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阅读某本书后感受、思考和心得的总结和概括,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籍的内涵和作者的意图,我想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分享自己的思考吧。读后感写作要注重自己的独特视角和思考方式,以及对书中内容的真实理解和感受。接下来是一些读者朋友们的读后感分享,他们对书中的内容有着独特而深入的理解。
七年级上册语文读后感篇一
这无疑是一个乱世,是一个无序和黑暗的“后英雄时期”。你清冽如流玉之晶莹,在依依云水,渺渺帆影中,踏浪而来。你携一身傲骨,在幽怨的洛阳留下,这千古绝响。
魏晋,正处在三国这个英雄时代的后期,文人名士的生命被统治集团肆意摧残,看似不值钱的生命恰恰因太过值钱而被伤害。统治者们畏惧这些名士所怀揣的才能,既然不能为己所用,那就毁之。他们的鲜血一滴一滴渗入中华大地,渗入文明史地。这是文化的惨痛,更是历史的损失。于乱世的断瓦残垣中,迎面走来了“非汤武而薄周孔”的嵇康。
阮籍母亲去世时,喝酒吃肉,完全不顾及世俗礼仪,却在哭丧时口吐鲜血,这种对于母亲死亡的悲痛有谁能及?别人吊唁他的母亲,他却白眼相向,嵇康得知后备酒携琴来到灵堂,阮籍眼前一亮,两位终生的挚友至此相逢,两人是同样地真实自在。有些时候我们往往拘泥于形式而忘记了本质,“传统礼仪的叛逆者往往更注重于层层规范后的内核”,他们以一种更真实自在的形式表达着自己的意愿,超凡脱俗,返璞归真。
嵇康携一身傲骨,纵情于酒,超然物外。洛阳城外的柳树下,一位帅气挺拔的男子引来山泉,绕着柳树筑了一个小小的游泳池,打铁打累了就跳进池子里泡一会。一声声铁锤敲击的声响如你铿锵的生命韵律,回归自然,世俗无关。一壶酒,浇灌成你狂放的本色;一把锤,锻造了你铁样的个性。如此本色,如此个性,才成就了你的一生。曹魏大臣钟会因仰慕嵇康而前来拜访,嵇康却只顾和向秀打铁而不理会权贵的钟会。炉火熊熊,嵇康手起锤落,钟会只好不满地离开。嵇康这种鄙视权贵的高傲,虽不是名门望族,却比之更加高贵。“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这是嵇康对钟会所说的唯一一句话,却也为自己以后的悲剧做了铺垫。
嵇康看透世俗,蔑视权贵,对朋友却是格外珍惜,一丁点的心理隔阂,也会使他内心无比焦灼和苦痛。当山涛真挚的向司马昭推荐嵇康接任自己的职位时,嵇康却与山涛绝交了,著名的《与山巨源绝交书》于此诞生。若是旁人被举荐做官,一定万分感激,可嵇康岂是芸芸众生之辈,他有自己的追求,不屑于投身官场,只是一心沉醉于自然之间,过一生平淡朴实的生活。嵇康很可爱,可爱在直白的表达自己的情感,他直率的借一封绝交书表达了自己的立场,两位的友谊诀别的断丝飘飘。这种的友谊,古来少有。少有在嵇康虽与山涛绝交但仍在临死之前,将自己的儿子交给山涛照料。“山公尚在,汝不孤矣”这是嵇康对儿子稽绍所说。这才叫真正的朋友,这才叫真正的知己。我也许会因你不了解我而跟你绝交,但你仍然是我心中最信赖,最值得托付的人。山涛当然不负嵇康所托,把稽绍当做自己亲生儿子一般照料,尽了朋友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这便是成语“嵇绍不孤”的由来。
且说你之为人,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若发现谁是小人,就会马上与之决裂,绝不含糊。因过于看重友谊,嵇康陷入吕安的混乱遭遇。吕安的哥哥霸占了吕安的妻子,却恶人先告状,以不孝之名将吕安告上朝廷。“面对最大的无耻和无赖,受害者往往一筹莫展。”不可理喻的案件的背后,真相已不再重要,人们热衷于一个最通俗最便于传播又最能激起社会公愤的罪名,若为受害者说话,自己也将成为社会的公敌。许多平日的朋友早已一一躲开,但嵇康没有。他义愤填膺地写了一份绝交书给吕安的哥哥,他做了他所能做的所有微薄之事帮助吕安,但仅仅为此,他被捕了。
他太珍惜朋友了,但越珍惜,所能留住的也就越稀少,这就如我们手中紧握的细沙,抓的越紧,流逝的却越快。世事总是如此无常,我们越是在意,却越失去的更多。
由于钟会这等小人挑拨,司马昭决定处死嵇康和吕安。果真应验了孙登大师当年那句“子识火乎?难乎免于今世,子无求乎!”不合群本身就是罪过,过于清高就是对庸人的冒犯。更何况是嵇康这种自命不凡的贤者,又怎能免于统治阶级和小人暗算。行刑那天,3000名太学生拥挤在刑场上请愿,他们勇敢地迎着刀枪大声呼喊:嵇康无罪,刀下留人。不问世俗的嵇康也被感动了,学生们正极力阻止英雄的陨落。你的身上有种不漏声色的浪漫,铿锵有力。你向哥哥要来琴,悠扬的琴声,在刑场缓缓响起,千古绝响《广陵散》诞生了。你一下一下拨动琴弦,为一生拥有这几个挚友而欣慰,为将儿子托付给山涛而安稳,为吕安的冤案而不平,更多的是满足于誓死追寻自己想要的澄澈。死亡,便被这沉静凄婉的琴声击碎,散落于无尽的深渊,变成了人们惊愕的钦佩与凝视。
这千古绝响,我们追不回来了。
魏晋名士们焦灼挣扎,追慕宁静而浑身灼伤,力求圆通而处处分裂,他们诠释了对稀有文化人格的祭奠,这是反传统的传统。正因为有他们,中华审美文化在精神的酷刑中屹然自立的发掘。有过他们,是中国文化的幸运,失落他们,是中国文化的遗憾。
那清冽如流玉之晶莹的男子,叫嵇康。
七年级上册语文读后感篇二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如果你无视时间,闲置时间,那么成功会不知不觉地远离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时间,那么成功会离你越来越近。正如鲁迅所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
青岛四年级:单书豪。
七年级上册语文读后感篇三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比起我来,我就像一棵枯树,风一吹就倒。。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玩着玩着,突然我们迷路了,被困在一个四面环树的阴森的地方。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剑剑哥哥没有哭,他在一个树桩上看来看去,终于吐出几个令人高兴的字:“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哥其实是看树桩上的年轮才知道出口的。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我现在时常会触景生情的,也时常会有感而发的。情与趣有时来的很快,稍不经意就会错过;而去却有如抽丝,即使一时忘却了也总是会在不经意间想起。
人过中年,这样的感觉,越发地明显了,特别是在阅读的时候,时有莫明的感慨或沉静。现在想来,也并不是莫明的。它时而是源于看到的某一个事件、时而是源于听到的某一个人、时而是由于读到的一段诗词文赋,那怕是点滴感动都会浮想联翩一番。
近两年修身养息,总算有了一点闲暇时空,做我想做、做我爱做。于是,我学会了漫步,也有空闲懒懒地翻阅起过去买了却一直放置着的书籍,不经意间会为自己、为他人、为那些自己内心觉得值得的东西而波动、惆怅、感叹!跟随着那些睿智哲人们,跟随着那些煽情作者们体味人生。
近日,我在翻看一本书时,常会翻到一页,仿佛这里总夹有一个书签。这是篇题为《热爱生命》的小短文,作者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散文家米歇尔·埃康·蒙田(1533~1592)。于是我莫名了,我为什么会几次在这里逗留文章字数不多,数了数也就五、六百字,但是越读越觉得文章富有逻辑、思路也是那么地清晰和严密,几次想一扫而过却又都被紧紧拽住了。我读了又读、读了冲又想,自然要去对照一番。我对照自己、对照他人、对照一切可以想起的事物,探究如何才能安慰自己,更好地勉励自己。
七年级上册语文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一篇文章。这篇文章的作者是法国米歇尔・艾甘・德・蒙田。
文章讲的是作者对时间的两种看法,一种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就会觉得时间过得很慢。作者认为,糊涂人只懂指望来生,而不懂爱惜现在的生命。热爱生命不是贪生怕死。死亡是生命的归宿,这是自然的规律,聪明人热爱生命是一种抗争,是为了争取在有限的光阴中过得更充实。
的确,我还认为在被别人逼迫下做的事情也会觉得时间过得很慢,事情也会做的不好。那是因为我不想做,这让我想到了一句俗语: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就像流水般一样,流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每一分钟。
这篇随笔充满思辩色彩,情理相生,既亲切又有说服力。启发人要善待生命。既要爱惜自己的生命,也要爱惜他人的生命。
七年级上册语文读后感篇五
读了余秋雨的《寻觅中华》,我没有感叹于“三皇五帝的时代”,也没有融入于秦汉时期各地的兵戎相见,更没有流连于宋朝的富饶和先进,当然,我也不会存在于衰落的明清时期。只有大唐,才是我心中的所属。那繁华的都城,领先的科技,胡汉交融的团结,文人墨客的诗作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沉浸其中,久久不能忘怀。
唐朝历史从6唐高祖李渊称帝建立唐朝开始,历经289年,也算比较“长寿”的一个朝代。在这289年里,唐朝有不少盛世,国家发展十分迅速,但是在安史之乱以后,唐朝便开始衰落,最终灭亡。
唐朝也有很多出名的诗人——李白,杜甫,高适,王维,白居易……他们都留下了很多著名的诗作。但是我认为,李白的诗作最为浪漫洒脱。李白生活在盛唐时期,他性格豪迈,热爱祖国山水,写出了大量赞美祖国明川山水的的壮丽诗赋。他的诗,既豪迈奔放,又清新飘逸,而且想象丰富,人们称他为“诗仙”。李白追求在诗中塑造自我,强烈的表现自我,因而他的诗歌具有鲜明的浪漫主义色彩。他喜欢采用雄奇的形象表现自我。在诗中毫不掩饰,也不加节制的抒发情感,表现他的喜怒哀乐。对权豪势要,他“手持一枝菊,调笑二千石”;看到劳动人民艰辛劳作时,他“心摧泪如雨”。当社稷倾覆、民生涂炭时,他“过江誓流水,志在清中原。拔剑击前柱,悲歌难重论”,那样慷慨激昂;与朋友开怀畅饮时,“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又是那样天真率直。总之,他的诗活脱脱地表现了他豪放不羁的性格和倜傥不群的形象。
李白的仕途充满着坎坷。他极力追求官位,自负自己的才能能够治理国家,但世事难料,他42岁时才成为待诏翰林——皇帝身边的文人,用于起草诏令,议论时事。43岁时,遭谗见疏,遂有归隐之念。李白的治国梦就此破灭。后来,安史之乱爆发,被永王三次聘请,下山入幕。次年,永王兵败,李白入狱,后被叛长流夜郎。
李白交往过的人不少,但在李白心中却没有“朋友”这个名词,一切在他看来都是昙花一现,还不如这眼前的大江山水更长久,更真实。但他人对李白却有不一样的评价。杜甫赞扬他说:“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魏颢评价他说:“白与古人争长,三字九言,鬼出神入。”余光中欣赏他说:“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李唐峥嵘,青莲独占。李白,大唐中最亮的一点,照耀着整个大唐,闪烁着中国的自豪和骄傲。
七年级上册语文读后感篇六
当我们坐在温暖的家里悠闲地喝着热茶时;当我们在设备先进的校园里读书时;当我们在假期里快乐地玩耍时,我们是否会想起几十年前为了建立新中国而勇敢地与敌人作斗争的烈士们?是他们让我们过上了美好的生活,是他们使我们的祖国强大了起来!这种抛头颅、洒热血,为共产党,为一代代人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学习!我们要将先辈们的精神一直一直延续下去,让我们的国旗在我们的国土上更加骄傲地飘扬!红岩精神,时代的骄傲!
七年级上册语文读后感篇七
怀着憧憬的心情翻开这本书,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史从我眼前闪过。只是初次阅读,我就对其中深厚的文化内涵和绚烂的中华历史所吸引,久久不能自拔。
墨子,一个黝黑外表的人,他的身世也因此受到不少史学家的争议,但他在文化上的造诣众人皆知。他劝阻楚王攻打宋国的事迹可谓流传千古,他用自己犀利的话语和巧妙的战术让楚王放弃攻打宋国,其中表现出的政治远见和历史功绩让人称赞不已。不过更为有趣的还是他这个功臣在归途中避雨造拒的事,而他则用他的气度道出:“运用大智慧救苦救难的,谁也不认;摆弄小聪明争执不休的,人人皆知。”乍一看这件事不免让人好笑,但细一想却又引人深思。
司马迁,一个名扬千古的人,他发愤写《史记》的事我们都耳熟能详。但他背后所经受的精神痛苦和身体摧残我们无法体会,只知道,他是伟大的。面对其他懦弱的官员,司马迁大胆地站出来,向汉武帝分析了李陵的行为。其实并不只有他看透了真相,但只有他敢说出真相。结果可想而知,他先是入狱,之后在死亡和腐刑面前毅然选择了后者。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还是死亡更为干脆,但司马迁和他们不一样,他知道自己还有未完成的事,即使再痛苦,也不能就此罢休。就这样,《史记》诞生了,成了“无韵”的《离骚》。司马迁也在不久后消失,他的结尾我们无从知晓,也无需知晓。
曹操,一个丛林中的强人,由于《三国演义》的缘故,他给我们的印象不是很好,但他在文学方面的杰出贡献我们无法否定。在军中,他用诗抒发了他的豪情和他对天地生命的理解,“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等名句我们已烂熟于心,但其中所表达的感情仍耐人寻味。他把人生看作“朝露”,把死亡看做永恒。与其他伟大的领袖不同的是,他主张薄葬。或许这便是他的气度吧,在他的墓中,不需要财宝、装饰,只愿拥有永恒的清净。人们曾不知多少次寻找他的坟墓,但始终没有找到,那就让它永远不被找到吧。
盛唐,一个中国最辉煌的时代;长安,那个时代最骄傲的城市。中国的文化在那时,在那里,得到了空前的发扬。长安向世界敞开了自己,世界也把长安当作了舞台。它容纳外来文明,传递中华文明,充分体现了“盛唐之盛,首先盛在精神;大唐之大,首先大在心态。”在长安,宗教矛盾灰飞烟灭,种族差别不再重要。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中国的包容在此刻展现得淋漓尽致。
耶律楚材,一个辽国皇族的后裔,一个金国的高官,一个成吉思汗的得力助手。他的存在,改变了中国的历史。他的到来,让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场征服战开始,也正是他,让这场残酷的战争得以结束。是他,让蒙古军不再屠城,也是他,让华夏文明得以延续,壮大。古代四大文明国度,三个都在战火中消逝,唯有中国,在战火中生存了下来。历史上少数民族对汉族的征服不在少数,但各民族之间摒弃前嫌,反而融合得更加紧密,这些无不得益于像耶律楚材那样的人啊!
断断续续地读完了这本书,我对中国历史文化虽有了一定的理解,但还是较为浅显。那就让我与余秋雨一同在这本书中品味历史,寻觅中华吧!
七年级上册语文读后感篇八
生命只有一次,谁都知道,人死不能复生,要好好地使用生命,与时间赛跑。今天,我要说的是一只绝境中顽强挣扎的苍蝇。
我家墙上有一张蜘蛛网,所有虫子飞到了网上几乎难以幸免,只有少数能活下来。但这只苍蝇能活下来,靠的不是运气,而是不屈的意志力。
我在灯下写作业,苍蝇一会儿在我身旁飞来飞去,一会儿停在我身上,我打了几次,都没打死,使我非常恼火。最终,苍蝇被我赶到了蜘蛛网上。我想:这回你逃不了了,自投罗网。没想到,苍蝇如此不屈地挣扎着,想逃脱蜘蛛网。在翅膀声撕力竭地挣扎中,蜘蛛网依然安然无恙。但我没想到苍蝇管也不管,像拼命三郎一样仍旧在网里挣扎着。过了一会,苍蝇不动了,我以为它会就此认命。两三分钟后,苍蝇动了起来,极力鼓动双翅,使劲挣扎着,我似乎感到整张网会被巨大强烈地振动震破。它求生的欲望令我震惊,没想到小小的苍蝇竟有如此大的生命力。这时,我感到生命在网上跃动,那样强烈!那样鲜明!巨大的振动吵醒了蜘蛛,蜘蛛爬过来享受盘中之餐。苍蝇明白再不逃就要被吃了,苍蝇更加疯狂,如此用力地撕扯网。终于,好像上天也要救苍蝇,网被撕下来一个洞,慢慢地,一点点,苍蝇破坏了这张网,它成功了,它挣脱了这张网。
每个人要热爱生命,要让自己有限的生命,活出无限的价值,使自己更加光彩有力。也许,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
七年级上册语文读后感篇九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悲壮的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同伴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的前行着。就在他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两个生灵拖着垂死的驱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生命究竟是什么?没有人可以讲清楚,没有经历过生死抉择的人更是难以体会到,但是杰克用他粗犷豪放的感触让我们身临其境,感受到了生命的力量和坚韧。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没有名字,与其说他同死亡和饥饿抗争,不如说是与恐惧抗争,从文章的字里行间蕴藏着生命的巨大能量,这能量让他活下去,不管你面对的是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是吃掉你的野兽,还是饥饿、疲惫,生命都是帮助你战胜它。
热爱生命,简单的四个字却凝结着全部生命的感悟,就像小说开头题注上所写:万物之中唯此长存,活着并经历苦痛,能做到这一步便是胜利,即使这场赌博已不再金光灿灿,生命重在热爱的过程,因为结果都已注定,我们无法把握死神来临的时刻,但是我们还是能够热爱当下的美好!
七年级上册语文读后感篇十
读过余秋雨的《寻觅中华》,看过那么多风景,了解了那么多的人。司马迁不用催逼,不用假装,就硬生生让我将眼泪凝成两行。那苍白的脸,失去光彩的眼神,我绝不会忘。
在一切悲剧发生之前,司马迁一直都是一个健康而自由的人。他会经常旅行,走过无数的山山水水,了解当地风土人情。他饱含热情,兴致高昂,对一切的一切都充满理想与渴望。我想,这种绝美的体验,这种有力的沉淀,是司马迁简洁文笔之下所汹涌滚滚激流的泉源。自然澎湃,它蕴含着毁天灭日的能量,饰恢宏的背景余底色,化腐朽为神作。
可正是这种对旅行的执着,使司马迁终于不得不接触到了帝王。制约并非玩笑,古往今来有多少文人志士都败给了以随心所欲,蛮不讲理为专制的皇。其实司马迁也许并非不知道帝王所想,他可能是想试试那王究竟是重情还是重义。可是那身居最高位自以为是的皇帝怎会适他随意揣度?天子之威,司马迁不该触。终于他受到了惩罚。
死,抑或受辱?其实在古代,死对于文人来说貌似是一件过于轻松的事情。那些宣扬以死明智的“高人”,不在乎家人,不在乎自己的未来,寄自己的希翼于逃避。可悲可叹,可气。他们没有骨气!连死都不怕了,那还怕活着吗!死,并非大勇,实为大愚。那份可悲的懦弱与不堪,甚至让我怀疑长久以来中国人龙的骨气究竟存不存在!
终于,我看到了平静隐忍,选择受辱的司马迁。也许在当时,他被许多人看不起。可是就在今天,我欣赏他的勇气。古人中会委身低头于强暴的人很多。可是低下头还能站起来并且还能以一种极高的姿态复出得相当漂亮的人,很少很少。司马迁用他的《史记》,打了所有看不起他的人一个响亮的耳光。
司马迁的人凝练坚强,他的文字也符合他的气质,骄傲倔强。而那富有感情与温度的文字凝成的《史记》,开创了亘古以来历史记叙的新世纪。因为别人写历史以年份为单位,而他以人。以经纬唯度衡量天地,翻转衣袖如神来之笔,布局如云似海。这,就是司马迁。这是他人,无法模仿的度。司马迁写历史,似是无情却有情,似是有情,越无情。他信手拈来史料仿佛拈一朵花,描绘一个世纪仿佛只是勾勾画画信笔涂鸦。随性自然洒脱,不拘束。总是能很好的点到为止,不作任何纠缠。总是让人体会到刺入骨髓那冷冰冰的温度。没有过多华丽辞藻的堆砌,不喜繁复琐碎的长句短句,似俗而雅,他做到了。安然若素泰然处之。对于一切都抱有最大的善意,用他一生的修行。
司马迁曾在《史记》中写到:“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孙子膑脚《兵法》修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许多先贤在经历了痛苦与磨难之后并没有放弃,而是不屈不挠地与世俗与黑暗作斗争。他们用铮铮傲骨,体现了华夏民族多少年以来的勇气。勇敢坚强,朴实真诚。这就是中国,这就是中国的历史,这就是中国的龙骨铮铮!先人们的坚韧与坦荡,使他们的人格与思想凝成一缕幽魂,守护着中国。看着看着,我似乎听到了隐隐龙啸。它穿透了苍穹!
天月将白,我听到了挽歌,开始祈祷……。
七年级上册语文读后感篇十一
今天看了一篇课文《散步》。讲了一位爸爸和他的妻子,儿子,一同陪身体不好的母亲去田野散步。母亲老了,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母亲希望去平顺的大路走走,而儿子却觉得小路有意思。伴同儿子的时间还久,爸爸决定还是顺母亲的心意。但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改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我走不过的地方你就背着我。“这样,他们在阳光下,向着那金色的菜花,整齐的桑树和水波粼粼的鱼塘走去。到了一处,爸爸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了下来,背起了儿子。()爸爸和妻子都慢慢地,稳稳地,走的很仔细,好象爸爸背上的同妻子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佛教讲”诚爱“,儒家讲”兼爱“,基督讲”博爱。“此刻,他们的身影构成了一条和谐的音符,一道亮丽又温馨的风景线。他们彼此之间的爱深深地打动了我。这一刻,让我体会到了真正的爱的感觉。我们的生活倾注了父母对我们多少的心血,多少的爱。而我们又该如何回报那份无私的爱,能为父母做些什么呢?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带着一颗爱心活着。多关注和关心身边的人与事。用我们的真诚和关爱打动所有人。用恩情传播爱意,用爱连接心灵。爱让我们的真情永存,爱也让我们懂得了人与人之间”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的道理。有了爱,我们的世界才会和谐。让我们手拉手,共同迎接和谐的明天。
有爱就有和谐。
七年级上册语文读后感篇十二
有一次,我到姥姥家去玩,看见姥姥家的门口地上有泥巴,这怎么回事儿?抬头一看,原来屋檐下有燕子做的窝。我躲在门缝里偷看,想看看燕子怎么做的。忽然听见一两声鸟叫,声音越来越清晰,只看见穿着一身燕尾服的燕子飞回来了,它嘴里叼着一团泥巴,筋疲力尽地飞到还未做好的窝前,把泥巴填上去,又小心翼翼地用嘴把泥巴按结实,看看这儿,按按那儿。
我看了看,那费劲力气衔来的泥巴,只有豆粒般大小。看着那一大半还未弄好的工程,我都替燕子犯愁了,这要飞多少来回啊!为什么小小的燕子有如此大的气魄?原来是为了创造新的生命。它坚信:“为了我的孩子早日出生,我一定要努力,要尽快造好舒适的窝。”
无独有偶。有一次,我到水上公园去玩,看到大片大片被烧焦的草地都变成黑色的了,草地上一点儿绿色都没有,让人看不到生命的气息,很煞风景。可是当我弯下腰离近一看,发现焦黄的草地上有许多绿色的点点。
原来,焦黄的草地下蕴藏着刚刚焕发出的小草。现在一定都齐刷刷地长出来了,像绿色的地毯一样了。可见生命是多么顽强啊!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生命是顽强的,但也是脆弱的,所以我们要热爱生命,珍惜生命。
生命是属于自己的,也是属于大家的,所以我们要努力奋斗,多做贡献,使自己的生命更有价值。
七年级上册语文读后感篇十三
今天,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不过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接受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己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但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着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己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现在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如果你无视时间,闲置时间,那么成功会不知不觉地远离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时间,那么成功会离你越来越近。正如鲁迅所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
我现在时常会触景生情的,也时常会有感而发的。情与趣有时来的很快,稍不经意就会错过;而去却有如抽丝,即使一时忘却了也总是会在不经意间想起。
人过中年,这样的感觉,越发地明显了,特别是在阅读的时候,时有莫明的感慨或沉静。现在想来,也并不是莫明的。它时而是源于看到的某一个事件、时而是源于听到的某一个人、时而是由于读到的一段诗词文赋,那怕是点滴感动都会浮想联翩一番。
近两年修身养息,总算有了一点闲暇时空,做我想做、做我爱做。于是,我学会了漫步,也有空闲懒懒地翻阅起过去买了却一直放置着的书籍,不经意间会为自己、为他人、为那些自己内心觉得值得的东西而波动、惆怅、感叹!跟随着那些睿智哲人们,跟随着那些煽情作者们体味人生。
近日,我在翻看一本书时,常会翻到一页,仿佛这里总夹有一个书签。这是篇题为《热爱生命》的小短文,作者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散文家米歇尔·埃康·蒙田(1533~1592)。于是我莫名了,我为什么会几次在这里逗留文章字数不多,数了数也就五、六百字,但是越读越觉得文章富有逻辑、思路也是那么地清晰和严密,几次想一扫而过却又都被紧紧拽住了。我读了又读、读了冲又想,自然要去对照一番。我对照自己、对照他人、对照一切可以想起的事物,探究如何才能安慰自己,更好地勉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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