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领域,签订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方式。合同中可以规定违约时的补偿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希望这些合同范文能对您的合同起草提供帮助和指导。
房地产合同管理篇一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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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合同管理篇二
目前我国对物资管理的重视程度不高,大多认为属于服务部门,对物资。
合同。
台帐管理没有专门的规定。合同台账都是自己设计的,主要目的是更好地管理合同。以下是本站小编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房地产合同管理台账相关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房地产合同管理篇三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
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
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
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
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
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房地产合同管理篇四
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总则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房地产合同管理篇五
房地产合同管理心得体会往往是来自于实践经验的总结与反思。在房地产行业工作多年以来,我深深体会到房地产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注重细节把控、做好沟通协调、合理规避风险等方面,始终以诚信经营为根本原则。下文将从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终止等方面,就合同管理心得体会进行探讨。
首先,合同的签订阶段是整个合同管理工作的关键。在签订合同时,我们要充分了解合同内容,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理、合法。尤其是房地产合同中的买卖双方权利义务、房屋价格、交付日期、质量标准等重要条款,必须妥善处理。此外,我们还应当注重合同的形式与内容的一致性,避免存在虚假合同、协议、印章等问题,确保签订的合同具有合法性和约束力。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充分沟通双方意愿、协商一致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其次,在合同履行阶段,我们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责任的履行及时有效。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我们要密切关注各方责任、义务的履行情况,及时跟进合同履行进度,避免出现拖延、缺陷、损失等不利后果。同时,我们还要注重发挥监督和协调的作用,能够及时解决施工、交付、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合同履行的顺利进行。此外,合同履行过程中,要特别注重相关证照的齐全与规范性,确保各方在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受到有效保障。
第三,在合同的变更阶段,我们要做到谨慎审慎,合法合规地处理变更事项。合同的变更可能由于双方协商一致,也可能由于外部环境变化而需要调整。无论何种原因,我们都要确保变更事项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能够保护各方权益。变更合同时,要提前沟通、充分协商,明确变更事项的具体内容、范围、期限等,以避免产生纠纷。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在变更过程中,及时更新相关文件、证照,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在合同终止阶段,我们要依法依约处理合同的终止事宜。合同的终止可能是合同期满、解除、变更或者其他特定情况导致的。无论何种情况,我们都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确保终止事宜得到妥善解决。在合同终止过程中,我们要积极主动与合同方进行协商,明确责任、义务的划分,协调好各方关系,确保各方权益充分得到保护。同时,我们还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申请退还定金、办理产权转移等,以避免产生后续问题。
最后,房地产合同管理中的诚信经营是我们应当遵循的核心原则。诚信是商业活动的基石,也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我们要严守诚信,恪守承诺,尽职尽责,勇于承担相应责任。只有真真正正看待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我们才能够在房地产行业中赢得良好的信誉,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实现长期发展。
总之,房地产合同管理心得体会是对工作经验的深刻总结和反思。在合同管理中,我们应当注重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终止等方面的工作,严格依法依约处理各项事宜,始终以诚信经营为根本原则。通过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我们能够提高合同管理效率,保护各方权益,实现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房地产合同管理篇六
很多房地产企业认为合同管理是业务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的事,而忽视了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状况。对财务管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合同在执行中经常出现执行要素与企业掌握的财务资源不匹配,从而就没有制定有效的方针。在对合同的管理中财务内容没有形成很强的管理意识,财务部门不能参与到合同的前置谈判,财务管理出现后置,这就影响了财务方面的工作,使得财务报表不完整、相关财务信息不可靠。企业要加强对合同管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做出梳理,充分采纳财务部门专业意见,这样才能够帮助企业有效地实施财务管理。
2.2合同的管理水平不够合理。
随着管理标准化和流程化的逐步推进,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也相继得到了发展。但是,当时合同管理的工作还有很多技术都不成熟,管理工作不严谨的地方,处理业务活动没能充分进行规划,甚至有的企业的合同格式、条款、条例都不是完整的。有的企业在日常的交易中也不按照法律要求来制定合同,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没能引起注意。对不同合同的分类也没能准确进行,有的合同也没有合理的编号,很多企业签订合同都只是走的形式。如果合同保管的不合理,就会影响到财务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登记,导致企业不能按时缴纳税款。有的企业没有借助网络来完成相应的工作,单纯靠手工来操作和内部流转,这样会导致企业工作效率低下、错误频现,这些都会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带来麻烦。
2.3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房地产企业对合同进行管理的时候,既要制定、执行相应的实施计划,还要加强对财务活动的重视。现有的很多房地产企业仅仅只是把重点放在了货币性的信息上面,对那些非货币形式的内容没引起足够的重视,这就会产生弊端影响合同的严谨性、规范性,导致企业不能制定出准确的财务分析报告,财务数据分析只能反映出当前账面财务状况,对企业存在的潜在合同义务及风险无法披露,也无法进行监督。当前,不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的一个重要因素就在于企业合同管理的重点关注点不全面,财务部门对合同中非货币形式内容的监督会出现缺失,企业财务分析、预测报告存在失真的风险。
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人员在对合同的认知方面还有不足,在合同管理中经常出现财务管控的缺失。房地产企业财务人员一般将工作重心放在会计核算、税收筹划、外部融资方面,却未认识到合同管理是重要抓手,合同管理出现财务管控缺失。例如,一份房地产对外销售合同,必然涉及首付款及按揭款的资金回款时间,财务管理必须提前筹划时间,合理安排资金支付,保障企业现金流安全,也有利于对销售回款进行监督。再者,销售合同中个别赠送、搭售,是存在较大涉税风险的。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财务人员存在管理融入认识不足,未能将企业财务管理内涵融入合同管理中。
3.1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
针对各自企业员工的专业素质情况,应分别开展不同培训标准的活动,通过各种活动来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从而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保障。要让员工们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要改变他们传统的理念,房地产业还可以通过大数据等信息化的'实现来提高员工们对合同管理的应用,要做到信息的准确度高、工作的效率高,当然还要确保财务方面的人员能够给予合同管理中专业的帮助,这样就能为企业的业务活动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3.2加强对合同执行控制。
有的房地产企业的工作没用体现及时性,对所发生合同的数据没能及时地记录。针对这点企业管理部门的人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争取做到签订一份合同记录一份合同,这样才能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在对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可以采用分级管理的方法,把工作任务确认到各个人。为了保证房地产企业的财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需要企业加强其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建立合同信息信息共享,及时监测合同执行情况,财务部门通过财务数据中枢,动态反馈合同执行情况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到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偏差,房地产财务部门应第一时间分析反馈,下达清理欠款通知或暂停合同付款指令来加强合同过程控制。在对合同进行洽谈时,财务人员应该提前介入或者直接参与到洽谈中,这样就可以同合同管理人员一起进行审查,提前考虑合同风险,保障企业利益。
3.3加强合同数据的管理。
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发展是很有帮助的,它可以帮助企业改善不规范的执行状况,还可以帮助企业很好的经营。首先要做到就是确保合同的格式、内容要合理,然后就是要加强对合同更改问题的管理,企业可以自己制定相应的更改政策,防止有人在对合同进行更改之后不能及时发现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同样还要根据不同形式的合同,制定出不同的解决办法,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企业的管理者还需要及时对前期发生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要重点审查签订合同发生的时间、签订合同的单位、合同上业务发生的金额是否合理、是否已经收到或者支付钱款,管理者要能够对企业发生的业务足够了解,从而可以帮助工作人员发现不足,保证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有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可以提升财务信息化,将合同的签订、重要节点、资金收支等重要信息纳入财务系统,并将数据按权限与合同管理部门人员的信息共享,能有效地加强对合同管理。
3.4制定合理、完整的检查制度。
房地产业要想保证其在合同管理方面能够做到标准无误,就需要运用评估、核算的方式来调整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同样,财务管理工作也需要有一定的设计方法,要在合理时间内对前一段时间所发生的合同进行财务方面的审查,做出相应的决策和总结,进而保证能够及时处理其中出现的问题。要想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价值,就要不断地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制度。当然,一个企业也只有对其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不断的改革、制定实施有效的方针才能保证发生合同的真实性以及可靠性,保证企业的经济任务可以顺利实施。
3.5改变以往的错误理念。
当前,房地产企业只是把目标定位在了利润最大化上,合同管理还没能引起企业管理者的重视。社会水平在不断地提高,消费者对楼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想保证自己企业的业绩处于同行的前面就必须要改变以往的错误理念。对合同的管理理念要持有一种丰富多彩、科学合理的态度,把这种新的管理理念引入到财务管理中,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麻烦,还可以帮企业处理好财务与合同管理之间的关系,可以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从而帮助企业处于激烈竞争中领先位置。
4结语。
综上所述,房地产财务对企业合同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企业要想提升自己的合同管理能力以及转变效率,就需要来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强对合同的控制和管理、完善自有的合同管理制度,促进财务管理与合同管理相融合,从而推进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郝秀凤.试论企业合同管理[j].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1).
[2]张远堂.公司合同管理操作指南[d].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房地产合同管理篇七
1.1成本管理水平粗放,没有形成系统的成本费用管控组织体系。
首先,缺少系统的组织架构支撑成本费用管理,成本管理意识欠缺。许多中小地产公司成本管理工作开始之前没有专职部门负责成本管理工作,有的地产公司由财务部“兼顾”成本管理,有的地产公司将成本简单定义为“工程造价成本”由工程造价(或者叫成控)部门负责。在组织架构上这些地产公司难以满足“项目全成本”管理要求,成本费用管理上还没有脱离“财务成本”、“工程造价成本”概念,没有真正理解项目全过程、全成本管理思想,没有形成系统的成本费用管理组织体系。
其次成本费用管理经验与方法难沉淀与复制。房地产开发产品的独特性和固定性使得每开发一个新项目都要重头开始,原有项目的成本管理经验、手段与方法不一定完全适用新项目,加上人员的流动使得成本管理难度加大、效率低下。
1.2合同管理不到位,变更难控制。
首先,合同管理不规范。合同的规范管理包括合理的签订合同和合同的分类授权与审批。有些地产公司喜欢签大合同,跨分期、跨成本科目,甚至有些中小地产公司签订合同与工程造价成本预算科目脱节,没有把项目造价成本预算、财务预算有机结合起来。签订合同时只图方便、省事,不为以后的成本管控、成本费用数据统计着想。合同实际执行中造成搞不清楚一份合同涉及多少成本科目和成本科目金额、成本费用数据统计不准确、不及时甚至难以统计。
其次,合同的分类授权与审批机制缺乏或不合理。合同的分类不同、金额不同,其负责的部门不同、授权不同,合同的分类授权审批应随着房地产开发行业、地产企业的发展和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作相应修改完善。在这点上,不同的地产公司是参差不齐,中小地产公司更是做的不到位。
1.3资金管控缺乏手段与方法。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是房地产企业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各个环节资金流入、流出的的统筹规划和运用。地产企业经营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而财务管理又以资金管理为核心。目前地产企业资金管理的主要问题是:第一,虽然编制了资金预算,但普遍存在资金预算与项目开发预算、工程造价预算、营销策划预算、合同管理融合的深度不够,在很多细节问题上没有考虑到,编制预算时没有吸收相关部门、专业人士的合理意见抑或是财务部门独立编制,资金管控出现意外时调控不力、缺乏刚性和执行力;第二,在现行经济环境下,大多数地产企业不具备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股票方式筹措資金,很多中小地产企业甚至通过小贷公司、担保公司或民间融资,融资渠道单一、资金成本相当高,个别地产企业还出现了资金链断裂、项目难以为继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2.1完善对工程成本管理工作的全程监控。
为了进一步提升工程成本管理水平,降低资源的浪费,必须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实现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全面监控,并对建设资源进行统筹兼顾,合理分配。首先,要加强工程初步预算和施工预算的工作,制定出详细的资金、建筑材料以及人力等资源的利用计划,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其次,在工程建设的决策阶段,要重点重视对工程建设投资估算工作,并对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进行重点评估,针对其中有争议性的项目广开言路,吸取各方面的意见。最后,要对工程项目中的投资预算、施工预算、工程结算以及竣工结算等进行统筹兼顾、统一管理,有效推进工程造价体系的改革与发展,实现各个工作环节的平稳接轨。
2.2建立现实的工程成本管理咨询市场。
高效的工程造价管理效率需要建立自主经营的合伙制和有效责任制等多种组织形式相结合的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进一步完善造价管理体系。建成现实的工程造价管理咨询市场之后,工程造价的实际流程需要进入该市场,并受市场监督体制的监督和制约。因此,市场监督制度的监督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政府应该致力于完善现有的市场监督机制,当出现企业的不自律行为时采取强硬手段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并保证工作的准确性、透明性和公正性。因此,有形的工程管理造价咨询市场为工程企业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不正当竞争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2.3逐步完善工程成本管理的制度。
完善的工程成本管理制度是保证房地产企业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在现有的市场发展条件和经济体制之下,企业必须完善相关工程成本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成本管理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制定明确的企业规章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保障成本管理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落实资金日报制度,出现账目问题及时进行核查,争取在当天内得到解决。
2.4提升财会人员的职业素质。
财会人员作为企业工程造价管理的实际操作者,其工作能力和个人素质直接关系着企业工程造价控制效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对从业人员工作能力、业务水准以及个人思想品质的考核,提高准入门槛,对应聘者的教育经历、工作背景、个人犯罪经历等进行严格审查,为企业筛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同时企业应该定期对造价工程师进行业务培训,并建立严格的定期考核制度,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工程造价管理队伍。
结语。
工程成本管理是企业日常工作的关键内容,企业管理人员加强对工程成本管理的监管,了解市场环境的变化情况,完善相关工程成本管理制度,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企业必须严格审核各项成本管理数据,及时处理存在的各种问题,从而更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3]张盛楠.战略成本管理在我国房地产企业中的应用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2.
房地产合同管理篇八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
措施。
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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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合同管理篇九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公司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的经济活动,均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四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五条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十六条每一合同文本上保留我方的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理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七条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公司总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十九条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二十条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第二十一条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二条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
第二十三条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单份,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办公室、法律顾问、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原件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留存。
第二十四条非书面合同代用单也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
第二十五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二十六条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八条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二十九条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条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1.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采用非书面合同代用单的;。
2.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第三十一条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付款单位出具代付款证明。
第三十二条在合同履行。
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转财务审核付款。
第三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三十三条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企业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三十四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五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三十六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三十七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三十八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顾问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
第三十九条我方变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四十条有关部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在三天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四十一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四十二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四十三条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五十一条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
第五十二条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由法律顾问据此统计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第五十三条各有关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由法律顾问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五十四条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签约率、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成绩考核范围。
第五十五条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五十六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思加(中国)房产公司各部门。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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