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需要处理一些琐碎的事情。写总结时,可以使用一些归纳概括的词汇和句式,以增加文章的表现力。掌握好总结的技巧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完成总结的任务。
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无隐患篇一
为深刻汲取县乡村“x·xx”建筑坍塌重大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主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和全省、全市、全县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彻底整治全镇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全面消除建筑领域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
对全镇范围内的房屋建筑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以下七类:
3、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
5、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各类园区及周边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排查整治时间。
xxxx年x月xx日-xx月xx日。
三、
排查整治目标。
按照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全面排查、合理处置的原则,通过x个月全覆盖的专项排查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集中解决“违建、危建”问题,消除房屋建筑各类安全隐患。
(二)切实做到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理到位,坚决消除违法违规建设和安全隐患存量、遏制增量。
(三)健全相关长效机制,防止新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排查整治方式及要求。
排查整治采取各村(社区)自查、各片排查和集中整治的方式,各村(社区)自查和各片排查同步进行,互促共进。
(一)各村(社区)自查。各村(社区)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隐患大排查,建立详细的隐患台账,确保本村(社区)范围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排查摸底表(附件x)及时上报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建设办)。
(二)各片、各单位、部门排查。由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部署,各片、建设办、国土资源所、应急管理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小城镇办、派出所等部门成立七个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负责与各村(社区)对接,同步开展全面排查,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制定责任清单,并及时将责任清单(附件x)反馈至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各村(社区)。
(三)集中整治。各村(社区)要根据责任清单立即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各相关部门要严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职责,会同七个工作组和各村(社区)共同做好集中整治工作。各村(社区)整改完成后按要求将整改清单(附件x)报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进行销号处理。
整治要求:
1、对于排查出的手续齐全,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加固,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停用,直至消除隐患为止。(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2、对于排查出的违法建筑,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与建设、侵占消防安全通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拆除;对既是违建又是危房的,要坚决拆除;对城乡容貌影响不大,质量较好,尚能发挥一定社会作用的个别建筑,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评估后,提出意见并确定处置办法。(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3、对于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或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4、对于屡次告知、催办,拒不配合工作、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司法和市场手段,采取强制措施,进行集中攻坚。(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五、实施步骤。
(二)全面排查阶段(xxxx年x月x日-xx月x日)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全镇统一部署,全面排查上报安全隐患。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要结合排查情况建立责任清单,逐一提出处理意见,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上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
(三)集中整治阶段(xxxx年xx月x日-xx月xx日)各村(社区)要对照排查问题清单,明确专人,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各村(社区)做好集中整治,整改完成后,向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交整改报告,提出销号申请,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销号申请进行现场审查核准。
(四)巩固。
总结。
阶段(xxxx年xx月x日-xx月xx日)。对情况复杂、时间较长的违法建设项目和老旧房屋,要纳入重点监控对象,直到问题整改完成。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督导检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严防反弹和死灰复燃,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与各村(社区)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建章立制,形成长效防控体系,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和整改汇总清单,于xx月xx日前上报镇党委、镇政府,镇党委、镇政府将对全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支书、主任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七个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办,七个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组成的人员及职责分别为:
工作职责: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监察工作,对进展缓慢、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进行约谈督办。对禁而不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严肃追究责任。
七、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生命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迅速行动,举一反三,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拆违拆危,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认真履行专项整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整治,务求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调。各工作组要充分发挥检查督导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和联系沟通,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好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镇党委、政府将定期将督查情况进行公开通报。
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无隐患篇二
自开展百日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以来,我局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成立了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按照我局百日督查工作方案的步骤,我局主要围绕“五一”小黄金周、汛期交通安全生产检查等开展本行业“迎奥运、保安全”检查活动,成立四个督查组,重点围绕水上交通、道路运输、道路养护、在建工程四个方面,并对全行业深入开展检查,督促系统各部门、单位落实交通安全保障各项措施、层层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
一、组织机构。成立了交通局百日安全生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石俊远担任,副组长由何勇副局长担任,系统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根据部门实际制订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水上交通运输、道路交通运输、交通在建工程、民爆物品、汽车站等领域作为督查范围。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交通行业和领域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及隐患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资金、隐患治理工作预案执行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今年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安全措施、责任的落实情况;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交通运输超限、超负荷运行的源头治理工作情况;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救援队伍、救援物资等组织及落实情况;各下属工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督查内容。同时分三个阶段进行落实。
三、广泛宣传。在系统内部层层实行百日督查宣传活动,同时会同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宣传组下各乡镇进行交通安全生产宣传。
四、全面落实。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节前、汛期以及受四川汶川地震余震影响等,我们组织下属相关部门对道路路面、挡墙、边坡、桥梁等进行了检查,同时对我县水上营运船舶、农民自用船只进行了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一时因资金短缺未能及时整改的,及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争取资金进行整改。通过全面排查,共检查桥梁70余座,涵洞20余道,挡土墙20余道,路面500余公里,检查出安全隐患42处,其中滑坡20处,挡土墙垮塌20处,涵洞断裂或冲毁2处。路基坍塌11余处。由于隐患要彻底整治需大量资金,我局一方面多渠道筹集资金,对部份隐患进行及时整改,一方面对存在隐患但短时间内不能彻底整治的路段全部设立了警示标志,并明确有关单位和人员24小时监护。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对交通安全生产隐患的全面排查治理,使我县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自今未发生交通安全生产事故,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更有序的开展。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大安全生产督查力度,力争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为下步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及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基础。
20__年为期一周的食品宣传周宣传活动将结束,我校认真贯彻教体局的文件精神。在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完成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工作小组。由_x校_担任组长,_导担任副组长,各班班主任担任成员。我校无食堂食品问题,所以主抓学生日常饮食行为习惯,教育学生安全饮食,卫生用餐。
为了使每个成员增强自己的责任感、使命感。学校召开了食品卫生安全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让他们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使他们明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道理,教育需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到一颗菜,一粒米,大到一顿饭,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真正做好防患于未然,严防中毒事故发生。要求班主任老师主题班会、黑板报等形式,经常不断的教育学生注意安全。要求他们不要随地到校外小摊上买不卫生的零食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针对流行病季节性特征,以立度戒备心观,从小处、细处入手,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一)举办一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视频观影。
围绕“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进一步贯彻落实镇教委办文件精神,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
(三)召开食品安全主题班会,以“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
(四)办一期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卫生与健康》宣传栏,通过广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的学生介绍有关食品安全的知识。
(五)挂了一幅“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的宣传标语。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任重道远,还需要我们继续加大力度:今天我们强化如下方面的工作:
(二)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增进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
(三)控制学生乱买小摊位相关食品和饮用品。
总之,我校将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持之以恒地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一是街道成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为副组长,街道安监办主任和社区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安监办),由安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使百日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有了坚强的组织领导;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如何开展百日安全行动工作,通过对街道辖区的安全形势分析,确定了在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民爆物品、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重点开展工作。三是制定了《万盛街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工作。
在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期间,街道和社区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办黑板报、小喇叭喊话、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向广大居民和企业宣传开展百日安全攻坚行动的目的、意义,让居民和企业理解、参与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来。据统计,在此期间,街道辖区共办理黑板报38起,召开各种会议60余次,小喇叭喊话7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舆论氛围。
1、道路交通。一是加强对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教育,摸清辖区机动车辆的基本情况,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对辖区的次干道、背街小巷实行了“一对一”监管责任,即每条重点道路都有一名街道领导、一名社区干部、一名具体的监控人员;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张贴画报、标语等形式,让更多的市民遵守交通法规。今年以来,通过宣传,辖区共办理摩托车牌照100余个,驾证60余个。
2、消防安全。一是坚持实行小喇叭喊话制度,每天晚上各个社区利用小喇叭进行喊话,提醒市民注意防火;二是对辖区的危房、消防通道、以及小型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在百日攻坚行动中,共发现安全隐患10余处,全部得到了有效的整改;三是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市民自救能力,7月20日,在建设社区开展了一次消防安全演练,内容是多层高楼着火如何逃生自救,通过演练得到了居民的好评。
3、地质灾害安全。对砚石台地质灾害点安排专人每天进行监控,并做好监控记录;对地灾点周边的群众发放明白卡100余份。
4、食品药品。一是按照区食药监局的要求,制定了《万盛街道2011年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及《万盛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布置;二是安排人员对辖区的餐饮店、药店、个体诊所进行全面的排查,查处隐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对食品药品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按照“四个不放过”的要求,进行严厉打击。在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查处餐饮业隐患70余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查处药品安全隐患10余条,为辖区的一方平安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5、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一是对辖区危化品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情况,并做好统计登记工作,二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网格化监管和举报机制,对辖区的烟花爆竹重点经营店、重点人头落实“一对一”监控,并签订了承诺书。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消除了辖区的安全隐患,使街道辖区的安全形式得到了进一步好转,为今后的安全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按照《校园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夯实的工作作风集中力量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实现校园无脏、乱、差现象,教学环境显著改善,校园环境干净整洁,环境育人功能日益凸显。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在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校园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党委行政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全校专题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研究,精心谋划部署。会议要求各学院、部门充分认识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去,务必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大力推进全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高质量、高标准的打好校园环境整治攻坚战。
按照工作部署,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副组长,两办、党委宣传部、学工处团委、保卫处、现代教育中心、资产处、基建处、后勤保障处、规划设计研究院、附属医院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各项综合整治工作。
结合全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校园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实施方案》,突出问题导向与责任导向,将委厅五个重点要求分解为20个具体项目,每个项目均明确责任领导和主办部门,主办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办理。校园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对整治活动情况采取全面督查、随时抽查等形式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实效。对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有关部门集中解决。对整治不力的重点、难点问题,限期整改,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对部门领导重视不够,责任不到位的,进行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为提高师生知晓率和参与率,形成综合整治工作合力,提升环境整治工作实效,学校要求各单位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积极组织师生参加“美丽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网络正文及摄影比赛活动。同时要求各单位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以党员干部、学生党员为先导,将环境整治工作融入“两学一做”专题研讨,融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中,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与组织动员作用,团结广大师生积极投身校园环境整治;二是与“一岗双责”综合考评相结合。将校园环境整治纳入“一岗双责”考核范畴,强调各级党员干部的责任与担当。同时,校领导班子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各级党员干部全心参与、积极发动,共产党员先锋引领、冲锋在前作用不断显现;三是与“文明美丽校园”创建试点相结合。坚持一手抓环境整治,一手抓创建试点,围绕建设“日新学校、和谐学校、幸福学校”主题,强化“三融”“三化”“三全”工作模式,促进校容校貌整体提升。
(一)推进学生宿舍环境整治:一是加强日常管理,提升自律意识。学工处印发了《学生宿舍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及宿舍卫生安全检查评分细则,建立了“学院党委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长+宿舍(寝室)长”的五级工作机制,实施学生宿舍每日自查、辅导员每周检查、学院每月评比的检查机制。学校成立学生宿舍文明督导组,学工处牵头每周开展1次宿舍文明检查,每月开展1次宿舍文明建设随机抽查,参照学生宿舍卫生安全检查评分细则和评分表及时记录检查结果,并在智慧学校和校内媒体中及时通报,对检查结果较差的学生宿舍进行跟踪督查,着力解决学生宿舍文明建设中的各类问题。考核结果纳入学院工作考评、纳入辅导员和带班党员的年度考核、纳入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评先体系、纳入对党员发展的考核过程。通过系列措施,增强了学生爱护环境卫生的自我养成意识,宿舍环境卫生有明显改善。二是加大投入力度,推进老旧宿舍改造。学校制定了老旧宿舍改造五年规划,投入大量资金全方位提升宿舍品质和住宿条件。今年已完成4栋学生宿舍整体改造,宿舍进空调、进浴室、进直饮水等工作已全面展开,学生宿舍家具更新也在逐步推进,2021年上半年全部落实到位。
(二)推进重点问题整治:一是强力清除违章搭建。针对原煤炭干校家属区违章搭建、违规菜地等问题,根据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学校邀请城管前来执法(拆除违建、清理菜地),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基建处等部门积极配合,并做好善后。目前,该区域的硬化亮化及配套建设全部完成,周边环境焕一新。二是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对所有建筑物的房顶屋后、下水道、排水沟、化粪池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违规菜地30处,复绿面积3万余平米,补种树苗3000多颗,清理僵尸车1100辆。对各教室课座椅窗帘、日光灯、吊扇、讲台、黑板等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修,对教室地面、卫生间、天花板、窗台、玻璃窗、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三是整治校内交通秩序。针对校园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加,校园道路客观现状,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突出的问题,出台了《校内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对校园机动车停放秩序开展了常态化的整治,提醒、督促或通报校园违规停放问题,并与《校内综治考核处罚办法》挂钩。针对电动自行车车速快、充电乱、停放难等诸多因素,出台了《校园交通管理办法》,并配套出台整治方案。
(三)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一是打造人文校园。出台了《关于加强校园景观雕塑建设的意见》和《校园景观雕塑捐赠管理办法》、《校园景观雕塑近期建设实施一览表》,统筹规划校园景观,进一步完善了校园文化标识系统,建设了若干以学校精神、交通特色、轨道核心为主题的雕塑、壁画等文化长廊、休憩驿站、休闲座椅等;建设了杜鹃花景观、孔目湖湿地公园、二次创业主题雕塑、北区图书馆景观水系等文化景观。设计制作了“学校百鸟图”并出版,“美在学校”系列宣传片,从《我在学校遇见你》、《我在学校等你》、《我们相聚在学校》到《空中看学校》,受到了师生的欢迎。校园孔目湖湿地公园移建六栋徽派古建筑,努力打造集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于一身,融文化传播、创客空间、校友交流、校企合作于一体的校园文化标识。出台了校内宣传规范文件,制定了审批、张贴悬挂、清理及违规处罚措施。二是打造“三百”校园。校园绿化工作重心向养护转移,维护绿化成果,提升景观效果,打造“百鸟争鸣、百花齐放、百树竞发”的绿色生态山水学园。三是打造“三宜”校园。今年9月1日开始,校园物业保洁实施网格化管理,配套出台量化考核办法,实现校内保洁工作无盲点,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宜教、宜学、宜居”的校园环境日益凸显。
(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一是营造和谐平安的综治环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全校范围内层层签定了治安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在全省高校中率先创建了“以校园110为平台,以群防群治队伍为骨干,以三道防线为重点,以校地共建为基础”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并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不定期印制《舆情黄皮书》,发挥好新媒体作用,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测工作,近150名网络文明志愿者开展网络文明宣传。学校连续13年获评“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为“全省高校平安校园示范学校”。二是推进食品安全整治。强化食堂监管,率先推出了食堂考评制度,建立了校领导定期带队抽查、校学生权益会日查、餐饮中心日查、快检室随机抽查“四位一体”的检查制度,并配套出台了量化考核办法,制定了奖惩淘汰措施。近期,按照省厅要求,连续开展了两次食品安全大检查,促进了食堂的规范化管理,提升了服务水品和质量。推进食堂标准化建设,主动邀请南昌市、经开区食药监局专家到校指导,推进食堂标准化建设,目前我校有五个食堂被评为省“洁厨亮造”示范单位称号。规范经营店面管理,资产管理处制定了校园经营场所专项检查制度,安排有专人每周带领学生会权益者保护协会的工作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资产经营场所进行专项抽查,督促校园内各经营点的规范经营。另外,近期还对所有经营店面的门头和装饰进行了统一规范和装修。三是推进周边环境整治。配合皇姑路的建设,协调相关当事人拆除了学校综合服务中心(原立通大厦b座)西侧违章搭建。协调城管部门对双港东大街沿线(校园周边)夜宵摊点的环境卫生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
(五)大型修缮项目平稳推进。我校属多校合并的老校区,基础设施老旧,历史欠账较多。近几年,学校下大力气对老旧宿舍、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进行修缮改造,已出台了学生宿舍五年改造规划、教学办公楼大型修缮计划、节能三年实施计划以及水管网改造、智能电表改造等一系列计划,目前已全部立项进入实施阶段。
(一)校内公共场所、家属区楼道里的垃圾小广告现象屡禁不止,缺乏有效的根治办法和手段。
(二)虽多次向南昌市、经开区反映、协调,学校南区门口围墙边的夜宵市场对学校的影响没有根除。
校园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造福全校师生的“民心工程”,也是一项任重道远的“艰巨工程”。今后我们将按照省委、省厅的工作部署要求,脚踏实地,攻坚克难,持之以恒,巩固整治成果,努力打造“美丽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湖北做出新的贡献。
按照区安办《关于印发万盛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万盛安委发〔20xx〕4号)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万盛街道精心筹划、认真组织、全方位的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街道成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为副组长,街道安监办主任和社区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安监办),由安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使百日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有了坚强的组织领导;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如何开展百日安全行动工作,通过对街道辖区的安全形势分析,确定了在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民爆物品、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重点开展工作。三是制定了《万盛街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工作。
在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期间,街道和社区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办黑板报、小喇叭喊话、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
向广大居民和企业宣传开展百日安全攻坚行动的目的、意义,让居民和企业理解、参与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来。据统计,在此期间,街道辖区共办理黑板报38起,召开各种会议60余次,小喇叭喊话7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舆论氛围。
1、道路交通。一是加强对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教育,摸清辖区机动车辆的基本情况,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对辖区的次干道、背街小巷实行了“一对一”监管责任,即每条重点道路都有一名街道领导、一名社区干部、一名具体的监控人员;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张贴画报、标语等形式,让更多的市民遵守交通法规。今年以来,通过宣传,辖区共办理摩托车牌照100余个,驾证60余个。
2、消防安全。一是坚持实行小喇叭喊话制度,每天晚上各个社区利用小喇叭进行喊话,提醒市民注意防火;二是对辖区的危房、消防通道、以及小型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在百日攻坚行动中,共发现安全隐患10余处,全部得到了有效的整改;三是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市民自救能力,7月x日,在建设社区开展了一次消防安全演练,内容是多层高楼着火如何逃生自救,通过演练得到了居民的好评。
3、地质灾害安全。对砚石台地质灾害点安排专人每天进行监控,并做好监控记录;对地灾点周边的群众发放明白卡100余份。
4、食品药品。一是按照区食药监局的要求,制定了《万盛。
街道20xx年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及《万盛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布置;二是安排人员对辖区的餐饮店、药店、个体诊所进行全面的排查,查处隐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对食品药品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按照“四个不放过”的要求,进行严厉打击。在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查处餐饮业隐患70余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查处药品安全隐患10余条,为辖区的一方平安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5、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一是对辖区危化品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情况,并做好统计登记工作,二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网格化监管和举报机制,对辖区的烟花爆竹重点经营店、重点人头落实“一对一”监控,并签订了承诺书。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消除了辖区的安全隐患,使街道辖区的安全形式得到了进一步好转,为今后的安全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敦煌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104所,其中高级中学1所,完全中学1所,职业中专1所,初级中学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小学38所,城市独立幼儿园1所,幼儿园49所。其中有28家学校幼儿园有食堂。
为确保学校幼儿园师生的饮食安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食物中毒的发生。
(一)机构健全。
督促协调各个有食堂的学校幼儿园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切实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人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各校都成立了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领导分管、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等一套完善的管理责任机制。
(二)制度完善。
一是学校把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设纳入学校综合管理制度建设中,学校食堂都建立了管理制度、卫生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并张贴上墙,接受监督。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上岗证。食品原料贮藏、制作间及饮水设施有专人、专锁管理;学校食堂的器具及时、定期的做好消毒工作,保持室内外清洁,杜绝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流行。
二是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饮水卫生等设施的监管力度,建立学校食堂食品以及饮水卫生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监督学校研究制订重大传染病流行、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应急和预案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目标。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和重大传染性疾病必须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并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抢救;做好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是建立了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表、从业人员名单、《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等。四是建立健全了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档案表,要求每个学校幼儿园食堂设立一至两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的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培训。
(三)加大培训。
为从根本上提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大了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利用暑假空闲时间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了全面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具清洗消毒方法、学校食堂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计划、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常用消毒剂及化学消毒注意事项、学校幼儿园食堂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等。
(四)强化监督。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十分重视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于20xx年x月和9月开展了两次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餐具的清洁消毒,食品原辅料的质量和肉类产品的检验检疫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了处理。
(五)部门联合。
二是积极主动协调教育、城建、工商、城管等部门对校园周边餐饮和食品摊贩的检查、清理、取缔。
虽然近年来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体有所好转,但由于各学校幼儿园工作开展不平衡,致使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学校食堂卫生设施设备简陋,管理机制落实不彻底。因此,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还需要我们继续加大力度。为此,我们将加倍的努力,在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各学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安全的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包括学校的责任,提高责任意识,落实各项监管责任。
二是研究制定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要求,建立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制度。制定学校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培训要求及组织制定用于培训的学校食堂管理计划,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骨干培训工作,推动和建立学校幼儿园食品卫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制度。
三是坚持每年两次的以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同时要求学校幼儿园每年组织一次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自查,写出总结材料。
四是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求学校利用健康教育活动、校园板报、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增进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
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无隐患篇三
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的通知》(豫安委〔2020〕11号)和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2020〕6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扎实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迅速深入排查治理房屋建筑安全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为主线,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为着力点,突出重点领域、危险部位、关键环节,严格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组长:安士伟。
副组长:周礼春王玉磊。
成员:胡楠熊辉霞何云亭王岩熊新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云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
(一)重点排查对象:
学校管理的各类用房,含教学楼、经营性用房、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毕业大厅(会堂)、学生公寓、餐厅等场所,以及在建的房屋建筑。
(二)重点排查内容: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
2、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
3、擅自改变结构布局,改建扩建的房屋;
4、“四无”违法建设的(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
为有效推进我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根据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以基建处、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建筑设计院相关人员组成的技术专家组,将依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制定的排查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内容,集中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从即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0日)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排查内容,全面澄清校园内房屋建筑底数(含所有临设、房屋类型、结构类型、建设年限、设计标准、施工协议)。并对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自查,主要自查内容为:人员密集场所中的“四无”建设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布局、违法改建扩建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的房屋,对自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并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整治措施”两个清单,各相关单位要进行梳理汇总,提出初步的处置意见,并上报至专家组。
(二)集中排查治理阶段(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20日)。专家组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对相关部门房屋建筑安全自查隐患排查情况逐项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专家组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各问题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实行跟踪问效,整改销号,闭环管理,重大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确保所有隐患彻底整改到位。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1年1月30日前)。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单位“问题隐患”“整治措施”两个清单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相关单位要以此次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房屋建筑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好落实。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长效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坚决杜绝和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单位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排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建立完善本单位房屋建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请于2021年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南阳理工学院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无隐患篇四
为全面掌握全县城镇房屋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城镇房屋安全隐患,保障城镇房屋住用安全,按照沧建85号《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城镇房屋安全检查的通知》精神,沧县房管局对辖区内的的房屋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局党组对汛期房屋安全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迅速将此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孙树旺同志为组长,高增如同志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房管局房屋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排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积极布置,认真落实。
接到上级指令,我局即将此次房屋安全检查的范围、重点、办法及整改措施,以通知形式下发到各建制镇及县直相关部门,把上级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努力提高各级干部和群众的汛期安全意识,确保排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认真排查,消除隐患。
我局分别对县直直管公房及乡镇各类房屋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排查,此次检查采取自查自报和重点检查整改的方式进行,重点排查已鉴定为危房、年久失修的危旧房和中小学校舍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相关单位逐一进行整改,该维修的维修,该停用的.停用,该拆除的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我县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共翻建房屋面积6449平米,翻建围墙3544延米,楼顶重做防水面积12350平方米,加固维修房屋面积10258平方米。对于兴济镇民主街工人新村的县直直管公房,我局已责令该区域租房户立即搬出,另行租房居住,同时,拆除了部分严重危房,并在该区域设立安全警示牌,预防房屋倒塌伤人事故的发生。
1、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定期对汛期内可能发生的险情和安全隐患进行预测,制定相关抢险配套措施,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的安排。
2、健全机构,保障到位。建立县镇村三级防汛应急分队,力保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转移群众,排除险情。
3、加大检查力度。在汛期内对所有重点区域、村落进行重点督查,对查出的隐患,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专门人员,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4、加强汛期内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保证汛情、险情信息渠道的畅通并提高信息传送时效,如遇到特大暴雨天气,要求县镇村三级应急分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
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无隐患篇五
结合8月18日会议要求,要求全县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开展了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现对各企业单位自查情况以及安监站检查的情况做一汇报:
1、方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线路未进行埋地;接线不符合要求。
(2)一册三帐资料不全。
(3)外脚手架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佩戴不符合要求。
(4)特种设备定期检查、保养资料不完整。
(5)水平防护搭设不符合要求,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
2、华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公司目前在建工程项目6个,经8月18日检查后发现的问题有:
(1)上人通道拆除后,架体洞口不能够及时恢复,架体安全网封闭不严密。
(2)材料堆放混乱、无安全通道;基础回填部分防护不到位,部分未做防护;跃层洞口处无防护;楼梯防护不规范,下部无横杆;模板支撑体系立杆倾斜,拉杆部分使用铁丝绑扎。
(3)外墙保温项目个别施工工人保险绳未按要求系、
(4)龙门架防护不规范。
3、天山宏业建安公司。
(1)外脚手架未按要求搭设架体,基础未夯填,架体随自然地面搭设,未按方案搭设;立杆和大横杆未按规范搭设;个别高层不按要求搭设外架,而以单排假体搭设,并且与室内承重架体相连,部分剪刀撑未设置;部分安全网有破损且绑扎不规范,水平防护时有时无。
(2)室内架体搭设不规范,并且在架体立杆下垫红砖,特别严重的是顶层楼梯顶板下全部使用小木方做支撑,小木方用两颗钉子固定在钢管上。
(3)临边洞口无防护、无标示,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形同虚设。
(4)外墙保温使用的吊篮无合格证、无检验报告或是造假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吊篮在使用工程中工人安全意识淡薄,有些甚至不知道安全带和安全绳的使用,更不会用安全锁。
4、宏源建安有限公司。
目前在建项目有10个,经检查存在的问题有:
(1)脚手架安全网绑扎不严密;临边防护不严密;硬板防护未绑扎牢固;外脚手架安全网封闭不严;安全通道封闭不到位、不严密;洞口封闭不严,硬板防护不严密。
(3)塔吊未检(兴牧定居工程一标段)。
(4)外墙保温工人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帽、安全带);外墙保温吊篮安全锁用铁丝链接。
5、吉木萨尔县宏达建筑公司奇台分公司。
目前在本县在建项目只有一个(古城明珠江南苑),8月18日下午,公司对全体职工组织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发放了《职工安全手册》、进行安全知识考试,8月19日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存在的问题有:
(1)外墙保温及外墙保温电动吊篮搭设未按施工方案搭设;外墙保温个别操作人员未正确系安全带、个别人员未带安全帽。
(2)吊篮使用的临时用电不规范,局部使用二芯电线、移动配电箱安装不符合要求,存在私拉乱接现象。
(3)室内电梯井口、楼面过设备的洞口、门窗临边、楼梯平台临边个别防护不到位;
(4)塔吊交接班记录、维修记录不全。
6、吉木萨尔县第一建筑公司奇台分公司。
8月19日该公司对承建的.3个项目工程进行了自检,存在的问题有:
(1)临时用电不规范,部分使用两芯电缆、无接地线,
(2)塔吊维修保养记录不全。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限期整改,同时又向各项目部经理下发了《关于认真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各项目部经理认真制定本项目部的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方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1、天正监理。
天正监理目前监理的项目有34家,根据检查情况,发现普遍存在的问题有:
(1)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堆放杂乱,未及时清理;
(2)临时用电乱拉私接;
(3)施工现场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有个别人员未带安全帽;
(4)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外架密目网人为拆除;未设卸料平台;
现场模板支撑未按方案搭设,水平杆较少,未设扫地杆。
(5)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网的密封不严密,部分安全网破损未及时更换;个别楼层未作水平防护,个别电梯洞口未作水平防护;预留洞口未采取防护措施,工作面无临边防护。
(6)塔吊和龙门架的维修记录不全、防护不到位;祥云热力龙门架未办理使用登记,环保监测和执法业务用房塔机未办理使用登记、安装拆卸方案未报审、塔机复检报告未取回,阳光丽景塔机未检测;个别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符。
2、盛业监理。
(1)楼梯临边防护不到位;安全通道搭设不规范、无标示;部分安全网绑扎不严密、陈旧需更新;个别阳台无防护、电梯井洞口无防护。
(2)模板支撑体系中,扫地杆搭设不到位,局部立杆未放置垫块;外架硬板防护不严密;操作层硬板防护不到位。
(3)临时用电不规范。
(4)保障性住房(电视台)龙门架无检验报告,要求禁止使用。
(5)领秀花园二期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无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等。
从其他监理公司上报来的检查情况看,和上述两家监理公司发现的问题大同小异,因此不举出。
8月18日会议后,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检查后,我站又针对上报来的问题逐一对各施工项目进行了复查,复查主要针对外墙保温、特种设备管理、文明施工三个方面来展开,先将复查情况做一通报:
1、外墙保温。
2、特种设备管理。
3、文明施工。
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无隐患篇六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市政府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安排部署全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刚才,**同志就我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讲了很好的意见,我非常赞成;会议还下发了这次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乡镇、园区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希望大家结合实际,狠抓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这次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第一、开展这次专项行动,是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近年来,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从体制、机制、规划、投入等方面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这在瑞廷同志刚才的动员报告中已经作了通报。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办公厅于5月12日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这是根据温家宝总理5月6日对山西临汾蒲邓煤矿事故的批示精神作出的。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这是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因此,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带有明显的指向意义。其目的就是要通过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加强整改,落实监控,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国办通知下发后,省、市政府已先后作出了迅速部署,我们也要积极做好贯彻落实。
第二、开展这次专项行动,是促进我县安全生产整体状况稳定好转的需要。近年来,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所面临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一是潜伏危机重。今年1-5月份,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90起,造成18人死亡、28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6万元;发生火灾事故56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3万元,事故的起数、伤亡人数和损失程度同比虽有不同程度下降,但事故总量依然居高不下;工矿商贸建设领域发生重伤以上事故13起,特别是5月30日桃花镇境内发生的一起道路施工坍塌重大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教训惨痛,给了我们深刻警醒,足以表明我县重点行业和领域潜伏的危机依然严重。二是隐患存量大。我县原有企业大多规模小、技术层次低、安全投入欠账较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除高危行业外,大多没有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规定,存在先天隐患,隐患整改的任务非常艰巨。三是高危企业多。全县从事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的单位点多、面广,其中不少处于人员密集区,安全距离不足,设施条件不完备,安全隐患较多。为此,我们必须防止和纠正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放任自流等不良思想倾向,居安思危、警示高悬、警钟长鸣、言危思进。通过认真开展这次专项行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第三、开展这次专项行动,是推动“落实年”、“攻坚年”各项任务全面完成的需要。今年,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的“落实年”,也是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攻坚年”。年初,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县安委会对全县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已经作出部署。根据安排,有关部门业已相继开展了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非煤矿山安全专项督查活动、火灾隐患普查专项整治行动和“决战春运”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稳定全县安全生产形势、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像这一次大范围、大规模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在全国尚属首次。可见党和国家对开展这次专项行动,下了很大决心。因此,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深刻领会国办《通知》精神,强化安全发展、和谐社会理念,切实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为完成“落实年”、“攻坚年”的各项任务奠定扎实基础。
二、狠抓落实,确保这次专项行动收到预期效果。
这次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本次会议已经作了全面部署,下一步的关键是抓好落实。具体讲,就是要做到“三个到位”。
个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不漏查一个岗位,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要亲自过问,作出安排部署,带领生产、安全和技术人员,深入车间、班组,从每道工序、每个工段入手,全方位覆盖,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不漏查一个隐患,要深入、细致、全面,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排查,分门别类地进行梳理,绝不能留下半点隐患。另外,如果排查中发现重大险情,要迅速采取正确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上报。
二是督促检查要到位。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进行监督检查,对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企业是否落实了排查治理责任、是否保证了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所需资金、以及排查出的隐患是否立即进行了治理整改、一时难以治理的是否采取了监控防范措施并制定了限期整改计划等情况,进行逐户检查,逐项落实,强力推动企业自查自纠。县政府将由分管县长牵头组成检查组,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还将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园区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对照检查,存在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
三是整改措施要到位。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在整改上狠下功夫。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三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可以立即整改的,要不等不靠,迅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抓紧组织实施;整治难度大和危险程度高,需要外部支持、协调的,责任单位要提出书面报告,制订应急预案,逐级上报。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专家做好安全隐患的鉴别分类,对认定为重大隐患的应当登记、建档,并报县主管部门和县安监局备案,由县安委会研究具体整改措施。
三、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领导。
这次专项行动,既是一次突击性任务,也是一次了解和掌握全县安全生产底数、全面强化各行各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利契机。有关各方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一要抓紧研究部署,作出周密安排。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园区)要迅速行动起来,首先要将这次会议和国务院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尽快传达贯彻到基层、到企事业单位,讲清这次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对象范围、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创造条件。其次,要根据国办《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指导意见》精神,以及省、市、县的统一部署与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做到一级比一级具体,一级比一级实在,一级比一级更具可操作性。第三,要广泛宣传发动,抓紧组织实施,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努力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对这次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已专门下发了《关于印发**县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08]46号),并将成立若干个督查指导组,对各乡镇、园区和各部门进行跟踪督查指导。同时,在专项行动过程中,还将及时召开安委会,听取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各乡镇、园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尤其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领导必须亲力亲为,举局而为;必要时,要从相关科研院所、中介机构邀请技术专家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真正把这次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制度。这次专项行动任务重,要求高,是一项硬碰硬的工作。各乡镇、园区和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这次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亲自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位副县长、各部门行政“一把手”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分管工作的同时,把分管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并抓好。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全面负起领导责任,并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充分给予保障,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凡因工作不落实、排查有遗漏、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消除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同志们按照本次会议要求,尽快抓好落实。要通过这次专项行动,摸清全县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家底”,建立分级管理的安全隐患台帐和企业安全资料台帐,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努力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为加快我县“创争”进程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保障。
《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动员大会讲话》来源于本网会员分享,欢迎阅读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动员大会讲话。
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无隐患篇七
自开展百日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以来,我局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成立了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督查,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按照我局百日督查工作的步骤,我局主要围绕“五一”小黄金周、汛期交通安全生产检查等开展本行业“迎奥运、保安全”检查活动,成立四个督查组,重点围绕水上交通、道路运输、道路养护、在建工程四个方面,并对全行业深入开展检查,督促系统各部门、单位落实交通安全保障各项措施、层层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
一、组织机构。成立了交通局百日安全生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石俊远担任,副组长由何勇副局长担任,系统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根据部门实际制订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水上交通运输、道路交通运输、交通在建工程、民爆物品、汽车站等领域作为督查范围。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交通行业和领域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及隐患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资金、隐患治理工作执行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今年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安全措施、责任的落实情况;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交通运输超限、超负荷运行的源头治理工作情况;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救援队伍、救援物资等组织及落实情况;各下属工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督查内容。同时分三个阶段进行落实。
三、广泛宣传。在系统内部层层实行百日督查宣传活动,同时会同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宣传组下各乡镇进行交通安全生产宣传。
四、全面落实。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节前、汛期以及受四川汶川地震余震影响等,我们组织下属相关部门对道路路面、挡墙、边坡、桥梁等进行了检查,同时对我县水上营运船舶、农民自用船只进行了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一时因资金短缺未能及时整改的,及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争取资金进行整改。通过全面排查,共检查桥梁70余座,涵洞20余道,挡土墙20余道,路面500余公里,检查出安全隐患42处,其中滑坡20处,挡土墙垮塌20处,涵洞断裂或冲毁2处。路基坍塌11余处。由于隐患要彻底整治需大量资金,我局一方面多渠道筹集资金,对部份隐患进行及时整改,一方面对存在隐患但短时间内不能彻底整治的路段全部设立了警示标志,并明确有关单位和人员24小时监护。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对交通安全生产隐患的全面排查治理,使我县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自今未发生交通安全生产事故,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更有序的开展。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大安全生产督查力度,力争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为下步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及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基础。
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无隐患篇八
根据《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消安12号)要求,我局制定了《阳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冯成富副局长任组长,建管科、市质安站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开展排查和整治专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据方案的工作部署,我局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对其所有承建的房屋市政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施工企业已基本上按要求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并登陆“广东消防网”,录入自查自纠情况。
二、我局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安排,于7月份组织了5个检查组,对市区56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地毯式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检查,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41份,对6个县(市、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督查,发出执法建议书6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施工单位要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严格按整改通知的内容逐项整改落实。整改期限到期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已发出整改通知书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复检,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结合我市做好防汛和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检的工作部署,我局于八月份组织6检查组对市区56个在建项目工地的消防安全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到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工作要求及《阳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无隐患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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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巩固我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管理及市场监管,重点打击强迫交易、垄断服务、暴利经营、发殡葬财等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县民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19年10月至2020年底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深入开展殡葬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加强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合力整治殡葬“黑头车”、公墓违规经营等问题,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保障群众合理丧葬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发挥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强化重点整治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细化部门职责分工,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多部门合力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积极稳妥、依法依规。针对殡葬领域重点问题,实事求是区分不同情况,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也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和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加大打击惩处力度,警示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着眼长远,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健全殡葬服务体系,建立整治工作协同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强化行业自律,保障和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形成规范和加强殡葬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擅自开展遗体接运服务。(民政部门牵头,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参与)。
(二)殡葬服务经营主体在提供服务或商品中,违反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部门、民政部门参与)。
(三)以暴力、要挟、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控制和垄断殡葬服务或丧葬用品交易,欺压同行,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限制竞争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民政、卫生健康、公安部门参与)。
(四)殡葬服务、医疗服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等行为。(殡葬服务机构由民政部门牵头,医疗机构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
(五)殡葬服务市场主体假冒公办殡葬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等名义,对外进行营销宣传,提供殡葬服务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参与)。
(六)公益性公墓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民政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参与)。
(一)规范遗体接运服务。死亡人员由殡仪馆按照省民政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民务字〔2018〕62号)精神,凭医疗卫生机构、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居民非正常死亡证明》办理遗体接运手续,鼓励火化。遗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异地死亡者,其遗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级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二)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完善殡葬服务收费制度,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等项目纳入基本殡葬服务范畴,由殡葬服务事业单位主导提供,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其他殡葬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同时,丰富和拓展非基本殡葬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各类主体规范提供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殡葬服务需求。
(三)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加快推广使用安徽省殡葬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依托系统公开公示所属殡葬服务机构名录、审批、年检、日常抽查、专项检查等信息,强化信息披露。县殡仪管理所、各公墓要全面推行殡葬服务“六公开”和“清单式”服务,严禁捆绑服务、强制消费,确保殡葬服务公开诚信、阳光透明;要通过开展政策法规、礼仪知识和岗位技能教育培训,强化为民、专业、廉洁意识。严禁民政系统殡葬从业人员收受丧属红包、烟酒和其他任何礼金礼品,严禁私自从事殡仪服务活动,严禁将逝者信息透露给殡葬服务公司,严禁私自从事销售丧葬用品等相关业务。
县卫生健康委要督导各级医疗机构完善逝者及亲属信息保密制度,加强医护人员、护工、清洁工等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保护教育培训,签订信息保密协议,建立惩戒措施,严禁将逝者及亲属信息进行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向逝者亲属推荐殡葬服务机构。各级医疗机构要设置服务监督电话,禁止各类殡葬服务行业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殡葬业务推销活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四)强化市场化殡葬服务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所辖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的公司开展一次大排查,详细摸排市场化殡葬服务公司从事殡葬服务的范围、服务地点、法人(负责人)信息,重点掌握有无以暴力要挟、欺诈迷信等不正当手段,控制和垄断某一区域的某一项或多项殡葬服务或丧葬用品交易,欺压同行,强买强卖,排除或限制竞争等行为,以及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依法加大对殡葬服务市场经营主体的无照经营、虚假广告、强制消费、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排查、查处情况及时通报给县民政部门。
(五)加强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县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太平间设置及管理情况全面排查清理,按照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18〕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强化殡葬服务管理的通知》(皖民务函〔2019〕144号)要求,加强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严禁在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严禁将太平间对外出租或承包。逐步取消医疗机构太平间。
(六)确保公益性公墓公益性质。公益性公墓建设由县、乡(镇)人民政府主导,服务于本地居民,实行政府定价,建立严格的墓穴(格位)出售档案登记管理制度,不得开展租赁、承包经营等商业活动,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收费。对公益性公墓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依法严处。
(七)全面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殡葬事业公共投入,推动涉及公益性殡葬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重点解决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不足、殡仪馆设施设备老化落后等问题,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丧葬需求,全面增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殡葬领域重点问题整治,在各级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形成整治合力。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合力做好重点问题排查和整治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民政局主动协调同级发展改革、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重点整治问题及责任分工统筹抓好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整改落实等具体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审批管理,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依法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公安机关要打击殡葬服务机构在服务中的涉黑涉恶违法行为,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私自改装车辆运输遗体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协助民政部门加强遗体接运车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要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等行为。市场监督部门要加强殡葬服务企业监管,依法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垄断及殡葬乱收费等行为,依法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等违法行为。
(三)持续线索摸排。继续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强化殡葬服务管理的通知》(皖民务函〔2019〕144号)要求,督促殡仪馆、公墓、医疗机构利用直接服务群众的有利条件,采用宣传栏、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殡葬领域扫黑除恶行动举报方式、整治目标等具体内容,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度。立足行业监管和部门职责,结合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针对殡葬服务全链条,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做好线索梳理、甄别、核查、移交工作,杜绝随意定性、扩大范围和盲目“凑数”问题。
(四)健全长效机制。围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加强殡葬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调研评估,通过定期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等方式加强部门信息交换共享和联动惩戒,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加强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完善殡葬法规政策及规范标准,推动殡葬管理法治化进程。
(五)加强舆论引导。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严惩殡葬领域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的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针对性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曝光一批殡葬领域涉黑涉恶违法违规典型,增强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加强舆情监测,助力营造公平、公开、透明的殡葬服务环境,为重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一)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依据。
(三)指导思想。
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用2年时间,消除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常态化管理制度,实现城乡房屋数据化管理,坚决守住房屋安全底线红线,为我县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目标任务。
对全县城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同步建立和完善全县房屋建筑基本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标准规范。
到2020年底,在农村重点完成对用作经营的房屋和人员密集场所等两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在城市重点完成对经营场所(特别是住宅改门店,城中村、城边村、学校周边的经营房屋,“小饭桌”等)、人员密集场所、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等四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此6类重点房屋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查立改,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相关制度、标准。
到2021年6月底,完成六类重点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完成对六类重点房屋之外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全县城乡房屋基本情况,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完善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地方性法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成城乡房屋数据平台,实现全县房屋数据化管理,加快推动基于bim、cim的智慧城市建设。
(二)职责分工。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城乡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和城市房屋数据平台;县房地产服务中心负责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等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市容环卫服务中心负责县城集贸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应急局负责指导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行业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含煤矿矿井工程以外的工矿商贸企业房屋建筑);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和房屋选址安全,以及房屋加建、改建、扩建、改变用途行为的审批和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房屋的排查整治,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整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县市质局负责指导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县消防大队负责指导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县统战部负责指导所属宗教场所的安全排查整治;县教育局负责学校的安全排查整治;县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的安全排查整治;县文旅局负责旅游景点的安全排查整治;县卫体局负责医疗机构的安全排查整治;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县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制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主体,各相关职能部门为各自职责范围内排查责任主体。
县社区办为县城建成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主体,各相关职能部门为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排查责任主体。
(一)措施步骤。
1、重点排查(2020年10月-12月)。对六类重点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相关制度、标准。
2、重点整治(2020年10月-2021年6月)。对六类重点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治。
3、全面排查(2021年1月-2021年6月)。全面排查六类重点房屋之外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管理平台,完善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4、全面整治(2021年1月-2022年12月)。基本完成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加快bim、cim应用,建成全县城乡房屋数据平台。
5、强化督促指导。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负责对全县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于11月20日前,将本部门工作方案报送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自2020年11月起,于每月5日、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办公室。
6、落实人员和资金保障。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县财政将城乡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保障排查人员培训、必要的房屋鉴定、技术服务、日常办公等工作。
7、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增强房屋安全意识,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二)工作要求。
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地方性法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成城乡房屋数据平台,实现全县房屋数据化管理,加快推动基于bim、cim的智慧城市建设。
(一)关键词、专业术语以及社会公众可能误解、质疑的内容解释。
1.关键词解释。
农村自建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由农民个人自行组织出资建设或委托建筑工匠、施工队伍建造的房屋。
农村非自建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法人机构出资建造的房屋。
2.专业术语解释。
结构类型—砖石结构(预制板):由砖、石、砌块砌筑墙体承重,预制板作为楼(屋)面板的房屋。预制板指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包括空心预制板、实心预制板或槽形板等。
3.社会公众可能误解、质疑的内容解释。
存在风险:房屋存在“歪、裂、扭、斜”等变形损伤和质量缺陷,如墙体裂缝、墙柱倾斜、木构件腐朽或变形、地基沉降、屋面塌陷、楼板开裂变形等,或自建房进行过改扩建、改变用途为人员聚集经营类用房、采用预制楼板。
(四)本级政策措施的特点和创新点。
深刻汲取“8·29”事故教训,持续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聚焦本质安全抓安全。
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促进巍山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大理州火葬区划定的通知》、《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殡葬改革两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巍山县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殡葬改革目标任务,以问题为导向,以建立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和现代殡葬治理体系为抓手,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时间任务,在殡仪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提高火化率、公墓集中安葬率、节地生态安葬率等方面有新突破,推进全县殡葬管理法治化、殡葬服务标准化,实现殡葬需求与保护资源环境协调统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一)深入推进殡葬改革,逐步提高火化率。按照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综合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分类分区推进火化,提升火化率。2020年9月30日零时起,全县辖区内财政供养人员(含党和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武装部队和中央、省州驻巍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财政供养人员的包含对象下同)以及特困供养人员死亡后开始100%火化,100%进公墓集中安葬,积极地、分步骤、分区分类推进火化区内居民死亡后火化工作。到2021年9月1日零时起,火化区内死亡人员火化率达100%,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0%。
(二)加强统筹谋划,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项目争取,积极整合资源,加大财政投入,分批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覆盖城乡的殡葬基础服务设施,建立比较完善的殡葬管理服务体系。到2020年末,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个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塔),实现非火化区死亡人员在遗体公墓内规范安葬,建成规模适当、功能齐全的殡葬基础设施。
(三)强化依法行政,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建立完善殡葬管理配套政策措施、县乡镇综合执法、挂村包组责任制、村(社区)殡葬信息员等制度,有效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殡葬管理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清理整治“三沿六区、两地两山”范围内乱埋乱葬、超标准建设坟墓等行为,实现无新的乱埋乱葬、无新的豪华大墓、无违规建造公墓、无违规出售墓穴墓地的目标。积极推行殡葬社会化服务,提升殡葬服务水平,逐步实现殡葬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优质化。
(一)遗体火化对象。巍山县行政区域内的党和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含省、州属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军队干部职工、火化区内城乡居民死亡后遗体全部实行火化(捐献供科研、教学使用的遗体除外)。
国家规定的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保安等10个少数民族(含夫妻一方属该少数民族的)允许土葬,按少数民族葬式葬法土葬后,需要办理遗属补助事宜的,各单位严格审核把关,统一由县民政局依法出具“允许土葬证明”。自愿要求火化的,他人不得干涉。
(二)火化区范围。巍山县第一批划定火化区5个,包括4镇1乡40个村(社区),具体是:南诏镇火化区:日升、北街、东外、群力社区,系马庄、鸡碧、开南、南山、文笔、河西、和平、自由、新村村委会。全镇共涉及4个社区,9个行政村。
庙街镇火化区:润泽、添泽、新华、古城、六合、盟石、北桥、慧明、碧清、云鹤、营盘、新云村委会。全镇共涉及12个行政村。
大仓镇火化区:团结、甸中、永福、幸福、小河、同兴、大仓。全镇共涉及7个行政村。
永建镇火化区:永瑞、永平、永和、西山、永乐(新村除外)、永利(飞立坪除外)、小围埂村委会。全镇共涉及7个行政村。
巍宝山乡火化区:建设村委会。全乡共涉及1个行政村。逐步推进殡葬改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上级要求逐步将火化区覆盖到巍山县所有辖区。
(三)公墓集中安葬。火化对象火化后骨灰必须进公墓集中安葬。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骨灰必须集中安葬于经营性骨灰公墓(骨灰堂)或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原籍在县外的,回原籍安葬必须在当地公墓安葬;火化区范围内已故居民(包括原户籍在本地的已故居民)骨灰集中安葬于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或经营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引导鼓励非火化区内死亡人员进行火化,并在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或经营性骨灰公墓(骨灰堂)中安葬;对因县城规划用地、城乡建设、重点项目推进等原因需搬迁的坟墓,原则上进入公墓内安葬。夫妻一方在2020年9月30日(火化正式开始)前已去世安葬,按备案要求提前向各乡镇报告,并报县民政局备案的,另一方去世后遗体必须进行火化,骨灰可不进入公墓集中安葬,可与已去世方分别按照火化区或非火化区安葬方式及标准要求进行安葬。
(四)安葬要求。骨灰安葬单双人墓占地不超过1平方米,碑高不超过80厘米,宽不超过60厘米,按骨灰进入公墓先后顺序安葬,不得挑选墓位、不得跳穴安葬。夫妻一方进入骨灰公墓安葬后,另一方去世火化后可与先安葬一方同穴安葬,也可申请相邻墓位预留另一方使用;在经营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安葬的按公墓管理规范及管理要求入墓安葬;积极引导群众采用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堂存放等节地生态安葬形式安置骨灰;非火化区和国家规定的10个少数民族遗体要相对集中安葬,遗体安葬严格执行单人墓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超过6平方米,碑高不超过80厘米,碑宽不超过60厘米,不得建石围栏和其他装饰物。禁止骨灰二次装棺安葬或修建衣冠冢。
(一)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把遗体接运、遗体72小时内冷藏暂存、火化、骨灰免费寄存1年等纳入基本殡葬服务清单,依照国家规定加强基本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并为城乡困难群众以减免费用或补贴方式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确保持续稳定地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补助费用包含在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政策中,补助费用支付方式由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制定。
(二)明确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等政策。一是除财政供养人员外,死亡后实行火化并进入县、乡镇公墓安葬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二是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丧葬抚恤费补助人员(不含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外,使用国家规定的可降解容器或不用容器装放骨灰,且深埋不留坟头或采取撒葬、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节地生态方式安葬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三是鼓励自愿火化。支持和鼓励非火化区城乡居民及国家明确规定可以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自愿实行火化,同等享受火化补助政策(财政供养人员除外)。四是困难救助对象。死亡时属巍山县户籍的特困分散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火化后进入公墓安葬的,享受其他补助外再给予一次性困难救助1000元。五是全免费对象。公安部门认定的无名遗体、尚未登记我县户口的婴儿或县社会福利中心抚养的儿童以及在我县救助管理机构且经相关部门确认无法查明身份的被救助人员死亡的,基本殡葬服务费全免。
惠民殡葬、节地生态安葬和自愿火化补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安排,采取先收后补的方式兑现。困难救助对象所涉费用分别由县民政局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符合政策范围内的资金按规定支付;全免费对象所涉费用由县民政局支付,凭资金拨付申请和火化遗体名册按标准将资金直接拨付给县殡仪馆。
(三)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县民政局要加快推进殡仪馆建设,完善殡仪馆内停车场、路灯、休息亭、绿化等附属工程。加快推进经营性公墓建设,完善管理服务,确保基本殡葬服务供给,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殡葬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殡葬服务需求。各乡镇人民政府按时限要求完成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规划、选址、报批、建设,完善附属设施,实现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覆盖到乡镇,确保群众的安葬需求。制定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满足群众的殡葬服务需求。
(四)开展殡葬环境专项整治。各乡镇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2020年9月1日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对建成的“活人墓”,“三沿六区”(公路、铁路、河道沿线,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开发区、坝区)内的大墓、“豪华墓”等(含原已登记过的)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活人墓”必须全面拆除,并确保不再产生新的“活人墓”。二是对“三沿六区、两地两山”可视范围内已安葬的坟墓,采取植树遮蔽一批、搬迁一批、改造一批等方式进行治理,能搬迁至公墓集中安葬的,按照现行迁坟方案给予补助。不能搬迁的,缩小硬化面积,覆土植树绿化遮蔽。三是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对火化区内生产经营棺木和坟头石加工销售的经营者进行清理整治。四是对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办丧扰民、沿街游丧、抛撒纸钱、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等行为进行教育整治,引导群众在殡仪馆或集中治丧场所办理丧事。
(五)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挂村包组制度。把殡葬改革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采取县处级领导挂包乡镇、单位部门挂包村(社区)制度,在脱贫攻坚中挂包乡镇的县处级领导同时挂包相应乡镇殡葬改革工作。挂包村(社区)的单位部门组建工作小分队,指导配合村(社区)认真落实殡葬改革,做好政策宣传、思想动员、工作推进、信息收集等工作。各乡镇领导辖区内各行政村进行全面包保。二是建立殡葬信息员制度。由乡镇在每个村民小组选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本小组的死亡人员信息报告和政策宣传工作。本小组发生人员死亡后信息员及时向村委会主任报告,督促死亡家属做好按政策火化和规范安葬等工作。对督促非火化区家属按遗体规范安葬要求安葬的以及对在丧葬全过程中协助丧属将遗体送至殡仪馆,并督促丧属将骨灰按规定要求安葬的,按规范安葬一具遗体200元标准对信息员进行奖励。三是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县级成立由民政、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卫生健康、住建、文化旅游、人社、应急、公安等部门组成的殡葬联合执法队伍,每个部门固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根据需要参与联合执法,乡镇参照成立联合执法队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生产、加工、销售殡葬用品、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建坟、违法土葬等行为。在推行殡葬改革过程中,建立以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的殡葬联合执法制度,对殡葬服务市场、殡葬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执法,维护健康有序、规范优质的殡葬服务市场。
(六)强化政策宣传。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干部职工会、群众会议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方针政策以及专项治理典型事例,曝光顶风违纪违规行为,努力营造“殡葬改革势在必行,殡葬改革利国利民”的良好舆论氛围。县委宣传部要积极做好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并指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的殡葬改革宣传。县民政局要制作政策宣传手册发放到乡镇。乡镇及挂包单位要通过召开群众会、户代表会、动员会、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把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实现户户知晓,人人兼知。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设殡葬改革宣传专栏,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广泛宣传殡葬法律法规政策及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情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3月1日-2020年9月29日)。重点做好方案制定、《殡葬管理办法》、殡葬改革相关公告发布、殡葬政策宣传、完善殡葬基础设施、殡葬环境专项整治等工作。各乡镇要在2020年5月31日前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报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村(社区)负责人、殡葬信息员,确保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扎实推进。同时把握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建设、殡葬环境专项整治、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入户等工作。县级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做好殡葬改革相关工作。
(二)火化实施阶段(2020年9月30日起)。2020年9月30日零时起,全县辖区内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开始100%火化,积极推进火化区内城乡居民死亡后火化;2021年9月1日起,火化区内死亡人员火化率达100%,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0%;火化区内国家规定的10个少数民族死亡人员鼓励实行火化。一是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家属凭火化证、墓穴证(骨灰寄存证)、骨灰安葬或其他不需火化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二是强化殡葬信息系统录入,建立遗体火化后骨灰全程跟踪管理制度,确保每具骨灰去向清楚,符合安葬政策。三是特殊需要遗体外运的,须凭相关材料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方可放行。四是各乡镇信息员在辖区内人员死亡后及时报告村委会负责人,火化区范围内同时联系殡仪馆接运遗体,医院在人员死亡后1小时内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除特殊情况外火化区遗体必须在72小时内火化。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9月1日以后)。对遗体火化和集中公墓安葬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防止反弹。加快村、组公益性骨灰公墓和骨灰寄存设施建设,完善乡镇、村、组公益性骨灰公墓管理办法和统筹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制定第二批火化区划定方案,逐步实现全县区域内死亡人员遗体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
(一)高度重视。殡葬改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殡葬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提高认识、创新方法、狠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把殡葬改革列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成立殡葬改革领导机构及办公室,建立殡葬改革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遗体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实行属地管理和部门负责的原则,财政供养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亡故人员由生前主管单位协同丧属负责落实。特困集中供养的亡故人员,由民政部门协同供养机构负责落实。其他农村、城镇居民的亡故人员,由亡故人员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村(社区)协同丧属落实。人员亡故后,亲属应及时向村(社区)和主管单位报告。
(三)依法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依法推进实施殡葬改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遗体火化,需延期遗体火化的,应经民政或公安、司法等机关批准。逾期不处理遗体的,由亡故人员户籍所在地或死亡地的乡镇人民政府送达责令限期火化通知书,拒不执行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力量依法强制火化,火化费用由丧属承担。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四)严肃奖惩。对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目标未实现、造成乱埋乱葬现象的,对乡镇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或追责问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本部门人员死亡后遗体逃避火化和乱埋乱葬构成事实的,除责令单位追回遗体依法强制火化进公墓集中安葬外,对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实行追责问责;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未按相关规定执行殡葬政策,干扰殡葬改革,搞封建迷信活动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在丧葬活动中唆使、纵容、包庇、策划抵制遗体火化和进公墓集中安葬的,为违反殡葬管理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人说情、打击报复殡葬管理执法人员的,聚众闹事、阻碍殡葬执法工作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殡葬改革工作成效突出、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
为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府发〔20xx〕7号)和《青白江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转发成都市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防〔20xx〕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组长:杨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杜文钲镇长助理。
兰辉镇党委委员、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项目推进办公室综治办。
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大同派出所大同供电所。
一心社区红光社区。
新峰社区同福村。
界牌村青龙村。
五里村西林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任洪文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要求,进一步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遏制重大火灾,减少一般火灾,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我镇火灾形势稳定和社会和谐。
(一)排查治理范围内各类场所存在的消防隐患底数清,情况明;。
(三)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从即日起至20xx年4月15日。
(一)人员密集场所。
3.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4.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二)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四)文物古建筑:列入国家、省、市、县(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五)使用功能复杂,涉及多家产权单位,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商住楼、综合楼;。
(六)综合楼内违章设置的幼儿园、少儿培训机构;。
(七)“六小”场所:小门店、小作坊及出租屋(住人场所)、小网吧、小旅馆、小餐厅、小影视厅。
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
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具体包括: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六)在公众聚集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八)六小场所重点从以下方面排查:
4.小网吧主要清查是否已经消防安全检查,强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8.商住楼内是否违规设置仓库;是否擅自变更使用性质;。
9.公众聚集场所内装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1.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七、排查整治重点查处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二)在公众聚集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缺少、损坏或标识错误;。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损坏、瘫痪,不能正常使用;。
(六)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七)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八)营业期间违法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维修作业;。
(九)在建筑物周围违规搭建,堵塞消防通道,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十)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或脱岗;。
(十一)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认真汲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多起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严防失控漏管,采取过硬措施,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排查,坚决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立即联合执法部门对所辖范围内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
(三)全面发动,严格督促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集中进行消防法制宣传教育,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诚信承诺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社会单位和业主自觉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练等消防安全制度。要大力推动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社会单位防控火灾能力。
(四)加强信息反馈。
各单位要按照方案内容,认真排查本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并于20xx年4月8日前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和相关统计表报镇安全委员会。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设施建设,近日,我市出台了《深化殡葬改革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通过深入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业管理,不断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殡葬服务需求。
《方案》明确了整治原则。强化属地管理,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依法行政,排查整治工作要以殡葬法律法规为准绳,摸清底数并合理制定整治方案,依法开展整治。狠抓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出发,对群众反映强烈、破坏环境、侵占耕地林地的违建殡葬设施要坚决予以整治。同时,提高殡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公益性殡葬服务供给,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
《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骨灰堂、骨灰塔、地宫等骨灰安放设施;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耕地建设殡葬设施;建造、出售超标准大墓、豪华墓、家族墓;遗留散坟超标准修建行为;殡葬服务机构收费不合理、误导诱导捆绑强迫消费、扰乱殡葬市场行为;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明确了整治步骤。2月3日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2月3日—2月28日,县区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台帐;3月1日—3月29日,整改发现的问题,市级开展督查。
《方案》明确了整治要求。增强责任意识,把排查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把排查数据准不准、整治彻底不彻底作为检验党员干部是否讲政治、是否对党忠诚、有无政治担当的重要标准。加强宣传引导,宣传倡导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时代精神相结合、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优秀殡葬文化,在全社会弘扬新风正气,发挥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倡导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破除封建迷信。严肃工作纪律,对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不力、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不到位、新增违规建设殡葬设施管控不到位、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在全市范围开展建设行业老旧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街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各村、屯新改扩建建筑物。
(二)老旧危房(含饭店、宾馆、农村婚丧事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
各村必监管辖区内新改扩建工程的建设单位,以及上述排查范围内,各类老旧危房(含饭店、宾馆、农村婚丧事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所管理或使用的建筑物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清查,由各村街同步建立排查台账,做到立查立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务必高度重视本次排查整治工作,提高政治站,各村一定开展好工作,并做好与其它行业部门的紧密配合。
(二)强化政治措施。各村务必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开展排查,建立排查整改台账,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本次整改工作到位,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三)加大整治力度。排查整治工作中,经确认建筑物确属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将人员撤离,并关停该建筑物营业性活动;对存在一般性隐患问题的,确认后必须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产权所有人、使用人立即进行维护,维护完成前不得进行经营;针对建筑物基础存在结构性隐患,“不牢不实”的情况,立即进行加固或拆除;存在轻微质量问题的,务必尽快维护,排查整治工作务必坚持立查立改的方式进行,避免山西临汾坍塌事故再次发生。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老旧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的必要性,提升全面安全意识及自救意识,层层监督,形成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
为切实加强县教育系统房屋建筑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物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属地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推进全县教育系统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确保排查到位、整治到位,彻底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
成立县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县教育局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基建办,具体负责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日常工作。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在用在建的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他用房等。
房屋建筑着重排查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经营、使用等内容:包括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的房屋建筑;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建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建筑;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无资质设计、施工的房屋建筑;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存在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然在用的房屋建筑(老旧房屋);在建项目施工安全责任落实和重点环节风险防控。
全县教育系统用两年时间(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1年1月至2月底)。请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教育机构)要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对校园内所有房屋及建筑物开展一次全面摸排,主动对接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将数据纳入工作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强。
(二)第二阶段:排查阶段(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底)。完成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及人员聚集场所全面排查,将资料交由乡镇(街道)、村(社区)或根据街道(乡镇)分配的账号,自行录入“省房屋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形成电子档案。并对初步判断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建立工作台账,进行重点关注,同时,将数据逐级上报。以中心校为单位抄送县教育局。排查工作要注重实效,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应对应付。
(三)第三阶段:整治阶段(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底)。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整改边核查、边核查边回头看”的原则,请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教育机构)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内建筑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或部门工作组等方式,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将鉴定结果录入平台,对d级危房要坚决拆除,严禁使用,对可加固使用的房屋建筑,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建立完善房屋建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县教育局将组织实地抽查。对工作进展迟缓、数据准确度差的业主单位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如期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教育机构)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迅速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统筹推进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检查,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坚决做到“把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有效防范学校重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工作指导。县教育局要加强督促指导,组织动员房屋建筑所有权人(使用人)如实提供房屋建筑基本情况和建设手续情况,支持乡镇(街道)逐户排查,并做好督导检查。要调动专业机构或技术人员积极参与,提供技术保障。
(三)加强技术支持。请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教育机构)要充分运用“省房屋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进行房屋建筑安全信息排查和采集,使用手机移动端推进排查工作。电脑可直接登录地址:或者通过省住建厅官网首页-业务系统-更多-省房屋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的链接进入;手机端登录方式:关注“建设发布”微信公众号访问和下载“房屋建筑安全排查”安卓app。完成相关排查数据,同时抄报县教育局基建办。
(四)建立全县教育系统校舍信息数据库。依托“省房屋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建立学校房屋建筑信息栏目,请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教育机构)做好学校建筑信息收集工作,建立自己的数据库。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教育机构)要积极、及时总结推广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工作信息报送。
(六)排查工作技术支持由“省房屋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运维提供,联系电话:,qq:,具体操作(录入)遵从属地乡镇(街道办)工作安排,各校按要求录入并保存相关数据,以备查询。
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行动,全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建设销售超标准墓穴、公益性公墓违规经营、殡葬设施违法违规占地等问题,整治殡葬服务市场秩序,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倡导移风易俗,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动建立殡葬改革长效机制,促进殡葬改革持续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
(一)强化属地管理。各乡镇、开发区政府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强化排查整治属地管理责任,成立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协作联动,共同落实排查整治责任。
(二)坚持依法依规。对于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存在的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明确整治重点,依法依规,分类施策,稳步开展,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又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立足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出发,全面排查摸底,深挖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间。坚持目标导向,以排查整治为契机,完善法规政策,健全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保障和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尽快建立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严把时间节点。各乡镇、开发区要严格按照全县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时间安排,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分析研判、工作汇报和材料报送等工作,不得拖延、敷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排查整治行动见实效。
排查整治重点。
(一)未经批准擅自兴建的殡葬设施(含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骨灰塔、地宫等骨灰安放设施)。
(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林地的殡葬设施。
(三)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非法占有耕地、林地的行为。
(四)违规建造出售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违规建造超标准墓地(墓位)和大墓、豪华墓、家族墓、宗族墓的行为。
(五)违规超标准修建的遗留散坟。
(六)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七)经营性公墓收费不合理、误导捆绑强迫消费、殡葬市场混乱等问题。
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1月下旬-2月上旬)。各乡镇、开发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全面启动排查整治行动。
(二)全面自查、扎实整改阶段(2月中旬-3月底)。各乡镇、开发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排查整治行动的落实。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需经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审定、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再向县民政部门报备。
(三)开展督查、调研评估阶段(4月上旬)。县政府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开发区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要积极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并进行总结推广。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阶段(4月中旬)。各乡镇、开发区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县民政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对全县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于4月15日前,向县委、县政府和县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全县开展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行动情况。
有关要求。
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无隐患篇十
为加强农村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农民群众居住及公共活动安全。按照《平顶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村的通知》(平建办〔2020〕100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以村(社区)为主体,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农村房屋安全问题导向,有力有效排查整治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农村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通过开展为期5个月的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2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5个月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
(一)动员部署(2020年10月9日前完成)。
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安全建房和安全用房意识。
(二)摸底排查(2020年10月10日-11月10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各村排查,对全镇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1.排查重点。
排查重点是农家乐、宾馆、饭店、酒店、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庆典、展览、展销等密集场所。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自建房。
在排查过程中,坚持九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房屋;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三层及以上房屋;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处于地震断裂带上未按照抗震要求设计建造的房屋;
(9)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2.排查步骤。
(1)业主自查。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村委会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可参照农村危房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报告乡镇。
(2)各村(社区)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要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一房。
(三)处置整治(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1月31日)。
1.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地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悬挂相应标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的、大跨度建筑物(构筑物)和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及时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村(社区)要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对业主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各村(社区)要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工作,引导群众提高安全意识,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检查各村(社区)工作落实情况;组长由潘延杰担任,副组长李会彬担任,成员由姚浩彬、刘宗武、郭灵灵、王园园、王旻昊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灵灵兼任。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及时研究解决排查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可以聘请专家、有经验的退休干部参加。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展缓慢的村(社区)由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挂牌督办,对重点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
(四)强化长效管理坚持疏堵结合,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规划设计引导、建材管控、工匠培训等制度,加强源头防范。加强农村建筑包括建筑风貌进行引导管控,严格执行无规划不建设、无许可不建设。
(五)落实整治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排查整治责任;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到排查整治机构人员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无隐患篇十一
各村(社区):
按照省、市、区关于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结合老顶山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8.29”襄汾县饭店坍塌事故教训,持续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聚焦本质抓安全。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辖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用2-3年时间,消除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常态化管理制度,实现城乡房屋数据化管理,坚决守住房屋安全底线红线,为辖区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对辖区城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完善辖区房屋建筑基本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标准规范。
到2020年底,在老顶山镇重点完成对经营场所(特别是住宅改门店,城中村、学校周边的经营性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等四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此四类重点房屋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查立改,建立健全房屋建设相关制度、标准。
到2021年6月底,完成四类重点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完成对四类重点房屋之外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城乡房屋基本情况,建立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完善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辖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成城乡房屋数据平台,实现辖区房屋数据化管理,加快推动基于bim(建筑信息化模型)、cim(通用信息模型)的智慧城市建设。
组长:梁爱国(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效民(镇副镇长)。
成员:各村村书记、主任、物业公司负责人。
各村、小区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城乡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按照“两清单一台账”(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重点整治台账),督促整治,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镇领导组报告。
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职责。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责任,自觉接受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真实房屋建设资料,对照整治清单,按要求完成整治。
(一)全面开展排查。各村、小区要统筹安排组织专人,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城乡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的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
(1)房屋基本情况。全面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等。
(2)违法违规建筑情况。以违法建设和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特别是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房屋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手续办理和私搭乱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
(3)危险建筑情况。房屋结构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外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电燃气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房屋选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房的场地、消防、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
3.建立房屋档案和数据平台:排查人员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城乡房屋信息档案。农村房屋信息录入国家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编号登记。城市房屋信息录入“山西数字房产”平台。
(二)实施精准整治。
1.集中研判。各村、物业公司要组织排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集中研判,区分安全、一般安全隐患和严重安全隐患。对研判结果为安全的房屋、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经鉴定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住房,依据隐患清单,分类提出整治清单。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提出鉴定建议。对研判结果为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房以及无法确定隐患等级的房屋,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对加建、改建、扩建以及结构形式复杂、6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钢网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的,全部进行技术复核,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进行安全鉴定,提出整治要求;无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的,直接进行安全鉴定。
3、分类整治。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对照清单,按要求限期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无法加固修缮的'予以拆除。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4、整治验收。规范验收程序,实施分级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整治,由区领导组组织验收;其他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由街道组织验收。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一)重点排查(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对四类重点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和完善城乡房屋建设相关制度、标准。
(二)重点整治(2020年10月-2021年6月)。对四类重点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治。
(三)全面排查(2021年1月-2021年6月)。全面排查四类重点房屋之外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建立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管理平台,完善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四)全面整治(2021年1月-2022年12月)。基本完成辖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地方性法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快bim、cim应用,建成辖区城乡房屋数据平台。
各村、物业公司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统一的排查整治台账清单,定期研究解决城乡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制定分类处置的具体措施,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定期分析研判,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社区、企业、物业公司要按照“两清单一台账”,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各村、物业公司要广泛宣传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增强房屋安全意识,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无隐患篇十二
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安委11号)、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67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迅速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豫教安全函481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先将活动开展情况做以总结汇报。
1、学校高度重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成立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小组,组长为苏东民副校长,成员为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2、召开动员会议,明确工作分工,按照“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进行房屋建筑及设施排查,确保不留空白、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本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共收到各个组排查的.信息59条,经基建、国资、后勤、保卫四个部门分析研判,分为以下四类情况:
1、属于消防安全问题2条;
2、属于维修问题50条;
3、属于违章搭建问题3条;
1、房屋安全隐患问题。已经由基建处牵头联系专业检测机构做出专业研判并给出处理意见,由基建处落实。
2、东风校区体育学院办公楼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隐患,该办公楼已停用。
3、消防类、维修类、违章搭等问题,分别由保卫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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