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滨海新区房屋出租篇一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到,要“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天津市教委在部署2011年的工作任务时也提到,“要紧紧抓住师资队伍建设这条主线。启动基础教育骨干教师和校长系列培训计划,着力提高校长现代管理水平和教师专业化水平。加强区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完善校本教研制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0年,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总量全面超过上海浦东新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提出各项事业争当排头兵的要求。为尽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更好地为滨海新区建设服务,推动滨海新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决定实施滨海新区“名校长名教师培育工程”(以下简称“培育工程”),滨海新区教育局以此为契机,以拓展国际视野、提高教育创新和科研能力为重点,努力建构适合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家成长的培养制度和体系。从此,滨海新区开始了一个教育提速的进程。
据了解,“培育工程”包括“滨海教坛名家”、“滨海教坛新秀”、“滨海教坛能手”三个培养方向,主要在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含教研员)中选拔。从2010年起,在全面提高全区校长、教师整体素质的基础上,用3到5年时间,造就10名左右具有独特办学思想和教学风格、在全市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型名校长、名教师;造就一批在全区乃至全市有一定影响、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研究型、学术型优秀青年教师;造就一批能够在教学一线引领教育改革、有鲜明教学风格、具备较高专业水平的骨干教师。通过培训形成高水平的骨干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进而带动全区教师共同发展,为推进滨海新区教育发展夯实基础。滨海新区财政安排“培育工程”专项资金予以支持。“滨海教坛新秀”由各管委会财政拨款,由各管委会教育局组织实施培训工作。“滨海教坛名家”是“培育工程”实施的第一个培训项目。经过多次研讨、调查、论证,最后确定将此培训项目委托给华东师范大学,坚持“量身设计,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模块组合的培育方式,培育对象根据专家组的培育建议,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培育模块,即赴华东师范大学进行理论研修、到全国知名学校挂职实训、接受教育专家和名师亲自指导、聘请全国知名教育专家在滨海新区成立工作室及参加专题研讨会和高层论坛、赴境内外进行教育考察、展示优秀培育成果等六个模块。
2011年3月6日,首批滨海新区名校长名教师培训班的119名学员抵达上海,开始了第一阶段为期6周的学习培训。先是4周的挂职实训,然后是2周的理论学习。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19日,11月4日至16日,天津市滨海新区教坛名家(名师)培训班学员分两批在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分别进行了为期10多天的第二阶段的研修学习。这一系列的培训和研修活动如何开展、效果如何?为了解相关情况,记者走访了部分参加培训的学员。
“影子”培训
“在上海进行为期6周的挂职研修,规模之大、时间之长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研修期间,聆听这么多场‘高营养’的学术报告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听这么多节课、参加这么多次教研活动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写这么多文章和体会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组织这么多次交流和学访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一位学员用5个“以前从来没有过”描述了2011年3月6日开始的为期一个半月的首批名校长名教师培训班培训的感受。
2011年3月6日开始的培训是滨海新区“名校长名教师培育工程”的第一阶段培训,培训的目标很明确,就是通过教师和校长到上海的名校挂职,感受氛围,学习经验,建立联系;通过理论学习,了解国内外最新理论成果和实践动态,改善思维品质;整理挂职学习感性经验,尝试由事实判断转向价值判断;实现滨海新区内同质、同学科校长和教师的沟通,形成研究团队,建立学习共同体。按照培训要求,所有教师都要在挂职学校上至少2至3节展示课。为了达到这些要求,滨海新区的学员们要和挂职的学校教师一起工作,感受所在学校的一切。有的学员将这种培训方式形象地称为“影子”培训,像影子一样向校长学、向教师学,同时,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梳理、分析、归纳、总结,从直觉的事实判断上升为理性的价值判断,不仅知道上海同行什么地方做得好,也知道为什么好,找出背后本质性的规律,为己所用并改进自身的工作。
培训必须同自己的实际相结合才会产生好的效果,对此,很多学员深有体会。天津市滨海新区紫云中学副校长苏金龙挂职的学校是上海市建平中学,全身心地投入,全方位地接触,建平中学的办学思想、规范+选择的运行机制、精细化的管理措施、合格+特长的育人模式均给他“极大的思想冲击”,在感到“责任与压力陡增”的同时,他也对自己学校教育教学行为进行了深入的思考。苏金龙认为,建平中学在改变教师教学行为方面有几条成功的经验非常值得借鉴。一是大胆压缩课时。建平中学将每节课45分钟变为40分钟,以推行“有效课堂”,建平中学的冯校长对教师的要求中有两个“不讲”:学生自己能看懂的不讲,教师怎么讲学生也学不会的不讲。二是充实校本课程。建平中学至今已有100多门校本课程可供学生自主选择,着重特长、特色培养。三是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进行差异化分层教学。高一年级的数学、英语和高二年级的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均分为a、b、c三个等级,在家长和教师的共同帮助指导下,学生自选,一本教科书,三种教法,针对性强,效果自然凸显。四是推行“教育公益革命”。建平中学强化集体备课,实行备课组组长教学质量承包责任制,发挥集体的智慧。建平中学的成功经验和专家教授传授的理论更加坚定了苏金龙推行“有效教学”研究的决心,对自己学校开展“有效教学”研究的思路也逐渐明朗。苏金龙表示,他所在的学校正在借鉴“建平”已有的成功经验,以“多元智能”为理论指导,将进一步深化已有的减负措施,营造丰富多彩、有声有色的教育氛围,将时间、快乐、健康还给学生,打造学生高度认同、幸福感强的校园。
培训绝不仅仅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同时还是接触新的教育资源的过程。王玉枝是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三号院小学的校长,她挂职的学校是上海外国语大学静安外国语小学。2011年3月31日,王玉枝在上海外国语大学静安外国语小学听了3节十分“享受”的音乐畅游课。这几节课,虽然任课教师性格不同,或沉稳大方,或温柔淡定,或活泼可爱,展现出来的每个人的教学风格不同,但都精心营造了富有感染力、轻松自然的课堂氛围,有效地整合了教学资源,师生充分互动,学生一直兴致盎然地跟随教师的节拍学习,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这引起了王玉枝的思考,同时也引起了王玉枝的好奇:为什么这几位音乐教师能让自己的课堂如此妙趣横生、充满活力?参与完他们的校本教研,王玉枝心中渐渐明朗:一是注重同伴互助研修,优秀的团队成就了每一个音乐教师;二是让学生热爱音乐成为每个音乐教师的共同追求;三是资源共享,充分挖掘学科带头人的施教能量。王玉枝认为,“音乐课如此,各学科亦如此。会教书的人,不仅授学生以知识,还要引导学生自觉的学。教师讲课,要简单明确,精炼而完善,举例不多,但能说明问题。这样,才可以达到使学生自觉地学的目的。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的学习效果,教师必须要不断改进教学,精心设计课堂教学,进而感染学生,实现课堂的高效,完成教与学的任务,使学生‘亲其师而信其道’,促进其健康发展。”在王玉枝挂职期间,还与挂职的学校签订联谊校协议,并将自己学校的音乐教师派到上海外国语大学静安外国语小学学习和体验,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教师和校长来当“研究生”
2011年10月10日至19日,11月4日至16日,两批天津市滨海新区教坛名家(名师)培训班学员在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分别进行了为期10天和12天的研修学习。研修的目标是了解课程、教学、评价和学校文化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通过讨论与交流明确自己专业发展的特色或生长点,掌握基本的教育研究方法,形成研究方案。为达到此目标,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为学员精心设置了课程计划。内容包括:研究问题的选择与研究方案的撰写、实证研究的方法、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促进学生学习的评价、基于学生经验的学习活动设计、课堂教学研究与教师专业发展、基于标准的学业评价、有效教学研究等,分别由本领域的专家崔允都、胡惠闵、孔企平、周勇、柯政、杨向东、夏雪梅等讲授。本刊记者全程参与了2011年11月4日至16日的研修活动,对滨海新区“名校长名教师培育工程”有了切身的体会。
2011年11月4日傍晚,本刊记者随滨海新区教坛名家(名师)培训班的20名学员抵达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开始为期12天的学习和研修。白天听报告,晚上准备科研课题,甚至吃饭、走路的时候谈论的也是课题、报告,“问题研究”、“标准”、“评价”、“有效教学”、“专业发展水平”、“课程”等关键词是学员们说得最多的词语。在这紧张而充实的12天中,这些一直从事管理工作的校长们安心做起了“研究生”,以学习者的身份听课、听讲座、分组研讨、集中研讨、小组交流、考察、自学、写开题报告。虽然学员们之前对于将要开始的培训、学习的艰苦有了一定的思想准备,但是这样的强度、密度还是没有预料到的,很多学员写报告写到深夜甚至清晨。11月16日,与专家面对面的培训结束了,学员们没有感到一丝轻松,每个学员都带着课题和思索开始新一轮的教育思考和实践。在学员们培训的间隙,记者抽时间对学员们进行了采访,学员们感触颇深。
相关热词搜索:;滨海新区房屋出租篇二
;弄潮渤海湾,攀登第三极。
推进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时代使命,是滨海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天津市委、市政府形成“滨海兴则天津兴,滨海强则天津强”的共识,举全市之力推进新区开发开放,将滨海打造成为北方对外开放门户、高水平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和宜居生态型新城区。
滨海新区围绕国家战略发展定位,攻坚克难,擎起中国经济增长第三极,追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近年来,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始终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2012年,完成生产总值7205.17亿元,同比增长20.1%;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4416.75亿元,增长15.8%;一般预算收入731.8亿元,增长22.9%;实际利用外资98.07亿美元,增长15%。新增就业 11万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1%,各项减排指标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2013年上半年,新区完成生产总值3603.33亿元,增长17.5%;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7857.61亿元,增长14%;一般预算收入459.05亿元,增长20.6%;实际利用外资60.85亿美元,增长15%。都市型现代农业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设施农业发展不断提档升级,产业链不断完善,土地含金量日益增加,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服务新区开发开放。
新区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优势,深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圆满完成两个“三年实施”计划,经济领域改革不断加快,社会领域改革逐步完善,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实现重大突破,激发了开发开放的强大活力。
新区对外开放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开放层次不断得到提升。滨海新区聚集了国家级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和中国面积最大、开放度最高的保税港区,120余家世界500强企业在这里投资,累计实际利用外资已超过400亿美元。天津港货物吞吐量上升为世界港口排名第4位。
同时,新区科技创新水平有了大幅提升。建成了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中科院天津工业生物所等50个国家级研发中心,90家企业技术开发中心,63家外商投资研发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26家,博士后工作站达到66家。组织实施了100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初步形成了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绿色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成为先进技术的承接地和扩散地、高新技术的原创地和产业化基地。
新区瞄准国际水准编制和优化重点规划和专项规划,推进“美丽滨海”建设。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基本形成。连续4年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南北两大生态湿地和人工森林、绿色长廊,注重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大气洋气、清新靓丽的生态城市初见端倪。农村城市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
新区启动了实施总投资300亿元的民心工程,进一步改善民计民生。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有效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大力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新建、扩建一批学校、医疗卫生等公共基础设施,整体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取得新进展,双拥共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等整治力度不断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加强,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发挥大调解机制作用,新区被评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
新区着力提升文化软实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公共文化建设成效显著,荣获全国文明城区提名资格、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区、全国文化艺术之乡等殊荣。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搭建投融资、公共技术、人才、产品交易、行业服务“六大平台”,疏通发展“瓶颈”,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和重量级文化项目集聚。实施旅游强区战略,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推出滨海休闲游、现代工业游、历史文化游、农渔风情游、新区风貌游五大旅游精品和河海交汇观光、海上邮轮休闲、军事动漫影视体验、时尚精品购物四条特色线路,打造“登航母、游海河、赏古镇、吃海鲜、逛洋货”特色旅游主题。2012年新区接待国内外游客突破15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超过100亿元,新区旅游业迈向更高层次。
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定期举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暨互比互看互学现场交流会,党员干部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持续转变。扎实推进理论武装,首创学习型党组织体验中心,被中宣部作为重大典型两次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注重抓班子、带队伍,增强各级干部执行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滨海新区区委荣获全国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委荣誉称号。以“筑堤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建设成效显著,保持了良好的党风政风。
滨海人民发扬“开放创新、引领未来”精神,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开发开放,以更高的水平,更快的速度,打好攻坚战。到2017年,新区将力争实现生产总值1.5万亿元,提前三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0年力争生产总值达到2万亿元,全面实现国家功能定位。
相关热词搜索:;滨海新区房屋出租篇三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区、县) ;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设 施 、设 备 清 单
本《设施清单》为(甲方)同(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一、燃气管道 [ ] 煤气罐 [ ]
二、暖气管道 [ ]
三、热水管道 [ ]
四、燃气热水器 [ ] 型号:
电热水器 [ ] 型号:
五、空调 [ ]型号及数量:
六、家具 [ ]型号及数量:
七、电器 [ ]型号及数量:
八、水表现数: 电表现数: 燃气表现数:
九、装修状况:
十、其它设施、设备: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地点:
使用说明:
1、《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拟定,为建议使用。
2、凡承诺使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的经营者,有义务应消费者的要求使用。
3、选择 “ 争议解决 ” 方式中提请仲裁方式时,应填写所选择仲裁机构的法定名称。
4、《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中相关条款,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考虑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需要可能做出修改。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