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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篇一
根据公司《关于企业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公司修订完善、下发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理顺管理流程,规范工作秩序,让员工充分了解和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人人学制度、懂制度、遵制度的法制体系,公司决定对全体员工进行企业管理制度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每天下午五点到六点。
2、地点:十三楼会议室。
1、参加人员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2、组织安排,本次培训由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培训。
3、培训考核。
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因工作需要请假的,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因个人原因请假一律按缺勤处理,未经请假按旷课处理,并按集团考勤制度进行处罚。对因未参加培训造成对制度不理解的、不清楚的,希望通过业余时间进行学习,并严格按制度规范管理工作及日常行为。
严格执行篇二
第一条 为了加强总公司所属备企业的成本、费用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现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11系统各所属企业。
第三条 成本、费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对成本、费用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正确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费用的潜力,努力降耗增效。
第四条 在成本、费用管理中,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经济政策、财经法规和总公司财务规定,实行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使计划管理、定额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正确核算各单位成本、费用。
第五条 根据资产经营责任制,各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成本、费用管理负全责。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财务副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主管)协助总经理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成本费用核算和管理,准确核算成本、费用,并对企业经营效果负责。各单位财会部门具体负责成本费用的核算与管理工作。总公司财务本部依据本规定及国家相关规定负责对所属各单位的成本、费用核算进行管理和监督。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行业实际,参照国家相对应的财务会计制度,制定各自成本、费用管理实施细则,报财务本部备案,并指定专人负责企业的成本管理。
第二章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
第六条 工业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关于成本、费用开支范围的规定,加强对产品的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及企业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的核算与管理。具体开支范围按(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总公司所属其他行业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单位实际,认真遵守相对应的国家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
第三章 成本、费用核算。
第八条 各所属企业的制造成本,必须根据计算期内完工产品的统计产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核算,对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期间费用,应按照其归属期限,区分费用性质,据实进行分类核算。
企业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成本计算过程中对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劳务按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要按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调整为实际成本。原材料按计划价格核算的,与实际价格的差异也应按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进行调整分配。
第九条 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费用,应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定分摊数额。受益期不超过一年的费用,列入待摊费用;受益期超过一年的费用,列入递延资产,按实际受益期摊销,其中开办费按五年摊销。企业递延资产应在年终会计决算中说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审查。
第十条 在费用尚未发生以前,需要从成本中预提的费用项目和标准,应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预提期短的,年终决算不留余额,预提期长,跨年度使用、需保留余额的,应在年终决算中说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审查。
第十一条 低值易耗品单价在200元(含200元)人民币以下的,可列出品名,在领用时一次列入成本、费用。单价在200元(不含200元)人民币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必须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核算,在领用和报废时各分摊50%。
第十二条 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以及期间费用的核算,除种植业和养殖业按生产季节、施工企业按季进行外,一律以月为成本计算期,同一个计算期内核算的产量、收入、消耗和支出,起讫日期必须一致。
第十三条 成本核算必须划清下列界限,不得相互混淆,影响成本、费用的准确性。
一、制造费用与直接生产成本;
二、制造成本与期间费用;
三、各类期间费用之间的界限;
四、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
五、在产品成本与产成品成本;
六、可比产品成本与不可比产品成本。
第十四条 成本核算的程序和方法要切实可行,一经确定,非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不得变动。
第四章 成本管理责任制及监督。
第十五条 各单位必须按分工及岗位职责建立成本管理目标责任制。并编制成本、公用计划和具体措施,对成本实行计划控制和目标管理,以保证完成。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并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各项定额指标,并认真执行。总公司将对不同性质的单位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成本、费用考核。
第十七条 各单位财会部门的成本管理责任。;制定本单位成本费用管理制度;组织成本费用核算;编制并具体落实成本费用计划;监督考核单位内部各项成本计划的具体执行情况;对本单位成本费用进行及时的预测、控制和分析。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严格执行篇三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车船费(含乘飞机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以及零星杂支。
1、交通补助费和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住宿费按实际出差住宿天数计算。
2、车船费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凭据据实报销,零星杂支在规定范围内按凭据报销,各分厂部门必须严格控制。
3、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不在差旅费开支范围内,按招待费用管理规定报销。
4、出差应选择价格较低的交通工具,需乘坐飞机时,经董事长事先批准,可坐普通舱。需乘坐轮船的,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可乘坐二等舱外,其他人员只允许乘坐三等以下舱。出入机场据实报销机场大巴车费,经董事长特别批准可报销的士费。
各分厂、部室出差人员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出差地点,由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方能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财务部门按照“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认真审核后方能借款。
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回厂一周之内必须办理报销手续,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如实际报销与借款地点不符时应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再交财务部门审核签字后,按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
1、工作人员区外出差:
1.1住宿费限额内凭票报销,限额如下:
总经理每天70元。
副总及销售人员每天60元。
其他人员每天50元。
限额之内节约归己,超限额的,超出部分自理。
1.2市内交通费凭票报销,每人每天15元。限额之内节约归己,超限额的,超出部分自理。
1.3伙食费补助标准。
上海、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广州、海南等城市每人每天补助30元,其余地区每人每天补助15元。
1.4长途汽车、高速大巴、卧辅汽车符合出差目的地可凭票报销。
1.5乘坐列车报销标准:
将火车硬座票、卧辅票、空调费、寄存费、不坐卧辅的补助费、夜间坐车的补助费、订票费合并为综合旅费。凡出差500公里以上者凭火车票以每公里0.24元计发综合旅费,不再另外报销上述费用。500公里以内乘坐火车出差人员,按车票记载金额报销。
1.6会务费:
(1)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应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凡需开支会务费须持会议通知或参会申请,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方可开支。
(2)参会出差途中按规定标准报销。会议期间凡交纳(含食宿)会务费的,其会议期间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不予报销,会议期间食宿费用自理或未交纳会务费的,按本规定对应报销标准报销。
1.7驾公司车辆区外出差比照1:1:1:3支报。
1.8工作人员赴港、澳地区出差,按自治区出境(出国)管理办法支报。
2、工作人员自治区内出差:
实际发生的住宿、交通费均凭票报销,无补助。
严格执行篇四
一、严格执行三级请假制度。凡离开所在乡镇,必须向小组长、受援学校校长和带队老师请假。带队教师及时向队长和原平市教育局支教办上报学生请假情况。
二、支教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者,2日以内的,由受援校长和带队老师同时批准;2日以上7日以内的,由带队队长和原平市教育局支教办同时批准;7日以上的,必须由家长说明请假理由,如患病,要求出示县级人民医院以上医患证明,由家长亲自到学院支教处请假。
三、请假必须保证信息真实。发现请假撒谎者,学生受严重警告处分一次。两次及以上者,同时终止其支教活动,送返学校并报请学院取消该学生支教成绩,下学期重新支教。请假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期满且返回者,及时向带队老师和受援学校销假。
四、请假须申明返回时间。逾期不返者,警告一次。警告两次,视同严重警告,第三次直接送回学院,取消支教成绩。
五、带队老师要不定期进行检查。带队老师对学生缺勤隐瞒不报者,对老师进行批评教育,并承担学生出事后果;严重者上报学院,终止其带队资格。
六、学生之间要互相提醒相互监督,知情不报者,该受援学校其他学生负连带责任,取消其评优资格。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规定,现就严格执行请假报告制度,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上下班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论因公因私,凡离开岳西,均需事前履行报告制度,经批准后才能外出。出国(境)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出国(境)前提前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告。
二、所有在职县干因公外出开会、参观、考察、学习或因事、因病请假等2日以上,由本人向书记和请假。因公外出参会或工作的,在回来3日内要向书记和报告会议或工作情况,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
三、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外出2日以上,必须向、县政府分管领导请假,并向书记、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时外出。因公外出参会或工作的,在回来3日内要向分管领导报告会议或工作情况,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外出2日以上,必须向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请假时间超过3天,还须向县分管领导报告。其他干部的外出请示报告,由各地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县政府和“两办”通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政正职参加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须本人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和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本人在事前向书记、和分管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安排其他人员参加。
五、凡按上述规定需要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或报告的,同时,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把外出的时间、地点、所办事项等,报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六、凡因公外出人员,必须做到厉行节约,严格标准核销差旅费;外出考察不得擅自延长考察时间,不得中途绕道和滞留;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时刻保持与本单位的工作联络。因特殊情况需逾期返回的,必须提前请示并经批准同意。返回后要及时销假,如有超期的,要按原来请假程序报告。凡未履行请假程序外出的,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追究责任;给工作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依照有关党纪政纪进行严肃处理。
中共岳西办公室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19日
严格执行篇五
党的以来,不管是党内还是党外都对作风建设进行了极大的整顿,整顿之间又提出了三严三实的要求,广大党员干部需对照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形成良好的工作生活作风。
加强作风建设,是长期执政条件下党的建设一项重大而长期的任务。党的以来,针对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党的作风建设存在的新问题,党中央以抓作风开局起步,在全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问题。提出的各级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的要求,为我们推进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树立了新的标杆。
“三严三实”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蕴含深厚的历史渊源、具有广泛的现实基础,是历史继承性和现实针对性的统一;直指做人从政的根本、切中干事创业的要害,是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守则;是对党章核心的再诠释、对党性原则的再强调,其出发点是正己、落脚点是为民。践行“三严三实”有利于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能够打造过硬干部队伍,可以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落实提供保障,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河南作为焦裕禄精神发源地,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所在省份,一定要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努力将“三严三实”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持续改进作风。要固本培元,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加强道德修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方法,勤于修身练就内功。要严字当头,守纪律、慎用权、重小节,遵纪守规强化约束。要实处着力,从正在做的事情做起,敢于担当、提升能力素质,务实重干创造业绩。党员干部要从自我做起,在改进提高上做表率,在学用相长上走在前,将践行“三严三实”与弘扬焦裕禄精神结合起来,以优良作风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千年,传统的德治礼序、乡规民约对我国民族精神有着重要的教化作用。习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在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讲话中,提到“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此即“三严三实”。“三严三实”就是要加强党性,提升境界,严以律己,心存敬畏。“三严三实”既体现了我们对于传统的继承,又是对当今时代现状的.深刻总结和反思。作为一名卫生监督所的卫生监督员、一名执法机关的执法者,我们更应该深入学习习的“三严三实”思想,严格依法执法,恪守职业道德。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身处哪个岗位,都要遵守相应的规则和法律。卫生监督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更应该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法律赋予的权力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规定:“各岗位监督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必须着装整齐,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目的,在法定范围内,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所赋予的职责,秉公执法,行使卫生监督权,并尊重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服务承诺制度规定:“卫生监督员执法监督时必须2人以上同行,持卫生监督执法证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卫生规范进行监督检查,文明执法。”
徒法不足以自行,有规矩不等于被遵守,而只有各行业的工作人员用实际行动守规矩才能发挥规矩的作用。作为卫生监督员,需要我们遵守的规矩、规则有大也有小,无论大规矩、小规矩,我们都应该用实际行动去遵守。例如,当我们外出执法的时候,不论何种环境,都要穿戴整齐,证件带好。记得有一次我们外出执法,时值夏季,气温非常高,出发之前我提出不要带帽子了,外边很热。但是领队立刻就拒绝了我的提议,并且耐心地和我说,“我们是执法单位,我们出去执法是有规定的,要守制度的,必须穿戴整齐,不管怎样,只要外出执法,就要穿戴制服,不可以随性。你想,你身为执法人员,外出执法的时候连你自己都不按规定穿戴整齐,怎么能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怎么能让行政相对人信服?”听完这番话,我深刻地感受到了自己的不成熟,也明白了穿戴制服的重要性。外出执法穿戴制服,不仅是为了表明身份,更重要的是要表明我们是政府权力的行使者。在工作生活中,在我们身边,有着许多需要我们去学习的好榜样、好规矩。古语有云,“慎在于畏小,智在于治大。”虽然穿制服这件事,看似很小,但是却能从侧面反映出我们执法队伍自觉遵守规矩,树立良好国家形象的好风气。
有规矩,而守之,国家和社会才能有序运行和发展。有榜样,而习之,团体和个人才能稳步壮大和成长。让我们多多地去发现我们身边的好规矩,并且遵守这些规矩,向他们学习吧,我相信,在身边榜样的影响下,我们会大步向前,迈向社会主义新时代!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国家的兴衰成败,关系中国梦强军梦能否实现。作为人民的公仆的国家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从我做起开头实行中央的三严三实,深刻学习领会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首要的是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现实意义。
在安徽代表组的会议上讲的三严三实施要求各级干部要严格执行,在日常工作中实行为人民某好事、谋幸福而努力,最近几年因为中央各级领导一直强调注重工作方式方法,转变作风为人民服务的号召下,在全国各地积极开展了转变作风为人民服务工作开展了。
本来一些事情并不复杂、严重,只要多加沟通就能化解,但由于干部难见,无人处理纠纷,变复杂,恶性事件不断升级,一些当事人走投无路,上访事件不断,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纠纷解决途径受阻,谣言就有了市场,社会风气会受到不良影响,损坏干部形象和政府权威,还容易导致“找领导好办事”观念的流行,助长腐败之风。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是党员干部,必须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没有群众的参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自说自话。所以,总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的经验,明确强调,第二阶段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真正搞好,必须坚持开门搞活动,确保每个环节、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加强引导,讲究方法,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实现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就是把作风建设当作党的建设的日常工作经常抓、长期抓。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经常抓、长期抓,特别要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时时刻刻为人民的苦难而着想,为人民解难而努力思考、努力效劳。务实,就是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基层去、到一线去、到条件较差和情况复杂的地方去,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严格执行篇六
1、打卡时,手指平压于指纹考勤机的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头上面;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谢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2、若出现语音提示“请重按手指”为指纹验证失败,需重新验证指纹。
3、指纹考勤机上其它的按健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4、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或旷考。
二、规章制度
1、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程序打考勤卡。
2、员工因故不能打考勤卡时,必须三天内填写《缺打考勤卡审批表》,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上交人力资源部。否则按无故缺打处理,无故缺打考勤卡一次扣除月奖金10%。
3、全体员工打卡时应排队,按先后秩序进行,不得争先恐后,否则,违反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的15%,依次递增。
4、全体员工必须是上下班时打卡,不得在打卡后吃饭再上班或吃饭后再打卡下班。否则,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的20%,依次递增。
5、严禁员工穿便装打考勤卡,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的`50%。
6、全体员工下班后,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不得进行工作区域,否则,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的10%,依次递增。
7、全体员工必须服从考勤机管理人员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者,依照《员工手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员工要严格按照指纹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土、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考勤机的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指纹考勤机。对故意损坏指纹考勤机人员,除照价赔偿外,将按照《员工手册》第四十二条进行从严处理。
为确保实名制管理顺利试行,厚街镇住建局组成指纹信息采集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与工程项目进行沟通协调,在工程施工现场安装系统并录入纳入指纹考勤人员的相关信息。在指纹信息录入时,对每名纳入指纹考勤人员的身份证、岗位证书等资料进行核查并核对本人身份,确认无误后进行指纹信息采集和录入考勤系统。同时,为保证指纹考勤系统正常运行,要求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指纹考勤系统,在现场录入时,对相关人员就指纹考勤系统的使用方法进行了专门培训。
据了解,实名制管理是严厉打击企业挂靠、非法转让资质证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倡导诚信、守法经营的一种全新尝试。通过在建筑工地安装“岗位指纹考勤系统”,建立建筑工地岗位指纹考勤制度,能有效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上岗管理。
严格执行篇七
(二) 制度体系内容。
(三) 制度体系修订、调整。
(一)制度观合理。
制定的制度应与企业发展目标及企业所倡导的价值观念相一致,并在企业的日常管理中严格地贯彻落实。
(二)规章制度应以正激励为主,与文化管理理念相符。
员工需求按照马斯洛需要层次可分为:生理、安全、社交、自尊与自我实现五个层级,所以制定规章制度要以员工需要为出发点,充分考虑员工更高层次的需求;规章制度的落实要考虑奖罚明晰及执行落地,让员工好的行为得到及时鼓励和强化,调动员工多担责任的主动性以及工作的积极性。
(三)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塑造严肃性。
规章制度制定目的明确,内容合理,可操作性强。执行不偏私,不例外,保证规章制度本身的严肃性。
(一)友爱平等、相互尊重。
1、 公司充分尊重员工,对任何员工严禁有歧视性的语言和行为;
2、为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应该是平等的,不应该有贵族阶层。
(二)精细管理、降低成本。
1、 建立部门间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2、实行全面预算管理,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找出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三)适当授权、例外管理。
1、 权责对等,适当授权;
2、 各级管理者在自己权限范围内,自行决策;
3、上级仅在特殊情况下对下级的决策进行干预。
(四)团结协作、真诚服务。
1、 部门之间应团结协作,不能相互推诿;
2、树立内部顾客及服务意识,特别是管理部门要树立服务观;
(五)效率与效果并重。
1、 公司要建立快速、高效的反应机制,以适应公司业务扩张;
2、注重过程控制,保证正确结果。
(六)统一指挥。
1、 正常情况下,上级领导不能越级指挥;
2、管理人员的职责划分明确,不能造成多头指挥的混乱局面。
1、 在提拔、晋级和培训等方面,管理制度和选拔程序要公开;
2、 人员筛选的标准和过程要透明;
3、 以业绩论英雄,在业绩面前人人平等。
(八)令行禁止。
1、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必须严格执行,不适合的制度要及时废除;
2、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各级领导应该率先垂范。
(九)即时激励。
1、 以正面激励为主,以惩罚措施为辅;
2、 无论奖励或惩罚,都要及时兑现;
3、年终考评与即时激励相结合。
四、 公司全体员工行为准则。
(一)基本素养。
2、 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为股东、企业和顾客负责;
3、 具备服务意识:上游为下游服务,部室为基层服务,全员为顾客服务;
4、 具备团结精神,把个人恩怨和哥们关系放在公司利益之下;
5、 爱岗敬业,脚踏实地。
(二)职业道德。
1、 维护公司利益,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
2、 洁身自爱,不做损害他人的事;
3、 不拉帮结伙,不搞圈子文化;
4、 不可诋毁同事的声誉,不可讥讽他人的成功。
(三)言行举止。
1、 严格按照岗位规定着装,保持整洁,工作时间佩戴胸卡;
2、 坐姿端正,禁止坐在桌上或脚踏桌椅;
3、 使用礼貌用语,严禁说脏话;接电话时首先说“您好”;
4、 接待客人要热情、耐心、有礼貌;
5、 员工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谦让,平等相处,不可恶语相向。
(四)工作准则。
1、 认真对待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2、 遇见问题及时汇报,虚心求教;
3、 到完成期限,无论工作完成与否,都要主动回复完成情况;
4、 工作中不能因个人恩怨而消极协作,也不能因哥们关系而丧失原则;
5、 各级领导要关心员工,主动与员工沟通,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
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为了规范自身建设,加强企业成本控制、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公司利润、增强企业品牌影响力,通过一定的程序所制定出的管理公司的依据和准则。
公司管理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规章制度侧重于工作内容、范围和工作程序、方式,如管理细则、行政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责任制度侧重于规范责任、职权和利益的界限及其关系。一套科学完整的公司管理制度可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和职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多数中小企业在建立公司管理制度时,多是参照样本文档稍加修改来作为自己的管理制度。
不少企业设定了管理制度也只是放在资料柜的角落,在需要时拿出来读一下,而很多员工根本不清楚自己公司的管理制度。这种情况使公司的管理制度失去了其存在的实际意义,并形同虚设。
首先,并不排斥参照样本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因为有了参照才能让我们取长补短,切不可全部照抄,在制定管理制度时,首先应确认以下几方面,企业的行业性质、企业的工作性质、员工类别等等。
比如,广告公司由于行业性质决定了他们多数采用弹性工作制,所谓弹性工作制是指每周达到一定工作时间,但这些时间是可以由实际情况而安排的,并非严格的朝九晚五工时制。新的一些网络游戏开发公司也实施这种工作制。
另一方面,公司的管理制度会对员工的着装及发型等都会做明文规定,但由于行业性质的不同,比如广告、公关等等相关设计宣传类的公司就比较注重形象的前卫时尚,不会对员工的打扮做要求,而像金融业、服务业等等就会对员工的仪表做严格统一要求。
六、公司管理制度的方法 借鉴学习。
作为新建企业在借鉴学习其他企业先进的管理制度时,要巧学活用,但绝不等同于生搬硬套的拿来主义。我们要围绕自身企业的实际,学习同行同业先进企业的管理新理念,管理者要大胆地解放思想,追求管理创新,彻底摒弃陈旧的管理观念,将所学到的、借到的科学管理理念、方法来统一企业员工的认识,使全体员工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合乎自身企业发展前进的要求,主动参与管理、配合支持管理。
不断总结。
任何事物的先进与落后与否都是相对的。作为管理者,应当清晰的认识到,其他企业管理中最好的东西,放在本企业中运用并不一定是最好的,要树立管理中的自信:“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因此,我们在新建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初期,就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和需要,在管理工作实践中,不怕困难,不怕挫折,认真审视自己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并不断总结、完善、修正来提升管理工作水平,以建立健全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循序渐进。
新建企业的管理制度在管理工作过程中一般是沿着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困难到容易的顺序进行的,所以循序渐进原则也是管理规律的反映。贯彻循序渐进的管理原则,要求做到:一是管理制度设计者要按照管理的系统工程进行编制,不能想当然的让制度缺失和出现空档;二是管理者要从企业管理的实际台阶出发,由低向高,由简到繁,通过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管理制度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三是管理制度要贯彻执行到企业各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去,如行政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等,做到现代企业管理中责、权、利的有效结合。
特色管理道路。
正确评估,审视自身,走企业自身特色的管理道路。常言说得好:“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企业管理也是如此,没有绝对的模式,但有相同的框架。长松咨询的专家认为,要形成自我特色的企业管理制度,一是要对制度有效宣传,得到员工的普遍认同,才不致于成为空中楼阁,才有可能得到贯彻和执行;二是对制度执行过程中不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应当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评估,既不附合,也不盲从;既不骄傲自大,也不悲观消极,以科学的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它;三是对制度进行适时修改和完善,旧的管理观念一旦进入管理者的潜意识,就容易根深蒂固,一时无法清理干净,所以,因地制宜的适时进行修改和完善制度是一个正常的必要的过程,需要管理者有足够的勇气去自我调整或自我否定。 针对性和实效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强调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责、权、利明晰。因此,作为新建企业管理制度一旦形成将面临的最大困难是什么?归根到底是执行力问题。长松咨询的专家在认真调查研究后,将执行力差的问题归结为三大方面的因素:
一是领导管理风格决定企业的管理整体水平和效果;
二是中层管理队伍的管理艺术和水平决定企业管理的综合实力;
三是职工对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支持程度决定企业管理制度的最终命运。
七、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性。
管理制度具有规范性。
1、 企业管理制度本身就是一种规范。
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共同须遵守的规定和准则的总称,企业管理制度的表现形式或组成包括企业组织机构设计、职能部门划分及职能分工、岗位工作说明,专业管理制度、工作或流程、管理表单等管理制度类文件。企业因为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制定这些系统性、专业性相统一的规定和准则,就是要求员工在职务行为中按照企业经营、生产、管理相关的规范与规则来统一行动、工作,如果没有统一的规范性的企业管理制度,企业就不可能在企业管理制度体系正常运行下,实现企业的发展战略。
2、 一个具体的专业性的企业管理制度一般是由一些与此专业或职能方面的规范性的标准、流程或程序、规则性的控制、检查、奖惩等因素组合而成的,在很多场合或环境里,规则=规范+程序。从一个具体的企业管理制度的内涵及其表现形式来讲:企业管理制度主要由编制企业管理制度的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制度的实施程序、管理制度的编制形成过程、管理制度与其他制度之间的关系等因素组成的,其中属于规范性的因素有:管理制度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制度的构成等;属于规则性的因素有:构成管理制度实施过程的环节、管理制度实施的 具体程序、控制管理制度实现或达成期望目标的方法及程序;形成管理制度的过程,完善或修订管理制度的过程,管理制度生效的时间、与其他管理制度之间的关系。
3、 规范实施企业管理制度是需要规范性的环境或条件的:
第二,实施规范性的制度全过程是规范的,而且是全员的整体职务行为或工作程序是规范的;只有这样,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的整体运作才有可能是规范的,否则将导致管理制度的实施结果呈现不规范的状态。
稳定和动态变化相统一中呈现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是要求企业管理制度呈稳定和动态的统一的,长年一成不变的规范不一定是适应的规范,经常变化的规范也无一定是好规范,应该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而实现相对的稳定和动态的变化。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管理制度应是具有相应的稳定周期与动态的时期,这种稳定周期与动态时期是受企业的行业性质、产业特征、企业人员素质、企业环境、企业家的个人因素等相关因素综合影响的。企业应该依据这些影响因素的变化,控制和调节的企业管理制度的稳定性与动态性。导致规范性的企业管理制度动态变化时的因素一般有三种情况:
1、 企业经营环境、经营产品、经营范围、全员素质等是要经常发生变化的,这些因素的变化相应会引发组织结构、职能部门、岗位及其员工队伍、技能的变化,继而会导致使用、执行原有的企业管理制度中规范、规则的主体发生变化,企业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规范、规则因素必然须因执行主题的变化而相应改变或进行修改、完善。
2、 产品结构、新技术的应用导致生产流程、操作流程的变化,生产流程、操作程序相关的岗位及其员工的技能必然要随之变化,与之相关的企业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规范、规则、程序等因素必然须因此而改变或进行修改、完善。
3、 因为发展战略及竞争策略的原因,企业需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市场份额,当原有的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规范、规则、程序成为限制提高生产或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等的主要要素时,就有必要重塑企业机制,改进原有企业管理制度中不适应的规范、规则、程序。
规范性企业管理制度的良性动态变化必须是与企业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创新结果企业管理制度的动态变化需要企业进行有效的创新,也只有创新才能保证企业管理制度的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规范性,合理、科学、把握好或利用好时机的创新是保持企业管理制度规范性的最佳途径或唯一途径。
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实施与创新活动的产物,通俗的讲:企业管理制度=规范+规则+创新;这是因为:一方面,企业管理制度的编制须按照一定的规范来编制,企业管理制度的编制在一定意义上讲,是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企业管理制度创新过程就是企业管理制度文件的设计、编制,这种设计或创新是有其相应的规则或规范的。另一方面,企业管理制度的编制或创新是具有规则的,起码的规则就是结合企业实际,按照事物。
严格执行篇八
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数据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客户,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为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工作流程,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公司所有聘用的从业人员。
4.对物品管理的有序性、安全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对物品实行分区存放管理,确保库容库貌;定期或不定期向财务部报告物品存货质量情况及呆滞积压物品的分布,按要求定期填制提交呆滞报废物品的处理申请表。
5.做好仓库各种原始单证的传递、保管、归档工作;
6、负责物品的收发、报检、出入库、退货、储存、防护等工作。
7、售后与营销人员在仓库管理员的指示下负责货物的装卸、搬运、包装、物流提货、发货等工作。
1、公司仓库由指定专人负责。
2、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订购单,收货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核查,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收货人员应及时通知仓库管理员处理。
3、库房物品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4、严格管理账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5、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仓库管理员的发货清单)。
6、库房物资未经允许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
7、每月需对库房进行盘点、整理,对帐实不符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8、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9、库房管理要做到清洁、整齐码放、安全、防火、防盗。
10、库房内严禁吸烟,禁上明火,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相关管理制度张贴于明显位置,禁烟、禁火标识应设置于库房大门外。
11、因管理不善造成物品丢失、损坏,物品管理人员应承担不低于物品价值20%的经济损失。
1、物品到公司仓库后仓库管理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型号、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b)三清:配件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3、仓库管理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1、仓库管理人员依据内勤出具的发货单如实向发放相应物品,并确认核对物品的型号、规格、数量等。
2、仓库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入库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当所需物品无库存,应及时与仓库管理员沟通及时订购。
4、任何人未办理出货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仓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仓库管理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三包件要做好相应的标识与说明,仓库管理员应及时通知内勤与订购单位沟通处理相关问题。
7、仓库管理员在验收物品在入库验收时如有不符由内勤人员联系供货商处理。
8、仓库对已入库的配件、设备进行分区分类摆放,不得随意堆放,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当天内完成。
9、仓库对不合格的物品放在指定的退货区,由仓库管理员和供货商协商沟通确认退货手续相关事项。
10、仓库的物品的出库依据是仓库管理员的“发货清单”进行确认相应的配件。设备。
12、仓库管理员对采购来的不良物品需要及时通知内勤人员,并由内勤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13、对于不良物品不可以办理出入库用续,退货物品的处理,需严格按照“退货通知单”进行操作。
1、货物的品质维护:货物在收货、点数、入库、搬运、摆放、归位、存放、储存、发货过程中遵守安全原则,做到防损、防水、防蛀、防火等安全措施。
2、仓库管理员定时检查货物信息,如发现储位不对、帐物不符、质量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保持货物的正确标示,对于错误标示及时更正。
3、货物的.单据、物、帐由仓库管理员把电子档和手工单据一同交到财务。每月的单据由其分类保管好,原则上单据保管2年,在此期间不得销毁。做到帐、物一致。
1、由于销售或售后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报废物资退库,仓库管理员人员根据"报废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2、盘点过程中需要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需入库和发货统一按内部盘点安排操作。
3、盘点时保证做到盘点数量的准确性、公正性,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过程中严禁更换不同的盘点人员,以免少盘、多盘、漏盘等。
4、盘点分初盘、复盘,但所有的盘点数据都需盘点人员签名确认。
十、物资贮存与防护。
1、仓库应编制平面定置图,将物资合理布局,合理存放,禁止混放、倒塌和包装破损,妥善保管,杜绝积压,反对浪费,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2、仓库做到通风、干燥、清洁、安全,防尘、避光、远离火源、热源防止产品损坏变质。
3、有色金属上货架,保持通风,非金属及电器材料,应分品种、规格、型号存放,摆设合理。
4、做好物资的标识管理,包括产品标识及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严防误用。
5、对于长期库存(既超过质保期限的库存物资)在电脑帐及手工帐中做好标并及时及通知财务部。
6、非工艺损耗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物品多余,仓库管理员必须及时配合售后做好退库工作,退货需查清余料原因,核对材料的应余数,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及入帐。
7、对于残余的物品或不满包装的材料根据实际包装情况,进行封口或封箱处理。
1、仓库每天都对仓库区域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的东西和损坏的东西,并将仓库内的物品整理到指定的区域内,达到整洁、整齐、干净、卫生、合理的摆放要求。对仓库内货物摆放做出合理的摆放和规划。仓库卫生可以在仓库空闲的时间进行。
2、仓库内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不可有堆积物,保证人员安全。仓库内严禁烟火,严禁非仓库人员非工作需要进入仓库。
3、仓库内的规划区域要有明确标识(如:配件摆放区、安全通道、储气罐摆放区、空压机摆放区、除垢机摆放区、维修区、机油存放区、消防设施摆放区等),其中物品摆放区内要分类存放,且有清楚的标识。
4、上下班锁上仓库门。做好及时检查物货,如有异常或者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仓库内需要高空作业时做好安全防范。
(一)遇到紧急情况如失火及突发性天灾时应及时联络值班领导,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灭火使用泡沫及干粉灭火器(易燃物品需使用泡沫灭火器)。
严格执行篇九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严格执行篇十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____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日记帐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帐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3.2.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3.2.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帐,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3.3.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3.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帐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3.3银行存款日记帐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出现长期未达帐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帐款及预付帐款的管理。
3.4.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帐款明细分类帐,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帐,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帐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帐。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
3.4.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帐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帐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4.3收回的帐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4.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预付帐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帐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3.4.6本企业采用坏帐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金,年终调整。
3.5存货的管理。
3.5.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钢板、焊材、钢管、原料油等;辅助材料如扎丝、油漆、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扳手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3.5.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5.2.1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挑选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缴纳的税等。
3.5.2.2原材料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购入。材料购入必须持有生产或仓库、供应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借款。严禁无计划采购,超定额库存。
3.5.4供应部门按购物申请单所购材料送达企业后,须持总经理签批的采购单、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合格证等到质检部门(化验)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一式两联检验报告单随发票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3.5.5仓库部门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同时对照检验(化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对无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
3.5.6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帐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等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处理帐务,一联为供货方证明。
3.5.7对于货已到而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可以根据检验单据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帐登记工作,填制一式三联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帐,一联送交财务处理帐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3.5.8材料出库管理。
3.5.8.1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设计预算用料开具领料单,由统计员填制,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领料单用途要根据生产计划填清产品批号,作为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车间统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或计划处的用料由生产部长签批,月底统一报总经理审批,非生产性的用料属售后服务的由营销部提出申请,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请,会计开票经总经理签批后,仓库方可发货。
3.5.8.2月末车间统计根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与财务部门都要对帐并核对相符。
3.5.9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生产完毕,要会同仓库、质检部门填制检验合格单,仓库据以填制产成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生产令号);一联仓库记帐,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车间统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3.5.10产成品出库管理,仓库部门根据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发货单或提货联据以发货,同时在出门联签字,保卫人员只有见到盖有财务专用章并且有仓库人员签字的出门证方可对车辆等运输货车检查放行,月末时,由保卫人员、仓库人员将提货联,出门联汇总,于每月30日前到财务部门核对相符后据以存档。
3.5.11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付货,及时登记有关帐簿,设立材料、产成品收、发、存明细帐或暂收货台帐,严禁白条顶库现象。
3.5.12月末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产部和车间统计员要搞好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5.13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签订购销合同,使用票据结算,各种材料采购验收入库后,不论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库时填制入库单,将发票或入库单交财务处理帐务,以便真实反映各项债权债务,以避免发生帐外资产。
3.5.14各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必须在领用时由总经理签批,行政部总务科按部门(人员)进行登记,生产用具由生产部长签批,设备管理员及仓库同时进行登记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
3.5.15企业应加强对已销产成品退货、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货、返修审批制度,实行退货、返修产品的责任倒查制度,属于生产部门、质检部门、销售部门或运输部门、仓储部门的责任查证属实,落实赔偿份额(原则上责任全额赔偿)。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货物销后退回的,必须有购货方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3.5.16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全面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处理并及时调整帐务,以保证帐实相符;对于盘亏、毁损物资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3.5.17代销商品的管理。财务部门要建立代销商品明细帐和保管帐,及时与对方对帐以确保帐帐、帐物相符,同时要与代销单位签订代销协议,明确相关责任。
3.5.18包装物的管理。企业外销产品所用包装采用押金制度,本市区内押金期限为15天,市区外30天,过期包装物原则上不再退款,企业转为当期营业外收入。
3.5.19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本公司设置“委托加工材料”会计科目核算外协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费、运费、装卸费等实际成本费用。
3.5.19.1企业需外出加工材料时,必须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部门开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据以发货,受托单位一联。财务、仓库、供应设立专账,月底核对。
3.5.19.2业务经办人员到受托单位后,应将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单交由受托单位签收后带回财务部门。
3.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毕后,由业务经办人持发票到检验部门检验后由仓库部门办理委托加工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有关单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帐及核销事宜。
3.5.19.4委托加工材料的买价加工费、运费以及有关税金等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按实际收回数量,重新计算入库单价。
3.5.19.5委托加工材料原则上要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以明确价格、质量、交期等责任。
3.5.20其他存货物、资管理。氧气、乙炔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3.5.21因特殊原因,临时借用工具或材料,属生产用由生产部长签批,不得带出公司大门以外,需带出或外单位借用时,按3.5.19.1办理手续(注明用途、单位、经办人、地址、电话及归还日期),并由总经理签批归还时由仓库检验无损,办理有关部门核消手续,到期不还先由仓库督促,通知二次不还时报总经理。因业务关系需要或其他非生产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4.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必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做为固定资产。
4.2企业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和折旧计提制度。公司财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并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生产车间安全设备科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
4.3固定资产的计价。
4.3.1外购的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发票价格和运输费用价格为固定资产记帐价格,对于外购需安装、调试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购价格加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合理有关的费用为计帐价格。
4.3.2需外单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时,承建单位要搞好预算工作和合同的签订工作,基建合同和预决算书要送财务部门留存一份。
购置机器设备时要搞好市场调查,搞好设备的技术分析和经济性分析。
4.3.3对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未办理决算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等,要根据预算书或合同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工程决算后,再调整原估价和已提折旧。对于现已使用而没有档案资料的固定资产(没有建帐)可以采取重置价进行入帐。
4.4折旧方法。我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车辆折旧年限为7年,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为5年。
4.5本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5%。
4.6全部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由财务部牵头生产部设备科、行政部总务科参与,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部根据年终决算的要求决定。
第五章 负债管理。
5.1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帐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以及预提费用等。
5.2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按期偿还,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按期发放工资,无特殊原因职工工资必须于次月十五日前发放,以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增加企业凝聚力。
5.3企业购进货物应付未付的款项,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发票等有关单据送交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正确体现企业负债,正确核算材料物资等的计价和产品成本。
第六章 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
6.1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
6.2本公司产品按订单生产,以生产部门下发的生产通知单为核算依据,以批量法为核算方法结合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
6.3生产部门要与财务部门积极配合,产品生产通知单应按购货单位,产品规格型号,下发生产批号。车间统计以生产批号填制领料单来领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产批号为基本单位汇总原料、动力和人工的消耗。企业财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分门别类地制订科学合理的材料、动力消耗定额及计件工资和产品质量指标,制定有效措施将工资与产量、质量、消耗联系起来,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加强对成本的比较与分析,为创造一个高效、低耗的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6.4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算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摊销帐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有关费用报销程序和标准的制度由财务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 收入、利润和税金的管理。
7.1企业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是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对于现款交易实现的销售收入,由开票员开票后到出纳会计交款后方可凭盖有款收讫章的提货联及发货清单到仓库提货,仓库凭此发货并签发出门证。凡赊销产品,一律实行领导签批制,领导签批后方可到开票处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写好欠条、办理担保、登记好客户档案)。
7.2已销产品的降价,必须由总经理等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冲帐手续。
7.3企业要按税法规定正确计提各种税费,准确核算和反映各项税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号前将计算正确的有关税务报表上报有关税务部门。
7.5企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7.6企业实现利润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八章 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
8.1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帐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6:00为结帐时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8号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8.2__x和各控股公司,应分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企业之间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企业之间往来帐可设“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有关经济业务,企业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帐手续。
8.3公司所有购进货物,原则上200元以上都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水、电、运输费、油料费和维修车辆时都要利用增值税(或合法)发票结算。
8.4企业出入库单、收据等有关凭据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认真检查,凭旧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乱用有关单据。
8.5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货通知单)要有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严禁向非购货单位开具发票。
8.6本企业根据20__版《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会计科目。
第九章 会计档案管理。
9.1本企业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9.2企业财务部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9.3企业财务人员、保管员、统计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造具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9.4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会计凭证类15年;总帐15年、明细帐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25年、辅助帐簿15年、固定资产卡片(清理报废后)5年;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第十章 罚则。
10.1对现金出纳会计违反3.2.1之规定,一经查处每笔业务处罚现金出纳会计5元。
10.2对违反3.3.1、3.3.2款责任人,一经发现或查处每次罚款10元。
10.3公司往来账会计违反3.4.2款,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
10.4对仓储管理员违反3.5.5款,每次处罚责任人10元。
10.5对违反3.5.8.1、3.5.8.2款,对有关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并限期在2天之内完成(统计员和仓储人员)。
10.6反3.5.10款之规定,对仓储人员及保卫人员每次罚款20元。
10.7对仓储管理人员违反3.5.11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8对车间统计员违反3.5.12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9对会计报税人员违反7.3之规定,每次罚款20元,并自行承担滞纳金。
10.10对违反8.1款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日10元.
10.11对开票人员违反8.5款之规定,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
第十一章 附则。
11.1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不完善之处另行文补充规定,凡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严格执行篇十一
为保证食品安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特制定以下制度和措施:
写清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以及配备的经营设备或设施。
确保配备的经营设备或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鼠、防虫、洗涤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2、设备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运输、装卸、陈列和贮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食品应与有害物品分开运输、存放。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同时设置标牌,标明食品的名称、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销售人员应当穿着隔离衣,并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经营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或隔断,并保持卫生整洁;
我单位从事xx经营,整个经营过程分x个环节。分别是:(例子)食品采购、食品储存、食品运输、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退市。
(一)食品采购(责任人:)。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按照政府食品监管要求,将相应资料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政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7、按照政府食品监管要求,将每一批次的进货资料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政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二)食品储存(责任人:)。
1、设立食品储存仓库。专门用于存放查验合格的食品。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责任人:)。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要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责任人:)。
1、每天对上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食用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要集中摆放,并作出明确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相应资料应当及时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政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责任人:)。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3、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4、被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
6、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7、政府部门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8、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我单位由张xx、李xx、赵xx等?个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张xx负责食品采购环节和食品储存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李xx负责食品运输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赵xx负责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退市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篇十二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使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保证其存货及财产盘点的准确性,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盘点范围。
1.存货盘点:包括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的盘点。
2.财务盘点:包括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的盘点。
3.财产盘点:包括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的资产。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的资产。
第三条 盘点方式。
1.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产部或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部与会计室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应采取重点盘点)。
3.月份检查由检核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会同经管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 人员及职责。
1.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其异常事项的裁决。
2.主盘人:由各部门主管担任,负责盘点的实际工作。
3.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的监督。
4.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5.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6.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8.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 准备工作。
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略),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2.经管部将应盘点的财物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并由财务部准备盘点表格。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予以标示。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载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略)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
3.盘点期间已收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者,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 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1.财务部经总经理批准,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2.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3.原则上应采取全面盘点方式,特殊情况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方式进行。
4.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务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5.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盘点统计表”(略),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略)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七条 不定期抽点。
1.由总经理室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填制“财物抽点通知单”(略)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2.盘点日期及项目,原则是不预先通知经营部。
3.盘点前应由会计室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实际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4.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八条 盘点报告。
1.财务部应根据“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略)一式三联,送经管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第二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三联自存财务部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2.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于盘点后两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3.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第九条 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1.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会同经管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2.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日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进行。
3.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4.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5.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等应确定核对认定,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示。
第十条 存货盘点。
1.存货的盘点,应于当月最末一日进行。
2.存货原则上采用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需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一条 其他项目盘点。
1.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略)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第二联存财务部,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2.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3.经管部应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证的影印本,送交财务部核查。
第十二条 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必须深入了解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
2.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必须依规定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该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3.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故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务的进出及移动。
4.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须经盘点人员签认方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任。
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定资料为依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登记。
6.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可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轮流编排补休。
7.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8.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 奖惩。
1.盘点工作事务人员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主盘人签报,给予奖励。
2.违反本办法的,视其情节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力资源部议处。
第十四条 账载错误处理。
1.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应呈报总经理议处。
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均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1.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盗窃、损失或盘亏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3.对所保管的财务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总管理处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 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中有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行为的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十九条 审计人员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处罚建议:
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账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二十条 如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1.利用职权牟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一条 对审计过程中发生的以上行为,若构成犯罪的,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审计(财务)部负责解释、补充,经公司董事会通过颁行。
严格执行篇十三
不管是党内还是党外都对作风建设进行了极大的整顿,整顿之间又提出了三严三实的要求,广大党员干部需对照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形成良好的工作生活作风。
加强作风建设,是长期执政条件下党的建设一项重大而长期的任务。针对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党的作风建设存在的新问题,党中央以抓作风开局起步,在全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问题。提出的各级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的要求,为我们推进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树立了新的标杆。
“三严三实”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蕴含深厚的历史渊源、具有广泛的现实基础,是历史继承性和现实针对性的统一;直指做人从政的根本、切中干事创业的要害,是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守则;是对党章核心的再诠释、对党性原则的再强调,其出发点是正己、落脚点是为民。践行“三严三实”有利于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能够打造过硬干部队伍,可以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落实提供保障,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河南作为焦裕禄精神发源地,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所在省份,一定要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努力将“三严三实”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持续改进作风。要固本培元,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加强道德修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方法,勤于修身练就内功。要严字当头,守纪律、慎用权、重小节,遵纪守规强化约束。要实处着力,从正在做的事情做起,敢于担当、提升能力素质,务实重干创造业绩。党员干部要从自我做起,在改进提高上做表率,在学用相长上走在前,将践行“三严三实”与弘扬焦裕禄精神结合起来,以优良作风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国家的兴衰成败,关系中国梦强军梦能否实现。作为人民的公仆的国家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从我做起开头实行中央的三严三实,深刻学习领会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首要的是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现实意义。
在安徽代表组的会议上讲的三严三实施要求各级干部要严格执行,在日常工作中实行为人民某好事、谋幸福而努力,最近几年因为中央各级领导一直强调注重工作方式方法,转变作风为人民服务的号召下,在全国各地积极开展了转变作风为人民服务工作开展了。
本来一些事情并不复杂、严重,只要多加沟通就能化解,但由于干部难见,无人处理纠纷,变复杂,恶性的事件不断升级,一些当事人走投无路,上访事件不断,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纠纷解决途径受阻,谣言就有了市场,社会风气会受到不良影响,损坏干部形象和政府权威,还容易导致“找领导好办事”观念的流行,助长腐败之风。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是党员干部,必须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没有群众的参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自说自话。所以,总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的经验,明确强调,第二阶段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真正搞好,必须坚持开门搞活动,确保每个环节、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加强引导,讲究方法,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实现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就是把作风建设当作党的建设的日常工作经常抓、长期抓。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经常抓、长期抓,特别要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时时刻刻为人民的苦难而着想,为人民解难而努力思考、努力效劳。务实,就是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基层去、到一线去、到条件较差和情况复杂的地方去,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转型期,国内外形式错综复杂,各级领导干部面临着各种诱惑,稍有不慎就会落入万丈深渊,因此,必须坚持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而“三严三实”的提出就是对群众路线及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升华,各级领导干部应严格执行。
严以修身是把修身作为人“安身立命”的起点,以“修身养性”作为共产党员、领导干部的自我改造形式,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以指导自己的行动。
严以用权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对权力主体自我约束的要求。为了将权力真正落到实处,免走歧途,应合理建立权力运行机制、权力监管体系,提高权利运行的透明度,才能保证领导干部手中“权杖”为人民谋福利。
严以律己是修身的要求,规矩定了还得需要领导干部要有自我约束力,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及时“管好嘴巴,断了念想”。惟有严字当头,从严要求,才能不触红线、不入雷区。
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是科学发展观最基本的要求。实践证明,只有遵循客观规律、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想法才能真正推动工作有效落实,才能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领导干部要坚持一步一个脚印,坚持务实创新、勇于担当,做实干家,求实情、求实策、求实招、求实效。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要实实在在深入到群众中去,扎扎实实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树立起群众心中的“亲民”形象。
4月26日,区委召开全区正风肃纪工作会议,通报了干部周某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及对其处以纪律处分等情况。区委吴书记围绕正风肃纪问题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正风肃纪问题,要以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照通报的相关案例,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对“四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党员干部的作风,事关党的声誉和形象,影响着广大群众。我们党历来十分注重作风建设。在今年参加全国“两会”安徽代表团讨论时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是对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我们党一贯倡导,要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每名党员都要深刻意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仅代表自己,更代表我们党这个肌体,群众看待党和政府,对党和政府最直观的评价就是看党员作风如何。同样如此,作为衢江区的党员,要充分认识到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自觉维护衢形象。
党的纪律是党的工作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毛泽东主席曾指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党章党纪就是党员必须遵守的纪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能搞特殊,执行纪律也不允许“打擦边球”,搞变通。每位党员都要充分认识遵守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做到时时刻刻,事事处处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言行。作为衢江区的党员,我们更应在执行党章党纪中作表率,体现衢江党员的良好素质。
毋庸置疑,衢江区的党员干部总体素质是好的。无论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作风纪律,还是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按照党章党纪和“三严三实”要求,做到守纪律、正作风、顾大局、作奉献。在历届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广大党员干部团结一心,苦干实干,大力弘扬“忠诚、责任、激情、奉献”的新时代衢江精神,拉高标杆、追赶跨越,衢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不可否认,确实有极少数党员干部思想懈怠、精神萎靡、纪律松懈、作风松驰,说出了违纪违德的话,做出了违纪违德的事。他们不仅影响了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建设和发展,也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推进衢江经济社会追赶跨越发展,关键在党员干部,衢江区党委政府形象如何,关键也在党员干部。“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从周某案例中吸取教训,严格执行党章党纪,坚决践行“三严三实”,要严以修身,做好德的表率;要率先垂范,做敢于担当的表率;要务求实干,做狠抓落实的表率,以自己的表率作用带队伍、转作风、促落实,树立起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在安徽调研时强调,治国之要首在用人,要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严的措施和纪律做好干部工作,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治国之要首在用人,用什么样的人呢?就是要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用符合“三严三实”要求的好干部。
选人用人,关键在把好干部挑出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用20个字为新时代的“好干部”画出了一幅“标准像”。组织部门一方面,要坚持用“好干部”20字标准公道正派选人、选公道正派的人;另一方面,要用“好干部”20字标准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砥砺自己的品行、打造自己的形象,争做一名“好干部”。
选人用人,要树立正确导向。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期、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发展任务繁重,利益诉求多元,矛盾问题复杂,迫切需要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优秀干部承担起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大力选拔讲政治顾大局、负责任敢担当、有本事能胜任、能吃苦肯干事、作风正自律严的干部。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注重选拔任用解放思想、敢于开拓、敢于创新的干部,注重选拔作风深入,不做虚功,脚踏实地、抓住实干的干部,引导干部把心思和精力放到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事情上来。
选人用人,要注重群众公认。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在选人用人的问题上,要注重群众公认。”一个干部的思想态度、工作能力、生活作风等,人民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人民群众认为好的干部,应该认真考察放手使用;反之,则一定要慎重使用。当前,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干部实践锻炼力度,注重在改革发展主战场,维护稳定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磨练干部、检验干部。
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三严三实”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进一步深化,是对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升华。当前“三严三实”已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如火如荼的开展,我们当以此为契机,认真领会“三严三实”的内涵,在工作、生活中自觉践行,提升党性修养、能力素质,为投身干事创业固本强元。
严以修身,匡正家风。修身齐家方能治国平天下。领导干部如不能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弘扬正统的家风,就不能管束好自己,约束好家人,就会被“枕边风”吹晕,被贪婪、变质的亲情“绑架”“腐蚀”。身正为范勤俭廉,封封家书正家风。一代儒将曾国藩之所以受后人敬仰,就在于其一生兢兢业业、严以修身、从未懈怠,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导家人勤俭节约、修身传家,不可以权谋事、以势谋利。一部《曾国藩家书》也成了后世修身治家的经典书目。在新年团拜会上首提“家庭道德”“家庭建设”,足见中央对家庭、家教、家风的看重。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重视家庭、重视亲情。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领导干部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弘扬光大传统家庭美德,让其作为我们安身立命、为人处世、为官为业的内在坚守。
严以用权,清明政风。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认清权力的来源,才能明晰权力的去处。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有权在手,当常思为党尽忠、为国尽力、为民尽情。权大权小,都当一心为民,牢记权为民所用。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严格将依法行政、严以用权作为我们的时代主题,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做到有权不任性,用权当慎思。“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领导干部要知法、尊法、敬法、畏法,切忌因私废公、徇私枉法;要守纪律、讲规矩,尊重组织程序,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政风清明清朗,政治生态“山清水秀”,我们才能提振精神气,为“四个全面”的全面落实保驾护航。
严以律己,心存敬畏。内因与外因的辩证关系告诉我们,内因对事物的发展变化起主导作用。当前很多落马的官员在接受采访时往往将贪腐原因归咎于外界诱惑太大、制度监督不力等外因,却始终不能深刻剖析一下自己这个内因。领导干部手握权力,如果不能做到严以律己,心存敬畏,往往就会迷失方向,走上违法违纪之路。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利国利民,用不好,则害人害己。拥有权力就当敬畏权力,当有如履薄冰、战战兢兢之感,而不应以权谋利、自我膨胀、目无法纪。孟子曾言,吾日三省吾身。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自律、自省,时刻保持清醒,不乱为、不胡为。
因地制宜,谋事要实。“大人不华,君子务实。”谋事要实是对“形式主义”作风的进一步批判,是对花拳绣腿、华而不实虚功的摒弃。“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是领导干部谋事的大忌,也最伤害党群、干群关系,不仅浪费资源、破坏环境,而且往往贻误时机,错失发展良机,有的甚至沦为“烂尾工程”,贻害后人。在谋事业、促发展上,领导干部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地区、部门实际,因地制宜,始终将群众所需、所欲、所盼作为干事创业的出发点,真正着眼于最需要的地方、最管用的地方、最见实效的地方。要树立科学、正确的政绩观,稳打稳扎、戒骄戒躁,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奉献与豪迈,坚决杜绝拍脑袋决策、拍胸脯推进、拍屁股走人的现象。
脚踏实地,干事要实。以“求真务实”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点赞”,就在于我们真正将群众的需求作为我们干事的动力,切实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现实问题,打通了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领导干部要真正把精力集中在抓落实上,把目标锁定在干成事业上。凡认准的事情,要千方百计去办,切不能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疲沓拖拉,错失良机,不然工作就会落空。领导干部要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上下功夫。要把握全局谋大事,集中全力抓实事,调动力量干成事。
慎独慎微,做人老实。君子坦荡荡。共产党人最讲党性。讲党性就是要时刻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荡,公道正派。党员干部要慎独慎微,讲规矩重程序,老老实实做人。近年来不断完善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既是要求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向组织交心,也是让领导干部自证清白、坦荡为人。近日上海市公布并实施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是对领导干部无形的影响力穿上了有形的制度外衣。这能够有效禁止领导干部权力寻租,也对未来政商关系的走向提供了范式: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了“红线”,拉起了“警戒线”,在权力与司法之间建立起了“隔离带”,领导干部一定要引起重视,管好自己手,种好自己田,切莫将手伸到了别人的田地里。
坐而论道无法推进“四个全面”的全面落实,我们唯有坚持“三严三实”之严要求、实导向,严格遵守、自觉践行,方能带领人民群众开创一片新的天地。
严格执行篇十四
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医院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院长领导下,负责研究、协调本单位内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指导、督促本单位内各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专业人员对重点科室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及时向院委会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对事故隐患处理意见及建议。
二、督促检查本单位各各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院务会及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定、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按规定组织事故的调查,并负责将调查结果及应采取的措施,向医院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提出报告。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其它安全生产活动。
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交流、分析、布置、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六、完成院务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其它工作。
1、院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并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同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本单位内安全生产工作,分解安全生产考核目标,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4、负责检查并督促院安委会对单位内的各科室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重点抓好毒、麻、剧毒药品管理、医(护)技术操作,高压消毒锅,取暖锅炉、用电设施、防火设施、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处理、污水排放、污物处理、传染病防治、食物中毒预防、职业病防治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5、定期听取安委会和各科室负责人的工作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单位内的重大事故隐患。
6、单位内发生重大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上级政府和有部门。
7、负责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装备等相关问题。
1、参与本医院安全管理的决策和各个时期安全环保工作计划的督促、检查及落实’及时向院长提出安全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做好职工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根据工作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经常检查职工执行情况,坚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三|及时原则。
4、组织医院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5、负责医院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协调并负责制定本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标准、考核、奖惩规定等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组织对医院违章、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第一安全负责人报告。
9、对本医院安全生产负有主管领导责任。
2、组织、检查、落实本单位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3、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4、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5、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7、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9、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单位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科室负责人,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舰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月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月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1、各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单位消防安全。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医疗、科研、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审核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确定义务消防队员。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安全生产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管理手段,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特制我院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根据全年各重大节日和季节特点,院安委会每年检查不少于6次,院主要领导参加的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遇特殊情况和上级要求,另行安排,每次检查应有记录。
三、检查督促各科室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检测领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检测率和持证率要达100%。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督促有关科室及时整改,对因故不能及时整改的,要督促隐患科室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加强?艮踪检查。
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意意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特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经常动用各种形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每年生产安全活动。
二、医院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其它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应参加上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三、医院安委会要督促各科室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做好领证及其复审工作,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杜绝无证上岗。
四、医院要督促各科室开展埘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好安全教育的登记。
五、医院安委会和有关部门对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应自查和检查一次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篇十五
第一条 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 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 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 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三章 现金管理。
第十条 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 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 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 银行收支结算管理。
第十三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 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4、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5、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五章 报帐销帐。
第十五条 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十六条 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
第十七条 应付现金的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
严格执行篇十六
2、行动不及因为痛苦达不到。
3、管理是盯出来的,技练出来的,办法是想出来的,潜力是逼出来的。
4、不是没办法,而是没有用心想办法。用心想办法,一定有办法,迟早而已。
5、结果不好,就是不好。
6、取是能力,舍是境界。
7、领导绝对不会错,服从总是没有错。
8、先计划再行动,先策划再沟通。
9、多考虑应该做什么,少考虑能够做什么。
10、差异化是的核心,相对优势是最大的优势。
11、没有执行力,就没有竞争力。
12、选择重于努力,成败在于选择之间。过去的选择决定今天的生活,今天的选择决定以后的日子。
13、速度第一,完美第二;行动第一,想法第二;结果第一,过程第二。
14、不讲如果,只讲结果。
15、只有高的执行力才能使人获得成功。
16、员工是笨蛋就要找到适合笨蛋的管理方法。
17、思想的`高度决定行动的高度,文化的高度决定企业的高度。
18、没有想法,就没有结果。
19、行动不及时是因为痛苦达不到。
20、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
严格执行篇十七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政务管理 ,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行风建设,确保全厅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重申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通知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一、请销假和公务出行纪律
(一)请事(病)假纪律
1、厅党组成员请假,报请厅党组书记(或由主持工作的厅领导)审批。
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1天内由分管厅领导批准,1天以上,经分管厅领导同意后报请厅长审批。
3、副处级干部请假,1天以内由单位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由分管厅领导审批。
4、其他工作人员请假,10天以内,由单位负责人批准,10天以上,由分管厅领导审批。
厅机关和厅属各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按《省水利厅机关请(休)假及考勤管理办法》(青水党[2015]32号)的规定,实行请销假报告单制度,具体程序和准假事项按文件规定程序执行。
(二)公务出行纪律。
厅党组成员因公务离开西宁的,应事先向党组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厅领导)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厅机关、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公务离开西宁的,经分管厅领导同意后,填写《青海省水利厅工作人员因公出差 呈批表》报厅党组书记、厅长(或主持工作的厅领导)审批。
其他处级领导干部因公离开西宁的,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请示分管厅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行。
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出行期间,必须根据工作需要,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具体工作任务,讲求实效,减轻基层负担,并严格控制一般性的外出考察和交流,严禁公费旅游。
二、会议纪律
1、凡以厅党组或水利厅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厅办公室发出通知。参会人员要严格按通知要求参加。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的,要提前向厅长请假,副处级干部要向分管厅领导请假,告知厅办公室。
2、与会人员请假经批准后,须指定一名代理其职责的负责同志与会,签到时要以代理与会人员姓名签到。
3、与会人员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提前15分钟到会。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关闭通讯工具或将通讯工具设在振动位置,不准在会场接打手机,不得在会场上随意走动。
三、通讯纪律
厅党组成员、厅属各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的手机、办公室电话更换号码要及时通知厅办公室,并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含周六、日及所有节假日)。其他工作人员也要按照本部门、本单位的有关规定保持通信畅通。对因通信联络不畅而影响工作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工作,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工作纪律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干部职工都要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
2、不准工作时间打电子游戏和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
3、不准工作时间下棋、玩扑克、打麻将、随意串岗、聊天。
4、不准对承办的工作相互推诿,拖延不办、办而不结、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5、严禁吃拿卡要,不准对服务对象设置障碍,故意刁难;不准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或授意服务对象捐赠、赞助、购买指定商品、接受特定服务。
7、严禁虚假言论,不准制造、传播谣言和小道消息,不准随意表态、乱发议论,进而造成不良影响。
8、严禁有令不行,严格执行贯彻厅党组决策部署。
五、考勤纪律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考勤工作,并建立详细的考勤制度和考勤纪录。考勤的内容分为旷工、迟到、早退、请病假、事假五种情况。其中:
1、不请假而缺勤的视为旷工。
2、无故在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内未到岗的视为迟到;30分钟以内提前离岗的视为早退。
3、因病(事)不能坚持上班者,应及时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请销假手续的,应电话告知单位负责人,并于事后补办请销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六、值班纪律
1、厅机关、厅属各单位要确保工作日以外及所有节假日有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工作,禁止本单位以外人员代班。
七、监督办法
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是加强管理的关键环节,希望各单位严肃认真对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检查、督促本单位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落实。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加强学习,加强管理,加强教育,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和纪律。
厅办公室、监察处、人事 处将对厅机关各处(室)、各单位请销假执行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考勤纪律情况以及值班与通讯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情况由厅人事 处记录在档,并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
在督查或群众举报中发现违反工作纪律和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部门负责人明知本部门工作人员发生违纪的行为不制止、不处理,经查属实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为了进一步强化机关事业单位管理 ,增强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性,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现根据融委办[1999]65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考勤 请销假制度 ,请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考勤制度
考勤实行签到登记制度。各单位应设兼职考勤员,负责每天上下班的考勤登记工作,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替他人签到,否则一经发现,双方均按缺勤处理,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当天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缺勤半天。
二、请销假制度
(一)严格请假制度,实行分级审批。
1、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二天以内的,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三至五天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六天以上的,报我局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组织部、人事 局审批。
2、单位副职领导请假二天以内,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三至五天的,报我局审批;六天以上的,报我局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组织部、人事局审批。
3、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请假一天以上至五天以内,报我局审批。六天以上的,报我局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组织部、人事局审批。
4、不论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报批请假手续。
(二)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单位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审批机关、所在单位和个人各留存一份。
(三)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先口头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四)请假期满需要续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五)请假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三、法定假期规定
(一)探亲假。根据国发(81)36号、闽政(81)91号文件有关规定,工作满一年,不与配偶、父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工人可以享受探亲假。具体规定为:
1、探望配偶:每年双方仅限一次,假期30天。如因故与配偶团聚累计达30天以上或产假后继续团聚30天的,均不享受探亲假。
2、探望父母:已婚的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20天,但同时探望配偶与父母的,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未婚的.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但已与父母团聚20天的,不再享受探亲假。
3、归国华侨、侨眷、台胞职工出国出境探望配偶和父母,根据有关规定:
(1)归侨、侨眷、台胞职工出境探望配偶,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给假半年;不足四年的,按每年给假一个月计算。
(2)未婚归侨、侨眷、台胞职工出境探望父母,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给假四个月;三年一次的,给假七十天;一年或两年一次的,按国境内探亲假规定执行。
(3)已婚归侨、侨眷、台胞职工出境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天,不累计。
(4)归侨回国、台胞职工回大陆工作10年以上,未出境或未在境内会见配偶和父母的第一次出国出境探望父母、配偶的,给假半年。
(5)港澳同胞眷属职工,符合国家规定享受出境探亲待遇,因种种原因不能出境探亲的,可在内地会见从港澳回来的配偶或父母,按普通探亲假的规定办理。
(6)父母已去世的台胞、台属职工,可以探望其在台的亲兄弟姐妹,出境探望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四十天;在境内探望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7)归侨、侨眷职工探亲假不批准续假,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原单位,本人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事假。
(8)归侨、侨眷职工申报探亲假时,应提供有关配偶或父母在境外、国外的定居证明。
4、在职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不享受探亲假,应按事假对待。其假期根据实际需要由所在单位确认假期后按管理权限报批,其中去港澳台的,不得超过二个月,必须按期返回;出国的,不超过三个月。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续假的,报我局审核后,报组织部、人事局研究审批。
5、非归侨、侨眷的在职职工,根据单位具体情况,批准事假,去港澳台的不超过一个月;出国的不超过二个月,并均不批准续假。
6、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如学校的教职工),应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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