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片区改造工作计划重点片区改造规划篇一
2020年,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及房屋征收计划(以下简称“三旧”计划)的通知》,我区承担“三旧”房屋征收拆迁计划万平方米。全年完成“三旧”房屋征收拆迁万平方米。完成幸福村等5个城中村整村拆除验收工作。
2020年我区承担市级城建重点工程征地征收计划任务项目共31个,计划征地亩,房屋征收万平方米。全年完成征地亩,房屋征收万平方米,在全市中心城区征地征收考核中排名第二。
按照《2020年度全市在建逾期还建项目检查考核方案》要求,我区共有逾期还建在建项目6个。2020年共交付逾期还建安置项目5个,共 1876户、4367套。
按照武汉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联席会议及武政规〔2019〕5号文件要求,我区城中村改造还建房办证涉及到24个村,81个项目、95796套。2020年我们紧盯还建房办证目标任务,加强政策指导和协调,拟定了《洪山区城中村改造还建房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洪山区“城中村”改造历史遗留问题房还建对象认定的实施意见》,深入张家湾毛坦村、光霞村等一线,耐心开展政策解释,积极协调处理城中村改造历史遗留问题,全年完成城中村还建房登记办证45个项目的首登,打通了46270套房屋的办证通道,完成办理不动产权证1302本。
按照《武汉市亮点片区建设工作方案(2020年-2021年)的通知》要求,我区启动了洪山“大学之城”亮点片区规划建设工作,我局作为牵头单位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截止目前已完成了“大学之城”亮点片区规划和项目库的编制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确定了武汉理工大学片为近期建设试点,在试点建设范围内形成了旧城更新开发、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开发、景观整治、市政设施、校园建设等6类共24个项目的“大学之城”亮点片区项目库。目前洪山“大学之城”亮点片区规划继续深化完善,试点建设项目有序实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区招商引资目标的通知》(洪政办[2020]3号),我局已完成2020年承担130亿元的招商引资任务;根据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关于下达2020年洪山区城建交通项目计划的通知》(洪建[2020]1号),2020年我局超额完成承担城建基础设施投资目标。
片区改造工作计划重点片区改造规划篇二
杨永梅段红平
摘要:城中村改造是21 世纪中国市长们经营城市的最重要的工作。但城中村改造涉及到地方财政、开发商、村民三方激烈的利益博弈,所以具体形式多种多样,各地创造了五花八门的经验,征地补偿标准差异也相当悬殊。尽管村民对待城中村改造态度不一,但政府强势推进的态势十分明显。
关键词城中村补偿标准征地
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
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从广义上说,城中村是指
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
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
村土地流转和经济的发展。而法院主要是依法公正审理相关案
是十分必要的。
一、昆明城中村拆迁改造的法律依据
昆明城中村改造的法律依据:(1)《土地管理法》——集体土
地上附着物的拆迁;(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有土地
上房屋拆迁;(3)《城乡规划法》——违章、违法建筑的拆除;(4)《物权法》——对于私有房产的保护。
城中村房屋拆迁中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国
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已出台的相关政策: 一是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重建改造
工作的指导意见》;二是昆明市城中村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意
见;三是关于昆明市城中村村改居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四是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项目管理办法;五是昆明市城中 村改造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六是昆明市城中村改造 土地公开交易办法;七是五华区、西山区、官渡区重建改造实施办 法;八是具体村社拆迁安置补偿实施细则。
二、昆明城中村拆迁改造的流程
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项目运作的基本流程如下:(1)国土部门、规划部门提前介入,基层组织、企业共同参与,区(县)政府编制拟 改造片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在取得国土部门、规划部门 审核意见的前提下,将《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提交基层组织依法 表决并出具承诺文件;(3)区(县)政府将《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 上报市规委审批;(4)区(县)政府将经审批的《城中村改造专项规 划》上报领导小组备案;(5)区(县)政府将拟改造片区用地报征收 回后报入市土地储备中心;(6)以《城中村专项规划》为条件进行 土地处置和公开交易;(7)中标企业按《城中村专项规划》完善项 目立项及相关行政许可;(8)进入正常项目运作程序实施建设。
三、昆明城中村拆迁改造中存在的问题
拆迁不属于交易,拆与不拆没有商量。拆迁的目的不是获得 房屋,而是获得土地。拆迁的实质是土地征用, 是另一个主体利 用政府权力征用,而不是政府征用。拆迁的结果是土地由一个民 事主体变更为另一个主体,这个主体可能是政府,也可能是另一 个民事主体。拆迁属于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剥夺,法律上叫作征 收、征用。
昆明市城中村拆迁改造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 方面:
(一)拆迁人的法律地位
拆迁人的法律地位有问题,赋予一个民事主体拆迁另一个民 事主体的房屋,民事主体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双方之间的法律行 为就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但是拆迁民事主体却能够借助行政 强制力完成拆迁。
(二)拆迁补偿的主体有误
承担拆迁补偿的主体有误,根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顺
序,拆迁人不是自被拆迁人处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而是从国家 土地管理部门出让获得,则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收回已经 出让给他人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为相应补偿及退还出让金,因 此,补偿人应当为国家而不是开发商或者领取拆迁许可证的其他 人。
(三)拆迁补偿问题
政府为了获得更多的土地出让金,在开发商与被拆迁者利益 ◆社会观察
2011 · 02(中)
城镇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参考指导价为:市中心一环以内6500 元/ 平方米;一环至二环之间5500 元/平方米;二环至三环之间4500 元/平方米;北边片区4500 元/平方米;东边片区3500 元/平方米; 南边片区4500 元/平方米;西边片区4000 元/平方米。按这个补 偿标准,老百姓拿着这点钱在原来居住的房子周边再去买房子,根本就买不起。
作为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其合法权益都应受到保
护。《民法通则》第71 条也可理解为:财产所有权应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可见,对非住宅使用人拆迁补偿问题 解决得好坏,直接影响房屋拆迁的进程。而且,非住宅使用人一 般为法人单位,拆迁对他们造成的损失肯定大于住宅拆迁的损 失。而目前我国的立法又滞后于实践,所以,《拆迁条例》要求兼 顾拆迁房屋使用人的补偿,做到有法可依,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政府角色错位
城市拆迁中提出的‘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口 号,本身就有问题。政府的职能或者角色应该是服务和指导,而 不应该是主导,城中村改造涉及已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 有权,村民才应该是主体,应该由他们来主导才对。
政府既是强制拆迁的批准机关,又是拆迁纠纷的仲裁机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与基本的法制理念是有冲突的。老百 姓习惯听政府的话,相信政府。但在自己的利益受损时,政府支 持的却是开发商,加上被拆迁人的利益诉求渠道不畅通,法律的 救济途径不完善。面对法律的不公、开发商的强势,又没有政府 撑腰,被拆迁户感到十分无助。有些地方政府、拆迁公司和开发 商还合署办公,老百姓进拆迁指挥部根本分不清哪些是政府的 人,哪些是开发商的人,哪些是拆迁公司的人。
政府的角色定位错位,凸显了开发商的强势和被拆迁人与开 发商之间利益的不平等,导致了城中村改造项目利益冲突事件屡 屡发生。
拆迁问题表面上看是一个城建纠纷问题,实际上它已牵涉法
律、政府职能、公众利益等多个方面。在城中村房屋拆迁中,由于 拆迁管理工作不到位、拆迁补偿标准确定机制不完善等多方面的 原因,致使拆迁过程中的侵权、违约现象屡禁不止,使相关当事人 的权益得不到相应的保护。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复杂而艰难的城市经济活动,政府直接参 与拆迁补偿谈判是控制改造成本最重要和最有效的手段,掌握政 策优势的政府应作为操作主体,以系统、完整的城中村改造规划 为对话平台和判断标准,将城市的公共利益放在首位,在前期直 接介入与村民的谈判,对推动和促进城中村改造的进展是十分重 要的。
执行行政法律规范;(2)职权合法原则,即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 必须依据法律、遵守法律;(3)程序法定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又 称为行政适当性原则,它要求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不仅要合法,而 且同时要合理、适当。
昆明城中村拆迁改造过程中有相关法律为依据,昆明市城中
村改造项目有其运作的基本流程,虽然满足了程序合法原则,但在 昆明城中村拆迁改造中也存在问题: 比如拆迁人的法律地位;拆 迁补偿的主体有误;拆迁补偿问题;政府角色错位不满足行政行 为必须符合法律的原则,因此昆明城中村拆迁改造中不符合行政 法中的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它要求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 不仅要合法, 而且同时要合理、适当。因昆明市城中村拆迁改造 中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有些不符合法律,比如说拆迁人的法律地 位有问题;拆迁补偿的主体有误;拆迁补偿问题;政府角色错位, 同时在拆迁赔偿中赔偿标准也不合理。因此昆明城中村拆迁改 造也不符合行政法中的合理性原则。
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包括:(1)城中村改
片区改造工作计划重点片区改造规划篇三
按照xxx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责任分工,本人督导的学校为xx乡中心学校、xx乡中心学校、xx学校、xx幼儿园四所学校。根据xx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及《xxx教育局督导室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工作计划》精神,为加强对督查学校的整体工作的检查、评价、指导,本人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责任督学督导工作计划。
全面落实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大对督查学校整体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使之能依法办学,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1、按时参加教育局及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加强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学习,使督导能力得到提高。
2、通过督导使四所学校能依法办学,规范办学。
3、化解校内、校外的各种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4、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提高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利用率。
5、通过深入课堂,指导教师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实施质量教育,提高教学质量。
6、督促学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美化、绿化校园。
7、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8、做好教育局督导室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1、认真学习,使督导工作有章可循。学习《xx省督学管理办法》、《xx区督学聘任与管理办法》、《xx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xx区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及《xx区教育局督导室工作计划》等文件,督导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遵循教育规律;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规定;对政府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的督导与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深入到学校中,了解学校的各种情况,对该校各项工作要了如指掌。
3、监督和检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支持、服务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分析汇总部门执行和各项任务落实情况。
4、做好师生关系和学校领导和教师之间的关系。深入到老师和学生中去,倾听教师的心声和意见,了解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及时将教师的想法和领导的要求进行沟通。
5、对课堂教学和教学质量进行监控,特别是课堂教学工作。要经常性走动式巡视课堂,组织教师听课并汇总,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6、对学校的办学行为进行督查。开学对招生行为、分班行为、收费行为、周边环境整治进行督查,学期中间对教学行为、课程开设、课程方案的执行、课程改革的进展、学校工作计划的落实、学校安全排查进行督查,学期末要对学校工作计划的完成等进行督查。
7、对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进行督导。要把重点放在各种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上,要让设施设备发挥作用。一定达到教师人人能用,科科用好。督导时如果出现不会用,不想用,不愿用的局面,要求学校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8、对学校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督导。要监督学校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台账,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做好各种安全预案,并进行安全演练,确保不出任何安全事故。
片区改造工作计划重点片区改造规划篇四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以实现“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筹兼顾、综合治理,深入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着力维护居民生命安全,着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着力营造宜居生态环境,为建设宜居平安海淀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整体规划,突出重点
统筹部署和规划改造方案,集中精力分阶段实施,重点改造大街两侧、社会影响较大的小区,改造安全隐患严重、弱势群体聚集区域的小区。
(二)统筹兼顾,综合改造
暂停老旧小区正在进行的专项改造,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台账,统筹抗震加固、简易楼、节能及热计量、供热、用电、供水、雨污水等改造内容,实行综合改造,以减少入户次数,降低改造扰民影响。
(三)严格标准,构筑精品
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流程、改造路线、技术标准,并按照综合整治内容分类分项制定施工标准和验收规范,加强工程监管,严把设计、质量关,严格验收条件。
(四)以人为本,遵从民愿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采取产权单位或居民申请制,充分尊重广大业主的改造意愿,通过政策引导、宣传和细致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产权单位、物业公司、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作用,调动业主积极性,与业主签订综合整治自愿协议,避免粗暴强行改造,造成社会不稳定。
(一)成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成立“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主管城建、城管、街道、镇、维稳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规划海淀分局、国土资源海淀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交通委)、区农委、区社会办、区维稳办、区信访办、区房管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质监局、区环保局、区城管监察大队、海淀交通支队、公安海淀分局、海淀消防支队、区政府督查室、区残联、区环卫中心、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各街镇,邮政、电力、电信、燃气、自来水、排水、热力、有线电视等单位。
(二)成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和分指挥部
参照20xx奥运环境整治模式,成立“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统筹、协调指挥部日常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到指挥部工作。
指挥部总指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全面指挥)。
片区改造工作计划重点片区改造规划篇五
本着“目标一致、职责分明、互惠互利、资源共享”的思想,在工作中我们多方通力合作,积极挖掘自身的优势条件,真正形成双向互动的工作机制,我们通过共同片区0-3岁散居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加深了彼此之间的了解和信任,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和信息,为顺利推进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一)开拓新形式的服务项目
针对不同年龄段,开展“父母沙龙”,“祖辈聊天室”,以及“保姆培训班”等对成人培训、交流的定向活动。
(二)保留特色的同时,使活动不断出新,更具主题色彩。
在年底迎新的活动中,我们结合“和谐社会,和谐片区,片区家庭手牵手”主题,专门为“特殊家庭、困难家庭”进行爱心捐赠活动,让片区所有的婴幼儿共同健康成长。
1、继续定期学习有关早教理论知识,提升工作责任感。学习内容包括:《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南》、《与宝宝共成长》、《快乐亲子园实用教材》等,学习形式以自学为主,有组织的学习讨论定为每月一次,另外参加区早教中心组织育婴师的培训,并将领悟的理念及时与指导站的成员交流共享。
2、继续积极主动与街道妇联负责人沟通,商议本片区0-3岁散居婴幼儿家教指导工作,坚持每月一次参加街道组织召开的居委干部会议,互通信息,互惠共赢。
3、继续积极参加区早教中心召开的指导员月会,密切配合区早教中心的工作项目。
二月:
一、回收“幼儿素质发展报告单”。
二、班级环境创设(家长与幼儿参与)。
三月:
一、期初家长会,家教经验指导。
二、“三八”节,开展家园同乐会。
三、早操观摩(家长参与)。
四、幼儿“穿、戴比赛”。
五、组织幼儿开展植树活动
四月:
一、片区活动“寻找春天”。
二、开展“清明节”本土文化教育。
三、举行“家长开放日”活动。
五月:
一、班级拍球比赛,家长参与。
二、开展“开开心心庆‘六一’”主题教育活动,创设富有节日气氛的活动室环境。
六月:
一、举行“六一”庆祝会,邀请家长参会。
二、开展“端午节”本土文化教育。通过说说、做做、折折、尝尝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让幼儿初步了解端午节的民间风俗,体验民间节日特有的韵味。
三、填写、发放“幼儿素质发展报告单”。
四、举行散学典礼,邀请家长参加。
七八月:
一、发放育儿资料和“快乐小精灵”活动报名表。
二、做好“快乐小精灵”资料收集工作。
三、慰问邛崃市敬老院。
九月:
一、“快乐小精灵”评选。
二、结合“快乐小精灵”颁奖活动和重阳节主题,开展“老少同乐”联欢会。
十月:
一、“祖辈聊天室”交流、讲座活动。
二、育婴师送教上门指导,内容:空气浴、日光浴、冷水浴走访家庭:宝北居委。
十一月:
一、“彩泥高手”——片区家庭亲子活动。
时间:20xx年11月8日上午9:30。
地点:哈密路幼儿园。
出席家庭:各居委。
二、“父母沙龙”第一期。
时间:20xx年11月22日。
出席对象:25—30个月龄的父母。
十二月:
一、发放科学育儿资料。
二、“和谐社会,和谐片区,片区家庭手牵手”迎新年大型活动。
片区改造工作计划重点片区改造规划篇六
为改善我市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满足小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构建以居民为核心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我市以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到xxxx年,已纳入xxxx年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摸底调查范围的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重点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破损、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社区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一)坚持基层组织引领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办、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等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模范作用,创新社会治理,引导小区居民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充分激发居民热情,汇聚民众智慧,共同参与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当中,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坚持问题为导向原则。按照“先民生再提升,先功能后景观”的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改造重点和改造内容,以完善老旧小区市政公用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重点解决困扰居民基本生活的.问题,把成效体现在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的提升上。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结合社区街道和小区居民的实际情况,本着“花小钱、办实事”的原则,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协调功能,精准施策,有的放矢地去改造老旧小区,确保改造各项工作能够顺利有序推进,力求小区改造有实效、有特色。
(四)坚持县(市、区)主体责任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区)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计划,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开展各项工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人,积极主动做好各项配合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考评。
(一)改造对象。xx市、县两级城区范围内,居住环境条件差、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近x年未实施过综合改造且未纳入今后x年规划征迁和危旧房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其中,重点考虑xxxx年以前建成,社区组织工作能力强、居民改造意愿高的老旧小区。
(二)改造内容。应结合海绵城市、治安防控的建设要求,重点改造老旧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建筑物本体、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内容。
x.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弱电管线(通信、有线电视等)、排水、通行、停车、消防、安防、环卫、路灯、无障碍设施、文体活动、绿化美化等改造项目。老旧小区周边市政道路及水、电、气等配套不完善的,可视情况一并改造。
x.建筑物本体。包括屋面防水、楼道修缮、楼道照明、单元门禁、立面整治等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小区结合实际加装电梯。
x.公共服务设施。具备条件的,可在严格控制规模的前提下,统筹完善功能用房(物业用房、无人超市、快递驿站)等公共服务设施。
(三)工作模式。按照“市级指导协调、县(市、区)级统筹推进、社区动员实施”的机制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市级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具体包括制定政策、提供技术支持、落实监督考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确保各项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街道社区负责组织和发动小区居民、相关联单位参与到改造工作的各个环节,指导建立健全共建共管的长效机制。
(四)资金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社区组织居民筹集、管线等设施的产权单位出资、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解决。涉及小区内建筑本体的改造内容,根据“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参与改造,小区红线范围内属于居民共有部分的改造内容,主要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可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个人住房公积金、小区公共收益、社区惠民资金、社会捐赠等进行补充。鼓励探索引入社会资本或专业机构参与建设安装智能充电桩、停车场、广告牌位、快递驿站、养老托幼等设施。公共停车、广告等小区公共收益来源资金,依法经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同意,可用于小区改造和改造后的长效管理。
1.居民自治管理。通过“居民缴费+公共收益补充”等方式筹措自治管理经费,实现小区自治共管的“造血功能”。探索依托物业管理协会等物业组织或企业,向小区居民和社区提供自治、改造、后期管理等方面专业指导和服务,推广菜单式购买社会服务与自治相结合的半自助自治管理模式。
2.物业公司管理。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的要求,选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由其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
(一)宣传动员阶段。
1.成立xx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动员布置会,部署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建立市级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考核办法。
2.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选定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现状条件、居民意愿、资金筹集、初步改造方案可行性等方面,组织对申报小区进行审查,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和“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改造计划。
3.各选定小区所在社区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建立完善居民自治共管机构。
(二)前期准备阶段。
1.各县(市、区)制定各小区项目改造方案,完成项目立项审批等各项前期手续,确定改造项目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方案设计。
2.各社区组织小区居民或居民自治组织对项目改造方案和设计方案进行评议,发动居民参与项目改造各项前期工作。改造方案和设计方案公示无异议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的各项工作,合理制定各单项改造任务的时间计划,统筹协调、同步推进,确保完成当年度各项改造工作。纳入国家年度任务的项目如无特殊原因应于当年x月xx日前开工建设,水、电、路、气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内容要力争于当年xx月xx日前完工。
2.各社区组织发动小区居民参与监督各项改造工作,收集反馈居民意见,督促改造方案的优化调整,解释协调改造中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
3.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研究协调改造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小区改造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将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和自治区住建厅。
4.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小区改造进展情况,宣传改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于影响阻碍改造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曝光和批评。
(四)验收评价阶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进行初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居民代表对全市实施改造的小区进行综合考核。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各项改造工作的统筹推进和组织实施,协调处理项目改造中发生的各类纠纷矛盾;指导街道社区宣传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改造工作,组织社区居民筹措改造资金,指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管理机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汇报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落实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要求。
各街道办、社区:宣传发动小区居民积极参与相关改造工作,调查、收集、汇总相关居民改造意愿,协助老旧小区或所在社区居委会或居民自治团体准备改造申报材料,共同做好居民群众的思想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照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推进、通报考核等工作;牵头做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年度计划申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等事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可研、初设及核准等前期工作,合理简化各项审批手续和前期工作流程。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协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指导创新方式,拓宽筹资渠道。负责指导未成立业委会的老旧小区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标准,检查监督并规范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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