财产损失是要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后在才可以在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在《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中第七条第(2)条规定: 企业因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审核是否取得税务机关的批复。
2、结合应收账款项目的审计,审核坏账损失的原因及有关证明资料,确认坏账发生的真实性;
3、结合应收账款和货币资金项目的审计,审查收回的坏账损失是否按规定冲转有关成本费用,并相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资产盘亏、毁损和报废审核要点
1、注意该审核表与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财产损失明细项目的勾稽核对。
2、审查发生的财产损失是否属于按规定需要向税务机关审批的财产损失。研究开发费用的审核要点
审核被审核单位是否属于允许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的企业,仅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盈利工业性企业。不允许扣除项目审核要点
审查企业是否将下列不应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进行了扣除:
1、资本性支出;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
4、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5、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及各种赞助支出; •
6、贷款担保;
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股东个人支出、其他企业贷款担保支出)
8、其他(在商业保险机构购买人寿保险支出、未取得合法凭证的支出)预提费用的审核要点
1、抽查大额预提费用、以及转销的记账凭证及相关文件资料,确定其预提金额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审查有无利用预提费用账户调节利润情况,特别关注长期挂账的预提费用,查明原因并做调整。
税收减免申请报告篇四
金价字〔2011〕号
金塔县物价局
关于申请拨付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办公经费的报告
县政府:
金塔县价格认证中心是经县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县物价局管理、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机构资质证书,是我县唯一一家专门从事价格鉴证业务的非盈利性机构,依照规定权限从事各类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县价格认证中心自设立起,就以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和健全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为基础,坚持高起点起步,规范化运作,为司法机关办理各类案件,提供了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价格依据,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08年县价格认证中心被省物价局命名为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2011年接受公安、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等委托的涉案财物价格鉴证评估业务达126件(其中涉及公安局刑事案件55件,法院民事、经济案件17件,交警队、消防队等机构委托案54件),价格鉴证总金额为1100万元。按照《甘肃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和《酒泉市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实施办法》规定,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或定额补贴。目前,我局价格认证中心经费十分困难,为了维持机构正常运行,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恳请县政府拨付2011年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办公经费8万元。
妥否,请审示。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金塔县物价局2011年12月19日印
税收减免申请报告篇五
××税减免申请鉴证报告
××鉴字[××] ××号
(委托单位):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申请(××具体减免税项目)减免事项进行审核。及时提供与该项审核的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申请(××具体减免税项目)减免申请的所有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准确性发表鉴证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的规定,按照《申请税收减免鉴证业务规范》的要求,实施了包括审查会计记录、抽查原始凭证、实地察看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符合××(具体减免税种)减免条件,××年度可减免××(具体减免税种)××元。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请减免税时使用,不作其它用途。非法律、法规规定,鉴证报告的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附件:
1、鉴证报告说明;
2、申请减免××税审核表;
3、税务机关要求附列的其它资料;
4、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税务师事务所(盖章)中国注册税务师:(盖章)
地址:××报告日期:××年××月××日
附件1:
鉴证报告说明
一、委托单位基本情况(如:成立时间、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
二、主要会计政策
三、审核情况(根据减免税项目和审核情况具体表述)
[例]企业全部职工××人,其中吸纳社会待业人员××人,吸纳比例为60%,××年××月××日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字号××),企业与吸纳人员已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按规定发放工资和全部缴纳养老保险等(详见职工花名册和缴纳养老保险清单)。企业生产经营取得的第一笔收入为××年××月××日(收入发票号码××),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为查帐征收方式,财务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独立核算要求。至××月××日已实现销售收入××元,实现利润××元,缴纳增值税等流转税金××元,预缴企业所得税××元。
四、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申请税收减免鉴证业务规范
(试行)
为了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它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一、鉴证目标
对企业当年度减免税申请的所有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准确性发表鉴证意见。
二、鉴证要求
(一)鉴证内容
1、审核企业主营业务与减免税的类型是否一致;
2、审核企业提供的减免税资料是否完整;
3、审核企业的减免税政策适用依据是否正确;
4、审核其它与申请减免税事项相关的内容。
5、审核税收减免的税款金额的准确性。
(二)鉴证要点
1、审核税收减免的主体资格。即对申请税收减免的企业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主体资格条件的提出符合性审核意见。
2、审核税收减免的项目和内容。区分备案类和报批类减免税项目,并对申请税收减免的企业提供的各类资料、生产经营能力、产品结构、人员构成、财务成果核算、纳税申报资料、减免税项目进行必要的实地考察等,以税法规定为依据,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
3、审核税收减免的资料。即对报批类减免税应提交的申请报告、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按应报送材料种类等和对备案类减免税应提交的减免税执行情况、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等,提出合规性审核意见。
4、对申请减免的税款进行准确性审核。即对税收减免的税款计算方法、计算结果、兼营非减免税项目分开核算、经营多业的减免税项目计算等,提出准确性审核意见。
5、审核时应注意的特别事项:
(1)注意减免税提交时间的规定。对申请报批类和备案类减免税提交时间,税法有明确规定,受理审核完成时间应早于上述时间。
(2)注意减免税核算要求的规定。税法规定,对兼营非减免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不能分别核算的,不能享受减免税;对经营多业的减免税业务的,应按经营主业确定减免税政策;对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减免税政策的,只能选择其中的一项。
(3)注意减免税政策规定的变化。减免税政策是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对某种企业或某个行业或项目实行支持鼓励的措施之一,具有明显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变动性,在审核时应特
别注意。
三、鉴证报告(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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