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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消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篇一
为做好低温雨雪天气防范工作,确保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故,特制定xx县交通运输局低温雨雪天气防范应急预案。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应急救援领导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下设办公室,由夏程祥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安办(应急办),联系电话xx。
主要任务:保障县域内国省道、农村公路、桥梁的安全畅通和公路附属设施的齐全、货运车辆、两客一危、在建工程项目、渡口的安全监管。
总负责人:包德平局长
(一)国省道、县乡公路
1.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县域内公路安全畅通工作。主要有应急物资、大型机械和应急人员的准备;及时做好应对冬季恶劣天气等突发情况所需应急物资、大型机械的准备,储备足够的除雪除冰工具、物资;重点落实冰雪灾害隐患路段的抢险机具及队伍,随时保证灾害发生时机械、人员、物资都跟得上;确定应急任务的相关人员和应急的机械车辆,保证一旦受领任务,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如冰冻天气行驶所需防滑链等器材,御寒,保暖,抗饥,常用药品等物资的筹措准备,以便应急时使用。加强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高边坡、高挡墙和高路堤等冰雪灾害易发地段的巡查力度,及时排查雨雪冰冻可能造成的路阻险情。灾害造成交通中断时,应急队伍发动一切力量,立即组织抢通并及时修复;一时无法抢通的,采取修筑临时便道、架设便桥、制定切实可行的绕行方案等措施尽一切可能保证公路运输安全通行。对易积雪冰冻路段设立必要的警示标志,确保行车安全。(负责人:xx,联系电话:xx)
2.成立五个包路小组
第一组组长xx
人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人,铲雪机械1台,应急车辆xx。包保线路:xx。
第二组组长xx
人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人,铲雪机械1台,应急车辆xx。包保线路:xx。
第三组组长xx
人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人,铲雪机械1台,应急车辆xx。包保线路:xx。
第四组组长xx
人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人,铲雪机械1台,应急车辆xx。包保线路:xx。
第五组组长xx
人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人,铲雪机械1台,应急车辆xx,包保线路:xx。
铲雪机械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3.成立应急分队
负责人xx,主要负责县域内交通道路应急抢险、畅通保障,协助全县交通道路应急抢险需求增援;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应急抢险任务。
成员:执法大队30人、公路养护中心10人。
(二)两客一危一货车辆
责任单位: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加强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各类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及时发布客运班线的运行情况,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避免因雨雪冰冻天气客运班线停开而出现旅客大量滞留现象。加强运力协调,严格运输调度纪律,对冰冻严重难以保障安全的线路和路段,要采取改线、改道、改班等措施。对无法改线、改道的班次,应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班的立即停班。同时加强驾驶员驾驶技能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应对能力,确保驾驶人员的身心素质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客运负责人:xx,联系电话:xx;危(货)运负责人:xx,联系方式:xx)
(三)水上安全
xx镇、xx镇政府负责水上安全工作。xx镇具体负责xx渡口的安全监管;xx镇具体负责xx渡口的安全监管。加强应对低温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的防御能力,做到“早准备、早预防、早发布”,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及时发放到位。xx已停渡,属地镇政府加强监管,禁止摆渡;xx等客流量较大渡口,为水上交通安全重点监控点,实施重点监控和督查。(xx镇政府负责人:xx,联系电话:xx;xx镇政府负责人:xx,联系电话:xx)
(四)在建以及未交工的工程项目
局重点项目办负责组织安全畅通工作,规划科、质监站协助实施。
县第一联合圩下半部中桥河堤除险加固工程-新建吼儿桥工程,施工单位xx宇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xx,联系电话:xx)
2.长江经济带xx县城乡流通体系提升项目(一期)-美丽公路,施工单位为xx水利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xx,联系电话:xx)
3.s202三标,施工单位xx开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xx,联系电话:xx)
4.s202四标,施工单位xx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xx,联系电话:xx)
5.g318国道xx县十字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xx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xx,联系电话:xx)
1.客运、货运车辆运力由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协调;
2.应急机械、物资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调运和储备;
3.局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信息资料,及时报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
4.遇突发事件,各单位按各自职责,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应对。信息及时上报主管局,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处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有序。
5.加强应急值班,保障通讯畅通。值班监督电话:xx。
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消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篇二
管理处在11月前就及早制定除雪保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了除雪防滑实战演练,规范了一系列工作流程,促进了除雪保畅工作落实。
管理处还成立了除雪保畅应急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天气预警制度,并加强同高速交警、路政、气象台等部门的联系,组建了除雪保畅小分队,同时在管理处储备了融雪剂20t,管理处配备除雪铲2台,撒布机1台,工具车2台和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反光衣、手套、安全帽等,一但突发险情,立即投入使用。
20xx年1月27日所辖路段开始下雪。在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的首要工作任务前,管理处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充足的人力、物力,全体养护人员迎难而上,克难而进,克服时间紧迫,组织紧张、任务艰巨及持续时间长、工作强度大等重重困难,与高速交警、路政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在1月27日18:40至1月29日11:20历时40小时的除雪保畅工作中,全体人员充分发扬反应迅速、不畏艰险、吃苦耐劳和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共撒布融雪剂15吨,累计出动除雪人员33人次,机械车辆7车次,胜利完成除雪保畅任务。
此次除雪保畅工作,确保了运风高速车辆的正常通行,更大的意义在于打赢了20xx年除雪保畅工作的第一仗,锤炼了除雪保畅队伍,为运风高速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1、此次除雪保畅工作虽然取得了胜利,但仍然暴露出我们思想意识上的不足,以往工作的`重点是大桥、陡坡、匝道、弯道、背阴等部位,当我们在这一部位取得了成效后,我们的队员忽视了其他路段,导致这些路段的积雪变厚,以致于延误了撒布融雪剂的时间,加大了除雪难度和施工成本。
2、除雪预案启动后,要加强除雪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避免人员,设备重复投入到同一地点除雪,由于除雪时间紧迫,还要提高除雪人员和设备的效率,不能出现消极出工现象,以通过科学的工作方式,产生最大的工作效能。
3、还要提前做好除雪小分队的组织和任务安排工作,做到一有雪情,立即出动,切实将应急预案落到实处,避免在时间紧迫的时候,加大除雪组织难度而贻误战机。
(1)雪前撒布。根据天气情况下雪前1~2小时在路面车辆碾压部分快速撒布一层融雪剂,可有效防止积雪与路面冻结在一起,有利于除雪铲除雪作业。
(2)机械除雪配合。当积雪厚度达到20mm以上时,首先用除雪机械除雪,然后在残留的积雪上撒布融雪剂。
(3)白天气温高时撒布。通常认为白天气温高不怕结冰不需要撒布融雪剂,但这时撒布少量的融雪剂随着地表温度升高和行驶车辆的作用可极大地加快融雪速度,使雪融化成水排出路外,减少防止夜间路面结冰而撒布融雪剂的用量。
(4)分次、分阶段撒布。一次降雪不能仅撒布一次融雪剂,随着降雪的持续,气温、行驶车辆等情况会不断变化,还有融化的雪水会带走部分融雪剂,因此撒布作业须根据路面情况在降雪过程中不断进行。同时结合早、中、晚三个阶段的除雪目的进行适量撒布,夜间重点是行车道、桥梁、匝道桥、上下坡地段的防冰撒布。
5、建议在能够保证缓慢通行的条件下,尽量不封闭交通。
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消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篇三
(一)应急指挥部
政委: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单位:街道各科室、各驻处单位、各社区
(二)应急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1、后勤保障及物资供应组
组长:龚国宝、赵晨
成员单位:财政所、行政办
职责:负责购买相关抢险物资,确保抢险所需物资工具及时充足,抢险保障到位。
2、安全防控组
组长:李扬、有关党政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应急站、有关科室及各社区
职责:负责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仓储场所、生产经营单位、桥梁等进行安全巡查,组织做好防灾准备及紧急处置。
3、现场处置组
组长:
成员单位:
职责:针对出现灾害的部位,组织应急队伍现场转移、疏散人民群众,并开展抢险救灾相关工作。对受灾群众做好宣传安抚工作。
4、灾情救助组
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针对独居老人、残疾人、五保户、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进行安全巡查,劝说其集中安置或投亲靠友,及时慰问救助,保障基本生活物资。对灾情引起的水电供应问题要第一时间处置,确保群众用水用电。
5、建筑物安全防控组
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主要做好在建工地、农村老旧房屋及拆迁区域安全巡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6、通行安全防控组
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及时组织农村道路的除雪除冰工作,保障群众通行安全,在圩堤入口处设置警示牌,劝说群众不要在低温雨雪天气上埂和进行水边水面作业。
7、督查督办组
组长:
成员单位:
职责:督查各组工作人员落实决定、指令情况,严肃雨雪冰冻天气工作纪律。
1、加强宣传发动。要及时宣传雨雪冰冻天气的危害及防范措施,各社区要召开会议深入宣传发动,切实发动群众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站对辖区内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发放通知,动员和发动辖区单位做好应急防范;民政所对辖区五保户、困难户加强安全排查,确保人民群众居住安全。
2、加强值班值守。街道、社区强化值班备勤,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及时做好值班记录和信息上报,确保政令畅通(如有突发事件,有关部门和社区必须在15分钟内进行电话报告,1小时内进行书面报告,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须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相关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抢险队伍和社会各方力量及时开展处置工作,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所有干部职工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随叫随到;分工联系社区组长每天巡查联点的社区值班备勤情况。
3、加强排查梳理。对街道辖区内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巡查,对容易发生冰冻的路段、房屋、部位做到提前预防,重点盯防,并科学设置疏散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加强物质保障。抢险物质必须尽快采购到位,抢险设备必须保障性能良好,随时待命,随时做好抢险准备。
1、务必高度重视。街道各有关科室站所、各社区所要把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工作抓落实,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切实保证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务必科学应对。所有工作人员要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调度和安排,沉着冷静,防止打“乱战”;要科学做好物资的调配和供应,确保物资供应充足又不浪费;要做好检查和督促,确保预防在先。
3、务必及时有效。如遇突发事件,街道现场处置组必须30分钟赶到现场进行及时处置,抢险人员要顾全大局,攻坚克难,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把灾害降到最低。
4、务必严肃纪律。应对雨雪冰灾等恶劣天气期间,机关、社区所有工作人员一律取消休假、外出,坚守工作岗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督查室及时抓好工作督查,对玩忽职守、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工作的一律追责。
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消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篇四
1.1编制目的
强化全区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统一组织和指挥,统筹做好城区清雪除冰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冰雪灾害对全区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4)《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5)《青岛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6)《城市雪灾气象等级》
(7)《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专业处置;军地结合,公众参与。
1.5风险评估
根据我区冰雪灾害特点及历年城区冰雪灾害发生情况分析,冬季因寒潮、降雨、降温及其他因素,城区冰雪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城区道路、桥梁、人行道及公共场所等其他设施的正常使用。
(1)我区冬季气温较低,遇寒流时,冰雪灾害发生的概率增大。冰雪灾害易造成道路结冰,加之部分道路坡度较大,导致城区车辆在道路、桥梁上行驶安全性明显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增加,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道路交通受阻,也会造成物流等运输中断,影响城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
(2)因积雪、结冰过厚,易造成公交站亭、建筑工棚及危旧房屋倒塌、电线电缆中断,影响企业、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3)我区公共广场、口袋公园较多,夜间降雪如果不能快速清除,将不利于市民的正常活动,冰雪融化可能造成广场结冰,市民在公共场所易发生滑倒伤人事件。
(4)冰雪灾害发生后,如果不能及时清除房屋及高空物体上的积雪,将形成冰凌,一旦冰凌掉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灾害。
(5)由于昼夜温差较大,冰雪灾害发生后,会形成冰融现象,出现结冰路面覆盖积雪的情况,车辆行驶时易发生滑移失控事故。
(6)在清雪除冰过程中,使用的融雪剂不当,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及园林植物损害。
1.6事件分级
按照冰雪灾害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冰雪灾害由低到高划分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4个级别。
一般冰雪灾害(ⅳ级):24小时内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因冰雪灾害原因,造成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3小时以上(“以上”包含本数,下同)、6小时以下(“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的。
较大冰雪灾害(ⅲ级):24小时降雪量2.5mm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冰雪灾害原因,造成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重大冰雪灾害(ⅱ级):24小时降雪量2.5-5mm及出现道路结冰情况,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因冰雪灾害原因,造成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特别重大冰雪灾害(ⅰ级):24小时降雪量5mm以上及出现大面积道路结冰,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影响的。
1.7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支持性文件,主要针对《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冰雪灾害,与《青岛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相衔接。各相关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本预案内容,制定本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冰雪灾害预案或处置方案,并与本预案相衔接。
2.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
(5)根据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
2.2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办公室
(1)负责组织落实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办公室的决定;
(2)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区级冰雪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
(5)负责组织冰雪灾害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宣传部:协调指导事件具体处置部门做好新闻发布、记者对接、舆情研判等工作,协调指导媒体按照新闻发布口径做好新闻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把握正确导向。
(2)团区委:负责组织发动全区青年志愿者参与冰雪灾害相关服务工作。
(3)区教体局:负责指导、督促学校进行冰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根据冰雪灾害避险需要,协调学校提供应急避险场所;下达学校停课通知。
(4)区文旅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因冰雪灾害滞留的旅行社组织的旅客实施救援。
(5)区退役军人局:遇有冰雪灾害时,协调部队参与城区清雪除冰工作。
(6)区民政局:做好灾后受灾困难群众的政策内社会救助工作。
(7)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区市政一、二公司,环卫一、二公司,绿化一、二公司、交运北洁公司和区花木公司按照《市北区道路清雪工作分工表》做好责任范围内主次干道的清雪工作,及时清理责任范围内雪后垃圾杂物,尽快恢复城区环境卫生;做好责任范围内倒伏树木的清理工作;督促责任范围内施工单位做好工地及出入口周边道路的积雪清除及抢险工作;突发冰雪灾害严重影响施工时,通知责任范围内施工单位做好停业工作。协调上级部门解决群众供水、供电、供热、排水等问题;负责指导、督促物业公司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并对物业公司的清雪工作进行检查。
(8)区城建局:负责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全区建筑施工工地环境秩序的管理,包括围挡设置等,配合做好开发建筑施工场地清雪布置、检查和指导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清雪除冰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9)区卫健局:负责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及时督促医疗机构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
(10)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冰雪灾害期间主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1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导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未履行扫雪除冰责任的行为依法处罚。
(12)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区直管公房危旧房的排查工作,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13)区市场建设服务一中心、二中心:负责做好所属市场清雪工作;加强冰雪灾害期间市场的监管。
(14)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管区范围内清雪防滑工作负总责。降雪前,积极开展清雪防滑宣传活动,增强居民清雪意识,发动企事业单位、居民群众积极落实社会清雪责任;降雪期间,组织街道干部、社区居民委员会,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对责任范围内市政支路、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等部位的积雪清除及抢险工作;组织驻管区企事业单位按照“门前五包”制度,清扫人行道积雪,与各单位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做好辖区危旧房的摸底排查工作,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积极协调驻区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市民进行义务清雪,及时清理责任范围内雪后垃圾杂物,尽快恢复城区环境卫生;做好责任范围内倒伏树木的清理工作;突发冰雪灾害严重影响企业生产时,通知企业做好停产工作。
(15)历史城区管委会、青岛山炮台教育基地:负责对责任范围内的道路开展清雪除冰工作。
(16)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负责对责任范围内未移交部分的路段开展清雪除冰工作。
(17)公安市北分局:负责冰雪灾害期间社会治安维护及生活秩序管控;对妨碍清雪人员执行清雪作业的单位和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转移安置。
(18)市北交警大队:负责做好冰雪灾害期间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置工作;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及交通引导工作。
(19)市北消防大队: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全区应急抢险工作。
(20)区机关各部门:积极参加清雪防滑工作,做好各项准备,随时服从调度指挥。
3.1预防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责任范围内的冰雪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冰雪灾害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冰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预测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历年冰雪灾害案例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冰雪灾害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冰雪灾害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3.3预报
市气象局发布降雪预报及冰雪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后,区防汛(清雪)办公室根据市气象局的降雪预报及预警级别,通知各防汛责任部门做好防汛工作。
4.1预警分级
按照冰雪灾害发生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冰雪灾害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i级4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4.1.1蓝色预警(ⅳ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蓝色预警:
(2)经区防汛(清雪)办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一般冰雪灾害的。
4.1.2黄色预警(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黄色预警:
(2)经区防汛(清雪)办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较大冰雪灾害的。
4.1.3橙色预警(ⅱ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橙色预警:
(2)经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重大冰雪灾害的。
4.1.4红色预警(i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红色预警:
(2)经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冰雪灾害的。
4.2预警发布
4.2.1预警发布主体
区防汛(清雪)办根据冰雪灾害影响情况和市级主管部门通知要求,及时发布冰雪灾害预警。
4.2.2预警发布内容
包括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建议采取的措施、发布机关和发布时间等内容。
4.2.3预警发布方式
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网站、微博、微信等相关媒体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4.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区防汛(清雪)办、各成员单位应密切关注冰雪灾害的发展态势,及时做出反应;加强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4.3.1蓝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区防汛(清雪)办副主任、相关人员在岗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分管领导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3)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5)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3.2黄色预警响应
(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副总指挥在岗带班,防汛(清雪)办主任、相关人员到岗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7)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4.3.3橙色预警响应
(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副总指挥在岗带班,防汛(清雪)办主任、相关人员到岗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积极发动社会群众参与清雪除冰工作;
(3)在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指挥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清除积雪,确保城区市政设施和公共交通的运行正常。
4.3.4红色预警响应
(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在岗带班,副总指挥、防汛(清雪)办主任、以及相关人员到岗值班,响应范围为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派遣工作组,指导、督查各成员单位及时做好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4预警变更与解除
区防汛(清雪)办应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有关规定变更预警级别;危险已经解除的,按规定解除警报,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5.1报告责任主体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收集冰雪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并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和分析评估,及时向区防汛(清雪)办报告。特别重大的,可同时向上一级报告。
5.2报告时限和程序
冰雪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核实并在1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4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防汛(清雪)办和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5.3报告内容
冰雪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是否已发出预警信号、是否需疏导交通及周边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办理情况也应及时向区防汛(清雪)办进行报告,由区防汛(清雪)办负责汇总,分别向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区政府进行报告。
6.1先期处置
冰雪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和区政府报告。
冰雪灾害发生后,接报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6.2分级响应
(1)一般冰雪灾害(iv级):由区防汛(清雪)办提出建议,报区防汛(清雪)办主任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处置。
(2)较大冰雪灾害(ⅲ级)、重大冰雪灾害(ⅱ级)、特别重大冰雪灾害(i级):由区防汛(清雪)办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启动应急响应,配合市级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协同处置。
6.3指挥与协调
(1)一般冰雪灾害(ⅳ级):区政府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或区政府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对于一般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区政府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2)较大冰雪灾害(ⅲ级):区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对于较大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多的事件等,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3)重大、特别重大冰雪灾害(ⅱ级、ⅰ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较大及以上冰雪灾害,市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统一领导下,按照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4应急处置措施
6.4.1一般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市政、园林、环卫等专业融雪作业队伍及时到位,组织抢险人员采用“扫雪和融雪相结合,以扫雪为主”的作业方式,首先清除道路上的大部分积雪,然后撒少量融雪剂来防止道路冻结;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社区、驻区企业、物业公司做好责任范围内市政支路、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等部位的清雪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未履行扫雪除冰责任的行为依法处罚;区教体局负责督促各学校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区市场建设服务一中心、二中心负责组织做好所属市场的清雪工作;其他清雪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城区清雪工作有序开展;各清雪成员单位及时向区防汛(清雪)办报告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
6.4.2较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在采取一般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
各专业除雪作业队伍要做到雪中与雪后清雪、融雪并举,保证及时对城区主干道、次干道、桥梁、人行立交桥、人行地下通道、公交线路集中的道路、坡度较大的道路、公共场所等重点位置进行清雪、融雪、除冰作业;市北交警大队组织做好道路交通疏导等工作;区委宣传部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出现现场混乱局面。
6.4.3重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在采取较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现场进行处置;对于持续出现的大面积的降雪,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应优先确保主干道车辆的正常通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结合现场需要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设备、生活必需品等物资和抢险专业设备、器材;区卫健局做好现场伤员紧急医疗救护准备工作。
6.4.4特别重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在采取重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
结合冰雪灾害危害程度,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通知有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现场指挥部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制定并实施相关措施。
6.5扩大响应
如果冰雪灾害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凭我区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或者冰雪灾害已经波及到我区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市政府请求支援。
6.6应急联动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与驻区各大企业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共享、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6.7社会动员
冰雪灾害发生后,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户外显示屏、短信、微博、微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各街道办事处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6.8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经分析论证,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区防汛(清雪)办提出建议,报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7.1信息发布
冰雪灾害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应在冰雪灾害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布内容主要包括冰雪灾害的监测、预测、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一般冰雪灾害信息由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冰雪灾害信息由市相关部门负责发布。
7.2舆情引导
冰雪灾害发生后,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8.1善后处置
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迅速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8.2社会救助
区民政局负责统筹灾害后社会救助工作,指导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做好政策内的社会救助工作。
8.3总结评估
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应组织对冰雪灾害的影响、处置情况、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按规定报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8.4恢复重建
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9.1队伍保障
应急处置队伍包括依托公安交警消防队伍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区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由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冰雪灾害等级处置措施的相关程序进行指挥和调度,参与救援。
9.2物资保障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组织指导各成员单位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物资保障体系。
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冰雪灾害应急处置需要,配置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应急救治、通讯工具等应急设备。
融雪剂由市冰雪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公开招标、统筹配给的方式供给,保障清雪工作顺利进行。
探索运用物联网技术,完善重要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区政府要鼓励和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9.3通信保障
各成员单位需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网络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应急状态下的指挥通信联络。
区防汛(清雪)办及各成员单位至少要保证1部专用值班电话,并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通信畅通。
9.4交通保障
市北交警大队要建立应急保障体系,冰雪灾害发生后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城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市北交警大队要根据处置需要,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9.5治安保障
公安市北分局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6卫生保障
区卫健局要建立卫生应急队伍和保障体系,根据需要及时组织队伍赶赴现场开展紧急医学救治、疾病预防控制、伤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工作,为受灾地区提供必要的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援助。区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9.7技术保障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利用已有固定电话、移动通信网络,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的指挥平台,为冰雪灾害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辅助决策、协调调度等提供技术支撑。
9.8生活保障
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要会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灾队伍、人数情况,组织配合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9经费保障
处置冰雪灾害所需各项经费,由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区审计局做好应急保障资金的监管工作。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10.1宣教培训
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冰雪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预案发布后,区防汛(清雪)办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10.2演练
区防汛(清雪)办负责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每2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2.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区防汛(清雪)办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并具体组织实施。
12.2预案修订
区防汛(清雪)办应结合机构调整、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行预案可持续改进。
12.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市北区冰雪灾害应急预案》(青北政办发〔20xx〕67号)同时废止。
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消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篇五
1.1编制目的
强化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统一组织和指挥,统筹做好城市清雪除冰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冰雪灾害对城市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雪灾气象等级》《青岛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平度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规范处置;军地结合,公众参与。
1.5风险评估
根据我市城市冰雪灾害特点及历年城市冰雪灾害发生情况分析,冬季因寒潮、降雪、降温及其他因素,城市冰雪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城市道路、桥梁及公共场所等设施的正常使用。
(1)平度市地处东经119°31′~120°19′,北纬36°28′~37°02′,为温带季风气候,冬季气温较低,遇寒流时,城市冰雪灾害发生的概率增大,城市冰雪灾害易造成道路结冰,导致市区车辆在道路、桥梁上行驶安全性明显降低,发生交通事故概率增加,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道路交通的受阻,也会造成物流等运输中断,影响城市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
(2)因积雪、结冰过厚,易造成公交站亭、建筑工棚及危旧房屋倒塌、电线电缆中断,影响企业、市民正常生产、生活。
(3)平度市公共广场较多,夜间降雪如果不能快速清除,将不利于市民的正常活动,冰雪融化可能造成广场结冰,市民在公共场所易发生滑倒伤人事件。
(4)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如果不能及时清除房屋及高空物体上的积雪,会形成冰凌,一旦冰凌掉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次生灾害。
(5)由于昼夜温差较大,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会形成冰融现象,出现结冰路面覆盖积雪的情况,车辆行驶时易发生滑移失控事故。
(6)在清雪除冰过程中,使用融雪剂不当,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及园林植物损害。
1.6事件分级
按照城市冰雪灾害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城市冰雪灾害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ⅱ级)和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ⅰ级)4个级别。
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24小时内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3小时以上(“以上”包含本数,下同)、6个小时以下(“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的。
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24小时降雪量2.5毫米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个小时以下的。
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ⅱ级):24小时降雪量2.5至5毫米及出现道路结冰情况,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ⅰ级):24小时降雪量5毫米以上及出现大面积道路结冰,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影响的。
2.1市城市冰雪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共青团平度市委、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水产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市红十字会、山东移动平度分公司、中国联通平度分公司、中国电信平度分公司、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城市冰雪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组织指挥一般级别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负责较大及以上级别城市冰雪灾害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支持;对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城市冰雪灾害,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负责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根据城市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指导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做好一般城市冰雪灾害的先期处置;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担任。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建立城市冰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负责组织城市冰雪灾害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做好应急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报道和协调指导工作。按照《平度市舆情处置工作规程》进行舆情处置,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应急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指导协调冰雪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调调度全市应急专业队伍,衔接驻平部队、青岛、国家与省部级专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指导冰雪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协助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根据受灾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做好有关救灾捐赠工作。
团市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志愿者参与城市清雪工作。
市公安局:做好冰雪灾害情况下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置工作,保障清雪作业机械的正常通行,配合交通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及交通引导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维护及生活秩序管控。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重要物资、商品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市商务局:协调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具体负责肉类、蔬菜、豆制品等“菜篮子”商品的供应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冰雪灾害市级应急保障资金的落实、使用监管及评估。
市民政局:负责灾情的汇总核实,协助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根据受灾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灾后捐赠工作。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做好降雪期间供热、燃气、园林绿化、城市房屋建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施工范围内积雪清除及抢险工作;承担城市道路清雪除冰的组织协调、指挥和督导检查工作;督促排水、燃气、供热企业做好供应保障工作;督导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各单位及时清理雪后垃圾杂物,尽快恢复城市环境卫生;协调落实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其他指令;配合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对危旧房屋进行排查及受灾房屋的抢修、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县道的清雪工作,同时根据市城市冰雪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协助做好其他区域的清雪工作。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建立公路部门的清雪直属队伍,做好管护职责范围内道路的清雪工作;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协助做好其他区域的清雪工作。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负责因冰雪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等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本地生产企业做好重要保护物资的生产调度,指导市直工业企业自身的应急处置,突发城市冰雪灾害严重影响企业生产时,通知重点企业做好停产工作。
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冰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责任区内的清雪工作;根据冰雪灾害避险需要,制定应急方案,下达学校停课通知。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因冰雪灾害滞留a级景区的游客实施救援。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及时督促市区医疗机构做好责任区内的清雪除冰工作。
市红十字会:普及卫生救护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开展募捐救助工作;组织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开展红十字人道主义服务。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防雪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督促社会化清雪工作门前包干制,按规定扫雪除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检查所管理专业市场,及时清理“门前五包”范围内冰雪。
市水利水产局:负责做好城市供水、城市排水工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遇有冰雪灾害时,协调驻平部队积极参与城市清雪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降水天气实况、短时临近预报以及相关气象分析资料。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协调保险机构做好灾后保险理赔工作。
市供电公司:负责降雪期间的城市供电保障工作,及时抢修供电设施,制定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城市供电应急方案和措施。
山东移动公司平度分公司、中国联通平度分公司、中国电信平度分公司:负责市区的通信线路、设施的检查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紧急情况下通讯畅通;及时准确传递冰雪灾害防护信息。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所辖行政区域清雪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监督检查,落实相关单位责任区域内的清雪工作及应急保障资金;负责冰雪灾害天气下组织动员本辖区单位、村庄及广大群众积极开展清雪、融雪及保洁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城市道路等的清雪除冰工作;组织辖区各单位按照“门前五包”的区域范围做好清雪工作;做好冰雪灾害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疏散转移、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善后工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的冰雪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清雪应急演练;负责本辖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职能,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必要时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指令参与救援抢险。
3.1预防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城市冰雪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城市冰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预测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历年城市冰雪灾害情况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城市冰雪灾害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城市冰雪灾害要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本辖区、本系统城市冰雪灾害防范、预测工作,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3.3监测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市气象局、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充分利用卫星、气象站等现有城市冰雪灾害监测途径进行监测,加强城市冰雪灾害监测系统建设,提高对城市冰雪灾害的监测能力。
气象部门统一发布城市冰雪灾害监测实况信息,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建立与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卫生健康局、供电公司、通信公司等部门的城市冰雪灾害监测联动机制;建设城市冰雪灾害监测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1预警分级
按照城市冰雪灾害发生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城市冰雪灾害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识。
蓝色预警(四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将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3小时以上、6个小时以下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一般城市冰雪灾害的。
黄色预警(三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毫米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将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个小时以下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较大城市冰雪灾害的。
橙色预警(二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至5毫米及可能出现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重大城市冰雪灾害的。
红色预警(一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5毫米以上,并伴有大风降温,将出现大面积严重的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威胁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的。
4.2预警发布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预警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网站、微博、内部专用网络等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报告责任主体: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收集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发展、损失等情况,并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和分析评估,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报告时限和程序: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核实并在事发“15分钟内电话报,40分钟书面报”。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报告内容:城市冰雪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青岛市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报告。
6.1先期处置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接报的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6.2分级响应
(1) 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根据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的请求和实际需要,市有关部门(单位)启动部门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并配合处置。
(2)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3)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城市冰雪灾害: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6.3指挥与协调
(1)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赶赴现场参与配合处置。对于一般城市冰雪灾害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有关成员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协调处置。
(2)较大冰雪灾害(ⅲ级):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参与配合先期处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对于较大城市冰雪灾害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事件等,市政府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3)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城市冰雪灾害: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较大及以上城市冰雪灾害,青岛、省、国务院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6.4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视情况成立若干工作组,并建立现场指挥部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综合协调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资料收集归档,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及其他专业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应急处置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局、水利水产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组成。负责组织调动清雪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治安交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突发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环境保护组:由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牵头,城乡建设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清雪除冰工作过程中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中的环境监测等工作。
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城乡建设局、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新闻发布方案,协调新闻报道、赶赴现场媒体记者的对接工作,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引导,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保障善后组: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牵头,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财政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水产局、供电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应急处置经费拨付,应急物资、设备等的筹集、调拨,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提供应急所需交通工具、通信、电力保障;应急处置工作人员食宿以及其他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做好城市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害评估、保险理赔、灾后救助安置等工作。
专家组:现场指挥部根据抢险工作需要,由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各单位上报和现场收集掌握的信息,对整个事件进行评估研判,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置决策建议,视情向社会公众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等工作。
6.5应急处置措施
(1)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处置措施: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组织做好辖区内人行道及其他道路的清雪工作,尤其要发挥村庄及社区居委会的作用;通知各成员单位按照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划分做好清雪工作;连续降雪时,根据城市冰雪灾害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保证不影响道路交通。公交营运线路融雪时间由公交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当气温降至摄氏零度以下、降雪量不大、仅有少量积雪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部门等专业融雪作业队伍应及时到位,组织抢险人员,采用“扫雪和融雪相结合,以扫雪为主”的作业方式,首先清除道路上的大部分积雪,然后撒少量融雪剂来防止道路冻结;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城市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并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2)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处置措施:在采取一般城市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各专业除雪作业队伍要做到雪中与雪后清雪、融雪并举,保证及时对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桥梁、公交线路集中的道路、坡度较大的道路、市区公共场所等重点位置进行清雪、融雪、除冰作业;相关部门组织做好现场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清雪除冰提供条件;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出现现场混乱局面。
(3)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ⅱ级)处置措施:在采取较大城市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现场进行处置;全程跟踪城市冰雪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实时监测、滚动预报,并及时将事发地冰雪灾害信息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通报;对于持续出现的大面积的降雪灾害,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应优先确保主干路车辆的正常通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等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结合现场需要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设备、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物资和抢险专用设备、器材;卫生部门应做好现场伤员紧急医疗救护准备工作。
(4)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ⅰ级)处置措施:在采取重大城市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结合城市冰雪灾害危害程度,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同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决定,通知有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现场指挥部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制定并实施相关措施。
6.6扩大响应
如果城市冰雪灾害的事态进一步扩大,凭我市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或者城市冰雪灾害已经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驻平部队或青岛、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6.7应急联动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与周边城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健全与大型企业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6.8社会动员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户外显示屏、短信、微博、微信等向社会发布防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全社会力量协助做好救援处置工作。
6.9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经分析论证,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城市冰雪灾害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在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城市冰雪灾害事件发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8.1善后处置
城市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迅速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8.2社会救助
市应急管理局统筹城市冰雪灾害社会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受灾群众安置,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救助。
8.3保险理赔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保险查勘、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8.4总结评估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对城市冰雪灾害的影响、处置情况、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在1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8.5恢复重建
城市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9.1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包括由气象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气象监测队伍、依托消防救援大队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由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基层应急处置队伍。
应急处置队伍按照城市冰雪灾害等级处置措施的相关程序进行指挥和调度,参与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
9.2应急物资保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组织指导各成员单位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物资保障体系。
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需要,配置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应急救治、通讯工具等应急设备。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融雪剂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采购。要提前储备足够的、符合环保要求的融雪剂;每次降雪使用之后,应根据消耗情况及时补库,确保满足正常使用。
建立完善重要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鼓励和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9.3通信保障
各成员单位需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网络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应急状态下的指挥通信联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至少要保证1部专用值班电话,并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通信畅通。
9.4交通保障
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交通设施受损时,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处置需要,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9.5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6卫生保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伤员医疗救治,协调做好现场有关区域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市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9.7技术保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利用已有固定电话、移动通信网络,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的指挥平台,为城市冰雪灾害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辅助决策、协调调度等提供技术支撑。
9.8生活保障
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汇总统计参加应急处置队伍、人数情况,组织有关单位配合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9经费保障
处置城市冰雪灾害所需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分级负担。
市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冰雪灾害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10.1宣教培训
各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城市冰雪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鼓励企业、个人积极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提升自身风险保障及应对城市冰雪灾害的能力。
预案发布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10.2演练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经常组织应急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2.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12.2预案修订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平度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
12.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消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篇六
为切实加强我所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冰雪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冬季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局及总段关于冬季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办法适用于我所冬季冰雪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冰雪灾害,主要指冬季冰雪天气引起的收费广场积雪、积冰对过往车辆安全及收费工作造成影响的冰冻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凡属于以上条件之一的,均应立即启动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三个服务”的要求,积极贯彻“安全畅通、预防为主、积极应对”的方针,不断加强和完善冬季冰雪天气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公路收费工作中冰雪天气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人、财、物的安全,保障过往车辆安全、方便、快捷通行。
(二)工作目标:坚持“疏通第一、服务第一”的原则,构建覆盖全所、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科学预警、反应灵敏、协调一致、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公路冰雪天气应急管理机制。
组 长:***
副组长:*** ,***
领导小组在总段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冰雪天气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冰雪灾害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所综合办公室,所安全员***具体负责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收费站安全生产责任人为当班值班站长。
应急处置电话:*******
(一)加强冬季除雪应急物质储备。在收费广场要及时备足粗砂、炉渣等防冻防滑物资,降雪天气使用后要及时增补,确保收费广场防滑料不少于200立方米。在收费站设置除雪抢险设施储备室,配备铁锹、洋镐、架子车等除雪工具及棉大衣等防冻物品。
(二)加强清雪除冰和交通疏导工作。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冰雪灾害发生后,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灾害发展趋势,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收费站要随时清扫收费车道积雪,并在收费广场前后200米内撒布防滑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当出现交通阻塞时、车辆和人员在收费广场滞留时,要第一时间开展疏导和救援工作,及时为滞留人员提供防寒衣物,执勤警卫和外部稽查人员及时疏导阻塞车辆,确保车流畅通。当发生较大雪灾天气时,所里将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到收费一线,协助组织清除积雪、清淤打冰和撒防滑料。
(三)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在加强冬季冰雪天气除雪应急管理的同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身安全管理,收费站采用电暖、煤炉取暖时,要做好防火、防触电、防煤烟中毒等措施的落实;警卫、稽查人员在收费广场执勤时必须着反光标志服、带安全头盔;加强车辆机械的安全管理,冰雪天气出车时必须使用防滑链,确保车辆、人员安全。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冬季冰雪天气发生后,值班站长要及时组织人员清雪除冰,值班领导要及时了解雪灾情况,并根据雪灾严重程度及时向总段冰雪灾害应急办公司报告。对于在收费广场因冰雪灾害造成交通事故、长时间中断交通的,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及时上级管理部门汇报,以便及时协调处理。严格执行单位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闻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单位在应对冰雪灾害和冬季安全管理中的组织措施和工作成效,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罚则。本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必须听从指挥,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凡因清雪除冰工作不及时,交通疏导不力,行动迟缓等原因造成收费广场交通事故及其它不良影响,或被上级单位点名批评者,将按单位相关制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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