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我的喜好弹钢琴篇一
“妈妈,我要睡觉了。”说完,我就把灯关了,不知不觉的入入了梦乡。
突然,我看到一个人,花白的胡子,慈祥的面容,正在叫我的名字,“你是谁?”我好奇的问,“我是贝多芬。”啊!贝多芬是我心中最伟大的音乐大师,“我这次来,有一个重要任务交给你,要你去参加世界钢琴大赛。”贝多芬严肃的说。“真的吗?”“真的,快跟我走吧。”我跟着贝多芬来到维也纳金色大厅,呵,大厅里坐满了人,我被安排在最后一个出场,坐在黑色的三角钢琴面前,全神贯注的弹奏起《致爱丽丝》,要知道,世界级的钢琴大赛中,指法不能弯曲一点儿,我的精神高度紧张,但还是流畅的弹了下来,弹完后,我坐在前排,焦急的等着结果,等了又等,评委们终于宣布了:“冠军是最后一个出场的中国选手,吴月明。”“啊”我高兴的跳了起来,正在开心时,有人在轻轻拍着我的背,我睁开了眼睛,原来是个梦,“不会吧,只是一场梦?”我不相信的说。
为了这个梦,我一定要努力,加油!
我的喜好弹钢琴篇二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喜好与烦恼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的喜好与我的烦恼,都来自一样东西—长笛。
为什么说我的喜好是工笛这件乐器呢?因为我从三年级时,就喜欢上了这件乐器。我觉得它的`声音很好,非常的好听。我觉得它的声音很梦幻,像来自那遥远的天国,让人如同沉浸在一个美丽瓣梦中。我觉得它的样子很好看,它的样子就像一位穿着银色衣服的人。
为什么我说的我的烦恼也来自它——长笛呢?因为刚学的时候,我还不是奶熟练,所以吹得很不好,像噪音似的,不说别人,连我自己也灰心丧气,不想再学了。但是,妈妈语重心长地教导我说“你既然已经选择了他,那你就应该坚持不懈地练下来,不是有句话叫:有志者,事竟成吗?你只要坚持下去就一定能练好的!毛毛虫要变成蝴蝶,不是也要忍受痛苦吗!”我点了点头。后不,我练得很好了。
我的喜好和烦恼都是由长笛而生的。
我的喜好弹钢琴篇三
我最喜欢在课余时间练习钢琴。钢琴可以带给我无穷的乐趣。渐渐的我越来越喜欢弹钢琴。
后来,我去参加钢琴考级。二级证书和四级证书我都拿到了。现在我要争取拿到更高级别的证书。
对于我来说,弹钢琴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它也让我明白,做任何事或学习任何事。都要明白持之以恒,永不放弃的道理!
我爱音乐!我爱弹钢琴!
我的喜好弹钢琴篇四
如果有人问我喜欢什么小动物,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我最喜欢小白兔。
在我五岁的时候,姥爷给我买了一只小白兔。这只小白兔的样子可爱极了。它的耳朵长长的,尖尖的,每当有声音时,就要竖起来听。它的嘴巴有三半,嘴巴两旁还长着长长的胡须。它的身体雪白雪白,摸上去软软的、滑滑的。尤其是它那双大眼睛,像红宝石般闪闪发亮。
小白兔爱吃胡萝卜和青菜。有一次,我喂它吃东西的时候,故意把白菜举高了,没想到它伸高了两条前腿,一下子就把白菜给抢走了。我本来想给它唱首歌,没想到吓了它一跳,原来它是个胆小鬼。
你说,我的小白兔是不是很可爱?你是否也喜欢它呢?
我有一张我最喜欢的照片,那是我一年级国庆节时去河源的一所学校照的。我坐在一棵又粗又大的树上,那棵树的叶子很绿,很茂盛,树的周围是草坪,那草很绿,有斜坡,还有很多高大的树,也有矮小的树。我穿的是蓝色的牛仔裤和蓝色的牛仔衣,裤子上有两个口袋,还有几朵花,衣服上有个小小的口袋,还有一顶紫色的帽子,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的袜子,还穿上了一双红色的皮鞋,头上扎了两条辫子,两条辫子上有两颗亮晶晶的珠子,我左手抓着树枝,右手什么东西也没抓,那时我的脸圆圆的白白的,眼睛大大的,我笑的很灿烂。
一看到这张照片,我就会想到我那时总爬都爬不上,最后,我一步一步地踩着树就爬上来了。我坐在树上简直就像一只小猴子在树上玩耍,可开心了!我觉得这棵树很美丽,于是,爸爸给我拍了这张永恒的记忆。
任何一个人都离不开音乐,任何一个时代都存在着音乐:远古时代,音乐是风的呼唤,雨的洒脱;百年前,音乐是脚步的稳健,指间的柔情;再后来,音乐是琵琶的飘逸,古筝的缠绵;老歌《上海滩》盛行的时候,音乐是歌舞厅的霓虹,姗姗的舞姿;现在,音乐是钢琴的高贵,流行的旋风。
我喜欢音乐,没有任何理由。
某些人几近疯狂地热爱“蹦的”,某些人一味的追求“爵士乐”;某些人在“的士高”的包围圈里沉沦……他们为了在原野上狂驰的快乐而追求着某种剧烈跳动的所谓的音乐。偶尔,我也会被那些充满激情、弥漫着浓浓时代气息的汹涌的节奏所感染。但相比之下我更喜欢那种轻快柔和的、能带给人们甜蜜的感觉的音乐。当你陶醉于一种节奏舒缓、丝丝缕缕的真情带来的音乐意境时,那要比歌舞厅的霓虹闪烁、劲歌的泛滥带来的“快感”要舒服得多了。
我喜欢音乐,但我没有能力去驾驭音乐。我只会在一处安静的小角落,倾听编织着真情挚爱的古典音乐。有时,一段《梁祝》携带温馨在朦胧的某地漂游着,让我好似雾里看花,隐隐约约地感受着音乐的意境,那儿正在演绎着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用文字讲述的梁山伯、祝英台的“傻气”,不易被人理解,甚至没有一个只认现实的人会认可。但时起时伏、古色古香的音乐就会带给人一种惬意的、无法言喻的享受……音乐的美感,是每个人都感受得到的语言。
我喜欢音乐,因为音乐,我开始关注钢琴家的高贵气质;我开始理解音乐创造者的思维;我也开始随着音符的涌动而活跃。因为音乐,我也跟上了潮流的步伐,注意到了今日歌坛上的闪亮点:周杰伦、陈晓东、萧亚轩、蔡依琳……欣赏周杰伦的漂游不定、恍恍惚惚的轻吟;痴迷陈晓东的夸张潇洒、有点霸道的唱功;酷爱萧亚轩的冷艳美丽、时尚动人的节奏;也忘不了蔡依琳可爱活泼、充满魅力的音色……总之,歌迷们崇拜心中的偶像,崇尚动听的歌曲,这也是一种幸福。我也是追星族,也对那些音乐的操控者崇拜得五体投地。
我喜欢音乐,音乐的多样化、多变性占了我狭小生活空间的三分之一。但我不满足,不满足这一小部分的音乐。
我喜欢音乐,喜欢轻快、柔和的、能带给人们甜蜜的感觉的音乐,就像我喜欢清澈见底的山泉,就橡我喜欢淡淡的纯牛奶,就像我喜欢瓦蓝明亮的天空,更像我喜欢亮眼的暖色系,而不喜欢深沉的冷色系。
我喜欢音乐,因为在任意一个没有音乐的日子里,我都会失去快乐的动力。
我喜欢音乐,因为生活中有了音乐的感动,才有了五彩缤纷的幸福,无颜六色的快乐!
在我的家里,有一幅最长的画,也是我最喜欢的画!那是我自己画的一幅竹子图。
那次,我和妈妈正在收拾家里没用的东西,我们干得热火朝天,忽然听见“砰”的一声,墙上的什么东西掉了。我和妈妈一点“防备”都没有,被吓懵了,过了两三分钟才缓过劲来。妈妈小心翼翼走过去一看,原来是挂历掉了,我俩也真是“胆小如鼠”呀。不过这挂历也懂点兵法似的,早不掉,晚不掉,非等到我们干活时候掉,真有点“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感觉呀。
但是,也真巧!这个挂历的画刚好是郑板桥的墨竹。妈妈原本想把它给扔了,可一想是郑板桥的墨竹,有些舍不得。老这么在家里放着,也不是回事呀!这时,他便把目光转向了我,好像是我能帮忙似的。“有了,你快把这些画临摹一遍,这样,不就可以一直保存下来了吗?对,快快,快画吧。”我听了,吓个半死!要让我临摹郑板桥大师的墨竹,难死我也。我说什么也不答应。妈妈说:“这样吧,这个月的零用钱给10元,如何?”“不,给100元也不想画!”“要不然,带你去趟姥姥家?!”“不!”“那你说,怎么着吧!”“太难了!”“没关系,就是因为难才要画嘛!我陪你一起。”最终,我还是被妈妈说服了,“开始画”。
我拿起笔,就仿佛拿起一块千斤重的石头。一笔一笔,慢慢地、小心地,刚画完一根竹竿,就已经大汗淋漓了!接下来,可就更难了!看着眼前这幅墨竹土,好似一座大山。竹叶有长的,有短的,有粗的,有细的,还有弯弯曲曲的,重重叠叠的在一起!看都能看花眼,更何况我还要画呢!不过,我发现长在竹根周围的叶子是最好画的了。那好就从这里开始画了!底下的,基本上是又长又细的,几下子就ok。可是中间的最让我头疼,一大群在一起。真不可比喻!我一定要稳下心来,细细的画。
我家有一个精致美丽的青花瓷。
它是我们去年暑假在江西的景德镇买回来的,那么多瓷器中,我最喜欢这件艺术品了。它被我放在家中进门的架子上,一进我家就能坎肩它。
它的大部分是蓝色的,其余都是象牙白。远远地望着它,清秀高雅;近近的细看,那蓝色的都是各种各样美丽的花纹。瓶身有四小面是刻出来的,那静止的刻工,为这件青花瓷增添了一些不同的韵味。我不得不佩服这件艺术品的制造人呀!那四面图案的大小,图案都一样,而且一个圆和另一个图案之间相隔的位置空间非常细,很薄。这充分的体现出了刻工的高超技术。我发现这厮面上都有一个意思差不多的词语:家和业顺,人和事顺,天和地顺,内和外顺,这四个词语的意思不都是和谐,顺利的意思吗?它椭圆的瓶身向上画出了一条优美的曲线,让瓶口开成了一朵绽放开来的花。瓶底上用楷书写着景德镇制四个大字,如同用大印印上去的。摸上去凉凉的,非常光滑。整个瓶子都喊有着古典的气息,有一种欣欣向荣的意义。
青花瓷又称青花瓷器,他是用含钴的钴矿为原料,在陶瓷胚体上描绘纹饰,在罩上一层透明釉,经高温还原焰一次烧成。钴料烧成蓝色,具有着色力强,发色鲜明,烧成率高,呈色稳定的特点。目前发现最早的青花瓷标本是唐代的;成熟的青花瓷器出现在元代;明代青花成为瓷器的主流;康熙时发展到了顶峰。明清时期,还创烧了青花五彩,孔雀绿釉青花,豆青釉青花,青花红彩,黄地青花,哥釉青花等品种。
我爱三毛的书,我喜欢三毛的写作风格,更佩服三毛这样的作家。
我不知大家看过三毛写的《撒哈拉的故事》没有,这本书记叙了三毛以极大的毅力和苦心,背井离乡,远到万里之外的荒漠中居家谋生,以血汗为代价,执着地换取特殊生活经验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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