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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篇一
;为推动全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部委《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成〔2019〕5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发〔2019〕2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日政字〔2020〕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2021年,全面启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秦楼街道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街道、石臼街道分别新建成不少于10个达标示范小区;
各镇完成1-2个行政村试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模式;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到2022年,全区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25年,全区基本建成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一)制定分类方案。各镇、街道负责所在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进度计划和具体措施等。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原则,制定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方案,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加快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体系规划建设,统筹布局垃圾分类处置设施,优先安排用地,并按照规划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明确分类标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时序,近期我区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专业垃圾进行分类;
市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再增加厨余垃圾分类。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1.居民小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有条件的小区可设置分类亭、分类小屋,推行“桶改亭或屋”,实行“定时投放、定点收集、定人督导、定位监控”四定模式,提高分类精准度。同时还应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专业垃圾临时投放点。(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广场、道路、公园、公共绿地、机场、车站、码头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场所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等)应增加餐厨垃圾分类,不得将其他垃圾混入餐厨垃圾。(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市属驻各单位)
5.餐饮服务单位按照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督导餐饮服务单位垃圾分类及餐厨垃圾去向。(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各镇试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模式。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因地制宜,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可进一步发展与延伸。可参照“4+1”垃圾分类模式,“4”为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有毒垃圾和其他垃圾;
“1”为砖瓦石块等建筑垃圾。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处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规范收集运输。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调整原有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立分类收运系统,配备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需求的专用收运车辆,实现不同类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避免“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确保全程分类。严格落实“不分类、不收运”原则,对未按规定投放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教育、行政处罚、拒收运和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等方式进行强制约束。
1.可回收物。合理布局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完善可回收物转运系统,提高可回收物分类回收能力。利用上门回收、智能回收、“互联网+资源回收”等多种模式推动可回收物规范化、专业化处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有害垃圾。合理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由收集单位负责将有害垃圾从投放点收集到暂存点,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品种或者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废管理办法,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负责从暂存点运送至危险废物专业处置厂处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由环卫企业采用专用密闭车辆收运,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前,厨余垃圾按其他垃圾投放收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厨余垃圾单独实施分类,由运输单位使用专用密闭车辆收运。(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专业垃圾。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专业垃圾运输企业,并对社会予以公示,由居民或物业企业预约清运。餐厨垃圾由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企业统一收运,对沿街餐饮店实行流动收集,签订协议建立台账管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推进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末端处理设施。
1.推进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每个镇、街道至少建设一处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处置中心,对交投点、中转站收运的可回收物进行二次分类,对辖区内收运的大件垃圾及部分装修垃圾进行暂存处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推进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结合矿区恢复治理,建设区级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消纳处理场。(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发展集团)
3.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将全区有害垃圾处理纳入工业危险废物处理体系,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与专业处理企业签订收运处理协议,实施统一运输和处置,保障各类有害垃圾妥善处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推动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实现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广泛宣传发动。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体系,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设施和公共场所,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群众认识水平。教育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学校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长参与垃圾分类。宣传部、共青团组织要通过开展社会宣传、培训、主题实践等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妇联要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和体育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各行业管理部门、各镇、街道要监督指导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写字楼等经营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促进源头减量。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行净菜上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控制旅游住宿、餐饮服务等一次性用品使用,提倡消费者适量点餐;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鼓励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建立减少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硬约束”机制。(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上半年)
1.出台我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制定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奖补资金和宣传、培训工作经费计划,选定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试点小区、试点学校,并根据《市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建立责任区责任人制度。
2.各镇街道和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
3.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建设方案和分类投放容器、分类运输车辆购置方案,纳入2021年区级城建计划。
(二)稳步推进阶段(2021年下半年)
1.前期在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全区公共机构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党政机关带头示范、全社会普遍参与的良好局面。
2.指导示范片区、试点小区、试点学校搞好宣传动员,争取广大居民积极支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主动配合收运单位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示范片区和试点小区、试点学校分类劝导员上岗到位,积极发动志愿者和义工组织参与。
3.成立分类收运队伍,开设分类运输专线;
试点镇、街道设定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暂存点投入使用,初步建立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数据统计制度。
4.完善垃圾分类配套措施。依据市出台的大件垃圾管理办法、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等配套规定,制定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细则,编印《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
(三)全面推行阶段(2021年至2022年)
1.2021年,各镇、街道完善公共机构、示范片区、试点小区管理责任人制度,充分利用生活垃圾分类专业骨干力量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秦楼街道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分类运输车辆购置到位。
2.2022年,全区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3.2022年底,出台各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激励措施,对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认真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评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技术路线的科学性、适用性,梳理存在问题,优化垃圾分类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四)提升完善阶段(2023年至2025年)
进一步完善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配套设施体系建设,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和强制监督管理机制日益完善。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下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掌握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为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决策提供建议;
实行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和月报制度。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各镇、街道和社区(村居)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完善支持政策。研究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建立与分类质量相挂钩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垃圾分类成本核算;
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价值可回收物;
研究试点小区桶边劝导员补贴政策,解决劝导员报酬问题;
建立奖励机制,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创新激励措施与机制,对分类推进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要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建设运行经费、宣传教育经费、工作经费等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区财政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按照上级规定,适时出台奖补政策;
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社会资金或专业化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支持与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综合利用相关的重点企业和项目建设。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级各部门、单位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计划。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制定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按照上级规定,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指标;
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实施分类质量评估和工作考核。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的公开曝光,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按规定问责。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监督工作。
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xx文件要求和精神,巩固来之不易的分类成果,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xx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xx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x中x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科学管理,绿色发展;
党政推动,全民参与;
示范引领,持续推进;
制度保障,长效管理;
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以及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深入推进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努力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xx%以上。厨余垃圾收运率达到100%,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以上,参与垃圾分类的家庭达到100%,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达到100%,每日厨余垃圾量达xx吨。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科学管理
1.推进全域覆盖。各村(居)、街道各部门(单位)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xxxx-20xx》等国家规定和标准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到宣传动员、分类设施、监督管理全覆盖。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本辖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有效覆盖率达100%;
街道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
2.推动源头减量。一是积极推行生态设计,提高产品可回收性;
开展增加分类标识试点,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二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食品、化妆品、外卖、快递等行业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治理,有效减少包装废弃物。三是深化“吃得文明”,践行“光盘行动”,推动餐饮网点、宾馆、酒店、旅游景点等减少一次性用品供应,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将“吃得文明”“光盘行动”相关要求纳入绿色饭店、钻级酒家等评审标准。四是推动公共机构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
3.加快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产生类别,科学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厢房等设施设备。规建环办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厢房等设施设备建设纳入改造内容,督促开发商新交房小区楼层不设桶;
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为促进居民主动和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立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兑换机制,为居民在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处设立清洁设施,提供清洁用品,引导居民精准、便捷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
4.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督促相关单位、企业:一是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确保厨余垃圾日产日清,根据收集需求配足分类运输设备;
建立密闭、高效的分类运输系统,避免装车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二是依托现有环卫收运体系,负责协调有害垃圾收运系统,实现厨余垃圾与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加快收运速度,明确收运单位,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运输。三是建立健全辖区可回收物收运系统。加强物业单位与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同时,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5.推进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加快“两网融合”服务点建设。以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为主体,加快构建功能完善、高效利用、生态环保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可回收物统计制度,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
(二)努力推动习惯养成
1.发动全社会参与。各村(居)要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群众参与度、获得感,实现从“要我分类”到“我要分类”的转变。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
2.切实从校园抓起。通过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方式,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绿色学校创建统筹推进,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
3.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文明新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培育常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项目的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和监督。鼓励产品生产、实体销售、快递、外卖和资源回收等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主动开展社会服务。
4.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窗口单位、进军营,进村组、进家庭、进企业”等“八进”宣传活动,进社区“七个一”(组织一场集中宣讲活动、组建一支宣讲队伍、开展一次集中培训、组织一次家庭知识竞赛、开展一批家校社区互动活动、完成一次意见征求、打造一批示范社区)系列活动,“敲门行动”“三桶行动”等常态化宣传工作和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评选目标考核范畴。各村(居)进一步推广“重庆市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提升宣传服务水平和关注度。
(三)加快形成长效机制
1.严格执行法规制度和标准。根据即将施行的《xx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xx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试行)》等条例和文件,因地制宜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管理要求,形成一套符合xx街道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
2.加大资金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及政策支持,设立垃圾分类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套投入,做好经费使用安排,确保专款专用,重点保障和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宣传发动、长效管理等。
3.健全管理协同机制。各村(居)要强化党建引领,社区基层治理,充分调动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群策群力,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垃圾分类管理体系。
4.建立完善考核机制。每月按照《xx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标准》对各村(居)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主要包括资料核查和实地检查(暗查暗访),资料核查重点是检查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实地检查(暗查暗访)重点是检查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的成效。每月向街道党工委专题汇报街道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建立末位约谈、末位发言等督促机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街道年终目标任务考核。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一)强化党建引领抓表率。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街道高度重视、强力推动,为切实强化领导,压实责任,街道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利用“马路办公”深入村(社区)、物业小区、楼幢检查指导和督促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社区治理抓落实。各村(居)要建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调研,亲自谋划、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每月不低于1次,不断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实效。
(三)强化指导员队伍抓成效。各村(居)要严格按照《xx街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加强对指导员队伍的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保证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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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篇三
;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方案(2011年9月)
垃圾分类模式
(一)分类方法
1、日常生活垃圾实行四种分类:
(1)厨余垃圾:瓜果皮壳、剩饭剩菜等。
(2)其他垃圾:烟头、被污染的纸张等。
(3)可回收物:纸张、玻璃、废金属等。
(4)有害垃圾:废电池、废日光灯管、过期药品等。
2、其他7种特殊垃圾实行专项分流:
(1)集贸市场垃圾:丢弃的蔬菜等。
(2)餐厨垃圾:废弃的生、熟食物。
(3)装修垃圾:废弃的建筑材料、装修材料。
(4)大件垃圾:家具、马桶、浴缸等。
(5)电子垃圾:电器和元器件。
(6)绿化垃圾:落叶和修剪下的枝叶。
(7)道路机扫垃圾:以有害灰尘为主的垃圾。
试点阶段首先对集贸市场垃圾和餐厨垃圾进行分流,其它五类专项垃圾在推广阶段逐步实现分流。
(二)源头分类
1、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由居民到指定地点购买城管部门监制的可降解垃圾袋,在家庭自行分类。
2、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由居民自备容器进行分类。
3、单位垃圾分类(同居民家庭分类)。
4、城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可降解垃圾袋的销售进行监督管理和提供有偿服务。
(三)分类投放、收集
1、街道及社区应聘用垃圾分类督导员,对居民垃圾分类、投放进行统计和指导。
2、居民家庭的垃圾四分类后,由城管部门负责直收直运。投放时间:早上6∶00—7∶00,晚上20∶00—21∶00;沿街单位的垃圾分类后直接投放到城管部门的专用收集车。投放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物业小区应在小区出入口及主要通道设置有分类标识的垃圾桶,以便收集无法按规定时间投放的各类垃圾。
4、在试点区主次干道等公共场所原有的果皮箱上,将全部贴有垃圾分类标识,方便行人游客分类投放,由专业部门定时收运。
(四)分类运输
1、厨余垃圾用厨余运输车进行直收直运。
2、可回收物由各区商务部门收运至资源回收中心。
3、有害垃圾由城管部门收运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储存点。
4、其它垃圾由专业部门按原收运体系进行直收直运。
5、集贸市场垃圾、餐厨垃圾两种特殊垃圾,由经核准的特许单位专用运输车收
集运输。
6、在推广阶段,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电子垃圾、绿化垃圾、道路机扫垃圾等五种特殊垃圾由专业部门的专用车辆进行收集运输,杜绝与生活垃圾“混装、混运”。
(五)分类处置
1、厨余垃圾的处置(含集贸市场)。2011年10月完成轿子山10吨/日的厨余垃圾处理试验站的安装调试,处理试点阶段厨余垃圾(根据厨余垃圾实际收集量,计划2012—2014年分阶段完成总规模1200吨/日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
2、可回收物的处置。由商务部门统筹规划,分区建设资源回收中心,用于可回收物的分拣、储存,由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处置。
3、有害垃圾的处置。由环保部门负责统一集中处置。
4、其他垃圾的处置。由现有填埋场和规划建设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卫生填埋及焚烧。
5、餐厨垃圾的处置。2012年在板桥建成日处理量100吨餐厨垃圾处理厂,至2013年扩建成日处理量200吨;在宾馆、酒店、单位食堂等试点单位,投放日处理500kg的生化处理机5台。2013—2015年分阶段建成江北餐厨垃圾厂200吨,解决推广阶段餐厨垃圾处置。
2011年4月—2011年9月为垃圾分类试点准备阶段
2011年10月—2011年12月为垃圾分类试点阶段
2012年1月—2012年12月为垃圾分类试点扩大阶段
2013年1月—2014年为全市推广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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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是对垃圾传统收集处置方式的改革,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人们面对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和日益恶化的环境,如何通过垃圾减量分类,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减少垃圾处置量,改善生存环境质量,是当前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迫切问题之一。
以人为本,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长沙为目标,切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改善社区环境质量,创建健康湖中。
环保科技--垃圾分类宣传
望月湖街道湖中社区党总支
望月湖生鲜市场
20xx年10月30日下午2:00-3:00
望月湖湖中社区二楼
望月湖生鲜市场经营户
1.签到;
2.博识科创老师进行垃圾分类知识授课;
3.垃圾分类游戏互动;
4.垃圾分类知识竞答;
1.注意活动中的物料使用,以防刮伤;
2.现场秩序维护,以防哄抢、踩踏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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