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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资质托管协议篇一
邮编: 住 址:
乙方(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邮编: 住 址: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销售标的物
甲方向乙方出售如下产权物业:
1、 座落地址:北京市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2、结构: 建筑面积:
3、乙方购房用途:
4、房屋所有权人:
二、价格及付款方式
买卖产权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付款方式:
三、责任与权利
甲方:
1、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
2、本合同签订后,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3、在办理过户期间向乙方提供该房屋产权证明及相关法律文件;
4、在办理过户期间拥有该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
5、保证上述房产无债权与债务纠纷。
6、保证在立契之前把物业管理费 、水费、电费、燃气费、暖气费结清。
乙方:
1、须提供过户所用之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
2、 及时支付购房款及相关税、费。
3、 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上述房屋经产权过户并交接完毕后,该房屋即归乙方所有和使用。
四、违约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条款执行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五、不可抗力
人力不可抵抗的因素和自然灾害除外 。
六、调解和仲裁
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双方发生纠纷,先行通过双方协调;协商不成时,可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并由甲乙双方共同到房地产局办理撤件手续。
八、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管部门一份,中介机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以《_民法典》有关条款为准。
十、其他应说明的有关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企业资质托管协议篇二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买受方: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层,共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为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
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计算,该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
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
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
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个月内按_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_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
列第_____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_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各方当事人签章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__________本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人:__________________打印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企业资质托管协议篇三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个人财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__年____月___日将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第二笔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于_______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第三笔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于甲方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当日付给甲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甲方应在交房当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_______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户口迁出: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前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户口迁出的违约责任: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逾期不超过_______天,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_____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______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并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___天内交付房屋。
2.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累计已付款全额还与乙方,按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如在规定的此房屋户口迁出时间内未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即视为甲方违约,并支付乙方违约金贰仟元整,并应在______天办理结束全部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本房屋以后若遇到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第____种约定进行。
1.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自愿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续后,延缓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但如乙方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的需要,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并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3.因本房建房售房单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尚未办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资金需要,甲方自愿将此房卖与乙方。但在办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负责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名下,并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交与乙方,所需费用,由______承担。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名下,甲方须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费用由____________承担。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取得姓名标注为乙方______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时,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十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证本房屋,签定本合同的时候经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____公证处公证但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产权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_______份,乙方______份,见证方____________一份,留存备查。
第十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见证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企业资质托管协议篇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为了搞好南京市江宁区麒麟门天旺路168号厂区内外卫生,创造洁净、优美的环境,规范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研究、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有关清洁工作,订立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采用包工、包料、包设备的方式。
双星模具厂的公共区域及甲方提出合理的范围内。
乙方投入保洁人员共10名,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清洁服务费共计人民币:贰万壹仟叁佰元/月整(¥:21300元/月),含员工保险。
尽职尽责的清洁服务,创造洁净、优美、舒适的厂区环境;维护办公区的良好形象。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检查监督,若乙方清洁工作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2、甲方负责为乙方免费提供清洁、用水、用电,及放置清洁用具、用品的仓库一间。
3、甲方及其员工应尊重乙方工作人员及其劳动成果,不得鄙视或讥讽清洁人员,并教育本公司员工自觉维护清洁后的卫生。
1、乙方须确保合同执行有效,向甲方提供熟练清洁工,并遵守甲方、乙方公司的规章制度,保持甲方良好的环境,爱护甲方的财物,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
2、乙方派驻甲方工作区的员工,其中含一名主管,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每日清洁综合服务工作;巡检现场清洁情况;即时处理甲方投诉,并做好与甲方负责人的联系工作。
3、在一个月内若业主投诉两次以上(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而乙方又没有解决的,甲方有权提出警告或协商,若因乙方承包清洁工作达不到甲方要求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罚款,罚金则由乙方负责。
4、乙方将定期清洁作业计划情况告知甲方。
5、乙方负责购买员工之保险和支付工资、劳保福利等待遇,维护甲方一切公共设施,损坏东西照价赔偿,决不允许有挪用或偷窃行为。
6、所有在厂区内工作的清洁员工,乙方提供统一工作服。
7、如甲方要求乙方撤换不合适的清洁工,乙方无条件接受。
8、根据卫生检查标准每月大检一次。
甲方须在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帐的形式付清乙方上月之清洁综合服务费,乙方开户行及帐号以合同规定为准(乙方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南湖支行,银行帐号:100450710700010001。若有变更,乙方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个月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续期或签订新合同。
1、合同经双方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后即有效。
2、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企业资质托管协议篇五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企业资质托管协议篇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经纪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卖方、买方及经纪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买卖标的
买卖双方经协商须以下列条款通过经纪方出售及购入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之房屋。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其它附属面积_______(以房产证面积或确权面积为准)。
二、成交价格
该房屋之成交楼价为单价_______元/平方米,其中附属单价______元/平方米,总价______元,(大写)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在中打“√”选择)
1.一次性付款
(1)_______元须在签本合约之同时付清作为认购金;
(2)_______元须在签正式房屋买卖合约前付清作为部分楼款,正式买卖合约须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签妥;
(3)_______元须于买卖完成时(指房屋产权证书或正式购房合同已完备,下同)由买方付清作为楼价余款。
2.按揭付款
(1)_______元须在签本合约之同时付清作为认购金;
(2)_______元须在签正式买卖合约时付清作为首期余款,正式买卖合约须于银行同意按揭时签妥;
(3)_______元须于买卖完成并办妥他项权利登记后由贷款银行直接拨入卖方银行帐号作为楼价余款,银行实际贷款额与原贷款额之间差额由买方以现金支付。
3.转按付款
(1)_______元须在签本合约之同时付清作为认购金,卖方收款_______天内向抵押银行申请转按揭手续,并协助买方申请银行贷款手续。
(2)_______元须在签正式买卖合约时付清作为首期余款,正式买卖合约须于银行同意转按时签妥;
(3)_______元须于买卖完成并办妥他项权利登记后由贷款银行扣除卖方所欠款项后将余款直接拨入卖方银行帐号作为楼价余款银行实际贷款额与原贷款额之间差额由买方以现金支付。
四、税费承担及交割
1.买卖完成时,卖方须负责将该物业交结/买方同意连同该物业现有之租约一起购入该物业。
2.该物业是以现状售予买方,而买方已检查该物业,故买方不得借此拒绝交易。
3.在该物业交易完成之日(即交结),卖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如水电、管理、电话费及有线电视费等),并即时迁出该房户
五、佣金及赔偿
基于经纪已提供之服务,经纪有权在此合约后向卖方收全_______元及向买方收全_______元作为佣金。
六、违约责任
1.卖方须保证对上述房屋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
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瓜葛、债务、税项及租赁清还抵押等,卖方应在交易前清理完毕,并保证交易后买方无须负责,否则卖方应赔偿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2.经纪代卖方所收之临时认购金,由卖方收妥及签署本合约作实。
如卖方拒绝收取该临时认购金及签署本合约,则该笔认购金在没有任何补偿情况下交回买方,买方将不得要求任何赔偿。
3.如买方未能履行本合约之条款以至本合约不能顺利完成,则已付之认购金将由卖方没收,而卖方有权再将该物业售予任何人,而卖方不可再为此而向买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4.卖方在收取认购金后不依合约条款将该物业售予买方,则卖方除须退还所有买方已付之认购金外,并须以同等数目之金额赔偿买方以弥补买方之损失,而买方不可要求进一步赔偿或逼使卖方履行此合约。
5.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若卖方或买方任何一方未能依本合约之条款卖出或买入该房屋,则毁约之一方须即时付予经纪上述买卖双方的佣金作为赔偿经纪之损失。
6.签署本合约后,如买卖双方在未得经纪同意下协议取消本合约或私自交易,则买卖双方将同时及分别成为本合约之毁约者,并仍须各自负责付予经纪应得之上述佣金,并支付给经纪方总房款______%的违约金。
七、其它
1.经纪方负责跟进有关买卖过户等一切手续,直到该房屋买卖完成为止。
买卖双方须提供齐全该房屋买卖所需之资料。
2.合约取代任何过往之三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与及协议。
3.本合约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买方、卖方及经纪各持一份。
买家(盖章):_________ 卖家(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企业资质托管协议篇七
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定
目 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一般规定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管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选择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管控措施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流程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系统管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关方管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持续改进
4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责任制度
一般规定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建设相关责任方管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组织模式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建设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目标责任书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职责、权限和管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体系下各责任主体关系
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策划
一般规定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大纲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实施规划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配套策划
6 项目策划
项目策划总则
项目策划团队的组成
项目策划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策划工作流程及沟通对象
项目策划专业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要求
7 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总则
工程设计团队的组成
工程设计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设计工作流程及沟通对象
工程设计实施要求与文件管理
8 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总则
工程监理团队的组成
工程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监理工作流程及沟通对象
工程监理实施要求与文件管理
9 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总则
招标代理团队的组成
招标代理主要工作内容
招标代理工作流程及沟通对象
招标代理工作程序与文件编制要求
10 造价咨询
造价咨询总则
全寿命期费用管理体系要件
造价咨询团队的组成
造价咨询主要工作内容
造价咨询工作流程及沟通对象
造价咨询文件管理与编制要求
11 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总则
项目管理团队的组成
项目管理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及沟通对象
项目报批管理
项目合同管理
项目设计管理
项目进度管理
项目质量管理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项目资源管理
项目信息与知识管理
项目收尾管理
附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清单
1 总则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在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践的基础上,根据现有的相关工程技术规范,借鉴和吸收了国际上较为成熟和普遍接受的项目管理理论和惯例编制而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适用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是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明确组织各层次和人员的职责与工作关系,考核和评价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的基本依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准则: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需坚持以客户需求为本,以实现建设项目预期目的为中心,以投资控制为抓手,以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安全生产和满足工期要求为基点,全面落实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责任制,推进绿色建造与环境保护,促进科技进歩与管理创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的最佳效益。
2.对工程咨询服务进行集成化管理,提高业主管理效率。将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等咨询服务作为整体统一管理,形成具有连续性、系统、集成化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系统。通过多种咨询服务的组合,提高业主的管理效率。
3.促进工程全寿命价值的实现。不同的工程咨询服务都要立足于工程的全寿命期。以工程全寿命期的整体最优作为目标,注重工程全寿命期的可靠、安全和高效率运行,资源节约、费用优化,反映工程全寿命期的整体效率和效益。
4.提升工程咨询企业的多业务集成能力。促进投资咨询、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提升工程咨询企业的多业务集成能力。
5.建立业主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间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是为业主定制,业主将不同程度地参与咨询实施过程的控制,并对许多决策工作有最终决定权。同时,咨询工作质量形成于服务过程中,最终质量水平取决于业主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之间互相协调程度。因此需要建立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
2 术语
全过程工程咨询
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行(或称运营)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设计在内的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指采用多种组织方式,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从事工程咨询服务的企业,受委托人委托,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的专业化管理咨询服务活动。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
是指受托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的组织机构,包括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一个或多个法人单位组成的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咨询服务机构应具备适应委托工作的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的一项或多项;当不具备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可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服务企业。
相关方
能够影响决策或活动、受决策或活动影响,或感觉自身受到决策或活动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
是指由受托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联合体单位组成的机构需由各联合体单位共同授权)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合同、主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原则上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人员承担,如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专业负责人
是指由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派,主持相应专业咨询服务工作。是指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的管理协调下,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关专业咨询的专业人士。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专业负责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人士: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执业资格人员承担。
委托人
是指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即项目建设方、业主或有权限的主管部门。
受托人
是指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一方,即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企业。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管理
对合同中约定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范围进行的定义、计划、控制和变更等活动。
项目总目标
工程建设项目总目标是工程建设和运行所要达到的结果状态,它是工程总体方案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的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总目标通常包括功能目标(功能、产品或服务对象定位、工程规模)、技术目标、时间目标、经济目标(总投资、投资回报)、社会目标、生态目标等指标。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责任制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制定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为主体,确保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目标实现的责任制度。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目标责任书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管理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团队签订的,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达到的成本、质量、工期、安全和环境等管理目标及其承担的责任,并作为项目完成后考核评价依据的文件。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策划
为达到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目标,在调查、分析有关信息的基础上,遵循一定的程序,对未来(某项)工作进行全面的构思和安排,制定和选择合理可行的执行方案,并根据目标要求和环境变化对方案进行修改、调整的活动。
采购管理
对项目的前期策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应等产品和服务的获得工作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
招标管理
为实现招标目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对整个招标过程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
合同管理
对项目合同的编制、订立、履行、变更、索赔、争议处理和终止等管理活动。
设计管理
对项目设计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
进度管理
为实现项目的进度目标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
质量管理
为确保项目的质量特性满足要求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
成本管理
为实现项目成本目标而进行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活动。
安全生产管理
为使建设项目实施人员和相关人员规避伤害、设备设施不受损及影响健康的风险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
资源管理
对项目所需人力、材料、机具、设备和资金等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
信息管理
对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处理、存储、传递和使用等活动。
风险管理
对项目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应对和监控的活动。
收尾管理
对项目总结、资料文件归档、试运行、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回访保修等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活动。
3 基本规定
一般规定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识别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需求与范围,根据自身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能力、相关方约定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目标之间的内在联系,确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目标。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遵循策划、实施、检查、处置的动态管理原理,确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流程,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系统管理,持续改进管理绩效,提高委托人满意水平,确保实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目标。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管理
全过程各专业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以下组合:
1 项目策划
2 工程设计
3 招标代理
4 造价咨询
5 工程监理
6 项目管理
7 其他工程咨询服务。如:规划咨询、投资咨询、bim咨询、绿建咨询、工程勘察、工程检测、海绵城市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当地政府报批报建所需要的咨询服务等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
根据各建设项目业主方的需求进行菜单式选择(不少于三项)。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的相应范围界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业主根据自身的能力合理选择合同服务范围;
项目策划、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各专业管理范围详见相应的章节。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各专业团队服务负责人要明确相应专业范围管理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各专业团队服务负责人在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协调下,确定相应专业的范围计划、范围界定、范围确认、范围变更控制。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各专业在开展工作中是与其他专业管理不可分割,在实施过程中各专业管理需要相互协调,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的带领下开展工作。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选择
工程咨询是高智力的专业服务工作,对工程全寿命期目标的实现有重要影响,选择专业化、高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够降低业务管理成本,最终提高工程效率和效益。
其招标过程中评标方法要区别于施工招标。
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选择中须避免价格恶性竞争。因工程咨询合同在签订前难以对工作范围、交付对象要求、管理工作数量和质量水平进行全面安排、描述和客观评估,难以形成价格竞争的条件。
2 建议业主在关注咨询机构的声誉、过去工程业绩、相关项目团队的工程经验的同时,还应关注咨询服务单位的诚信状况、与业主的诚信合作等。依据过去经验和相关能力进行选择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同时又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因为工程咨询服务需要业主不同程度的参与,需要高度的信任,过去的能力并非意味着能与当前的业主进行很好地合作。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管控措施
不同工程咨询业务组合管控的差异性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既具有传统的咨询特征,又是管理和技术服务。受托方不仅仅对业主提供帮助,提出咨询意见,做计划,而且接受委托方管理工作,也属于执行者,是咨询性工作和职能性工作的统一,对任务本身是承担一定责任的,但又不是工程承包。
工程咨询业务涉及不同属性。不同工程咨询服务的组合将影响管控方式的差异性,应区别采用差异化的管控方式:
1 纯咨询性工作。如仅为决策服务,要对业主提出的问题给出答案,如投资咨询、可行性研究等。咨询服务性工作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纯职能性工作。如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技术服务等。职能管理工作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咨询和职能性工作。如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
基于信任的业主方管控
构建业主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信任关系,培育良性市场环境。
1 业主对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要充分信任,尽可能全面授权。不宜通过合同或其他约束监督、制衡和控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尽量避免再采用第三方监督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行为,追求伙伴关系和团队精神。
2 减少合同处罚和监督机制,可以通过未来合作机会激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内在动力,通过声誉制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当前行为。
3 在工程过程中,加强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沟通,建立个人层面的信任关系,及采用非正式的控制方式。
4 在工程承包和咨询市场上,业主之间信息共享与交互平台构建。
5 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保持持续业务关系,不仅使双方互相熟悉,而且顾及后续的业务关系、强调声誉约束。
6 避免按照工程绩效设置奖励和处罚。不能仅仅单纯依赖经济激励与约束机制,还要从制度上进行激励和约束,更要重视思想文化道德等非制度因素激励约束作用,在制度安排与非制度安排因素结合的综合措施解决。
咨询企业的内部控制
应营造学习型企业氛围,咨询企业不宜外行管内行,以及采用过强的监督机制。咨询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是核心。员工的个人和社会形象、道德行为规范、对员工激励就显得非常重要,需要采用期权股份、员工参与决策等措施调动积极性。
行业监督共同作用
通过行业协会的约束。如资格认证;行业协会制定专业人士行为规范和工作标准,进行行业自律;建立健全的项目咨询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诚信考评、约束、处罚、激励机制。同时行业协会应当对从业人员具有很强的约束能力。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流程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流程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流程应包括启动、策划、实施、监控和收尾过程,在实施各个过程中时需要项目管理、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其中的一个或多个专业团队相互配合才能完成;各个过程实施中各专业团队之间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
启动过程应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概念,初步确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识别影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最终结果的内外部相关方。
策划过程应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协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关方期望,优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目标,为实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目标进行管理规划与管理配套策划,在此期间涉及到相应的专业团队有项目策划、项目管理、工程设计、造价咨询等相关方。
实施过程应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策划要求组织人员和资源,实施具体措施,完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策划中确定的工作,在此期间应以项目管理团队为主导,其他管理团队为辅,共同完成项目实施阶段的工作。
监控过程应对照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策划,监督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活动,分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展情况,识别必要的工作需求并实施调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过程监控过程由总负责人负责,相关专业团队负责人根据团队内部事务进展实时跟进。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收尾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收尾阶段总负责人要求相关专业团队负责人,按合同要求以及行业规范要求进行竣工策划、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管理、竣工移交等一系列工作内容。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规定工作内容、范围和工作程序、方式的规章制度;
2 规定工作职责、职权和利益的界定及其关系的责任制度。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流程的特点,在满足合同和组织发展需求条件下,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制度进行总体策划。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范围确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各个过程规定相关管理要求并形成文件。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评估与改进机制。必要时,应变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并修改相关文件。
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制度的组织,应由咨询公司企业负责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项目策划负责人、工程设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招标代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及其咨询公司管理部门相应的人员共同制定管理制度。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系统管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识别影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目标实现的所有过程,确定其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分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各阶段的各项因素。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确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系统管理方法。系统管理方法应包括下列方法:
1 系统分析;
2 系统设计;
3 系统实施;
4 系统综合评价。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过程中应用系统管理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综合分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策划、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之间内在联系的基础上,结合各个目标的优先级,分析和论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目标,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目标策划过程中兼顾各个目标的内在需求;
2 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对整个项目的投资决策、招投标、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进行系统整合,在综合平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各专业团队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实施系统管理;
3 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过程中的变更风险进行管理,兼顾相关过程需求,平衡各种管理关系,确保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偏差的系统性控制。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关方管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识别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所有相关方,了解其合理合法的需求和期望,确保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要求与相关方的期望相一致。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应使顾客满意,兼顾其他相关方的合理合法期望和要求。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通过实施下列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活动使相关方满意:
1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
2 确保履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要求;
3 保障健康和安全,减少或消除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4 与相关方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
5 构建良好的组织内部环境;
6 通过相关方满意度的测评,提升相关方管理水平。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持续改进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确保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持续改进,将外部需求与内部管理相互融合,以满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风险预防和组织的发展需求。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在内部采用下列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持续改进的方法:
1 对已经发现的不合格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2 针对不合格的原因采取纠正措施予以消除;
3 对潜在的不合格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不合格的发生;
4 针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增值需求采取措施予以持续满足。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在过程实施前评审各项改进措施的风险,以保证改进措施的有效性和适宜性。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对员工在持续改进意识和方法方面进行培训,使持续改进成为员工的岗位目标。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的持续改进进行跟踪指导和监控。
4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责任制度
一般规定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责任制度应作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的基本制度。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总负责人责任制应是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责任制度的核心内容。
建设项目各实施主体和参与方应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组织和人员分工,建立各方相互协调的管理机制。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和参与方法定代表人应书面授权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及相关专业团队负责人,并实行负责人责任制。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应根据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范围、期限和内容,履行管理职责。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应按相关约定在岗履职,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及全方位管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建设相关责任方管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关责任方应在各自的实施阶段和环节,明确工作责任,实施目标管理,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应按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责任追究和监督管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应在项目启动前签署相关承诺书,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各相关专业团队责任方应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宜采用例会、交底及其他沟通方式,避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运行中的障碍和冲突。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建立管理责任排查机制,按项目进度和时间节点,对各方的管理绩效进行验证性评价。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组织模式
全过程工程咨询可采用以下组织模式
1 采用一体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提供商,以某一家企业作为集成化服务提供商。
2 采用联合体形式,多家工程咨询机构基于项目签订联营合同,以一家作为牵头企业。
3 采购局部解决方案,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一家咨询单位负责总体协调,由多家咨询单位分别承担各自的咨询服务。
业主在选择不同的组织模式时须考虑:
1 项目资金来源;
2 业主自身的管理能力;
3 项目的复杂程度,项目类型;
4 市场中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的能力等。
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与业主、相关承包人间的工作界面和管理流程。形成工程全寿命期一体化的管理过程,即“前期策划-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管理”一体化。将投资者、业主、承包商、全过程工程咨询、供应商、运行维护单位等组合成一个整体,保持整个工程组织责任体系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构建集成化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
1 构建统一的工程总目标。不同工程咨询业务应符合工程总目标,而不是阶段性目标。
2 责任体系的一体化。注重不同工程咨询业务之间的内在联系,使它们一体化和集成化,减少界面之间的漏洞。构建完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责任体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对工程咨询业务实行一体化决策、一体化组织、一体化控制,组织规则统一,组织文化一致,使组织摩擦小,效率高。
3 信息的共享。提供共享的信息平台和高效的信息交流机制。信息沟通方便,降低不同业务和不同阶段的信息孤岛和信息不对称的影响。提倡bim平台的使用。
4 鼓励专业服务提前介入和往后延伸。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设计、造价咨询等单位可承担或参与工程的前期策划工作。工程设计可承担监督施工,指导运营维护等工作。并通过组织和技术措施予以落实。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
4.4.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承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管理任务和实现目标的责任。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管理,接受组织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服务和考核,负责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资源进行合理使用和动态管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在项目启动前建立,在项目完成后或按合同约定解体。
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遵循下列规定:
1 结构应符合组织制度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要求;
2 应有明确的管理目标、运行程序和责任制度;
3 机构成员应满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要求及具备相应资格;
4 组织分工应相对稳定并可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变化进行调整;
5 应确定机构成员的职责、权限、利益和需承担的风险。
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遵循下列步骤:
1 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大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管理任务及合同要求;
2 根据管理任务分解和归类,明确组织结构;
3 根据组织结构,确定岗位职责、权限以及人员配置;
4 制定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
5 由组织管理层审核认定。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管理活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执行管理制度;
2 应履行管理程序;
3 应实施计划管理,保证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
4 应注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过程的指导、监督、考核和评价。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置如下:
1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负责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所有事务,各专业负责人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的带领下组织工作;
2设项目策划负责人,根据需要建立工作团队负责项目策划相关服务工作;
3设工程设计负责人,根据需要建立工作团队负责工程设计相关服务工作;
4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根据需要建立工作团队负责工程监理相关服务工作;
5设招标代理负责人,根据需要建立工作团队负责招标代理相关服务工作;
6设造价咨询负责人,根据需要建立工作团队负责造价咨询相关服务工作;
7设项目管理负责人,根据需要建立工作团队负责项目管理相关服务工作。
管理机构组织架构图(示例)
说明:以上仅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机构示例,适用于采用一体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提供商的服务组织模式。当采用其他组织模式时,管理机构图将进行相应修改与调整。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建设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关责任方均应实施项目团队建设,明确团队管理原则,规范团队运行。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关责任方的项目管理团队之间应围绕项目目标协同工作并有效沟通。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立团队管理机制和工作模式;
2 各方步调一致,协同工作;
3 制定团队成员沟通制度,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和各方共享的信息平台。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应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制定明确的团队目标、合理高效的运行程序和完善的工作制度,定期评价团队运作绩效。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应统一团队思想,增强集体观念,和谐团队氛围,提高团队运行效率。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应负责与业主及相关部门协调工作。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建设应开展绩效管理,利用团队成员集体的协作成果。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目标责任书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目标责任书应在项目实施之前,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协商制定。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目标责任书应属于组织内部明确责任的系统性管理文件,其内容应符合组织制度要求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自身特点。
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目标责任书应依据下列信息:
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文件;
2 组织管理制度;
3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大纲;
4 组织经营方针和目标;
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特点和实施条件与环境。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目标责任书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实施目标;
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职责、权限和利益的划分;
3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质量、安全、环保、文明、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目标;
4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采购工程监理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所需资源的获取和核算办法;
6 法定代表人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委托的相关事项;
7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承担的风险;
8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应急事项和突发事件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9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效果和目标实现的评价原则、内容和方法;
10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过程中相关责任和问题的认定和处理原则;
1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完成后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的奖惩依据、标准和办法;
1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解职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解体的条件及办法;
13 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及之后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的相关要求。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认定,并根据考核结果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奖惩规定,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奖励或处罚。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目标责任书应根据项目实施变化进行补充和完善。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职责、权限和管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职责;
2 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中应履行的职责;
3 组织或参与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大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实施规划,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目标进行系统管理;
4 主持制定并落实实施总计划、实施方案,负责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
5 对各类资源进行质量监控和动态管理;
6 对项目策划、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项目管理等相关配合单位进行监控;
7 建立各类专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8 进行授权范围内的任务分解和利益分配;
9 按相关规定审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文件、技术资料、评估报告、总结报告等相应的专业报告呈报业主;
10 接受审计,处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解体的善后工作;
11 指导项目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12 配合组织完善缺陷责任期的相关工作。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应具有下列权限:
1 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
2 参与组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
3 参与组织对项目各阶段的重大决策;
4 主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
5 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源使用;
6 在组织制度的框架下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制度;
7 参与选择并直接管理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
8 参与选择大宗资源的供应单位;
9 在授权范围内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关方进行直接沟通;
10 法定代表人和组织授予的其他权利。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应接受法定代表人和组织机构的业务管理,组织机构有权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给予奖励或处罚。
全过程工程咨询体系下各责任主体关系
以下框图简单显示了全过程工程咨询体系下各责任主体关系与现行的五方责任主体关系的对比差异,用于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开展服务的参考,仅为示例,具体的各方责任关系还将依据具体的各方之间依法签订的合同及国家相关政策最终确定。
现行的五方责任主体关系
全过程工程咨询体系下传统的施工总承包模式(三方或四方责任主体关系)
说明:如勘察服务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则为三方责任主体关系,反之,则为四方责任主体关系。
全过程工程咨询体系下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三方或四方主体关系)
说明:如勘察服务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则为三方责任主体关系,反之,则为四方责任主体关系。
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策划
一般规定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策划应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策划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配套策划组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应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大纲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实施规划,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配套策划应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策划以外的所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策划内容。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策划的管理制度,确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策划的管理职责、实施程序和控制要求。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策划应包括下列管理过程:
1 分析、确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的内容与范围;
2 协调、研究、形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策划结果;
3 检查、监督、评价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策划过程;
4 履行其他确保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策划的规定责任。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策划应遵循下列程序:
1 识别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范围;
2 进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分解;
3 确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实施方法;
4 规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需要的各种资源;
5 测算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各项成本;
6 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各个过程进行策划。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策划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范围应包括项目管理、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全部内容,并与各相关方的工作协调一致;
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分解结构应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范围,以可交付成果为对象实施;应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际情况与管理需要确定详细程度,确定工作分解结构;
3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计划安排应形成项目总进度计划,宜采用可视化图表表达;
4 应采用完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所消耗的时间与人力成本测算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成本,或按工程造价总比例来测算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成本;
5 应进行跟踪检查和必要的策划调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结束后,宜编写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策划的总结文件。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大纲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大纲应是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工作中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宏观性的指导文件。
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大纲应遵循下列步骤:
1 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需求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范围;
2 确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目标;
3 分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条件,进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结构分解;
4 确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组织模式、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5 规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措施;
6 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资源计划;
7 报送审批。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大纲编制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 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经验资料;
3 相关项目管理、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实施调查资料。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大纲宜包括下列内容,组织也可根据需要在其中选定:
1. 建设项目概况;
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管理;
3.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管理;
4.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目标;
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组织架构及组织责任管理流程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策划管理;
7.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设计管理;
8.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管理;
9.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采招管理;
10.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管理;
1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质量管理;
1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本管理;
1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安全生产管理;
1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资源管理;
1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信息管理;
16.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风险管理;
17.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收尾管理。
18.不同工程咨询业务集成的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不同工程咨询业务应符合工程总目标,而不是阶段性目标。专项工程咨询服务都要立足于工程的全寿命期,以工程全寿命期的整体最优作为目标。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大纲文件应具备下列内容:
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目标和职责规定;
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程序和方法要求;
3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资源的提供和安排。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实施规划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实施规划应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大纲的内容进行细化。
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实施规划应遵循下列步骤:
1 了解相关方的要求;
2 分析项目具体特点和环境条件;
3 熟悉相关的法规和文件;
4 实施编制活动;
5 履行报批手续。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实施规划编制依据可包括下列内容:
1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及相关要求;
3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大纲;
4 本项目政府相关文件;
5 工程情况与特点;
6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资源和条件;
7 有价值的历史数据;
8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实施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概况;
2 项目总体工作安排;
3 组织方案;
4 设计与技术措施;
5 项目策划计划;
6 工程设计计划;
7 工程监理计划;
8 进度计划;
9 质量计划;
10 成本计划;
11 安全生产计划;
12 资源需求与采购计划;
13 信息管理计划;
14 风险管理计划;
15 项目收尾计划;
16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目标控制计划;
17 技术经济指标。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实施规划文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规划大纲内容应得到全面深化和具体化;
2 实施规划范围应满足实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目标的实际需要;
3 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的风险应处于可以接受的水平。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配套策划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配套策划应是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相关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策划过程。组织应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配套策划作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的支撑措施纳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策划过程。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配套策划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
3 实施过程需求;
4 相关风险程度。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配套策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确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的编制人员、方法选择、时间安排;
2 安排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各项规定的具体落实途径;
3 明确可能影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实施绩效的风险应对措施。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确保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配套策划过程满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的需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界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配套策划的范围、内容、职责和权利;
2 规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配套策划的授权、批准和监督范围;
3 确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配套策划的风险应对措施;
4 总结评价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配套策划水平。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建立下列保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配套策划有效性的基础工作过程:
1 积累以前项目管理经验;
2 制定有关人员配置要求;
3 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各种设施配置参数;
4 建立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协调方式;
5 规定项目实施的专项条件;
6 配置专用软件;
7 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信息数据库;
8 进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建设。
6 项目策划
项目策划总则
项目策划是指在项目前期对项目的决策和实施等方面的论证。在项目策划中,要做好项目前期的策划工作,进行前期的基础数据的调查,并根据项目总体规划的功能,建设规模、项目构成及建设费用组成进行策划。
项目总目标是工程建设和运行所要达到的结果状态,它是工程总体方案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和计划、施工、运行管理的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总目标通常包括功能目标(功能、产品或服务对象定位、工程规模)、技术目标、时间目标、经济目标(总投资、投资回报)、社会目标、生态目标等指标。
总目标确定过程应重点考虑:在确定总目标过程中,充分吸纳工程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应提出对使用者等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分析;充分利用和积累历史数据;强调工程总目标的可持续性,从经济、社会和环境维度进行综合考虑;项目总目标应该贯穿策划、设计、施工、运维和拆除等这个工程的寿命期;项目总目标贯穿于不同的专业服务中,以此为大纲。
工程总体实施方案是对工程系统和实施方法的初步设想,包括:工程总的产品方案和设计、实施、运行方面的总体方案,如工程总布局,工程结构选型和总体建设方案,工程建设项目阶段划分,融资方案等。
总体实施方案设计过程中,充分吸纳工程利益相关者的建议,鼓励前期介入。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策划包含工作主要内容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交通评估、节能评估等工作。它是整个项目开始启动的第一步,项目策划工作成果直接影响本项目投资成本、项目总工期、项目建成后运营效益。因此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策划实施前首先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策划组织架构,成立项目策划团队,明确项目成员的责任。项目策划阶段工作需全面的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相关部门沟通,熟知项目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工程总工期等项目信息。
项目策划团队的组成
项目策划服务负责人由咨询公司委派,在工作过程中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汇报,与同样被任命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其他任务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项目策划服务负责人根据工作的需要组建本阶段服务工作团队,项目策划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总体进度、必须符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合同要求及总体项目的相关进度,质量,成本等管理要求。
项目策划主要工作内容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策划工作团队主要负责合同要求的项目策划工作;配合其他阶段服务的工作团队的相关工作,包括造价咨询服务及招标代理服务的所需信息,工程设计服务政府报批所需信息项目管理服务阶段相关项目报建等工作所需信息。
项目策划的服务内容可以是以下内容的一项、多项或者全部:编制投资策划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交通评估、节能评估等报告,并配合业主报送相应的政府各主管部门进行审批。项目策划工作过程中需要紧密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各阶段服务工作团队沟通合作,工作范围涉及的服务团队依据合同可能包括:造价咨询团队,招投标代理团队,工程设计团队、工程监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等。
项目策划工作流程及沟通对象
项目策划服务负责人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的总协调下组织工作,项目策划服务负责人定期向项目总负责人汇报项目策划工作进度及工作情况,对需要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作特别阐述。
项目策划服务负责人组织项目策划团队根据工作任务组织部门会议,会议商讨工作分工及工作内容,根据项目总计划要求分解项目策划工作,把项目策划分解工作落实到项目策划的每一个人的工作任务中,项目策划具体工作的各相应的责任人根据工作内容提出需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其他阶段服务的各相关工作团队配合提供的资料清单,且需要注明需要提供的资料的详细内容与资料的深度要求及其时间要求;需要其他团队配合的事宜汇总到项目策划服务负责人,由项目策划服务负责人与所需的相关配合工作团队的负责人沟通联系。
项目策划工作团队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及其管理团队之间的沟通联系:在项目策划的工作开展前,需要向项目总负责人及其管理团队索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总进度计划,总体质量,成本等目标要求,完整的相关资料及信息文件等项目资料信息,项目策划工作团队根据所获得的相关信息资料编制项目策划详细进度计划,质量管控计划,详细工作计划,所需资源计划等;在实施过程中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与项目总负责人及其管理团队进行沟通交流,实时汇报工作进展及需要的配合与支持,了解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总体情况,根据需要进行相关工作的调整,改善与提高。
项目策划与工程设计服务工作团队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在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报批文件时,项目策划需要向工程设计服务工作团队索取相关设计文件,具体包括:项目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估算等资料;方案设计的深度除满足国家相关要求外,也需要满足项目策划报批文件要求,工程设计服务负责人需要带领工程设计服务工作团队按项目策划团队提出的要求及时提供给项目策划工作团队。项目策划服务工作团队与工程设计服务工作团队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方案设计是否有变更,项目策划服务工作团队需要根据修改的设计文件修改及更新项目策划报批文件,如此保持与设计文件的一致性,避免报批文件返工现象。
项目策划服务工作团队与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团队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在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等报批文件的时,项目策划向造价咨询团队索取项目工程估算表等相关工程造价资料,项目策划组根据工程估算等造价资料编制项目报批文件;项目策划加强与造价咨询的沟通,当项目总投资有改变时及时修改项目报批文件。
项目策划服务工作团队与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团队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因项目策划服务可能包括较多的专业评估报告,可能需要对有些报告的编制进行服务外包,故需要与招标服务工作团队进行相关配合,在项目策划服务工作中需要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团队及时确定外包单位,以便项目策划服务工作按照计划开展。项目策划服务可能包括的专业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交通评估、节能评估等工作都需要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及单位进行编制。项目策划服务工作团队需提前与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团队进行沟通,提出需要外包工作的团队介入及开展工作的时间计划,以便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团队进行相应的工作及安排。
项目策划专业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要求
项目策划专业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内容可以为以下其中一项,多项或者全部内容,具体依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要求:投资策划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交通评估、节能评估等,文本编制需要参考国家与地方相应技术评估及标准。
7 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总则
应明确工程设计与技术管理部门,界定管理职责与分工,制定工程设计与技术管理制度,确定工程设计与技术控制流程,配备相应资源。
工程设计管理团队应按照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策划结果,进行目标分解,编制工程设计与技术管理计划,经批准后组织落实。
工程设计管理团队应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同阶段目标的实现情况,对工程设计与技术管理工作进行动态调整,并对工程设计与技术管理的过程和效果进行分层次、分类别的评价。
工程设计团队应提供符合顾客需求和期望的合格的工程设计产品,以及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
落实工程全寿命期价值体系,满足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的要求,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
实现各专业工程系统的集成设计,最终形成一个符合工程总目标要求,同时又是整体协调的工程技术系统。
工程设计团队的组成
工程设计负责人由咨询公司委派,在工作过程中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汇报,与同样被任命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其他任务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按照其他咨询服务团队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设计文件及技术支持,根据其他咨询服务团队反馈的要求对工程设计进行合理的优化及修改,以便符合造价控制,招标管理,项目管理等的要求,最终实现整个项目的各项目标。工程设计负责人根据工作的需要组建本阶段服务工作团队,工程设计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总体进度、必须符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合同要求及总体项目的相关进度,质量,成本等管理要求。
工程设计负责人根据项目特点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主要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突出工程设计负责人的协调作用,加强不同专业之间的沟通配合,提高生产效率。
工程设计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设计根据项目实施过程包括以下阶段:
1 项目方案设计;
2 项目初步设计;
3 项目施工图设计;
4 项目施工阶段设计服务;
5 项目竣工验收。
工程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可委托一家或几家设计公司完成)
1 土建设计(建筑、结构)
2 机电设计(给排水、电气、暖通)
3 智能化设计
4 景观设计
5 内装设计
6 幕墙设计
7 变配电设计
8 燃气设计
9 人防设计
10 泛光照明
11 其他专项设计如:交通评估、厨房设计、标识系统等。
工程设计负责人应依据项目需求和相关规定组建设计团队,明确设计策划,实施项目设计、验证、评审和确认活动,组织编写设计报审文件,并审查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提出设计评估报告。
项目策划阶段,工程设计团队应配合项目策划咨询团队的工作,按照项目策划咨询团队的工作需求,提供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及技术信息等,以便项目策划团队的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将项目策划咨询团队反馈的信息作为工程设计开展的参考,以便工程设计符合项目策划最终的成果。
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工程设计团队应配合建设单位明确设计范围、划分设计界面、设计招标工作,确定项目设计方案,配合造价咨询服务团队做出投资估算,完成项目方案设计任务。
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工程设计团队应完成项目初步设计任务,配合造价咨询服务团队做出设计概算,并提出工程勘察工作需求。
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设计团队应根据初步设计要求,组织完成施工图设计,配合造价咨询服务团队确定施工图预算,设计图纸符合造价咨询要求;工程设计过程需要建立设计文件收发管理制度和流程。
项目施工阶段,工程设计团队应组织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控制和深化设计,根据施工需求组织或实施设计优化工作,参与关键施工部位的设计验收管理工作。
项目竣工验收与竣工图阶段,工程设计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按照约定对设计文件进行整理归档,配合编制竣工决算以及竣工图的编制、归档、移交工作。
工程设计工作流程及沟通对象
工程设计负责人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的总协调下组织工作,定期向项目总负责人汇报工程设计工作进度及工作情况,对需要其他咨询服务团队进行协调解决的事项作特别阐述及沟通交流,以便相关问题的及时解决。
工程设计团队按照总体进度计划完成合格的设计产品,并在策划、报批、设计、施工、验收等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设计咨询服务。
1 参与规划。统筹建筑设计和城市设计协调统一。
2 参与策划。参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开发计划的制定,确认环境与规划条件、提出建筑总体要求、配合制定项目策划咨询报告、概念性设计方案及设计要求任务书。
3 完成设计。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技术设计和施工现场设计服务。综合协调把控幕墙、装饰、景观、照明等专项设计,审核承包商完成的施工图深化设计。建筑师负责的施工图技术设计重点解决建筑使用功能、品质价值与投资控制。承包商负责的施工图深化设计重点解决设计施工一体化,准确控制施工节点大样详图,促进建筑精细化。
4 配合报批、报审。设计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业主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参与项目报批和设计报审工作。
5 辅助招标。辅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招投标管理,对承包商的选择提出要求。
6 监督施工。对总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和指定服务商履行监管职责,监督工程建设项目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协助组织工程验收服务。
7 指导运维。组织编制建筑使用说明书,督促、核查承包商编制房屋维修手册,指导编制使用后维护计划。
8 更新改造。参与制定建筑更新改造、扩建与翻新计划。
9 辅助拆除。提供建筑全寿命期提示制度,协助专业拆除公司制定建筑安全绿色拆除方案等。
建立各专业设计团队之间的技术协调管理制度。针对项目特点及不同的设计阶段明确设计总控方,其主要职责为:
1 协调解决各专业设计单位的系统接口和技术矛盾,配合业主进行决策定位。
2 管理协调各专业设计团队的设计进度,特别是对接口部分资料的配合提供及沟通的时间进行严格控制。并根据工程总进度要求及时调整专项设计时间表,督促各专业设计团队按期提供设计成果。
3 牵头组织各专业设计团队召开设计协调会,明确设计界限,做好各专业间的配合,及时解决现场施工中的难点问题,并督促落实相关意见。
工程设计实施要求与文件管理
设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1 设计管理应纳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
2 严格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落实。
3 建立以工程负责人为首的各级技术管理工作机制,对各阶段设计成果进行内部技术评审,认真履行校审制度,层层把关,确保设计成果质量;
4 与业主和相关职能部门充分沟通,多作现场调研工作,使设计能与职能部门的要求和实际相符,协助业主在合理的情况下节省投资、缩短工期。
明确全过程质量控制流程
工程设计应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质量控制流程框架内,制定一系列的质量控制体系程序文件,明确质量体系控制流程图。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步骤如下:
1 编制进度控制计划;
2 各单位、各专业设计原则编制与会审;
3 各单位、各专业接口的实施管理;
4 总体方案和专业方案的评审与优化;
5 各单位、各专业设计文件的校审与专业之间的会签;
6 设计文件总体审定与建设方对设计文件意见反馈与处置。
设计过程中的造价控制
1 设置先进的、可行的投资控制目标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周期长、变化多,其投资控制目标的设置应随工程项目进展的不断深入而分段设置。目标的设置既要有先进性,也要有可行性。根据初步设计图纸确定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对国际国内的材料和设备供应商充分询价,在此基础上配合造价咨询服务团队完成
建筑企业资质托管协议篇八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区/市(县)_
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土地面积为:,土地用途为:.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结构;
建筑物地上层数为层,地下层数为层。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现房产权登记备案号为.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路幢(号)_
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是【非封闭式】。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屋建筑层高为米。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2;
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3;
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资料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见本合同附件4;
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5.
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元。
(大写)_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元。
(大写)_
第四条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3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
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由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青岛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包括%),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
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包括+-%),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已建设到.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收款监管机构:、帐户名称、帐号:)预收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附件1中约定明确。
第七条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万分之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逾期超过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1.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
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
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权的,应当自合同约定之乙方应交付房款期限届满止的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没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视为放弃权利。
第八条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见附件2),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见附件4),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违约金
第十条甲方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将取得的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以及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由,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发生时采取了适当救护措施,并在日内书面告知乙方的;
第十一条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逾期超过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1.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天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
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房屋交付的标志为.
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同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所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由于乙方原由,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从甲方通知的乙方应当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并承担该房屋毁损灭失的所有风险;
如果由此导致甲方承担其他连带责任,甲方除按照承担连带责任的实际损失进行追讨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在产权登记中应当履行的义务成就的,应当向乙方发出办理产权登记的书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日内,若乙方不履行其在办理产权登记中所应履行的义务,导致产权登记迟延办理或无法办理,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如乙方未按约定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
乙方接收催告书后,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至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并按照《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第十六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
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3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倍给予补偿。
如主体结构不符合本合同附件3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当按照《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应当共同委托本市(或者国内)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共同检测的书面意见后日内,另一方不作答复的,视为同意对方可以单独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同意该机构做出的书面鉴定意见。
第十七条该房屋交付后,房屋权属证明办妥前,乙方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第十六条第二款的方式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当按照《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第十八条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起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有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十九条自该房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
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参照_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规定,在本合同附件5中约定。
第二十条甲方已选聘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见附件五)因该房屋规划用途为用房,甲乙双方已签订了《使用公约》(见附件5)
第二十一条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
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甲方与订的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本合同甲方的)与该房屋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权益(房屋期权),乙方可以依法转让、抵押。
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权利时,甲方应予协助。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采用用书面形式,且首先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送达,直接送达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国外的可采用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
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
若邮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国法律所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
第二十四条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的正文、补充条款、附件以及补充协议中的填空部分,手写体与铅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图章条款)不相一致的,以手写体为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索赔。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双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负责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若甲方逾期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如发生协议解除本合同的事实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本合同壹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_
乙方(签字)_
范文二
卖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北京市区的房屋(房屋全部权证编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出售给乙方。
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并以购得的上述房屋向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以支付甲方应收的房款。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房申请购房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
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必须取得其他全部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
1、向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以备查核,并依规定支付费用。
2、保证按原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前述房屋,并及时将贷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将所购房屋向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4、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5、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本协议以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
如果贷款银行认为乙方的借款申请不符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的70%,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否则,乙方应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贷款申请获准后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_法律。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
由乙方交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壹份。
十、特别约定: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企业资质托管协议篇九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为明确资金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_________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职能,规范信托管理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_信托法》、《_合同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释义
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已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信托合同、本合同: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_________》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
信托计划:指《_________》。
委托人:指与受托人签订本合同且有义务将信托本金交付受托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_________公司。
受益人:指委托人在信托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项目公司:指在_________登记注册的_________公司。
信托财产:指受托人因承诺信托取得的信托本金以及对信托本金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信托本金:指委托人为设立本信托于签订本合同时实际交付受托人的资金。
信托专户:指受托人在_________开立的本信托项下的资金专用账户。
信托财产银行划付账户:指委托人指定的用于受托人支付受益人信托收益和移交信托财产的银行账户。
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指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
第二条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授权受托人以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以期最大限度的为受益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的信托。
第四条信托本金及交付
信托本金币种为:人民币(元),金额为:_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_元整)。
委托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将信托本金交付至以下信托专户:开户银行: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
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存放银行。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信托计划成立后归入信托财产,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时支付给受益人。
第五条信托生效及信托期限
本信托自委托人交付信托本金且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生效。
本信托期限为三年,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信托受益人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
本信托受益人为本合同附件二《多个受益人一览表》中载明的受益人,受益人的基本情况和信托利益划付账户见《多个受益人一览表》。
本信托终止后,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为:《多个受益人一览表》中载明的受益人。
第七条信托财产的构成
信托本金;
信托本金受让项目公司股权后取得的股权;
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
法律、法规规定可计入信托财产的其他财产。
第八条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将信托本金加入信托计划,与加入信托计划的其他信托本金聚集起来,以受托人名义运用于受让_________公司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第五条款规定的计划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
第九条信托财产的核算
本信托由受托人建立核算账户,按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核算信托财产价值,分享信托收益,分担信托财产损失。
本信托承担的包括税费、中介费用、受托人报酬在内的各种费用统一按信托计划规定支付。
本信托损益的计算方法、信托收益分配时间及分配方式按信托计划规定执行。
第十条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
(2)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付信托本金;
(3)保证信托本金为其合法所有的财产;
(4)保证已就设立本信托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本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5)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受托人报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有权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有权依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约定取得报酬;
(3)按照本合同及信托计划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4)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及其他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5)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6)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受益人的权利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
(2)信托受益权可以根据本合同规定转让和继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本信托生效后,受托人应当向受益人交付《受益权证明书》。 信托期限内,受益人转让受益权,应当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符合受益人大会通过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办法》规定的受益权转让条件;
(2)持本合同、《受益权证明书》及受托人要求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与受让人共同到受托人住所地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换发《转(受)让受益权证明书》。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3)按照信托本金的1‰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因继承发生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继承人应持有效证明,参照款(2)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信托的终止、清算与信托财产的归属
本信托生效后,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受益人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本信托。
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1)信托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
(2)信托期限期满;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信托终止,信托财产按信托计划规定清算。清算后的信托财产,按以下方式分配转移给本信托的信托财产归属人。
(1)现金形态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以现金形式,按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采用划付至信托利益划付帐户的方式转移给信托财产归属人。
(2)股权形态的信托财产,本信托终止时目标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过户至信托财产归属人名下,但信托财产归属人应当提前支付过户费用,否则,受托人有权留置股权。信托终止时目标公司仍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过户至信托财产归属人名下违反《公司法》第20条规定的,受托人无需与委托人、受益人、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另行协商,本信托及信托计划视为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即视为违约,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本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应承担由此给受托人、信托计划项下其他当事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和与本合同相关联的事务产生争议,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诉讼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通知、送达
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任何一方联系地址和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变化之日起10日内通知其他方。信托期限内,受益人变更信托利益划付帐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并持本合同及受益人身份证件到受托人住所地办理信托利益划付帐户变更确认手续,未通知受托人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本合同规定的送达为:
(1)送达方式:专人送达、挂号信、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方式,同时存放受托人营业场所备查;
(2)送达地址:本合同载明的地址;
(3)收到时间:专人送达的,受送达人书面签收日;挂号信送达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传真、电报、电子邮件送达的,收到回复日或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日如遇法定节假日,相应顺延。
本合同自以下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1)委托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受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与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另交每位受益人一份加盖受托人印章的本合同的复印件。
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多个受益人一览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本合同与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内容冲突的,优先适用本合同。
第十七条特别申明
委托人在签署本合同前已认真阅读和研究了本合同中的所有受托人免责条款,对其文字和法律含义无异议,并与受托人的理解完全一致。
当事人在签署本合同前已认真阅读和研究了本合同、信托计划,对其文字和法律含义无异议,并与受托人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企业资质托管协议篇十
贷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据《_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 ‰,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 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 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 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 )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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